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经济管理 > 一本书看透信贷

8.2 授信方案制订

8.2 授信方案制订

授信是指商业银行对客户或地区统一确定授信额度,并加以集中统一控制的信用风险管理制度。

现代银行信贷流程分为评级、授信、用信三步。传统上,客户从申请贷款到使用贷款,要经历一个漫长的审批期,要通过客户的财务报表和非财务信息,分析整理出客户的信用状况,评价是否可以发放贷款。随着信贷产品日益增多,多个部门各自审批各自的产品,一方面是重复劳动;另一方面是多头授信,总量失控,于是银行采取了额度授信管理。额度授信,就是先核定客户的授信额度,在授信额度总量和有效期内,各种信贷业务可以不经过烦琐的审批程序,走简易审批程序,或者直接走放款审查程序。银行给予授信额度,往往附有生效条件和持续性条件,满足生效条件才能启用额度,不满足持续性条件,银行可以冻结额度。需要走审批流程的情形就只包括:①额度不够用,需要临时增补额度;②额度到期,需要额度重审;③出现风险,需要压缩冻结额度。额度授信的要点是,必须保证在额度有效期内,客户的还款能力不出现大的变动。实务中,每次额度提用前(低风险业务除外),客户经理都要再次审核客户最新情况,对风险预警信号进行排查。没有变化的,再提交放款中心审核放款;有变化的,则要报审查部门审查审批。

授信方案(proposal),包括确定授信额度、期限,安排信贷产品(facility),制定风险缓释措施,以及产品定价。并不是所有的客户都要从头开始做方案,存量客户、续做单一客户一般授信方案不会有太大变化,通常是到期年审(review),有更改的只是重点注明变化与理由。新增客户,如果为现有集团客户之一新成员,则要说明关联方在本行已核定授信方案、使用情况、主要变化及原因。授信方案涉及很多信贷惯用语,各行略有差异,经常引起歧义,下文只做一般性介绍,实务中以你所在的机构规范为准。

8.2.1 测算授信额度

授信额度是银行在未来一段期间内对客户能够承担且愿意承担的信用风险敞口总量。

授信额度有总额度和敞口额度的区分,敞口额度=总额度-保证金、银行存单和国债质押金额。例如,甲客户有敞口额度1000万元,甲客户能够申请签发多少承兑汇票?只要提供了相应的保证金,这个签票金额是可以无限大,只要敞口控制在1000万元以内即可。有了授信额度,还可以按照不同产品设置分项额度及其调剂规则。例如:给A公司授信额度20亿元,其中固定资产贷款额度10亿元、流动资金贷款额度5亿元、承兑汇票额度2亿元、贸易融资额度3亿元,固定资产贷款额度不得与其他授信产品串用,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融资额度可以调剂。授信额度可以分为专项额度和非专项额度,前者适用于固定资产贷款、房地产开发贷款、商用物业抵押贷款等,其还款来源与项目收益密切相关;非专项额度主要是用于客户日常经营周转,其还款来源依赖客户综合还款能力。授信额度还可以分为循环额度和非循环额度,循环额度是指还款后释放的额度还可以继续使用,而非循环额度则不可以,专项额度一般是非循环额度。

8.2.1.1 授信额度

如何确定客户的授信额度呢?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商业银行授权、授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条规定:

商业银行对其业务职能部门和分支机构所辖服务区及其客户授信,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应根据不同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经济和金融管理能力、信贷资金占用和使用情况、金融风险状况等因素,实行区别授信。

(二)应根据不同客户的经营管理水平、资产负债比例情况、贷款偿还能力等因素,确定不同的授信额度。

(三)应根据各地区的金融风险和客户的信用变化情况,及时调整对各地区和客户的授信额度。

(四)应在确定的授信额度内,根据当地及客户的实际资金需要、还款能力、信贷政策和银行提供贷款的能力,具体确定每笔贷款的额度和实际贷款总额。授信额度不是计划贷款额度,也不是分配的贷款规模,而是商业银行为控制地区和客户风险所实施的内部控制贷款额度。

