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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一 经济与法律

清河

《水浒传》写至第二十一回末尾,武松始出场。叙事由此转入武松正传,至三十一回作结,被称为“武十回”。武松是山东清河人氏,在家乡酒后伤人,躲在柴进庄多时。武松遇见宋江后,忽然思念家乡,要回清河县看望哥哥武大。路过阳谷县景阳冈,打死猛虎之后,他在阳谷县做了都头,探望兄长一节就此耽搁了下来。不意三二日后,武松于县前闲玩,遇见了卖炊饼的哥哥。原来武大因武松外逃,又娶了招蜂引蝶的潘金莲,在清河县“安身不牢”,已搬至阳谷县紫石街赁房居住。

由此可见,“武十回”的主要故事,均发生在阳谷县,与清河无涉。那么,既然故事发生的地点在阳谷县,施耐庵又何必多写一个清河?在传统的章回小说中,这种实写一个、虚备一个的技法,通常被称做“陪笔”。所谓写一个,陪一个。惟其如此,叙事方显得阔绰自然,不至于板滞。这样的例子,在《水浒传》、《金瓶梅》、《红楼梦》中比比皆是,此处无需赘言。

《金瓶梅》虽被称为中国章回体小说中第一部虚构之作——它不以历史故事为叙述对象,具有明显的虚构性,在相当程度上脱离了讲史或历史演义的羁绊,但其主要故事仍由“武十回”敷衍而来。或者说,“武十回”构成了《金瓶梅》叙事展开的重要契机。简单比较《金瓶梅》和《水浒传》即可知道,《金瓶梅》对于“武十回”多有择取和增益,但主要人物和事件一仍其旧,连叙事的语调也一脉相承,甚至在许多地方照录《水浒传》的文字,一字不差。当然,《金瓶梅》对“武十回”也有诸多的修改,其中最使人难于理解的地方,是将故事发生的地点,由《水浒传》的阳谷县改回到了清河县。此处改动,表面上看或许属于细枝末节,但在我看来实则关系重大。

《金瓶梅》 的作者做这样的改动,或许有他的借口。因为在《水浒传》中,施耐庵通过阳谷知县之口,明言清河、阳谷两地近在咫尺,写阳谷,或者写清河,似乎在两可之间。问题是,《金瓶梅》保留了“紫石街”这个重要地名。我们知道,“紫石街”是武松杀嫂、潘氏勾情、王婆贪贿、郓哥搅局的场所,而作者刻意将原属阳谷县的紫石街,移至清河县中,究竟有多大的必要?由此,作者不欲将故事发生的地点置于阳谷县的用意十分明了。《金瓶梅》刻意要用清河来取代阳谷,其中到底隐藏着怎样的作者意图?

换句话说,为何一定要写清河呢?

查阅宋明两代的相关史料,在山东境内,并无清河这样的县名。也就是说,《金瓶梅》的作者,似乎是随手从《水浒传》中借用了清河这个地名作为故事展开的地点。《明史·地理志》中确有一个清河县,也有一个临清州。清河县远在南方的淮安府,与阳谷县相距遥远,这里暂且不论,倒是原属山东的临清与《金瓶梅》之间的关系值得认真推究。因为《金瓶梅》中的清河县与临清距离极近,甚至互相重叠。

元代大运河正式开通之后,临清是运河航道最重要的枢纽之一,是经济繁盛、商埠云集、船只汇聚的大码头。《金瓶梅》对清河的虚构自然是绘声绘色,但对于临清的描述,却与历史上的临清若合符节,经得起严格的历史检验。《金瓶梅》作为中国唯一一部描述十六世纪商业活动与世情伦理的章回小说,临清显然是一个更为理想的舞台。《金瓶梅》行文中正面或侧面描述临清的文字甚多,到了后二十回,作者干脆将主要故事移到了临清。

小说中写陈敬济自清河出发,去临清码头照料酒店的生意,常常是骑着驴,身后跟着小伴当,三五日走一趟,说明清河距临清很近。而《水浒传》中与清河近在咫尺的阳谷县,属兖州府东平州(今属聊城地界),距离临清至少两百华里。以当时的交通条件往返四百华里,三五日便走一遭,不要说手无缚鸡之力的“陈姐夫”,即便是“神行太保”戴宗,亦非易事。如上所述,《金瓶梅》中的清河,实为距离临清很近的一个县城,可以确定无疑。小说改阳谷为清河,其目的之一,在于拉近清河与临清的距离,为正面描述依托北运河而兴盛之北方商业经济社会,选择一个相对可信的地理位置。

《金瓶梅》中的清河不是一个普通的县城,而是一个设立了包括卫所在内众多衙门的所在。守备、指挥、都监、提刑等大小官员在这里驻扎,皇亲、太监等各类达官贵人也息影于此;漕运发达,南北交汇,商业兴旺,店铺林立,街市阜盛;巨贾豪商、贩夫走卒熙来攘往,院中妓女、伶优、戏子、吹拉弹唱之徒招摇过市,南北商人、帮闲掮客、地痞无赖游走其间。种种物事,绝非一个地处穷山僻壤且有猛虎出没的小小阳谷县所能容纳。作者改易地名的这番苦心,自然就不难理解了。

然而,若说《金瓶梅》故事发生地就是今山东河北交界处的清河县,似乎也有不小的问题。且不说《水浒传》中本来就有一个清河县——《金瓶梅》故事的起点,源于对《水浒传》情节的袭用,单从情节线索来说,《金瓶梅》中的武松于阳谷县打虎之后,即在紫石街安身,并未远徙。如果说临清就是故事的发生地,那么小说中的阳谷县及其周边的地理脉络又如何解释?

由此看来,若依照历史或现实的实际地理状况来按图索骥,则不能不说,《金瓶梅》的地理设置存在着明显的矛盾与悖谬。研究者要考证出故事的实际发生地,就遇到了无法解决的难题。

小说中的地理与实际地理状况不合,自无足怪。小说家,尤其是传统章回体小说的作者,使用烟云模糊之法本来就是一大特权。在这一点上,《红楼梦》的“假语村言”更是一个明显的例子。而研究者通过小说来复原相应时代的地理和社会状况,也不能胶柱鼓瑟、削足适履。无论是古典小说还是现代小说,作者当然会透过自己的经验描述或者反映一定的社会现实状况,但同时,这种描述又具有强烈的虚构性——它是一个“既是又非”的结构。

而《金瓶梅》的两难在于:一方面要沿袭《水浒传》的故事展开叙事,不得不受到原作的限制,另一方面又希望摆脱传统章回体的既有框架,在描述社会现实方面另开新局。比如说,它将故事的实际地点移至北方经济重镇临清,表明作者在呈现明代商业经济活动影响之下的社会现实和伦理方面,有了全新的考虑。小说地理设置方面出现矛盾乃至悖谬,也反映了章回小说在发生蜕变时的复杂状况。

综上所述,《金瓶梅》中的清河县,与《水浒传》中的清河县一样,都是虚构的,实际上并不存在。作者沿用《水浒传》中这个地名,并结合自己的经验和见闻对它加以改造,既有“俟河之清”这样的隐喻性暗示——与小说中纵情声色、吏治腐败、人伦败亡的污浊构成一定意义上的反讽,同时作者也基于自己的叙事目的和需要,整合自己走南闯北的人生阅历,调动文学想象力,拼合并建立了“清河”这样一个特殊的故事发生地。

清河国

除了《水浒传》中所虚构的清河,以及现位于山东河北交界处的清河县,历史上还有一个“清河国”。西汉时即有清河郡,汉永光后仍为郡,至东汉桓帝建和二年,清河王刘庆改清河郡为清河国。曹魏时,复为郡,至西晋又置清河国。

值得注意的是,自西汉至隋代,清河郡、清河国之迭易屡屡发生,但治所大多设在临清或临清周边。既然临清本身就暗示着清河国的存在,那么从某种意义上说,临清就是“清河”。《金瓶梅》写至最后二十回,似乎也有意将清河与临清混为一谈,或者说将临清与清河两地重叠在一起。这也从侧面透露出一个重要的信息:《金瓶梅》的作者不仅对古清河国的历史沿革十分了解,且有意借用这个早已不存在的古郡国名。也就是说,作者以《水浒传》中的清河县(与阳谷县为邻)为基础,重构“清河”这个特殊环境的同时,也考虑到了古代清河国的存在。

这也从反面衬托出临清的重要性。

实际上,在《金瓶梅》中唯一重要的、经得起历史和地理考证的地点,正是临清。而作者不直接写临清,一方面是受到《水浒传》情节的限制,另一方面在地理的考虑和设置上,似乎也开启了《红楼梦》真中有假、亦真亦假的先河。

临清

《金瓶梅》第九十二回,陈敬济凑齐五百两银子前往临清贩布,小说首次正面描述临清:

这临清市上,是个热闹繁华大马头去处,商贾往来之所,车辆辐辏之地,有三十二条花柳巷,七十二座管弦楼。

这里的“三十二”“七十二”之数,当属虚指,并非实际数目,意在点出临清在明末的繁华与奢靡。这与历史上的临清作为北运河咽喉要冲的地位以及“户列珠玑,家陈歌舞”的盛景遥相符合。明代文渊阁大学士李东阳过临清时,也曾留下“城中烟火千家集,江上帆樯万斛来”的诗句。据《临清县志》记载,至元、明后,临清每届漕运之时,“帆樯如林,百货堆积”,商业遂勃兴而不可遏。鼎盛时期,商铺“绵亘数十里,市肆栉比,有肩摩毂击之势”。

《金瓶梅》对于临清的描述,大致可以分为以下三个方面。

一为实写临清。主要是后二十回。小说故事的地点由清河转为临清,小说中所涉及的临清闸、广济桥、晏公庙、临清码头等都是临清实际地名,至今仍可查考。

二为实指临清。主要为前八十回。故事地点虽在清河,但前八十回提及临清的文字,多达十余处。

三为移花接木的挪用。作者将许多原来属于临清的街巷、官署、卫所、寺庙等一并挪入清河(如清河县的手帕巷和砖厂以及众多守备、卫所之衙门,据考证也位于临清),以至于清河、临清互为混杂。这也是导致许多研究者判定清河就是临清的缘由之一。

这似乎足以证明,作者对临清的地理、文化、环境、社会状况极为了解,且很有可能在临清长期生活过。

虽说在前八十回中,作者笔下的清河与历史上的临清多有重合相仿之处,但也不能将作为主要故事发生地的“清河”一笔勾销。否则的话,作者为何不干脆取消清河,直接写临清呢?更何况,《金瓶梅》中的清河地理、街道、商肆名称与北京相符合者也多达十余处,那么我们是否就可以认定,《金瓶梅》笔下的清河就是北京呢?

顺便提一下,还真有学者经过多方“考证”,断定《金瓶梅》中的清河实际上就是北京,西门庆即为明武宗。其立论之轻率和异想天开,自无待详辨。

钞关

据史料记载,宋代临清虽已设县,但并无特殊经济地位。至元代大运河开通以后,它作为各类水系交汇之处,位于南北往来货船集散转运之地,政治及经济地位日益提升。1289年,元朝开通由东平至临清的会通河(全长约二百五十华里),接通卫河;1293年又开通了由北京至通州的通惠河,连接隋代的大运河。从江南来的漕船可以由临清入卫河,再经白河至通州,由通惠河直达北京城内的积水潭。

从理论上来说,大运河至此已全线贯通。惟因航道狭浅,常遇枯水或黄泛决口(比如1391年,黄河在原武决口,致使会通河的临清至济宁段因河道淤塞而荒废),每年漕运量不足十万石。至明代永乐九年(1411),明成祖令宋礼修复会通河并引入汶水、泗水,彻底解决会通河水源问题,京杭大运河才算是真正开通。明代宣德四年(1429),临清开始设置钞关。至此,临清的商业地位开始达到了它的顶峰。

万历时,朝廷设立了崇文门、河西务、临清、淮安、扬州、浒墅、北新、九江八大钞关(除九江外,各钞关均分布于运河沿线)。所谓钞关,即是向过往船只征收商税的关口。按《明史·食货志》记载,钞关收取的商税分为过税和货税两种,过税只计量船只大小修广,不税其货,惟临清与北新两钞关兼收过税与货税。万历年间,临清钞关每年所收税款高达八万余两,为八大钞关之首。

《金瓶梅》中直接写到临清钞关的例子甚多。比如西门庆的伙计来旺去杭州织造一批衣物,给蔡太师的生辰做贺礼,虽然只有四箱包裹,且搭在官船上,在经过临清时,也需要办理过税。西门庆的伙计韩道国、来保、崔本等人多次往南方贩卖丝绸货物,每次都需在临清钞关完税。尤其是小说的第五十八回至五十九回,对此类过关征税之事描摹甚详。

西门庆与亲家乔大户共同出资一万两,让韩道国、甘出身去杭州贩卖丝绸货物,韩道国从杭州返回,未到家即差胡秀禀告西门庆:“韩大叔在杭州置了一万两银子段绢货物,见今直抵临清钞关,缺少税钞银两,未曾装载进城。”西门庆稍后叫来了他的女婿陈敬济,示意他去钞关行贿:“后边讨五十两银子,令书童写一封书,使了印色,差一名节级,明日早起身,一同下去,与你钞关上钱老爹,叫他过税之时,青目一二。”至五十九回,韩道国押着十大车缎物来家卸货,西门庆问他:“钱老爹书下了,也见些分上不曾?”韩道国道:“全是钱老爹这封书,十车货少使了许多税钱。小人把段箱两箱并一箱,三停只报了两停,都当茶叶、马牙香,柜上税过来了。通共十大车货,只纳了三十两五钱钞银子。老爹接了报单,也没差巡拦下来查点,就把车喝过来了。”西门庆听言满心欢喜。

