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蛮的七分之一

野蛮的七分之一(1)

正是《圣经》里关于回归幼童状态的那一节内容,(2)让我对基督教的认同感第一次骤然减退。如果只有满足这种条件的人群才能进入天国,我知道自己即使到了那里也不会快乐。让我内心沮丧的,并不是预想到自己将失去钱财、钥匙串、皮夹、信件、书籍、密纹唱片、美酒和异性,以及成年阶段的其他慰藉(我了解这段经文时,应该是十一岁左右),而是要无休无止地忍受身边有其他一群孩子,忍受他们的吵闹、他们的顽劣、他们的吹嘘、他们的饶舌斗嘴、他们的残忍愚蠢。我原本以为自己就是以实玛利(3)这种离群索居之人,直到后来我开始遇见多少可以平等相处的成年人。当我意识到自己并不讨厌人类,而只是讨厌小孩子,这简直就是蒙受启示的欢庆时刻。它相当于上世纪的人读到海克尔或英格索尔时的感觉。(4)我终于明白自己永远都不该跟他们再厮混到一起(除非我故意犯蠢),这个发现足以弥补我不得不独自谋生而付出的辛劳。

如今我比以前更能容忍。我并不讨厌赫斯基斯·皮尔逊称为小烂仔的这帮家伙,只不过“孩子对于成年人来说确实是个讨厌鬼。不仅如此,随着成年人越来越有教养,越来越敏感,越来越无法摆脱成年人做事时的高明办法,这种讨厌鬼变得愈发让人难以忍受”(萧伯纳)。(5)我不清楚成年人是否能有高明办法:在成人与孩童的这场较量中显得极不相称的是,孩子们年纪轻,所以体质状态更好,他们还没被生活磨平棱角。他们不用担忧任何事情,今天不必整日辛劳,明天也不必忙碌一整天。所有这一切都导致他们让人难以忍受,但没有一件事会让他们受到应有的指责。孩童时期的两项主要特征,也就是它对某一种心态的成年人极具魅惑的两样东西,是它不受制于理性,也不受制于责任。正是这两样东西,才赋予它浑无心肝、野蛮十足的力量。

说起这些老生常谈的事情,是为了让读者预先了解欧佩夫妇在他们这部新著里不卑不亢的写作方法。(6)他们引用道格拉斯·纽顿的话说:“全世界孩童形成的兄弟同盟,是最野蛮的部族,也是从不显现衰亡迹象的唯一部族。”两位作者不失时机地给读者脑海里植入了一个概念:全国七百多万孩童组成的整个群体,堪比某个更原始、更适于客观公允地展开人类学研究的独立人口群体。就像特罗布里恩人(7)或十九世纪的穷人那样。根据这个假设,欧佩夫妇猜测:如此独立自足的群体世界,自然拥有大量口头流传内容与言辞表述方法。因此他们招募许多田野工作者进行协助,又用了将近八年的时间汇聚总结自己的发现。由于这些协助工作者包括英伦三岛七十多个学校的教师,所以这个调查的覆盖范围颇为全面。不过,他们这份田野工作显然还有广泛的文献阅读和私人信件交流作为支撑。两位作者希望,如果可以发现大量口头资料的存在,那就应该通过精确、非浪漫理想化的方式将它落实为文字。显然他们最终实现了这个愿景,而且还给这项记录成果增添了一种魅力与彻底完整性。这两种特色在他们收集的童谣里已经得到了印证。读者将被这部四百页的专著直接带入孩童国度的中心。那么读者在这里会有怎样的发现呢?

且不说孩童游戏的内容(那是将来第二卷的主题),这本书里展示的大量言辞与习俗,几乎涉及六岁至十四岁孩童那种非正式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它们包括歌谣、戏仿、玩笑、谜语、绰号和机智问答,还有更实用的许诺、讨价还价、攀交情、算命和迷信等套路内容,以及形形色色的时令习俗、恶作剧,外加往裤子里面垫好薄火腿片来对付父母打屁股的专用技巧。绝大多数资料都是押韵的。孩子们喜欢押韵,只要字词押上韵脚,就不会在乎它们到底有没有意义:

快看你老爸, 抽根大雪茄, 脚蹬自行车, 哈哈哈哈哈!

