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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三 修辞例话

老虎

西门庆抬头一看,只见两边门楹上贴着一副对联道:

洞府无穷岁月

壶天别有乾坤

上面三间厂厅,却是吴道官朝夕做作功课的所在。当日铺设甚是齐整,上面挂的是昊天金阙玉皇上帝,两边挂着的紫府星官,侧首挂着便是马、赵、温、黄四大元帅。

——第一回

绣像本第一回,写了两件大事。其一为“西门庆热结十兄弟”;其二则是“武二郎冷遇亲哥嫂”。绣像本几乎重写了词话本第一回的内容。词话本以武松为开篇(沿袭《水浒传》),绣像本则以西门庆作为叙事的出发点。若以武松开篇,由武松、武大至潘金莲,由“帘下勾情”带出西门庆,可谓顺理成章。但以西门庆为叙事起点,如何将叙事的重心,由“西门庆热结十兄弟”而过渡到武松,则是一大难题。因为在道观结拜之时,西门庆与武松还八竿子打不着呢。当然,按照中国章回体的一般套路,作者可以采用“花开两朵,各表一枝”这样省心或偷懒的作法,强行过渡。不过,绣像本的作者并没有这么做。这也反映出绣像本作者在结构章法上不同于一般章回体的过人之处。

篇首这段文字看起来稀松平常,似乎不值得批评者加以特别的关注,但从文章结构上而言,这段文字是叙事发生转折的重要信号,实为暗度陈仓的津梁要冲。如果我们说武松的身影已经“埋伏”在这段文字中,读者想必会觉得不可思议吧。

张竹坡在评点这段文字时,特意点出,“昊天金阙玉皇上帝”与“紫府星官”均为陪笔,而“马、赵、温、黄四大元帅”才是正笔。若照我说,四大元帅中的马、温、黄均是闲笔,而只有赵玄坛元帅方是正笔。也就是说,玉皇上帝、紫府星官也好,马、赵、温、黄四大元帅也好,他们的画像出现在道观的场厅本是应有之事,句句写实,一笔不落空。可是在这个场景的描述中,又藏着一大机关。作者要为武松的出场预留田地,这是此段文字的主要叙事意图所在。只有赵玄坛元帅可以引出武松,所以是正笔。

那么,这个赵玄坛元帅与武松到底有什么关系呢?

马、赵、温、黄诸人都是传说中道家的护法神将。一般作马、赵、温、关(如词话本《金瓶梅》第三十九回),亦有马、赵、温、周的说法(如《红楼梦》第一百〇二回)。四人之中,只有赵玄坛头戴铁冠,手执铁鞭,常常骑着一头猛虎作战。

西门庆、应伯爵、谢希大诸人在结拜当日,对道观中挂着的护法神将之画像,指指点点,一一加以品评议论。由三只眼睛的马元帅而至通身染蓝的温元帅、威风凛凛的黄将军,中间还穿插着应伯爵讲的一个笑话,最后落笔在黑面元帅赵玄坛身上,众人即开始对着赵元帅身旁的那头猛虎议论纷纷。绕了半天的弯,老虎总算是出场了。而随着老虎的出场,打虎英雄武松的矫健身姿亦可谓呼之欲出了。

众人的议论和哄笑,引出了吴道官的一段话:“官人们讲这老虎,只俺这清河县,这两日好不受这老虎的亏!往来的人也不知吃了多少,就是猎户,也害死了十来人。”接下来,由于西门庆的好奇发问,吴道官这才正面提及景阳冈上的那条吊睛白额大虎。读过《水浒传》的人,仿佛可以看见武二郎手执哨棒,踏着月光,带着浓浓的酒意,正朝着景阳冈的方向一路而去。点出景阳冈和老虎之后,叙事者又虚晃一枪,将这头老虎轻轻放过。

吴道官的一段话,被应伯爵的又一个即兴笑话打断,叙事再次回到了“热结十兄弟”的仪式现场,由兄弟排位序,至吴道官宣读“结拜疏文”。接下来,照例是酒食款待,随后西门庆、花子虚提前离席。西门庆归家之后,日日与病妾卓丢儿厮守。武松真正的出场,还要等到七天之后。

一天,西门庆在家中正要请太医来给卓丢儿诊脉,应伯爵突然笑嘻嘻地前来造访。他告诉西门庆,昨日清河县出了一件稀奇事:前日吴道官所说的景阳冈上的那只大虎,已被一个名叫武松的人一顿拳脚打死了。西门庆不信,伯爵便邀请他一同到县衙门口观看。二人在途中遇见谢希大,大街上早已是拥挤不堪。西门庆等人只得站在邻街的一处酒楼上,朝下观瞧。骑在大白马上的武松终于第一次进入了西门庆的视野。随着武松在众人的簇拥下进入县衙,西门庆已经看不见武松了,叙事视点这才形成了彻底的转换,通过知县升堂,自然转入武松的答话,由此完成了由西门庆向武松的过渡。

绣像本的这番铺垫、伏脉、过渡与转换,为《水浒传》和《金瓶梅词话》所无。作者凭空造出这段文字,若出造化之巧,流水无痕。其极大的叙事耐心和出神入化的笔法,有如老吏断狱,令人称奇。《金瓶梅词话》落入这样一位补续者的手中,并在这个陌生人手里翻新出奇,原作者若九泉有灵,也会像我们一样感到欣慰吧。

十兄弟

一个叫做白赉光,表字光汤。说这白赉光,众人中也有道他名字取的不好听的,他却自己解说道:“不然我也改了,只为当初取名的时节,原是一个门馆先生说我姓白,当初有一个甚么故事,是白鱼跃入武王舟;又说有两句书是‘周有大赉,于汤有光’,取这个意思,所以表字就叫做光汤。我因他有这段故事,也便不改了。”

——第一回

西门庆结交十兄弟之事,词话本原来似乎也有,但写得影影绰绰,亦虚亦实(参见词话本第十六回)。绣像本将十兄弟之结交置于篇首,郑重其事并大书特书者,原因大抵有三:

首先,为摆脱以《水浒传》武松杀嫂为叙事起点的“演义体”而另开炉灶,直接切入西门庆家族故事,为西门庆作传之意甚明。

其次,从结构安排来说,由于“热结”之仪式的存在,小说中的重要人物,如吴月娘、李瓶儿、花子虚、玳安等人得以尽数登场。特别是吴月娘,她一出场,就对西门庆结交之事冷嘲热讽,其声口之世故、老辣、诙谐,光彩夺目,令人读之不忘。而在词话本中,这些重要人物正式出场并开口说话,还要等到第九回以后。绣像本这样的结构安排,远胜词话本,自不用多说。

最后,我们知道,勘破人情之虚假,是《金瓶梅》一大主题。绣像本作者将“十兄弟”这样一帮獐头鼠目、蝇集蚁聚之辈置于篇首,先声夺人,无疑是对《三国演义》、《水浒传》中“兄弟情义”的反写。对于凸显《金瓶梅》的“嫉伪”主题,起到了提纲挈领的作用。

至于十兄弟(除西门庆外一共九人)之来历与名号,则全用游戏笔墨。表面上言之凿凿、一本正经,实际上却是似幻似真、鬼话连篇,极尽虚诞之能事。这种借人物名号以喻物寓意的笔法,后来为《红楼梦》所借用——到了《红楼梦》的“真事隐去”、“假语村言”,可以说又是一番新的面貌。如果说在《金瓶梅》之草创阶段,作者之意多在嘲讽,以供人一哂,《红楼梦》则亦庄亦谐,寓意更为深远幽渺。

我们不妨来看看,与西门庆结交的这帮兄弟们的名号及其寓意。

应伯爵,字光侯。伯爵喻“白嚼”;光侯,则指光凭喉咙混饭的帮闲。

谢希大,字子纯。子纯者,“紫唇”也。

祝实念,字贡诚。祝实念者,“着实念”也。念什么,读者自然可以想见。张竹坡认为是“住十年”,不知何意。

孙天化,字伯修。天化者,“天话”也。伯修者,“不羞”也。

吴典恩,“无点恩”也。

云理守,字非去。因为是“云里手”,一遇到紧急,自然是要“飞去”的。

常峙节,字坚初。常峙节,“常时借”也。

卜志道,“不知道”也。

白赉光,字光汤。“白赖光”了,自然就“光汤”了。

小说中还有一些名号,如许不与(许了又不给)、车淡(扯淡)、管世宽(管事宽)、游守(手)、郝贤(好闲)等人,寓意更加露骨,这里不再一一列举。

也许作者觉得这些人物的名号过于玩笑扯淡了,独独挑出一个不太重要的人物白赉光(词话本原作“白来创”),来介绍他名字的来历。当然这段交代更是奇中出奇,令人喷饭。出生于正德年间的归有光,似乎也是根据《尚书》中“周有大赉,于汤有光”一语而取名,不过人家取的是“有光”,而不是什么“光汤”。这段描述看似兴之所至、闲笔插入,但通篇的人物介绍,一字不板,错落有致。绣像本的批评者赞扬它:“磊落写来,于结处独以此段潆洄,便觉须眉生动。”

当然,关于十兄弟结拜一事,最让人觉得不可思议的,倒不是兄弟们名号之荒诞,而是其中的卜志道,尚未等到结拜的一天就一命呜呼了。读者肯定要问,既然这个人还没等出场便已丧命,那么作者为什么要写他呢?

由于卜志道的突然死亡,十兄弟之中必须补入一人,此人正是李瓶儿的丈夫花子虚。如此一来,花子虚的出场就显得煞有介事且极其自然。也就是说,作者正儿八经交代的卜志道,不过是为花子虚出场而设的陪笔和错综。顺便说一句,第一回中,西门庆的妾卓丢儿,也是未现身便故去了。正因为她的亡故,后文孟玉楼的入门顶替,就显得不突兀了。

读者或许又要问了,既然是“陪客”,写什么人不行,为什么非得是“卜志道”呢?要回答这问题也不难。小说的第八回,写到潘金莲怒中撕扇,西门庆伸手去抢,说此扇撕不得,是一个名叫“卜志道”的朋友送的。词话本中的卜志道,原非十兄弟之一,只是西门庆的一个朋友。而绣像本将他拉入到十兄弟的名单中来,可谓废物利用,也可谓一箭双雕——既有了陪客,又补缀出词话本中卜志道的来历,移花接木,天衣无缝。

至于说绣像本的批评者读到潘金莲撕扇一节时,为死掉的卜志道在此处再度被提及而赞赏作者的线索周密,却是倒因为果。这只能说明这位批评者从未见到过词话本。

遗憾的是,作为卜志道的替补而出场的花子虚,不久之后也死了。顶替他位置的,是一个名叫贲第传的人。在张竹坡看来,此人的名字取得也不怎么样:贲第传,即背地传话者也。

邻居们

众街坊问道:“大郎得何病患便死了?”那婆娘答道:“因害心疼,不想一日日越重,看看不能勾好。不幸昨夜三更鼓死了,好是苦也!”又哽哽咽咽,假哭起来。众邻舍明知道此人死的不明,不好只顾问他。众人尽劝道:“死是死了,活的自要安稳过。娘子省烦恼,天气暄热。”

——第六回

潘金莲毒杀武大郎的次日,众邻居们闻讯之后都来看望。“大郎得何病患便死了?”这里的一个“便”字,已隐隐透露出邻居们的纳罕与警觉之意。金莲答话后,邻居们的劝慰之词也颇耐人寻味。“死是死了,活的自要安稳过”是一句囫囵语,心中狐疑未去,又不愿意深究此事。邻居们既没有马上就相信潘氏的一面之词,又不便追问大郎之死的真实情由,话只能这么说,可以说一字都不能易。而“天气暄热”四字(为《水浒传》所无),则更为传神。邻居们明显流露出没话找话、转而谈及天气的尴尬,且有告退之意。

等到西门庆偷偷地趁着夜色将潘金莲娶回家之后,目睹此事的邻居们又是怎样的反应呢?——“那条街上远近人家无一人不知此事,都惧怕西门庆有钱有势,不敢来多管”。不管也便罢了,也许是他们的正义感无处安放,便编出一个顺口溜来在坊间流传:

堪笑西门不知羞,先奸后娶丑名留。

轿内坐着浪淫妇,后面跟着老牵头。

顺口溜,自古以来就是民间特有的“清议”方式。如果当时有互联网的话,我们可以想象此事在网络上的火爆程度。

接下来,武松归家,众邻居“都吃一惊,捏两把汗”,私下议论道:“这番萧墙祸起了!这个太岁归来,怎肯干休?”都抱着一种“有好戏看”的期待。可等到武松午夜梦醒,疑心哥哥死得蹊跷,在街上挨门挨户地访问邻舍的时候,他们都像是事先商量好的一般回答道:“都头不消访问,王婆在紧隔壁住,只问王婆就知了。”将此事推得一干二净。还有多嘴的人提到了郓哥和何九,一方面让自己处在安全的位置,什么都不肯说,但同时又暗中向武松提示查问底细的关键线索。

从众邻舍对武大之死一事的反应来看,我们不难得出以下结论:不论作恶者手段如何巧妙隐蔽,不论权势者如何凶残、如何势甚焰烈,邻居们的眼睛是雪亮的。日月昭昭,是非公道自在人心,毫厘不爽,自古皆然。这没有什么疑问。邻居们慑于权势的淫威,在面临可能的危险时,一味自保避祸,本能地采取回避或沉默的态度,也是人之常情。尤其是《金瓶梅》所描述的那样一个法律废弛、官商勾结、有权者一手遮天的现实之中,邻舍们采取这样的态度,虽然世故狡黠,也不能过于苛责。得罪西门庆的后果,他们是知道的——开棺材铺的宋仁之下场就是现成的例子。他们的沉默不能表明他们没有正义感和道德感,他们毕竟没有认假为真,更没有助纣为虐。不过其言谈的分寸,在残酷现实的规训中,拿捏得如此恰到好处,也不能不让人感到吃惊和悲凉。

若说邻舍们深明世故,敏于自保,胆小怕事则可;若说他们从不多管闲事则不可。如果没有什么危险或伤害,如果让自己处于相对安全的“看客”的位置上,他们是很喜欢管闲事、凑热闹的,有时甚至还要去扮演“正义”与“公道”的角色。比如在西门庆与潘金莲通奸之初,邻居们怂恿“楞头青”郓哥前去捉奸,就是一例。从某种意义上说,对武大郎之横死,邻居们的“多事”是有一定责任的。

再比如说,小说的第三十三回,王六儿与自己的小叔子“二捣鬼”通奸,这本来不碍邻居们什么事,可他们偏偏很生气。不仅晚上趴在人家院墙上偷看取乐,甚至还派出一个小孩儿假装捉蛾子,白天藏在王六儿家中,以便等到邻居们晚上来捉奸时能及时地打开院门。众人抢进房门时,一个个手脚麻利,十分敏捷。“二捣鬼”还想夺门而逃,早被人打倒拿住。而赤身裸体的王六儿正要穿衣服,不料冲进一个人来,不由分说,先把她的裤子抢在手里。当嫂子王六儿(至少未穿裤子)与光溜溜的“二捣鬼”被游街示众时,整个街巷为之轰动。

看客中有一个陶姓的老者,一面欣赏裸体游行,一面还煞有介事地点了点头,评论道:“可伤!原来小叔儿要嫂子的,到官,叔嫂通奸,两个都是绞罪。”按照大明律,叔嫂通奸确为绞罪,这说明老者闲来无事,在法律方面颇下了点功夫(《金瓶梅》中的邻舍们对法律条文大多谙熟于心,这足以说明当时朝廷的“普法运动”效果卓著)。“可伤”二字,表明老者多少还算是一个“软心肠”的人。只有当别人问他:叔嫂通奸是绞罪,你老人家一连扒了三个儿媳妇的灰,又该论什么罪呢?老头儿眼见问者不善,这才“低着头一声儿没言语走了”。

王六儿与其丈夫韩道国都是身份低微的人。邻居们在不用害怕他们报复的前提下,是很乐意去干“捉奸在床”一类的勾当的。不仅自己欢度节日,还顺便可以维护一下社会道德。

每读《金瓶梅》,常常会不自觉地将当时社会的世情与今天的现实进行比较。世道人情,历四五百年而没有什么大的变化,甚至更为败坏,这倒用得着陶姓老者的“可伤”二字。

薛嫂

“这娘子今年不上二十五六岁,生的长挑身材,一表人物,打扮起来,就是个灯人儿。风流俊俏,百伶百俐,当家立纪,针指女工,双陆棋子,不消说。不瞒大官人说,他娘家姓孟,排行三姐,就住在臭水巷。又会弹一手好月琴。大官人若见了,管情一箭就上垛。”

——第七回

薛嫂在《金瓶梅》中,是个次要人物。平常卖翠花,兼做媒婆。从小说的实际内容来看,走门入户地卖翠花,或许不是薛嫂的正业,至多不过是掩人耳目的幌子而已。她的主要工作是做媒和倒卖人口(主要是妇女),从中赚取赏钱和回扣。从小说第七回登场,至第九十七回消失,薛嫂的行迹,可以说贯穿于全书始终,堪称西门大院由兴盛至败亡的见证人。

小说第七回,薛嫂提着花厢儿来找西门庆。她此行的主要目的,是怂恿西门庆娶回孟玉楼,来“顶死了的三娘(卓丢儿)窝儿”。她对西门庆答应这桩婚事有着十足的把握。首先,卓丢儿刚死,家里需要补个人;其次,她知道西门庆爱钱,而孟玉楼的丈夫是个布商,死于贩布途中,留下了大笔的遗产:“南京拔步床也有两张,四季衣服,插不下手去,也有四五只箱子。金镯银钏不消说,手把现银子也有上千两,好三梭布也有三二百筒。”再说,她知道西门庆好色,且喜欢风雅,而孟玉楼长相俊美,还会弹一手好月琴。因此薛嫂的一番说辞,句句打在西门庆心坎上。

但不利的因素也有两个。

一是孀居的孟玉楼年纪偏大,已经过了三十。薛嫂通过隐瞒(减去四五岁),就轻松地解决了这一问题。后来西门庆和孟玉楼二人相见,孟玉楼如实报出自己的年龄时,薛嫂在一旁不仅一点不尴尬,而且立刻恬不知耻地插话说:“妻大两,黄金日日长;妻大三,黄金积如山。”

另外一个不利因素是,孟玉楼丈夫的舅舅,因担心孟氏外嫁而导致财产流失,使得她年仅十岁的小叔子失去怙恃,必然会从中阻挠(事实也正是如此)。但这个问题同样也难不倒薛嫂。她建议西门庆去贿赂孟玉楼的姑奶奶。此人若是肯出面做主,舅舅家毕竟隔着一层,不好强拦。而要摆平姑奶奶,绝非难事,只消“买上一担礼物”、“许他几两银子”,便可“一拳打倒他”。后来发生的事,完全证明了薛嫂料事之准确。可见对事情的全盘掌控,本来就是媒婆的本色。

薛嫂如此为西门庆卖力,自然意在回报。她开出的价码是:等孟玉楼嫁过来之后,房子空了,指望典她两间来住住。这当然是说说而已,未必是实指。可她无意中提及的另一个要求,却值得读者留意。她提醒西门庆,去年买春梅时,西门庆答应给她几匹大布,但至今未给。她央求西门庆这次事成之后,一并兑现。张竹坡读到这里,有一段行批:“我不知何故,看到此处,满身痛快,要跳要舞。其文字之妙,我更批不出也。”这段平常文字,何以让竹坡先生手舞足蹈,大呼痛快呢?

熟读《金瓶梅》的人都知道,玉楼是经由薛嫂的手嫁入西门庆府中的,后来西门庆死,玉楼也由薛嫂带出去改嫁,可谓有始有终。孟玉楼再嫁时,已过三十七岁。薛嫂故伎重演,说媒时再次虚报孟氏年龄,也可谓有始有终,首尾映照。若要细较起来,孟玉楼是在清明节上坟的途中路遇李衙内的。二人见面之初,即已眉目传情,秋波暗送。衙内遣“官媒”陶妈妈前去提亲,这当中本来没薛嫂什么事。只是作为一家之主的吴月娘,坚持要用“原媒”薛嫂来说此亲事,薛嫂这才得以二度出山,再做冰人。虽说是首尾照应,有始有终,但对称中略有错综,可见作者笔法之灵动。

春梅就大不相同了。她作为丫鬟的地位,不能与“正头娘子”孟玉楼相提并论。所以春梅被月娘扫地出门时,明说了是“发卖”。月娘记得当初由薛嫂手中买入春梅时,花了十六两银子,这番发卖仍要十六两银子。吴月娘之刻薄可以想见。薛嫂嘴上不说,心里很不高兴,她背地里对春梅抱怨说:“还要旧时原价,就是清水,这碗里倾倒那碗内,也抛撒些儿。”令人绝倒。春梅被薛嫂带出发卖一节,《金瓶梅》第八十五、八十六回叙之甚详。而春梅当初是如何被薛嫂买入西门庆家的呢?作品却没有正面交代,而是通过第七回薛嫂向西门庆讨要布匹的一句闲话,轻轻地带出来。同样是有始有终的对称之法,春梅之进出,与玉楼之离合,笔法又全然不同。

张竹坡称许《金瓶梅》文字之妙,不仅仅着意于薛嫂人物形象的逼肖传神,更多的应该是在赞叹文章的章法。竹坡多次感叹说,《金瓶梅》深得《史记》纤秾合度、简繁有致之旨,亦非过誉之词。

除了卖翠花、做媒人和倒卖人口之外,薛嫂还偶尔扮演“色媒”的角色——为男女勾引情事牵线搭桥,收取佣金。小说第八十五回,陈敬济出离门户之后,因思念潘金莲心切,欲火如蒸,又不得其门而入,就来找薛嫂,给了她一两银子,让她去给潘金莲送封信。

薛嫂一听见陈敬济居然与潘金莲成奸,第一反应是“拍手打掌”地大笑起来,说道:“谁家女婿戏丈母,世间那里有此事!”随后,又对陈敬济调笑道:“姑夫,你实对我说,端的你怎么得手来?”薛嫂好声口,好神态,活灵活现,宛在目前。薛嫂得了银子,倒也忠人之事,立刻提着花厢,来到了西门院内递信。先去看月娘,坐了一会儿,又去孟玉楼房中闲话片刻,然后才到金莲房中。看人的次序很有讲究,可以见出此人行事之老辣。

拜见潘金莲、春梅之后,因偶然看见台阶下有两条狗在交尾,恋在一处,薛嫂又笑了起来,脱口道:“你家好祥瑞!”话锋之妙,也许作者落笔之时也会得意地暗笑吧。薛嫂等金莲看完信,写了回信,这才去向陈敬济交账。其间还不忘了如此这般怂恿潘金莲:“少要心焦,左右爹(西门庆)也是没了,爽利放倒身,大做一做,怕怎的?点根香,怕出烟儿;放把火,倒也罢了。”

薛嫂与文嫂、王婆、薛姑子、王姑子等一干人,在《金瓶梅》中被统称为三姑六婆。这些人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搬弄是非,见风使舵,伶牙俐齿,却又老谋深算。不用多说,作者对这些人没有好感,屡次明言这些人的可憎、可恶与可畏。

但如果说薛嫂这个人一团漆黑,全无一点天良,倒也不见得。

小说第九十四回,孙雪娥落入春梅手中。春梅因对其恨之入骨,便让人叫来薛嫂,嘱咐她只要卖八两银子,但条件是一定要把孙雪娥卖入妓院,并拉下脸来,对薛嫂加以警告和恐吓。薛嫂表面上一口答应,领走了孙雪娥之后,却反过来劝慰雪娥,并对雪娥坦诚相告:“他(春梅)千万分付,只叫我把你送在娼门。我养儿养女,也要天理。等我替你寻个单夫独妻,或嫁个小本经纪人家,养活得你来也罢。”薛嫂也敬畏“天理”,且敢于承当,公然违抗春梅之令,将雪娥嫁与一个山东来的棉花客去了。可悲惨的是,这个由中介领来的棉花客,是由妓院老板化装的。也就是说,雪娥注定要在娼门了结性命。这只能说明人情之险恶,令人防不胜防。但薛嫂初衷的一番天良乍现,却不能抹杀。

《金瓶梅》在薛嫂这样一类小人物的身上肯下死功夫,绝不因为是次要人物而作简单化、脸谱化的处理。每个小人物,哪怕是“一过性”人物,都尽可能写得生动准确、自然合理,着实令人赞佩。

孙歪头

这婆子原嫁与北边半边街徐公公房子里住的孙歪头。歪头死了,这婆子守寡了三四十年,男花女花都无,只靠侄男侄女养活。

——第七回

这是薛嫂在怂恿西门庆去拜访杨姑娘(孟玉楼的姑奶奶)时,所说的一段话。在这里,叙事者也顺便交代了一下杨姑娘的出身,提到杨姑娘死去的丈夫孙歪头。

如前文所述,《金瓶梅》在人物塑造方面,不论是主要人物、次要人物、陪衬人物或者串场人物,都写得栩栩如生,令人叹服。在这里我们不妨提出一个或许有些极端的问题:在《金瓶梅》中,什么是最小化的人物塑造?

引文中的杨姑娘,是由主要人物孟玉楼引出的,自然属于次要人物。而杨姑娘如何会守寡,且如何会成为西门庆的座上客,当然有必要稍稍提及她的丈夫。那么杨姑娘的丈夫则属于次而又次的人物无疑。他在作品中的分量,轻得如同一个水泡。不写固然不合适,写多了又都是无用的废话。在上述引文中,作者两次提到他,一次是孙歪头,一次是歪头,总共只给了他五个字的篇幅。我要问的问题是,五个字也能写活一个人物吗?答案是肯定的。

作者所用的办法,是给他取了一个让读者过目不能忘的名字。用绣像本批评者的话来说,孙歪头这三字“写得活现,恰像真有其人”。要知道“孙歪头”其实不是名字,而是叙事。或者说,作者将原本属于形象描写的“状貌”,强拉到他的名字(称呼)之中,从而完成了最小化的人物塑造——孙歪头三字一出,其人仿佛立刻就站在读者面前。

作者在《金瓶梅》大小数百个人物的塑造上,可谓费尽了心思。这个本可以一笔带过的人物,居然也没有轻松放过,其鬼斧神工之精、天心独运之妙,于此可以略有所窥。

回前诗的删改

色胆如天不自由,情深意密两绸缪。

只思当日同欢爱,岂想萧墙有后忧。

只贪快乐恣悠游,英雄壮士报冤仇。

天公自有安排处,胜负输赢卒未休。

——词话本第九回

感郎耽夙爱,着意守香奁。

岁月多忘远,情踪任久淹。

于飞期燕燕,比翼誓鹣鹣。

细数从前意,时时屈指尖。

——绣像本第九回

绣像本《金瓶梅》对词话本多有删改。凡是比较过两个版本的读者,想必对此有深切的体会。删改的内容包括回目、诗词、字句,也有错讹订正、情节补缀以及结构上的调整。若将增删和改易的内容进行一番比勘,我们不难发现,绣像本的作者在修辞、技法、章法结构上的造诣和修养,要远胜于词话本作者。虽然有些地方的修改过于生硬,某些文字的删减过于武断,但总体而言,从小说的文学性和完整性等方面来判断,绣像本都要优于词话本。可以说,大部分的修改都是有道理的。关于这个问题的讨论,学术界已有不少的著作和论文,这里不再赘述。而我所关心的问题,并不在于两个本子的优劣,而是绣像本作者在对词话本进行删改时,依据的是怎样一种心理逻辑和原则,特别是在这样的逻辑和原则的背后,反映出修改者怎样的趣味和价值观。

这里仅仅就两个版本“回前诗”的比较,做简要分析。

就本节前所引第九回的两首诗而论,任何一个有一定文学修养的读者,都能立即看出高下。词话本这首诗的粗疏、随意和浅陋,一望而知。别的不说,单是诗中“只思当日”与“只贪快乐”的简单用词重复,即可见出词话本作者在“作诗”时的漫不经心。此诗全无一点诗意,形同大白话。而绣像本的这首诗,虽然亦不甚佳,但从文辞上说,显然要雅致、工稳许多。尤其是末一联(细数从前意,时时屈指尖),思妇之形貌及心理已呼之欲出。词话本作者诗词修养不高,多是乡村学究的口吻,难登大雅之堂。但更大的问题或许是,此一作者对遣词用句全不在意,其轻率让人难以忍受。比如说第一回的回目:

景阳冈武松打虎 潘金莲嫌夫卖风月

前一句有七个字,后一句则有八个字。更奇怪的是第六十三回,回目居然是:

亲朋祭奠开筵宴 西门庆观戏感李瓶儿

后一句硬生生地多出来两个字,文字修养再差也不至于此。这只能说明词话本作者对于诗词之工稳、文句之整饬没有什么追求。回前有诗,是词话本《金瓶梅》结构的一大规制。但到了第四十八回,回前诗忽然就没有了,取而代之的,是一则滥俗的“格言”,简直不伦不类,让人哭笑不得。

由此我们可以看出,绣像本删改词话本回前诗的第一个原则,可以说是化粗率为工稳。

我们也注意到另外一些例子。词话本中有些诗原本写得不坏,但也遭到了绣像本作者的删改,比如说第二十二回、第九十九回等等。原诗虽说直白俚俗,但诗意颇有忧世伤生之意,绣像本作者一律删除,代之以“公子怀春”、“美人迟暮”一类的诗词小曲。绣像本作者似乎很喜欢这一类吟风弄月的情调,也不嫌连篇累牍令人生厌,也不管与内文是否匹配、衔接。绣像本作者新加的这些诗词曲,有一些可以看出是他自己创作的——比如第七十六回开篇诗中“简点惟无温秀才”一句,明显是紧贴着内文的情节敷衍出来的。但更多的诗词,都是现成的搬用或移植。比如说,他时常挪用李清照、范仲淹、周邦彦等人的词作为开篇。作者这一类的删改,依据的是化朴拙为绮靡、变劝诫为风月的原则。很多地方的改易,反不及词话本来得自然朴素、富有真趣,其出发点在于作者的“风雅”趣味——不用说,这种雕字琢句、满纸云烟的趣味,正是晚明文风的熏染所致。

由此,在仔细比对两个版本的回前诗之后,我们也可以发现绣像本作者改诗的终极原则——那就是“去道德化”原则。

绣像本的作者遵循十分严格的“个人趣味”,对词话本的诗词逐一进行过滤。凡是涉及到道德说教的诗词,一概删去,可以说一丝不苟,没有什么商量的余地。作为一个反证,我们注意到,词话本回前诗中那些同样写得不怎么好,但却没有道德说教的诗词,大多都得以保留。这反映出绣像本作者对道德说教的深恶痛绝。

但问题是,词话本作者由于意识到自己作品中的淫秽内容极容易遭人诋毁,乃至有败坏风教的危险,本能地用大量说教与道德劝诫来加以“对冲”,希望在两者之间达成某种平衡。这种煞费苦心的伎俩,在明代色情小说中可以说屡见不鲜。由于绣像本尽数删除了这些内容,而代之以风花雪月的情调,抛开修辞上的效果不说,这就使得《金瓶梅》的劝世和诫世主题发生了重要偏转,使作品的相对主义、悲观主义和虚无主义气息空前浓郁。

由于张竹坡、曹雪芹以及后世的很多读者看到的《金瓶梅》多为绣像本,绣像本作者“去道德化”的倾向所导致的《金瓶梅》主题的偏移,是很值得关注和研究的。

撞了个满怀

他(花子虚)浑家李瓶儿,夏月间戴着银丝picture髻,金镶紫瑛坠子,藕丝对衿衫,白纱挑线镶边裙,裙边露一对红鸳凤嘴尖尖 小脚,立在二门里台基上。那西门庆三不知走进门,两下撞了个满怀。

——第十三回

这是西门庆与李瓶儿第一次私下照面。崇祯本眉评说,此一撞,可谓五百年风流孽冤。细绎这段文字,总觉得这一撞有点不可思议。西门庆前往花子虚家,约他去吴银儿家喝花酒,还是大白天。且李瓶儿站在二门的台基上,台基高于地面是肯定的。从大门进来的西门庆,如果不是以百米冲刺的速度飞奔的话,是无论如何也撞不到李瓶儿身上的。即便按照张竹坡的暗示,西门庆故意要硬撞,多少也有点一厢情愿。但作者这样描写,也有他的道理。不管怎么说,西门庆与李瓶儿的私情,需要有一个开始。通常的写法,必是以言语挑逗或试探为先导。而在这里,叙事者在描写言语私挑之前,先让这两个冤家没头没脑地“撞了个满怀”。此一撞,生人撞成了熟人。此前,西门庆与李瓶儿在西门故庄上远远见过一回。西门庆早早就存了心,瓶儿也未必无意。这一撞,有意也就撞成了有情。其中省掉了多少文字,又深藏着多少暧昧!

有了这一撞,紧接着,当李瓶儿与西门庆初次会面,即说出“好歹看奴之面”这样具有明显勾引意味的“托熟”之言时,就显得极其自然了。瓶儿的言辞,仿佛已经是“老情人”的口吻了。有这一撞打底,两人之间的言谈不论多么的冠冕堂皇,总让人感觉到有浓郁的“私情”萦回其间。换句话说,这里的“撞了个满怀”虽然有点生硬和唐突,但考虑到后文的修辞效果,应当说,作者特意安排的这一撞,还是有道理的。

按理说,这“五百年风流孽冤”的一撞,既已达成叙事上的使命,便可退出历史舞台了。但奇怪的是,还是在同一回中,作者让西门庆和李瓶儿又撞了一回。

这一撞,发生在花子虚张罗的重阳节赏菊聚会上。众人饮酒到掌灯时分,西门庆忽然走下席来,到外面去小解,“不防李瓶儿正在遮槅子边站立偷觑,两个撞了个满怀,西门庆迴避不及”。这一次,西门庆因内急而往外走,速度想必比较快,而李瓶儿正在遮槅子边探头探脑(此处补写瓶儿对风流倜傥的西门庆之爱恋和焦渴),加之掌灯时分,屋内的光线相对幽暗,两人撞在一处,从情理上说是有可能的。

当然,这一回也没有白撞。两人之情谊,又往前进了一层,以至于李瓶儿在相撞之后,马上派出丫鬟绣春趁黑来向西门庆传话,要把自己整个的献出去,西门庆当然“欢喜不尽”。可话说回来,在同一回中,同样的两个人没头没脑地一连撞了两个满怀,怎么说都有点过分吧。莫非作者很喜欢借助这样一个无巧不成书的戏剧性把戏,来表现男女私挑的情状?或者说,在西门庆勾引妇女的种种手段中,故意撞人,正是他屡屡得手的独门秘技?

没准还真是这样。

我们不妨再来看看小说第二十二回的一段文字:

一日,月娘往对门乔大户家吃酒去了。约后晌时分,西门庆从外来家,已有酒了。走到仪门首,这蕙莲正往外走,两个撞个满怀。西门庆便一手搂过脖子来,就亲了个嘴……

西门庆对宋蕙莲也已垂涎很久,将她的丈夫来旺支到杭州去,本来就是存心要调戏她。这一天不过是天假其便,又喝了点酒,趁势一撞,揽过来便亲嘴,一撞即入港,可谓简单直接。

《金瓶梅》中“撞个满怀”或者“撞遇”一类的情节很常见。作者似乎对“撞人”这一标志化的戏剧化手段情有独钟。此外,“撞个满怀”一类的事屡屡发生,恐怕也与古代社会的家居环境有关。

在一般大家庭的深宅大院中,大门、仪门、中门、腰门、侧门、月亮门之类通道玄关,极为繁复,加之以回廊、穿廊、影壁、假山、通幽曲径这样的建筑构件,拐弯抹角的地方极多。且行人大多穿着布底鞋,妇女们又裹着尖尖巧巧的小脚,走起路来悄没声息,尤其是到了夜深人静的晚上,“撞个满怀”一类的事情,想必是会经常发生的吧。

我们知道,以“撞见”为借口,在大院和花园中偷听别人谈话,正是《金瓶梅》推动情节发展的重要手段之一。至少潘金莲就很喜欢干这一类的勾当。她那小脚走路无声,仿佛随时可以悄悄地出现在西门大院的任何地方。潜踪所至,令人防不胜防,足以让孙雪娥这样的人杯弓蛇影,落下疑神疑鬼的心理疾患——雪娥曾这样对小玉抱怨说,潘金莲“单会行鬼路儿,脚上只穿毡底鞋”,无论她走到哪儿,都听不见脚步响。

李瓶儿

妇人(李瓶儿)道:“既有实心娶奴家去,到明日,好歹把奴的房盖的与他五娘在一处,奴舍不的他好个人儿。与后边孟家三娘,见了奴且亲热。两个天生的,打扮也不相两个姊妹,只相一个娘儿生的一般。惟有他大娘,性儿不是好的,快眉眼里扫人。”西门庆说道:“俺吴家的这个拙荆,他到是好性儿哩。”

——第十六回

李瓶儿风姿柔媚,赋性风流,且通体雪白(西门庆在瓶儿死后犹念念于此)。因出身于老公公府内,算是见过大世面的人。且兼家道殷实,手里的稀罕之物,大多为西门庆闻所未闻。春宫画、西洋大珠子、蟒衣玉带、帽顶绦环,可谓应有尽有,至于金银财物和日用首饰衣裙,更是不计其数。其时髦的身份,与一般市井妇人不可同日而语。瓶儿在嫁入西门大院之后,老天也似乎颇看顾她,不久之后即产下官哥,所谓母以子贵,加之西门庆非同一般的宠爱,其地位之尊崇自不待言。

这样一位拥有如此雄厚之资源,且处处占得先机的人,可以说手里握有一把好牌,却终于被她打得稀烂,最后落得子丧人亡、含恨九泉的结局,让读者为之痛惜深叹。

盖金钱、美貌和地位,在天下将乱而未乱之末世,固然是立世之资本,但同时更是取祸之道。瓶儿之见识不及于此,动辄得咎、处处乖离而至死不悟,惜哉!