钱老爹因收了西门庆五十两银子的贿款,任由韩道国以贵称贱,以远报近,以多报少。一个“喝”字,就使得这样一个钞关税吏既贪渎又蛮横的形象活龙活现。那么西门庆此次过税,到底应该交纳多少银子的税款呢?按照《明史》记载,依照明代“凡三十抽一”的税制来计算,西门庆这十车货物应纳税银三百三十三两,西门庆差不多只花了八十两(行贿五十两,税钱三十两五钱),其中的五十两或许还有长远的人情考虑。此后西门庆每次在临清通关,均移书“钱老爹”,让他再次“青目”。

《金瓶梅》屡次写到临清钞关,似乎有意以临清这个重要的商业都市为背景,全面展现当时社会的商业与经济状况,虽是小说家言,却有极强的写实成分,于史有据,于实可信。

说到临清钞关,有以下两个方面的情形值得我们注意。

首先,大运河至永乐九年才告正式开通,宣德四年明朝才在临清设立钞关,《金瓶梅》虽假托宋代,承续梁山故事之余波,却频频写到临清钞关,只此一点即可证明小说实际上写的是明代,从而使所谓“假托于宋,实写晚明”的说法成为不易之论。

其次,小说故事发生的地点虽拘囿于中国北方之一隅的临清,但其叙述视野却未受限制,遍及广袤的南方地区。作者立足于“清河”这样一个虚构的地域,实际上试图反映的,是包括南方乃至全国的一般经济及社会状况。临清钞关作为八大钞关之首,是北至北京,南至江南、湖广的重要枢纽。西门庆的货船从这里前往苏杭置办货物,从苏杭而来的商品也需要在临清发卖。如此一来,以北方的临清为基点,以运河航运为隐线,《金瓶梅》为我们勾勒出了一幅深远广大的十六世纪中国东部经济地图。

淮上

《水浒传》第二十三回“王婆贪贿说风情”文中,西门庆问王婆:“你儿子跟谁出去?”王婆说:“跟一个客人淮上去,至今不归,又不知死活。”《金瓶梅》对这一情节照录不误,但做了些细微改动:

西门庆又道:“你儿子王潮跟谁出去了?”王婆道:“说不的,跟了一个淮上客人,至今不归,又不知死活。”

这里有两处改动,颇可玩味。其一,《金瓶梅》的作者给王婆的儿子取了个名字,叫王潮。《水浒传》中的王婆之子纯属细枝末节,无名亦不妨。但《金瓶梅》写至第八十六回,她这个儿子不仅正式出场,拐了人家一百两银子,回家发了迹,而且与被吴月娘赶出家门的潘金莲相遇。两人一块斗叶儿、下棋,最终勾搭成奸,“摇得床子一片响声”。此人在《金瓶梅》中既然正式露面,不给他取个名字似乎实在说不过去。

其二,《金瓶梅》改《水浒传》“跟一个客人淮上去”为“跟了一个淮上客人”。从表面上看,这里仅仅颠倒了一下文字顺序。但细较之下便可发现,“跟客人淮上去”,只是说明儿子去了淮上,客人的身份并不确切,而《金瓶梅》改为“淮上客人”,则进一步说明此人并非本地人,而是淮商。

在《水浒传》的相关情节中,作者写到“淮上”仅此一处,“淮上”不过是一个无足轻重的地点,没有任何特殊的用意;但在《金瓶梅》中,“淮上客人”具有固定的含义,指的实际上就是腰缠万贯、精明强干的南方商人。小说中写到的“淮上客人”,多指通过运河来到清河或临清的生意人,西门庆不仅直接或间接地与他们做生意,而且在勾栏妓院也时常与这些好色的“淮上客人”遭遇。

另外,《金瓶梅》中写到“淮上”与“淮安”的地方竟达数十次之多。由此可见,“淮上”在《金瓶梅》中虽不像临清那样被直接地加以描述,但毫无疑问,也是一个重要的符号。淮安和临清一样,也是当时全国“八大钞关”之一。淮安依托漕运和盐业,在有明一代,经济和商业十分发达,有所谓“壮丽东南第一州”之说。正因为如此,所谓的“淮上客人”,在《金瓶梅》中就成为了富甲天下的商人的代名词。他们在清河、临清城内招摇过市,随处出没,甚至多少带有几分神秘色彩。淮安或“淮上”,是《金瓶梅》中除清河(临清)外最重要的地理标识,甚至给人留下实摹临清、虚写淮安之印象。

更让人感到奇妙的是,在淮安,居然也有一个清河县——县治南据淮河、东北临黄河。而在淮河与黄河两水交汇点上,有一个名叫“清口”的地方。“清口”这个地名,也曾在《金瓶梅》中被提及——这也是一些研究者坚持认为《金瓶梅》故事发生地在淮安的缘由。

运河开通之后,漕运日渐发达,北方的棉花运往苏州、松江、杭州等地,而南方的粮食、丝绸、布匹也由运河到达北方。由北京往杭州的漫长漕运航道上,临清的地位非常突出,而居于临清与苏杭之间的淮安,自然就成为了一个繁华的重镇。

南方

《金瓶梅》小说一百回故事,始于山东清河,终于千里之外的浙江湖州。到了末回,小说中唯一的痴情女子韩爱姐,一路怀抱月琴,由清河经徐州、淮安辗转千里来到湖州,割发毁目,出家为尼。故事的主要地点依托山东河北交界处的临清,由运河这条暗线北至北京、辽东,南至淮安、扬州、南京、无锡、杭州、四川、湖广,至此,小说为我们勾画出一幅完整的明代经济与商贸地图。小说中的北方与南方,一明一暗,一实一虚,相资为用。不仅如此,作者似乎故意模糊了南北方的界限,南北交汇混杂。地理如此,经济、商业如此,人物如此,风俗、器物、食货、方言、戏曲、游戏也莫不如此。这种虚实结合的构思,不仅可以从一个侧面反映出中国明末社会由于商业的巨大发展、社会形态和思想观念的重大变革而导致南北文化交相融汇的基本面貌,也充分体现了作者全新的地理、人文和社会视野,展现了作者独辟蹊径的崭新叙事气度和格局,揭示出作者在艺术表现手法及修辞方面的巨大野心。

南方,在《金瓶梅》中并不仅仅是一个地理概念,同时也是一个文化概念和时尚符号。潘金莲虽有一句口头禅叫做“南京沈万三,北京枯树湾”,但当时中国的文化、经济和时尚中心,集中在南京、扬州至杭州的长江三角洲地区,也许还可以算上在明代经济地位极为特殊的淮安,以及丝绸业特别发达的湖州。不论是日常用度,还是器物工艺、文化潮流,《金瓶梅》中的南方,总是时尚、奢华与精美的代表。

孟玉楼那张众人羡艳的八步雕花大床,就是南京出产;春梅要替陈敬济找葛员外家女儿做娘子,这员外也是开缎子铺的,走苏杭南京,陪嫁自然是“南京床帐箱笼”。至于杭绢、湖丝、苏绣、川扇之属,作品中更是随处可见。第七十四回,宋御史(乔年)在西门庆家偶然看到一座八仙捧寿的流金鼎,亦来自淮上。每逢生辰婚庆、迎来送往,在酒宴之上“筝排雁柱、歌按新腔”的戏子,也多是“海盐子弟”。他们所唱的戏文也多染南调,曲牌中也时常可以见到“驻马听”、“驻云飞”、“黄莺儿”一类的南方曲调。至于说到日常饮食,南方物产更是极一时之盛。

比如说小说的第五十二回,黄四为答谢西门庆的借款之惠,送来了四样礼物,计有:一盒鲜乌菱,一盒鲜荸荠,四尾冰湃的大鲥鱼,一盒枇杷果。这些物品基本上产于南方,为北方罕见。否则的话,当应伯爵在现场见到这四样礼物时,就不会发出“还有活到老死,还不知此是甚么东西儿哩”这样的感慨了。尤其是鲥鱼,即便对见多识广的应伯爵来说,也都是稀罕之物:“江南此鱼一年只过一遭儿,吃到牙缝里,剔出来都是香的。”

据史料记载,鲥鱼被列为朝廷贡品,是明万历年代的事。但《金瓶梅》中写到鲥鱼的地方不止一处。它在西门庆家中宴席之上,已成为寻常之物。鲥鱼原为海鱼,每年春夏之交洄游至长江产卵,淮安、淮阴等地多有出产,而尤以南京至镇江长江段的品种最为优良。此鱼上市之时,天已渐热,故而极难保存。黄四送给西门庆的鲥鱼,由“冰湃”二字可以推测,此物在江南捕捞之后,用冰块保鲜,再转运到千里之外的临清,整个过程绝非易事。我们由此可以想见当时漕运物流的发达程度,也据此可以想象当时南北方的物产经由运河航道往来穿梭的盛况。

京杭大运河开通之后,漕运所带来的巨大便利,使得南北方的物产流通更为便捷,南方珍稀物产源源不断地转运北方。而当时商业的繁荣,也使一部分商人开始享有特权,商人的地位也悄然发生变化。在《金瓶梅》中,像西门庆这样的巨商大贾,实则已开始分享原先属于皇家的贡品。应伯爵在品尝由江南转运来的冰鲜鲥鱼时,曾对西门庆这样夸赞道:

公道说,鲥鱼就是朝廷还没吃哩!不是哥这里,谁家有?

伯爵很会说话。此话奉承的对象,一为西门庆,一为黄四、李三。既暗示了礼物之稀缺、珍贵,也在夸耀作为商人的西门庆堪比王侯的豪奢生活。

从叙事线索来看,小说的主要故事发生于山东阳谷、清河以及河北一带,应当没有什么疑问。不过,临清作为一个“商人走集、五方杂处”的“四达之国”,实际上也是南方文化、风俗、物产抵达北方的中转站。同时,因大运河之便,西门庆的商船和伙计们也常年游弋在外,年复一年,日复一日,抵达南方各地购物经商。不仅如此,作品中也有多处故事情节直接于南方展开。除了小说末回,韩爱姐息影湖州寺院终老而归结全书之外,第八十一回韩道国请盐客游览“宝应湖”、第九十二回陈敬济在湖州贩了半船绸绢后前往严州府等情节,也都在南方发生。其中尤以第四十七回所描述的“苗青案”最为奇特。作者一反常态,让叙事脱离主要线索,另辟蹊径,再起炉灶,直接由扬州写起。随着人物的行踪,情节铺展从南至北,由扬州、淮安而至徐州洪、新河口。最后,随着人物在清河落脚,插入性故事与主体故事合二为一。

应当说,虽然《金瓶梅》故事的主体部分发生于以临清为中心的北方地区,但作者的视线一刻也没有离开过南方。全书实写北方而暗写南方,主要写北方而次及南方,直接描述北方而间接勾画南方,终至于南北合一:这样的线索设计,既是当时商业、交通、经济及社会状况的真实反映,也体现出作者不拘泥于局部地域、全景式把握社会现实的宏阔视野。

正因为《金瓶梅》这种南北兼顾的特点,作为读者,我们也会时常对作者(尤其是词话本的作者)的籍贯、身份、交游、职业、阅历进行各种猜测。客观地说,小说中所涉及到的南方地名固然极多,但不论是地理、风俗、方言还是饮食宴乐,北方元素仍要远远多于南方——毕竟,故事主体被安排在了北方。综上所述,我们不难得出这样几个可能的结论:

其一,作者为北方人,但曾在南方生活过相当长的时间。作品中涉及的风土人情,固然可以通过史志文献、道听途说而补足,但小说中的人物对话口角逼肖,既有山东和河北方言,又杂糅了太多的南方方言。如果作者没有长时间的南北方两地生活经历,仅仅借助于文献、知识和传闻,是难以做到的。

其二,作者为南方人,但常年客居于北方(很有可能就是山东临清一带),这从作者对临清地理、城内街道、风俗人情的熟悉程度可以看出端倪。

其三,作者本人或许就是一个走南闯北之人,很有可能是“经纪人”一类的角色,并时常与商人、职业和半职业的经纪人打交道。作者对西门庆的商业活动十分熟稔,对应伯爵、谢希大等帮闲的心理及口吻样态也描绘传神,若自身从未涉足此等事务,是很难想象的。

关于作者身份问题,后文还要涉及,这里暂不细述。

南北方社会风习之别

陈寅恪先生在解释《聊斋志异》为何出现于三百年前的中国北方时,曾有过这样一段论述:

清初淄川蒲留仙松龄聊斋志异所纪诸狐女,大都妍质清言,风流放诞,盖留仙以齐鲁之文士,不满其社会环境之限制,遂发遐思,聊托灵怪以写其理想中之女性耳。实则自明季吴越胜流观之,此辈狐女,乃真实之人,且为篱壁间物,不待寓意游戏之文,于梦寐中以求之也。若河东君者,工吟善谑,往来飘忽,尤与留仙所述之物语仿佛近似,虽可发笑,然亦足藉此窥见三百年前南北社会风气歧异之点矣。

在这里,陈寅恪将工吟善谑、往来飘忽的河东君(柳如是),比附于蒲松龄笔下来往无踪、风流放诞的妖媚狐女,虽说是忽发异想,但也十分贴切,令人发笑。然而,这段文字中亦隐含着这样一个大判断:作为北方人的蒲松龄,尚在梦寐遐思之余,聊托灵异狐怪来想象理想中之女性,殊不知,在当时吴越之苏、杭、松、嘉一带,如松龄笔下狐魅一般风流放诞之女性(比如柳如是),已为现实生活中的真实之人。她们与名士胜流公然往来,早已是稀松平常之事。南北方三百年前社会风习之歧异,由此可见一斑。