通过“资产负债比例”确定授信额度是普遍的做法。从财务角度看,资产(A)=负债(L)+所有者权益(E),要实现资产的扩张,可以负债融资或者股权融资,这就是资本结构理论。资本结构的理论研究很多,观点也不一致,但通常认为,负债融资占比越高,财务风险越高,假如负债比例接近100%,则破产在即。所以,这里就有一个客户所能承受的最高资产负债率(D)。假如该客户获得了融资(M)后,所有者权益(E)不变,负债和资产同时增加M,由于融资后资产负债率≤D,推导出M≤E×[D÷(1-D)]-L,公式右边就是理论上客户能够新增的最大负债金额。这个金额由哪些因素决定?一是所有者权益,或者净资产,即资本实力;二是最高资产负债率(D),通常用行业参考值。负债率是衡量企业财务风险,财务管理理论认为,企业的风险由经营风险和财务风险组成,经营风险低,财务风险就可以高一点,经营风险高,财务风险就应该低一些。经营风险体现为息税前利润本身的波动性,如果波动性大,则经营风险大。结论就是,利润本身的波动性大,可接受的负债率就应该低,授信额度就比较低。

假如一个企业目前资产100万元,权益80万元,负债20万元,资产负债率20%,银行认为该行业的企业普遍可接受资产负债率是50%,套用公式计算,该企业可以增加负债60万元。假如本银行拟占的市场份额50%,授信额度即为30万元。50%不是随便定的,而是通过行业分析来设置。利润波动性很大的行业(股权投资,证券、期货投资、炒房),期初100万元资产,期末可能变成了200万元,也可能变成零,这种行业银行无法接受,即可接受的资产负债率接近零,不能给予贷款。利润波动性越大,可接受的资产负债率越低,也即是承担波动的永远是股东的钱(即资本)。

确定授信额度还有其他方法。

(1)通过客户申请的额度,深入分析借款原因,挖掘客户真实信贷需求和资金缺口,得出客户所需要的额度。

(2)参考客户偿还能力,例如某客户月收入5000元,月息5‰,假如该客户每月收入全部用于还利息,本金到期不断续贷,则最多只能贷款100万元,这就是客户承贷能力的上限。

(3)根据担保措施核定授信额度,如某客户提供房产抵押,价值100万元,抵押率60%,即可核定60万元授信额度。

(4)根据银行内部行业、地区、产品授信组合政策来确定。例如某行业授信额度有个总量、某地区授信额度有个总量,层层分配下来,给特定的客户授信额度就有了上限。

(5)监管政策、法规限制,例如单一客户授信集中度不得高于银行资本的10%,集团客户授信不得超过银行资本的15%,全部关联授信与资本净额之比不超过50%。

8.2.1.2 分项额度

确定了授信额度,银行与客户的所有债项交易,包括贷款、贸易融资、承兑和贴现、透支、保理、担保、贷款承诺、开立信用证以及持有客户发行的债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形成的信用风险暴露,扣除客户提供的保证金存款及质押的银行存单和国债金额以后的余额就必须小于该授信额度(敞口额度)。至于说给企业贷款多少?承兑多少?这些就要根据企业的实际用款需求和特点来具体确定。

贷款新规对贷款按用途进行划分,主要包括流动资金贷款和固定资产贷款(包括项目贷款)。对于固定资产类贷款,由于用途特定,所以其额度通常要根据项目来确定。一个项目有总投资,资金来源包括资本金、经营收入再投入、银行贷款等。要准确计算额度就依赖于对这些项目的评估,是不是有多大缺口就给多大授信?不是,还要分析项目的现金流状况,确保项目还款来源能够覆盖本息,这就需要对项目收入、成本进行分析。这一块详见项目评估章节。

贷款新规中流动资金贷款的定义是用途为“日常生产经营周转”的贷款,应包括贸易融资。预测流动资金需求主要运用银监会的《流动资金贷款需求量的测算参考》(简称《测算参考》)中的公式。此外还有销售百分比法、回归分析法、资金习性法等,这些方法本质上没有区别,都要借助资产负债科目与收入之间的相关关系,在《测算参考》中,这种关系体现为周转率。