如果采用短曲的形式,可以让某种信念、祈祷或承诺显得更真实,更有效,或更有约束力:

摸摸你的头,摸摸你的脚, 这个破玩意儿,别来麻烦我。

(看见救护车的时候)

两位作者宣称这种韵律上的敏感具有更深的意味。“究竟在什么时候出现,为了在措手不及的情况下进行掩饰,为了敷衍见面时的尴尬,为了不冷场,为了隐藏心底的情感,还是因为激动到无以言表,他们才会通过不可言喻的关联想象,自动迸发出押韵的语句?”但这并不意味着孩子就是天然的诗人。喜欢欧佩夫妇早期著作的众多读者应该注意了,千万不要指望能从这本书里收获一批来自乡村田舍、永恒纯朴而充满魔力的小曲。通过孩子们念念叨叨而续命不死的童谣(跟长辈帮他们整理留存的那些截然相反),并没有任何明显的不朽特质:

大爷我来自苏格兰 把豌豆射进母山羊的屁股眼儿 大爷我来自苏格兰 兜里的豌豆全射完

尽管如此,它们还是经常出人意料地显现出悠远的传统渊源。1954年约克郡的孩子们蹦蹦跳跳哼唱的押韵诗,它的历代作者可以持续追溯到1725年:这是真正的口头传统例证,它表明儿童在对待这些事情时的内在保守思想,而这是两位作者的主要发现之一。诺曼·道格拉斯在撰写《伦敦街游戏》时,认为自己是在展示“我们的少年儿童有多么地清醒,他们什么时候都能够继续想象发明出各种游戏”。但道格拉斯说错了:欧佩夫妇调查发现,他所记录的一百三十七首唱词和残篇,有一百零八首至今还在传唱,而且很可能当时就属于传统歌谣,就跟现在的人看它们一样。“男孩子仍然讲述着斯威夫特在安妮女王时期从朋友那里收集的笑话;他们玩的恶作剧,还是花美男勃鲁梅尔(8)盛年时期小伙子们互相玩的把戏;他们所说的谜语,还是亨利八世幼年时猜过的谜题。”其中有一首韵诗,根据艾德蒙·葛斯父亲的说法,从摄政时期就开始流传。一百三十年过后,又被斯彭尼穆尔的一名十二岁姑娘唱了出来;1952年的时候,威尔特郡女孩子们跳绳时还唱着这样的歌:

德皇毕二爷爬上山 (9) 瞧瞧哪一天仗打完; 法国大将出战壕, 一脚给他踹进多佛湾。 他说这老干柴敢再来, 刺刀戳透他的屁股蛋。

德皇威廉二世的模糊形象,还有更模糊的拿破仑·波拿巴形象,在仲夏正午时分像幽灵一样出现在儿歌里,这种遭遇足以表明,一首童谣可以通过这种不可思议的方式代代相传,直到它丢失所有意义为止。然而,悖论的是,儿童对热门话题的感觉却很敏锐。洛蒂·柯林斯变成了狄安娜·多尔斯;英俊王子查理变成了查理·卓别林;开膛手杰克变成克鲁格,然后又变成米老鼠。(10)甚至还有纯粹的现代歌谣:

抓来一只佩里·科莫 (11) 给他抹匀奥妙香皂 洗完赶紧挂绳晾好

两位作者在解释这种悖论的成因时坚信,“学童唱唱闹闹耍嘴皮子”,其实涵盖了两种完全不同的口头文学源流:一方面是流行语、俚语、时兴段子和绰号的现代大杂烩,另一方面则继承了方言表述与习俗传统。这些方言表述与习俗传统,涉及逃学、示警、偷偷做某事、发誓、折腾人、打架等话题。总体而言,它们在更阴暗、更严峻的生活层面占据了主导。书中发现,尽管那些表示赞同的词汇(例如棒极了、妙得很、真够炫、够味儿、稳当当、帅呆了)会跟随时尚而发生急剧变化,但表示反对的词汇(例如丑得伤心、闪瞎眼、烦死人、酸溜溜、老掉牙、傻头瓜脑、好丢脸、无厘头、真恶心、过气、霉烘烘等),显然却变化甚少。由此而导致的奇特现象,使得这两类词汇的区分得以强化。然而,传统的稳定性,却通过非语言形式而获得了更明确的体现:例如,通过历法习俗、迷信、确信攒够一百万个牛奶瓶盖就能产生神秘功效,还有每逢月初就说一声“兔子”的习俗。(12)这里面的许多情况完全局限于某个地域。复活节滚彩蛋的习俗在特伦特北部广为传播,但在英格兰中部地区和南部则鲜为人知;恶灵夜(11月4日)的习俗从东到西横贯了全国中部地区,具体而言是德比与萨尔特本之间的地带。(根据我的观察,这项习俗目前的传播速度可谓愈演愈烈,也越来越让人倒胃口:我建议将希律王前夜跟它合并,让成年人在这一天都能够成群结队到街头巡游,顺便把所有敢从家里溜出来的十六岁以下小孩揍个半死。)