若从情感的冷热来看,瓶儿自是情热之人,而热中有冷。她一经西门庆勾引,便投怀送抱,且将自己所有的身家性命兜底寄于西门庆一身。在自己丈夫还在狱中之时,李瓶儿就将家中财物细软连同房产,全部转移至西门庆之手。设若花子虚不死,瓶儿又将如何自处?子虚既死,她便一门心思盼望着嫁入西门庆家,其逼勒催促之急,几同怨妇,甚至说出“到你家住一日,死也甘心”这样的话。问题在于,就在“将嫁而未嫁”这个节骨眼上,西门庆遭遇重大变故,李瓶儿趁着西门庆为脱祸而狼奔豕突、无暇他顾之时,竟然锐身嫁与“镴枪头”庸医蒋竹山,让包括西门庆在内的所有人都感到莫名其妙。所谓情热之人,一疏即歇也。

但瓶儿性格中也有深冷的一面。比如说,西门庆在花子虚出狱之后,碍于十兄弟的名分,要从瓶儿转移过来的数千两财产中拿出几百两给花子虚买房子,被李瓶儿一口回绝。说起来,李瓶儿整治花子虚的手段,堪比潘金莲药鸩武大郎。

若论见识的愚智和深浅,瓶儿当是识浅之人,而浅中有深。引文中李瓶儿与西门庆的一段对话,是在李瓶儿嫁入西门庆家之前,对西门庆众妻妾的一番评论。她对毒如蛇蝎、人人避之犹恐不及的五娘潘金莲,竟然评价最高,故而要求西门庆将自己安排在潘金莲的近处居住,不由得让读者为她捏把汗。李瓶儿对孟玉楼的评价次之,且认为潘金莲与孟玉楼仿佛一母所生、情同姐妹,同样是荒谬绝伦。而对于吃斋念佛、待人处世还算公平的“潜在盟友”吴月娘,瓶儿论断尤恶。或许是瓶儿在入嫁之初,想当然地将家主婆大娘子视为主要劲敌所致。

这段对话,作者全用反笔,活脱脱地写出了李瓶儿生性浅陋、识人不明、断事愚妄的一面。对于李瓶儿的这番议论,西门庆心里作何感想,我们不得而知,但他的答话也颇值得玩味。他纠正了李瓶儿对吴月娘的错误看法,却将潘金莲轻轻放过,一字不提。这是典型的“春秋笔法”。西门庆的话中颇有弦外之音,一个“倒”字,包含着多少未尽的余韵,惜乎瓶儿不察。

但李瓶儿也有深心周虑的一面,可谓愚者千虑,必有一得。她在临终前对吴月娘所说的那番话,虽属旁敲侧击,但用心险仄。可以说此言一出,已决定了潘金莲陈尸街头的命运。

若论临事的刚柔,瓶儿则一味用柔,绝无半点刚强。这固然是她温柔的性格所致,但也和她见识之短浅有很大的关系。瓶儿既入西门之家,亦渐渐发现潘氏之毒,自不在话下。她所采取的对策,是一味地退缩、忍让——用衣饰钗环一类的“宝物”结之以利,不成;怂恿西门庆去潘氏之屋歇宿,以遂其欲,又不成;每遇潘氏挑衅邀战,则处处低眉顺眼以示弱,以熄其焰,更不成。瓶儿能采取这种谦让忍辱之术,所殷殷寄望于日后翻身的靠山,惟有一官哥而已。至官哥被害,自己也重病在床、奄奄待毙之时,她竟然还想最后一次扮演“好人”的角色——强作笑脸,劝西门庆去潘金莲屋里睡,以显示自己的大度,可以说是柔弱忍让的惯性使然吧。

西门庆走后,瓶儿环顾四周,官哥已不在。冷月在天,满室萧然。瓶儿所能做的,只有任凭眼泪扑簌簌地掉落,长吁一口气而已。吾览《金瓶梅》至此,几有不忍卒读者,正是:

心中无限伤心事,付与黄鹂叫几声。

与《金瓶梅》作者处于同一时代的洪应明,曾说过这样一段话:“处治世宜方,处乱世宜圆。处叔季之世当方圆并用。”《金瓶梅》之世,当属叔季之世也。当此万事颓唐之衰世,一味用圆的后果,可于瓶儿身上见之。

瓶儿死后,她留下来的皮袄子,很快就穿到了潘金莲的身上。

邸报

兵科给事中宇文虚中等一本,恳乞宸断,亟诛误国权奸,以振本兵,以消虏患事。臣闻夷狄之祸,自古有之:周之玁狁,汉之匈奴,唐之突厥,迨及五代而契丹……皇宋建国,大辽纵横中国者已非一日。然未闻内无夷狄而外萌夷狄之患者。谚云:霜降而堂钟鸣,雨下而柱础润,以类感类,必然之理。

——词话本第十七回

第十七回,西门庆辞别周守备后,并未回家,而是来到李瓶儿家,云雨缱绻。正在饮酒调笑之际,忽听得“外边一片声,打的大门响”。玳安慌忙来报,告以东京事变。西门庆匆匆忙忙赶回家中,见“后堂中秉着灯烛”,女儿女婿连夜来家,带着许多箱笼床帐,就先吃了一惊。由亲家陈洪的书信,西门庆知道了祸事的大概,但毕竟未知端详。他立即叫来吴主管,给了他五两银子,让他“连夜赶往县中承行房里,抄录一张东京行下来的文书邸报来看”。

上录引文,便是该邸报的开头部分。

邸报,又称邸抄。据史料记载,汉唐时,郡县或藩镇在京师设邸(有点类似于今天地方政府的驻京办),传抄奏章、诏令等朝廷文书,故而称为邸报,实际上是朝廷的官报,也有人称之为“中国最早的报纸”。至宋代以后,邸报不仅在官员中传抄阅览,亦出现了商人抄录邸报、贩售以牟利的情况。在《金瓶梅》第十七回,西门庆尚未当官,按理说是无权阅读邸报的,但他为了及时获得相关政治情报,派吴典恩拿五两银子去打点,连夜去县中抄录,足见及时掌握准确的政治信息是多么的重要。西门庆虽在慌乱之中,仍然不失应有的冷静。他通过邸报,获知了整个事件的来龙去脉,随后便当夜打点金银宝玩,让家人来保、来旺星夜赶往东京,疏通关节,可以说一分钟都没有耽误。这对后来西门庆顺利脱祸起到了关键作用。

《金瓶梅》中写到邸报的地方有很多处,大多与官员的升迁或罢免有关。当然,若要及时或提前得知官场及朝廷动态,光依靠邸报是不够的。一般来说,朝廷奏章、诏告或政令,一旦形成邸报,多半生米已经煮成熟饭。能否在邸报出笼之前,提前获悉相关政治情报,就显得十分重要了。为此,西门庆不惜重金,去结交在蔡京身边答应的翟管家——此人往往在邸报形成之前,第一时间将朝廷政情预告西门庆,使得后者在与同僚的争锋中牢牢占据了主动。

我们还是回到这份邸报上来。

在《金瓶梅》一书中,作者很少直接去表露自己的政治观点,这不是什么缺点,而恰恰是此书的高明之处。而这份虚拟的邸报,倒是提供了这样一个机会,让我们得以窥探到作者对于当时社会政治所持有的基本立场。

首先,这份邸报虽然被假托于宋代的宇文虚中(1079——1146)之手,但仍能反映出叙事者对当时社会朋党固结、内外蒙蔽、政治荒弛的现实,感到忧心如焚:

数年以来,遭灾致异,丧本伤元;役重赋烦,生民离散……天下之膏腴已尽,国家之纲纪废弛。

这是对天下大势的基本判断。我们知道,这份奏章的中心主题,说的是边患和虏情。作者将当时的大明朝,比喻为一个渐入膏肓的病人。而面对边患外敌的威胁,当务之急是“元气内充,荣卫外扞”以培养恢复元气,上应天意,下抚人心,而不是轻启战端,迭招兵戈,以希宠固位,利禄自资。

在这份邸报中,最让人感到意味深长的是这样一句话:“然未闻内无夷狄而外萌夷狄之患者。”大概是因为这句话说得有点拗口,绣像本的作者将这句话改成了:“然未闻内无蛀蠹而外有腐朽之患者。”绣像本的修改,着眼于对“蛀蠹”的批判,矛头直指当权误国的奸臣,当然也可以读得通。而词话本将“内夷狄”与“外夷狄”并置,实际上别有所指。

“内夷狄”者,买办也,或者说,是“外夷狄”的国内代言人。不论是万历年间福建、浙江的倭乱,还是崇祯朝辽东沿海的女真之患,“内夷狄”的身影,可谓是若隐若现。万历朝的硬骨头官员朱纨,正是因为厉行海禁以息倭乱,反遭“内夷狄”的弹劾,最终服毒自尽。而后来崇祯朝的袁崇焕,竟然也惨死于“内夷狄”之手。由于明代海洋贸易的大规模发展,内、外夷狄基于共同利益的互相勾结,可以说是明代政治和军事面临的一大痼疾。《金瓶梅》作者如此措辞,似不为无因。

联想到宋代的宇文虚中的一生行藏,也让人不胜唏嘘。他因出使金国而滞留外邦,“卧底”十八年,心心念念要保辅徽宗、钦宗二帝南归,最后落得个全家百余口尽数丧命的下场。实际上他并非死于金人罗织的“图书案”,而是死于秦桧等“内夷狄”之手——秦桧不仅将宇文虚中实为大宋卧底的情报,故意泄露给金人,甚至不顾宇文虚中的强烈反对,将他在南京的一家老小尽数送往金国,很明显是暗示他打消“南归”的念头。

《金瓶梅》将这样一份邸报,托于宇文虚中之手,想必不是信手涂鸦。

囫囵语

一日,七月中旬,金风淅淅,玉露泠泠。西门庆正骑马街上走着,撞见应伯爵、谢希大两个,叫住下马。(应伯爵)唱喏问道:“哥,一向怎的不见?兄弟到府上几遍,见大门关着,又不敢叫,整闷了这些时。端的哥在家做甚事?嫂子娶进来不曾?也不请兄弟们吃酒。”西门庆道:“不好告诉的,因舍亲陈宅那边为些闲事,替他乱了几日。亲事另改了日期了。”

——第十八回

西门庆遭遇飞来奇祸,命悬一线。好在来保、来旺在东京的活动卓有成效,终于云开雾散,逢凶化吉。用《金瓶梅》中的两句诗来说,叫做:

落日已沉西岭外,却被扶桑唤出来。

西门庆得知凶信而魂飞魄散,是在五月二十日深夜。而脱祸后在大街上撞见伯爵和希大二人,是在七月中旬。那么,在西门庆罹祸的这将近两个月的时间中,作为十兄弟重要成员的应伯爵、谢希大等人都干了些什么事,他们对西门庆的“祸事”又抱有怎样的态度和看法,有着怎样的对策,小说中一个字都没有交代。但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那就是,在这两个月的时间中,伯爵等人一次都没有登门。这是省笔,也可以说是“不写之写”,其中包含了多少人情的势利和凉薄,读者想必可以体会。《金瓶梅》中有句俗话,用在这里,倒是简明贴切:

时来谁不来,时不来谁来?

西门庆躲过灭顶之灾后,故态复萌,“门也不关了,花园照旧还盖,渐渐出来街上走动”。当他撞见应伯爵、谢希大等结拜兄弟时,一番尴尬或许是免不了的。可令人吃惊的是,作者笔触之含蓄和深藏不露,就像是什么事都没有发生过。对于兄弟们蓄意的冷落与远遁,叙事者既未点破,西门庆本人也装着不知道。

应伯爵不仅毫无愧怍之心,甚至反客为主,一口气向西门庆抛出了三个问题:一向怎的不见?端的哥在家做甚事?嫂子(李瓶儿)娶进来不曾?这是先声夺人、以守为攻之法。第一问似乎给人这样的印象,兄弟们两个月不见,仿佛是因为西门庆故意躲着所致(仅从事实而言,确乎也是如此)。第二问简直有点幽默,使得西门庆的形象变得有些滑稽——言下之意,不知道他整日大门紧闭,在家干什么勾当。第三问就有点反讽意味了——因为不测之事,李瓶儿此时已嫁给蒋竹山,西门庆还蒙在鼓里,知道底细的应伯爵却一味地装疯卖傻。就这样,应伯爵通过短短的三句问,把自己的势利和不义抹得一干二净,借此蒙混过关。

在这里,张竹坡用这样一句评论来提醒读者:“竹山且知,况伯爵辈乎?”也就是说,西门庆遭祸一事,连街上的庸医蒋竹山都知道,更何况走门串户、信息灵通且有帮闲之名的伯爵之流呢?

西门庆的回答十分老实而周到,表现出西门庆在与应、谢等人打交道时一贯的“厚道”和“天真”。但如果说西门庆对于伯爵的狡黠和搪塞之言完全没有察觉,那也过于低估西门庆的智商了。西门庆当然知道伯爵在装聋作哑,只是没有点破;而伯爵也知道西门庆明白自己的欺瞒,也不点破。双方都漠然注视着人情世故中那层脆弱的浮冰,故意不去留意底下的湍流。

所谓“囫囵语”,有点像打哑谜:双方都知道答案,但又要合力不让这个答案浮出水面。这大概就是我们安身立命于其中的虚妄人情吧。

应伯爵作为帮闲趁趣者的首领,很擅长这类囫囵语。在西门庆娶李瓶儿这件事上,伯爵的囫囵语说了一路,每次都恰到好处,技巧高超。

花子虚是十兄弟之一,且待朋友慷慨、宽厚。西门庆与他妻子勾搭成奸在先,花子虚入狱后,又图谋人家的房产和金银。花子虚郁郁而终之后,西门庆又公然将李瓶儿娶回家来。从基本的伦理道德来说,不用说别人,就连一贯贪财的吴月娘都看不下去。作为十兄弟之一的伯爵,对此事的态度也很值得玩味。

伯爵当然是听到了一点风声,不敢遽信,又不敢不信。他深知此事非同小可,必须做到十拿九稳。因为此事极不道德,他不便唐突地向西门庆本人求证,而是试图透过西门庆的贴身随从玳安,逼问实情。即便是面对玳安,“李瓶儿”三字,亦不敢贸然出口,而是以“十八子”来借代,与玳安打起了哑谜。当然,聪明伶俐的玳安绝非一般人,伯爵费尽心机,也无法从他嘴里套出片言只字。

有一回,西门庆、应伯爵等人在妓女李桂姐家喝酒。伯爵忽然对虔婆开玩笑道:

你拿耳朵来,我对你说:大官人西门庆新近请了花二哥表子,后巷的吴银儿了,不要你家桂姐哩!

这句玩笑话说得十分高明。这里的“花二哥表子”既可以理解为李瓶儿,也可以理解为已故花子虚的相好吴银儿。而从老鸨的答话来看,她是按后一个意思理解的。伯爵这句话说得既大胆又含蓄,既真切又含混。因此,崇祯本的评点者说它是“双关语惊人”。

伯爵说这句话的实际目的,并不是与虔婆开玩笑,而是敲打西门庆,借此观察西门庆的反应。想必应伯爵一边与老鸨说话,一边两眼直勾勾地盯着西门庆吧。不过,西门庆当时没有接话,伯爵终于未能从他口中套出一字半句的实情。

尽管伯爵对西门庆娶李瓶儿一事的态度,小说中完全没有提及,但我们还是可以从伯爵的囫囵语中推测出他的基本心理轨迹:

先是听到街谈巷议,然后发现蛛丝马迹,随后小心求证。伯爵的好奇、震惊乃至内心可能有的鄙夷和不屑,都一概省略。而一旦得到了准确的结果之后(西门庆私下与玳安的对话被伯爵偷听到),才逼着西门庆摊牌。接下来,将死去的花子虚抛在一边,对这门亲事公然地表示赞美、怂恿和阿谀奉承,就成了伯爵的日常工作之一。

夫妻交恶

西门庆见月娘脸儿不瞧,就折叠腿装矮子,跪在地下,杀鸡扯脖,口里姐姐长,姐姐短。月娘看不上,说道:“你真个恁涎脸涎皮的,我叫丫头进来。”一面叫小玉。那西门庆见小玉进来,连忙立起来。无计支他出去,说道:“外边下雪了,一张香桌儿还不收进来!”小玉道:“香桌儿头里已收进来了。”月娘忍不住笑道:“没羞的货。丫头跟前也调个谎儿!”小玉出去,那西门庆又跪下央及。月娘道:“不看世人面上,一百年不理才好。”说毕,方才和他坐在一处,叫玉箫捧茶与他吃。

——第二十一回

吴月娘与西门庆交恶,是在第十八回。两人闹别扭斗气的原因还在李瓶儿身上。月娘闻听西门庆要娶李瓶儿,便用三个理由加以劝阻:第一,李瓶儿孝服不满;第二,西门庆与李瓶儿的丈夫花子虚是结拜兄弟;第三,西门庆与李瓶儿勾搭上后,做手脚占了花家的房子和许多财物,花子虚虽死,但他族中的哥哥花大是个刁徒泼皮,倘若一时闹起来也不是好惹的。三个理由,说得西门庆闭口无言。最后,西门庆只得转而向潘金莲问计,潘金莲提出了一个折中方案:等家中的房子刷上油漆,装修完毕,李瓶儿的孝服也该满了,那时再娶不迟。

可就在这个节骨眼上,东京事发,西门庆家中乱成了一锅粥,迎娶李瓶儿一事就此耽搁了下来。等到西门庆平安脱险之后,听说李瓶儿已改嫁了蒋竹山,如何能咽得下这口恶气?回到家中,大发雷霆,迁怒于他人是情理中事。他虽然踢的是潘金莲,但从他嘴里骂出来的“淫妇们”一语中,淫妇们的这个“们”字,是包括吴月娘在内的。后来经过潘金莲的挑唆,西门庆就将李瓶儿落入他人之手的全部责任,都记在了一度劝阻他的吴月娘账上。自此以后,两人闹起了别扭,彼此照面都不说话。西门庆来月娘房中取东西,月娘只让丫头答应,自己一概不理,“两个都把心来冷淡了”。

从叙事时间上来说,俩人斗气从十八回开始,至二十一回结束,共费四回之篇幅;从故事时间上来说,两人交恶是在七月下旬,而和解则是在十一月底,已到了下雪的时节,前后历时四个多月。

从吴月娘的立场来说,她明白无误地向丈夫表达了自己的劝阻之意,可西门庆最终还是强行拆散了李瓶儿与蒋竹山的婚姻,将李瓶儿娶回了家中。而且李瓶儿的富贵和美貌,对自己的地位都构成了莫大威胁(在这方面,吴月娘对李瓶儿显然有点估计过高),心中愤恨切齿,也是常理。因此就出现了十九回中奇怪的一幕:李瓶儿送亲的轿子到了西门庆院门前,居然无一人前去迎接。接下来在新婚合卺的宴席之上,吴月娘听到伯爵等人夸赞李瓶儿“寰中少有,盖世无双”、“普天之下也寻不出来”,又听戏文中有“永团圆,世世夫妻”的唱词,更是旧愁新恨,恼上加恼,一并聚上眉梢。种种情节,自然可以想见。她的中途退席,闺房独坐而郁愤难平,也就可以理解了。

而从西门庆这边来说,他自从与月娘交恶之后,首先忙着要摆布蒋竹山以报仇雪恨,继而迎娶李瓶儿效鱼水之欢,正在兴头上,无暇他顾。加上应伯爵等人三番五次邀他去妓院玩乐,西门庆似乎也并不急于与吴月娘和解。就算他有此心,吴月娘也不会配合——每当他到了月娘房中,吴氏总是侧身待之,一言不发,冷若冰霜。

不管怎么说,在这样一个大家庭中,作为一家之主的西门庆与家主婆吴月娘“冷战”长达四个多月,毕竟不是一件寻常的事。且不说西门庆与吴月娘别扭,就连家中的妾侍丫鬟、跟班伙计看着都别扭。家中诸事都没有着落,甚至还差点闹出人命来。因此就有了孟玉楼的一番劝,敦促月娘与西门庆一笑泯恩仇,以便让家庭生活恢复正常。两人置之不理。接下来,吴大舅本人亲自出面,从中斡旋。

吴大舅劝妹妹的一番长篇大论,都是陈词滥调式的说教,活脱脱地刻画出一个穷官的迂腐和庸愚。不过,吴大舅那番说辞中有这样一句话,似乎一下子打中了妹妹的心坎,让吴月娘在赌气任性的不理智中猛然觉醒:

姐姐你若这等,把你从前一场好都没了。

这句话规劝中有警示,说教中有威胁,辞近而意远。它的潜台词是:月娘之所以在西门庆家中有别人无法企及的牢固地位,除了正妻上房的名分之外,靠的就是刻意扮演的“好好先生”的形象。换言之,那么多年的好好先生都做过来了,还在乎多出一个李瓶儿么?偷娶潘金莲的时候你怎么没闹?计娶孟玉楼的时候,你怎么也能委曲求全?既然“好”是做出来的,你不妨接着做下去吧。

今后,他行的事,你休要拦他……你两口儿好好的,俺每走来也有光辉些。

吴月娘听完哥哥的话,马上就哭了起来,这一哭,省掉了月娘心中无数心酸忍辱的不平事。可以说,吴大舅的规劝为两人后来的和好,做了必不可少的铺垫。

月娘既有心和好,西门庆那方面又如何呢?

西门庆的回心转意,实由于一件未料之事的触发心机。应伯爵与西门庆等人从常峙节家会茶出来,伯爵因见天上彤云密布,纷纷扬扬地飘下满天的雪花,不禁动了雅兴。便对西门庆建议道:“哥,咱这时候就家去,家里也不收。我每许久不曾进里边(妓院)看看桂姐,今日趁着落雪,只当孟浩然踏雪寻梅,望他望去。”伯爵的口角,令人喷饭。不过,西门庆虽然去了,但却扑了个空。

西门庆从老鸨口中得知,自己花二十两银子包养的妓女李桂姐,因为她的五姨妈过生日,被人用轿子接走了。西门庆倒也没往心里去,便让李桂姐的姐姐李桂卿接待,一干人筝排雁柱,歌按新腔,在酒席上猜枚行令不提。未料正在饮酒之时,西门庆往后面更衣,忽听得东耳房内有笑语声,便走到窗下,偷眼观觑。原来李桂姐压根儿就没去她的什么五姨妈家做生日,而是躲在静僻的耳房内,与杭州来贩绸绢的丁二官打得火热。西门庆见自己花钱包养的人,居然在陪那位戴方巾的南蛮饮酒取乐,不由得心头火起。他回到酒桌边,一手将桌子掀翻,把碟儿盏儿打得粉碎,并喝令平安、玳安、画童、琴童几个跟班,把妓院的门窗户壁和床帐都打了个稀烂。伯爵等人再三劝拉不住,西门庆大闹一场,在大雪天里上马回家。

西门庆在归家途中,心里作何感想,我们无由揣度。倒是回末的一首小诗,极为贴切地照映出西门庆此时的内心活动:

宿尽闲花万万千,不如归去伴妻眠,

虽然枕上无情趣,睡到天明不要钱。

经过这么一番细致且极富叙事耐心的铺垫,西门庆与吴月娘的和解,已如箭在弦,不得不发了。作者一路写来,句句不空,笔笔不苟,长达四个月的冷战,终于到了冰雪消融的时候。可是和解的过程,却又颇费周折。

先是西门庆进了家门,走到仪门内粉壁前,“偶然”撞见吴月娘在穿廊之下,摆着香桌,正在焚香祝祷。吴月娘高声朗诵的祝词是这样的:

妾身吴氏,作配西门,奈因夫主留恋烟花,中年无子。妾等妻妾六人,俱无所出,缺少坟前拜扫之人。妾夙夜忧心,恐无所托,是以发心,每夜于星月之下,祝赞三光,要祈佑儿夫早早回心,弃却繁华,齐心家事。不拘妾等六人之中,早见嗣息,以为终身之计,乃妾之素愿也。

这一篇祝祷文显得极其刻意,煞有介事,仿佛预先做过彩排,故意要让西门庆听到。尤其是祷词在西门庆心心念念的“子嗣”上做文章,西门庆听了,不由得不“满心惭感”。他大踏步地从粉壁间扠了出来,上前一把抱住月娘,开始了深刻的自我反省。

当时正是雪夜,西门庆从妓院中受气回家,在大门前呼喊小厮开门,其动静之大,可以想见。吴月娘要在他所经之处安排这么一场戏剧,让西门庆“撞见”,其实不难做到。张竹坡认为吴月娘的这篇祝词字字是假,从“不拘妾等六人之中,早见嗣息”一语中,尤能看出这位道学先生的演技。话说得虽然有些刻薄,但也并非没有道理。

紧接着,西门庆跪在地上央求月娘原谅,正是他的拿手好戏。他跪在地下,杀鸡扯脖,甚至不惜折叠腿装矮子(可见西门庆海盐戏看多了)来调笑。西门庆步步紧逼,可吴月娘一步不让,故作嗔语呵斥,可以算做寻常夫妻间每每上演的日常闹剧,自不足论。但吴月娘佯装余怒未消,不肯立即妥协,一定要把戏做足,还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她和西门庆的交恶,旷日持久。如果轻易和解,传出去,对自己的家主婆地位与威严有损。她知道,当时在场的丫鬟如小玉、玉箫等人没有一个是省油的灯,背地传闲话,正是她们的本职工作之一。所以,戏还得接着往下演。一个攻城掠地,一个步步为营;一个嬉皮笑脸,一个金刚怒目。最后,自然是以一场云雨之欢来收场,夫妻俩重归于好,皆大欢喜。

顺便说一句,《金瓶梅》中,涉及到西门庆与吴月娘交媾的细节描写,仅此一处。

至此,夫妻自交恶至和解的一场大戏终于落下帷幕。但这一出戏剧还留下了两处余波,颇值得留意。

其一是,西门庆在与吴月娘和好之后,立刻将自己在妓院中受到的委屈向吴氏和盘托出,显示出对吴月娘孩童般的依恋——从这个意义上说,吴月娘和西门庆的关系怎么看都不像是夫妻,反而有点像姐弟,甚至是母子。这也反衬出西门庆在李桂姐家中受到背叛与伤害,是促成夫妻和解的重要前提。

其二是,第二天一大早,孟玉楼即赶往潘金莲房中,将“老公婆两个”和好一事,当做新闻,向后者大肆渲染。其中当然也少不了在丫头、小厮们口舌间滚动的性交秘闻。在夫妻交恶之初,孟玉楼和潘金莲都曾力劝月娘与西门庆和好。可等到两人真的和好了,潘、孟二人又突然心生愤怒,怅然若失,转而对吴月娘大肆攻击,甚至责怪吴月娘没有“硬到底”。从中不难看出所谓的人心和人情,在境遇改换之下的瞬息变化。

加西亚·马尔克斯在《霍乱时期的爱情》中,也有关于夫妻冷战的著名章节。但比之于《金瓶梅》,则有小巫大巫之别。《金瓶梅》中的夫妻交恶一节,写尽了人情世态之玄奥幽深,而又若出自然,让人不禁为之击节赞叹。

越界

这蕙莲在席上斜靠桌儿站立,看着月娘众人掷骰儿,故作扬声说道:“娘把长幺搭在纯六,却不是天地分?还赢了五娘。”又道:“你这六娘,骰子是锦屏风对儿。我看三娘这幺三配纯五,只是十四点儿,输了。”被玉楼恼了,说道:“你这媳妇子,俺们在这里掷骰儿,插嘴插舌,有你甚么说处!”把老婆羞的,站又站不住,立又立不住,绯红了面皮,往下去了。正是:

谁人汲得西江水,难洗今朝一面羞。

——第二十三回

作家库切在他的小说《耻》中,细致地描述了当代南非社会的种种“越界”行为:白人殖民者对南非统治所造成的历史创伤记忆,使得黑人和土著以强奸白人姑娘作为复仇手段,这是种族越界;白人教授勾引自己班上的学生,最终被迫离职,这是道德与法律的越界;一个衰老的五十多岁的人,为满足自己肮脏的欲望,将生殖器插入少女的阴道,这是代际伦理的越界。诸如此类。所有的越界行为,所导致的后果都是“耻”。从表面上看,每个人都是自由的,但由于种族、宗教、政治、法律和道德的限制,实际上每个人都处于一种孤绝的状态,动辄得咎。文化、道德、政治和话语控制,在南非社会中无处不在。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金瓶梅》也可以被看成是一部关于“越界”的小说。在十六世纪的中国社会中,由于经济的发展和道德伦理观的剧变,传统社会的等级、阶层和身份都发生了重大变化,士农工商的位序出现松动和调整,阶层之间的流动性突然增加。西门庆以一个商人的身份跻身于官员的行列,威震一方,权倾一时。但是社会的宗法规制和礼仪毕竟都在,西门庆尽管常常会有皇帝般的感觉,可他内心十分清楚,自己其实不能越雷池一步。《金瓶梅》对社会普遍的越界行为,多有反映;同时,对权力、伦理和秩序界限“死而不僵”的无形威力,也颇多留意。这种“越界”与“伦理限制”的微妙互动,也反映在西门庆的家庭生活中,尤以主仆关系为最。而在主仆关系中,又尤以“宋惠莲之死”一节,令人印象最为深刻。

宋蕙莲本名宋金莲,原是卖棺材的宋仁的女儿。她先是被卖在蔡通判家里当使唤丫头,后来因为“坏了事”(无非是偷养汉子一类)被驱逐,嫁与厨役蒋聪为妻。蒋聪与厨役斗殴身死,又嫁与西门庆伙计来旺。从她的身世与地位来看,当属极其微贱无疑。可这样一个人物,偏偏有“金莲”之名,且其宛若天仙、妖冶迷人的美貌,亦不在潘金莲之下。甚至,她的一双小脚,远比金莲要纤细周正得多。不仅如此,她到了西门庆家,因见金莲打扮入时,便也跟着学,“把picture髻垫的高高的,头发梳的虚笼笼的,水髩描的长长的”,乔模乔样,故作张致,终于引起了西门庆的注意。

叙事者在强调她身份低贱的同时,也处处刻画她“小媳妇子”出身的行止。比如说,她上身穿着红袄,下身却配着一条紫裙子;说起话来样态轻浮,极没分寸,动辄爆出粗口;走起路来,则是“两三步扠出来”;西门庆给她的银子,她也是随便“塞在腰里”——《金瓶梅》的文辞之妙,妙就妙在这些细微之处。一笔不肯苟且,一句不肯放松。

可以说,蕙莲一出场就注定了她日后的悲剧命运。

西门庆只用一匹“翠蓝兼四季团花喜相逢”的绸缎,就顺利地将她弄到了手。因有西门庆的宠幸,家里的正头娘子、正经妻妾似乎都让着她三分。小说第二十三回,孟玉楼、潘金莲、李瓶儿等人趁着西门庆和吴月娘不在家,请蕙莲来烧猪头吃酒。宋蕙莲有一门独家绝活:只消用一根柴火,就能把猪蹄烧得稀烂,“香喷喷五味俱全”。有了西门庆的溺爱,加上烧猪蹄的功劳,宋蕙莲开始出现了天真的幻觉,竟然忘了自己的出身,以为自己可以和那些正牌妻妾平起平坐,终于在“越界”的道路上越走越远。这就出现了本节引文中所描述的一幕。

蕙莲在看“娘”们掷骰子玩耍时,居然在一旁拿腔拿调,妄加评论且指指点点。按理说,吴月娘是正头娘子、管家婆,对家人媳妇负有管教之责;潘金莲又是火爆脾气,眼睛里最容不得沙子。但奇怪的是,最先跳出来训斥宋蕙莲的,竟然是孟玉楼。从后文的情节来看,玉楼对宋蕙莲竟然要与自己平起平坐一事,最感耻辱,多次去潘金莲那里添柴拱火,对宋氏之死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此处孟玉楼最先发难,明白无误地向我们呈现出这样一个事实:宋蕙莲的“上位”企图,所得罪的不仅仅是嫉妒心极强的潘金莲,而是整个妻妾“贵妇”阶层。玉楼的一番话,是对于蕙莲越界的明确警告。话说得直截了当,让宋蕙莲几无立锥之地。宋蕙莲本当反躬自省,有所收敛,但她仗着西门庆的宠幸,变本加厉,愈发地癫狂疯痴,在家败人亡、绝门绝户的悲惨道路上加速飞奔。

《金瓶梅》的批评者,大多认为宋蕙莲死于潘金莲之手。从小说的表面情节来看,这种观点无疑是有根据的。宋蕙莲与潘金莲两个人物有太多的重合之处:姓名、美貌、小脚、笼络男人的手段、在“献身”之后向西门庆索取财物的方式。尤其让人感到不可思议的是,宋蕙莲与潘金莲所争夺的,似乎还不只是一个西门庆,甚至还有西门庆的女婿陈敬济。

第二十四回,在前往狮子街看灯的途中,蕙莲当着潘金莲的面,居然公开与陈敬济嘲戏调笑。更有甚者,宋蕙莲为了让人知道她的脚比潘金莲小巧,不仅直接向西门庆炫耀(被潘金莲偷听到),而且还当着陈敬济和众人的面,把潘金莲送给她的鞋套在自己的鞋上穿。最要命的是,走起路来,潘金莲的鞋居然还不时往下掉。对于这种公开性的羞辱,潘金莲嘴上不说什么,心里或许已经暗暗生出杀机了吧。

宋蕙莲的忽然得宠,固然使得孟玉楼、潘金莲等人如坐针毡,骨鲠在喉,必欲去之而后快。就连与她同处仆役阶层的惠祥、贲四嫂等人,也感到芒刺在背、妒火中烧。平时碍于西门老爹的情面,慑于西门大官人的权势,她们不便发作。可一旦有事,这些“下人媳妇”是很乐意去做含沙射影乃至落井下石的勾当的。第二十四回,惠祥与宋蕙莲的公开对决就是明显的例子。宋蕙莲第一次自杀未遂,西门庆不敢怠慢,只得亲自前去慰问。目睹这一场面的贲四嫂,对于蕙莲的危在旦夕毫无同情之心,脸上一直挂着笑。她在向惠祥转述这一场景时,还出语轻佻,冷嘲热讽:

看不出他旺官娘子,原来也是个辣菜根子,和他大爹白搽白折的平上。谁家媳妇儿有这个道理!