《测算参考》中提出了营运资金量的测算公式为:营运资金量=上年度销售收入×(1-上年度销售利润率)×(1+预计销售收入年增长率)÷营运资金周转次数,其中:营运资金周转次数=360÷(存货周转天数+应收账款周转天数-应付账款周转天数+预付账款周转天数-预收账款周转天数)。该公式通过推导,可以变形为:营运资金量=[(应收账款平均余额-预收账款平均余额)×(1-上年度销售利润率)+平均存货余额-(应付账款平均余额-预付账款平均余额))]×(1+预计销售收入年增长率)=[应收账款净额×(1-上年度销售利润率)+平均存货余额-应付账款净额]×(1+预计销售收入年增长率)=[应收账款净额×(1-上年度销售利润率)×(1+预计销售收入年增长率)+平均存货余额×(1+预计销售收入年增长率)-应付账款净额×(1+预计销售收入年增长率)

销售收入增长了,那么应收账款、存货也必须相应增长,要补充流动资金,但是应付账款也会增加,这会带来流动资金,两者抵消以后,就是流动资金需求。这里的流动资金、营运资金就是财务管理上的营运资本,即流动资产减流动负债后的净额。

这种分析思路和销售百分比法基本一致,只是销售百分比法下,不仅这五个科目要变动,其他资产负债项目也会随销售收入而变动,同时考虑股利支付和留存收益等因素,推算出结果略有差别。《测算参考》假定了五个科目保持同样的增长率(对应的就是周转率不变),其实销售收入增长,存货、应收账款、应付账款并不一定同比例增长。有的客户销售增长了,应付账款增长超过了存货和应收账款增长,反而创造大量现金流,那么就没有新增贷款的需求;又比如有的客户处于发展初期,需要向商家铺货,存货占用资金较大,而到了发展后期由于市场饱和,不得不大量采取赊销,应收账款居高不下,即资产结构会随经营阶段变化而变化。《测算参考》规定“应根据实际情况和未来发展情况(如借款人所属行业、规模、发展阶段、谈判地位等)分别合理预测借款人应收账款、存货和应付账款的周转天数,并可考虑一定的保险系数”,就是为了弥补这些缺陷。当然,还可以采取回归分析法、资金习性法,根据不同的科目分项详细估算。

估算出了的营运资金量是销售增长后未来应该持有的流动资金,但是借款人现在就有一部分自有流动资金,现有的流动资金贷款也不会到期全部结清,未来还可以通过其他渠道获得营运资金,所以:新增流动资金贷款额度=营运资金量-借款人自有资金-现有流动资金贷款-其他渠道提供的营运资金。

对“借款人自有资金”有多种理解:①营运资本,即目前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差额,也等于所有者权益+非流动负债-非流动资产;②所有者权益+长期负债-长期资产-预测期内需要支付的红利;③自由现金流量,即未分配利润+净利润+折旧-资本性支出-股利支出-到期以后借款和其他借款;④未分配利润中可用于营运资金周转部分+当年净利润+折旧-当年分红-计划归还贷款;⑤货币资金。口径①假定原投入的营运资本保持不变,计算相对简单,最常用,但是它忽略了销售增长后带来的利润也可以补充未来流动资金,也忽略了借款人挪用营运资金用于长期项目。如果借款人未来从销售收入中抽取部分资金用于长期投资、固定资产投资,那么自有资金需要扣减这部分资金。

由于是计算“新增流动资金贷款额度”,所以要扣除“现有流动资金贷款”(含其他银行)。而“现有流动资金贷款”,在预测期未必一直存在,有时候要置换其他银行的贷款,就要把需要置换的部分加回去。“其他渠道提供的营运资金”,一般应包括发行债券、融资租赁、股东借款、吸收直接投资、发行股票、商业信用、预计能够获得的其他银行新增授信等。

计算出来的“新增流动资金贷款额度”是客户的需求值,理论上的上限值,本次银行提供多少授信还需要分析其合理性,毕竟销售增长不一定能赚钱,亏损的增长就难以还款。下面是计算案例(表8-1)。

