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 项目贷款管理
项目周期包括立项、可行性研究、报批、用地、规划设计、市政配套、开工、竣工、试运营、正式运营等,其流程长、时间跨度大、不确定性因素多。在项目贷款中,银行对项目掌控的主动权随着资金的投入而降低。在资金投入之前,银行有主动权,可以决定不为项目提供资金,资金的数量、偿还时间、方式都可以协商。资金贷出后,银行无法具体控制项目的具体建设、管理和运作,主要依赖他人对项目的管理。
银行要保持资金的流动性,说白了就是要保持一种“能够随时下船”“全身而退,毫发无损”的能力,而不太希望“同舟共济”、更不希望被“套牢”。所以银行对项目贷款非常谨慎,如何控制风险?一个重要的方面就是准入控制,不靠谱的项目不介入,“不轻易上船”。以房地产项目贷款为例,准入条件是“四三二”原则,狭义理解,即项目四证齐全、项目资本金达到30%、开发商二级以上资质。广义理解,“四证齐全”代表项目手续合规合法,“不是海盗船”;“30%自有资金”是说投资人不能完全依靠信贷资金,还得自己拿出真金白银来承担项目风险,“投资人也在船上”;“二级资质”是说投资人要有一定的行业经验、能力,保证项目取得预期效果,“老船长掌舵,船不偏”。
实践中,信贷人员要从广义理解,手续合规合法不仅仅包括四证齐全,项目资本金制度也难以约束开发商的扩张,一纸资质不等于项目建设和运营都会顺利。政府对于项目的管理,是为了纠正市场经济负外部性,维护公共利益,不大考虑项目的市场前景、资金来源、经济效益等因素,符合公众利益的项目,不一定有经济效益。随着政府简政放权,国务院陆续取消了多项行政审批、资格认证、职业考试,把许多责任交给了市场主体。
项目总投资中,大部分是银行信贷资金,银行承担了最大的风险,就要亲力亲为,全面评估项目。评估内容包括项目建设的合规性、借款人及项目股东情况、产品与市场、项目建设配套条件、项目技术工艺、项目投资总额、项目融资方案、项目效益、项目风控措施等。大部分评估内容可行性研究报告上面都有,然而银行对项目评估的角度和取舍标准与政府或企业的标准存在差异,不能单纯地采纳企业委托中介做的可行性研究、项目评估报告,银行要从维护银行权益的立场出发,根据自己的标准评价项目,为贷款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借款人及项目股东情况、产品与市场评估、项目建设配套条件评估、项目技术工艺评估的内容和方法与前面章节类似,本章就不赘述。这里主要介绍项目背景、合规性、投融资、效益风险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