在宋蕙莲的生死关头,惠祥仍然念念不忘揭她的老底:

这个媳妇儿比别的媳妇儿不同,从公公身上拉下来的媳妇儿。

可以说,由于越界,宋蕙莲同时得罪了两个阶层。以此之故,至大祸临头时,除了自己那个卖棺材的可怜父亲之外,蕙莲已没有任何一个同盟者,成了孤家寡人一个。她在第一次上吊不成功之后,只能再次上吊,结束了自己二十五岁的生命。

主仆间的越界行为,同样也发生在宋蕙莲的丈夫来旺身上。来旺在知道蕙莲与西门庆有奸之后的勃然大怒,虽属人之常情,但也有反应过度之嫌。因为在此事发生之前,他早已将西门庆的小妾孙雪娥占为己有(这也反映出明末社会主仆关系的混乱失序)。他在西门庆面前恭顺地称对方为“爹”,却在背地里称他为“那没人伦的猪狗”。他管不住自己的嘴巴,应是取祸之道。他先是喝醉了酒,扬言要杀西门庆和潘金莲。紧接着,又在睡梦中,被窗外一个奇怪的声音唤醒(张竹坡评论说:“黑写的怕人。”),中了西门庆的拖刀之计。《水浒传》中林冲误入白虎节堂的一幕,再度在《金瓶梅》中上演。若不是一个名唤“阴骘”的正直官员出手搭救,来旺早已死无葬身之地了。

最后,我们再来看看西门庆对宋蕙莲的真实态度。

对于宋蕙莲的索要财物,西门庆几乎有求必应。宋蕙莲不知天高地厚,惹出种种事端之后,西门庆也略不经意,曲意护佑。来旺事发后,在宋蕙莲的苦苦哀告之下,西门庆一度心软,甚至打算放了来旺。宋蕙莲第一次自杀未成,西门庆派人去她房中轮流值守,未有丝毫松懈。从这些情节来看,西门庆对蕙莲不可谓无情义。但另一方面,在西门庆眼中,蕙莲不过是一个暂时可供他纵欲的低贱仆人媳妇而已。因此,在蕙莲首度自杀后,西门庆去看她,脸上居然还带着笑。当蕙莲再次自缢身死后,家人还担心西门庆回来发作,没想到西门庆听说此事后,只是淡淡地说了一句“他恁个拙妇,原来没福”,就此将她的死,轻轻丢过一旁。足见蕙莲在西门庆心中的真实分量,有如鸿毛般轻微。而宋蕙莲刚死,顶替她位置的“奶子如意”,即在第三十回出场。

邈远

(宋蕙莲)忽见钺安儿跟了西门庆马来家,叫住问他:“你旺哥在监中好么?几时出来?”钺安道:“嫂子,我告你知了罢,俺哥这早晚到流沙河了。”

——第二十六回

每每读《金瓶梅》至此,常不免废卷浩叹,对作者笔力之通神高妙,赞佩不已。“流沙河”三字之妙,无论给予怎样的评价都不算过分。

此前,宋蕙莲因为丈夫系狱而出面向西门庆求情。西门庆不仅答应将来旺放出来,而且许诺让来旺与宋蕙莲离婚,另替来旺找个老婆。甚至,西门庆还打算在街对面乔大户家,买下三间房子,把宋蕙莲养起来。因此,宋蕙莲安心在家,整日盼着来旺出狱。从引文中“你旺哥在监中好么?几时出来?”一句,可以看出蕙莲殷殷盼望之情。她对于潘金莲出面干预所导致的后果——来旺递解徐州城,一无所知。西门庆为防止宋蕙莲知道真相,对家人伙计发布禁令,严防消息外泄,合家上下,只瞒蕙莲一人。

而钺安是个嘴巴没遮拦的小伙子,不小心道出了实情。一盆冰雪水泼向宋蕙莲的猝不及防,于“俺哥这早晚到流沙河了”一语中尽皆见出。可以说,一句话写尽了宋蕙莲的天真痴心与冷酷现实之间的巨大反差。

“流沙河”既是由临清至徐州必经之地的真实名称,同时也可以被视为钺安的一个比喻性说法。“流沙河”三字玄幽邈远,且又真实可信,几有鬼神不测之妙。当时电影虽未发明,但《金瓶梅》对于这种因场景陡然切换而导致强烈戏剧性反差的叙事技巧,已运用得炉火纯青。我们仿佛可以看见来旺佩戴枷锁,在公人的押送下,在流沙河外的徐州官道上踽踽而行。

“流沙河”与西门大院的距离,正是宋蕙莲不切实际的幻想与冰冷世情之间的距离。

冰鉴定终身

春梅道:“那道士平白说戴珠冠,教大娘说‘有珠冠,只怕轮不到他头上’。常言道,凡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从来旋的不圆,砍的圆。各人裙带上衣食,怎么料得定,莫不长远只在你家做奴才罢!”西门庆笑道:“小油嘴儿,你若到明日有了娃子,就替你上了头。”

——第二十九回

张竹坡将《金瓶梅》的第二十九回,视为全书的一大关键。他的理由是,前文二十八回,小说中的所有重要人物都已经一一登场亮相。二十九回的“遥断结果”,既是对前二十八回的一个小结,同时也为后七十二回预设了人物命运的总纲目。在他看来,至二十九回,全书的大框架已定,后文不过是更为细致的展开与印证而已。因此,此回当为全书的一大机轴。这一看法是极有见地的。而绣像本作者将词话本回目的“贵贱相人”,改为“冰鉴定终身”,想必与竹坡抱有同样的看法。

这一回中,西门庆家中忽然来了一个人。此人是守备府周爷推荐来的一位相面先生,名叫吴奭,道号守真,人称吴神仙。周守备无故差遣这么一个道士上门,或许是因为他算命精准神通的缘故吧。西门庆与他寒暄之后,照例是献茶赐斋,并随即请他算命。先由西门庆本人开始,次及众人。

吴月娘、李娇儿、孟玉楼、潘金莲、李瓶儿、孙雪娥、春梅这样一个顺序安排,有如梁山泊好汉排座次,考虑到了以下两个原则:其一为嫁入西门庆家时间的早晚,吴、李、孟、潘及瓶儿的排序即遵循这样一个原则。这涉及到伦理纲常和名分的既有秩序,并不因西门庆最宠爱潘金莲、最鄙视李娇儿而使两人易位。但这个原则也不是绝对的,若说嫁入时间早晚,孙雪娥远在孟、潘及李瓶儿之前。她的排名位于各位“正头娘子”之后,而列于丫鬟春梅之前,也恰如其分地说明,孙雪娥的地位实际上在妻妾与仆役之间。因此,这个排序也适当考虑了亲疏远近这样的原则,可谓有常有变,有经有权。这种常、变与经、权关系,多少也反映了那个年代名教伦理的一般状况。

吴神仙不仅为每个人都算了命,看了相,告知吉凶祸福,而且为每个人都下了“判词”。从修辞技法上说,这是典型的“预叙”,即在人物命运尚未充分展开之时,预先向读者暗示其最终结局。不消说,《红楼梦》继承了这一技法,并使它更为严密、整饬和系统化。

从情理与情节安排来看,吴神仙算命一节,读起来相当粗率,且不合世态人情。且不说每个人的灾难与厄运都直言无隐,判词也下得简陋、粗暴和直白,殊不合常理。比如,吴神仙当面点出李娇儿是“娼门女”,说潘金莲“好淫”与败坏人伦,骂孙雪娥为“贱人”且有沦落风尘之虞,众人居然不以为怒,相反“皆咬指以为神相”,显得十分可笑。当西门庆问他自己命中是否“有败”时,吴神仙用“年赶着月,月赶着日,实难矣!”这样的无奈之语作答,西门庆居然满心欢喜,更属不伦。

而到了《红楼梦》则完全不同。第五回的“指迷十二钗、曲演红楼梦”,由宝玉在秦可卿卧房梦游太虚幻境为开端,渐入玄幽,饮仙醪,览宝册,最后再由“警幻仙子”出面指点迷津,已非《金瓶梅》中的“村野卖卜人”可以望其项背。《红楼梦》的提前叙事,既有画,又有诗,兼有曲,付诸南柯一梦。其规制之庞大,形式之整饬,辞章之华美,氛围之神秘,判词之含蓄,都远远超拔于《金瓶梅》之上。话虽如此,《金瓶梅》在结构安排上这种独出机杼的首创之功,也是不能轻忽的。

在《金瓶梅》的这个情节设置中,最值得留意的人物当属春梅。她以一个丫鬟的身份而获得看相算命的机会,固然说明她在西门庆眼中非同一般的地位,同时,从结构章法上来说,作者也为小说的最后二十回文字早早埋下了伏笔。此回算命,吴神仙由周守备府派出,而在西门庆死后,春梅最终也以守备府为最终归宿,其暗中照应之法,可谓滴水不漏。

最有意思的是,春梅不仅判词冠于群芳,且吴神仙明确告诉她,早年必戴珠冠(意为当上官太太)。在吴神仙告退之后,这个判词还引发了吴月娘与西门庆之间的一番争论。

从引文中春梅的一番说辞可以看出,春梅对于吴月娘在背后嘲讽她的一番怀妒含醋之词,已经全部知晓。须知,吴月娘“就有珠冠,只怕轮不到他头上”那番话,是西门庆和吴月娘夫妻之间在后厅的“私房话”,其时并无别人在场,春梅何由得知?且西门庆在吴月娘说完这番话后,手摇芭蕉扇出来散步,即唤春梅伺候。春梅得知月娘之谤讪,何其速也!这只能说明潘金莲或春梅在吴月娘处安排了眼线。这些关键之处,作者皆用省笔,一丝不肯露出马脚。

而对于春梅将来必戴珠冠的理解,不论是吴月娘,还是西门庆本人,都出现了巨大的错误。月娘一不相信西门庆会当官,二不相信西门庆当了官之后,珠冠会落到春梅这样一个丫鬟头上。当然,她万万无法料到日后夫死家败,春梅嫁给周守备,从而戴上珠冠这一“既定结局”。作者这么写,有力地反衬出命运的神秘莫测。而西门庆的判断,也高明不到哪儿去。由于他的过分自恋,总想着春梅的“珠冠”必源于自己当官后的“携带”。而仅仅过了半个月,西门庆果然加官进爵,他想必会更加佩服吴神仙的神机妙算,且做着适时将春梅“扶正”的美梦吧。

春梅“莫不长远只在你家做奴才罢”一语,明言珠冠在别处,倒是判断对了大方向,且出语硬朗,心高眼远。从这番话中似乎也可以看出,她对吴月娘的恶语伤害,采取了尽量隐忍的态度,故语调平和。但她心中翻江倒海般的愤怒以及不甘人下的高傲,直至第八十五回之“扬长决裂而去”、八十九回之“永福寺撞遇吴月娘”,才得以真切表露出来。所谓草蛇灰线,千里伏脉者,殆非虚语也。

若说此回吴神仙算命一节,专为春梅而写,似乎也无不可。

两个太监

笑乐院本扮下去,就是李铭、吴惠两个小优儿上来弹唱。一个 筝,一个琵琶。周守备先举手让两位内相,说:“老太监分付,赏他二人唱那套词儿?”刘太监道,“列位请先。”周守备道:“老太监,自然之理,不必过谦。”刘太监道:“两个子弟唱个‘叹浮生有如一梦里’。”周守备道:“老太监,此是归隐叹世之辞,今日西门大人喜事,又是华诞,唱不的。”刘太监又道:“你会唱‘虽不是八位中紫绶臣,管领的六宫中金钗女’?”周守备道:“此是《陈琳抱妆盒》杂记,今日庆贺,唱不的。”薛太监道:“你叫他二人上来,等我分付他。你记的《普天乐》‘想人生最苦是离别’?”夏提刑大笑道:“老太监,此是离别之词,越发使不的。”

——第三十一回

此一段妙绝天下的文字,值得我们细细玩味。

西门庆升做副千户指挥使之职务,同时李瓶儿生下官哥,加之西门庆本人的生日,可谓三喜临门。当地达官贵人、四衙同僚都纷纷前来贺喜。西门庆即锦屏罗列,绮席铺展,在家中大摆宴席。在送礼贺喜的官贵之中,还夹着两位太监,一个姓刘,一个姓薛。

按照一般常识,读者或许会问,太监不好好呆在宫里,跑到遥远偏僻的清河县来干什么?实际上,太监因外派或退休返籍,流寓京城之外的例子其实很常见,明代更加普遍。《金瓶梅》中写到的太监,还不止这两位。比如说与李瓶儿有私的花太监,此人死后留下大批的金银宝物,虽有宫廷赏赐,看来也没少在地方上搜刮民财;与李三、黄四过从甚密的徐内相,在清河公然放起了高利贷,更是令人咋舌。

此处的刘、薛两位太监,一位是朝廷派来打理砖厂的,另一位则是皇家田庄的管理者。常言道,三岁内宦,居于王公之上。太监的传统地位,自非一般官员可比。所以,在西门庆家的宴席上,周守备、夏提刑、荆都监诸人,在礼数上不敢差池,必要两位太监上座,点戏也让太监居先。可朝廷外放的太监(管理砖厂和皇庄),自然也不能与宫中内相相提并论。地方官员对他们的尊重,仅仅停留在礼仪上,内心的轻慢和不屑十分明显。其中的微妙,从周守备两次当众拂逆刘太监点戏,微微露出嘲讽之意,夏提刑在薛太监点戏后居然朗声大笑等情节中,可以看出究竟。

《金瓶梅》文字的曼妙多姿,不仅在“事件叙事”的春秋笔法上有所反映,更多地体现于人物“话语叙事”的精确、自然与生动。就后者而言,即便是《红楼梦》也有所不及。《金瓶梅》写商人有商人的口吻,写帮闲有帮闲的口吻,官员有官员的口吻,孩童、腐儒、妓女也都各有其声口。这里写到了太监,虽然着墨不多,但口角逼肖,形象生动,令人称奇。

刘、薛二位太监在点戏时,往往先说出戏文小曲的词句,而漏掉了曲目名称(薛太监虽提及《普天乐》,但印象最深的仍然是“想人生最苦是离别”),这说明太监多有观赏演剧的机会,耳濡目染,对戏词内容已能够脱口而出,但对于哪出是哪出,全是一笔糊涂账。其口角之懵懂,正是这些人昏聩迟钝,对词曲一类的时髦玩意既熟悉又陌生、全不在意的真实写照。再者,刘太监在西门庆“三喜临门”的宴席上,竟然连点两出悲苦之戏来煞风景,也说明他对人情世故非常隔膜。薛太监眼见得老刘两番出丑,为避免尴尬,只得抢过话来,可他所点的“想人生最苦是离别”,则更加不伦不类,终于引发了夏提刑控制不住的大笑。

太监点戏这一情节,从小说的主旨和结构上来说,亦非仅仅为了点染人物身份,聊发读者一笑,其中也包含着重要的言外之意和韵外之致:“叹浮生有如一梦里”,可谓是全书悲凉之旨的总纲。而《陈琳抱妆盒》杂记,则暗示着官哥的不幸夭亡——这出戏是元代杂剧,全名《金水桥陈琳抱妆盒》,读者所熟知的“狸猫换太子”的故事即本于此。陈琳本人就是太监,所以刘太监点这出戏并非无缘无故。而“想人生最苦是离别”,则暗示了李瓶儿、西门庆诸人的死亡。这也可以说是另外一个意义上的“提前叙事”。

需要注意的是,作者并非为了表达的需要,随手虚构出这样的叹世离别之词来衬托主题,其实所有的戏词皆有真实底本。《陈琳抱妆盒》自不用说,“想人生最苦是离别”这句词,原出于《普天乐》,而在小说的第六十五回李瓶儿死后,这则《普天乐》再度出现:

洛阳花,梁园月。好花须买,皓月须赊。花倚栏杆看,烂熳开。月曾把酒问,团 夜。月有盈亏,花有开谢。想人世最苦离别。花谢了,三春近也。月缺了,中秋到也。人去了,何日来也?

我们知道,小说中所引诗词歌赋、杂剧唱词,绝大部分皆有出处,这是《金瓶梅》叙事上极为重要的一个特点。而《普天乐》在《金瓶梅》中两度出现而略有错综——前为“热场”,由太监随口引出;后为“冷局”,西门庆听得满眼含泪。足见作者针脚之细密,照应之周全,章法之谨严。

说太监昏聩、迟钝则可,说太监对世俗人情隔膜或全不着意亦可,但若说太监全无功利之心和待人处世的机心,则也不尽然。其实作者重点描写的这两个太监,虽说形影不离,同进同出,有二人合传之意,但刘、薛二人之秉性、做派,各不相同,绝不混淆。两位太监因点戏而出尽洋相之后,夏提刑仗着他提刑官的名分,只得亲自出马,点了一出《三十腔》,并卖弄说,今天是西门庆加官进禄的日子,又是生日,且兼弄璋之喜,理应唱这套《三十腔》。这里的弄璋之喜,突然点醒了薛太监。从他追问“怎的是弄璋之喜?”一语便可知道,薛内相只知西门庆加官及生日,并不知李瓶儿生下了官哥。正因如此,他此前的礼物——一坛内酒,一牵羊,两匹金缎,一盘寿桃,一盘寿面,四样嘉肴,并无官哥降生之贺礼。在获悉真实情况后,薛太监立即对刘太监说:“刘家,咱每明日都补礼来庆贺。”

那么刘太监事先是否知道弄璋之喜这一消息呢?小说故意没有交代。而对于薛太监“明日补礼”的倡议,刘太监也没有接话。到了第二天,薛太监果然早早就来补礼。这一次,薛太监送来的礼物,包括:

熌红宫段一匹

福寿康宁镀金银钱四个

追金沥粉彩画寿星博郎鼓儿一个

银八宝贰两

值得留意的是,这里的“彩画寿星博郎鼓”,不仅仅是一般礼品的陈列,在小说中还有特殊的功能。至第五十九回,官哥死后,李瓶儿见棺材起身,悲痛欲绝,一头撞在门底下,金钗坠地,众人好不容易才将她劝回房中。瓶儿见炕上空落落的,只有孩子玩耍的寿星博郎鼓还挂在床头,便再度拍桌大哭。此处的博郎鼓在喜庆场景中悄悄出现,早已在暗中伏下冷案。所谓吉凶相伏,祸福相倚,小小物事点缀其间,正可谓以乐景写哀,而倍增其哀也。

话又说回来,刘、薛二位太监,相比较而言,刘太监显然要吝啬得多。小说中两次详细列出薛太监所送之礼,而对刘太监则一字不提。薛太监或许对老刘的吝啬十分了解,故在补礼时见到西门庆,劈头一句话就是:“刘家没送礼来?”西门庆的回答是:“刘老太监送过礼了。”谁都知道这是一句客套话,无论刘太监是否送过礼来,从礼节上说,西门庆都只能这么回答。那么刘太监到底送过礼没有呢?这虽是枝节,但小说的后文还是对此进行了补叙。《金瓶梅》的写作就是这样,该有的,一句都不会少。

在第三十二回的后文,通过吴月娘与李桂姐的对话,读者终于确切地知道,“那姓刘的没来”。但吴、李之间的对话,在补映前文的同时,却又牵扯出了另外一件事。

薛太监补礼来贺之后,照例留下来饮酒听曲。席间薛太监十分变态,对身边伴唱的李桂姐又是掐,又是拧,把李桂姐吓得魂都没有了。可笑的是,吴月娘在李桂姐向她诉苦之后,对她的安慰竟然是:“左右是个内官家,又没甚么,随他摆弄一回子就是了。”月娘的口角丑中有俊,世故中有幽默,令人叫绝。这段补叙,可谓针脚细密,错落有致。

“青刀马”与“寒鸦儿”

(玳安)一手拉着一个,都拉到席上,教他递酒。郑爱香儿道:“怪行货子,拉的人手脚儿不着地。”伯爵道:“我实和你说,小淫妇儿,时光有限了,不久青刀马过。递了酒罢,我等不的了。”谢希大便问:“怎么是青刀马?”伯爵道:“寒鸦儿过了,就是青刀马。”众人都笑了。

——第三十二回

《金瓶梅》中采用了大量的双关语、谐音、暗语、隐语和江湖上的切口,加上叙事中杂糅了不止一个地方的方言,使得个别文字不太容易理解。上引的这段文字,就是最著名的难解例案之一。这段话不太好懂,并不是说文句本身有多么艰涩深奥,关键是对其中的“青刀马”与“寒鸦儿”作何解释。

历来《金瓶梅》的读者和研究者对此众说纷纭。“青刀马”一语,读上去很像是寻花问柳之辈的习用语或切口,但问题是,连深谙此道的谢希大,都不知道“青刀马”是什么意思。他向伯爵问及,而伯爵的解释等于是没解释,却又多出了一个“寒鸦儿”。有研究者认为,“青刀马”是妓女的俗称,但与文意殊为不合,且无法读通。也有人认为,“寒鸦儿”与“青刀马”皆为黄岩方言,大意是说,敬酒的仪式过去了,现在该快递酒,让我们一饮而尽——这里的“青刀”,实为“清倒”。这种解释,更加荒谬。这种解释不仅与小说的情节风马牛不相及,更何况,如果仅仅是倒酒,那么众人为何“都笑了”呢?

细玩前文,伯爵不耐烦郑爱香、吴银儿等人唱曲,让她们直接来递酒(伯爵与薛太监有相同的嗜好,喜欢在人递酒时,在她们的腿上又掐又拧),郑爱香骂了他一句,说他“门背后放花儿,等不到晚了!”,是在讽刺伯爵性急,亟待入港。从上下文的关系来说,伯爵的“青刀马”一语,明显是对郑爱香的回应,应当与色情有关。

白维国主编的《金瓶梅词典》(中华书局1991年版),对“寒鸦儿”和“青刀马”都做出了极为明确的解释。“寒鸦儿”是“寒鸦儿抖翎”的缩略,模拟两性在性事中的身体反应,而“青刀马”指的就是精液。寒鸦儿过了就是青刀马,实为性事隐语。《金瓶梅词典》的解释,当为正解。

至于说全句如何翻译,语属不雅,读者自可理会,这里不再赘述。

白赉光

且说平安儿正在大门首,只见白赉光走来问道:“大官人在家么?”平安儿道:“俺爹不在家了。”那白赉光不信,径入里面厅上,见槅子关着,说道:“果然不在家。往那里去了?”平安道:“今日门外送行去了,还没来。”白赉光道:“既是送行,这咱晚也该来家了。”平安道:“白大叔,有甚话说下,待爹来家,小的禀就是了。”白赉光道:“没甚么话,只是许多时没见,闲来望望,既不在,我等等罢。”平安道:“只怕来晚了,你老人家等不得。”白赉光不依,把槅子推开,进入厅内,在椅子上就坐了。众小厮也不理他,由他坐去。

——第三十五回

上一回,西门庆与男宠书童干下“龌龊营生”,此回,从永福寺归家,急不可待地要与书童旧梦重温,故下马就吩咐平安:“但有人来,只说还没来家。”就在这个时候,排在“十兄弟”之末的白赉光前来造访。平安对西门庆的嘱咐自然不敢怠慢,将白赉光拦住了。只是平安的一番谎话,没能瞒过白赉光的眼睛。他在将信将疑之际,径自来到大厅坐下,并朝槅子内探头探脑,说明此人也有鸡贼老道的一面。白赉光既吃了闭门羹,却又不甘心离去,显然颇为狼狈。平安的每句话,都含有逐客之意,白赉光假装没听懂而不依不饶,执意要在厅内坐等,说明此人很不识趣。平安既称他为白大叔,表明他们两人是认识的。但平安冷淡的态度,也反映出白赉光在他眼中的分量。而在门首答应的众小厮,居然也不理他,由着白赉光在厅上一个人干坐着,却又是为什么呢?原来白赉光那天穿着一身穷酸、寒碜且不伦不类的衣服(由后文补出)。人情世故的炎凉厚薄,已经从小厮们的眼中隐隐映出。

在所谓的十兄弟中,西门庆对众人的态度有淡有热,有远有近。关系最密切、来往最频密的,首推应伯爵,其次为谢希大,这自然无需多说。西门庆待孙寡嘴、祝实念诸人,也还算客气。孙、祝二人,时常出现在西门庆的宴席上。他们奉承赔笑、插科打诨的本领,仅次于应、谢二人。到了第六十九回,两人与一帮架儿犯下事端,在提刑所派人缉拿的紧要关头,西门庆暗中将他二人的名字抹去,也算有情有义。至于云理守、吴典恩,虽是见风使舵、见机而作之辈,但也受到西门庆很大的恩惠和照顾。即便是穷得叮当响的常峙节,西门庆在爱子亡故的当天见他来借款,仍温颜待之,不忘接济。惟独这个白赉光,西门庆似乎对他全无好感。他在第一回结拜仪式上叨陪末座,不是没有道理的。

白赉光似乎对自己低微的身份没有什么意识。进门被拦,见逐不退,最后终于不小心撞见了西门庆,弄得主客之间十分尴尬。西门庆推托不在的谎话,既然被白赉光的坚持不懈所戳穿,西门庆也只得耐下性子与他周旋,硬着头皮陪他说话。西门庆将自己迎来送往的官场之事与日常活动,像报账似的对白赉光说了一遍,固然有炫耀的成分,同时也在明确地向白赉光暗示:自己如今的身份,与热结十兄弟之时已迥然不同。更多的时候,他是没话找话,语言枯索,味同嚼蜡。按捺不住的焦躁和厌烦,虽一字未露,却也跃然可见。说了半天的话,来安才上了茶,怠慢之意,已经很明显了。白赉光端起茶来,刚呷了一口,西门庆却因夏提刑的突然驾临,忙不迭地赶去迎接,再次将白赉光丢在了一旁。这里忽然接入夏提刑造访,作者明显是要将西门庆对白、夏二人的冷热态度做一番对照。

与白赉光的吃闭门羹相对应,夏提刑人还没到,大跟班玳安早已“拿着大红帖儿往里飞跑”。西门庆也急忙更衣,换上官服出迎,两个叙礼而坐。不一时,棋童儿就已献茶两次。夏提刑谈完事要走,西门庆留他又吃了一道茶,客人这才告退。西门庆送完客人之后,回到内室换下官服,走到大厅上,吃惊地发现白赉光居然还在!此人堪称西门庆的“天下第一厌友”,其不知好歹,简直有些让人啼笑皆非。

西门庆又只得陪他坐了一会儿。见他始终没有想走的意思,万般无奈之下,只得请他吃饭——简单的四碟小菜,外加面筋、烧肉而已。最后,西门庆又拿“大钟”给他斟酒,明显是在催他起身。临别,西门庆只送到二门便停了下来,说:“你休怪我不送你,我带着小帽,不好出去得。”

《金瓶梅》正面刻画白赉光行止,仅此一回。要么不写,要么写透,可谓文字老辣,刀刀见血。白赉光造访,自始至终备受冷落,形同乞丐,固然是人情温凉之常态,亦源于“光汤”的不知进退、呆钝托大。在西门庆的结拜兄弟中,白赉光既无伯爵之机智风趣,又无吴典恩之权变谄媚,甚至也没有常峙节那样的老实忠厚、惹人怜爱,其在“十兄弟”中的地位,可想而知。

在应伯爵所谓“拿着大本钱做买卖,还须带三分和气”的末世年景中,像白赉光这样地位微末的人,一味拿腔作调,撑硬船,拉硬屎,其平白遭受这一番折辱,固其宜哉!

价值观之混乱

妇人(王六儿)道:“这不是有了五十两银子,他到明日,一定与咱多添几两银子,看所好房儿。也是我输了身一场,且落他些好供给穿戴。”韩道国道:“等我明日往铺子里去了,他若来时,你只推我不知道,休要怠慢了他,凡事奉承他些儿。如今好容易撰钱,怎么赶的这个道路!”

——第三十八回

《金瓶梅》凡一百回,末回中王六儿、二捣鬼叔嫂二人,于千里之外的湖州成其夫妇,虽大出读者意外,亦是乱世可想之局。而其根孽初萌,是在第三十七、三十八回。小说的结构章法和情节安排,常有神妙莫测而出人意表者,此为一例。

蔡太师的管家翟谦,给西门庆带信,让他在地方上物色一女子,送去东京侍奉起居。西门庆即找来冯妈妈,令她代为寻访。没想到,冯妈妈最终看中的这个女孩,正是韩道国的女儿韩爱姐。西门庆惟恐冯妈妈老眼昏花,看走了眼,亲自登门相看。当粉妆玉琢的韩爱姐出现在西门庆面前时,他却连正眼儿都不瞧她一眼,一门心思都在其母亲王六儿身上。王六儿不施粉黛,却也淹淹润润,眉如远山,眼若秋水,更兼体态妖娆,月意风情,西门庆一见之下即傻了眼,心摇目荡,不能定止。而王六儿与西门庆照面后,所说的第一句话,也很暧昧:

俺们头顶脚踏都是大爹的,孩子的事又教大爹费心,俺两口儿就杀身也难报大爹。

六儿一开口,就暧昧有情,句句撩人。西门庆见她如此美貌,且说话乖觉,爹长爹短,当即就动了将她占为己有的心思。于是接下来,便有了下面这一段值得玩味的文字:

西门庆临出门上覆他:“我去罢。”妇人道:“再坐坐。”西门庆道:“不坐了。”于是出门。

张竹坡评论这段文字时曾说:“三句九字,勾魂帖,定情书。”“我去罢”三字是明显的留恋之语,实际上心有不舍,不肯就去。王六儿一定是听出了西门庆的弦外之音,便说“再坐坐”,文字精省,语含私挑,却不露声色。而“不坐了”,则是既恨又悔,却又无可奈何。西门庆心中的无限惆怅,于三字隐隐见出。

《金瓶梅》写西门庆勾引霸占伙计媳妇的事端甚多。如宋蕙莲、贲四嫂、如意儿、惠元等人,各不相犯,各不靠色。不仅人人口角、秉性、意态各异,勾挑的过程也很不相同。此处写王六儿,又是一篇崭新的文字。套用脂砚斋的话来说,真不知道作者胸中,埋伏着多少伙计媳妇!

与蕙莲的“献身”以求上位,甚至要与“娘”们平起平坐的天真相比,王六儿要老成得多。给人的感觉,她只是时时刻刻想着要满足“西门大爹”一切过分乃至变态的性要求,却绝不给西门庆增添任何麻烦。即便是索要财物,也用暗示之法轻巧带出,出语老练且谨慎。她说自从女儿去了东京之后,凡事都要自己动手,西门庆立即给她买来了丫头锦儿使唤;她抱怨说自己住在偏僻的巷子里,连打个酒都不方便,西门庆便马上替她在狮子街买了房子;她一次也没向西门庆要钱,西门庆却主动给了她丈夫五十两。西门庆与她枕席欢耍之时,银托子、硫磺圈无所不用,胡僧药、后庭花无所不至,王六儿不仅甘心忍受,甚至口口声声自称“淫妇”,以助其性。当西门庆话里话外对韩道国心存顾虑之时,王六儿立刻宽慰他说“咱行的正,也不怕他”,“爹心里要处自情处,他在家和不在家一个样儿”。言下之意,西门庆无需考虑奸情外露的后果,更不必在意她丈夫韩道国的存在。这是一个成熟、世俗、“懂事”且又善解人意的妇人。自她与西门庆相识,直至西门庆死亡,她一直牢牢地占据着“大爹”的心,享受着“大爹”的照抚和宠幸。有人说,西门庆实死于王六儿之手,也不能说完全没有根据。西门庆死前最后一次纵欲的对象,正是王六儿,而王六儿、韩道国的“拐财远遁”,对西门庆的家道败落也起了推波助澜的作用。

同样是被人戴了绿帽子,韩道国的反应与来旺也截然不同。西门庆第一次来家相看女儿,韩道国就躲了出去,将妻子一人丢在房中,明显地有“纵妻行淫”之嫌。王六儿之所以敢对西门庆打包票,说什么“他在家和不在家一个样儿”,想必夫妇二人对委身于西门庆这件事早已进行过一番商量。至少,王六儿对韩道国的乐观其成,有着十足的把握。反观王六儿与小叔子“二捣鬼”之间的私情,韩道国想必早知实情而眼睁眼闭,他所算计的,或许是弟弟手中靠赌博赢来的几个钱。西门庆死后,王六儿再次委身于湖州贩丝棉的何官人,可谓是故伎重演。也就是说,韩道国是对妻子的“不贞”全不在意且“心胸宽阔”的一类人。他把问题想得很“透彻”——他的妻子供“大爹”享乐,他再从“大爹”处弄来钱财,在杭州、南京一带包养情人,纵情声色。

正因为如此,在上述例文中,韩道国从东京回家之后,妻子就将自己与西门庆的私情(包括行淫的次数)都向自己的丈夫做了如实汇报。当韩道国听说备细之后,不仅不怒,反而喜上眉梢。“如今好容易撰钱,怎么赶的这个道路!”一语,明白无误地表现出韩道国心中的庆幸,且带有一点自嘲。他甚至于鼓励妻子在为大爹服务时不仅不要拘束,而且要服务周到。

我们也可以这么说,王六儿与西门庆的私情,不仅仅是一个伦理行为,同时也是一个经济行为——即韩道国蓄意以妻子的身体作为资本,投入交换和流通领域,以谋取富贵钱财的商业行为。可怕的是,夫妻二人自以为得计,洋洋自喜,不以为耻,反认为自己行得正、坐得直,冠冕堂皇,甚至不屑于避人耳目。可见在当时的社会中,在商业与经济伦理的冲击下,普通人的价值混乱已到了何种惊人的程度。作者在这里处处使用反讽之笔,其伤生悲悯之微意,读者自可细细理会。

道佛之别

孟玉楼走向前,拿起来(小履鞋)手中看,说道:“大姐姐,你看道士家也恁精细。这小履鞋,白绫底儿,都是倒扣针儿,方胜儿锁的,这云儿又且是好。我说他敢有老婆!不然,怎的扣捺的恁好针脚儿?”吴月娘道:“没的说。他出家人,那是有老婆!想必是雇人做的。”潘金莲接过来说:“道士有老婆,相王师父和大师父会挑的好汗巾儿,莫不是也有汉子?”王姑子道:“道士家,掩上个帽子,那里不去了!似俺这僧家,行动就认出来了。”金莲说道:“我听得说,你住的观音寺背后就是玄明观。常言道:‘男僧寺对着女僧寺,没事也有事。’”月娘道:“这六姐,好恁六说白道的!”