表8-1 流动资金贷款需求测算表

《测算参考》规定:“对小企业融资、订单融资、预付租金或者临时大额债项融资等情况,可在交易真实性的基础上,确保有效控制用途和回款情况下,根据实际交易需求确定流动资金额度。”实务中,贸易融资额度更简化,比如可以根据客户与核心客户平均交易额和账期来测算。各个行业都有一些经验比率,这些经验值往往比报表算出来的周转次数、周转天数要准确得多。比如汽车经销商库存融资,库存和月销量的比例称为存销比,合理的存销比应当小于3,根据经销商的预测月销量和最大存销比就可以算出其最大库存量,结合目前库存量,即可核定库存融资额度。

是模型就有缺点,前面提到,预测的逻辑是“销售增长,存货、应收账款相应增长,产生资金需求”,应收账款中包含了利润,这部分不产生资金需求,已经通过(1-上年度销售利润率)扣除,(1-上年度销售利润率)即成本率,成本中还分为付现成本和非付现成本,只有前者构成现金需求。同样地,存货本身包含了原材料、工人工资、制造费用三个价值组成部分,制造费用包含了生产车间所使用固定资产的折旧费,显然折旧费不需要现金支出,对于折旧费占比非常大的企业,预测时就要相应调整。公式中的销售利润率,通常采用毛利率口径,如果企业的期间费用占比很高,模型就会低估资金需求,这时可以采取营业利润率口径。

8.2.2 确定授信期限

准确来说,信贷期限包括授信期限和用信期限。例如,银行给某企业授信1000万元,期限一年,企业用信时可以申请签发六个月的银行承兑汇票。授信期限一年更多的是考虑在一年内企业的基本面不会发生重大变化,而用信产品期限六个月更多的是考虑匹配企业的采购付款条件。授信到期以后,借款人信用风险已经与授信之初有很大改变,授信额度就要重新评定。授信期限太长,往往不能及时根据借款人风险状况调整授信额度;授信期限太短,往往操作成本太高,不经济。

银行设定授信期限要考虑政府授予客户经营许可的期限,如特种经营许可证的到期日、相关一些技术资质的期限、施工企业资质期限,还有一些是产品、品牌代理特许经营权期限。并不是说不能突破这个期限,而是要评估企业的经营稳定性。

确定合理信贷期限主要是指用信期限,即贷款期限、承兑期限、信用证期限等。贷款期限可以划分为短期和中长期。对信贷机构而言,虽然长期贷款的收益较好,但贷款期限越长风险越大。对借款人而言,若贷款期限大于实际需求期限,会导致企业资金过剩,有可能会导致盲目扩大投资、扩张生产。若贷款期限短于实际需求期限,又会导致贷款到期频繁借新还旧、展期甚至逾期,给信贷机构造成不必要的操作风险。

用信期限还要与企业经营周期相匹配。固定资产周转期包括固定资产建设、运营、逐年收回折旧、报废,从信贷角度又划分为建设期和补偿期,前者是贷款运用期间,后者是从开始提取折旧到提足折旧的期间(见图8-1)。由于固定资产投资不仅包括贷款资金,还包括企业自有资金,通常约定先偿还贷款然后股东才能收回自有资金,所以固定资产贷款期限应该短于固定资产周转期,在提足折旧以前就应该偿还完毕。具体在确定一笔固定资产贷款的还款期限时,信贷人员要充分考虑企业固定资产折旧回收期和企业自有资金占比。如果企业盈利能力强,利润中现金流充沛,那么可以设定较短的贷款期限;反之则期限较长,但是不能晚于折旧提足以后。