读者完全不必等到读完最后一章,就会扪心自问:从了解当代儿童的角度来说,这堆乱哄哄的谣曲、笑话、谜语、奚落调侃和绰号(我只是大概暗示一下它们的程度范围),到底有什么意义?作者在这方面也没有讲清楚。毫无疑问,从全书设计角度来说,他们将主要篇幅用来替后代子孙尽可能完整地记录那些短曲、诨名、异名、习俗与费解的谜题。麻烦的是,他们的材料从自身角度而言并不算很有意思。在我看来,它证明小孩子们从总体来看极其乏味,几乎让人感到不适,就像我记忆中那样。“机智与巧妙应答”那一章的阅读感受,等于重新回到往昔的操场、走廊过道或衣帽间,再度体验到每次半小时左右的糟糕经历。那种虚弱无力的反唇相讥,它的语言陈腐感几乎能让人窒息。另外,既然作者向我们保证,他们并不考虑收录不良内容,那么被称为“今日菜单”的那些歌谣(“疤壳拌馅儿蛋奶冻……”),(13)就绝不应该被视为非典型材料。

尽管如此,我还是不大能够赞同欧佩夫妇将所有小孩子概括为完全独立的半野蛮种族。或者说,我的看法不无保留。他们所有的例证都是从非私立、免学费的学校里收集而来。这从实际操作角度来说,就意味着他们像多数民俗学家那样,是从整个社群里文化程度最低的一部分人那里采样:因此在我们的脑海里,这部书的标题应该再做些调整。还有,我无法不加置疑地接受作者的这段话:“成熟世故的世界未曾留意[童年],对它产生的影响也微乎其微。童年就像某个萎缩消失的原始部落那样,在原住民保护区的腹地毫无指望地生存下去。”孩子们一直无休无止地模仿成年人。实际上不妨认为,口头文学的两股泉流,即热门话题与传统话题,在很大程度上都是成人世界弃而不用的东西。孩子们像十八世纪的赌徒那样在考试时跷起二郎腿以求好运,这个事实表明:成熟人群已经抛弃的那些习俗与迷信,在儿童世界还可以长期存在。我们现在已经把圣诞节称为“孩子们的节日了”。等到手按《圣经》宣誓的法律形式消亡后,“现在《圣经》打开,现在《圣经》合上,如果我不讲真话”这样的童谣,还会继续传唱多久呢?

不过,最主要的是,小孩子与成年人的关联取决于一个简单事实:前一拨人正逐渐变成后一拨人。从这一点看,他们在很大程度上就可以获得原谅了。小孩子注定不如成年人,否则成长就会失去动力。但最近一直有很多人在吵吵闹闹,说由于成年人痴迷于大众传媒,或丧失了传统自娱自乐的方法,诸如此类,他们自身是否正在退化?在我看来(如果我可以引用《多年夏天以后》(14)的话):“他们看上去好像过得很开心,按照他们自己的方式,那是自然。”然后我们还可以追问,这本书里有没有什么证据,可以表明这种假设存在的疫病正在反向蔓延到童年时代。这个问题不好回答。在欧佩夫妇收集材料的这段时期,电视经营执照已经从八十万家增长为八百万家。因此,他们收录的这些民俗材料可能绝大多数在很短时间内就会过时。从另一方面看,我们也无法肯定这一点,除非从现在开始持续进行五十年或一百年的比较调查。整个传统语料库的消亡速度也许比我们能够估算的要慢,不像它们在成年人当中的消失速度。如果真是那样,许多人都会感到遗憾。但我不认为这个问题能有多严重,只要少年儿童还保持着那种活力,能够对新材料进行加工改造,并让它发挥出各种隐晦而秘密的用途。诺曼·道格拉斯对将来的看法比较悲观:“青年人的标准化进程无休无止。”欧佩夫妇却不这样认为:“我们无疑意识到[这是]生机勃发的一代。”简言之,读者最终会感到,那些旧童谣并没有多么神奇,如果孩子们忘记怎么唱,也没什么大不了。重要的是他们应该唱一唱。更何况目前并没有任何迹象表明他们正在遗忘这种技能。