——第三十九回

《金瓶梅》写出世,原有佛、道二途(《红楼梦》亦如此)。开篇第一回,结拜十兄弟是在道观(玉皇庙),第一百回孝哥出家归结全书,则是在永福寺。两者遥遥相对,未尝偏废。

道观做醮,纯属男人世界,西门庆、应伯爵、谢希大等人常在那里厮混,或做法事,或聚众取乐,但绝无任何女性杂入;佛教讲会,则是女人们的世界,吴月娘在家听经说因果,必有一帮妇女、丫头侍奉在侧,且紧闭门户,绝不涉及男性。两者遥遥相对,各安其分。小说中道士、和尚如影随形,于西门庆宅中进进出出,亦男女有别,各有所属。而第三十九回,则是唯一的一次将佛、道两个世界比并而列,相映相照。从词话本的回目来看,“西门庆玉皇庙打醮,吴月娘听尼僧说经”,让佛、道世界互为镜像,彼此观照之意甚明。或许是嫌文字对仗不够工稳,绣像本将它改为“寄法名官哥穿道服,散生日敬济拜冤家”,这一改,文字倒是对仗了,却将词话本作者一番关涉结构章法的深意苦心,尽皆抹去。另外,陈敬济拜生日一节,在此回中属于一笔带过之文字,绣像本将它移至回目中醒人眼目,也属勉强。

实际上,第三十九回,只写了两件事:一为西门庆与吴大舅、应伯爵、谢希大、陈敬济等清一色男子前往玉皇道观做醮,为官哥寄名;一为吴月娘、潘姥姥、杨姑娘、大妗子及潘、孟、李、孙众妇女,听两个尼姑在家中讲经说法。

本节所引的这段文字,可谓别出心裁。通过一个小小的道具(小履鞋),硬是将玉皇观打醮与家中尼姑诵经这两件原本不相干的事拉至一处,似乎一定要让读者对佛、道法事的荒诞不经进行一番比较。

由于玉皇观的道士送来了厚礼,潘金莲从那些“四张桌子还摆不下”的礼品中,挑出了一双小履鞋来看。孟玉楼心细且思路缜密,因见小鞋白绫底、倒扣针、方胜儿锁,云彩绣得那么好,便断定此鞋不可能出于男人之手,便有了“道士有老婆”这样的奇想。吴月娘老实,而且两位尼姑也在场,不宜当众毁佛谤道,便微露嗔意,加以回护。可孟玉楼既然开了头,潘金莲这样一个无事生非、伶牙俐齿且对佛道极无好感的人,怎肯轻易放过?她的接话,不仅将“道士有老婆”作为事实加以认定,同时又由道士养妇,过渡至尼姑养汉,将大师父与王姑子两位尼僧也扯了进来,且有试探二人反应之意。其无法无天的性格和恶作剧的口吻,均活灵活现。

王姑子的答话尤为奇妙。她对潘金莲的诘问,未做正面反驳,反而开口便攻击道士。仿佛道士有了帽子的掩护,骗财骗色较为方便,而尼姑僧家落发标志明显,作奸犯科殊为不易。这段话说得似真似戏,且拖泥带水。潘金莲接下来的戏弄之语,更加露骨,吴月娘不得不正色喝止。佛、道俱妄,从孟玉楼、潘金莲的一番戏言中,已隐隐带出。这段情节,堪称“道观打醮”与“尼姑讲经”两段文字之间的津梁。

接下来,叙事自然过渡到月娘闭门讲经一节。词话本中关于禅宗五祖弘忍的故事及大段经文偈颂,绣像本删除了一大半。此处的删减,从叙事上来说很有必要,因为这些内容枝蔓纷披,且过于拖沓。绣像本的作者改词话本的“场景”为“概述”,既使叙事简洁流畅,又保持了文意的贯通。

对于尼姑的讲经唱曲,众丫鬟、妇女起先都怀有极大的兴趣和期待。连在厨房打杂的媳妇惠香都要挤进来听经,众人的兴致想必很高。但在尼姑讲经的过程中,这些妇女终于不堪忍受,逃的逃,打瞌睡的打瞌睡,坚持到最后的几个人也都面露困倦,呵欠连天。她们没有离去,不过是看着吴月娘的面子而已。这一番困倦之情,次序井然,历历如画,既暗示了众人对佛法的厌倦,所谓乘兴而至,兴败而困,又暗暗衬托出吴月娘对佛事的坚执和迷信。

潘金莲是第一个逃走的,且不打招呼,很符合她的性格。而吴月娘是众妇女中唯一的真正听众。等到四更鸡鸣,众人散去之时,月娘与王姑子睡到炕上,她还在追问五祖成佛的过程。

如此彻上彻下之笔,可与《红楼梦》第七十六回的“中秋赏月”参看。《金瓶梅》此回写困倦一节固妙,《红楼梦》化用此法,又开出新境,亦妙。

方巾客

二人看了一回,西门庆忽见人丛里谢希大、祝实念同一个戴方巾的在灯棚下看灯,指与伯爵瞧。因问:“那戴方巾的,你可认的他?”伯爵道:“此人眼熟,不认的他。”西门庆便叫玳安:“你去下边,悄悄请了谢爹来。你休叫祝麻子和那人看见。”

——第四十二回

西门庆在狮子街与应伯爵等人元宵节看灯,因见谢希大、祝实念与一个方巾客也在街上看灯,便将那位戴方巾者指与伯爵辨认。伯爵若真的不认识此人,只回答“不认的他”即可,为何还要加上一句“此人眼熟”呢?

事实上,这个戴方巾者并非一般人物,他是王招宣府里的王三官,号“三泉”。读者应该还记得,潘金莲就是从他家出来的。王招宣府也算是巨族高门,世代簪缨,只是到了王三官这一代,家道稍显萎顿。俗话说,“金盆虽破分量在”,虽说家境不比从前,但身份、底子和显赫的社会关系般般俱在。因此王三观属于典型的“官二代”无疑。他与谢希大、祝实念、孙寡嘴诸人整日厮混,吃喝嫖赌,无所不为。这样一个恶少闻人,应伯爵怎么会不认识他呢?前文曾提及,伯爵好为“囫囵语”。说此人眼熟,表明伯爵与此人时常照面;推说不认得他,是因为应伯爵知道,王三官眼下正与西门庆包养的妓女李桂姐暗中来往。

西门庆与王三官,他哪个都不愿意得罪。

从整部小说的构架上来说,王三官也算是不可或缺的重要人物之一。前文有潘金莲出身的一番牵扯,后文则有王三官义拜西门庆为父的一段“佳话”,且有西门庆与王三官的母亲勾搭成奸,并试图以此为跳板谋取他十九岁的妻子黄氏等情节。此处让王三官现身,用崇祯本批评者的话来说,是“文情得空便入”。从章法上来说,是承上启下、必不可少的铺垫和补叙。奇妙的是,王三官在此回第一次出场却头戴方巾,一晃而过,面目未露,文章织体之细密、叙事之详略错综,可谓匠心深湛。

顺便说一句,《水浒传》写潘金莲出身来历,只有张大户一家。《金瓶梅》于张大户之外,凭空又插入一王招宣。《水浒传》中的张大户,只是作为一般背景交代,用过就丢弃了,而《金瓶梅》却非泛泛而写。我们知道,王招宣有一个儿子,这就是王三官;张大户也有一个儿子,名为张二官。此二人皆在《金瓶梅》中粉墨登场,王三官为“官二代”,张二官则为“富二代”。两人的形象合在一起,则是又一个西门庆。

从某种意义上说,这两人都是西门庆的影子和替身。西门庆死后,必有这两人在清河县取代他的地位,继而兴风作浪。西门庆死后,应伯爵即依附于张二官门下讨食,便是明证。二官、三官之名都是基于西门庆“大官人”之名而取的,明摆着是西门庆的“继承人”,此等关节读者不可等闲视之。

更有甚者,王三官号“三泉”,西门庆号“四泉”,亦极富深意。

泉者,钱也。世人多谓王莽代刘汉而称帝,因钱字的“金”旁,犯了“卯金刀之刘”的忌讳,故而“以泉称钱”,其实自周代开始即泉、钱通用,字异而意同。而作为货币称谓的“泉布”一词的使用,很可能要早于“钱”——段玉裁即有“钱行而泉废”之说。古代以泉称钱,盖取其泉水广流天下、源源不竭之意,图个吉利。

三泉、四泉之号,表明西门庆与王三官实为一条道上之人,都对金钱有着贪得无厌的嗜好,也暗示出那个重商逐利的“经济社会”金钱崇拜的普遍风尚。也就是说,单单从人物名号即可隐约看出,《金瓶梅》的主题或重心,实与金钱有关。不过,王三官拜西门庆为义父之后,他的“三泉”之号,就构成了对西门庆名讳的冒犯(三泉、四泉有如平辈兄弟,且三泉为大),所以王三官很知趣,他悄悄地把自己的号改为“小轩”了。

读者也许会问,《金瓶梅》中既然写到了“三泉”和“四泉”,那么应该还有“一泉”和“两泉”吧?没错。前文已经说过了,《金瓶梅》该有的,一样都不会少。“两泉”是尚举人,“一泉”是蔡蕴蔡御史。除了这四个人之外,小说中还有一个“天泉”,那就是最后才出场的何太监的侄子何永寿。作者一口气写了五个“泉”,从“钱”的角度来说,应该不是无缘无故的吧?

我们再回到开头的这段引文上来。

西门庆让玳安悄悄地将谢希大“捞”上来,而不要惊动祝实念和方巾客。这一细节,再次凸显出西门庆对“十弟兄”诸人之远近亲疏。不过,在人流稠密的街市中,以玳安之聪明伶俐,这事当不难办到。

祝实念在发现谢希大“突然不见了”之后,一定会有白日见鬼的狐疑吧。他四处寻找而不获,只得陪方巾客先去办事。他们来到孙寡嘴家,三人会齐,一同前去拜访一个名叫“许不与”的放债者。王三官要向许不与借三百两银子,请祝实念与孙寡嘴充当借款的保人,打算买一个“武学肄业”之名分,为日后的仕途做准备。

祝实念让孙寡嘴把借款文书写得“滑头”一些,以便日后赖账方便。按照祝麻子的想法,必须有以下三种情形出现,借款人才能还款,美其名曰“立三限”:

第一限,风吹辘轴打孤雁。

第二限,水底鱼儿跳上岸。

第三限,水里石头泡得烂。

此虽为玩笑、扯淡之语,孙寡嘴当然也没那么写,但由民谚的“立三限”一说,也可见出当时民间借贷之哄骗欺瞒乃至赖账成风的一般状况。当然,作为放债者的许不与,看来也不是好惹的。单从他的名字——许了还不与,即可看出此人行事的刁滑。

不过,祝实念帮助方巾客办完了借款这件事,并没有放弃继续寻找谢希大的努力。冷静下来之后,祝兄弟终于做出了正确的判断。当他找到西门庆在狮子街的别院之时,西门庆与谢希大的尴尬是不难想见的。“众人都不言语”,堪称活画。而祝麻子看见他苦苦寻找的谢希大,此刻正与西门庆在一起悠闲地吃饭,他满腹的委屈和愤怒,是这么表达的:

“你两个好吃!可成个人?”

祝麻子这次真的是急眼了。

改文书

……李智、黄四关了一千两香蜡银子,贲四从东平府押了来家。应伯爵打听得知,亦走来帮扶交纳。西门庆令陈敬济拿天平在厅上兑明白,收了。黄四又拿出四锭金镯儿来,重三十两,算一百五十两利息之数,还欠五百两,就要捣换了合同。西门庆分付二人:“你等过灯节再来计较,我连日家中有事。”那李智、黄四,老爹长,老爹短,千恩万谢出门。

——第四十三回

《金瓶梅》写日常生活中的人情世故,常用烟云模糊之法,往往点到为止,语多蕴藉、含蓄,而意在言外。但若涉及经济事务和商业往来,则纯用细笔记述,周详而细密,几乎纤毫毕现,一笔不苟。这种“模糊”与“精确”所形成的张力,是《金瓶梅》叙事的一大特色。

兹就这李三、黄四与西门庆之间的借贷关系做一番描述,对《金瓶梅》在叙写商业活动时的一丝不苟进行简要分析。

李三、黄四是利用民间资本,承揽官家及朝廷的生意,干的是空手套白狼的营生,俗称“揽头”。对于民间借贷的利率,朝廷有明文规定,为月利三分,可民间借贷的实际利率要高于官定利率,一般为月利五分。前文已说过,《金瓶梅》涉及到的民间借贷,月利均为五分。惟有在第十九回张胜、鲁华伪造假合同来陷害蒋竹山时,月利为三分,但那明显是用来对付官司的(与法律条文相一致),这说明作者对当时商业借贷的细节与法律规定都十分了解。李三、黄四做生意需要资金,一般来说通过民间借贷获取这些资本并不困难。比如说,按照李三的想法,可以直接向专门放债的“徐内相”拆借,月利也是五分,且易如反掌。那他们为何要费尽心机来找西门庆呢?他们所看重的,当然是西门庆“执掌刑名”的官员身份。既然是官家生意,作为法庭官员的西门庆的“入股”,自然非同小可,无疑在地方上为他们撑起了一张保护伞,其中的便利无需细述。

小说的第三十八回,李三、黄四由应伯爵做中间人来向西门庆借款,西门庆一开口就回绝了。他的理由是:这些“揽头”常常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买官让官,无法无天。出了纰漏,得由西门庆担着,少不得还要动用衙门的力量替他们摆平。碍于伯爵的情面,西门庆做了让步,最后拆借银子一千五百两,入了伙。但西门庆还是没忘记让应伯爵传话给李三、黄四:“不叫他们打着我的旗儿,在外边东诓西骗。”这说明西门庆对“揽头”一类角色的所作所为,早已心知肚明。

引文中所描述的,是李三、黄四获利后向西门庆还款时的情景。他们兑付了一千两银子的本金(还欠五百两)。一千五百两银子按月利五分计算,两个月的利息应该是一百五十两,他们用四锭金镯(重三十两)来交付。按照当时的金银比价一比五来计算,三十两黄金恰好是一百五十两白银。这样算来,他们还欠西门庆五百两本金,所以才有“捣换合同”一说。

西门庆对李三、黄四所说的那句话,“你等过灯节再来计较,我连日家中有事”,似乎话中有话,语调十分冷淡。西门庆的本意,是将旧合同文书作废,另写一份五百两的借款合同。西门庆想见好就收,流露出控制风险的明显意图。这番没有说出口的意思,黄四从西门庆的语调中当场就琢磨出来了,因而忧心忡忡。他们之所以还了一千两本金及全部利息,拖欠五百两不还,其真正意图,一方面是想让出资人尝到一点利息的甜头,另一方面是希望他再次追加投资,以便牢牢地控制西门庆,借着他的名头继续坑蒙拐骗。关于这一点,我们从后文伯爵对黄四献计,让他“香里头多放些木头,蜡里头多掺些柏油”、“借着他这名声儿,才好行事”的一番话中,可以看出大概。

接下来,在应伯爵的斡旋与撮合之下,西门庆将那四锭金镯(折银一百五十两)作为追加投资,又凑了三百五十两银子,再加上原先的五百两欠款,另外改写了一个一千两银子的借款文书,此事才告一个段落。而实际上,这种部分还款、通过“捣改文书”迫使出款人追加投资的方法屡试不爽,合同文书一改再改的连轴转,西门庆至死都未能摆脱。

西门庆临死之前,曾将女婿陈敬济叫到床边,告诉他,李三、黄四陆续还款后,还欠他六百五十两银子(五百两本钱,一百五十两利息),让他讨回来作为葬埋之资。可见西门庆在弥留之际,头脑还相当的清醒。但西门庆不清醒的地方在于,如果他活着,法律和衙门都由他掌控,从李三、黄四手里讨回这六百五十两银子,自然不是难事。但随着他的死亡,保证他收回投资的所有前提,都在转瞬之间不复存在了。这六百五十两银子的欠款,就会立刻出现问题。

趁着西门庆尸骨未寒,新上任的提刑官何千户(就是名号为“天泉”的那个人)前来吊孝,吴大舅借机威胁“保人”应伯爵,要把欠款一事写成状子递到衙门里,请何千户做主。

即便如此,已经有了新靠山的应伯爵和李三、黄四等人,也只是以祭奠西门庆的名义,象征性地还了二百两,剩下的四百两(吴大舅因收了他们二十两贿赂,做人情饶了对方五十两),再次改办了文书合同。双方约定,往后有了买卖,陆续交还。

这是与西门庆有关的最后一次“文书改写”。

不论是吴大舅还是吴月娘,其实内心十分清楚:剩下的这四百两,他们是无论如何也拿不回来了。

贲四嫂宴客

先是那日贲四娘子打听月娘不在,平昔知道春梅、玉箫、迎春、兰香四个是西门庆贴身答应得宠的姐儿,大节下安排了许多菜蔬果品,使了他女孩儿长儿来,要请他四个去他家里坐坐。众人领了来见李娇儿。李娇儿说:“‘我灯草拐杖——做不得主’,你还请问你爹去。”问雪娥,雪娥亦发不敢承揽。只等挨到掌灯已后,贲四娘子又使了长儿来邀四人。兰香推玉箫,玉箫推迎春,迎春推春梅,要会齐了,转央李娇儿和西门庆说,放他去。那春梅坐着,纹丝儿也不动,反骂玉箫等:“都是那没见食面的行货子,从没见酒席,也闻些气儿来。我就去不成,也不到央及他家去。一个个鬼撺揝的也似,不知忙些甚么,教我半个眼儿看的上!”

——第四十六回

这一年的元宵节,西门庆及其家人悉数出场,分做三拨过节。第一拨,西门庆请应伯爵、谢希大、傅伙计、韩道国、贲四、陈敬济等人在大门首张灯结彩,架围屏,饮酒赏灯。第二拨,吴月娘率领孟玉楼、潘金莲、李瓶儿、西门大姐及吴银儿凡六人,前往吴大妗子家赴宴——吴家的小厮来定,指名要请李娇儿、孙雪娥同去,可见吴大妗子深知月娘的刻薄为人,知道她不会带上李、孙二人,故特意说明。可吴月娘最终还是没有带,她说李娇儿腿疼去不了,孙雪娥要在家里上灶做饭,一句话就将两人打发了。第三拨,由于贲四嫂的忽发“雅兴”,春梅、迎春、玉箫、兰香四位丫鬟,去贲四嫂家吃请。三拨人既分叙其事,又暗中联络,条分缕析,手法精纯。

贲四嫂于蕙莲、王六儿受宠之际,已有了仿效之意。此回的宴客,可以见出其心思之活络。然贲四嫂为一下人媳妇,即便是请客,也断断不敢邀约月娘、玉楼、金莲等正牌娘子,更不用说家主西门庆了。此回趁着月娘等人不在、西门庆正与男人们饮酒赏灯,便开始动了笼络丫鬟的念头。西门庆家中的丫鬟仆役甚多,也不能都请,她所精心挑选的丫鬟,显然都不是一般人。除了西门庆宠爱的因素外,春梅是潘金莲的丫鬟,玉箫是月娘的使唤丫头,迎春由李瓶儿带来,兰香则是孟玉楼的贴身侍女。名单的选择,可以看出贲四嫂“下人见识”的想当然。不过,按照当时的尊卑礼仪,即便是宴请下人丫鬟,还得经过主子的同意才行。她们先是去找李娇儿,李娇儿用一句“灯草拐杖——做不得主”,推得一干二净。孙雪娥呢?按照孙雪娥凡事强出头的秉性,她倒是有可能会管这闲事的。引文中的“亦发”二字,不可轻易放过。她想必是听说李娇儿都不敢做主,才加以推脱的。贲四嫂想请客,“偷偷摸摸”自不用说,两次派女儿长儿来请,却到掌灯时分都没有获得批准,可话都说出去了,又不能收回。穷人请客的悲哀和尴尬,读来可发一叹。

最后,这些人没有办法,还得央求李娇儿去报告西门庆。可春梅却不干了,她的态度是,即便去不成,也不到央及李娇儿的地步。她对出身娼门的李娇儿公然的鄙视,足见其恃宠骄横、心高气傲的性格。眼见得这场聚会就要流产,多亏西门庆的男宠书童主动出面,向西门庆求情,获得批准之后,四人才得以成行。顺便说一句,书童之所以肯出面,是因为他与被邀者之一的玉箫有私情。与西门庆一样,他也是一个双性恋者。

贲四嫂眼见得四位姐姐在下雪天光临其屋,“同天上落下来的一般”。很明显,她此前对这番聚会已不抱指望,其喜出望外的庆幸,亦可想见。

不过贲四嫂的宴客还是深深地得罪了一个人。此人是吴月娘身边的另一个丫鬟,名叫小玉。贲四嫂不可能知道的是,在《金瓶梅》中,小玉绝非一般丫头——全书结尾时,小玉与玳安结婚,正式接管了西门大院的一切事务,就连吴月娘都要仰仗二人养活。小玉未在被邀请之列,她的愤怒与嫉妒是可想而知的。她在背地里将那四个赴宴的人一律称为“淫妇”,且在事后对玉箫说出“姐姐们都吃够了,也没见身上长块肉”这样的话,可谓如见其肺肝。在贲四嫂宴客这样一个极不重要的场合,作者忽然安排一个终结全书的人登场亮相,为后文预先埋伏,这是《金瓶梅》在叙事章法上的惯用故伎。

贲四嫂的宴会正在兴头上,忽见平安来报,告知西门庆那边已经终席。玉箫、迎春和兰香一下就慌了神,连告辞都忘了,一溜烟都跑了。可见这些人眼中只有一个西门庆,事有紧急,连起码的礼数都抛到了九霄云外。最后只落下春梅一人。她倒是不慌不忙,“拜谢了贲四嫂,才慢慢走回来”。

读者当知,在词话本中,见平安来报,慌得一溜烟跑掉、连告辞也忘记,甚至把兰香的鞋子都踩掉了的人之中就包括春梅。绣像本将春梅独独挑出来做了改写,刻画她临危不乱的举止,甚至将兰香的一番骂人的话移花接木,由春梅口中说出来,凸显春梅的遇事不慌,可谓化朽为神之笔。这样一改,不仅写出了春梅不同于一般丫头的身份,又突出了她遇事镇定、卓尔不群的“大家风范”。

我以为,绣像本作者的这一番改动,显然是受到了《世说新语》“德行”篇中华歆与王朗“乘船避难”典故的启发。春梅受到贲四嫂的邀请,本不欲去,既去而能遇事不慌,以全礼节者,盖表明春梅之品节出于群伦之上。与《世说新语》华歆、王朗二人的优劣之分,事实与寓意都如出一辙。

苗青案

到十九日,苗青打点一千两银子,装在四个酒坛内,又宰一口猪。约掌灯已后,抬送到西门庆门首。手下人都是知道的,玳安、平安、书童、琴童四个家人,与了十两银子才罢。玳安在王六儿这边梯己又要十两银子。须臾,西门庆出来,卷棚内坐的,也不掌灯,月色朦胧才上来,抬至当面。

——第四十七回

《金瓶梅》的叙事,故事紧凑,情节集中连贯,直贯式的叙事线索很少中断。而至第四十七回,作者置主体故事于不顾,忽然宕开一笔,另开炉灶,从与清河县有千里之隔的扬州落笔,叙述扬州员外苗天秀被杀一案。由于叙事章法上这一罕见的“变调”,此回颇受书评者及研究界的瞩目。

苗天秀在前往东京游玩的途中,在运河的“徐州洪”陕湾一段,被其家人苗青联络船工陈三、翁八杀害抛尸。苗天秀的贴身小厮安童,虽也被闷棍打落水中,但并未死去。安童在被渔翁搭救之后,在鱼市上撞见陈三和翁八,即前往提刑院密告。陈三、翁八到案后,供出了主谋苗青,提刑院即差人缉拿。此时的苗青,正投宿在王六儿家隔壁的经纪人乐三家中。闻知事发,苗青便透过王六儿向西门庆行贿,以图脱身。

引文中所描述的,正是西门庆“暮夜受金”的情形。这是一起图财害命的普通刑事案件,历朝历代,不绝于书。即便在今天的社会中,这样的事也屡屡发生,本不足为奇。作者为何要大费周折,于千里之外另起头绪,述此一案呢?

张竹坡认为,作者的主要意图,是想将苗员外与西门庆做对比,通过苗天秀遭仆人暗算的横死,来反衬西门庆的至死不悟。这一说法似乎不无道理,但却并非本回的叙事重心所在。我认为,作者插入苗青案的主要目的,在于通过这个普通刑事案,来呈现当时社会的官场和法律状况。苗青案所涉及到的官员,可分为以下四个类型:

一、西门庆、夏提刑;

二、曾孝序;

三、黄通判(黄美);

四、狄斯彬。

以下逐一论述之。

西门庆是从他情妇王六儿口中知道苗青的藏身地点的。他还知道苗青有通过行贿来脱祸的意图。只不过,苗青一开始只给了王六儿五十两银子。用区区五十两银子,就想赎买一个“凌迟之罪”,实在是过于异想天开了。西门庆便嘱咐王六儿,将收受的五十两银子,原封不动退给苗青。苗青很快再次送来了礼帖——上面所写的数字,已经变成了白银一千两。

苗青将银子装在四个酒坛内以遮人耳目,趁着夜色的掩护,上门行贿。西门庆则端坐在卷棚内,也不掌灯,等到月色朦胧之时,才让人抬上贿金和礼品,整个过程写得阴冷昏昧。西门庆令人给苗青上茶,也没有给他看座,苗青只得“在松树下立着吃了”。

后来,西门庆从一千两银子中分出了一半,送给他的上司兼同僚夏龙溪。也是趁着黑夜,银子居然也是装在食盒内,以酒食之名,连夜抬送至夏提刑家。这是《金瓶梅》少有的以正笔详叙西门庆与夏提刑贪污受贿的例子。不仅如此,作者还透过曾孝序的参本,来描述当时有正义感的同僚对西门庆与夏提刑的真实看法:夏提刑是“接物则奴颜婢膝,时人有丫头之称;问事则依违两可,群下有木偶之诮”。而西门庆则是:“纵妻妾嬉游街巷,而帷簿为之不清;携乐妇而酣饮市楼,官箴为之有玷。”我们知道,由于“佛眼”的存在,作者对于西门庆等人物的态度,复杂而微妙。有厌恶,有鄙视,有同情,有哀怜,甚至还有一点蓄意的回护,但涉及贪腐,作者则全用正笔,一点都不含糊,深得史家春秋之旨。

曾孝序是《金瓶梅》中极其少见的清官。难怪曾孝序出场,张竹坡会发出“此书竟有一个好人!”这样的感慨。他作为朝廷的巡按,在离清河不远的东昌府驻扎。安童因见西门庆、夏提刑收了苗青的贿赂而私放罪犯,心中不服,在黄通判的介绍之下,连夜赶往东昌府告状。曾孝序查问案情之后,勃然大怒。他一面星夜差人行牌,往扬州捉拿苗青,一面给朝廷写本,参劾夏提刑、西门庆二人。可见此人办事雷厉风行,确实公正清廉。

但问题是,此人虽然品性高洁,但也有行事唐突、肤浅的一面。他在给朝廷的参本中,说夏提刑和西门庆“久乖清议,一刻不可居任者也”,固然反映了他嫉恶如仇的一面,但也可以看出此人有性急的毛病,且往往把事情看得过于简单。事还没做成,风声早已传遍了整个清河县城。而且,他给朝廷的奏章还未发出去,就被人偷偷地抄录,送到了夏提刑的案前。其遇事鲁莽、行事不密、用人不察、见识不敏的浅陋,亦于此回的文字中暗暗露出。这就出现了小说中极具讽刺意味的一幕:

夏提刑和西门庆拿到曾孝序奏章的抄本之后,立刻派出夏寿、来保等家人,雇了快马,连夜去东京,找人打点疏通去了。夏寿和来保到了东京,通过行贿,得到蔡京管家翟谦的保证——将曾孝序的上奏,“压下不发”。他们办完了此事,在返回清河的途中,遇见了曾孝序派往东京送参本的马队,“路上一簇响铃驿马,背着黄包袱,插着两根雉尾、两面牙旗”,正往东京的方向绝尘而去。看到这个阵仗,一身轻松的夏寿和来保,恐怕心里也要忍不住笑出来吧。

《金瓶梅》中“破例”正面描写的这个清官,居然也是这般的不济事。曾孝序在知道他的参本被压住不发以后,“心中忿怒”,居然赴京见朝,再上表章,足见此人虽然正直,但对当时的官场生态并没有什么深刻的理解,一味地刚刻行事。最后蔡京实在看他不耐烦,先是打发他去了陕西,后来随便找了个借口将其除名,并逮捕其家人,锻炼成狱。在那样一个社会腐败、政治荒弛的年代,曾孝序根本不是蔡京的对手,甚至也不是西门庆和夏提刑的对手,因苗青一案而致家败名除、窜于岭表之上者,读来令人心中恻然。

我们再来看看黄通判。安童一心要为故主报仇雪冤,离开清河县以后,他来到了东京,投奔开封府黄通判衙内。黄通判名黄美,字端肃,是被害人苗天秀的表兄,也是扬州人。安童来找他伸冤,当在情理之中。黄通判在知悉案件缘由之后,“连夜修书”,让安童到山东察院找曾孝序告状。应当说,曾孝序被卷入苗青案,落得家破身危的结局,完全是拜黄通判所赐。黄通判写给曾孝序的那封书信,《金瓶梅》一字不落地“记录”在案。

这封书信,既有私人信函的温文与情谊,也有公文式的高调与堂皇,因而很值得读者留意。在这封信的开头,黄通判首先追溯了自己与曾孝序非比寻常的同年之谊,如“违越光仪,倏忽一载。知己难逢,胜游易散。此心耿耿,常在左右。去秋忽报瑶章,开轴启函,捧诵之间,而神游恍惚,俨然长安对面时也”等语,皆为信函往来之俗套,可置不论。接下来,黄通判对曾孝序的人品及官声进行了一番猛烈的夸赞,说什么“忠孝大节,风霜贞操,砥砺其心,耿耿在廊庙,历历在士论”。随后,黄通判进而对曾孝序表达了殷殷期望之意:“年兄平日抱可为之器,当有为之年,值圣明有道之世,老翁在家康健之时,当乘此大展才猷,以振扬法纪,勿使舞文之吏以挠其法,而奸顽之徒以逞其欺。”言下之意,仿佛国之存亡兴衰,全系于曾孝序一人之身。

黄通判这一封书信,不论是对曾孝序品德的夸赞,还是对老友怀抱利器、必当澄清天下的敦促与怂恿,想必都是曾孝序乐于听闻的吧。对于刚刚当上巡按御史、正欲大展才猷、急性子的曾孝序而言,这封信,可谓字字句句都打中了他的要害。在信件的末尾,当黄通判将自己的表弟被害一案,尽托付于曾孝序之手时,一团私意,变成了堂皇公论;一片私情,变成了道德规箴;一番请托,变成了“正义”之必然。最后,私信也就变成了公文。

也许读者会觉得笔者对于这封书信的解读过于苛刻,对黄通判人品的猜测过于阴暗。事实上,我所读到的评点文字和相关文章,都无一例外地将黄通判视为“君子”。那么,我们不妨来看一看,《金瓶梅》的叙事者是如何来评价黄美为人的呢?

如前文所说,苗青案涉及到的官员共有四个类型。西门庆、夏提刑固可不论,作品提到曾孝序和狄斯彬,都明言两人“极是个清廉正气的官”,或者“为人刚方”。但在第四十七回,叙事者第一次提到黄美,仅仅用“博学广识”四字断之,对其人品一字不提。窃以为并非无意遗漏,而是话中藏话。

我们知道,苗天秀在出发去东京前夕,家中忽然来了一个化缘的僧人,因受了天秀五十两白银,便向苗天秀道出天机,说他左眼下有一道死气,不出此年即有大灾,并力诫他切勿出境离家。就在这个节骨眼上,苗天秀收到了表弟黄通判的来函,邀请他去东京。

《金瓶梅》中的黄通判,先后写过两封书函,一封给苗天秀,一封给曾孝序,从后来的实际效果来看,这两封信,都堪称是“催死文书”——苗天秀接信后数日,即葬身于“陕湾”的汹涌波涛之中;而曾孝序收到来信不久,即落得家破人亡的下场,其诡异不测,令人感到森森可怕。黄通判者,莫非任职于阴曹地府的阎王殿?

再者,黄通判邀请表弟去东京,有两个目的,其一是自己做了官,让表弟去游玩一番,其二是打算为“土财主”苗天秀谋一官半职。所谓的“谋个前程”,说穿了不过是权钱交易而已。黄通判写给苗天秀信件的内容,《金瓶梅》没有提及,但从苗天秀临行前对妻子所说的一番话中,我们可以大致猜到,黄美在信中一定是给了表弟极其明确的许诺。否则的话,苗天秀不会对妻子说出“吾胸中有物,囊有余资,何愁功名不到手”这样的踌躇满志之语,更不会为了去东京“游玩”,随船带上一千两金银、二千两货物。所以,苗天秀受邀去东京,游玩只是幌子,买官才是目的。当然,明代官员的俸禄极其微薄,黄美主动要帮表弟谋前程,他对表弟的万贯家私,恐非完全没有垂涎之意。

通过以上分析,黄通判这个人到底具有怎样的节操和人品,想来读者已可有自己的判断。在表弟苗天秀惨遭横祸奇冤之后,自己作为始作俑者,又身为通判,任职于天子脚下的开封府,博学广识、胜友如云,却将这样一件大事尽托于同年曾孝序,极力怂恿他出面摆平,而自己却一身轻松,置身事外,毫发无损。或许,黄通判对曾孝序的性情和缺点都摸得很透,所谓“一箭就上垛”。黄美此人貌似忠良的深险之心,已无待详辨。

卷入苗青案中的官员,除了西门庆、夏提刑、曾孝序和黄通判之外,还有一个下级官吏,此人名叫狄斯彬。这人不过是一名县丞。《金瓶梅》说他刚方不要钱,可见为人或许还称得上“正直清廉”,但此人头脑糊涂,行事荒唐可笑。他还有个绰号,人称“狄混”,其生性之愚庸糊涂,可见一斑。在张竹坡看来,一个糊涂的清官,或许还比不上一个头脑清晰的贪官呢。在今天的社会中,我们还能时常听到类似的议论,可见,糊涂的“清官”任职一方,其荼毒尤烈的教训,古今皆同。

这个“狄混”狄斯彬,在小说中虽着墨不多,但形象生动,让人过目不忘。府尹胡师文责成他去调查苗天秀被杀一案,这位老兄骑在马上,走在县城西河边,忽然看见马头前起了一阵“旋风”,“狄混”便勒住马不动了。先是说了一句“怪哉”,然后竟然命令手下,跟随旋风的方向一路追赶下去,“务要跟寻个下落”。他手下的人还真的追着旋风,捕风捉影去了。还别说,这伙人追到了一个名叫新河口的地方,还真的从河岸边挖出了一具死尸。不用说,此人正是苗天秀。余每读《金瓶梅》至此,必然哑失笑。

尸首虽有了下落,那么,谁是案犯呢?这个问题可难不倒狄斯彬。他老人家因看见离新河口不远的地方有个慈惠寺,便不由分说,将庙中长老、僧众尽数拘来,一箍、两拶、二十板、一百敲,收在监中,就算完事。

在由苗青案引出的四类官员中,西门庆、夏提刑是不折不扣的贪官,自不必说他;黄通判貌似忠信君子,实则城府极深,机心险仄,徇情害理,不露圭角;曾孝序清正廉明,却不知缓急,昧于进退,一味刚刻;而狄斯彬虽刚方清廉,却遇事糊涂,行为怪诞。

有此四者,《金瓶梅》中的明代官场,已经有了一个大致的格局。正不压邪,其无因哉?

紫薇花与紫薇郎

小院闲庭寂不哗,一池月上浸窗纱。

邂逅相逢天未晚,紫薇郎对紫薇花。

——第四十九回

曾孝序因苗青案去官之后,接替他巡按位置的,是一个名叫宋乔年的人。在上任途中,宋乔年与两淮巡盐蔡蕴同坐一船,路过清河地面。西门庆打听到这一消息,与夏提刑二人“出郊五十里”,至新河口的百家村迎接。随后西门庆又邀请两位官员至家中酒食款待,并致厚贶。

宋乔年因与西门庆是初次见面,且又是西门庆上级,难免有些拿腔拿调,坐了不大一会儿,听了一出戏,即起身告辞而去。而蔡蕴蔡御史,则在西门庆家留宿。西门庆知道蔡御史好色,便让玳安去叫了董娇儿、韩金钏两名妓女来陪夜。西门庆在玳安耳边低语,让他用轿子将董、韩二人抬了来,由后门进入,“休交一人知道”。两位妓女来了之后,先被安排在吴月娘房中闲坐。西门庆没忘记提醒玳安,将轿子抬过一边藏起来,以避邻人耳目。这固然是表现西门庆在侍奉官员时心思极细的一面,惟恐给上司惹出麻烦,但同时也可以看出,对当时朝廷命官来说,嫖妓宿娼一类的事情,是被官府明令禁止的。如此这般安排了一番之后,西门庆仍然不放心,他亲自来到月娘房中,对两位妓女训话,让她们“不可怠慢,用心扶侍”,甚至还点明了蔡御史特殊的偏好——“好南风”,喜欢“后庭花”,届时不能“扭手扭脚”,而应当有求必应。这类极不雅驯的话,当着妻子吴月娘的面公开说出,连董娇儿都觉得有点过分,她出语讥讽也就不足为怪了。

蔡御史看见西门庆送来的这两个女子,喜不自禁,以至于“欲进不能,欲退不舍”,立即在月光下,一手拉着一个,“恍若刘阮之入天台”,意乱情迷之状,不难想见。虽说蔡御史将两名妓女都留下来过夜也无不可,但毕竟是在他人府邸作客,自命风雅且中过状元的蔡御史,还得稍稍顾及一下自己的形象。因此,他得在两位妓女中选择一位。

那么面对两个姿容绰约的女孩儿,到底该选谁呢?对当时的蔡御史来说,这恐怕是一个幸福的小烦恼吧。

当然,我们知道,蔡御史最终选择了董娇儿。我们还知道蔡御史之所以选董娇儿,倒不是因为董娇儿比韩金钏漂亮,而是她的名字取得好——韩金钏号玉卿,董娇儿号薇仙。那么问题就来了,蔡御史为何对“薇仙”这个名号如此着迷呢?小说当时并没有交代。被淘汰出局的韩金钏也不明就里。她从蔡御史房里出来,重新回到吴月娘那儿歇息,连月娘都觉得奇怪:“你怎的不陪他睡,来了?”