图8-1 项目周期与项目贷款

图8-2 营运周期与流动资金贷款

流动资产的周转包括采购、生产、销售、收款环节,形成营运周期和现金周期(见图8-2)。通常来说,短期流动资金贷款期限等于现金周期,但实践中,两者很难准确匹配。以图8-2为例,支付货款、支付工资、支付税款、收回现金流的节点都是变动的,是不可预测的,有时候需要预付采购款,有时候可以延期支付工资,有时候要预缴税款,这些不确定性因素导致了现金周期和营运周期不匹配,贷款期限和现金周期不匹配。流动资金的用途也很难锁定,常常流动资金贷款参与了多项流动资产的多个循环周期,造成了“流动资金贷款不流动”,最后贷款沉淀至滞销存货和坏账中。实务中设置流动资金贷款期限,首先是考虑客户信用等级,优质客户、高信用等级客户发放中长期流动资金贷款,当客户信用等级下滑,就要适当缩短贷款期限;其次是要与担保物的周转期一致,如存货质押类流动资金贷款要根据存货周转期设置期限,即原材料到货至产品发货;应收账款质押类流动贷款要按照企业销售结算周期设置期限,即销售产品到销售收入回笼;最后,要考虑还款来源的准确到账时间,到期日最好与交易回款无缝对接。例如:保理业务期限要与应收账款回收期限匹配,出口退税账户托管贷款的期限要与税务部门办理退税的时间匹配;以租金收入为还款来源,要匹配租金收取时间,当然也可以在合同中约定收到款项视为贷款到期。

当把握不住企业的经营周期时,信贷人员应尽量设置短期限:低风险客户可以给予中长期贷款;一般客户尽量给予短期交易性贷款;当授信客户风险趋于上升、发展前景不乐观,应当及时调整存量产品授信期限,或者用短期限产品替换长期限产品。

8.2.3 安排信贷产品

授信方案中通常有一系列信贷产品。不同的产品可以满足不同的需求,不同的需求又可以由多种产品来满足,理想的做法是根据不同的客户来设计产品,一户一策。实务中,一个地方设计了好的产品,上级开始推广,有制度、流程、营销方案、指标考核,然后各地方的客户经理根据产品营销指引找客户。第一波找到的客户还是很适合这些产品,第二波客户经理找到的可能需要包装一下才适合,到了一定阶段,根本就没有合适这个产品的客户,为了完成考核,于是出现削足适履,泛滥成灾,最后风险集中爆发。很多信贷产品创新都经过了这种轮回,如大宗商品贸易融资、钢贸类票据业务、联保等。

安排产品的一般原则包括:一是选择风险控制成熟度高、收益稳定的授信产品,尽量用低风险产品,慎重选择新业务、高风险品种。所谓的低风险产品就是票据贴现、贸易融资等产品,绝对的低风险业务可以定义为敞口为零的信贷业务,如贴现、全额保证金承兑等。二是选择风险调整后收益高的产品。例如,银行承兑汇票和国内信用证,风险程度一样的情况下后者资本消耗低。不同时期的收益侧重点不一样,当银行需要完成存款任务时,尽量建议客户使用表外产品(收保证金),如果银行缺乏利润,那么要引导客户使用表内产品。

银行在具体安排产品的时候还有多重考虑因素,具体如下:

(1)根据企业业务循环特点安排产品。例如:采购阶段安排票据融资、国内信用证融资,生产阶段安排订单融资、动产质押、仓单质押融资,销售阶段可以安排保理、应收账款质押融资等。

(2)根据行业特征安排产品。例如:制造业客户,建设期主要安排固定资产贷款,建成后,通过流动资金贷款、贸易融资、银行承兑汇票等解决其营运资金需求;贸易类批发类客户,主要从事商贸,尽量安排供应链融资产品,强化交易流程控制,少安排高风险的流动资金贷款。

(3)考虑客户与上下游的结算方式,是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结算还是转账支付,安排相应的票据融资、贸易融资、贷款等产品。

(4)考虑银企关系,“优质客户重关系,一般客户重交易”,优质客户尽量安排中长期信贷产品以巩固长期合作关系,一般客户尽量安排短期贸易类产品。

(5)结合产业链,对核心企业主要提供流动资金贷款,对上下游企业则提供贸易融资等。

8.2.4 设置用款方式

用款方式包括一次性支用、分批支用、循环支用等。还款方式分为一次性还款和分次还款。

还款方式设置不合理,与借款金额、借款用途、借款人现金流等不匹配,往往导致贷款展期、逾期、重组。例如餐饮业,每天都有现金流,可以设置为分期还本。又例如借款用途是项目建设,那么就要设置提款期和还款期,提款期是项目建设过程中要根据项目进度陆续用款;到了项目建成投产以后,就要进入还款期,分期陆续还款。如果提前设置了还款期,往往导致企业没有现金流还款,如果推后了还款期,还款来源又无法得到保障。