1959

(1)指当时英国总人口当中0岁到14岁孩童所占的比例,1959年英国总人口约为5 190万。

(2)见《圣经·新约·马太福音》第十八章第三节内容:“我实在告诉你们,你们若不回转,变成小孩子的样式,断不得进天国”。另见《圣经·新约·马可福音》第十章第十五节内容:“我实在告诉你们,凡要承受神国的,若不像小孩子,断不能进去。”(和合本)

(3)以实玛利(Ishmael),基督教《圣经·旧约》里亚伯拉罕与正妻撒拉的女仆夏甲所生的长子。夏甲母子在遭到亚伯拉罕驱逐后曾经长期居住在旷野。以实玛利后来成为弓箭手,并娶埃及女子为妻。

(4)恩斯特·海因里希·菲利普·奥古斯特·海克尔(Ernst Heinrich Philipp August Haeckel,1834—1919),德国生物学家、博物学家、哲学家和艺术家,首次把达尔文进化论引入德国并加以发展,以科普文章和游记而著名。罗伯特·英格索尔(Robert Ingersoll,1833—1899),美国律师、政治家与演说家,毕生倡导自由思想与人文精神。

(5)赫斯基斯·皮尔逊(Edward Hesketh Gibbons Pearson,1887—1964),英国演员、戏剧导演和作家。引文部分出自萧伯纳文章《讨厌的儿童》(Children as Nuisances)。

(6)原文注:《学童的口传文化与语言》(The Lore and Language of Schoolchildren),伊奥娜·欧佩与彼得·欧佩合著,牛津:克拉伦顿出版社,1959年。

(7)特罗布里恩人(trobriander)是南太平洋美拉尼亚人的一支,居住在位于新几内亚以东的特罗布里恩岛。英国人类学家马林诺夫斯基曾对他们的跨部落贸易体系和性文化进行过研究。

(8)即“花美男”乔治·拜伦·勃鲁梅尔(George Bryan “Beau” Brummell,1778—1840),曾经是乔治四世担任摄政王时期的密友,后因挥霍无度、赌博负债而逃到法国。他相貌俊美、衣着时尚,是当时追求高品质生活的花花公子形象代表。

(9)Bill是“威廉”的昵称,这里指一战时期的德皇威廉二世。“毕二爷”的译法源自赵元任译《阿丽丝漫游奇境记》。

(10)洛蒂·柯林斯(Lottie Collins,1865—1910),英国歌手和舞蹈演员;狄安娜·多尔斯(Diana Dors,1931—1984)是英国电影演员兼歌手;邦尼查理王子(Bonnie Prince Charlie)即查尔斯·爱德华·斯图亚特(Charles Edward Stuart,1720—1788),英王詹姆斯二世的孙子,绰号“年轻的伪装者”和“英俊王子查理”,1745年在法国支持下发动叛乱,意图复辟斯图亚特王朝,克罗顿战役(Battle of Culloden)失败后逃至法国。克鲁格是《榆树街噩梦》(A Nightmare on Elm Street)系列恐怖电影里的主角,面部烧伤毁容,杀人时佩戴着装有利刃的手套。

(11)佩里·科莫(Perry Como),即皮埃里诺·罗纳德·“佩里”·科莫(1912—2001),美国歌手,电视明星。

(12)英国与北美一带流行的迷信风俗。在每个月初的时候反复念叨“兔子”或“白兔子”以祈求好运。

(13)英国儿歌,以一些让人恶心反胃的名称来描述食品。开头几句是:Scab and matter custard/green snot pies/dead dog’s giblets/dead dog’s eyes(“疤壳拌馅儿蛋奶冻/绿鼻涕烤馅饼/死狗杂碎/死狗眼”)。

(14)阿道司·赫胥黎的一部小说,1939年出版,美国版名称为《多年夏天以后天鹅死去》(After Many a Summer Dies the Sw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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