读至后文,蔡御史在与董娇儿上床就寝之前,在董娇儿手中拿着的一把湘妃竹泥金扇面上题了一首诗(见引文),并以“薇仙”为题旨。我们这才明白个中的缘由。

唐玄宗开元元年(713),中书省一度被改为“紫微省”。既然如此,中书令随后就被称为“紫微令”,而中书侍郎,自然就是“紫微郎”了。在古代,紫微星(北极星)被称为“帝星”,是皇帝的象征。作为设在皇宫之内、为皇帝服务且掌管机要文书的中书省,在唐代被改为紫微省,没有什么好奇怪的。大概是皇宫内遍植紫薇的缘故,后来“紫微”与“紫薇”就开始通用了。在唐代,中书省被改为紫微省的时间并不算太长(不到五年),但并不妨碍紫微(或紫薇)这个典故在文人雅士中的流行。

白居易、杜牧和陆游等人,都有不少诗作涉及到这个典故。历代诗作对于这个典故的使用,一般涉及到以下两种含义。其一为功成名就、侍奉帝侧的春风得意;其二则为枯坐殿阁,漏夜永长,独与窗外的紫薇花相对脉脉的孤寂。众所周知,白居易的《直中书省》,就是取第二个意思。当然,《金瓶梅》中的蔡御史在写给董娇儿的诗中,虽然搬用了白居易的成句“紫薇花对紫微郎”(稍微调整了一下次序),但寓意却完全不同。

在《金瓶梅》第三十六回,蔡御史高中状元后,在京师朝廷中做官,官名为“秘书省正字”,与唐代处理机要文书的中书省之职,略相仿佛。他既以“紫薇郎”自命,自然会对窗外或想象中的“紫薇花”情有独钟。所以他一听说董娇儿字薇仙,便立即心生快意,觉得此人与自己状元紫微郎的身份堪称绝配,他留下董娇儿,辞去韩金钏,就比较容易理解了。

蔡御史即便在玩弄妓女的时候,都还要卖弄学识、附会文采,咬文嚼字以命风雅者,其人之轻浮浅露、迂阔而可笑之态,已活灵活现。考虑到董娇儿的妓女身份,以及蔡御史后庭花的嗜好,特别是他在接受西门庆的性贿赂之后,对西门庆从扬州支取盐引提供方便,这种风雅与他在现实生活中的肮脏和恶劣都构成了尖锐的反讽。这种反讽,我们此前已多次领教。

顺便说一句,后人在解释引文中蔡御史的这首诗时,因为末句的雷同,皆认为是翻用白居易《直中书省》一诗。我以为并不恰当。蔡蕴的这首诗,除了末句袭用白居易典故外,无论是遣词造句、结构还是诗意,更像是对南宋诗人洪咨夔(1176——1236)的《直玉堂作》的改写,洪诗为:

禁门深锁寂无哗,浓墨淋漓两相麻。

唱彻五更天未晓,一墀月浸紫薇花。

仅仅从字面上看,我们就不难发现,洪咨夔的这首《直玉堂作》,才是蔡御史赠诗的真正底本。

桂姐唱曲

桂姐不理他,弹着琵琶又唱:

〔双声叠韵〕思量起,思量起,怎不上心。

伯爵道:“揉着你那痒痒处,不由你不上心。”

无人处,无人处,泪珠儿暗倾。

伯爵道:“一个人惯溺床。那一日,他娘死了,守孝,打铺在灵前睡。晚了,不想又溺下了。人进来,看见褥子湿,问怎的来,那人没的回答,只说你不知,我夜间眼泪打肚里流出来了。就和你一般,为他声说不的,只好背地哭罢了。”桂姐道:“没羞的孩儿,你看见来?汗邪了你哩!”

我怨他,我怨他,说他不尽。

伯爵道:“我又一件说,你怎的不怨天?赤道得了他多少钱,见今日躲在人家,把买卖都了。说他不尽,是左门神,白脸子,极古来子,不知道甚么儿的,好哄他。”

谁知道这里先走滚。

伯爵道:“可知拿着到手中,还飞了哩!”

自恨我当初,不合他认真。

伯爵道:“傻小淫妇儿,如今年程在这里,三岁小孩儿出来,也哄不过,何况风月中子弟!你和他认真!你且住了,等我唱个‘南枝儿’你听:

“风月事,我说与你听。如今年程,论不的假真。个个人古怪精灵,个个人久惯牢诚。倒将计活埋把瞎缸暗顶。老虔婆只要图财,小淫妇儿少不的拽着脖子往前挣。苦似投河,愁如觅井,几时得把业罐子填完,就变驴变马也不干这个营生!”

当下把桂姐说的哭起来了。被西门庆向伯爵头上打了一扇子,笑骂道:“你这断了肠子的狗材,生生儿吃你把人就欧杀了。”因叫桂姐:“你唱,不要理他!”谢希大道:“应二哥,你好没趣,今日左来右去,只欺负我这干女儿,你再言语,口上生个大疔疮。”那桂姐半日拿起琵琶又唱:

〔簇御林〕人都道,人都道他志诚。

伯爵才待言语,被希大把口按了,说道:“桂姐你唱,休理他……”

——词话本第五十二回

此处引文稍长,但不如此不足以显示《金瓶梅》在文体上的别开生面与独出心裁。

李桂姐、齐香儿等妓女,勾引得王招宣府中的公子哥王三官,整日厮混一处。王三官不仅耽误了正业,且把妻子的头面都拿出去当了来嫖娼。妻子一怒之下,将此事告诉了伯父六黄太尉。六黄太尉将这几个人的名字送与朱太尉,行文东平府并清河县地方官,让他们捉拿妓女问罪。李桂姐为逃避缉捕,躲到西门庆家中。西门庆即派来保去东京送礼行贿,保下李桂姐。

一日,西门庆请应伯爵、谢希大来家喝酒,伯爵便让李桂姐唱曲助兴,以感谢西门庆的搭救之恩。席间,李桂姐一共唱了七首曲子。虽说曲牌儿各有不同,但唱词的意思却一以贯之,表达的是对心上人的怨恨与思念。但揆度曲词的大意,这个“心上人”,显然与西门庆无关。这人会不会就是王三官呢?我们只能说嫌疑极大。

西门庆一直长期包养李桂姐,而李桂姐却背着西门庆与过往商人特别是王三官暗中勾搭,西门庆也知道底细。眼下,李桂姐因王三官而遭难,西门庆不惜花钱摆平此事,一来是托大,二来是顾及到李桂姐“月娘干女儿”的脸面。可即便在这个时候,李桂姐仍然当众表达她与王三官的私情,可能有以下两个原因。第一,李桂姐避难在西门庆家,而王三官却躲了起来,对此事不闻不问,杳无音讯,桂姐情动于中,托之于唱词吟咏,实属情不能已。以李桂姐这样的聪明人,而不怕得罪恩人西门庆,可见她是动了“真情”。第二,唱词中没有出现王三官的名字,西门庆未必能猜到是他。即便有所意会,也不便明说。所以李桂姐抱着某种侥幸心理,企图蒙混过关。

问题是,她忘了在座的还有一个应伯爵!

在桂姐唱曲的过程中,应伯爵不时地插话,对桂姐的唱词进行现场注解且即兴发挥,胡搅蛮缠,一味与桂姐过不去。不仅使她当场失声痛哭,而且几乎让她无法唱完这些曲子。伯爵的插话无非是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不断地将李桂姐的唱词与王三官牵扯在一起,让西门庆明确其中隐藏的微言大义;二是直接对妓女的无情、贪财和逢场作戏进行冷嘲热讽,且语多猥亵不伦。

应伯爵这样做,倒不是说他与李桂姐有多大的仇恨。他感觉到西门庆在王三官这件事情上,对自己已经产生了怀疑——伯爵既然知道李桂姐与王三官打得火热,就有知情不报之嫌疑,王三官事发后,伯爵就得首先把自己摘出来,以消除西门庆在感情上对自己的疑惑,因此,他必须牺牲掉李桂姐,明确地表明自己的立场。而正是在这一点上,后者没有任何的防备。这样一来,李桂姐的形象就变得十分可怜了。

西门庆虽然表面上笑着用扇子去打伯爵,以示不满,但其内心的感受,想必十分复杂吧。李桂姐的一番唱词,在应伯爵手术刀般的肢解之下,会给西门庆造成怎样的心理阴影,我们不得而知。但此回过后,西门庆对李桂姐的情意迅速冷却,把对李桂姐的一片痴情转移到了另一个妓女郑爱月身上,却是一个明显的事实。此回中桂姐唱曲这一段文字,可谓是西门庆与李桂姐关系的一大转折。

西门庆与应伯爵都是花街柳巷的常客。可在对待妓女的态度上,两人则有所不同。不论是对李桂姐、吴银儿还是郑爱香姐妹,西门庆时常流露出认假为真的一片痴情,怜香惜玉,多所周济且出手慷慨——可以说在西门庆身上,贾宝玉式的人格已经有了一个大致的雏形。而应伯爵表面上嬉皮笑脸,谐趣圆滑,但实际上却是冷酷之极。他骨子里对妓女的轻蔑,亦可由此回文字见其大略——在西门庆与李桂姐在山洞里“成其好事”的过程中,他也能上前按住她,亲上一个嘴,可谓猥琐轻慢之极。李桂姐在唱曲的过程中突然落泪,固然是被伯爵一番“年程真假”的唱词触动了伤怀,恐怕也有偶尔洞见伯爵冷酷心肠的猝不及防吧。

西门庆对于李桂姐、王三官的暗中往来衔恨已久,却又没有机会发作。应伯爵的这一番当众羞辱,西门庆听了一定很受用。所以伯爵的那些话,也可以看成是西门庆想说而又不便说的话。伯爵处处揣摩西门庆的心思,言语之间必投其所好,正是所谓帮闲者的本色。

我们接下来,再来看一看本回中“桂姐唱曲”这一段文字的修辞策略。

每次读绣像本至这个段落,都会有不满足之感。绣像本对于这段奇妙文字的排版处理,显得简单而粗率——字体同一,按先后顺序,将唱词和插话依次排列。这样一来,因唱词被打断的地方甚多,应伯爵等人的解释、插话等大段文字插入其中,使得七首曲子支离破碎,叙事失去了应有的整饬之感,显得凌乱不堪。

是不是可以采取另外一种排列方式,将七首曲子用大号字体按不同的曲牌排列,而将应伯爵、谢希大和西门庆的插话,以小号字镶嵌在曲词之中,从而将这两部分内容(曲词与插入性对话)并置,一同呈现在读者面前?

词话本正是这么排列的。

李桂姐的七首曲子,按照三台令、黄莺儿、集贤宾、双声叠韵、簇御林、琥珀猫儿、尾声的排列顺序,用正常的大号字照录不误,而所有应伯爵等人的插入性议论和对话,一律用小字嵌入其间(见引文)。如此一来,既保证了唱词的连贯性,又使得插入性文字清晰可见,一目了然。我们甚至可以做这样的猜测:原作者的文字就是这么排列的,词话本刻印时的排列方式,不过是遵从了作者的原意而已。不管怎么说,相对于绣像本,词话本的文字排列更好地反映了作者的文体意识和修辞效果。

如前文所说,在中国古典小说的发展史上,《金瓶梅》在叙事和文体上的创造与开拓之功,无论怎么评价都不过分。此回将唱曲与插入性文字并置,更属石破天惊之举。要知道,这样一种“共时性”的场景叙事模式,在西方小说史上,要迟至二十世纪初才被发明出来。《金瓶梅》叙事的大胆与自由无拘,不仅体现出作者在思想和价值观方面离经叛道的勇气,同时也反映出作者敢于挑战一切陈规陋俗,在文体形式上别开生面的雄心。

这样一种文本策略,所导致的修辞效果是十分明显的:李桂姐的七段唱词一贯而下,表达了她对王三官的幽怨与思念,这可以视为“正式文本”,或者也可称为主体叙事;而用小字嵌入的应伯爵等人的插科打诨,则可视为“准文本”或“次生文本”。两者都在同一个场景中发生,同时进入读者的视野。两类不同性质的叙事,并行不悖,彼此照应,互相对话,构筑了真正意义上的“共时性”画面。读者可以同时与这两类不同性质的叙事展开对话或“暗中对话”。

更为高妙的是,应伯爵等人的插话,内容也十分驳杂。计有评论、即兴感想、伯爵所讲的故事、伯爵与西门庆和谢希大等人之间的调侃与斗嘴、伯爵与桂姐的互骂、伯爵本人的唱曲(《南枝儿》)。这么多的内容混杂在一处,在李桂姐唱词的伴奏下,彼此纠缠着往前推进。有时候伯爵的调笑和插话并未使得唱曲中断,而有时候,李桂姐被迫暂时停止了演唱,对伯爵的攻击和侮辱展开反击。

那么,在这样一种复杂的纠缠中,李桂姐、应伯爵、谢希大和西门庆四人,各自又有着怎样的心理活动?作者虽然不着一字,可每个人的所思所想,又仿佛十分清晰地呈现在字里行间。

《金瓶梅》在此回中创造的这种新文体或新手法,在中国古典小说中堪称闻所未闻。即便被放置到今天的世界文学范围内来考察,也显得十分奇崛瑰丽,令人耳目一新。曾有研究者认为,《金瓶梅》可以被视为一部具有“后现代”叙事风范的作品,虽说有些夸张,但也非无稽之谈。

故事

众人都笑了,催他讲笑话。伯爵说道:“一秀才上京,泊船在扬子江,到晚叫稍公:‘泊别处罢,这里有贼。’稍公道:‘怎的便见得有贼?’秀才道:‘兀那碑上写的,不是江心贼?’稍公笑道:‘莫不是江心赋,怎便识差了。’秀才道:‘赋便赋,有些贼形。’”

——第五十四回

这是应伯爵、西门庆等人在清河城外的“内相花园”聚会时,应伯爵在酒席上所讲的三个故事之一。故事的寓意,当然是讽刺读书人的不学无术,但“赋便赋,有些贼形”这句话,却在无意中冲撞了西门庆。因为“赋”与“富”同音,言外之意,没有“贼形”,是富不起来的。故而后文有应伯爵被当众罚酒十杯之说,这里且按下不表。

这个故事,在清代游戏主人纂辑的《笑林广记》中也有记载。众所周知,《笑林广记》是在明代冯梦龙《笑府》的基础上编撰而成的。对于那些认为冯梦龙是《金瓶梅》作者(或参与者)的学者来说,冯梦龙作品与《金瓶梅》部分文字的重合和渊源关系,是其考证的重点。比如说,《金瓶梅》中的韩爱姐,与冯梦龙《新桥市韩五卖春情》中的韩五确有不容忽视的关联。这里应伯爵所讲的这个故事,最早也似乎是出于冯梦龙的记述。这里也按下不表。

熟读《金瓶梅》和《红楼梦》的人,想必都有一个共同的印象:这两部作品除了主体叙事之外,都插入了大量的“故事”。这些穿插在主体故事中的零散小故事,有如一棵大树枝条上开出的缤纷花朵,不仅仅是一种装点,使得作品妙趣横生,同时也是主体叙事的有机补充,承担着特殊的修辞功能。

那么我们或许可以提出这样一个问题:为什么在中国古典小说发展至《金瓶梅》、《红楼梦》这个阶段,“突然”出现了这种叙事方式,而在此前的章回体小说中,这一手法却没有被明确地加以利用?另外,为什么在《红楼梦》以后,这种别有趣味的叙事方式又忽然退出了历史舞台,在后来的小说创作中几乎敛迹?

这当然不是说,在《红楼梦》以后的中国长篇小说中完全没有“二度叙事”,或者说在主体故事叙述之外没有零散故事的穿插。我的意思仅仅在于:大量的故事穿插,作为一种有意识使用的“文体策略”,在后来的小说作品中遭到了摒弃。

从西方小说发展史来看,民间故事与现代意义上的小说,虽说都以讲故事为自己的基本职责,但严格地说来,小说与故事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民间故事在流传的过程中,不是由一个人讲述的,它融汇了无数讲故事人的智慧和叙事贡献。诚如本雅明所说,民间故事经过了长时间的流传,由无数讲述者介入其中,有如一枚玉石,在不同的人手中,被时间打磨得玲珑剔透。也就是说,民间故事从来都是开放的,向任何讲述者和未来开放。另外,凡是民间故事,均包含有一定的道德寓意和旨趣。

小说虽然也讲“故事”,但相对于民间故事,它完全是一个全新的、异质的东西。具体说来,现代意义上的小说主要依赖的是个人经验,而非道听途说的汇集与改写。况且,小说是由独立署名的作者在封闭的书房里虚构出来的。从生产过程到具体的文本形式,它都是封闭的。由于现代版权制度的确立,它不向其他的作者(讲述者)开放,一旦出版后就被定型,成为阅读而不是再度被转述的对象。

但不管怎么说,西方早期的长篇小说,与民间故事总是存在着这样或那样的联系。或者说,小说从它诞生的那天起,就在形式上对民间故事进行了模仿。同时,早期的小说,不论是长篇还是短篇,都保留了大量民间故事的元素,包括讲述者的口吻、有头有尾的故事展开方式、无巧不成书的戏剧性修辞等等。而且,很多长篇小说本身就保留了大量的民间故事,比如菲尔丁的《弃儿汤姆·琼斯的历史》,比如《堂吉诃德》。这说明早期的西方小说与民间故事确实有着千丝万缕的关联。到了十九世纪中期,小说作为一种新的叙事艺术,完全站稳脚跟并开始自立门户之后,这些零散的穿插性的民间故事,终于在小说中被滤除殆尽。

另一方面,十九世纪中期以后的小说,对个人经验、社会性事件以及虚构性想象更为依赖,对社会现实的关注程度也大大提升。无论是叙事方式,还是它所描绘的对象,都开始全面摆脱民间故事的影响。你很难想象陀思妥耶夫斯基或列夫·托尔斯泰那样具有严肃社会视野的作家,会在作品中穿插什么民间故事来增加作品的趣味性。

那么,是不是所有的作家都在按照陀思妥耶夫斯基或福楼拜等人所开创的现代小说道路前进,人为地将小说与民间故事脱钩呢?当然不是。即便在俄国,还是有一些顽固分子沉浸在民间故事的氛围中不能自拔。比较典型的例子,是列斯科夫和布尔加科夫。前者专意于民间故事,后者则更关注民间神话。这样一种非主流的、与民间故事保持暧昧关系的作家,在今天反而备受关注。对民间故事的重新利用,对当代小说产生了不容忽视的影响。加西亚·马尔克斯正是在这个意义上,被学术界认为是布尔加科夫的后继者,而《百年孤独》与民间故事的关系,作为一个令人瞩目的问题,被再次提了出来。我们甚至可以这样说,没有民间故事和神话传说的滋养,马尔克斯这样的作家是不可能出现的。

我们再来看看中国的情况。在《金瓶梅》出现之前的中国章回体小说,与“讲史”或史传一类的作品关系密切。《三国演义》与其说直接取材于正史(比如说《三国志》),还不如说是在大量历史传说、民间说唱和戏曲的基础上完成的。而《西游记》中的佛教传说,《水浒传》中的梁山泊聚义,在小说成文之前早已在民间流传了很多年,有相当多的“故事底本”可资利用。《三国演义》、《水浒传》和《西游记》之所以没有像《金瓶梅》、《红楼梦》那样,在作品中穿插大量民间故事,原因很简单,这些作品本来就扎根于民间传说与故事的土壤之中。因为它们还算不上直接面对社会现实状况的作品,所以无须在“现实故事”(主体叙事)与民间故事之间建立联系。

《金瓶梅》就完全不同了。作为中国章回小说中第一部直接描述社会现实境况的作品,它所面对的显然是全新的课题。一方面,它还没有完全从传统的民间故事体叙事中摆脱出来,利用《水浒传》的部分情节来结构全书、将明代的社会生活假托于宋代就是明显的例证。在主体叙事之外穿插了大量的民间故事,则是另一个例证。因此从《金瓶梅》的写作来看,它深刻地反映出作者既想摆脱民间、历史故事的束缚,同时又深陷其中的复杂纠缠。这种叙事方式上的新旧交织,完全可以与《弃儿汤姆·琼斯的历史》和《堂吉诃德》相提并论。

另外,我们还必须注意到,《金瓶梅》中所穿插的大量零散故事,几乎都是在宴席及聚会上经人物之口讲述的。应伯爵本人就是讲述这类故事的高手。也就是说,《金瓶梅》既然将笔触聚焦于现实生活,而日常交往又大多以饮食宴乐为基本场景,那么人物在酒席和聚会上为活跃气氛而讲述的故事被记录在作品中,也完全可以说是 “写实”或“纪实”的需要。只要想一想今天社会的“段子文化”在日常聚会中的流行,我们当能理解《金瓶梅》作者在作品中穿插大量零散故事的必要性。《红楼梦》对饮食宴乐、酬唱聚会等基本生活场景的依赖程度,远甚于《金瓶梅》,曹雪芹沿用《金瓶梅》这种“故事中套故事”的叙事模式,并不让人感到意外。

当然,既然作者将这些由人物讲述的故事大量穿插于作品之中,就不能不考虑这些故事的修辞功能,以便让这些故事与作品的意蕴和主题建立联系。在《金瓶梅》和《红楼梦》中,这些被插入的故事所承担的功能是多方面的。除了以讽刺(暗讽和反讽)的手法强化主题之外,还有道德说教、情节过渡、铺垫、增加叙事的波澜与趣味性、刻画人物等方面的作用。

这样一种“故事中讲故事”的叙事方式,其趣味性和修辞策略上的有效性都给我们留下了很深的印象。很多读过《金瓶梅》的人,主要情节或有淡忘,可对于应伯爵等人所讲述的一个个短小的故事,都能记忆犹新。而这样一种叙事方式,在后世的小说(尤其是现当代小说)中几乎绝迹,我们也许会感到奇怪和惋惜吧。

水秀才

西门庆被伯爵说的他恁地好处,便没的说了。只得对伯爵道:“到不知他人品如何?”伯爵道:“他人品比才学又高。前年他在一个李侍郎府里坐馆,那李家有几十个丫头,一个个都是美貌俊俏的。又有几个伏侍的小厮,也一个个都标志龙阳的,那水秀才连住了四五年,再不起一些邪念。后来不想被几个坏事的丫头、小厮,见他似圣人一般,反去日夜括他,那水秀才又极好慈悲的人,便口软勾搭上了。因此被主人逐出门来,烘动街坊,人人都说他无行。其实,水秀才原是坐怀不乱的。若哥请他来家,凭你许多丫头、小厮,同眠同宿,你看水秀才乱么?再不乱的。”

——第五十六回

西门庆去了一趟东京,拜在蔡太师门下,又结交了很多官员,京城内外通问的书柬来去如流水不绝。土财主西门庆,终于发达到了要专门聘请一位先生来处理日常文书的地步了。

他向应伯爵征询,并请他举荐一位先生来家坐馆。伯爵当即推荐了他的好友水秀才。据伯爵介绍,这个水秀才是本州人,家里有田地一百亩、房子三四带,还有一个年轻貌美的妻子和两个三四岁的孩子。论才学,当在班、马之上;论人品,亦属孔、孟之流。这是此人的基本情况。

那么,这个水秀才既然才高班马,德比孔孟,且兼家境富裕,他此前多次应举,为何都名落孙山了呢?伯爵是这么解释的:“曾记他十年前应举两道策,那一科试官极口赞好,不想又有一个赛过他的,便不中了。”后来又连败了几科,只落得白发髩斑,书剑飘零。可以说,伯爵一开口即带有浓烈的戏谑成分,让读者无法判断伯爵是在诚意推荐呢,还是在开玩笑。西门庆似乎也遇到了同样的困惑。他在与伯爵的交往中,一贯地实诚天真。他问了一个读者似乎也很想问的问题:既然这个水秀才家有田地百亩,且有老婆孩子,怎肯抛家别妻,到别人家来坐馆当先生呢?

这个问题可难不住应伯爵。他回答说:水秀才原先的百亩田房,因家道败落,都被有钱的大户人家买走了;老婆又偷了汉子,跟人私奔去了东京;至于那两个三四岁的孩子,竟然双双得了天花,出痘而亡。水秀才如今空身一人,“只剩得双手皮”。

伯爵的话越发云山雾罩,似真似幻,亦虚亦实,有如三月桃花水,漫漫荡荡,让人不知其际涯。西门庆因听说水秀才具备出来坐馆的条件,便让伯爵进一步介绍水秀才的才学,以证明他在书信、礼帖、请柬等方面的事务上能够胜任。伯爵随身没带水秀才的作品,但好在他还能“背诵”水秀才写给他的一封书信,便立刻把这封信背了出来,以证明此人的学识和根底。书信全文如下:

书寄应哥前:别来思不待言,满门儿托赖都康健。舍字在边,傍立着官,有时一定求方便。羡如椽、往来言疏,落笔起云烟。

西门庆听了忍不住大笑了起来。想必读者阅览至此,也一定会纵声大笑吧。一个号称才比班马的人,竟然将一封委托朋友求职的书信,写成了曲名为《黄莺儿》的小曲,居然还押韵!至于“舍字在边,傍立着官”这样的“拆白道字”的小把戏,更加不伦不类,酸腐不堪。西门庆学识有限,竟然不知道这句话是什么意思,在伯爵的解释下,方才明白原来是藏着一个“舘”字,意在请伯爵推荐坐馆的人家。

西门庆因见水秀才把书信写成了小曲,且“又做的不好”,对秀才的才学似乎有些担心。经过伯爵一番巧舌如簧、令人喷饭的辩护之后(词话本关于这件事,写得更为详细),虽说是将信将疑,倒也无话可说。西门庆提出的最后一个问题是:“到不知他人品如何?”伯爵便举出水秀才在李侍郎家中坐馆的经历来,对他堪比孔孟的人品做了证明。这就有了引文中的一段文字。

这样一个与李侍郎家丫头、小厮鬼混偷情,事发后被人逐出家门,轰动了整个街坊,且“人人都说他无行”的人,到了伯爵的口中,竟然变成了受他人引诱,自己又极好慈悲,不忍心拂人好意而被迫与之行淫的“无辜者”。细细揣摩伯爵的语调,此处的文字固然有为好友极力辩护的成分,更多的则是故意在说笑话取乐。尤其是他怂恿西门庆招他来家,让此人与他家的许多丫头、小厮同眠同宿,看看水秀才到底乱还是不乱时,西门庆这才如梦方醒:原来伯爵是在与自己打趣取乐!便笑骂了一句,将此事撇过一边,一心一意地去延请由夏提刑举荐的温秀才去了。

《金瓶梅》是一部哀世之书,语多沉痛,意多悲叹,然而其文字活泼劲朗,摇曳生姿,往往又透出令人拍案叫绝的幽默感。说到《金瓶梅》之幽默与谐趣,在中国古典小说中可谓首屈一指。通过这里“应伯爵举荐水秀才”一回,相信读者可以对此有所管窥。

然而,这段文字,也不能全当做笑话来读。

我们在前文说过,伯爵为天下第一谐趣之客,堪称“诙谐之祖”。作者赋予他极高的语言天分,好作囫囵语,往往使人依违难从,真假难辨。说他是假,假中也有真;说他是真,真往往就是假。如神龙游于天地之间,望之不见首尾。又如浩渺之海,察之不知其际岸。就拿伯爵举荐水秀才这一段文字来说,若信以为真,固然是笨伯;若是全以为假,当做笑话来看,则又会被伯爵骗过。这正是《金瓶梅》着意描摹的“人情难测”的象征。

我们再来回顾一下这段文字的细节:伯爵刚开始向西门庆介绍水秀才的时候,无论是读者还是西门庆本人,都会信以为真。可叙事者一点点增加水秀才家世、才学和品行的虚幻性,也就是说,文字的戏谑意味越来越浓。当读到水秀才在李侍郎家坐馆一节时,所有的读者大概都会以为伯爵在说笑话,自以为发现了文字背后的“作者意图”。在这里,读者会在一种“原来如此”的哈哈一笑中,再次落入叙事者的圈套。

因为这个水秀才,实有其人!

他不仅在第八十回中闪亮登场,而且为刚刚去世的西门庆写了一篇语含尖刻讽刺的“祝祷文”。在这篇祭文中,水秀才说西门庆“锦裆队中居住,齐腰库里收藏”,讥讽他“正宜撑头活脑,久战熬场,胡为罹一疾不起之殃”。“祝祷文”虽不比“小曲”高明,但文辞之荒诞不伦、戏谑不经,固然是水秀才“落笔起云烟”的当家本色。不知西门大官人九泉之下有灵,对这篇祝祷文作何感想。

《红楼梦》是由虚入实(从仙界至人世),再由实入虚(由人世而出家再入仙界);而《金瓶梅》则是实而虚,虚而实,实即是虚,虚即是实。若按作者的叙事意图来分析,本回写水秀才,实为后文即将出场的温秀才张本摹影。也就是说,水秀才不过是温秀才的影子而已。张竹坡说,“水乃冷物”,此“冷”正与温秀才之“温”遥遥相对。另外,水秀才虽未来西门庆家坐馆,但他却是温秀才的陪笔。水秀才咬文嚼字、令人作呕的穷酸,其人品的低劣,包括好男风的龙阳之癖,都在温葵轩的身上得到了全部的体现。水秀才的影影绰绰和真真假假,连带着温葵轩的形象也变得虚幻起来。而这正是《金瓶梅》最大的作者意图所在,其目的,正是要我们看透现实世界坚不可摧的铁壁铜墙,见出“万事成空、诸相皆虚”的“真谛”来。

郑爱月因何不说话

只见四个唱的一齐进来,向西门庆磕下头去。那郑爱月儿穿着紫纱衫儿,白纱挑线裙子,腰肢袅娜,犹如杨柳轻盈,花貌娉婷,好似芙蓉艳丽。正是:

万种风流无处买,千金良夜实难消。

西门庆便向郑爱月儿道:“我叫你,如何不来?这等可恶!敢量我拿不得你来!”那郑爱月儿磕了头起来,一声儿也不言语,笑着同众人一直往后边去了。

——第五十八回

这是小说中郑爱月第一次出场。从伯爵的口中我们可以知道,西门庆和应伯爵等人,以前常常光顾郑爱月家的妓院。不过,那时爱月还是个孩子,由爱月的姐姐郑爱香出面接待。如今,郑爱月刚刚成人,公开接客还不到半年,可谓乳燕试新声。西门庆是在夏提刑家的酒宴上首次见到成人后的郑爱月的。不过词话本的《金瓶梅》第五十二回至五十七回多有缺漏,绣像本虽然做了补缀,仍然在情节和文字上留下了许多疑点和错讹。西门庆在夏提刑家如何初见爱月,词话本与绣像本均无交代。具体情形我们虽不得而知,但西门庆的惊艳之状,也不难想象。此回郑爱月正面登场,她的容貌、装束写得比较空泛,形容她风姿的两句诗也流于俗套,无法给人留下什么特别的印象。倒是面对西门庆责问时的反应——郑爱月“一声儿也不言语,笑着同众人一直往后边去了”一句,极为生动地刻画出郑爱月不同于李桂姐、吴银儿等人的娇媚之态。

后文李桂姐问郑爱月为何姗姗来迟,爱月仍然用扇子遮着脸,“只是笑,不做声”。由此可见,郑爱月一出场即异于众人的关键之处,在于“含笑不语”。有意思的是,在西门庆生日宴会上,郑爱月从头到尾,始终没说一句话。弄得西门庆满腹狐疑,如堕五里雾中。伯爵也感到奇怪,他曾对着齐香儿嘀咕说:“郑家那贼小淫妇儿,吃了糖五老座子儿,白不言语,有些出神的模样……”那么郑爱月为何一出场便沉默不语?她的这一奇招引来了众人的猜测,不同的人有不同的说法。

董娇儿的解释是郑爱月胆小、“怯床”;而妓院的老鸨在回答西门庆的这一疑问时,也说她“见人多,不知唬得怎样的”,且她“从小是恁不出语,娇养惯了”。问题是,郑爱香果真生性胆小或不善言辞吗?当然不是。西门庆提到在夏提刑家初见爱月时,明明说她“酒席上说话儿伶俐”,而且后文她被西门庆包住之后,能说会道,善于圆谎,说明此人极善言辞且反应很是机敏。她在第七十七回挑唆西门庆先奸王三官的母亲林太太,再对王三官的媳妇黄氏下手,出语大胆,全无忌惮,未见任何怯弱之态。

历来《金瓶梅》的评论者在谈及本回“郑爱月不说话”一事时,大多认为这是郑爱月自作身价、故显神秘之态、引逗得西门庆欲火难禁的“妓家惯伎”。从后文的情节来看,这一说法是有道理的——下一回,西门庆去妓院访爱月,一见到老鸨,便将郑爱月在他家“不言不语,不做喜欢”的表现告诉一遍,且质问老鸨:“端的是怎么说?”可见爱月的不说话计策,在西门庆内心所留下来的阴影,数日后也未能消除。不过我觉得除了故意逗引、自作神秘之外,郑爱月的不说话,似乎还有别的原因。

西门庆在夏提刑家见到郑爱月,眼见得当初的小孩子如今出落得亭亭玉立,想必留下了刻骨铭心的印象。紧接着,在自己的生日酒宴上,他便叫了四个妓女来唱曲。齐香儿、董娇儿、洪四儿等三人皆为陪客,西门庆真正看重的只有一个郑爱月而已。可是他派去的“节级”请了半天,只请来了三个妓女,单单郑爱月没来。西门庆正在兴头上,被浇了一头雪水,如何能就此罢休?他追问郑爱月不来之故,节级回答说,郑爱月被王皇亲家抢先请去了。西门庆便叫在场的郑奉(爱月之兄)来问:“果系是被王皇亲家拦了去?”这一问,即显出西门庆做人的痴呆与肤浅。郑奉的答话也很有意思:“小的另住,不知道。”郑奉不敢为他妹子回护,想必是因为他已看出西门庆的冲天之怒难以遏止。接下来,西门庆做出了一个令人吃惊的举动:让贴身随从玳安出面,带领军士直接去王皇亲家索要,若还不肯放,就将郑爱月连同她家老鸨一同锁了拿下。

这里写西门庆不顾王皇亲的身份,为一妓女大动干戈,其实是在衬托郑爱月的艳丽娇媚。同时,也可以看出西门庆巨商兼官员的身份已今非昔比,对王皇亲亦无须忌惮。问题在于,郑爱月是真的被王皇亲家请去了,还是借故不来?这是此段情节上的一大疑问。小说在关键处再次使用了烟云之法。不管怎么说,当玳安带着郑奉、排军和节级风急火燎地来到妓院时,郑爱月还在家里待着呢。

郑爱月虽说不肯来,可最终还是来了。面对西门庆的斥骂和喝问,郑爱月一声不响,惟以笑答之。在此极为尴尬的场合,她也只能这么反应。她的嫣然一笑,不仅化解了西门庆的怒火,保存了自己那一点可怜的脸面,且反过来让西门庆感到神秘莫测。我们在惊叹于作者文辞之高妙的同时,切不可忘记作者在这里不过是紧贴着人物,写出了聪慧的郑爱月的合理反应而已。所谓合理和准确,正是小说文字之美的首要条件。同时,郑爱月的“一声儿也不言语”,也保全了情节中那个疑问的神秘性。也就是说,叙事者不想让我们知道郑爱月不来的真实原因。关于这个疑团,小说中还故意露出一些另外的蛛丝马迹。

郑爱月在宴席的始终,不发一语,且一个人暗自出神,极有可能是因为家中还有别的客人在。所谓的王皇亲,不过是借口而已。考虑到郑爱月此前与西门庆本无瓜葛,对妓家而言,突然蒙招本当喜出望外才是,而她借故推脱,极有可能是家中已接下客人,不便前来。西门庆既然派人打上门去,她又不能不来。郑爱月刚刚出道不足半年,对于搭上的嫖客情投意合,并不让人意外。她在西门庆家黯然神伤,不声不响,极有可能是仍在牵挂着家中的那位嫖客或相好,同时也对西门庆的蛮横无礼心怀怨恨。圆滑而老于世故的应伯爵,一语道破了玄机:“白不言语,有些出神的模样,敢记挂着那孤老儿在家里?”