循环使用,例如A汽车经销商授信额度1000万元,采购100台车支用了一笔贷款1000万元:销售回款以后要陆续还贷,还贷的过程也就释放了额度;假如销售50台车,还贷500万元,此时可用授信额度恢复为500万元;如果授信未到期,企业可以用500万元再次采购,也就是循环使用。最佳的方案是企业每销售一台车就要还一次款,这样还款方式与现金流完全匹配。

8.2.5 信贷产品定价

价格是银行最难决策的授信要素之一。银行的报价既要从银行自身出发考虑业务成本、风险与必要的利润,又要从客户角度出发,使价格能够被客户接受,同时还要考虑到竞争对手的价格策略、市场的价格水平等。

小资料

信贷产品的价格体现为利率和费率。利率是货币所有者因暂时让渡货币资金使用权而从借款人那里获得的一定报酬,为一定时期内利息量与本金的比率。贷款让渡了资金使用权,所以贷款的价格就是利率,承兑、信用证、保函业务不占用资金,其价格就体现为费率。利率一般有年利率、月利率、日利率三种形式。年利率也称年息率,以年为计息期,一般按本金的百分比表示;月利率也称月息率,以月为计息期,一般按本金的千分比表示;日利率也称日息率,以日为计息期,一般按本金的万分比表示。我国计算利息传统标准是分、厘、毫,每十毫为一厘,每十厘为一分。年息几分表示百分之几,月息几厘表示千分之几,日息几毫表示万分之几。费率是指利率以外的银行提供信贷服务的价格,一般以信贷产品金额为基数按一定比率计算。费率的类型较多,主要包括担保费、承诺费、承兑费、银团安排费、开证费等。

2014年2月14日,中国银监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14年第1号公布《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办法》,其中第十一条规定:“除实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服务价格以外,商业银行服务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在这个办法出台以前,很多金融产品的定价与实际情况脱节,银行承兑汇票就是典型。 [1]银行承兑汇票虽无须占用资金,但却承担了和贷款一样的信用风险。早期的银行承兑汇票作为计划经济条件下国有企业的结算工具,几乎没有信用风险,《支付结算办法》第八十六条也规定:“银行承兑汇票的承兑银行应按票面金额向出票人收取万分之五的手续费。”仅体现为银行的结算成本费用。随着银行承兑汇票的推广,中小企业也可以办理,目前市场上还有很多票完全是融资性工具,结算作用倒在其次。银行承兑手续费收益根本无法覆盖风险损失。银行如何为风险定价?由于早期源于0.05%承兑费率的行政定价,商业银行只能加收承兑保证金,以保证金的存贷利差收益覆盖承兑风险损失。但是,此种风险抵补方式无法针对出票人的个体违约率进行差异化的风险定价。事实上,加收承兑保证金也使得银行承兑汇票异化为银行拉存款的工具,形成“货币空转”现象。

授信定价基本方法主要包括成本导向定价法、需求导向定价法和竞争导向定价法。成本导向定价法主要根据银行贷款经营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资金成本、各项费用、风险成本和分摊的资本成本等要素确定授信价格。需求导向定价法主要根据客户资金运用产生的收益对贷款进行定价。竞争导向定价法是指银行参照市场上同业的授信价格水平确定本行的价格。目前商业银行普遍先用成本导向定价法确定贷款利率底线,然后参考其他定价方法,综合确定报价。

贷款价格底线=(资金成本+经营成本+信用风险成本+资本成本)÷贷款金额

银行的资金是有成本的,资金成本是银行根据某笔贷款的期限和现金流特征在金融市场(吸收存款、发行债券等)上融入同种性质的资金所需付出的成本。资金价格的基础是市场无风险收益率,可以参考收益率曲线。大银行有众多的储蓄网点,往往资金成本较低;不吸纳存款的各种非银行金融机构(如消费金融公司、汽车金融公司),其资金来自银行拆借、债券、证券化、上市融资等,其贷款产品的利率就比较高;民间金融机构资金来源往往是各种高息理财资金,贷款的利率也相当高。值得注意的是,表外授信业务仅仅是借用银行的信用,而不需要用资金,其成本因素就不包括资金成本。

