威尔斯还是吉本?
“每个人,”叔本华曾写道,“都会错误以为自己的视野极限就是世界的极限。”这是我在粘贴近期的一堆剪报内容时,内心油然而生的一种令人舒缓的情感。因为,无论这些文章用怎样的褒奖之辞来柔化语句,即使是我最友善的评论者,也无疑在表达相同意思。其中有一位说道:“很遗憾,他只能通过阻止历史的方式来毁坏事物。”
引发讨论的这部书,是我在六十年代写给这个栏目页面的作品合集。它曾经提出以下观点:“现代”爵士乐(我给这个形容词赋予了某种特殊的、非年代的意义),已经不再是爵士乐。就像现代绘画不再是绘画,就像现代诗歌的情况,等等。爵士乐的情况没有好到哪里去。我甚至还暗示说,我们在爵士乐身上见证了宛如纳入一枚胶囊的整体艺术史——它在部落群体的运行中生成,在全盛时期变成公众有意识的娱乐,再堕落退化为个人把持、需要补贴的荒唐存在。
评论者的说法是,堕落退化的并不是爵士乐,而是拉金;我只是再次证实了那种可悲事实:我们的听觉已经老化,有时甚至彻底封闭起来了(这是我们应该依样照做的指示牌)。
好吧,爵士乐评家既不是威尔斯也不是吉本,所以既不会崛起兴盛,也不会兴衰浮沉:那我们的区别在哪里?我想了好半天,才挑选出另外一位评论者的反驳论点来进行某种意义的测试:“像帕克和桑尼·洛林斯这些人……继承了爵士乐绝大多数的优良传统,而任何听惯了爵士乐的人不需要花太多时间,就可以听出他们的声音。”
这是威尔斯派的立场。假设这句话的意思,是能在帕克和洛林斯身上找到“爵士乐绝大多数的优良传统”,那么我和其他吉本派成员将会予以拒绝。在本世纪前半叶横扫世界的那种美妙音乐,如此美妙以至于要自我歌颂的音乐(《人人都在这样做》《如果没有强劲节奏就不值一文》),它的吸引范围有限,却是一种全新而明确的吸引力:音乐和韵律感觉的某个地带,第一次被人撩动琴弦。也许它可以接受界定,但它的煽动力量如此强大,如此明目张胆,所以你会觉得毫无必要给它进行定义(“肥仔”沃勒说:“女士,如果你非要问的话”,等等)。它源于黑人民间音乐,现在则留在我们身边,保持着一种极度鄙俗的形式,节拍音乐、摇滚、韵律和布鲁斯的形式。
因此,帕克和其他人开始波普的时候,目标是要把某种尽可能不像爵士乐的东西销售给爵士乐听众。他们这样做,说实话,部分原因在于他们希望通过演奏白人无法演奏的东西,重新夺回主导权。但主要的原因,我只能说是因为爵士乐的神经受到了过度刺激。从音乐角度来说,他们是聪明人,而爵士乐让他们感到乏味。因此,他们制作出来的东西,就是要有意识地跟爵士乐唱反调——死板的音色,缺乏集体的即兴演奏,没有“老的旧的好的”东西(或是不同的“老旧好”),某种反切分音的“克隆—嘭”节拍。当然他们还用半音和声,而不是所有摇篮曲、情歌、圣歌和国歌都使用的、埋藏在每个民族音乐意识的底层、让人感觉熟悉的自然音阶。
我现在是心思简单的人。如果有人给我盐而不是糖,或者是华尔兹舞曲而不是进行曲,抑或是波普而不是爵士乐,那么我忍不住会指出哪里出了问题。这就是我做的全部事情:而我的批评者们为什么要反对呢?
我们的差异可能是语义差异。我肯定我们双方在有些问题上看法相同,比如说,“玛格西”·斯班尼尔和弗莱迪·胡巴德之间,是否明显存在着根本差异。我的意思是,这样一来,描述斯班尼尔演奏内容的词汇,就不应该描述胡巴德。他们的意思却是,用来描述斯班尼尔的那个词,应该扩大使用范围,把胡巴德包括进去。究竟谁说得对?
在这种冲突背后,我猜想,还埋藏着许多对立的偏见。威尔斯派的人想要扩大用词范围,延展论点,并看到事物变化。吉本派想让语词保留它们原本的意义,想力求明确,想看到事情保持原样。惠特尼·巴耶特在最近一期《纽约客》的报道文章里写道,艾灵顿公爵说他想放弃爵士乐这个词,换成某个意义更宽泛的东西。“非洲裔美国音乐”或类似的东西。公爵是威尔斯派。再看路易·阿姆斯特朗,他讨论的却是“那种现代的恶意……你不用记住什么曲调,也没有可以跳舞的节拍”。路易属于吉本派。
好吧,每个阵营都有非常杰出的领袖。我想对我的批评者们说,曾经征服世界(以及我)的爵士乐,是阿姆斯特朗、艾灵顿、比克斯和“芝加哥人”的爵士乐。帕克、芒克、迈尔斯还有那些爵士派反人类者演奏的,可能是非洲裔美国音乐,但它跟我没什么关系。然而它不是爵士乐。爵士乐和它的践行者们正慢慢死去。雷德·艾伦、“小家伙”罗素、强尼·霍杰斯。不承认这一点就是在……那什么,阻挡历史。
1970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