若这么说,郑爱月敢于拂逆西门庆的意志,借故不应招,想必家中的这位客官也不是一般人吧。那么,这人到底是谁呢?小说行文至此,原有的疑问没有消除,新的疑问又跟着来了。

半截门子

那春鸿跪下,便道:“娘休打小的,待小的说就是了。小的和玳安、琴童哥三个,跟俺爹从一座大门楼进去,转了几条街巷,到个人家,只半截门儿,都用锯齿儿镶了。门里立着个娘娘,打扮的花花黎黎的。”金莲听见笑了,说道:“囚根子,一个院里半门子也认不的,赶着粉头叫娘娘起来。”金莲问道:“那个娘娘怎么模样?你认的他不认的?”春鸿道:“我不认的他,也相娘每头上戴着这个假壳,进入里面,一个白头的阿婆出来,望俺爹拜了一拜,落后请到后边,又是一位年小娘娘出来,不戴假壳,生的瓜子面,搽的嘴唇红红的,陪着俺爹吃酒。”……把月娘、玉楼笑的了不得,因问道:“你认的他不认的?”春鸿道:“那一个相似在咱家唱的。”玉楼笑道:“就是李桂姐了。”月娘道:“原来摸到他家去来。”李娇儿道:“俺家没半门子。”金莲道:“只怕你家新安了半门子是的。”

——第五十九回

西门庆去妓院探访郑爱月,妓院中的场景、款接、叙谈、弹唱乃至最后的帐中交欢,均随着西门庆的视线而出之。但紧接着,作者又通过旁观者春鸿之口,将西门庆访爱月的整个过程重写了一遍。这种同一场景多次重复描述的例子,在《金瓶梅》中很常见。这一独特的手法源于史传作品的重复叙事,其重复、补写、错综之妙,也深得史家风范。涵养文情,一唱三叹,使得文体章法简繁有致、气韵生动。

然而,众所周知,史传叙述事件之重复错综,实为迫不得已。同一事件因涉及不同的国家和个人,于“本纪”、“列传”和“世家”都不能回避,所以重复是必须的。而脱胎于史家笔法的章回小说,在使用“重复”这一技巧时,往往也有小说家自己的考虑,并加以小说化的改造,产生了不同于史传的叙事效果。

西门庆去妓院,不欲家人、妻妾得知,自无须多言。但他坐着凉轿,身后跟着玳安、琴童和春鸿三位小厮,大白天出门,家人又如何不知?目睹这一情景的吴月娘,心中存有狐疑可想而知。她只是看见西门庆坐着轿子出了门,但不知西门庆到底去了哪里。因此到了第二天,她就叫过玳安来“审问”。可笑的是,吴月娘在问玳安之前,心中似乎已经有了答案,由“想必又在韩道国家,望他那老婆去来?”一语可知。玳安很滑头,他明确告诉吴月娘,西门庆去的不是韩道国、王六儿家,但到底是去了哪家,就不肯说了,只是笑。好事者潘金莲给月娘出了个主意:只消让人把春鸿叫来,一问便知。果然,春鸿经不住潘金莲的威吓,竹筒倒豆子,将西门庆昨晚的行径一五一十都说了出来。

月娘是个笨人。她的可悲之处,在于永远赶不上时间前进的步伐。当初西门庆与王六儿“刮捎”上,她被蒙在鼓里;当她终于弄清楚丈夫与王六儿之间的勾当时,时间又往前走了,西门庆已经有了多个新欢。时间飞速向前,她总是赶不上趟儿。潘金莲、孟玉楼等人也是如此,她们的眼睛紧盯着李桂姐不放。殊不知,当她们明确感觉到李桂姐作为劲敌的威胁时,西门庆早已对桂姐失去了兴趣,转而移情于新人郑爱月了。也就是说,吴、潘、孟诸人对西门庆的监视与防范,远远落后于西门庆另觅新欢的速度。

春鸿的这段“重复叙事”,不仅无助于事情的水落石出,反而撒下了弥天大雾,甚至制造了一场冤案——让无辜的李桂姐代替郑爱月承受众妻妾的嫉恨与诅咒。而孟玉楼和潘金莲之所以一口咬定西门庆去了李桂姐家,原因很简单,因为她们心里原本就想着李桂姐,一刻也忘不掉李桂姐。甚至当李娇儿冷冷地提出她的质疑——她们家(桂姐家)并没有半截门子时,这一重要的疑点和证据,潘孟二人视而不见,仍然死死咬住李桂姐不放。她们都是经验主义者。

这一段短短的“重复叙事”,补写出了多少人情的暗昧与复杂,衬托出多少不见于文字的人物心理,此不赘言,读者不妨细细品味。

潘金莲之所以会挑中春鸿来“逼供”,是因为她心思诡谲、观察细致且逻辑严密。她知道春鸿刚从扬州来(金莲称春鸿为蛮小厮。蛮者,南蛮也)。他被苗青作为礼物送到西门庆家中才没几天,人生地不熟,且年龄只有十多岁,生性胆小。另外,春鸿作为新出现的人物,作者也有意通过这样一段“重复叙事”来塑造他的形象,给他展示自己性情的机会。

即便仅仅从刻画人物这个角度来说,这段文字亦可称得上曼妙多姿,令人难忘。春鸿是南方人,初来乍到,年幼懵懂,不懂北方的风俗水土,把妓院说成是“人家”,把妓女说成是“娘娘”,把女人头上戴的假发髻说成是“假壳子”,把老鸨称为“阿婆”,完全是孩童天真烂漫之口吻,其所见之景也写得捕风捉影、恍恍惚惚,不独文字机趣横生,也刻画出了春鸿忠厚老实的一面。惟其如此,至第七十九回,春鸿不忘故主旧恩,于危难关头显出大义,读者才不至于觉得唐突。

最后再来说说这“半截门子”。妓院(尤其是下等妓院)多处于深巷僻街,大门只有半截,想必是基于当时当地的风俗而定的规制。旧北京的妓院也有“半截门子”的说法,但指的是“半截门帘儿”。此回春鸿明明看见门上有锯齿儿镶着,明摆着不是门帘可知。此外,北方的旧妓院亦有“半截裤子”的说法,指的是妓女所穿的裤子——大概是图方便吧。门、门帘或裤子,均以“半”称之,或许是缘于当时社会对妓家的嫌恶和轻慢而导致的约定俗成。本人对古代妓院没什么研究,在此不敢妄下断语。

不过潘金莲骂春鸿“一个院里半门子也不认的”,言下之意,当时北方的妓院大概多半都用半截门儿。而李娇儿又说“俺家没半门子”,说明妓女李桂姐家也可以不用半截门。可见半截门之制,虽是当时普遍的风俗,但也并非是统一的法律规定。

病急乱投医

这赵太医先诊其左手,次诊右手,便叫:“老夫人抬起头来,看看气色。”那李瓶儿真个把头儿扬起来。赵太医叫西门庆:“老爹,你问声老夫人,我是谁?”西门庆即叫李瓶儿:“你看这位是谁?”那李瓶儿抬头看了一眼,便低声说道:“他敢是太医?”赵先生道:“老爹,不妨事,还认的人哩。”

——第六十一回

以前读鲁迅先生《朝花夕拾》中《父亲的病》一文,对于父亲的形象以及父亲之死这样一个事件,都没有留下什么很深的印象,倒是对前来给父亲诊病的两位中医记忆犹新。细细一想,也没什么好奇怪的。鲁迅这篇文章的用意,不在于对父亲的怀念,而是对包括中医在内的传统文化展开猛烈的抨击。鲁迅先生的文字不可谓不拙朴,语调不可谓不沉痛,但读至医生给他父亲开的药方时,总是忍不住要哑然失笑:什么经霜三年的甘蔗啦,什么打破的鼓皮啦,什么原配的蟋蟀啦。古人有“丧言不文”的说法,鲁迅先生虽然一味地压抑文章的“喜剧色彩”,但欲抑而弥扬,“原配蟋蟀”一类的情节,历来为读者所津津乐道。

鲁迅先生处于新旧鼎革之际,以弘扬西学、批判中国传统文化为己任。岐黄之道未除,西医之风渐起,加上他在日本留学之初学的就是西医,他对中医采取的那样一种冷嘲热讽乃至彻底否定的态度,完全可以理解。对中医的批评和质疑,是那个时代知识界普遍的风尚。

《父亲的病》一文,因是写实,我们没有理由怀疑鲁迅先生的这篇文章是某种文化观念的演绎,更没有理由去怀疑鲁迅先生的这篇短文受到了《金瓶梅》的影响和启发。然而,“父亲之死”这一情节,与《金瓶梅》中李瓶儿临终之时的病急乱投医,实在是遥相仿佛。在《金瓶梅》的写作年代,虽然还没有西医一说,但对中医批判之决绝、嘲讽之刻薄,《金瓶梅》相较于《父亲的病》亦不遑多让。

《金瓶梅》中写到的医生(包括民间的游医和所谓太医),大多形象恶劣,形迹可疑。比如说,第十七回写到的蒋竹山和胡鬼嘴——前者打着太医院出身的旗号,行医只是幌子,渔色方为正经;而后者开出的药方,就直接打发花子虚去了阴曹地府。词话本第五十四回中出现的那个任医官,似乎是个比较靠谱的郎中,为人倒还谦逊有礼,但绣像本对任医官的形象进行了彻头彻尾的改造,把他写成了自吹自擂、专意图财的江湖骗子:他夸口自己因在王吏部家看病而得到厚礼,是变着法儿向西门庆索取钱财;他炫耀病人送他“儒医神术”的匾额——“写的是甚么颜体,一个个飞得起的”,害得西门庆差一点也要送匾给他。可见相比于词话本,绣像本的作者似乎对当时的医者更加深恶痛绝。

此回写李瓶儿得血崩之症,奄奄待毙。西门庆及其家人慌了手脚,一连请了四位医生来给瓶儿诊病,其中就包括第五十四回写到的任医官。任医官是西门庆时相往来的朋友,自然是第一个被请。西门庆送了他“一匹杭绢,二两白金”的厚礼,讨来一副名为“归脾汤”的药剂,“乘热吃下去,其血越流之不止”。

第二位被请上门的,是大街口的胡太医。此人正是将花子虚送往西天的“胡鬼嘴”。他认为李瓶儿的病是因为气冲了血管,开了药方,吃下药去,“如石沉大海一般”。接下来出场的是何太医何老人,已经八十一岁了。这个人据说是个神医,医术精湛不说,他的儿子名叫何岐轩,因为医术高明而做了官,成了“冠带医士”,成天在县中迎来送往,一天也闲不下来。儿子何岐轩如此炙热,其父的医术想必更加不同凡响。何老人的诊断结果与胡太医不同,不是什么气冲了血管,乃是精液冲了血管(亏他老人家想得出来),正要开药方的时候,第四位医生——赵太医 “赵捣鬼”拍马杀到。

这个赵太医本名赵龙岗,是韩道国推荐的,据说是专看妇科病的医生。明末中医的分科似乎已经很细了,除了妇科之外,《金瓶梅》中还几次写到“小儿科”。此回写四位医生来为李瓶儿诊病,作者并没有简单地按照先后次序逐一描述。前两位是一个接一个地来,后两个则是同时抵达。《金瓶梅》的叙事,在这样极细微的地方,也能显出它非同一般的灵动有致。

有了前两位大夫“越医越重”的教训,西门庆此时心中焦乱,对医生的医术似乎产生了极大的疑虑。乔大户给他出了一个主意,让何老人、赵龙岗两位大夫一起切磋切磋,互相讨论一下,细细论出病源,再斟酌下药不迟。西门庆就将这番意思告诉了何太医,让他先不忙开药方,等赵太医诊脉完毕,一起商量着下药。没想到,这位自称是祖传三代、熟读一切医书典章的赵捣鬼,在诊脉的时候就出了大问题。

他让李瓶儿抬起头来,问她是否认得自己是谁。李瓶儿当然不认识他,可她也知道他医生的身份,故而说:“敢是太医?”就凭这句话,赵龙岗即断定李瓶儿不妨事,“死不成”(词话本)。那么李瓶儿得的到底是什么病呢?赵龙岗先说是伤寒杂症,又说是产后胎前不调。被西门庆当场否定之后,改口说是脾虚泄泻,他最后的结论是经水不调。整个过程如同猜谜。西门庆或许是实在不耐烦了,便将瓶儿的病症向他和盘托出,只问他有无救急的妙方。赵捣鬼遂开了一副包括巴豆在内的“虎狼泻药”。这一次,西门庆看不下去了,见他胡口乱说,不觉怒上心头。只因此人是王六儿的丈夫韩道国推荐的,多少得给韩道国留点颜面,就称了二钱银子,连送都不送,就将他打发走了。

对于赵龙岗这个人物,词话本中的叙事更加详尽细致。赵太医刚一现身即胡天海地、口不择言,甚至还用一首打油诗介绍了自己行医的经历,其中有这样几句:

我做太医姓赵,门前常有人叫。

头痛须用绳箍,害眼全凭艾醮。

心疼定敢刀剜,耳聋宜将针套。

作者刻意嘲讽之意,十分露骨。但这样的打油诗由赵捣鬼自己口中说出来,也破坏了人物的真实感。故而到了绣像本,这首打油诗被删去了。同时被删去的还有这样两句诗:

半积阴功半养身,古来医道通仙道。

从小说的修辞效果来看,绣像本的删改非常合理,且很有必要。但这些被删去的文字,却也明确地反映出词话本作者对中医的基本态度。尤其是“古来医道通仙道”一句,尤为重要,不仅暗示了中医理论与道家养生术之间的关系,且将医术与道家的炼丹求仙之法术联系在一起,足见所谓“医道”恰如虚无缥缈的仙道一样,不过是一种虚妄的安慰罢了。鲁迅先生在《父亲的病》一文中所挖苦的“医者,意也”表达的也是同样的意思。更有甚者,仙道不仅是医道的源头,同时也往往是它的最终归宿。

一般而论,在医治终告失败,医术无能、医家束手的情况下,患者若不甘心等死,似乎也只剩下访仙求道一途了。所以,在《父亲的病》一文中,陈莲河眼见得药针无效,最后便提起一种“仙丹”来,药价两块大洋。父亲沉思了一下,终于摇头拒绝。他倒不是舍不得这两块大洋,他心里十分明白,按照中国传统的医疗过程来看,一旦“仙丹”出现,通常就说明病人已经无可药救了。陈莲河还曾建议患者找个仙人术士来作法,去看看前世有无犯下什么罪愆。生命的决定权,随之从医家转移到了仙家术士的手中。

在《金瓶梅》这一回的文字中,赵龙岗可笑的失败,自然衬托出何太医何老人的高明。可李瓶儿服用了何老人开出的药方(花去白金一两),“并不见分毫动静”。最后西门庆终于接受了吴月娘的建议,赶往周守备府中去请吴神仙来作法了。

细细体味《金瓶梅》此回文字可知,对于中医的强烈批判和质疑,古已有之,并不自鲁迅先生始。在以解剖学为基础的现代医学出现之前,对身体和疾病的科学研究无从谈起。由于医疗手段相对简陋,时人基于临床效果,对医家将信将疑,进而采取批判和否定的态度,也不足为怪。

然而同样是对中医的批判与否定,《金瓶梅》却不可视为鲁迅思想的先声。因为两者的着眼点与社会文化背景完全不同。

鲁迅对中医的批判固然由“父亲的病”这样一个特殊的事件所引发,但这种批判的背后有一个明确的参照物,那就是西医。鲁迅对于包括中医在内的传统文化的批判也有一个比照的对象,那就是以西医为象征的西方近代科学文明。所以说,鲁迅虽然以自身的经验和记忆为出发点来批判中医,但不能说完全没有受到当时社会和文化话语的影响。简单地说,他不可能完全没有文化观念上的“先入之见”。

而在这些方面,《金瓶梅》则迥然不同。《金瓶梅》对社会、历史、道德和文化的否定是全方位的。作者既然要否定现实世界,从现世中见出虚妄,就必须对世俗的道德、人情进行毫不留情的批判。而医者的不学无术和道德溃败,只不过是社会总体道德腐败的一个缩影而已。

作者并非是专门与中医过不去。

李瓶儿之死

不一时,孟玉楼、潘金莲、孙雪娥都进来看他。李瓶儿都留了几句姊妹仁义之言,落后待的李娇儿、玉楼、金莲众人都出去了,独月娘在屋里守着他。李瓶儿悄悄向月娘哭泣道:“娘,到明日好生看养着,与他爹做个根蒂儿,休要似奴粗心,吃人暗算了。”月娘道:“姐姐,我知道。”

——第六十二回

在《金瓶梅》众多人物的死亡谱系中,李瓶儿之死描述最详。自她得病至下葬,前后文字竟达十余回之多,尤以第六十二回叙写最为详尽。此回文字超长,叙事剧繁,面面俱到,就连后文核心人物西门庆与潘金莲之死,亦无法与之相提并论。小说中的各色人等,如亲人家眷、仆役小厮、地方官员、趁趣帮闲、妓家戏子、和尚道士和医家法师,无不出场亮相。透过李瓶儿之死,作者不仅写出了各色人等对李瓶儿之死的态度,反过来也通过李瓶儿这个临终人之眼,来打量周遭的人情世态。在中国文学史上,用如此繁盛的篇幅,正面描述一个普通人的死亡,严格地说来,还是第一次。若要了解《金瓶梅》人情世界的亲疏深浅、德恨恩怨及种种世态炎凉,观此回文字足矣。

医家诊病,但为酬银,前文已有详述。王姑子来探望,关注的不是李瓶儿的生死,而是为了与薛姑子争夺从李瓶儿处骗得的印经钱。李瓶儿的大伯花大舅来探病,瓶儿只说了声“多有起动”,就将脸别过一边。这倒不是说瓶儿对大伯有多大的仇恨。花大舅的到来,让她想起了花子虚。正是花子虚的强拉硬拽,才弄得李瓶儿在通往阴曹地府的路上飞奔向前。当然,花大舅也是第一个断定李瓶儿无望,并直接让西门庆为她准备棺材的人。

冯妈妈本来是李瓶儿身边唯一可以依靠的旧人。自从西门庆看中王六儿之后,老冯开始对瓶儿日渐冷淡,成天在王六儿家厮混,把李瓶儿忘在了九霄云外。瓶儿将死,好不容易让人把她叫了来,老冯居然一味地耍贫嘴、撒风。当李瓶儿在死前给了她四两银子、一件白绫袄、一条黄绫裙、一根银掠儿,让她日后老了做个棺材本儿时,冯妈妈这才假惺惺地哭着说:“你老人家若有些好歹,(我)那里归着?”绣像本的批评者此时很不客气地批道:“王六儿家去。”可谓一语道破禅机。

西门庆、吴月娘倒是时常来看她。一个居着官,公务繁忙,款接甚频;另一个管着这么一大家子,也不能朝夕相陪。西门庆眼看着李瓶儿临死,身边居然没有一个懂事且贴心的人,想了半天,他还终于想起一个人来。她就是李瓶儿的干女儿吴银儿。他向李瓶儿建议,将吴银儿接来家中陪她几天,可李瓶儿摇头拒绝了。前文写官哥死,吴银儿到家里打了个晃就走了。李瓶儿心里清楚,这个干女儿实在指望不上。事实上,在李瓶儿自病重至亡故的漫长日子里,吴银儿竟然没有来过一次。难怪张竹坡挖苦说:“娘死而女不知,方是干女。”

不过,李瓶儿身边倒是有两个丫鬟,对主人情深意笃。迎春似乎还懂点儿事,那绣春还只是个孩子,正处在懵懂无知的年龄。瓶儿临死前嘱咐绣春,将来寻个好人家嫁了,不可任性撒娇,绣春便跪在地上大哭:“我就死也不出这个门。”瓶儿道:“我死了,你在这屋里伏侍谁?”这一断肠之语,可以让我们立刻联想到《红楼梦》中黛玉将死时对紫鹃所说的那番话。绣春的回答完全是孩童的口吻:“我和迎春都答应大娘。”李瓶儿一愣,淡淡说道:“这个也罢了。”

“这个也罢了”五个字,可谓字字珠玑。其中既有对绣春不懂事的失望与沉痛——绣春对瓶儿与吴月娘之间的恩怨,恍然不知——或许还有对绣春日后境况的担忧,但更多的,是自己的满腹心事无人交托的无奈。此中的深意,通过迎春闻听此言后“哭的言语都说不出来”一句补写出来,令人伤叹不已。绣像本的批评者认为,此段文字,足以与韩愈的《祭十二郎文》媲美。瓶儿将死,孑然一身。而官哥死亡在前,总算是让她省掉了托孤的麻烦。她惟有将自己的一腔怜爱,都寄托在这两个丫鬟身上,由此反衬出李瓶儿的孤绝无依,在西门大院中并无半个亲人。其凄绝伤感,令人鼻酸。

对于迎春、绣春将来的安排,小说于同一回中,居然一连写了三次:第一次是李瓶儿当面对迎春、绣春的交代和嘱托,第二次是向吴月娘郑重交托,第三次则是对西门庆再度叮嘱一遍。每一次都言之甚详,不惮其烦。作者如此安排,岂是无意?

李瓶儿直到临死,还在利用手中的钱财,最后一次成就她慷慨大方的美德。她知道这些钱物如不送人,最后也只能落在吴月娘、潘金莲手里。她多次劝西门庆,不要因为她的病重而耽搁公事,不要买太贵的寿材,日后家人还要过日子。她似乎对所有的人都笑脸相迎,真情假意概不计较,专心致志地扮演一个好人的角色,这是李瓶儿的愚妄之处,也是她的聪明所在——她不如此,又能怎样呢?

李瓶儿死后的第二天,她的干女儿吴银儿才“闻讯赶来”,还责怪吴月娘不通知她。吴月娘倒也没有心思与她计较,只是说:“你不来看你娘,他倒还挂牵着你,留下件东西儿,与你做一念儿,我替你收着哩。”这些东西放在预先打好的包袱里,计有一套缎子衣服、两根金头簪儿、一枝金花。睹物思人,吴银儿这才泪奔不止。一番人情至此,可谓凄婉哀恸之至。

虽说李瓶儿对众人不计前嫌,一概示好,但只有一个人除外,此人就是潘金莲。在此回中,潘金莲很少抛头露面。也许她知道李瓶儿之死与自己脱不了干系,不便出来“摇摆”了吧。可如果潘金莲幻想通过刻意回避,李瓶儿就会把她忘了,那就太天真了。事实上,李瓶儿对潘金莲铭心刻骨的仇恨,未曾一旦或忘。

引文中,吴月娘领着众姐妹最后一次来看她。李瓶儿对李娇儿、孟玉楼、潘金莲和孙雪娥等人,“都留了几句姊妹仁义之言”——无非是些虚与委蛇的应酬和客套,这里没有写出,但亦可想见。等到李、孟、潘诸人先行告退之后,她单独对吴月娘做出的一番交代,却字字见血。她提醒吴月娘,日后有了孩子要小心看护,不可“吃人暗算”。这里的“人”,当知是潘金莲无疑。这番话除了替月娘设身处地着想的表面文章之外,还流露出这样两层意思:一是官哥死于潘金莲之手;二是李瓶儿之死实源于官哥之亡。而吴月娘的答语“姐姐,我知道”几个字,虽然平常,但却说得斩钉截铁,表明吴月娘不仅接受了临终人的一番好意,同时也认可了李瓶儿的结论。

柔弱如李瓶儿者,于待死之时,万事无所争,却在关键处以寥寥数语预伏下潘金莲日后的悲惨结局,用绣评者的话来说:“岂可欺不言人之无口哉!”后来西门庆一死,金莲立刻处于风雨飘摇之中,并很快被吴月娘赶出家门,命丧武松之刀下。可见月娘对于瓶儿的临终赠言之重视程度。

当然,西门庆死后,有“道学种子”之称的吴月娘,首先要做的事,还不是驱赶潘金莲,而是清除李瓶儿残存的最后一丝遗迹——她将李瓶儿的灵位和灵床以及西门庆煞费苦心让人传写的李瓶儿画像,一把火都烧了个精光。同时,月娘将李瓶儿屋内的金银衣物和首饰箱笼,通通搬到自己的房中,将李瓶儿的奶妈和丫鬟收为己用,最后将李瓶儿的房门一把锁锁了个严实,任由它房中长草,蜘蛛结网。李瓶儿若灵泉有知,不知道会作何感想?

我们再细细玩味引文中李瓶儿对绣春所说的“这个也罢了”,其无限的痛楚与怅惘,又有多少内心的暗波潜流激荡其中?

二十七盏本命灯

那潘道士在法座上披下发来,仗剑,口中念念有词。望天罡,取真,布步诀,蹑瑶坛。正是:三信焚香三界合,一声令下一声雷。但见晴天星明朗灿,忽然一阵地黑天昏。卷棚四下皆垂着帘幙,须臾起一阵怪风……大风所过三次,一阵冷气来,把李瓶儿二十七盏本命灯,尽皆刮尽。惟有一盏复明。

——词话本第六十二回

李瓶儿在弥留之际药石无效,医生束手。西门庆惟有将全部希望寄托于五岳观潘道士之手。经过多次延请,潘道士倒是来了。他在李瓶儿房门外的穿廊台基下作起法来,挥剑掐指,烧香焚符,如此这般折腾了一通。结论是,事不可为,已无回天之术。但道士见西门庆礼貌虔切,眼巴巴地望着自己,有点于心不忍,便使出了最后一招,按青龙、白虎、朱雀、玄武之序,建立三台华盖,要来祭一祭李瓶儿的二十七盏本命灯(李瓶儿时年二十七岁),看看是否还有禳解之法。

引文中的这段文字,绣像本略有删改,其中最重要的一点,是删去了词话本中“惟有一盏复明”这句话。按照绣像本的文意,既然李瓶儿已被宣布为不可药救,二十七盏本命灯为一阵冷风尽数刮灭,似乎更为清楚明白。这大概就是绣像本删去此句话的缘由所在了。殊不知,这“惟有一盏复明”,不论是从当时神秘莫测的气氛来说,还是从叙事的情节安排来考虑,皆不可少。

《金瓶梅》中写仙道鬼神之事,所采取的是一种“既是又非”的态度——既非全实,亦非全虚,而是“虚诞”与“灵验”相杂,用以描摹仙界鬼道的阴森怕人。如果是二十七盏本命灯尽数被风刮灭,倒是符合了读者的猜测和预期,但无非是坐实了李瓶儿命当如此的事实罢了。而“惟有一盏复明”,却是神来之笔,不仅出人意表,更使仙道法术变得深不可测,极好地烘托出潘道士作法祭灯时的鬼魅氛围。绣像本这一删,文字似乎更加简练明白,但原文中那股神秘阴森之气,也被滤除殆尽。

词话本作者和绣像本作者皆不可考。但比较两个版本可以看出,词话本作者颇有乡野穷儒之气,而绣像本作者则更多文人雅士的趣味与修养。词话本作者于鬼神仙道之事,似乎浸润更深;而绣像本似乎对鬼神仙术一类的事情没有多少深切的体验。后者删去枝蔓,使文意更为晓畅,也符合情理。

若从小说情节结构的安排来看,“一灯复明”也自有它的作用。李瓶儿的二十七盏本命灯,象征着二十七年的寿命。若全灭,此时的瓶儿已经是死人了,而一灯复明者,说明瓶儿还有尺寸光阴可挨。这句话极为精确地描摹出李瓶儿病卧睡榻、命悬一线的实际状况。

另外,在风中摇曳的这盏本命灯,也和西门庆此刻的心理活动若合符节。我们知道,潘道士作法时,西门庆是唯一的观众。作法的整个过程,也通过西门庆的视线写出。对于瓶儿的死,西门庆无论如何不能接受,黑暗中灭而复明的这盏本命灯,无疑也燃起了西门庆心中希望的火苗,使得他内心那份侥幸死灰复燃。至后文,西门庆将祭灯一事告诉吴月娘时,仍然痴心地抱着这份侥幸不放:“天可怜,只怕还熬出来,也不见得。”当月娘说出 “眼眶儿也塌了,嘴唇儿也干了,耳轮儿也焦了,还好甚么?也只在早晚间了”这样的话时,西门庆这才满眼落泪。

埋伏

寓京都眷生翟谦顿首,书奉即擢大锦堂西门四泉亲家大人门下:自京邸话别之后,未得从容相叙,心甚歉然。其领教之意,生已于家老爷前悉陈之矣。迩者,安凤山书到,方知老亲家有鼓盆之叹,但恨不能一吊为怅,奈何,奈何!伏望以礼节哀可也。外具赙仪,少表微忱,希莞纳。

又,久仰贵任荣修德政,居民有五袴之歌,境内有三留之誉,今岁考绩,必有甄升。昨日神运都功,两次上上,生已对老爷说了,安上亲家名字。工完题奏,必有恩典,亲家必有掌刑之喜。夏大人年终类本,必转京堂指挥列衔矣。谨此预报,伏惟高照,不宣。

附云:此书可自省览,不可使闻之于渠。谨密,谨密。

——第六十六回

这是蔡京的管家翟谦写给西门庆的一封信。信中的“鼓盆之叹”,指的自然是李瓶儿之丧,“居民有五袴之歌,境内有三留之誉”则是对西门庆荣修德政的一番吹捧。这里的“五袴之歌”,用的是东汉廉范任蜀之典,不必多说。这样的评价,出之于颠倒乾坤、贪渎成性的翟谦之口,其反讽意味也十分明显。信中最关键的地方,是翟谦给西门庆透露了一个涉及朝廷任命的重大机密:西门庆将由金吾卫副千户升任正千户之职,接替夏龙溪,执掌刑名,而夏龙溪则奉调回京,转任京堂指挥一职。翟谦在附言中所说的“不可使闻之于渠”的“渠”,指的就是夏龙溪。他一连用了两个“谨密”,对西门庆加以申戒,一来说明此事非同小可、不能预先泄漏,二来,翟谦对西门庆那种轻浮、浅薄的个性显然已有所了解,故特为叮嘱再三。

不料,西门庆在读到这封信的第一时间,就“乘着喜欢”,将信拿到卷棚内让温秀才看了。随后,一旁的应伯爵也抢过去看了一遍。也就是说,转瞬之间,翟谦叮嘱不可外泄的密函,已被温秀才和应伯爵两人悉知。这为此事最终泄密而引出的一个大麻烦,埋下了伏笔。除了西门庆本人之外,潜在的泄密者只有两人,非温即应。按理说,应伯爵最有可能泄密。对于应伯爵这样一个超级帮闲来说,掌握重要情报而不试图以此获利,实在是有点违背他的性格。不过,夏龙溪根本无须待伯爵密报而知晓这一朝廷机密,因为他早已在西门庆身边埋伏了一个间谍或内线。

此人正是温秀才温葵轩。

由小说的第五十六回“伯爵举荐水秀才”一节可以知道,西门庆没有接受“落笔起云烟”的水秀才,而是聘请了由倪秀才推荐的同窗温葵轩。而倪秀才,正是夏龙溪家的坐馆先生。温秀才第一次上门,倪秀才亲自陪同。小说中关于温葵轩与夏提刑之间的私通款曲,写得若隐若现,忽明忽暗。比如说,小说中多次写到西门庆有事要找温秀才,却发现他并不在书房办公。究竟去了哪里,没人知道。假如西门庆问起他频频失踪的理由,温师傅的回答,要么是去“找倪先生了”,要么是往“同窗”处切磋学问去了,反正都是去了夏提刑家。这些情节虽属微末,却写得闪烁其辞,十分蹊跷。

至小说的第六十八回,西门庆想请温师傅一同去郑爱月家喝花酒,派人一连去请了几次,可温葵轩根本不在书房,又一次失踪了。最后西门庆等不及了,只得自己先走。到了郑爱月家,西门庆又派琴童专门骑黄马去接。最后,温秀才倒是来了,却“头戴过桥巾,身穿绿云袄”。他若仅仅是去见昔日的同窗倪秀才,似乎没有必要打扮得这么正式和考究吧。而温秀才在言动语默之间,似乎也心中有鬼,进门就作揖,一副做了亏心事的模样。据他说,他之所以失踪这么长的时间,是去找倪秀才“会书”去了。张竹坡进而猜测说,所谓的“会书”,恐怕 “会”的是翟谦之“书”。一个合理的推断是,想必在“会书”之时,夏提刑也会在场吧。

温葵轩名义上是在西门庆家坐馆,而实际上另有使命在身。表面上是在为西门庆服务,实则是夏龙溪的卧底。夏龙溪或许会另外给他一份优厚的薪俸,也可以想见。温葵轩的“线人”身份,至七十六回才真相大白。知道真相的西门庆不由得勃然大怒,当即下令将他逐出门外,并拒绝与他见面。温葵轩鸡奸画童,偷运西门庆家中的“银器家伙”,可谓劣迹斑斑。但最让西门庆不能忍受的,是他将引文中翟谦的书信,另抄了一份,偷偷送给了夏提刑。

我们再回过头来看一下夏龙溪与西门庆的关系,就会有新的发现。夏龙溪平常举止温文柔善,行事模棱两可。曾孝序在给朝廷的奏章中,曾说他有“丫头”和“木偶”之态,可以说是时论对夏龙溪为人的基本评价。但这样一个“丫头”和“木偶”,实则城府很深,极有心机。夏龙溪身为西门庆的上司,却对副手言听计从,处处示弱,时时讨好,极为恭顺,正、副关系仿佛倒置,所谓善用人者处其下也。他表面上与西门庆情投意合,凡事都让西门庆拿主意,一副“无可而无不可”的样子,却神不知鬼不觉地在西门庆身边埋伏了“眼线”,可见此人心智之高,远在西门庆之上。

当西门庆接到翟谦的那封书信之后,两人之间的关系就陡然变得暧昧和复杂起来。西门庆是个浅人,他知道自己即将荣升,接替夏提刑的位置,从而一直心怀鬼胎——他看待同僚夏提刑的眼光,或许还有几分歉疚吧。而夏龙溪不仅知道密信的内容,而且能通过温葵轩随时掌握西门庆的一举一动。表面上彼此都未说破,一团和气,人情之险谲诡异可知。更有甚者,夏提刑表面上假装不知底细,暗中却透过林真人,“立逼着”朱太尉去蔡京处说情,以期阻止朝廷让他转任“京堂指挥”管卤簿,仍在清河县原任上掌握刑法三年。夏龙溪之所以能对西门庆的故意隐瞒气定神闲,是因为他也在四处活动以达成自己的心愿,且成算极大。如果不是翟谦在蔡京面前极力维持,死扛硬顶,西门庆的正千户之梦想必早已破灭。

有意思的是,等到朝廷的正式任命下达,西门庆与夏提刑一同观看考稽官员的照会时,志在必得的夏龙溪见自己仍然不得不离开清河,赴京转任指挥管卤簿,似乎完全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大半日无言,面容失色”。

夏龙溪转任京师,照理说是升官了,为何苦苦恋栈清河,一心一意要在提刑所任上再服务三年呢?这不仅反衬出清河(临清)作为大运河枢纽的富庶程度及其经济地位,也暗示了提刑所作为地方法律机构的重要性。在膏腴富庶之地执掌刑名,自古以来就是肥缺,权重势炽,贪贿便捷。揆以今日之官情官风,对于这一点,应当不难理解。

西门庆转正之后,他的副千户职位空了出来。宫里的何太监竟然央求皇上宠妃刘娘娘,直接传旨于蔡京和朱太尉,让他的侄子何永寿补上西门庆的位置,可见此职位在当时炙手可热的程度。另外,翟管家在蔡京面前死保西门庆,也不完全是为西门庆考虑,他自己也需要一个染指富庶之地经济财货的可靠渠道。

途中风景

玳安走到铺子里问陈敬济……敬济道:“出了东大街一直往南去,过了同仁桥牌坊,转过往东,打王家巷进去,半中腰里有个发放巡捕的厅儿,对门有个石桥儿,转过石桥儿紧靠着个姑姑庵儿,旁边有个小胡同儿,进小胡同往西走,第三家豆腐铺隔壁上坡儿,有双扇红对门儿的,就是他家。你只叫文妈,他就出来答应你。”玳安听了说道:“再没有?小炉匠跟着行香的走,琐碎一浪荡。你再说一遍我听,只怕我忘了。”那陈敬济又说了一遍。玳安道:“好近路儿!等我骑了马去。”一面牵出大白马来骑上,打了一鞭,那马跑踍跳跃,一直去了。出了东大街,径往南,过同仁桥牌坊,由王家巷进去,果然中间有个巡捕厅儿,对门亦是座破石桥儿,里首半截红墙是大悲庵儿,往西小胡同上坡,挑着个豆腐牌儿,门首只见一个妈妈晒马粪。玳安在马上就问:“老妈妈,这里有个说媒的文嫂儿?”那妈妈道:“这隔壁对门儿就是。”