银行同其他企业一样,日常运转也需要付出各种各样的经营成本,如员工薪酬、网点租金、硬件设备折旧、软件使用费、税费支出等。不同的营运模式下,成本结构是很不一样的。传统上,一笔贷款的业务受理、尽职调查、放款操作、贷后检查都需要大量的人力费用,而随着技术更新,通过互联网获取客户,通过大数据模型完成尽职调查和审贷,这一块成本会逐渐下降。资金成本是市场决定的,而营运成本是信贷机构能够改变的,这也是一个机构的核心竞争力。

发放一批贷款,总有部分形成损失,这也是很重要的成本因素,问题是如何测算和预估信贷损失?实践中,通常将损失分为预期损失、非预期损失和偶然损失。预期损失是基于历史数据分析可以预见的损失,可以理解为平均损失;非预期损失是难以预见的较大损失,但是它可以通过一定概率估计,如99%可能性下最大的损失;而偶然损失是完全无法估计的,如黑天鹅事件,不严格区分的话,偶然损失也纳入非预期损失。在历史数据比较完整的情况下,预期损失可以通过评级来测算,预期损失=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风险敞口。估计了预期损失,就可以通过提高信用风险利差来弥补,高风险客户我们设置较高的信用风险利差,低风险客户我们设置较低的信用风险利差。信用评级前面已经谈到了,这里就不再赘述,下面主要谈谈非预期损失。

不同的信贷业务的非预期损失是不一样的,高风险业务更可能出现意想不到的损失、历史上从未发生过的损失,传统业务的非预期损失通常更低。非预期损失如何弥补?在经济学上这种损失可以理解为不确定性,股东投资一家银行就要承担这种不确定性(相应的获取利润作为补偿)。股东的资本金是有成本(机会成本)的,这就是资本成本。股东投资一家银行承担了一定风险,也就相应地要求一定的资本回报率,即资本目标回报率。一笔业务的资本成本有多少?资本两个口径:一是经济资本;二是监管资本。经济资本是银行通过内部模型去估计一笔信贷业务的非预期损失来确定;监管资本就是监管部门要求银行为这部分非预期损失提供的最低资本保障,体现为资本充足率要求。 [2]下面我们侧重监管资本分析,即一笔信贷业务的资本成本体现为:消耗多少监管资本?会在多大程度上影响资本充足率?

资本充足率≈资本÷风险加权资产。风险加权资产包括信用风险加权资产、市场风险加权资产和操作风险加权资产。权重法下信用风险加权资产为银行账户表内资产信用风险加权资产与表外项目信用风险加权资产之和。表内资产信用风险加权资产=表内资产风险敞口×风险权重;表外项目信用风险加权资产=表内资产风险敞口×转换系数×风险权重。

计算表内资产的监管资本消耗,一个简单的方法就是用资本充足率×权重×风险敞口。权重的设定,一方面考虑的是不同交易对手的风险,例如交易对手是政策银行,其代表国家信用,风险权重为零,公共部门代表各级政府信用,风险权重为20%,而一般企业权重会高一些。另一方面考虑不同业务的导向,银行做什么业务最耗费资本?“其他非自用不动产、对工商企业的其他股权投资”,权重高达1250%,也就是不倡导银行经营实业。“个人住房抵押贷款”风险权重50%,“符合标准的微型和小型企业的债权”风险权重75%,风险权重低于一般企事业贷款权重(100%),这也是监管部门倡导银行从事住房按揭贷款、小微企业贷款的监管导向。值得注意的是,“对我国其他商业银行的债权”风险权重也比较低,这也就是很多信贷业务通过同业通道放款的原因。