至于造成这种差异的原因,在陈寅恪看来,是源于常熟、盛泽等江南地区丝绸业发展而带来的经济繁荣,源于由“地方丝织品之经济性”而导致的社会风气(特别是道德风气)的巨大变化。

中国自唐宋以来,虽有文人雅士携妓纵酒、狂放不羁的风尚,然而,风流雅事之男女主角,大多也局限在政要名流和士大夫阶层。关于这一点,唐宋诗文、戏曲、传奇中皆有所反映。宋元以后话本大兴,描写男女私情的小说和戏曲竞相出现,预示着两性交往之道德观开始发生进一步蜕变。不过,男女交往风习发生重大转折,风流放诞之狐女成为陈寅恪所说的“篱壁间物”,蔓延至商人乃至普通人阶层,并最终导致新的道德出现,当自明代肇始。大量色情小说在明代的出现与泛滥,就是其重要表征之一。

陈寅恪不仅注意到明代风习的巨大变化,且明确说明这种变化实由经济繁荣所推动,可谓目光如炬。再者,当时的中国南方社会,其经济之发达,市民阶层之富庶,社会风气(特别是男女交往的风习)之开化,均远胜于北方。陈寅恪的这番推论,大体上可以成立。尤其是考虑到蒲留仙所生活的淄川(今山东淄博)为闭塞之地,他于穷愁无聊之际,发奋著书,不得已而将心目中冲破陈规陋俗、敢作敢为的女性,托之于狐怪梦寐,似乎也顺理成章。

然而在距离淄川两百公里之外的临清,情况则完全不同。单以《金瓶梅》而论,位于临清的“谢家酒楼”即有百十来间客房,住着来自四面八方的妓女。而玳安前去嫖妓的清河县城的一条陋巷中,中下层妓馆即达十数家。甚至同性之往来,男妓男宠之性事,亦为作者所津津乐道——小说中的温师傅即为专好男风的腐儒,而西门庆则兼有女色与男童之好,其他如陈敬济、王经、画童、书童之类均为齿白唇红的男性猎物。甚至贩夫走卒及街头乞丐之中,也弥漫着“好男风”的习气。由此可见,明代中期以后,北方社会的炽盛淫风比之于江南各地,亦不遑多让。至于说李桂姐、李桂卿姐妹,吴银儿、郑爱月、郑爱香等娼妓,不仅被包养于瓦肆勾栏,而且怀抱琵琶和月琴公然出没于达官贵人之府,往来飘忽,从不避人耳目,甚至还与吴月娘、李瓶儿这样的显贵“名媛”以母女相称。与柳如是相比,这些妓女虽不“工吟”,但若说到“善谑”,则有过之而无不及。这些人虽没有柳河东吟诗作赋的旷世之才,但也会唱一些戏文小曲,兴会淋漓之际,亦能裂石绕梁,响遏行云。

《金瓶梅》成书的年代虽难以确考,但根据现有的资料,也能大致推定在明嘉靖中后期至万历初年之间。蒲松龄生于明崇祯十三年(1640),而《聊斋志异》的成书时间,大致在清康熙十八年(1679)。一个有意思的问题是,《金瓶梅》问世之后就以抄本的形式在社会上流传。据屠本畯记载,明代王世贞(凤洲)家即藏有全书,董其昌、王肯堂诸人亦抄过此书。由此推测,此书在社会上传播转抄而至风行,不会晚于王世贞去世的万历十八年(1590)。也就是说,以蒲松龄生卒年代来考量,从时间上来说,他完全有可能是见过此书的。惜乎现今所存资料中,唯一可以推断蒲松龄读过《金瓶梅》的文字,当属《聊斋志异》中作者自己的一段感慨:

异史氏曰:世风之变也,下者益谄,上者益骄……若缙绅之妻呼太太,裁数年耳。昔惟缙绅之母,始有此称;以妻而得此称者,惟淫史中有林乔耳,他未之见也。

在此,蒲松龄借“异史氏”之口,流露出对当时世风之变的忧愤。公然称妻子为太太,在留仙看来是世风日下的一个明显例子,作者因而大为不满。他的意思是说,在过去,只有缙绅之母可以有“太太”之称,将妻子称为太太的,只有“淫史”中的林太太、乔太太罢了,其他的例子没有见到。这段话饱含讥讽,语调颇为不屑。

那么,蒲松龄所说的那部“淫史”究系何指?

在《金瓶梅》中,西门庆因与乔大户结亲,称亲家女眷为“乔五太太”或“乔太太”,故而书中也有“因结亲月娘会乔太太”这样的回目。而在六十九回,西门庆因垂涎于王三官妻子黄氏的美貌,前去拜见王三官之母林太太,并与风韵犹存的林氏成其好事。至七十八回,两人再度会面并交媾,回目也变成了“西门庆两战林太太”。

结合蒲松龄“淫史”之讥诮,细绎《金瓶梅》的相关文字,蒲留仙所说的林、乔,当是《金瓶梅》中林太太与乔太太无疑。这至少可以间接地说明,蒲松龄对于《金瓶梅》所描绘的临清一带的淫靡之风,表现出相当的愤怒与鄙薄,并对《金瓶梅》直陈其事、无所忌讳的“自然主义”表现方法极为不满,目之为“淫史”。这也从另一方面提醒我们,蒲松龄之所以会将男女之事托于狐狸鬼怪,自有道德和修辞等多方面的考虑,并不完全像陈寅恪先生所推断的那样,当时的北方社会并无这样的妖媚之女,只能于梦寐中求之。考之于蒲松龄本人的生平、思想和道德观念,也可以证明此点,这里不再细论。

陈寅恪先生晚年病目之后,孜孜于《柳如是别传》的写作,替一妓女作传,为当时及后来的许多学者所不解、骇怪乃至诟病。然而陈先生“以诗证史”且别有寄托的研究(写作)方法,实则开启了一代风气。不仅是诗词,陈寅恪晚年对小说也多有留意(比如说他对《再生缘》的考证)。至此,文学文本与所谓的“历史事实”之间的复杂关联,终于被作为一个问题首次提了出来并付诸实践。

这里的疑问是:1949年之后,以遗老自况的陈寅恪,会不会去读以淫史秽书著称的《金瓶梅》呢?

书名之寓意

关于《金瓶梅》书名之释义,一般读者多将三字分开来读,认为其代表书中三位女性,即“金”为潘金莲,“瓶”为李瓶儿,“梅”为庞春梅。鲁迅先生也持这样的看法。盖欲望与色欲,本为《金瓶梅》之一大主题。潘金莲、李瓶儿、庞春梅皆为色欲所困而不悟,终至于死。作者从西门庆众多妻妾女子中拈出三人为代表,为她们作传,道理上自然说得通。

潘氏与李瓶儿不独局困于色欲,且彼此之间勾心斗角,明争暗伤,为作者着力烘染,分量极重,自不待言。庞氏春梅,虽为一婢女,却为西门庆呵护有加,是他唯一不敢轻易得罪之人,且其口角之伶俐,风神之异标,均足以与金莲、瓶儿诸人相埒。在前八十回中,此人若隐若现,至后二十回,春梅突然发动,一跃而成为故事的首要人物。可见作者此前故意将春梅写得影影绰绰,实则为后文留余地也。所以说,以金莲、瓶儿、春梅为代表,统冠全书故事,似乎并没有什么不妥。

《金瓶梅》问世之后,虽只在坊间抄录流转,但影响甚大。好事者仿效其寓意、笔法,以承其余绪,自不奇怪。比如《玉娇梨》、《平山冷燕》诸作,不仅袭用其叙事大意,而且在结构和书名上,也踵其微义。《玉娇梨》之名,亦以书中人物名字如白红玉、卢梦梨等摘凑而成;而《平山冷燕》之书名,则是平如衡、山黛、冷绛雪、燕白颔四个人物的合称。鲁迅先生在《中国小说史略》中论及这两部作品,亦明言二书与《金瓶梅》“人物事状皆不同,惟书名尚多蹈袭”

因此,《玉娇梨》、《平山冷燕》一类的作品对《金瓶梅》书名的蹈袭和仿效,客观上也使“金瓶梅”三字的读法及书名用意,渐渐成为定论。

然而,每次重读《金瓶梅》,对于书名释义,虽觉可以接受,但总是意犹未慊。若以妇女人物而论,小说中吴月娘、孟玉楼等人的重要性丝毫不在潘、李之下。在《金瓶梅》所有人物中,若单纯以笔墨分量而论,当以吴月娘为最。在全书一百回中,吴氏从开篇即出场,至全书收结还依然健在,实为除西门庆之外贯穿全篇的首要人物。李瓶儿死于第六十二回,潘金莲在第八十七回命丧打虎英雄武都头之手,就连西门庆本人也于第七十九回早早就命赴黄泉了,惟有吴月娘坚持到了最后。不仅如此,吴月娘的品性和行事方式,与他人绝不相类。她是一个“好好先生”,既无淫行,又时常吃斋念佛,实在没有理由让金、瓶、梅三人去代表。

如前文所说,欲望或色欲为此书一大关目。然而细绎全书大义,色欲只是最明显或最外在的旨趣之一。作者透过色欲展现世情人伦,透过世情来书写十六世纪中国社会的经济、商业、道德、法律、官场及种种世态,方为全书的关键。纵观中国小说史,《金瓶梅》堪称第一部全景式、多层次描绘社会人情及现实状况的旷世之作,就社会生活的全方位再现而言,即便是《红楼梦》也有所不及。若将此书放到十六世纪世界小说的大背景中去考察,也实在找不到一部作品可以望其项背。李劼人曾说,一直要到十九世纪中期,列夫·托尔斯泰、陀思妥耶夫斯基、福楼拜等人出现之后,西方小说才有资格与《金瓶梅》相提并论。

不过自《金瓶梅》问世之后,对它的指责、诟病乃至于口诛笔伐从未间断,至今犹未平息。即便是蒲松龄这样的卓越巨匠,也将它视为“淫史”(顺便说一句,蒲松龄的《聊斋志异》精彩绝伦,叙事极富想象力,然其“异史氏曰”的篇末议论,有时实在不太高明,与其刻意模仿的司马迁判若霄壤,甚至于充斥着卫道士之流的迂腐之论)。自《金瓶梅》成书以来,它的主旨即被有意或无意地狭窄化和庸俗化了。究其原因,固然极其复杂,但“金瓶梅”三字的传统读法及释义,也起到了十分关键的作用——一提到《金瓶梅》,读者必然津津乐道于此三人的言行。一提到三人之言行,则又往往以“潘金莲”作为当然代表。而一提到潘金莲,则又聚焦于一个“淫”字上,遂使一部别开生面、寄意深远的呕心沥血之作,成为坊间恶俗之谈资。

那么,“金瓶梅”三字有无别的读法与释义呢?

小说第六十八回,西门庆与应伯爵等人去院中郑爱月家喝酒取乐,果品酒馐摆上桌面之时,有“端的肴堆异品,花插金瓶”之句。此虽泛泛描写酒桌陈设,但每读至此,总要对“花插金瓶”四字玩味再三。这里的“金瓶”二字,显然指的是黄金、鎏金或金色的瓶子。既然作者本人在作品中视“金瓶”为清供装饰之器物,那么“金瓶梅”三字为何不能理解为“插在金瓶里的梅花”呢?若作这样的理解,这里的“梅”字当为复数,指代女人,也可暗指欲望之对象。这些女人不仅包括吴月娘、潘金莲、李瓶儿、李娇儿、孙雪娥、春梅等妻妾婢女,也可包括院中妓女李桂姐、李桂卿、吴银儿、郑爱香、郑爱月之辈,甚至也可以将宋蕙莲、王六儿、贲四嫂、如意等与西门庆长期有染的下人媳妇囊括其中。而“金瓶”则暗喻富贵之家的豪奢与淫靡,暗指整个社会环境中的金钱和财富,也可兼顾西门庆惟利是图的商业活动,特别是当时社会处于“资本主义萌芽”状况下对金钱过度崇拜而导致的道德变化。这样的理解,似乎能更好地概括“金钱与欲望”这一贯穿于作品中的重大主题。

将“金瓶梅”三字连读,将小说的名称解读为“插在金瓶中的梅花”,这一观点,近年来学界多有人提及,但较早提出这一说法的人当属清代的张竹坡。近日偶然翻检张竹坡对《金瓶梅》的诸多评论,忽见他在《金瓶梅读法》中有这样的一段话:

金瓶梅三字连贯者,是作者自喻。此书内虽包藏许多春色,却一朵一朵一瓣一瓣,费尽春工,当注之金瓶,流香芝室,为千古锦绣才子作案头佳玩,断不可使村夫俗子作枕头物也。噫!夫金瓶梅花,全凭人力以补天工,则又如此书处处以文章夺化工之巧也夫。

张竹坡将“金瓶梅”读为“金瓶中的梅花”,并认为梅花暗指书中包藏的诸多春色。另外,他将“金瓶梅”之意象视为作者自喻,意为作者将春色、梅花,朵朵瓣瓣,费尽春工,制作成如金瓶梅花之清供,让千古锦绣才子做案头佳玩。张竹坡对作者用力用心之深、文章夺化工之巧大为叹服,并提醒读者,不可辜负作者以人力补天工之艰辛,不可像村夫俗子般将它视为枕头之物也。