——第六十八回

《金瓶梅》中涉及路途的场景描写,多以白描出之。写途中风景,往往是“一路天寒坐轿,天暖乘马,朝登紫陌,暮践红尘”,或者“一路上见了些荒郊野路,枯木寒鸦。疏林淡日影斜晖,暮雪冻云迷晚渡”,再者就是“秋云淡淡,寒雁凄凄,树木凋落,景物荒凉”。作者似乎不愿意在此等物事上花耗太多心血,只用白描粗粗一勾,多少衬出点意思,算是点到为止。这是一般情形,反映了中国古典小说写景状物的特殊习惯。

当然也有例外。

上面引文中的文字,以我个人的观点来看,几乎可以被认为是《金瓶梅》所有文字中最美的一段。对我这样一个曾久居乡间小镇的人来说,这段文字之妙,完全可以与前后《赤壁赋》相提并论。其质朴与邈远,实为天籁。每读至此,心驰意奔,玩味再三,总有身临其境之感。兴会淋漓之余,又觉其美不可胜说者,《金瓶梅》中只此一例。

西门庆受郑爱月之蛊惑,要去王招宣府勾搭林太太,为下一步接近她貌美如花的儿媳妇黄氏做准备。西门庆有意请媒婆文嫂前去说项,便让玳安去将文嫂找来。但玳安不知文嫂的住处,只得去铺子中找陈敬济打听。那么陈敬济又怎么知道文嫂家住哪呢?原来文嫂是陈敬济、西门大姐的媒人。陈敬济夫妇在婚后与文嫂保持着日常通问与往来,也是情理必有之事。

敬济在描述路线图时,用的是由近而远的次序。自东大街至目的地,不仅路径描述得十分精确,且指明了牌坊、巡捕厅、石桥、第三家豆腐店、双扇红对门等明显的辨识标志。如果世上真有这么个文嫂,真有这么个处所,任何一个人只要按照陈敬济的路线走,最终都会顺利到达她的家吧。陈敬济为人颇多头巾气,但于往来账目头脑清楚、眉目分明,经他口中说出的路线如此精细明晰,亦符合人物的个性。玳安虽然还没出发,但读者循着敬济的指引,实际上已经把这条路走了一遍。我们不仅真切地看到沿途的景物,且文嫂家的那个双扇红对门,已静静地显现在清河县城某个遥远的地方。换言之,由于路线被标示得异常清楚,就好像世上真有文嫂家这么一个地方似的。这里的深笔细描,完全不同于一般景物的写意性白描,可谓一丝不苟,历历如画。

陈敬济将文嫂家的住址“琐碎一浪荡”地说了一遍,玳安没有记住,又让陈敬济重复了一遍。这一遍,文中虽做了省略,但这番交代必不可少。惟因敬济一连说了两遍,下文玳安“按图索骥”,才显得更加真切可信。否则的话,读者会对玳安为何会有如此超强的记忆力产生疑问。当玳安按照陈敬济指点的路径往文嫂家走的时候,表面上看,是在处处印证陈敬济口中的那些线路和地名,但对于读者的感受而言,则无疑是“旧地重游”。一个作者所虚构的不存在之地,能让读者产生去过多次、重温记忆的恍惚之感,不能不说完全有赖于作者的“重复叙事”所产生的特殊效果。

当然,玳安所经之处出现的重复,与陈敬济的口述又不完全一样。比如说那座石桥是破的(陈敬济口中的石桥即是石桥,而玳安眼中的石桥残破已显);姑姑庵有了正式的名称,叫做“大悲庵儿”,且有“半截红墙”围着;豆腐店多了个旗幌一类的牌儿,门前出现了一个老妪。她正在那里晒马粪。玳安驻马问路,两人有了一段对话之后,这才最终找到了文嫂的家。如果是完全重复,文法不免呆板。重复中见出错综,则错落有致,文情并茂。

当然,重复中多出来的部分,不仅仅有玳安眼中所见之物,还有玳安所不能见到的令人沉醉的生活气息,以及寻常人家的情感氛围。关于这一点,不同生活背景的读者,会产生完全不同的想象。

文嫂的驴子

文嫂一面打发玳安吃了点心,穿上衣裳,说道:“你骑马先行一步儿,我慢慢走。”玳安道:“你老人家放着驴子,怎不备上骑?”文嫂儿道:“我那讨个驴子来?那驴子是隔壁豆腐铺里的,借俺院儿里喂喂儿,你就当我的。”玳安道:“我记的你老人家骑着匹驴儿来,往那去了?”文嫂儿道:“这咱哩!那一年吊死人家丫头,打官司,把旧房儿也卖了,还说驴子哩!”玳安道:“房子到不打紧,且留着那驴子,和你早晚做伴儿也罢了。别的罢了,我见他常时落下来好个大鞭子!”文嫂哈哈笑道:“怪猴子,短寿命,老娘还只当好话儿,侧着耳朵听。几年不见你,也学的恁油嘴滑舌的,到明日还教我寻亲事哩!”玳安道:“我的马走的快,你步行,赤道挨磨到多咱晚,不惹的爹说?你也上马,咱两个叠骑着罢。”文嫂儿道:“怪小短命儿,我又不是你影射的,街上人看着,怪剌剌的。”玳安道:“再不,你备豆腐铺里驴子骑了去,到那里等我打发他钱就是了。”文嫂儿道:“这还是话。”

——第六十八回

又是一段令人拍案叫绝的锦绣之文。

张竹坡将引文中玳安与文嫂的斗嘴,称为“蜂蝶相遇”。文嫂是媒,玳安亦是媒;文嫂是职业媒婆,玳安则是西门庆寻花问柳必不可少的“淫媒”;文嫂是蜂,玳安则是蝶。两人的一番调笑,棋逢对手,却全因驴子而起。

前文写玳安一走进文嫂家小院,第一眼见到的事物,就是院子里的那头驴子。一看见驴子,玳安就知道文嫂在家。在玳安的记忆中,文嫂总是骑着驴子在街上行走摇摆。但当两人准备出发,往西门庆家走的时候,文嫂却让玳安骑马先行,自己步行跟随。我们从陈敬济的口中已经知道,文嫂家离西门庆家路途不近,如果是步行,再加上文嫂的小脚,显然不合适。所以玳安就问她,为何放着驴子不骑?文嫂推说驴子是豆腐店的,此驴非彼驴,自己早先骑的那一头早已卖了,还是执意要步行。

那么,这头驴子究竟是豆腐店寄养的,还是文嫂自己家的呢?如果这头驴子是豆腐店的,为何要拴在文嫂家的小院里?若是文嫂自己家的,她那一番关于打官司卖驴子的话,又说得周全可信,滴水不漏。《金瓶梅》在处理这一类的情节时有个一贯的嗜好,就是模棱两可,似是而非,乃至于既是又非。背后的实情,总是云山雾罩。

再说了,文嫂关于卖驴子的一番说辞,玳安是相信呢还是不相信?细细揣摩文意,似乎也在信疑两可之间。但是有一点是肯定的,玳安已经知道,文嫂利用驴子来做文章,明摆着是要给他出难题,其目的,无非是想多要一份驴子的“行脚钱”,而自己又不便明说。

在满足文嫂之前,他借机与文嫂开始了一番调笑。先是用“驴剩大鞭子”来揶揄对方,接着又煞有介事地让文嫂与他骑马叠坐,语言暧昧,神态逼肖,情景宛然如画。从“蜂蝶斗嘴”的结果来看,老辣的文嫂全盘控制局面,得到了她想要的东西,因而可以说是最终的胜利者;但从斗嘴的过程来看,则由玳安来主导,并处处占据了上风。他的这番言辞,想必会让伶牙俐齿的文嫂心中大吃一惊,所谓士别三日,理当刮目,逼着文嫂重新审视眼前这么一个还未成年的小伙子,也迫使读者重新打量玳安这个人物。

本来,若从安排情节的角度来考虑,这一大段文字可以压缩为短短的几句话:文嫂说,驴子是豆腐店寄养的,玳安答,没关系,借来骑一下,我给行脚钱。作者在此之所以会拉拉杂杂写出一篇关于驴子的闲话,完全是从塑造和补写人物的角度来考虑的,既为文嫂,也为玳安。尤其重要地,作者以文嫂来衬托玳安,为日后玳安接替西门庆成为一家之主,由“随从跟班”脱胎为“西门小员外”而预做铺垫。玳安一乳臭未干的小子,竟然对年龄长他一辈的老妪文嫂口出淫秽之语,且视若平常,其日后会如何对待“遗孀”吴月娘,也就可想而知了。

若仅仅以性事猎奇的眼光去《金瓶梅》中寻章摘句,固是俗辈;若仅仅属意于西门庆、潘金莲等主要人物的命运沉浮和兴衰荣枯,亦非善读《金瓶梅》者。殊不知,《金瓶梅》文字之美妙高华,也常常隐伏于次要情节、次要人物,特别是闲笔、闲话之中。

薛嫂如此,磨镜人如此,“大胖丫头”如此,这里的文嫂亦如此。

幽明之分

西门庆一见,挽之入室,相抱而哭,说道:“冤家,你如何在这里?”李瓶儿道:“奴寻访至此。对你说,我已寻了房儿了,今特来见你一面,早晚便搬去了。”西门庆忙问道:“你房儿在于何处?”李瓶儿道:“咫尺不远,出此大街迤东造釜巷中便是。”言讫,西门庆共他相偎相抱,上床云雨,不胜美快之极。已而,整衣扶髻,徘徊不舍,李瓶儿叮咛嘱付西门庆道:“我的哥哥,切记休贪夜饮,早早回家。那厮不时伺害于你。千万勿忘。”言讫,挽西门庆相送。走出大街上,见月色如昼,果然往东转过牌坊,到一小巷,见一座双扇白板门,指道:“此奴之家也。”言毕,顿袖而入。

——第七十一回

这是李瓶儿最后一次出场。李瓶儿死后,作者仍给她安排了两次现身的机会,当然都是在梦中。第一次是六十七回的“梦诉幽情”。当时正是下雪天,西门庆在书房午睡,李瓶儿于梦中叮嘱他要提防花子虚的“灵”来加害,另外,她也告诉西门庆,她要去寻找一个安身之处。西门庆一觉醒来,见帘影射入,正当日午。残雪初晴照纸窗,地炉灰烬冷侵床。

本回中的这段文字,在某种意义上,是六十七回梦境的延续。此时仍是冬天,“夜漏沉沉,花阴寂寂,寒风吹得那窗纸有声”。西门庆当时是在东京,借宿于何太监家,梦中再次与李瓶儿相见。李瓶儿所言,仍是前回梦中的两件事,除了叮嘱他提防花子虚的加害之外,瓶儿还告诉西门庆,她找到了房子,很快就要搬过去住,有了最后的安息之所。巧的是,李瓶儿最终的安身之地,居然也在东京,离何太监家只在咫尺之间,在一条名为“造釜巷”的街道当中。

在张竹坡看来,这个“造釜巷”也不是作者随便安上的地名,其实大有讲究。顾名思义,“造釜巷”实为造锅之所在,“金瓶”熔蚀而造釜,瓶儿亦化迹于无形矣。因此,此梦有为李瓶儿作结的意味。

两人梦中云雨之后,瓶儿还主动挽西门庆相送。两人走到月色如昼的大街上,往东转过一个牌坊,即来到了造釜巷,见巷中有一“双扇白板门”,瓶儿说了句“此奴之家也”,即顿袖而入。

这本是梦中之事,又涉鬼神灵异,虚幻怪诞,自不待言。中国古典小说的文类中,这类谈玄说怪的作品极多,前有《述异记》、《搜神记》、《幽冥录》,后有《夷坚志》与《聊斋志异》。如果仅仅到此为止,读者不会感到任何困扰与迷惑,因为叙事者在明确地通过梦境来指涉玄怪鬼神,读者会觉得自己十分安全。换句话来说,鬼神世界之“幽”,与现实世界之“明”,判然两分而界限清楚,互不干扰。

但问题是,事情还没完。

西门庆第二天凌晨起床后,洗漱完毕,用过早饭,即与何太监的侄子何永寿一同进大内参见兵科。这已是明明白白的现实世界了。参见完毕,西门庆因要去大相国寺拜访智云长老,便与何永寿分道而行。他在大相国寺见过长老(只是不知有无见到鲁智深倒拔垂杨柳的那处菜园?),用斋饭毕,又穿过东街,想去崔中书家拜见同僚夏龙溪。就这么七转八转,最后转到一个巷子中来了。

不用说,这条巷子正是“造釜巷”。

写到这里,气氛顿时就变得有点阴森可怕了。西门庆接着往前走,即看到了昨夜梦境中所见到的那个“双扇白板门”。隔壁还有一家豆腐店。西门庆当时作何感想,我们无从得知。他悄悄地使玳安(而不是自己)去向豆腐店的老姬打听“此家姓甚名谁?”,想必西门庆与读者一样,也感到毛发倒竖,惊恐万状吧。

那个老姬的回答是“此袁指挥家”,似乎更显蹊跷。袁指挥在《金瓶梅》中实有其人。他那么一个显赫的官员,为何会安一个“双扇白板门”?是没有来得及刷油漆吗?李瓶儿的亡魂飘荡至此,似乎映照了第六十二回中阴阳先生的批书,但一路写来,由实境渐入虚玄幽眇,笔法奇特。

又是何缘故?

这么一来,梦境中的荒诞之事,由于被现实生活的境况明确印证,两者终于合二为一。也就是说,作者的修辞策略有意将梦境与现实加以混淆,这就模糊了虚幻与真实、梦境与现实的幽明之界,从而迫使我们将现实世界看成是梦的倒影。这一独特的手法,对日后《红楼梦》的影响是毋庸置疑的。

顺便提一下,《金瓶梅》的鬼神灵异之事,特别是转世投胎、六道轮回的方法论,很容易让我们想起蒲松龄的《聊斋志异》。《金瓶梅》为作品中的每一位主要人物都设定了投胎转世的处所,且言之凿凿。蒲松龄虽将《金瓶梅》斥为淫书,但他是否从此书中偷师,学到合用的技巧、方法,乃至于写作观念,此处姑且存而不论。不过《金瓶梅》描述鬼神灵异之事的深湛笔力,似乎卓然高出于《聊斋志异》之上。

将梦境与现实合二为一,并让两者于对照之中显出悖论与荒诞感,考之于欧洲文学艺术史,直到二十世纪五十年代的“超现实主义”出现之后,才在西方现代主义作品中蔚然成风。比如说,布努埃尔在《资产阶级的隐秘魅力》、《自由的幽灵》中对梦境的开掘,将梦境与现实熔于一炉的手法,为当时及后来的追随者叹为观止(实际上,拉美的魔幻现实主义,怎么看都有“超现实主义”的魅影),殊不知,早在十六世纪,这类方法在《金瓶梅》中已经运用得极为成熟了。

重名问题

西门庆道:“我只是忘了,你今年多少年纪?你姓甚么?排行几姐?我只记你男子汉姓熊。”老婆道:“他便姓熊,叫熊旺儿。我娘家姓章,排行第四,今三十二岁。”西门庆道:“我原来还大你一岁。”

——第七十五回

“奶子如意”于第三十回即早早出场,至六十五回李瓶儿死,她与西门庆在灵堂的卷棚内勾搭成奸之后,即以“李瓶儿替身”的面目出现。奇怪的是,直到第七十五回,她的姓名才被正式写出。

李瓶儿未死之时,如意只不过是官哥的奶妈。作为一个极不重要的人物,抛头露面的场合本来就不多。“如意”是月娘临时给她取的名字,也有人干脆就以“奶子”称之,至于她的本名叫什么,无人知道,也没人关心。可见此人身份低下,且不招人待见。

而至七十五回,她的地位忽然有了极大的改变。西门庆甚至向她许诺,等她怀孕之后,就将她“扶正”,顶替死去的李瓶儿的位置。故此时补出她的本名,次序不乱。

西门庆既知道她男人姓熊,又说忘了她的年纪与排行,想必两人在云雨缱绻之时,西门庆曾向她打听过姓名。数度春风缠绵之后重问姓名,极具讽刺意味,也可见出西门庆的漫不经心。实际上,如意原是贲四嫂一类的人物。西门庆与她们的关系实质,不过是渔色而已。贲四嫂的本名叫做“叶五儿”,与如意的“章四儿”恰好是一对,听上去,都不过是章台柳的枝枝叶叶罢了。稍有不同的是,由于如意常年服侍李瓶儿,且眉眼意态特别是皮肤的白净细腻,与李瓶儿一般无二,西门庆与她鬼混,也有对李瓶儿的思念潆回其间。用西门庆本人的话来说:“我搂你就如同搂着他一般。”

关于如意的来历,小说也写得扑朔迷离,隐约如在雾中。据她本人说,她是因为自己家的孩子死后还不到一月,奶水充足,而她丈夫正在军中服役,家中无人奉养,故而来到西门庆家当奶妈。当然,这番说辞很不可信。如意知道,她能够被“好人”吴月娘录用,生活悲惨与社会关系单纯,都是必不可少的前提条件。她这样说,其实是在博取吴月娘的同情。其实,我们通过耳目众多、无事不知的潘金莲之口即可了解到,她的儿子并未夭折,她的丈夫也未从军——这个熊旺儿,时常还抱着孩子来看望妻子,在西门庆家大院外探头探脑。但不管怎么说,“章四儿”这个名字一出,如意这个人物多少有了点现实感。

如意这个人物,若从小说人物的修辞技法来看,其实极不简单。她的背后,实际上“埋伏”着以下三个人物:

她在与西门庆好上之后,如果她能本分知礼,见好就收,不去兴风作浪,她就是贲四嫂那样无害的人物。

若她撒泼打诨,犯上作乱,进而威胁到众多娘子的地位,那她当然就是宋蕙莲第二。

再者,如果她有幸怀了孕,西门庆兑现自己的诺言将她“扶了正”,毫无疑问,她就是李瓶儿再世。

潘金莲对后面两种可能,都怀着极大的戒心。小说第七十二回,潘金莲寻衅将如意毒打一顿,并最终成功地将她收服,就是为了防止她摇身一变,成为宋蕙莲。至于说怀孕,潘金莲自然毫无办法。如意是生过孩子的,因此,她将来成为“李瓶儿二世”的可能性极大。正是这一点让潘金莲陷入了两难,食不知味,寝不安枕,每天都在担心如意会被西门庆“一时捅出个孩子”。她在打如意的时候,竟然用手去抠人家的腹部,金莲之肝肺可见。《金瓶梅》的作者固然没有读过弗洛伊德,但金莲抠腹之动作的象征性含义,倒不是不可以用弗洛伊德的理论来解释。

如意有了“章四儿”的名字之后,作者也顺便给她的丈夫安了个名,叫做熊旺儿。当然,这个名字也不是随便取的。正如“章四儿”很容易让人想起“叶五儿”来,“熊旺儿”这个名字也会马上让我们想起一个人来,他就是宋蕙莲的丈夫“来旺儿”。作者很明显是要将如意和蕙莲、熊旺儿与来旺儿做个对照,叙事之笔,疏而不漏。

说到这里,我们不妨来看一看《金瓶梅》中的一个奇特现象,那就是重名问题。

《金瓶梅》中的人物大小几百个,重名的人物极多,可以说到了随处可见、不胜枚举的地步。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宋蕙莲原名宋金莲,无端地与潘氏相犯,这里就不说了。李桂姐的兄弟李铭,字日新,应伯爵常叫他李日新,而温必古(谐音“温屁股”,暗示他有鸡奸的癖好)号葵轩,字也叫日新。月娘的丫头名叫玉箫,第六十三回来了一帮海盐弟子唱戏,其中的一个戏子也叫玉箫,当时虽然是在李瓶儿的葬仪上,也没有妨碍小玉等人拿她的名字来取笑嬉闹。淫媒王婆被武松杀死之后,于第一百回又出现了一个媒婆,她是云理守的邻居,也叫王婆。在苗青案中出场的忠仆名叫安童,可绣像本《金瓶梅》中居然有三个安童,除了苗员外家的仆人之外,另外两个分别是杨姑娘家和王杏庵家的仆人。若说词话本,里面的安童就更多了。何永寿号天泉,蔡御史号一泉,尚举人号两泉,王三官号三泉,西门庆只能屈居第四,名为四泉了,《金瓶梅》中的人物重名还有很多处,这里不再一一列举。

关于这一独特现象,兹作分析如下:

首先,二三百个人物中出现重名现象,本来极其平常。若刻意要让这几百个人物之姓名个个不同,反而倒有点不太真实,不够自然。李日新与温日新的重名,大概可以归入这一类。

第二,《金瓶梅》不是一种封闭式的写作,它与此前的章回小说、民间戏曲、说唱和讲史都构成了极其复杂的互文关系,很多人物的名字,实际上就是从其他文本中直接挪用过来的。《水浒传》中也有安童,王婆也有好几个,皆为类型化人物。《金瓶梅》看似不经意的取用,可看出与其他文本之间的对话关系。王婆、安童、玉箫之类,都可以归入此列。

第三,作者故意将两个(或多个)人物共用一个名字,作为明确的叙事技法来使用,用意在于暗示这些人物的相类关系,或影射,或对照,有极深的文本意图隐含其中。如宋金莲之于潘金莲,熊旺儿之于来旺儿,天泉、一泉、两泉、三泉之于西门庆的四泉,皆属此例。

写人物不是一个个地写,而是一串串地写,本来就是《金瓶梅》在塑造人物方面的一大特色。《红楼梦》也化用此法,如袭人之于宝钗,晴雯之于黛玉,探春之于熙凤,虽非重名,但也形影相照,物成其类。读者也许会问,若如意牵出贲四嫂、蕙莲、瓶儿,蕙莲又牵出金莲,“熊旺儿”牵出“来旺儿”,西门庆的“四泉”牵出天泉、一泉、两泉、三泉,若以此类推,小说中所有的人物,到最后岂不是都变成了一个人了吗?

还别说,从《金瓶梅》的叙事主题而言,还真有这么个意思。

所有的人实际上都是同一个人。他们都受着欲望的煎逼,受着风刀霜剑的摧残,受着六道轮回、漫漫黑夜的笼罩,这正是《金瓶梅》指点迷津、悲天悯人的基石。

瞎子申二姐

这春梅不听便罢,听了三尸神暴跳,五脏气冲天,一点红从耳畔起,须臾紫遍了双腮。众人拦阻不住,一阵风走到上房里,指着申二姐,一顿大骂道:“你怎么对着小厮说我‘那里又钻出个大姑娘来了’,‘稀罕他也来叫我’?你是甚么总兵官娘子,不敢叫你!俺们在那毛里夹着,是你抬举起来,如今从新又出来了?你无非是个走千家门、万家户,贼狗攮的瞎淫妇!你来俺家才走了多少时儿,就敢恁量视人家?你会晓的甚么好成样的套数儿,左右是那几句东沟篱、西沟灞,油嘴狗舌,不上纸笔的那胡歌野词,就拿斑做势起来!俺家本司三院唱的老婆,不知见过多少,稀罕你!韩道国那淫妇家兴你,俺这里不兴你。你就学与那淫妇,我也不怕。你好不好称早儿去,贾妈妈与我离门离户。”

——第七十五回

上一节引文中,西门庆问及如意的年龄,如意说三十二岁,西门庆道:“我原来还大你一岁。”这句话也很值得注意。因西门庆三十三岁亡故,此时他也算是“待死之人”了。虽说西门庆暂时还看不出什么死亡的征兆,但一息之存,不出年内矣。西门庆死后,小说中长期隐伏的春梅,即一跃而成为后二十回首屈一指的主角。此回春梅的勃然发动,正当其时。

然而春梅大骂申二姐一节,也是为此回下文的潘、吴对决张本。西门庆一死,树倒猢狲散,潘氏也即将被逐出门户。潘金莲与吴月娘之间,也需要有一场大战来见个高低。

而全部的争端皆由唱曲的瞎子申二姐而起。

申二姐在六十一回才登场亮相。王六儿与韩道国商议,要请西门庆来家中吃酒,以答谢他常年的“照顾”。考虑到西门庆酒后必然要与老婆奸宿,韩道国便打定主意躲到狮子街的店铺里。夫妇二人对这样的安排都没有异议。问题是,要不要叫两个唱曲的来,给西门庆助兴?因风尚所趋,穷人请客,也要学富人吟风弄月的那一套,读来令人悲叹。喝酒无人唱曲,不免冷清。而有唱的在边上,西门庆万一借着酒兴,对王六儿动起手脚来,就不太方便,传出去也不好听。最后由王六儿拿主意,请了隔壁乐三家的申二姐来唱曲,算是应个景儿——她是个瞎子,反正什么也看不见。没想到,申二姐的唱曲十分出彩。以王六儿之见,她比西门大院里的郁大姐还要唱得好。至此以后,申二姐时常来西门庆家唱曲,风头渐渐盖过了郁大姐。

此回中,春梅在陪潘姥姥喝酒,忽然想听申二姐唱曲,便让人到上房来请。申二姐不来倒也罢了,竟然还出语相讥,这就惹出了春梅“一阵风走到上房”的冲天一怒。

春梅对申二姐发怒,原本也没什么问题。但她骂人的地点是在上房,即吴月娘的房里。在主人的房中公然发飙,有违尊卑之礼,这是其一;吴月娘的嫂子吴大妗子以及月娘请来的三位尼姑都在场,春梅骂申二姐,不免一竿子打翻一船人,这是其二;再者,春梅以一个丫鬟的身份,居然直接将申二姐赶出门去,置月娘于何地?由此“三尸神暴跳”的破口大骂,春梅恃宠骄横、心高气傲的秉性,可一览无遗。

果然,吴月娘从应伯爵家中吃酒回家,进屋不见了申二姐,便立刻发问:“怎的不见申二姐?”众人皆不敢作声。

至此,一场大战一触即发。

按说,春梅原是吴月娘房里的丫头,应当向着月娘才对。可自从她跟了潘金莲之后,两人便情投意合,对吴月娘反而日渐疏远。不独春梅如此,玉箫和小玉也都是如此,她们名义上是月娘的丫鬟,实际上却是潘金莲和春梅的“眼线”。作为家中的主管和正头大娘子,吴月娘居然笼络不住身边的几个丫头,足以见出月娘为人之刻薄与愚庸。

因申二姐一事,吴月娘要责罚春梅,如箭在弦。但碍于大家庭中复杂的人际关系,特别是自己的主子身份,她必须事先知会潘金莲和西门庆。

我们先来看看西门庆的态度。面对吴月娘的告状,西门庆笑道:“谁叫他不唱与他听来?”一心护着春梅,无意追究此事。吴月娘只得回过头来再找潘金莲。而潘金莲的反应也有点让人意外。

月娘让她管管春梅,金莲不仅没说春梅一个不字,反而拉拉杂杂将申二姐又骂了一通。言下之意,那是活该。月娘再三坚持,潘金莲就用调笑般轻浮的口吻对吴月娘道:“莫不为瞎淫妇打他几棍儿?”

这一句话把月娘的脸都气红了。

潘金莲对月娘的盛怒不知避让,不采取息事宁人的态度,反而用一种主动挑事的姿态,正面出击,也是有原因的。从她的立场来说,李瓶儿一死,自己少了一个强劲的对手,西门庆除自己之外再无可意之人,心中不免有几分得意和张狂。她的主动出击,似乎有为潘、吴格局重新定调的意图。因此本回的文字,不仅为后文开新局,也处处照应着瓶儿之死的前文。正因为如此,潘、吴对决之时,双方都拿死去的李瓶儿来说事。最后,吴月娘情急之下终于骂出“你害杀了一个,只多我了!”这样的话来。可谓此言一出,群响毕绝,战火陡然升级。

事情终于弄到了不可收拾的地步。

从表面上看,在潘吴大战中,潘金莲伶牙俐齿、步步紧逼,可谓占据了绝对的优势;反观吴月娘,则笨嘴拙舌、节节败退,最后竟然连一句完整的话都说不出口。但此番对决的结果,却以潘金莲的惨败而告终。她不仅可笑地坐在地上自打耳光,乃至于最后不得不当着众人的面,低声下气地向吴月娘赔礼道歉。究其原因,吴月娘正头娘子的地位为宗法礼仪所护佑,在商业社会逐渐成形的时候,礼法的余威还在相当程度上起着作用。即便是西门庆,对此也无可奈何。更何况,吴月娘不仅掌握着全家的经济大权,而且身怀六甲。考虑到官哥此前的不幸夭折,西门庆对吴月娘的偏袒(尽管是表面文章)也就可想而知了。

有一点读者需注意,此回中的西门庆,面对“申瞎子风波”及“潘吴对决”,已经流露出明显的厌倦和力不从心。他倒是踢了玉箫一脚,但已没有心力来责罚这场风波中的任何一个人。他的处境完全像个小媳妇,在潘金莲、吴月娘和春梅之间穿梭往来,处处充当和事佬。甚至,他还担心王六儿的脸上不好看,事后还悄悄地给瞎子申二姐送去了银两,聊作安慰。考虑到不久之后,他本人就要踏上黄泉路,此回他的心气萎靡,实际上也是“大限降临”的明显征兆。

群芳谱

仪容娇媚,体态轻盈。姿性儿百伶百俐,身段儿不短不长。细弯弯两道蛾眉,直侵入鬓;滴流流一双凤眼,来往踅人。娇声儿似啭日流莺,嫩腰儿似弄风杨柳。端的是绮罗队里生来,却厌豪华气象;珠翠丛中长大,那堪雅淡梳妆。开遍海棠花,也不问夜来多少;飘残杨柳絮,竟不知春意如何。轻移莲步,有蕋珠仙子之风流;款蹙湘裙,似水月观音之态度。正是:比花花解语,比玉玉生香。

——第七十八回

西门庆既死,我们或许可以对他的一生做一个简单的小结。若按《金瓶梅》的“作者之言”而论,西门氏一生行藏,可以用“酒色财气”四个字来形容。若按佛教的观点来看,“色”乃是一切欲望贪痴的根由,因此,西门庆的一生,也可以用一个“色”字加以概括。

好事如张竹坡者,对西门庆一生所经历的女人做了一番详尽的统计。据他列表计算,西门庆“淫过妇女”,共有十九位,当然不包括正妻吴月娘在内。这个列表,堪称西门庆的“群芳谱”。不过,如果把这些人物与《红楼梦》中的“千红万艳”做一个对比,不论是身份还是品性,其市井的寒酸穷愁立刻暴露无遗。潘金莲自幼失身于王招宣、张大户,后又嫁给三寸丁武大郎,其微贱不堪如此;李瓶儿原本是太监手里的玩物,且是花子虚的遗孀;春梅、迎春、绣春和兰香都是使女、丫头,根本上不了台面;孟玉楼年龄偏大,是个再醮妇人,且在西门庆死后再度改嫁;李娇儿是妓院出身,西门庆死后仍归于妓院;孙雪娥是家中负责上灶刷锅的“厨役”式人物,西门庆只有在要人捏背捶腿的时候,才会想起她来;林太太是一“半老徐娘”;如意乃一奶妈;宋蕙莲、惠元、王六儿、贲四嫂均为伙计下人的媳妇,为西门庆所霸占取乐;而李桂姐、吴银儿、郑爱月之辈,本来就是勾栏青楼中人。

经张竹坡这么一统计,我们还真的可以从中看出点名堂。西门庆虽占着“古今第一淫人”的名头,可到手的这十九人,都是市井中的庸常妇女,没有任何一个“金枝玉叶”式的闺阁名媛。若说“解馋红娘”一类的角色,西门庆倒是触手可及,至于莺莺,他连影子都还没见过呢。更不用提《红楼梦》中钗、黛、湘、妙那一流的人物了。

如果说这十九位人物有什么共同的特性,那就是西门庆一勾即能到手。也就是说,西门庆与这些妇人打交道,没有遇到过哪怕一丝一毫的困难。换言之,在这些人物的“色”的背后,反衬出来的恰恰是“财”。因此,《金瓶梅》写妇女与《红楼梦》最大的不同就在于,《金瓶梅》写“色”亦是写“财”,反之亦然。

西门庆在脂粉堆中第一次遇到困难和挫折,当自黄氏始。

黄氏是王招宣府中王三官的娘子,六黄太尉的亲侄女。在郑爱月的口中,年约十九岁,是从画上走下来的人物。西门庆在她婆婆林太太身上用足了功夫,又处处笼络她的丈夫王三官,甚至将他收为义子。原指望妙人儿黄氏“指日在于掌握”,可没想到,等到西门庆一命呜呼之时,人家连面都没让他见过一回。

在西门庆死前的最后一次元宵欢会上,林太太原本是答应让儿媳妇黄氏来的,可临时又变了卦。到底是什么原因,小说中故意没有交代。西门庆心急如焚,催促排军、玳安、琴童来来回回催邀了两三遍,又再度派出文嫂儿上门敦请,最后勉强到场的只有中年妇女林太太一人。西门庆问她黄氏为何不见,林太太只用“小儿不在,家中没人”八个字,冷冷搪塞。

西门庆暗中思慕的“妙人”还有一位,她就是新上任的副千户何永寿的妻子蓝氏。时年十八岁,人物标致,且博古通今,长得“灯上人儿也似”。元宵之夜,她在西门庆的再三邀请下,倒是来了。可她这一来,直接要了西门庆的命。

何千户何永寿在《金瓶梅》中不过是一个很次要的配角,他的娘子则更不用说了。可引文中蓝氏的出场,叙事者居然不惜花费大量的笔墨来摹画她的装束和姿容,显得极为反常。

实际上,与始终未在小说中露面的黄氏一样,她们都不是尘世中的妇女。作者将蓝氏与蕊珠仙子、水月观音相提并论,也不是泛泛之笔。蓝氏的美貌,超绝于尘世之表,隐隐透出仙人神态,恰如一面收取西门庆魂灵的镜子。引文中这段描写,实为西门庆的催死文书。

西门庆见到蓝氏的反应是:“不见则已,一见魂飞天外,魄丧九霄,未曾体交,精魄先失。”蓝氏未发一言,即有追魂摄魄之力。而蓝氏飘然告退,西门庆心中的焦渴没有着落,便用撞见的第一个家人媳妇(惠元)来泻火,可谓“未曾得遇莺娘面,且把红娘去解馋”。紧接着,在黄氏未见、蓝氏已走的情形下,西门庆只得去王六儿家旧梦重温。但于搂抱云雨之中,西门庆“心中只想着何千户娘子蓝氏,欲情如火”。故而蓝氏一出,西门庆不得不死。

即便是写妇女,《金瓶梅》中也有天人之分。黄氏只是一个传说,自始至终都没有露面;而蓝氏之容止,虚无缥缈,远隔尘嚣,为西门庆可望而不可即。黄氏和蓝氏的虚诞不真,有如幻镜,也映照出了十九位尘俗妇女如梦幻泡影的身姿。这正是作者下针药、明色空、规世诫的关键所在。

西门庆之将死,犹有花星高照。在千里之外的扬州,苗青为答谢西门庆当年的活命之恩,特意为他买下一个女子,名唤楚云,养在家里,为她置办妆奁衣饰。原打算等韩道国、来保置办完货物,随船带给西门庆,不料等到韩道国启程之日,楚云忽然生起病来,动身不得。苗青只得让韩道国先行,楚云随后再派专人送至清河。不过,即便楚云不生病,她也未必来得及见西门庆一面——韩道国的货船抵达临清码头之时,西门庆已丧命多日。

既然如此,叙事者为什么还要执意写一楚云?岂非多事?

《金瓶梅》的叙事,具有精确的对应性。我们应该不会忘记,小说一、二回中,卓丢儿未出场即已病亡;此处写楚云,盖与开篇的卓丢儿对称成偶——卓丢儿者,未及现身即已“丢失”;楚云者,尚未正式出场,西门庆已死,所谓“楚云易散”也。可以说,西门庆与女人的关系,实自卓丢儿始,至楚云终。而两者都是浮荡易散之物,均从巫山云雨中幻化而出。

有此二人贯穿始终,西门庆之群芳谱中的各色女子,岂非镜花水月,春梦一场?