表外业务也是要消耗资本,但是表外业务没有直接的风险权重,需要转换为表内资产,然后选择不同的交易对手权重来计算资本消耗。而计算一笔表外授信业务的资本消耗,一个简单的方法就是用资本充足率×转换系数×权重×风险敞口。为什么国内信用证业务发展这么快?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其转换系数低于银行承兑汇票的转换系数,从而一笔同样风险敞口的国内信用证所消耗的监管资本要低于银行承兑汇票。

A银行受理一笔贷款申请,金额1000万元,期限一年,到期支付本息。该笔贷款的资金成本为3%,经营成本为1.5%;该客户的违约概率为1%,该笔贷款违约后损失率为50%,需配置的经济资本为25万元,股东要求的资本回报率为20%。则该笔贷款的成本为:资金成本:1000×3%=30(万元);经营成本:1000×1.5%=15(万元);信用风险成本:1000×1%×50%=5(万元);资本成本:25×20%=5(万元);成本合计:55万元,即贷款利率底线为5.5%。

有了价格底线,要综合市场报价情况和客户风险发展趋势,然后向客户正式报价。市场报价在本行底线之上,要积极争取客户,最大化收益。若竞争对手的报价或客户要求的价格低于本行底线,则要通过增加抵质押措施降低风险成本、适当缩短期限以降低资金成本,或者通过其他放款方式降低资本消耗,从而降低价格底线满足客户需求。要考虑客户未来的变化,对风险趋于上升的客户,要适当提高定价。

8.2.6 计算综合收益

一笔信贷业务的收益不仅是利息,银行总是试图通过一笔授信业务带来更多的综合收益,如负债业务效益、中间业务效益以及关联和社会效益等。考虑综合收益,应该说是一种信贷定价的延伸,即信贷风险可以弥补的情况下,才考虑综合收益,任何时候都不能因为综合收益来左右信贷决策。

利息收入一般是信贷业务效益的最大组成部分,是决定信贷业务整体效益的关键因素。定价方法前文中已经提到,总之,信贷人员要熟悉当地的信贷市场,不仅要了解当地银行的利率,还要了解当地民间借贷的利率水平。利息收入也比较复杂,要考虑派生存款情况。甚至有的银行要求企业贷款后不能用,要存起来开全额银行承兑汇票,企业拿到票贴现后才能用款。银行的利息净收益就包括:贷款利息收入+贴现利息收入+开票手续费收入-存款利息支出。

负债业务效益主要体现在吸收存款所带来的综合效益。对于存量客户,应分析存款份额、货款归行率与贷款占比是否匹配。对于新客户,应分析业务发放可带来的存款量。从一家银行整体层面来看,某一类客户的贷款总额和存款总额之比,称为此类客户存贷比,存贷比可以衡量存款派生情况。一般来说,小微企业贷款,投放以后,资金很难沉淀下来。货款归行率是银行的某一客户通过本银行回笼其货款占全部货款的比例,可以衡量银企关系的紧密程度。当企业采购这批货用的贷款50%是A行提供,那么这批货销售后一半的资金就应该存入A行。

中间业务效益主要体现在信贷业务带来的中间业务收入,主要包括结算、清算、代理业务的手续费收入、咨询和顾问费、银行卡业务收入等。我们总是说,国际银行业大部分收入来自中间业务,我们也一直提倡银行提高中间业务收入占比,于是产生一系列考核措施,也产生了很多“变味”的中间业务收入,如以贷收费、浮利分费、息转费、推迟或提前确认收入等中间业务收入。中间业务收入可以说是核算极度混乱,会计信息严重失真。

关联效益是指一项信贷业务的办理对银行整体业务发展的潜在效益。例如:业务对银行知名度和社会影响力的提升作用;业务对当地重大项目的带动作用;业务启动了与企业集团、地方政府的合作。社会效益如绿色信贷要求,即对申请贷款的企业,无论财务指标有多好,带来的经济效益有多高,只要环保不达标,都要一票否决。

[1] 赵慈拉. 承兑费率市场化意义深远[J]. 中国金融,2014(6): 67。

[2] 详见《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中国银监会令2012年第1号)。

上一章 封面 书架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