张竹坡堪称《金瓶梅》作者的知音。他因书成癖,因爱成痴,且爱屋及乌,诸多圈点批评虽不乏精妙之辞,但也时有过犹不及之论。此处的议论亦属此例。说“金瓶梅花”是作者自况,显然是出于张竹坡本人的主观想象。

话说回来,我虽倾向于将金瓶梅理解为“插在金瓶中的梅花”,但也并不认为原先将金、瓶、梅三字并列,分别指代三个人物的读法就是错的,更不是要用自己的解释取代原先的成例。我觉得两种解读,于作者本意而言,恐怕兼而有之吧。作品名称含有复义、双关或多重指代,在文学史上十分常见,就算作者没有这样的意图,读者按自己的意愿去“望文生义”也是天然的权利。所谓的误读,有时也恰恰是阅读过程中固有的乐趣所在。

美国作家海明威的长篇小说《永别了,武器》是众所周知的名作。其英文原文为“A Farewell to Arms”,“farewell”为“永别”之意,没有什么疑问;但“arms”一词,则兼有“武器”和“双臂”(隐喻拥抱和爱情)两个意思,它们分别是海明威作品中的两大主题:战争与爱情。作者所要告别的,一是武器——寓意反战和对于战争的反思;一为爱情——则纯属人生悲剧。我们完全有理由相信,作者在为作品取名时,兼顾到了上述两层意思。而对于英文读者而言,透过书名,亦很容易理解海明威取名时的作者策略。可是将它翻成中文以后,译者对于以上两层意思只能二者选一,或者也可能用一个全新的书名代替它,这是很无奈的事情。

至于说《金瓶梅》之英文译名,不论是芮效卫(David Tod Roy)翻译的The Plum in the Golden Vase,还是艾支顿(Clement Egerton)翻译的The Golden Lotus,相对于将《西游记》译成《侠与猪》而言,都还算得上雅驯、贴切。而芮效卫将《金瓶梅》译为“The Plum in the Golden Vase”(金瓶中的梅花),则尤其值得赞赏。

市井与田园

郁达夫曾说,中国古代的城市大多兼有都市与乡村的风貌,城市与乡村的诸多元素交相混杂,如南京、杭州和北平,莫不如此。过去的读书人,即便从乡间到城市做官,致仕后仍将回到乡下终老。隐居山林,归老田园,自为中国传统士大夫习惯性的选择。明清之际的城市造园之风尤为炽烈,乃至于明末清兵南下,江山易帜,南方官宦士人竟无视亡国在即,都忙着买地造园,说来令人悲叹。

过去中国的城市与乡间,不仅交错混杂,且人员往来,出入两便。乡下人来城里办事,或贩卖,或诉讼,或任职,完事之后仍会回到乡村,并无大规模的移民出现。城市和都市,也许有着不同于乡村的魅力和价值观,但尚未形成一种排斥乡间、视乡间为野蛮的严格等级观念。直到上海这样的新型都市出现,这种排他性的“城市文明论”才登上了历史舞台。

明清之际的章回小说,也大致反映了这种城市与乡村相互错杂、相互渗透的基本状况。明初的《三国演义》是历史小说,明中期的《西游记》则为记录唐代高僧去天竺取佛经的神魔小说,这里姑且不论。像《水浒传》、《儒林外史》乃至于《红楼梦》这样的作品,都深刻反映了这种城乡生活的交互性特征。《水浒传》的故事大多发生在山野水泽之中,所谓的城市,要么是绿林好汉的出身之地,要么是他们的攻打目标。而《儒林外史》虽然以读书人的生活为叙述对象,但乡居和乡野生活的描述占了极大的比重。《红楼梦》所写的固然是钟鸣鼎食之家,但对田园、山林、田庄的描写亦时常出现。即便是居于城市的富贵之家,也有刘姥姥这样蛰处乡野的穷亲戚。刘姥姥三进荣国府,乡间的因素被自然地带入,水流无痕,没有任何生硬之处。即便到了近代,清朝光绪壬辰年间(1892),专门描述上海都市的《海上花列传》,也有城市与乡野之间的互为流通与彼此观照。主人公赵朴斋即来自乡村,由于他以乡下人的视野打量上海这座陌生的城市,小说自然也就有了一种“乡村视角”。

然而,《金瓶梅》所描述的清河或临清,既不是古代的金陵,也不是近代上海这样的大都市,故事反映的不过是北方一县城的市井生活,但作者的描述,却呈现出一种令人吃惊的单一性和排他性。这种单一性和排他性,不仅体现在作者对故事地点及地理因素的选择性设置上,也突出地表现于人物的活动场所、经济事务以及饮食宴游等生活方式上。也就是说,《金瓶梅》中出现了明确的排斥或无视乡野的倾向,反映出作者迥异于一般乡村意识的新型价值观。

在《金瓶梅》中,作者似乎人为地将与乡村生活有关的所有线索一并切断了。清河县城和临清码头,虽然通过京杭大运河与外界交通,但所到之处,不是南京、扬州,即为杭州、淮安一类的名城大邑,与乡村山野绝无关涉。乡村的元素或背景,遭到了全面的滤除。

《金瓶梅》的首要人物西门庆,虽不像《红楼梦》中的贾宝玉那样是衔玉出生的仙界人物,但其来历实在有些暧昧不明,让人起疑。我们只知道他有个父亲,名叫西门达,也是商人,且早早亡故,在小说中根本没有出场。西门庆可以说上无父母,下无兄弟姐妹。更为奇怪的是,他甚至没有任何家族社会关系的脉络,也没有任何亲眷故旧,哪怕是旁支亲属,自然也不会有什么乡下的穷亲戚了。这样一个单一性的“孤绝”主人公,在中国过去的小说中几乎从未出现过。

西门庆的主要活动就是做生意赚钱。他与官场人物的交往,也大多着眼于这唯一的目的:贪婪地积敛金钱。小说中所涉及的绝大部分场景,照例是贸易、燕饮、性事、博弈、游戏和玩乐,几乎没有任何乡野田园风光。最奇怪的是,西门庆赚了很多的钱,但他从不买地,对田庄地主一类的角色没有任何兴趣,更不用说对农事稼穑的“雅兴”了。

《金瓶梅》的这种单一性与排他性,切断了作品与乡村社会的联络,预示着一种以商业贸易为基点的市井生活的确立。在《金瓶梅》之前,描述明代商业活动的作品比较重要的或许还有“三言”“二拍”,但这些短篇小说中的“讲史”和“传奇”篇章占了相当大的比重,同时对商业生活的描述很零散,不成系统。因此,我们完全可以说,对比明清之际的其他小说,《金瓶梅》从布局、主题到体裁,都堪称一部全新的作品——它是第一部描述明代中后期单纯经济和商业社会的作品,也是唯一的一部。

人人皆商

《金瓶梅》中有名有姓的人物多达三百余人。除了妓女和西门庆的家族成员之外,作品的主要人物大致可分为两类,一类是商人,一类是官员。有些官员直接或间接地从事商业活动——如周守备就出资在临清经营了“谢家酒楼”;有些人虽不从商,但也将官场视为赚钱牟利之具。可以说,《金瓶梅》中几乎所有的官员身上都散发着浓郁的商业气息。而西门庆既是商人又是官员——他以一个本色商人的身份,摇身而变为提刑所的副千户、正千户,执掌刑律。生活在今天中国社会的读者,也许不难想见当年吏治的腐败以及权钱交易之风的盛行。

作为一名商人,西门庆不仅从事长途贩运——所谓江湖走标船、东平纳香烛,其商船常年往来于南京、扬州和杭州一带,而且在清河本地开设了生药铺、绸缎铺、典当铺等诸多店铺,甚至还向官吏放债。家中呼奴使婢,骡马成群;钱过北斗,米烂陈仓;黄的是金,白的是银,圆的是珠,放光的是宝;也有犀牛头上角,也有大象口中牙。

西门庆的父亲西门达,是靠贩卖生药起家的,走的是川广一线。西门庆所交往的各色人等,除了官员与妓女之外(其实官员和妓女所从事的也是商业活动),绝大部分是商人。小说开篇即写到“热结十兄弟”,包括西门庆在内的这十个人也几乎都是商人,或从事与商业有关的勾当。比如说应伯爵的父亲应员外就是开绸缎店的,伯爵本人明里是“帮闲”,暗中则是商业经纪人。而谢希大、吴典恩、孙天化、常峙节诸人,不是开小店铺做买卖,就是与官吏保债,充当商业中介人。至于何官儿、葛员外、张懋德、白四哥、汪东桥、钱晴川、李三、黄四之辈,自然都是典型的商人。西门庆的姻亲之中,如亲家乔大户、孟玉楼的哥哥孟锐,也都是商人。西门庆的家人伙计中,如来保、来旺、韩道国、贲第传、甘出身等人,也都是精明能干的商业买办。其女婿陈敬济原来扮演西门庆家大总管的角色,在西门庆死后,他与杨大郎合伙雇船前往浙江的湖州、严州做买卖,就算是后来破了产,居然也还是靠贩卖木炭、瓜子一类的小买卖为生。

小说中涉及的下层小贩更是数不胜数,他们之中,有卖扁食(馄饨)、馉饳、蒸饼、实心果子和瓜子的小贩,有卖胭脂、鲜花和装饰品的妇女,有手摇“惊闺叶”走街串巷的手艺人,也有如算命先生、磨镜人之类的角色。小说中的三姑六婆,如王婆、薛嫂、文嫂、张妈、冯妈、张嫂等人,也靠与人抱腰接生、做马伯六、为男女“巫襄之会”做淫媒赚取佣金。这些人“开言欺陆贾,出口胜隋何”,凭着三寸不烂之舌谋取钱粮。但这些媒婆、牙婆和虔婆,除了从事“收小放刁”一类的勾当之外,也有自己的职业。比如薛嫂兼卖花翠,王婆先开茶馆后开磨坊。文嫂家中居然也“供养着利市纸,有几个人在那里算进香账”,西门庆让玳安去求她办事,她居然让人骗玳安说不在家,可见她在生意场上混得不错,对西门庆的雇请不屑一顾。

小说还写到了王姑子和薛姑子两位“佛门中人”。两位尼姑时常造访西门庆家,表面上是为吴月娘宣讲佛教教义,实际上不过是为了向吴月娘、李瓶儿和潘金莲等人兜售手里的经卷,念的还是典型的生意经。两人互相欺瞒提防,彼此攻讦,争风吃醋,打得不可开交。

甚至就连住在清河县的老太监,居然也经营着砖厂。如果再算上卖炊饼的武大郎、卖鸭梨的郓哥,《金瓶梅》中简直可以说是无人不商。

让人颇感奇怪的是,小说中对农事稼穑完全没有涉及,更不用说展开正面的描述了。在以农耕文化为主导、城市与乡村混杂交错的传统社会,这种修辞是颇不寻常的。这种人人皆商的极端化情景,反映了临清或以临清码头为依托的北方城镇经济的繁荣——南方的丝绸、稻米以及各类货物被源源不断地运来并转送到北方各地。同时,经济的繁荣也导致了商业意识的觉醒,极大地改善了传统商人“四民之末”的处境。在商业经济影响下,新的社会道德逐渐形成,对传统中国社会的伦理秩序产生了巨大的冲击。

当然,我们也必须看到,《金瓶梅》中所描述的以临清为中心的北方经济繁荣,仅仅是一个特例,并不能反映整个北方地区的经济状况。同时,临清的经济繁荣也具有某种偶发性,它受到特定政治文化与时空条件的多重限制。大运河的开通以及钞关的设立等因素,是临清兴旺发达的先决条件。一旦这些条件发生改变——比如说明朝不久之后的覆亡、铁路和海运的兴起,临清的这种繁华也就很快烟消云散了。所以说,商业意识的觉醒也好,资本主义的萌芽也好,人人皆商也好,它确实在某一个特定的时间段中孕育出了全新的商业文化和价值观,客观上对传统社会形态造成了冲击,但并未从根本上彻底改变原先的社会、政治、经济和伦理格局。

令人惊叹的是,关于这一点,在《金瓶梅》中也有充分的表现和描述。

开中

西门庆的商业活动,除了长途贩运和店铺买卖之外,也有放官吏债一项——透过李三和黄四,承揽官府和朝廷的买卖,有时还会直接出面成为国家的承包商。比如在小说的第七十八回,应伯爵带李三来拜访西门庆,让他出五千两银子,与张二官合伙承揽朝廷的古器贸易。朝廷皇城大兴土木,需要大量的周彝商鼎、汉篆秦炉、宣王石鼓和历代铜鞮,分派给东平府二万两的古器。西门庆与张二官各出五千两本钱,利润率高达百分之百。西门庆一看有巨额利润,便要独自揽下这项生意,后因他的突然去世,这件事最终落了空。

在小说的第四十八回,西门庆家人来保去东京给蔡太师管家送礼,以摆平曾御史的参劾。聪明伶俐的来保在办完了这件事之后,又顺便给主人打听出一个重要的消息:

“朝廷在陕西等三边开引种盐,各府州郡县设立义仓……令民间上上之户,赴仓上米,讨仓钞,派给盐引之盐。旧仓钞七分,新仓钞三分。咱旧时和乔亲家爹高阳关上纳的那三万粮仓钞,派三万盐引,户部坐派。如今蔡状元又点了两淮巡盐,不日离京,倒有好些利息。”西门庆听言问道:“真个有此事?”来保道:“爹不信,小的抄了个邸报在此。”

这段文字涉及到明代的盐法问题,颇不易懂。但读者大致可以判断出以下两个事实:

其一,西门庆旧时(后文可知“旧时”指的是上年)与乔亲家在高阳关上纳了三万粮仓钞,朝廷明文派给三万盐引。由来保“倒有好些利息”的口吻来看,纳仓钞而派盐引的利润十分丰厚,以至于西门庆有些不敢相信。

其二,蔡状元曾受过西门庆的恩惠,如今点了两淮巡盐,对于西门庆的这桩买卖想必会带来一些便利。来保口中两桩好事的另一桩,实际上指的就是这件事。由此足见蔡状元的任命,对于西门庆的“支盐”关系重大——第四十九回,蔡状元路过清河,在西门庆家留宿。西门庆不仅好酒好菜,对蔡状元殷勤备至,甚至还挑选了两位妓女陪他过夜,并嘱咐她们放开手脚供他取乐,“休要扭手扭脚的”。

那么,这里所谓的“盐引”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根据明代史料记载,明太祖初起即立盐法,置局设关。所谓“煮海之利”,均由朝廷掌控专卖。一般商人要做贩盐的生意,必须取得官方的许可,持有“盐引”,否则即被视为非法。明代法律对非法贩盐惩处极为严厉。最早设立的两淮盐官,下辖泰州、淮安与通州(南通),岁办盐引也为全国之最,洪武时即达大盐引三十五万二千余引。所谓大盐引,每引四百斤,小引减半。而淮盐行销的范围极广,包括江苏、安徽、江西、湖广及河南的部分地区,即便是遥远的贵州,也食用淮盐。

《金瓶梅》中写西门庆与乔亲家在高阳关上纳了三万粮仓钞,却被指派在扬州支盐,和明代特有的盐法即“开中法”有关。所谓“开中”,实际上指的是由户部招商,向戍边的府州县卫交纳粮草,然后获取官府偿付的相同数额的“盐引”,再到指定地方支盐并贩卖。当然,商人在交纳粮草之后,必须取得官方的勘合证书,凭证书支盐后,还须取得卖盐的证明(引纸),方可买卖获利。

“开中法”始于洪武三年。《明史·食货志》记载:“有明盐法,莫善于开中。洪武三年,山西行省言:‘大同粮储,自陵县运至太和岭,路远费烦。请令商人于大同仓入米一石,太原仓入米一石三斗,给淮盐一小引。商人鬻毕,即以原给引目赴所在官司缴之。如此则转运费省而边储充。’帝从之。召商输粮而与之盐,谓之开中。其后各行省边境,多召商中盐以为军储。”

由此可见,当初“开中法”的制订,主要是为了节省转运费用。但后来经过多次修改和完善,“开中法”与戍边军储开始联系在一起统筹考虑。所谓“盐法边计,相辅而行”,参与“开中”的商人,由朝廷张榜招募,商人可自由决定是否输粮而支盐。为激发商人的热情,朝廷必然要让商人有利可图,但实际的情形却极为复杂。《明史》中就有记载,有商人交纳粮米后,自永乐中即开始等待支盐,竟然经祖孙三代而不得。这倒不全是因为官府或朝廷故意耍流氓,而是当时的淮盐需求量极大、供给严重不足所致。当然,巡盐官员、盐课提举司官员、盐运司、盐场小吏的贪渎枉法也是不可忽视的因素。后来政府不得不多次修改“开中法”,比如凡纳粮者,官府除支盐的许可外,有时也直接偿付银两,让商人自己选择。

一部好的法律,不仅在于它的设想和条文如何合理和完美,关键在于它是否能够得到严格执行。在所谓“开中”的诸多环节中,对商人而言,是否可以如期支盐,实为一大关键。这也可以看出,蔡御史的两淮巡盐的地位,对西门庆是多么重要。在《金瓶梅》中,西门庆透过蔡御史的关系,让韩道国等人去扬州支盐。蔡御史为回报西门庆的盛情款待,将西门庆的盐引早放了一个月。这一个月的时间虽然不算长,却是一笔大人情。在别的商人还未支盐的情况下,西门庆自然奇货可居。更何况这一个月的时间,也足够他的伙计们高价发卖了。从表面上看,西门庆如数获得盐引并去扬州支盐,并未违法,但实际上却在暗中“合理”利用并操纵法律条文,堂而皇之地取得了巨大的经济利益。

西门庆从中赚了多少钱,小说并未详细交代。但第五十八回,韩道国将从扬州支取的淮盐卖掉之后,即从杭州买了一万两银子的绸缎,装了十大车来家,可见获利之丰。要知道,这些南方货物,到达临清码头之后还是要生利的。

总而言之,西门庆作为“山东第一财主”,他赚钱获利的渠道主要有两个:第一是合法的自由贸易,比如从南方贩来货物,在清河开店销售;第二则是与官吏朝廷的生意。前者明显,后者深隐;前者是日常活动,后者是偶尔为之。但这绝不表明西门庆与官府的生意无足轻重。

西门庆开生药铺、绸缎铺、典当铺,资本或多或少,利润厚薄不一。以典当铺而论,所投入的资本也不过二千两。第四十七回,西门庆担着天大的风险,徇私枉法,草菅人命,从苗青手里得到的回报,亦不过区区五百两。而他与官府的生意,光是古器承办的回报一项,即可获利一万两,办理盐引所得也绝不会少于这个数目。

西门庆作为中国十六世纪的典型商人,他所从事的经济活动,虽然有了“新型自由经济”的一些因素,但依托的仍然是一个吏治腐败、法律衰弛、贪贿风行、人情往来盘根错节的社会形态。

即便时至今日,这种社会生态仍然远未结束。

西门庆的“经济型”人格

历来评论《金瓶梅》者,论及西门庆形象,大多以“淫主”、“奸恶”目之。以传统道德立场而论,这本身并不错,但却不能充分解释西门庆这个人物身上复杂的人格构成,也无力解释这种人格的出现与明代中后期的社会政治、法律、价值观以及社会形态之间的复杂关系。

正如前文所述,西门庆既无父母在堂,也无兄弟相伴,更没有从祖先那里继承一丝半点的亲族关系(不论是父系还是母系)。他从父亲那里获得的唯一遗产,仅仅是生意的本钱和生药铺子。他几乎是孤身一人来面对整个社会,并着手建构自己全新的社会关系网络。表面上,西门庆家大业大,其实,他后来数量庞大的家族成员与复杂的社会关系,大部分都由妻妾和伙计们携带而来,如在小说中反复出现的吴大舅、大妗子、潘姥姥、花大舅、杨姑娘诸人,莫不如此。而西门庆本人,仿佛是从石头缝里蹦出来的。在以家庭、亲族伦理为核心的传统社会,作者的这一安排显得非同寻常。不论是从社会家庭伦理的层面来看,还是以反映这种伦理的同时代诸多小说作品而论,西门庆都可以说是一个全新的形象。他来到世界的目的只有两个:其一是不顾一切地积攒金钱;其二是利用这些金钱所得,取得良好的社会地位并纵情声色。这恰好反映了明代中后期社会的普遍特征。

应当说,《金瓶梅》中的西门庆,在日常生活中并不是一个智商很高的人。相反,他身上有很多孩子气的任性、洋洋自喜乃至天真。不论是朋友之间的酒食征逐,还是在家中与妻妾相处,乃至在院中与妓女们周旋,西门庆都可以说是一个极为肤浅的人。了解这一点,对我们理解西门庆的人格非常重要。

在张竹坡或者崇祯本的批评者眼中,西门庆毫无疑问是一个“浅人”。他们不约而同地对西门庆性格中的愚钝和天真感喟不已。与那些精明如李桂姐、吴银儿、应伯爵、吴典恩之流的人打交道,西门庆的这种肤浅和愚痴被衬托得极其醒目,几乎可以说是处处受蒙骗,时时被愚弄。而且西门庆还有一个致命的弱点,就是不长记性。一次被骗,对方稍加安抚,他便立即芥蒂全消,眉开眼笑地主动投入下一场骗局。

但是,若与官场人物,特别是商业伙伴和合伙人打交道,涉及到现实或可能的经济利益时,西门庆便立刻脱胎换骨,变成了另一个人。他不仅有着敏锐的嗅觉——单凭直觉,往往就知道利益和利润的所在,同时他在执行自己的经济计划时,也有着坚忍不拔的意志。可谓精明过人,见识老到,判断准确,行动果敢且冷酷无比。他在与官员和商人打交道的过程中,几乎没有任何失误或失算,可以说长袖善舞、举止合度、游刃有余。简单地比较他在人情往来和经济事务中表现出来的性格差异,我们不难得出这样一个结论:西门庆似乎是专为金钱所生。

小说的第七回,一个卖翠花的薛嫂,提着花厢来到西门庆家门前,要给他说亲。薛嫂首先向西门庆介绍的,并不是孟玉楼的长相和善弹月琴,而是她守寡后可观的资产:死去的丈夫原是贩布的商人,家境富裕,南京的八步床有两张,四季衣服插不下手去,金镯银钏不消说,手里现银上千两,上好的三梭布有二三百筒……

西门庆在没有见过孟玉楼的情况下,凭着薛嫂的一番话,第二天就赶往孟玉楼的姑妈杨姑娘家中疏通关节。他送给杨姑娘的礼物暂且不论,光是雪花银就送了六锭三十两,并向杨姑娘许诺,将孟玉楼娶过门后,再给七十两。因此,毫无疑问,在西门庆迎娶孟玉楼的过程中,促使他下决心并立即付之于行动的,是孟玉楼的家财而非孟玉楼本人。好在孟玉楼脸上虽有几颗麻子,倒也身材高挑,长得粉妆玉琢,总算没让西门庆失望。

西门庆与李瓶儿的亲事也是如此。西门庆虽然与她一面之下就“魂飞天外”,并随即勾搭成奸,但李瓶儿的丈夫花子虚是西门庆新近结拜的“十兄弟”之一,李瓶儿的家产底细,倒也用不着薛嫂一类的媒婆来细说端详。在迎娶李瓶儿之前,花子虚尚在狱中,西门庆就从瓶儿手里偷运大元宝六十锭(共计三千两)来家。而在花子虚出狱之后,西门庆又用很少的钱买走了花子虚的房子。李瓶儿随嫁过来的衣裙、金银首饰、西洋大珠子、头面等物件,更是难以计数。单单瓶儿家中用剩下的胡椒和白蜡等物,就卖了三百八十两银子。这些物品堆在西门庆为李瓶儿新盖的楼房里,使得李瓶儿的婚房立刻具有了仓库的性质。西门庆有将李瓶儿带来的物品随手送人的习惯,可一直送到李瓶儿以及他本人死后,仍然还有大量的剩余。

李瓶儿过门之后,小说中有这样的归结:

西门庆自娶李瓶儿过门,又兼得了两三场横财,家道营盛,外庄内宅焕然一新。

当然,通过娶妻结亲而聚敛财富,并不是西门庆的发明。在中国传统社会乃至当今的世界中,这类现象都十分常见。然而,西门庆对于财富的贪求和搜取,渗入了社会生活的一切领域。不论是生意所得,姻缘所带,还是官府贪贿,凡是有利润的地方,西门庆总是眼疾手快,巧取豪夺,无所不至。小说第十七回,西门庆的儿女亲家陈洪,因事身陷囹圄。女婿陈敬济带着许多箱笼床帐家伙来投奔西门庆。箱笼里究竟装着什么东西,作者没有细说,但从陈洪的亲笔信中可以看出,应是陈洪一生为官所积攒下的全部家底。这些财物照例寄放在吴月娘的房中。西门庆活着的时候,女婿自不敢提及这份财物,但西门庆死后,陈敬济屡屡索要而不得,最终与吴月娘反目成仇。这笔财物的底细、数目和去向成了一大悬案。西门庆在南下贩货、开铺开店、人情打点时,有没有动用这笔财物,就不得而知了。

西门庆不独大笔赚进银两,出手也很大方阔绰乃至随意。说到西门庆银子的去向,固然有一部分用于日常消费——包括家人用度、自己寻欢作乐,他偶尔也周济穷朋友、冷亲戚,甚至赞助地方修缮寺庙。但大笔钱款的主要去向,无非有以下两个:一为官场行贿送礼;二为再生产性质的投资,通过流通或流转,进入钱生钱的资本运行轨道。前者为他带来的丰厚回报自不必言,而后者则是他的立身之基。

前文已提及,西门庆用于家人朋友往来方面的开销,几乎没有不受骗的,这固然衬托出当时社会道德颓败、人情冷漠达于极端化之情景,同时也反映出西门庆在人情世故上的肤浅和天真。而在官场和生意方面的付出,总是为他带来更大的利润。自始至终,西门庆从未做过任何亏本买卖。

第七十七回,花子由(李瓶儿的大伯子)介绍一个无锡的米贩子给西门庆。此人急于在运河结冰前将米卖完回家,价格相对低廉。花子由建议西门庆买下这批米等着涨价。可西门庆的见识完全不同:南方的稻米收下来,抢先运往北方发卖,说明这个无锡米商是个精明人,目的在于趁大批粮米尚未运抵北方时卖出高价。而所谓“冻河前卖完回家”,不过是商人的说辞,西门庆一眼就看穿了。他对花子由的告诫是:冻河还没人要,说明眼下北方并不缺粮,倘若买下这批大米,等到运河解冻,南方大批的卖粮船来了,价格将会跌得更惨。更何况,花子由平常与西门庆很少往来,此时忽然上门推销,难免有与无锡米商暗中勾结之嫌。因此,西门庆对花大的建议一口回绝。

西门庆在经济事务方面的敏感性与智商,不仅高于花子由,甚至也高于有“天下第一玲珑人”之称的应伯爵。

小说至五十回以后,西门庆出款的速度明显加快。其中尤以李三、黄四的借款最为醒目。李三、黄四来历不明,由应伯爵带入西门庆家中。伯爵屡次怂恿西门庆向李黄二人放款,其目的十分清楚,就是暗中收取二人的佣金,并不考虑西门庆的资金安全。在放贷过程中,西门庆对李三、黄四的来历不管不问,对投资细节也不加审核,有求必应。考虑到应伯爵的为人,读者自然会为西门庆捏着把汗。有意思的是,至六十七回,李三、黄四撇开应伯爵,径自上门与西门庆交易时,伯爵恼羞成怒,反过来揭李、黄二人的短。他提醒西门庆,他二人揽债太多,充满危险,他们与徐内相之间的债务也很有问题,不要再放银子给他们了,以免亏了本钱。至此,伯爵的小人嘴脸毕现。

而西门庆是怎么回答的呢?