蔡御史祭灵

蔡御史道:“可伤!可伤!”即唤家人上来,取出两匹杭州绢,一双绒袜,四尾白鲞,四罐蜜饯,说道:“这些微礼,权作奠仪罢。”又拿出五十两一封银子来,“这个是我向日曾贷过老先生些厚惠,今积了些俸资奉偿,以全终始之交。”

——第八十回

蔡御史蔡蕴前来拜访,可他并不知道西门庆已死。他在两淮巡盐任上差满回京,路过清河,糊里糊涂,一头撞了进来。此人在《金瓶梅》中着墨不多,前后露面也只有三次。

第一次是在第三十六回。蔡蕴新中了状元,荣归故里。途经清河时,拿着翟谦的书信,到西门庆这里来借钱。当时的蔡蕴还是一个刚中状元的读书人,路费缺少,囊中羞涩,西门庆即送他“金段一端,领绢二端,合香五百,白金一百两”。这里的金缎等礼物,当然是奉送,而一百两白银,可以说是送,也可以说是借。两人都用客气话来敷衍。按西门庆的说法,是“少助一茶之需”;蔡御史的态度是:“倘得寸进,自当图报。”但有一点是肯定的,西门庆送出去的这一百两,从未指望对方偿还。西门庆临死之前,向陈敬济报账,并未提及蔡御史的这笔借款,就是明证。

然而,到了第四十九回,蔡御史新点了两淮巡盐,再次在西门庆家中留宿,却只字未提还款的事。西门庆又送他一张大桌席、两坛酒、两牵羊、两对金丝花、两匹缎红、一副金台盘、两把银执壶、十个银酒杯、两个银折盂、一双牙箸。另外还安排了两个女孩儿夜晚陪侍。那时的蔡御史在京中任文职,而明代的官俸又极低,他大概还没有能力还款。董娇儿陪他睡了一个晚上,他只给了一两银子,居然还用红纸大包封着,董娇儿拿着这些钱却不肯走,最后还得西门庆给她补上嫖宿之资。

不过这次蔡御史在返京述职途中路过清河,已然是今非昔比了。此人以两淮巡盐的身份,在温柔富贵乡扬州已待多时,不说别的,单单是“派盐之利”与贪贿所得,肯定不会少。而看他赠送给西门庆的礼物清单中,除了两匹杭绢外,其余的都是些袜子、零食、蜜饯之类,与西门庆此前两番送他的厚贶相比,连个零头都还算不上,可见此人之吝啬(大概是出身贫寒的缘故吧),并未稍改。另外,既然蔡御史自己提出来要归还当年的借款,当初的一百两白银,居然是折半还之,只有区区五十两。蔡御史知道,假如西门庆还活着,以西门庆的慷慨大度和喜好结交朋友的秉性,就算他想还款,西门庆也绝不会收,只是多说几句漂亮话罢了。问题是,现在西门庆死了。那一百两银子的旧账,该怎么办呢?他若全款奉还,贪财如命且正为以后的生计焦虑不已的吴月娘,岂有不收之理?蔡御史虽然是折半相还,但从“以全终始之交”这几个字来看,仿佛只还一半,他与西门庆的借款关系已然两清。文中依稀透出些讽喻之意。

不过细辨文意,蔡御史拿出五十两银子来,很有可能是出于见到老友突然亡故,心中悱恻不忍,一时激动而做出的临时决定。他的这一突然举动引来了绣像本批评者和张竹坡的交口称赞,就不难理解了。我想他们的意思并不是说,蔡御史这个人品格有多么高尚,行为有多么慷慨,对朋友多么重情讲义,而是与西门庆死后众叛亲离、落井下石的诸多丑陋面目相比,蔡御史还能如此作为,已经算是极为难得的了。

人情到了这个地步,真是让人不免伤感。

《金瓶梅》由西门庆之死,分成前后两个部分。前文总是热场,而热中皆冷;后一部分皆为冷景,而冷中有热。这是《金瓶梅》情节上的一大安排。此回的蔡御史不忘旧情,后来的春梅眷顾月娘、王杏庵义助陈敬济,皆属此列。

我们再来看看可怜的吴月娘对蔡御史还款一事的反应。月娘得了五十两银子这笔意外之财,“心中又是那欢喜,又是那惨戚”。五十两白银,在西门庆死后,已属不小的数目,月娘没有理由不高兴。而目睹蔡御史这等官员来到,家中竟然找不出个正经人来相陪,最后还让人家空手而去,月娘忽然想起当初西门庆在时纸醉金迷、歌乐喧天的盛景,不能不悲从中来,涕泪交流。

西门庆刚死不久,月娘对于冷落萧索的家庭境况,还没有多少心理准备,对于冷冷清清的寡妇角色,还没能坦然接受与适应,故而还时有今昔之慨。殊不知,随着李娇儿重归丽院,更大的变故与衰败已在酝酿之中。一个活脱脱的“散”字,已经呼之欲出了。

月色不知人事改,

夜深还到粉墙头。

——第八十回

一代又一代的红迷们,常以《红楼梦》未完为一大憾事。至乾隆五十六年(1791),始有一百二十回程甲本刊刻行世。程伟元声称,以自己多年搜罗所积,加之鼓担上重价购得的十余卷,在此基础上“细加厘剔,裁长补短”,以成全书,但稍有修养的读者一眼便能看出后四十回实为另人所作。无论是情节线索,还是文字本身,与曹雪芹八十回相比勘,皆难颉颃。读者对续作既不能满意,高鹗之后又有不少“续貂之作”陆续出现,往往是续而未达,况而愈下——不用说与曹雪芹相比,离高鹗的境界和笔力都差得太远。对那些恨不能起曹雪芹于地下的读者,我这里倒有一个小小的建议:若要了解曹雪芹八十回后的情节走向,可以从《金瓶梅》的后二十回看出一个大概。因为《红楼梦》与《金瓶梅》在立意及文章技法上构成了明显的互文关系,《红楼梦》没有来得及写出的部分(无非就是一个“散”字),《金瓶梅》却有完整而精确的呈现。在《金瓶梅》后二十回的基础上来揣摩和想象曹雪芹的未尽之意,虽不中亦不远矣。

《金瓶梅》后二十回所描述的这个“散”,用《红楼梦》比较文雅的话来说,应当是“一朝春尽红颜老,花落人亡两不知”,或者“三春去后诸芳尽,各自须寻各自门”;而若用《金瓶梅》比较粗俗的话来表达,就是:

兔儿沿山跑,还来归旧窝。

就好像不同的人聚集到了同一个地方,参加了一个盛大的聚会,主持人西门庆一死,也就差不多曲终人散了;又好比一场春梦,到了梦醒时分,梦中所见的繁丽盛景,皆在顷刻之间化为云烟散去,惟有一月在天。

首先离去的是李娇儿。西门庆刚死,她就与家人李铭里应外合,忙着从家中往外偷东西,在侄女李桂卿“你我院中人家,弃旧迎新为本”说辞的鼓动下,李娇儿重归丽院。后又经过伯爵的隆重推荐,去了麻脸的张二官家做了填房。紧接着,韩道国拐了西门庆一千两银子,与王六儿一道远走东京,去投靠他的亲家翟谦去了。这个翟谦,在西门庆死后也立刻露出狰狞面目,差人送来书信,逼着吴月娘给他送去四个“弹唱出色”的女子。月娘不敢不从,只得将身边的玉箫、迎春奉送,派来保送往东京。来保此前已暗藏了西门庆八百两银子,此番又在途中强奸了玉箫和迎春,最后脱离门户,在临清码头上像模像样地开起了杂货铺。

陈敬济与潘金莲此前虽多有调情弄舌,互相嘲戏骂俏,但二人真正成了好事,是在西门庆亡故之后,从八十回金莲“我儿,你娘今日成就了你罢”一语可知。没想到陈姐夫“弄一得双”,顺便刮捎上了春梅。三人世界,如火如荼,全然不避众人耳目。秋菊多次去月娘处通风报信,他们犹不知检点收敛,甚至还安排怀孕后的潘金莲打胎。贪舔刀头之蜜而不计后果,正是忽喇喇大厦将倾的前奏。一旦事败,三人在家中再无容身之地。首先是春梅被发卖——不垂泪而别,扬长决裂而去;其次是陈敬济被逐——月娘率领七八个丫鬟媳妇,手执短棒将陈敬济打得离门离户,转而投奔他的母舅张团练去了;最后是潘金莲——她原由王婆领来,现仍由王婆领出发卖,可谓一客不烦二主。

因陈敬济的离家,引出了西门大姐的归宿问题。吴月娘存念要将西门大姐逐离门户,此心已非一日,可见此人之绝情。她让薛嫂用一顶轿子将西门大姐抬到陈宅,“还”与陈敬济,而敬济则拒不接受。西门大姐遂在吴月娘与陈敬济之间被抬来抬去,连个安身之处都没有。最后倒贴了一个丫鬟元宵,吴月娘才将大姐这块烫手的山芋送了出去。没过多久,不堪折磨的西门大姐就落得个自缢身死之结局。西门庆之覆巢,至骨肉不能保全者,惨切之状,难以历述。

孟玉楼眼见得众姐妹死的死,离的离,卖的卖,又见吴月娘一心护着孝哥,性情似乎更为乖戾,自知呆在家中不免竹篮打水,便早早存下了改嫁的心思。因此,当她在清明节上坟途中遇见李衙内,即四目有情,将自己交了出去,以图个落叶归根之处。叙事者称李衙内“风流博浪,懒习诗书,专好鹰犬走马,打毬蹴鞠,常在三瓦两巷中走,人称他为‘李浪子’”,而到了媒人陶妈妈口中,李衙内的形象就不能自圆其说了。既说他“见做国子监上舍,不久就是举人、进士”,“满腹文章,弓马熟娴,诸子百家,无不通晓”,同时又说“有人欺负,指名说来,拿到县里,任意拶打”。在她自相矛盾的“担保”之下,李衙内这一浪荡公子哥的恶少形象,已活灵活现。

不过,在所有离开西门大院的妇女中,孟玉楼堪称是唯一的得善终者。以她的机智和城府,摆布一个小小的李衙内,似乎还绰绰有余。刚一过门,她就成功地将玉簪驱逐,随后又轻松摆平了“陈敬济风波”,夫妻二人得以息影河北枣强,夫唱妇随,白头偕老。

成亲当日,吴月娘送孟玉楼至李衙内家,吃完喜酒,回到家中,“进入后边院落,静悄悄无个人接应”,又想起当初何等欢愉喧闹,众姐妹在一处嬉笑说话,一条板凳都坐不下,如今眼前并无一个了。不觉一阵心伤,扑着西门庆的灵床,放声大哭。

《金瓶梅》后二十回,凡写月娘伤心之时,总有月亮相伴。要么是“月色不知人世改,夜深还到粉墙头”,要么是“平生心事无人识,只有穿窗皓月知”,或者“只有都门楼上月,照人离恨各西东”。月亮的亘古不变,反衬出世事离合聚散之纷乱不测。月娘作为《金瓶梅》故事最后的见证者与收结者,她的名字中偏偏藏着个“月”字,岂是巧合?

不过月娘说家中众姐妹“如今并无一个儿了”,此言不确。虽说生离死别接踵而至(连潘姥姥和杨姑娘都死了),但她的身边仍然还有一个姐妹与她厮守,此人就是孙雪娥。纵观全书,吴月娘从未将孙雪娥计算在“姐妹”之列。吴、孙之间,既无恩,也无怨;既不是可以亲近的对象,也不会彼此妨害。吴月娘眼中的雪娥,几与下人奴仆无异,轻如无物,近乎于不存在。

然而,这个“不存在”之人最终的结局,似乎也好不到哪里去。她与狱中归来的旧情人来旺想模仿一下韩道国夫妇的“拐财远遁”,惜乎功败垂成,最终事发被捉。雪娥先是沦落在春梅家上灶做饭,备受羞辱之后,被卖入娼门,投缳自尽。

荷尽已无擎雨盖

敬济道:“老伙计,你不知道,我酒在肚里,事在心头。俺丈母听信小人言语,驾我一篇是非。就算我picture了人,人没picture了我?好不好,我把这一屋子里老婆都刮剌了,到官也只是后丈母通奸,论个不应罪名。如今我先把你家女儿休了,然后一纸状子告到官,再不,东京万寿门进一本,你家见收着我家许多金银箱笼,都是杨戬应没官赃物。好不好,把你这几间业房子都抄没了,老婆便当官办卖。我不图打鱼,只图混水耍子。会事的,把俺女婿收笼着,照旧看待,还是大家便益。”傅伙计见他话头儿来的不好,说道:“姐夫,你原来醉了。王十九,只吃酒,且把散话革起。”

——第八十六回

这是陈敬济酒后对傅伙计说的一番话。此时春梅已卖,金莲被隔,月娘反目。陈敬济在西门庆家寄篱多年,一腔激愤,终于借酒而尽出之也。前文已多次提及,《金瓶梅》在叙事修辞上,多有别开生面之创制,而其中最让人叹服的是人物话语叙事。通过人物对话来塑造人物,本来是中国古典小说(尤其是章回体)的一大特色,而在这方面,《金瓶梅》无疑是最为优秀的代表。

陈敬济这番话,堪称《金瓶梅》中人物话语描写的经典范例。

首先,这是一篇醉话,似有理而实无逻辑。拉拉杂杂,既无轻重,又没头脑,且不连贯,语多跌宕,对醉态的模拟极为生动,却又恰到好处。其中最妙的是连用两个“好不好”,将陈敬济说话时的样态、语调和口角都精确而逼真地刻画了出来。

其次,陈敬济是典型的官二代。其父陈洪陈大宽作为当地的贪官,因杨戬一案的牵连而遭祸,遂打发敬济夫妇押运贪贿所得的金银箱笼,投奔丈人西门庆。前八十回中,陈敬济雌伏在西门庆巨大的阴影之下,伶俐乖巧,尚且有个人样,可西门庆一死,当他独自面对这个世界的时候,问题马上就出现了。他这一番话完全是想当然,少不更事,极不通情理,对于当时自己的处境和社会状况全无一点了解。殊不知,他在说这番话的同时,他们家最大的靠山杨戬已经瘐死狱中,他自己的父亲陈洪也已到了弥留之际,其母舅张团练是一个穷官。在这样一个荷尽菊残、自身难保的危境冷局之中,陈敬济为对抗吴月娘,仍在一味地说大话,既狂妄,又可笑。他说,即便将包括吴月娘、孟玉楼在内的西门遗孀都“刮剌”了,到官也不会问罪,这纯属黄口小儿的愚妄之言;他不仅要休人家女儿,“一纸状子告到官”,甚至还要去东京万寿门上本,口气之大,就像皇帝老儿是他们家佣人似的。用书中的话来概括,“人便如此如此,天理不然不然”。最可怕的是,他将关乎自己身家性命的重大隐情——寄放在西门庆家的箱笼实为杨戬应没之赃物——向一个全不相干的伙计和盘托出,甚至流露出要将此事告官、拼个鱼死网破的意图。这也反映出陈敬济性格中极不冷静的一面。点香不成便要放火,稍遇挫折便要铤而走险,这是典型的“官二代”性格,其百无一用、志大才疏却又市井油滑的无赖嘴脸,被描摹得淋漓尽致。

再次,这段醉话,也可以看成是陈敬济在西门庆家隐忍多年所遭歧视和冷眼的总爆发。西门庆和吴月娘不仅霸占了他们家寄放的财物,且一直将陈敬济当成一个佣人和“超级苦力”来使唤。西门庆什么活都让他去做,到了瓶儿死,还要让他扶着棺材,扮演孝子的角色。他口口声声要将家中的产业都交给陈敬济手里打理,以宽其心,但他生子传家以续香火的炽热愿望,从未稍减——前有官哥,后有月娘腹中的孝哥,聪明伶俐如陈敬济者,又怎么会看不出来?西门庆如此,吴月娘就更不用说了。陈敬济寄居在西门庆家的委屈和辛酸,前文多用隐语带过,写得极其含蓄。至此,终于借着酒醉,由陈敬济本人之口一抒郁中,也可以说是对前文的一个交代和总结。

最后要注意的是,陈敬济在前八十回与后二十回的形象判然有别——前恭而后倨,前隐而后显,前忍辱负重不露声色、后肆无忌惮而无所不至。其前后形象的巨大反差,需要有一个过渡和转换。这段醉话,则是陈敬济形象转折的一大机轴。这段醉话余音未歇,他就开始了对月娘的公然挑衅。他当着丫头和伙计的面,把月娘所生的孝哥说成是自己的种,把吴月娘气得当场昏了过去。紧接着,就发生了吴月娘率领众丫头痛打陈敬济的一幕。有了这篇醉话打底,陈敬济情急之中脱下裤子,向月娘展露阳物,方不显突兀。

生性温厚老成的傅伙计,听了陈敬济这番话,立刻转移话题,可见他吃惊不小。有心的读者,也会暗暗为陈敬济日后的命运捏着把汗。他后来流落街头,充当小工,打梆子摇铃,成为街头混混和花子的同性玩物,最终不得其死,亦是情理必然之事吧。

燕还旧巢

春梅看了一回,先走到李瓶儿那边。见楼上丢着些折桌坏凳破椅子,下边房都空锁着,地下草长的荒荒的。方来到他娘这边,楼上还丢着些生药香料,下边他娘房里,止有两座厨柜,床也没了。因问小玉:“俺娘那张床往那去了?怎的不见?”小玉道:“俺三娘嫁人,陪了俺三娘去了。”月娘走到跟前说:“因你爹在日,将他带来那张八步床陪了大姐在陈家,落后他起身,却把你娘这张床陪了他,嫁人去了。”春梅道:“我听见大姐死了,说你老人家把床还抬的来家了。”月娘道:“那床没钱使,只卖了八两银子,打发县中皂隶,都使了。”……又问月娘:“俺六娘那张螺甸床怎的不见?”月娘道:“一言难尽。自从你爹下世,日逐只有出去的,没有进来的。常言:家无营活计,不怕斗量金。也是家中没盘缠,抬出去交人卖了。”

——第九十六回

西门庆去世三年之后的正月二十一日,春梅打点祭桌果酒致送吴月娘,一为祭奠西门庆三周年,二为庆贺孝哥生日。吴月娘使玳安具帖邀请春梅上门作客,这就有了春梅重游旧家池馆的一幕。

第十九回,西门庆家中花园刚刚落成之日,吴月娘曾率领李娇儿、孟玉楼、孙雪娥、西门大姐、潘金莲等人游园赏会。绣评者评述此次游园之会,将之与“西园雅集”相提并论。回中有诗赋一首,对那处“四时有不卸之花,八节有长春之景”的花园,做了十分细致的描画。然而到了第九十六回,也有诗赋写景,不同的是,当年“娇花笼浅径,芳树压雕栏”的亭台楼阁,如今已经变成了“狐狸常睡卧云亭,黄鼠往来藏春阁”的荒破之地了。春梅眼中的旧家池馆,只剩下了一些蜘蛛结网的破桌凳,甚至在李瓶儿的住处,竟然已经“草长的荒荒的”。这当然是对“麦秀之歌”典故的重写,其荒陊惨淡之景,本是题中应有之意,不能说有多少别出心裁的地方。引文中最让人鼻酸的点睛之笔,实在于通过春梅、月娘之口,来追述“床的下落”的那一番问答。

床是日常息卧之具,不可一日无之,自然是记忆中的重要节点。从另一方面来说,床也是恣欢纵乐的场所,是《金瓶梅》情色展开的重要物件。当然,它也是使用者身份品级的象征之物。

在《金瓶梅》中,作为重要器物来描写的床,一共有三张。一张是孟玉楼陪嫁而来的南京描金彩漆八步床(亦作“拔步床”),一张是李瓶儿陪嫁过来的螺甸床(也作“罗钿床”),还有一张床来历稍稍复杂一些。身无长物而心高气傲的潘金莲,对李瓶儿那张螺甸床瞧着眼热,央求西门庆花了六十两银子,替自己买了一张一模一样的厂厅床。

陪孟玉楼而来的那张床,她自己没轮上睡,就因为西门庆匆促嫁女,作为嫁妆送给了西门大姐。杨提督案发,陈敬济与西门大姐深夜躲祸来家,那张床却并没有跟了来,当仍在陈宅无疑。后来,西门大姐在陈宅上吊自杀(第九十二回),吴月娘率众人打上门去,闹了半天之后,顺便将大姐的遗物都搬了回来。这张南京八步床,想必也在其中。可见月娘为西门大姐报仇是假,哄抢她的遗物是真,而在大姐的所有遗物中,这张南京描金彩漆八步床,当是重中之重。事隔这么些年,月娘从未忘记它的存在。通过引文中月娘与春梅的对话,我们知道吴月娘将床搬回来之后,立刻就以八两银子贱卖了。这是孟玉楼那张床的下落。

潘金莲的出身无法与孟、李二人相比,她为了“平等”而央求西门庆为她买来的那张螺甸厂厅床,在她被驱逐出家门时,当然不可能带走(吴月娘起先连轿子都舍不得替她雇,更别提那张六十两银子买来的床了)。孟玉楼改嫁时,月娘就将潘金莲留下的这张床送给玉楼。这倒也不能说明吴月娘对玉楼有多大方,从情理上说,西门庆家原来就欠玉楼一张床。

最后需要交代的,是李瓶儿的那张螺甸床,也是春梅最后追问的那张床的下落。吴月娘以差不多一半的价格(三十五两)将它卖了,以应付西门庆死后家道衰落的经济窘境。

自第七回始,至九十六回收结,关于这三张床的故事,贯穿了整整九十回的篇幅。在西门庆家族由盛转衰的兴亡史中,三张床的影子,一直时隐时现。其中寄托了多少人世的辛酸与悲凉,这里不必多说。需要特别加以说明的是,在中国古代的文史传统中,器物从来都不是简单的“物象”,它的功能也不局限于一般意义上的道具和场景罗列,而往往作为高度象征化的“意象”出现在文学作品中。以《金瓶梅》而论,这三张床的命运,其实也是人的命运。它们不仅暗示出人物的身份、地位和社会等级,也象征了欲望——其中既有对性事的暗喻,也有对“物”的崇拜与占有。

《金瓶梅》中的这三张床,也可以看成是世事兴衰沉浮的见证之物。从表面上看,人对物的占有和收藏,使物处于“随身之物”的被动地位,但反过来说,这种占有与收藏也可以逆转——“人”成为“物”的最终收藏品。因为,一般而言,物的寿命要比人长得多。本雅明曾对此感慨不已,李清照在《金石录后序》中,也对此加以明确的阐发,所谓“人亡弓,人得之,又胡足道”。

《金瓶梅》一意要否定现世,诫人入佛。在描写器物方面,往往以物观人,以常观变,以显示人的脆弱与无常。博浪鼓是一例,这里的三张床又是一例。而在小说的第七十一回,夏龙溪转任京师,他将清河的住房折银一千二百两,卖与何太监的侄子何永寿。交换房契之时,当时在场的西门庆家伙计贲四,说了一句让何太监极为欣赏的话:

千年房舍换百主,一番拆洗一番新。

话说得很喜兴,但意蕴却很悲凉。房舍如此,床又何尝不是如此。

芍药花

一日,三月中旬天气,敬济正与众人抬出土来,在三门墙下,倚着墙根,向日阳蹲踞着,捉身上虱虮。只见一个人,头戴万字头巾,身穿青窄衫,紫裹肚,腰系缠带,脚穿 靴,骑着一匹黄马,手中提着一篮鲜花儿。

——第九十六回

过街鼠张胜,在小说中出场的机会不多。此人光棍一条,平常在“三街两巷”行走,是典型的街头混混(俗称“捣子”)。在小说的第十九回,叙事者早早地就安排下了张胜这条线索。当时,西门庆请他和草里蛇鲁华一起去教训一下蒋竹山,并答应事成之后,将他介绍给提刑官夏龙溪做家丁。但后来,在兑现自己的承诺时,西门庆却将他引荐给了周守备,做了一名守备亲随。这也是《金瓶梅》文体上的错综之法,绝无半点机械和板滞。可以说,张胜这个人物,是叙事者特地为陈敬济准备的:陈敬济刚出场,张胜即于街头现身,而最终陈敬济也死在张胜的利刃之下,可谓有始有终。第九十九回,陈敬济在睡梦中被惊醒,见张胜提着把刀子闯进门来,便问了一句:“阿呀!你来做甚么?”张胜的回答一点都不含糊:“我来杀你!”张胜的答话,与其杀人的身手一般矫健爽利。在绣像本的批评者看来,张胜做事利索斩截,是武松或豫让一流的人物。

引文中的这段文字,是写春梅因思念陈敬济,托张胜打听他的下落,而张胜踏破铁鞋,遍寻不获,却在大街上与他不期而遇的情景。张胜作为一名曾经的街头魔王,此时现身,却头戴万字头巾,身穿青窄衫,紫色的裹肚,脚蹬 靴,骑在一匹黄马上。其皂隶家丁的精致装束,似乎有点不伦不类。然而,更加让人感到震惊的是,这样一个杀人不眨眼的恶徒,手中偏偏还提着一个装满芍药的花篮!

《金瓶梅》叙事的奇思妙想、自由无拘和灵光乍现,于这篮鲜花上可见一斑。按一般想象的定式而论,这篮鲜花,无论如何也不可能出现在豫让式人物张胜之手。这就使我们不由得联想起米兰·昆德拉对卡夫卡的赞佩。在昆德拉看来,卡夫卡的小说有点类似于让缝纫机与雨伞相遇,即让不可能之事成为可能。“缝纫机与雨伞相遇”这一典故,原出自洛特雷·阿蒙,原文为“一架缝纫机与一把雨伞在手术台上的偶然相遇”。不过,不论是卡夫卡的小说,还是洛特雷·阿蒙的诗歌,都具有强烈的超现实意味,而《金瓶梅》的这篮芍药花,则牢牢地扎根于现实的土壤。叙事者随后就交代了这篮鲜花的来历:原来是春梅打发张胜去田庄上采芍药,张胜在返家的途中,与陈敬济在街头不期而遇。从某种意义上说,让事实扎根于现实,却让想象力飞升于超现实的天空,这正是《金瓶梅》叙事的精华所在。换句话说,卡夫卡与洛特雷·阿蒙通过超现实的方法所达成的叙事效果,《金瓶梅》通过对现实的“自然”呈现,也同样能够达成。

顺便说一句,北方地区水泽河淀之畔,盛产芍药,在历史上多有记载。在刘侗、于奕正的《帝京景物略》中,作者所记叙的北京积水潭,在元代就是一个遍地开满芍药花的大泽。

陆沉

却说大金人马,抢过东昌府来,看看到清河县地方,只见官吏逃亡,城门昼闭,人民逃窜,父子流亡。但见:烟尘四野,日蔽黄沙。封豕长蛇,互相吞噬;龙争虎斗,各自争强。皂帜红旗,布满郊野;男啼女哭,万户惊惶。强军猛将,一似蚁聚蜂屯;短剑长枪,好似森林密竹。一处处死尸朽骨,横三竖四;一攒攒折刀断剑,七断八截。个个携男抱女,家家闭户关门。十室九空,不显乡村城郭;獐奔鼠窜,那存礼乐衣冠。

——第一百回

按理说,西门庆一死,《金瓶梅》再无可观之处,后二十回顿成鸡肋。有鉴于此,作者在书中安排了两个承上启下的人物:一为春梅,作者在前八十回中让她锋芒初试,至七十五回突然发动,由此进入“春梅正传”,使得前后之文连接得天衣无缝;一为陈敬济,由陈敬济与春梅的故事引出冯金保、韩爱姐等“新人”。意只为收结全书,却在叙事上翻新出奇,且越翻越奇。由此,我们也可以这么说,《金瓶梅》之后二十回,乃是一边“结旧”,一边“出新”。两者并行不悖,使得后二十回文字,同样花团锦簇。既无勉强草率之感,也无强弩之末不能穿鲁缟之忧。这不能不说是得益于作者在结构上深谋远虑、织体细密的匠心。

而《红楼梦》之所以没能写完,固然有很多现实的因素,但若为作者曹雪芹着想,我以为批阅十载、增删五次,居然全书未完,似乎也有文体和结构上的苦衷。也就是说,曹雪芹在归结《红楼梦》之时,遇到了一个前所未有的困难。若仅仅写一个“散”字,不过是泛泛交代,味同嚼蜡,何况早有《金瓶梅》在前,是无论如何不能接受的。若要像《金瓶梅》那样翻新出奇,《红楼梦》恐怕难以做到。因为《红楼梦》叙事线索及人物情节之复杂,远不是《金瓶梅》可以比拟的。胡河清先生曾说,《红楼梦》之未完,根本原因在于它是不可能写完的,可以说极有见地。

由曲终人散而归入佛道,是《金瓶梅》预先设定的意图。这一过程要令人信服,生死无常、逸豫亡身一类的情节自然必不可少。可以说,《金瓶梅》在这方面做了耐心而细致的铺垫,通过否定现实,来悟道色空。然而,除了“因色空而悟道”的基本情节之外,作者还特意安排了一个外在的推动力。因《金瓶梅》假托于宋代的历史,有一个现成的“外力”可资利用,那就是金兵犯境所导致的国破家亡、山河沦陷。因此,《金瓶梅》将亡国之变的“陆沉”,作为全书收结的最后一个悲剧性的动力,可谓得天独厚,力透纸背。

作者所写的“陆沉”,虽说发生在宋代,但何尝不是几十年后明代灭亡的先兆。当我们读到吴月娘穿着百姓的衣裳,仅有男女五口,混杂在逃亡的人流中奔出城门,来到空旷的十字路口,惘然不知所之的时候,立刻会想起《百年孤独》的结尾——当奥雷里亚诺破译了梅尔基亚德斯的羊皮卷,这个世界的“终极秘密”向他呈现的同时,周遭的现实世界也正为飓风所抹去。

普静禅师身披紫褐袈裟,手执九环锡杖,于兵荒马乱之中,立于十字路口,要为狼奔豕突的吴月娘指点迷津。

陆沉的同时,禅机亦现。

国破家亡的巨祸奇劫,作者似乎无意展开正面描述,它仅仅是作为普静渡脱孝哥的契机而出现的。如果套用张爱玲在《倾城之恋》中的说法,也可以这么说:靖康之乱,是为《金瓶梅》收结全书而特意发生的历史事件。

在中国传统社会,从一般百姓的立场而言,他们所关心的并非是江山易姓、疆土谁属,而是天下何日得以安定。所以吴月娘在逃亡途中,并未像王六儿、韩爱姐那样南下湖州,而是仅仅在永福寺住了十日光景,天下即重现太平,月娘还家复业,安然度岁。以作者的“佛眼”来看,“天道”的循环,周而复始。所谓奇劫巨祸,犹如日月之食,不过是内在于天道循环中的云翳雾影。一旦天下复归于澄明,重获安宁不过是瞬息之事而已。

韩爱姐

这韩爱姐一路上怀抱月琴,唱小词曲,往前抓寻父母。随路饥飡渴饮,夜住晓行,忙忙如丧家之犬,急急似漏网之鱼。弓鞋又小,万苦千辛。

——第一百回

《金瓶梅》中的韩爱姐这个人物,与冯梦龙《新桥市韩五卖情》中的韩五,多有重合歧互之处。对于两者之间的异同,特别是影响关系,学界多有论及。田晓菲的《秋水堂论金瓶梅》辨析尤详且迭有新意,读者可参看,此处不再赘述。

韩爱姐这个人物,在小说的第三十七回即已登场。至于韩爱姐的本名,小说没有交代,因为她出身于五月初五的端午节,小名遂被唤作“爱(艾)姐”或者“五姐”。她是韩道国和王六儿的女儿,在十五岁那一年被西门庆看中,以二十两银子的彩礼钱将她送到东京,给蔡太师管家翟谦做偏房。此后,我们于《金瓶梅》的叙事中虽不时可以听到她的消息,但在小说结尾处的第九十八回,韩爱姐才算是正式露面。

此时,蔡京已被弹劾,移送三法司问罪,其子蔡攸被处斩,翟管家的下场不问可知。韩道国带着王六儿拐财远遁,去东京投靠女儿没多久,又不得不第二次狼狈逃窜。他们来到富庶繁华之地的临清码头,与在那儿开酒楼的陈敬济不期而遇。韩爱姐有嫩玉生香之体,幽花秀丽之貌,在东京侍奉耽迷于少女的翟谦达五年之久。她也曾服侍过翟母,于高门华墙之下,颇习得些弹唱诗词。从她后来与陈敬济的书信往返来看,其文采远在敬济之上。难怪绣像本的批评者阅览至此,会发出“吾得此女,复有何求?”这样的望梅之叹。

在《金瓶梅》中,韩爱姐是唯一的一个理想化人物,但作者对她却没有用想当然的“理想化”来加以处理。在韩爱姐一路随父母逃离东京的途中,母女二人也不免要做些“皮肉生意”以赚取路费。到了临清码头之后,接客卖笑也成了韩爱姐的主要工作,这从湖州贩丝商人何官人点名指要韩爱姐陪睡一节,可以隐隐得知。不过当她在临清码头撞见陈敬济之后,所谓五百年孽缘,一旦开启。韩爱姐见陈敬济酒楼下空着一间房子,也不经主人同意,就大模大样地住了进去,可见她做人行事,颇异常人。她开口就问陈敬济青春多少,挨在他身边作娇作痴,且唐突地拔下敬济头上的簪子,直接引他上楼,以效鱼水之欢。韩爱姐视人间伦常礼节如同无物,已然是《聊斋志异》中婴宁、小翠一流的人物。

韩爱姐既遇陈敬济,便立刻托付终身,决意再不见客,一腔心思都在敬济一身,害得她年近半百的老娘王六儿只能单线作战。自此以后,对陈敬济的思念与凝望,就成了爱姐的日常功课,思之不足,发之于吟咏,托之于鱼雁。第九十九回,陈敬济死于张胜刀下,爱姐昼夜哭泣,茶饭不思。她执意要亲往统制府中,见敬济尸首一面,死也甘心。她到了陈敬济坟前,全然不顾人多眼杂,哭得头撞于地,昏死过去,救了半日方才苏醒。这倒也罢了。她与陈敬济只有两度鱼水之欢,既无媒妁之言,亦无婚姻之实,居然要抛弃父母,与春梅和葛翠屏(陈敬济正妻)一道,为陈敬济终身守寡,更属异想天开。春梅稍加劝阻,她却不顾其统制夫人的显赫身份,对春梅出言不逊:“奶奶说那里话?奴既为他,虽刳目断鼻也当守节,誓不再配他人。” 转而又打发在一旁垂泪的哀哀父母:“我不去了。你就留下我,到家也寻了无常。”完全是一派不谙世事、迷于情幻的“娇客”口吻。

引文中的这段文字,是写金兵南犯,周统制殉国、春梅淫亡、葛翠屏逃命的乱局之下,韩爱姐于兵荒马乱之中,无依无靠,不得不前往千里之外的湖州找寻父母时的情形。此时的韩爱姐,与东京逃难时的那个女子,显然已不是同一个人。她不再靠出卖色相而赚取盘缠,而是一路抱着月琴,沿途唱着小词曲,孤身一人,往江南一路而去。

韩爱姐到达湖州,见到父母之后,立即割发毁目,出家为尼。至三十一岁,以疾卒。

《金瓶梅》是一个欲望和金钱的世界,原与“情”字无关。张竹坡说,爱姐之“艾”,可灸一切奸夫淫妇、乱臣贼子者,当是对爱姐出污泥而不染品节的由衷赞美。在《金瓶梅》全书中,如此为爱情而痴迷,不顾一切,将“情”置于至高无上地位的人物,惟有爱姐一人而已。

严格地说,韩爱姐这个人物,不属于《金瓶梅》的人物系统。她既是特例,亦是异质性的“他者”。此人于小说的结尾处突然出现,作者将她的钟情写到极致,似乎也别有寄托,希望从污浊、世故、功利的尘世铁幕中,多少能透出一些新鲜而活泼的青春气息吧。

曹雪芹正是在韩爱姐这个人物的崭新起点上,开始了他的创作。

◎以下各节的《金瓶梅》引文,除特别标明出于词话本者外,均出自绣像本。​

◎“不合他认真”,词话本原作“不合地认真”,疑误。今从绣像本改。​

◎“三岁小孩儿出来”,词话本原作“小岁小孩儿出来”,当属刊误,今从绣像本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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