西门庆道:“我不怕他。我不管甚么徐内相、李内相,好不好把他小厮提在监里坐着,不怕他不与我银子。”一面教陈敬济:“你拿天平出去,收兑了他的就是了,我不出去罢。”

西门庆举重若轻的腹内乾坤,立刻使得应伯爵显得猥琐而可怜。这是典型的补充叙事,即通过后文的结果和结论,衬出前文中诸多暧昧不明之处。由此可见,前文西门庆全凭应伯爵一句话,即大胆向李、黄二人放款,并非对他们的行径、底细不了解,其实心里已经有了通盘考虑。对于万一出现资金被骗的情况,西门庆也已想好了应对的万全之策——由于自己在衙门里掌握着生杀予夺的大权,万不得已,他可以直接动用官衙的力量。甚至,西门庆对应伯爵一力主张此事的背后目的,也早已心知肚明,只是碍于朋友情面不予点破,佯装不知而已。这也显示出西门庆在朋友交往方面,确有远胜应伯爵的厚道。而只要涉及经济或与经济有关的事务,西门庆立即就像是换了个人。其深谋远虑,精明过人,判断之精准,行事之老辣,远非伯爵一类帮闲可以比拟。

西门庆虽说从官场上获得巨大的好处与收益,但他一刻也没有忘记自己的身份和本行。经由行贿以及与官员结交,西门庆本人也加官进爵。先是提刑副千户,后又升为正千户,掌管一县刑名,大权在握。可西门庆对当时社会的权钱畸形关系的实质,有着十分明晰的判断,他心里完全清楚这些官衔是如何得来的。所谓“穷官无用”,说的就是这个道理。

升了官固然高兴,但即便是在庆贺晋升的宴席之上,他的立身之本(经济事务)一刻也没有放松。他的标船常年游弋在通往南方的运河上,他的店铺也从未歇业。小说写到第六十六回,西门庆因最宠爱的李瓶儿病故,哭得死去活来。丧礼举办的同时,又有六黄太尉突然降临,众多地方官员蜂拥而至,可以说是鸡飞狗跳,手忙脚乱。西门庆在酒席上偶然瞥见伙计韩道国,即刻从悲伤中回过神来,催促他动身与来保去“松江下五处”贩布。崇祯本的眉评称许西门庆“只以生意为本,不尽改换门闾,大是高处,恐今人有不及者矣”,可谓一语中的。第七十六回,因照管铺子的贲四要帮夏提刑送娘子家小赴京,铺子无人照看,吴月娘便劝西门庆关两天,西门庆立刻正色道:

关两日,阻了买卖。近年近节,绸绢绒线正快,如何关闭了铺子?

西门庆对贲四的妻子垂涎已久。现贲四随夏家娘子赴京,贲四嫂落了单,两人正好“做成一处”,西门庆心中喜不自胜,自不必多说。但即便在这个节骨眼上,他也一刻没有忘记他的铺子和买卖。

西门庆对经济事务的敏感和用心,几乎已经成为一种深入骨髓的本能。这种“经济型人格”的出现,不仅深刻反映了明代社会的一般商业经济状况,实际上也预示着一种新道德或新信仰的悄然孕育。

新信仰的出现

第七十七回,西门庆的伙计崔本,置办了价值二千两银子的湖州绸绢货物,腊月初旬起身,雇船装载,赶至临清码头。崔本让后生荣海看守货物,自己便雇头口来家,向西门庆领取过钞关的车税银两。可是在这个关口,西门庆却不见了踪影。他既未出门,一定是在家中。可一干家人、伙计找遍了各房和花园,都寻不见。只有西门庆贴身随扈玳安,知道西门庆在哪里,却又不敢明说。

原来西门庆趁着贲四去东京的当口,正在贲四屋子里与他娘子打得火热。惟有少不更事的琴童,站在院子里大叫:

省恐杀人!不知爹往那里去了,白寻不着!大白日里把爹来不见了!

因琴童叫得急,西门庆只得从贲四嫂的屋里钻了出来,“把众人唬了一惊”。小厮平安望着琴童吐舌头,众人都替琴童捏两把汗:等会儿西门庆打发崔本走了,琴童自然少不了一顿打。反常的是,西门庆过后将此事忘得一干二净。连平安都觉得奇怪,断定西门庆一定有了什么喜事,以至于连琴童都忘了打。

西门庆的喜事无非有三:一是崔本贩货来家,韩道国的船随后将到,想必利润丰厚;二是与贲四嫂的鱼水之欢意犹未尽;三是崔本给他带来一个喜讯,苗青从扬州给他挑了一个肌如玉、面如花的女子楚云,不日将至。堪悲的是,因楚云将搭韩道国的船返回清河,西门庆不久后即暴病而死,并未有机会与楚云相见。难怪张竹坡评论说,楚云之名,无非彩云易散,南柯一梦。

三件喜事,不外乎“财色”二字,也是西门庆一生的信仰。若单单以财色而论,世俗和平民世界对于金钱和色欲的渴望,自古皆然,虽受到传统社会文化伦理的严格约束,但也并非是什么新鲜事。宋代以来的话本小说中,表现此类主题的作品也不少见。而在十六世纪中后期的临清,西门庆这样的新型商人开始以金钱为基础,以经济活动为中心,构筑自己梦幻般的“欲望天堂”,重构经济依附型的人伦关系,确立以金钱崇拜为核心、以挥霍纵欲为根本人生目标的新信仰。从这个意义上来说,西门庆无疑是一个全新的形象。

小说第五十七回,因李瓶儿为西门庆产下一子(官哥),西门庆喜出望外,要做些善事来保佑孩子。吴月娘趁机下药石,进箴劝。由此,夫妇俩有了这样一段对话——这段对话涉及整部作品的主题,学者时常论及,多有引用,现摘录如下:

月娘说道:“哥,你天大的造化!生下孩儿,你又发起善念,广结良缘,岂不是俺一家儿的福分。只是那善念头怕他不多,那恶念头怕他不尽。(崇眉评:真是道学种子。)哥,你日后那没来回没正经养婆娘,没搭煞贪财好色的事体,少干几桩儿,却不儹下些阴功,与那小孩子也好。”

西门庆笑道:“你的醋话儿又来了。却不道天地尚有阴阳,男女自然配合。今生偷情的,苟合的,都是前生分定,姻缘簿上注名今生了还。难道是生剌剌,胡乱扯,歪厮缠做的?(张行评:此意误尽青赤。崇眉评:自信处却说得道理凿凿,是以圣人恶佞舌。)咱闻那佛祖西天,也止不过要黄金铺地。阴司十殿,也要些楮镪营求。咱只消侭这家私,广为善事,就使强奸了姮娥,和奸了织女,拐了许飞琼,盗了西王母的女儿,也不减我泼天的富贵。”(崇眉评:口角逼真市井,妙。张行评:该死。)

这段对话中有几个方面的信息特别值得注意,现略作分析如下:

一、吴月娘的一番话,固然是一般家庭妇女对丈夫淫荡、放纵行为的劝谏,其中也含有传统伦理对于“妇德”的基本规训,带有浓烈的说教成分。而且以作者的笔法来看,此番“良言”故意强化了说教口吻,因而略含讥讽。以此之故,崇祯本的眉评也戏谑地认为吴氏“真是道学种子”。吴月娘的规劝主要针对丈夫的好色及贪财,所以,西门庆的回答也从这两个方面入手加以反驳。

二、西门庆的反驳,表面上看,似乎是夫妇间寻常的口舌之辩,但他所着力维护的,恰恰是情欲和金钱的天然合理性——这当然也是阳明学特别是王学左派所关注的核心问题。由于带有玩笑的成分,西门庆的这番话说得胆大露骨,不加任何掩饰。从修辞效果上看,具有强烈的离经叛道甚至惊神泣鬼的意味。

三、西门庆并非仅仅从色鬼或财迷的立场上,为自己的情欲和贪财做一般性的辩护,而是将它与天地、鬼神和佛道牵扯在一起——男女偷情苟合,是前生之分,姻缘之所定,阴阳之所造;而对金钱的占有和需要,即便连佛祖西天、阴司十殿也不例外。这段议论,具有明显的形而上色彩,并暗含冲决旧道德伦理的羁绊而重塑新信仰的胆大妄为与无所顾忌。

四、论者多注意到这段臭名昭著的议论之大奸大恶——所谓“恶人之心”、“恶人之口”,因而对它大张挞伐,却没有留意到西门庆“侭这家私,广为善事”的前提条件,对西门庆复杂的金钱观做了简单草率的理解。

金钱崇拜

小说第七十九回,西门庆染下沉疴,药石无效,名医束手。眼看着就要命归黄泉,西门庆对守在身边的潘金莲以及匆匆赶来的吴月娘简单嘱咐了几句,便把女婿陈敬济叫到了跟前,留下了他的最终遗言:

“姐夫,我养儿靠儿,无儿靠婿。姐夫就是我的亲儿一般。我若有些山高水低,你发送了我入土。好歹一家一计,帮扶着你娘儿每过日子,休要教人笑话。”又分付:“我死后,段子铺是五万银子本钱,有你乔亲家爹那边多少本利,都找与他。教傅伙计把货卖一宗交一宗,休要开了。贲四绒线铺,本银六千五百两;吴二舅绸绒铺是五千两,都卖尽了货物,收了来家。又李三讨了批来,也不消做了,教你应二叔拿了别人家做去罢。李三、黄四身上还欠五百两本钱,一百五十两利钱未算,讨来发送我。你只和傅伙计守着家门这两个铺子罢。印子铺占用银二万两,生药铺五千两,韩伙计、来保松江船上四千两。开了河,你早起身,往下边接船去。接了来家,卖了银子交进来,你娘儿每盘缠。前边刘学官还少我二百两,华主簿少我五十两,门外徐四铺内,还欠我本利三百四十两,都有合同见在,上紧使人催去。到日后,对门并狮子街两处房子都卖了罢,只怕你娘儿们顾揽不过来。”说毕,哽哽咽咽的哭了。

西门庆死到临头,于神思恍惚、时昏时睡之中,仍能一笔一笔、准确无误地向陈敬济报出如此详尽的账目表。这样一个为钱而生,也为钱而死的新型商人的形象,异常清晰地展现在读者面前。读者也许会联想起《儒林外史》中的那个严监生。西门庆和严监生对于金钱的痴迷或崇拜如出一辙,所不同的是,严监生在使用金钱的态度上,是守财奴般小心翼翼的积攒与存有,而西门庆的特点则在于大肆挥霍与资本流转。

按照张竹坡的估算,西门庆死后留下的财富不过十万余两,初一看,似乎并不算多。但明朝一个七品官员,一年的官俸也不过是区区四五百两——也就是说西门庆留下的财富,已达到七品官员年俸的两百余倍。我们不妨再做一番比较或换算:苗青在扬州替他购买的千户家貌若天仙的女孩儿,也只不过花了十两银子。这么一算,西门庆留下的钱财不可谓不巨。同时,我们还必须将西门庆日常挥霍的特性考虑在内。

通览整部作品,西门庆挥霍无度、撒泼使钱,自然是为了个人纵欲,但他对一般妓女出手也很阔绰——这也是众多妓女竞相与他交往示好并争风吃醋的主要原因;在对家人伙计乃至朋友、邻居的接济上,西门庆也很慷慨大方。举例来说,应伯爵手头拮据,来向西门庆借二十两银子,西门庆觉得二十两不好意思拿出手,便给了他五十两官银。第五十六回,常峙节(十兄弟之一)债台高筑,家无隔夜之炊,连皮袄都典在了当铺里,且又被房主催债,妻子整日责骂不歇,便约应伯爵来向西门庆借钱。西门庆因去东京给蔡太师家送礼,花了大笔的钱财,手头也不宽裕,但仍给了常峙节十二两碎银子救急,甚至还让常峙节先去看房,选中了以后,再由西门庆出钱替他买下。至五十九回,常峙节看中了一处价值三十五两银子的房子,便上门告知西门庆。可他来得不是时候,当时,西门庆的儿子官哥已奄奄一息,眼看着就要断气,家人、媳妇乱作一团。即便如此,西门庆还是强忍悲伤和焦躁,好言打发常峙节先回去:“我不送你罢,改日我使人拿银子和你看去。”等到第六十回埋葬了官哥之后,西门庆并未忘记他的承诺,主动向应伯爵问起常峙节买房之事,并让应伯爵将五十两银子转交常峙节,以毕买房之事。他多给的十五两,让常峙节再开个小店铺,夫妇俩每月赚些钱度日。

西门庆的生意伙伴黄四,因丈人陷入人命官司而焦头烂额,登门请西门庆从中设法搭救。西门庆“沉吟良久”后,答应请临清钞关钱老爹出面,转求雷兵备,以平息此事。黄四为此奉上一百石米帖外加两封银子,让西门庆转送钱老爹,作为打点之资。西门庆拒不接受,只是说,事成之后,他自己备礼答谢钱老爹。后经伯爵多方劝说,西门庆只收了他的礼帖,银两悉数退回。连绣像本的批评者,也禁不住赞叹西门庆,说他“临财往往有廉耻,有良心”。

在《金瓶梅》中,西门庆为朋友办事出头的地方甚多,但很少收礼。如韩道国、何九之类,往往如此。平常但有酒宴,西门庆总是将朋友、亲戚乃至下人伙计,不论贫贱富贵,一律叫来吃喝,一个不落。在过年过节时,西门庆还要给朋友、下人送礼,出手也很大方。比如在第七十八回,年关将近时,西门庆于腊月二十七日,打发家人去送年礼:应伯爵、谢希大、常峙节、傅伙计、甘伙计、韩道国、贲第传、崔本等人,每家半口猪、半腔羊、一坛酒、一包米、一两银子;给院中妓女、来往粉头如李桂姐、吴银儿、郑爱月之辈,也是每人一套衣服,三两银子;给寺庙送去香油、米面、银两;给家中伙计、小厮、丫头和媳妇派发礼物与赏钱。崇祯本的眉批曾这样评价西门庆:

西门庆不独交结乌纱帽、红绣鞋,而冷亲戚、穷朋友无不周济,亦可谓有钱而会使者矣。

在朋友家人面前,西门庆临财一掷千金的仁义与慷慨,与他在生意场上精于算计、锱铢必较的商人本色,以及他在官场上贪墨狠毒、不顾天伦人常的行事风格,都形成了强烈的反差。而正是这种反差或内在矛盾,反映出西门庆在对待金钱的态度上不同于一般守财奴的特点——既不同于《儒林外史》中视钱如命、走火入魔的严监生,也不同于莫里哀笔下的阿巴贡,甚至也不同于巴尔扎克笔下那个渴望用尘世间积攒的金钱换取天国理想地位的葛朗台。西门庆作为十六世纪中国社会的新型商人,他有着全新的金钱观,并试图构建一种迥异于传统伦常的金钱伦理。这是一种积攒与挥霍并举的伦理行为。从这个人物身上,也折射出明代中后期社会的商业经济伦理,以及在摆脱旧有的道德束缚的同时,尝试用一种新的“金钱秩序”来取代旧有的“宗法或道德秩序”的潜在冲动。

概而言之,西门庆对待金钱的复杂态度,有两点值得注意,一为金钱崇拜,二为货币崇拜。

若以金钱崇拜而论,金钱所具有的使用和交换价值,为他纵情声色、豪奢浮华的享乐生活提供了保证。可以说,西门庆这个形象的新颖之处,不在于他对金钱的积攒和占有,而恰恰在于挥霍。通过挥霍,他在社会、官场、朋友圈和家庭之中建立某种权威。官员、朋友、妻妾、妓女和下人与西门庆的关系,毫无疑问,构成了一种全新的经济依附关系,而非传统的宗族和道德关系。也就是说,依靠金钱的魔力,西门庆正在试图重塑他的“欲望乌托邦”。而他作为一个恶人的“乐善好施”,为自身的存在价值提供了有力的证明,为他带来了“大善人”的美誉。西门庆是一个窦婴式的沾沾自喜者,他不仅需要自己过上奢华的生活,某种意义上,更希望别人对他的这种生活产生羡慕,以满足自己的虚荣心。在这样一种自适而满足的生活状态下,他刻意将自己打扮成一个慈善家,来虚伪地重建自己的人格。

简单来说,他的欲望不仅仅是声色之欲,更是一种集“慈善家”和“商业英雄”理想人格为一体的形而上欲望——这正是近代资本主义社会伦理的核心内容。西门庆人格的矛盾与伪善,毫无疑问,与当前资本主义社会的矛盾与伪善如出一辙。

另外,西门庆的金钱观中,也有明显的货币崇拜的成分,这一点尤其值得重视。如果说金钱崇拜是以使用和交换价值为目的,那么货币崇拜则是一种对符号的崇拜。后者为投资者不顾一切地赚取利润和财富的行为提供了源源不断的非理性动力。在小说的第五十六回,西门庆在与应伯爵聊天时,说出了这样一段耐人寻味的话:

“兀那东西银子,是好动不喜静的,怎肯埋没在一处。也是天生应人用的,一个人堆积,就有一个人缺少了。因此积下财宝,极有罪的。”

西门庆从不真正“积累”财富,他相当一部分的财富不过是账目表上的抽象数字而已。他的目的在于流通或流转——一方面将钱投入再生产的流通中以获取更大的利润,一方面则大肆挥霍、纵情声色,同时也接济亲友,甚至以乐善好施者自居。

这段话若出自洛克菲勒或卡内基之口,我们大概也不会感到奇怪吧。

白银货币

在《金瓶梅》中,不论是朝廷的赋税与货币结算,还是民间的买卖和日常用度,基本上都以白银折算与流通。《金瓶梅》中的买卖和交易,在绝大部分场合都使用白银。作品写到以铜钱作为交易货币的地方极其罕见,更不用说纸币和“宝钞”了。西门庆一家经手之白银,按粗略估算,即可达十五至二十万两。小说所描述的以白银作为主要交换货币的情形,正符合明代中后期的经济与货币状况。

当然,虽说在买卖和流通过程中,《金瓶梅》中的人物大多使用白银,但银子的成色显然存在着等次差异。小说第一回,西门庆“热结十兄弟”之时,按约定,兄弟们每人都须交纳“分资”,以备结拜之日的花销。花子虚最大方,他送来了一两“分资”,而且是“一两无虚”,表明他的银子成色很好;而应伯爵只拿来了一钱二分的银子,且只有80%的成色,算起来还不足一钱。至于其他的那些个弟兄,有送三分的,也有送五分的,不仅吝啬小气,而且银子的成色极差。吴月娘当即嘲笑西门庆说,他的那些狐朋狗友送来的份子钱,“都是些红的,黄的,倒像金子一般”。想必只是一些含银量极低的铜罢了,与西门庆在正式和重要场合使用的官银、纹银或雪花银不可同日而语。这固然说明了当时白银开采、冶炼技术的高低以及来源渠道方面的差别,导致银子的成色不同;同时也反映出,不同成色的银子在市场或日常生活交易流通时,其实际价值和购买力有很大的差异。

《金瓶梅》中多次提到的钱铺和银行(指的是从事白银兑换的店铺),当为不同成色白银(包括钱币)之折算、估价和兑换的场所。但不管怎么说,在《金瓶梅》所描述的世界里,白银是首屈一指甚至唯一的流通货币,则是明显的事实。而在明代中后期的社会中,白银逐渐成为主导货币,也是史学界的普遍共识。

按照黄宗羲在《明夷待访录·财计》中的描述,中国古代征收赋税乃至商品交易,多用粟帛。三代以后,铸钱与粟帛互为补充,直至唐代,始终维持着钱、帛同时使用的局面。黄宗羲认为,唐以前的赋税和民间商业交易,与金银没有什么关涉。自宋代开始,出现了以金属(铜铁)铸钱为主、纸币为辅的局面,而绢、帛作为货币的功能则逐步丧失。白银虽然也开始少量进入流通,但仍以钱币为重。

白银作为货币在市场上合法流通,始于元代。元代的货币政策,将统一发行的纸币与作为保证金的现银联系起来,纸币和白银同时进入流通,两者可以互相交易。明兴之后,朝廷一方面沿袭了元代的纸币制度,实行钱、钞兼行,大力推行所谓“宝钞”,并有意减少铜钱的供应量,与此同时,朝廷明令禁止金银在市面上流通。百姓可以用金银向政府兑换纸币,但不允许民间以金银私自交易。与元朝不同的是,明朝将纸币的发行与现银准备金脱钩,导致了纸币的滥发和贬值,整个金融系统很快崩溃,纸币的信誉更是一落千丈。

据《明史》记载,至明仁宗监国,货币体系的混乱局面已不可收拾。一方面朝廷禁止用银交易的法令越发严苛:交易用银一钱者,罚钞千贯;赃吏受银一两者,追钞万贯。但另一方面,禁令日益加剧了民间对于金银的崇拜,以至于民间实际上的私下交易“惟用金银”。到了正统元年(1436),英宗迫不得已,开用银之禁,禁令一开,一发而不可收。遂出现“朝野率皆用银”、“钞壅不行”的状况。

问题是,朝廷一纸明文宣布白银可以合法地成为流通货币是一回事,而白银得以像《金瓶梅》中所描述的那样实际上成为唯一的货币则是另一回事。其中的关键,在于白银的实际供应量,是否能够满足将白银作为主导流通货币这一需求。这其中至少涉及到三个方面的问题:

一、中国的白银储量;

二、开采及冶炼技术;

三、银矿开采的成本、代价及其道德、政治后果。

关于明代白银储量以及勘探、开采及冶炼技术等方面的情况,文献记载不多,但当时的采矿及冶炼技术十分低下,却是一个明显的事实——成化年间,朝廷开湖广金矿,二十一座金矿每年使用民夫五十五万人,死者无算,最后只炼得黄金三十五两,就是一个很有说服力的例子。另外,就银矿开采的政治后果而论,明代统治者屡申禁令、不敢轻言开矿的考虑是有道理的。在朱元璋开国之时,即屡有大臣请开银场,而太祖不为所动,仍严令禁止。他的理由是:

土地所产,有时而穷。岁课成额,征银无已。言利之臣,皆戕民之贼也。

洪武十九年后,银矿开采禁令稍有松弛,但实际的开采量极少。浙江七县之银场,一年向朝廷上交的银两,不过区区两千余两。

明代经济的繁荣,特别是运河开通之后的商业繁盛,在纸币的信誉日渐低落的前提之下,使得朝野上下对于作为传统硬通货的金银的需求,出现了大幅度增加。

至宣德、弘治后,朝廷禁开银场之令几成一纸空文。“奸民”私开坑穴,互相杀伤;矿盗蜂起,屡禁不能止。贪吏趁机加紧向朝廷游说,索性由朝廷督开银场,利益归于中央。等到万历年间,朝廷大规模开采银矿之时,虽然“中使四出”,“无地不开”,因矿穴私采严重,矿脉久绝,所获甚微。更有贪官污吏借开采之名“横索民财,陵轹州县”。稍有德性的官员顾恤百姓,被以阻挠之罪,即行罢免。

由此可见,万历后全国性的金银开采,不过是给了贪墨横暴官吏搜刮民财、凌辱百姓的机会而已,出现了“富家钜族则诬以盗矿,良田美宅则指以为下有矿脉,率役围捕,辱及妇女,甚至断人手足投之江”的局面,乱象丛生,酷掠横行。为此,河南巡按姚思仁上疏极言开矿之弊:

一为矿盗哨聚,易于召乱;二为矿头累极,势成土崩;三为矿夫残害,逼迫流亡;四为雇民粮缺,饥饿噪呼;五为矿洞遍开,无益浪费;六为矿砂银少,强科民买;七为民皆开矿,农桑失业;八为奏官强横,淫刑激变。

他最后的结论有点危言耸听:“(如果不加以阻止,)虽倾府库之藏,竭天下之力,亦无济于存亡矣。”

《明史》也认为,明朝最终之覆亡,实兆于此。

可以说,自明代肇兴直至灭亡,银币制所导致的问题,特别是银荒问题,自始至终困扰着统治者。黄宗羲在《明夷待访录·财计篇》中感慨说:“夫银力已竭,而赋税如故也,市易如故也。皇皇求银,将于何所?”因而发出了“后之圣王而欲天下安富,其必废金银乎?”这样的呼声。明代隆庆朝“应诏陈理财”的靳学颜甚至认为,天下之民,皇皇以匮乏为虑者,非布帛五谷不足,而是白银的供应量短缺。与黄宗羲一样,靳学颜对朝廷废钱而独用白银的国策,感到难以理解。

明代社会经济的大规模发展,与作为统一货币的白银供应不足,构成了根本矛盾。从表面上看,明代经济的主要难题是“银荒”,但实际上,问题要复杂得多。关于这一点,我们后文还要加以讨论。

话又说回来了,我们在阅读《金瓶梅》的时候,不仅没有感受到白银供应短缺的问题,相反,小说中写到的清河或临清,就不啻是一个大银窖——白银的流通,动则百千巨万,所谓钱过北斗、金银遍地的盛景,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或者说,那些滚滚而来、滔滔而去的白银,又是从哪儿来的呢?

同心圆

在《金瓶梅》中,我们很容易发现明代社会经济运行中“同心圆”的存在。这个“同心圆”,以南京、无锡、苏州至杭嘉湖的江南地区为中心,渐次扩展至长江流域,然后是两淮流域,并波及到山东至河北的北方地区。而《金瓶梅》中的临清,实为江南经济向北方辐射的襟喉要津。当然,这个“同心圆”的辐射过程,并不仅仅局限于经济方面,从文化和时尚来说,南方同样具有主导作用。永乐后,政治中心迁往北京,南京成为陪都。但至明代晚期,南京的人口大约是一百万,而北京仍只有六十万,且北京城中流行的官话仍然是南京话。由此可见,南京仍然享有文化、经济中心的特殊地位。在《金瓶梅》中,文化上的“南京崇拜”十分明显。

德国学者贡德·弗兰克在勾画1400——1800年间的世界经济地图时,看到了另外一个“同心圆”。它是以中国长江流域或中国南方作为最核心的一圈——中心位于苏淞地区的太仓(郑和下西洋的起锚地)一带,然后辐射至东亚朝鲜半岛和日本、中亚以及东南亚的更为广袤的地区。它的外围,甚至扩散到欧洲和南美洲。

很显然,弗兰克的这个“同心圆”,与我们在《金瓶梅》中看到的“同心圆”,有一部分是重合的。区别仅仅在于:金瓶梅所反映的,是以运河经济为依托的国内经济贸易,作者的视野受到很大的限制;而弗兰克则着眼于以海洋为贸易通道的全球经济运行,他看到了《金瓶梅》的作者所没有看到的部分。元代大运河的开通,使得明朝的统治者可以更多地依赖内河大动脉,源源不断地将南方的物产(特别是稻米和纺织品)运往北方,而用不着经由成本高昂且常有海盗攻击的海上运输线。弗兰克也认为,明代统治者在所谓海上航运和运河航运(南方海上利益集团与北方大陆利益集团)的政治、经济冲突中,明显地偏重于后者。其中很重要的原因,是军事方面的考虑——中国历朝历代,受到匈奴、蒙古等北方游牧民族的攻击压力,远远高于东南沿海。

但问题是,有明一代,海上运输和海上贸易,实际上从来没有停止过。到了十六世纪中期以后,东南沿海的海上贸易发展加速,明显活跃。明代的航海技术和造船技术之先进,由于郑和下西洋这一历史事件的存在,是不用怀疑的。东南沿海的倭寇之乱也提醒我们,在明代的海洋贸易中,实际上存在着一个被滨下武志称之为“纳贡贸易体系”的中国——日本——东南亚贸易通道和网络。也就是说,所谓“纳贡”,不过是名目而已,实际上是一种变相的商业贸易体系。

合法的纳贡贸易,被称为“勘合贸易”——由明政府向日本足利义满幕府发给“勘合”,而没有取得“勘合”的商船则为海盗。顺便说一句,据《明史》记载,日本的“朝贡使团”在从宁波前往北京的途中,经过《金瓶梅》所描述的临清,曾对这样一个富庶之地大肆劫掠。

“纳贡”作为一种政治上的怀柔政策,在中国有很长的历史渊源。对于明代统治者来说,接受纳贡,在经济上其实是很不利的——宗主国向朝贡国偿付数倍于贡品的物品和金钱,给朝廷财政带来相当大的压力。正因为如此,明朝政府从现实考虑,尽量控制、压缩朝贡的规模,也在情理之中。到了后来,朝廷甚至不得已而采取了闭关绝贡的极端政策。当然,这一政策的政治后果非常严重。对北方瓦剌的马市的限制或冷淡,是导致“土木之变”的重要原因;而对日本采取闭关绝贡,则与十六世纪的倭乱有明显的内在关联。“绝贡”直接导致了海盗的猖獗,这一点,并不难以理解。《明史》中说,真正的日本人在所谓的“倭寇之乱”中,其实只占到人数的十分之三;而《洋防辑要》则认为,“真倭”只占到“倭寇”的十分之一,大量的中国沿海不法商徒混迹并聚啸其间。因此,严令禁海的明代官员朱纨在自尽前给朝廷的疏文中说:“去外国盗易,去中国盗难。去中国濒海之盗犹易,去中国衣冠之盗尤难。”

从朱纨的这段话中,我们不难看出其中沉痛的所指——即中国南方海洋贸易集团(比如新安商人)走私贸易的规模以及他们在所谓的“倭乱”中所扮演的角色。因此,虽然一般来说,“倭乱”之平息可以看成是戚继光、俞大猷在军事上的胜利,但明朝统治者重新恢复了航海贸易,也起到了相当关键的作用。

“勘合贸易”也好,海盗走私也好,从日本输入中国的不仅有小刀和扇子一类的工艺品,还有大量的白银。在弗兰克看来,中国与日本及周边国家的纳贡贸易体系,年代久远,不仅辐射至东亚和南亚,实际上也是一个更大的非洲——欧洲——亚洲贸易网的组成部分。而到了明清之际,欧洲人开始把盛产白银的美洲纳入该体系。因此,“美洲的白银或者通过欧洲、西亚、印度、东南亚输入中国,或者用从阿卡普尔科出发的马尼拉大帆船直接运往中国。”由于中国的白银短缺(特别是由于张居正的“一条鞭法”采用的白银税制,中国工商业的繁荣对金银的要求成倍增加),它像一块巨大的磁铁吸附着世界各地的白银。通过所谓的中国——马尼拉——墨西哥的贸易航道,美洲的白银被源源不断地运到中国,使中国成为一个天然的“秘窖”和白银最终的“天然中心”。

在《金瓶梅》写作的那个年代,在以中国南方为中心而波及北方、东南亚乃至于南美洲和欧洲的经济贸易“同心圆”中,海外白银大量输入中国,显然是一个不争的事实。但当时日本出口到中国的白银,比从太平洋上运来的美洲白银要多六到七倍。因此,我们如果据此判断,《金瓶梅》里那些虚构人物(如西门庆)所使用的白银中,有相当部分来自日本,也许并不完全是一种玩笑性的推测。

贡德·弗兰克的《白银资本》,着眼于经济全球化的东方,确立了中国在1400——1800年间世界贸易体系中首屈一指的中心地位,这或许是一个事实。但问题是,欧洲何以后来居上?弗兰克的解释是:欧洲仅仅通过美洲白银的输入,就轻易地平衡了中国巨大的贸易顺差,从而站在了巨人的肩膀上。换言之,既然中国的白银输入使得大量资源或财富外流,那么在元代已经开始有效发行纸币的情况下,明代的“白银崇拜”是如何出现的呢?另外,就算是中国一度取得了世界中心的地位,可是这种中心的地位为何又突然丧失了?

明代的经济繁荣,随着李自成攻入北京以及北方女真人的南下而崩解,这当然不是弗兰克所关心的问题,却是黄宗羲、顾炎武等人在明亡之后所要面对的现实。正如《金瓶梅》中的西门庆,家资钜万,富甲一方,可一旦去世,所有的财富便灰飞烟灭,代之以《金瓶梅》后二十回刺心蚀骨的荒凉。所谓其兴也勃,其亡也忽,始终不出“一治一乱”的传统循环。

因此,明代的白银短缺问题,并不仅仅是一个经济或金融问题。从根本上说,它也涉及到明代的政治、思想、法律以及社会管理体系。全球格局的重大变化,特别是经济格局的变化,迫使中国自明代开始,出现了微妙而深刻的社会转型。传统道德、法律及社会管理模式与经济发展的惯性和动能之间,产生出极大的冲突和矛盾。而所有这些方面的冲突和矛盾,在《金瓶梅》中都得到了充分的展现。

礼与法

若论社会治理,中国古代社会一直奉行礼法并重的理念。所谓礼,虽偏重于道德、教化,用以规训、激发个体内心的道德律令和良知,但实际上“礼”也是“法”,甚至是凌驾于法律之上的最高原则。有人认为,这种礼仪制度,实际上是中国古代社会的“宪法”——虽无形,但无处不在。

中国第一部成文法的雏形,最早可以追溯到春秋时代。郑国国相子产将法律条文铸于鼎上,以名条律,以示森威。子产铸刑律于鼎,反映了中国古代统治者“以法治天下”的初始冲动。但这一做法,立刻遭致晋国叔向的明确反对。他写信给子产加以驳难,引发了中国历史上的第一次礼、法之争。不过,总体而言,中国传统社会的治理模式虽是礼法并重、礼法二元,但实际上却是礼重于法,以礼为主、以法为辅。这一模式,始终没有根本变化。到了宋、明以后,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特别是工商业的兴起以及商业伦理的初步形成,在商业法规特别是经济契约方面,中国的法律取得了长足的进步,这在《大明律》中得到了明显的反映。然而,传统社会的礼法二元结构,并未发生根本动摇。在明末,由陈子龙等复社人物所编选的《明经世文编》中,马文升曾在一篇疏文中这样写道:

切惟为治莫先于德教,辅治莫先于刑罚。非德教无以化导乎人心,非刑罚无以惩戒乎奸宄。故在帝舜之世,契敷五教,而皋陶典刑,以弼其教,是知自古帝王之御天下,未有舍此而能致治者也。

《金瓶梅》不过是一部文人世情小说,作者无意于撰写一部十六世纪的经济史和法律史。但由于作者在修辞上采取了极端的写实或“自然主义”的方式,其反映的明代社会的基本状况——特别是经济、商业活动和礼法观念,倒是极为清晰,颇值得重视。

前文说到,西门庆作为一个十六世纪新型商人的化身,堪称“经济人”。同时,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西门庆也可以被视为“法律人”。西门庆的几乎所有社会活动(主要是经济活动),均在法律的名目下或打着法律的旗号进行。西门庆的主要社会活动舞台只有三个:经济事务、衙门和官场。而官场不过是经济与法律的交汇点或结合部而已。换句话说,《金瓶梅》中的官场,不过是官员们通过衙门和法律赤裸裸榨取利益的场所。

具体到礼法观念而言,西门庆虽说徇私枉法、胆大妄为而“久惯牢成”,但在他的言行背后,仍可以看到传统礼教的熏染、影响和限制。西门庆作为山东第一财主,虽然在日常生活中可谓无恶不作,但宗法和道德律令对他的限制和束缚,却并未稍减。

在西门庆中意的众多妇女中,其妻吴月娘被描写得貌若天仙。但奇怪的是,小说中涉及西门庆与吴月娘性行为的描述极少(如果我没有记错的话,大概只有一次。写到正妻,作者或许不得不有所顾忌)。用作品中的话来说,吴月娘的首要角色,不过是“虽然枕上无情趣,睡到天明不要钱”的家庭主妇而已。吴月娘在众多妻妾中拥有的真正财富,其实不是她的美貌,而是建立在“明媒正娶”基础上的家世清白、门第纯正和“德行”出众。加上她吃斋念佛,明于教化,足以使她处于实际的家庭主管地位,并在道德上建立起巨大的优势。每当她与潘金莲发生争执乃至冲突时,西门庆心里怎么想我们可以不管,但至少在众人面前,在所谓“情理”的巨大威慑力面前,西门庆不得不一次次未加任何解释地维护吴月娘的“正统”地位。盖因潘金莲后娶,排行第五,且德操有亏。

春梅以一个奴婢的身份,居然得以在西门庆家中颐指气使、横冲直撞,弄得人人皆怕,即便是吴月娘也让她三分,足见春梅在西门庆心目中的特殊地位。有意思的是,当春梅与吴月娘发生冲突的时候,西门庆几乎不问是非曲折,明显地在维护吴月娘的地位。西门庆对吴月娘的袒护,实际上也是出于对传统礼仪的敬畏——吴氏为“正头娘子”,而春梅则为婢女。

那么当春梅与如意形成争执的时候,西门庆会站在哪一边呢?读者一定会认为是春梅吧,没错,小说中正是这么写的。原因很简单,春梅虽说是吴月娘、潘金莲的奴婢,但好歹也算是个家人,而如意只是一个连丈夫的存在都成为谜团、被人临时叫来照顾孩子的奶妈。

从吴月娘、潘金莲、春梅、如意的伦理序列中,我们不难看出西门庆想维护或者说“被迫维护”的是什么。当然,这一排序,是宗法伦理和礼仪方面的排序,而非真正意义上亲疏远近的情感排序。可是,若要认为这种等级次序不过是表面文章,没有什么实质性的意义,那就大错特错了。西门庆一死,吴月娘作为当家主管的权力即刻膨胀,马上将春梅、潘金莲扫地出门,其背后的宗法、道义力量拨云见日,令人生畏。

礼制森严与等级分明,在官场的交接与酬酢往来中,体现得最为典型。明代的宗臣在《报刘一丈书》中,曾以讥讽的笔调,绘声绘色地描摹出官场“谒见”的规制和礼仪,尤其是下层官员“候见”时的苦痛、酸楚与耻辱。这一描述恰好与《金瓶梅》的某些章节构成互文关系,或者说,为《金瓶梅》中的同类场景做了十分生动的注解。这也从一个侧面反映出,《金瓶梅》的作者对当时的官场礼仪和规制极为熟悉。

《金瓶梅》第五十五回,西门庆去东京给蔡太师拜寿。抵达东京之后,未见主人,先得去拜见管家翟谦,第二天才能去太师府。晚上西门庆一夜难捱,眼巴巴等到天明,巳牌时分,就早早起床梳洗。等到了蔡京的府中,中门居然关着,只能从角门进入,且每道门都有武官把守。等他转过重重回廊之后,终于来到大厅堂前,看见蔡京端坐于虎皮高椅之上,身穿大猩红蟒衣,屏风后二三十位美女手执巾扇,侍立两边。西门庆不由分说,朝上拜了四拜。此时,管家翟谦走到太师身边,暗暗地说了几句话下来——这几句话小说没有交代,从上下文关系来看,应该是向蔡京说明,西门庆有意在太师面前认个干儿子。西门庆默默会心,赶紧朝上又拜了四拜。整个过程,蔡京不答一语,也不回礼,而这正是西门庆所盼望的——因为据说父亲受儿子四拜,是无须答礼的。反过来说,蔡京不回礼,等于是默认了拜干爹这一事实。因此,接下来,西门庆一开口,便对蔡京以父子相称:

孩儿没恁孝顺爷爷,今日华诞,特备的几件菲仪,聊表千里鹅毛之意。愿老爷寿比南山。

蔡京这才命座,西门庆再次朝上作揖,道一声“告座了”,方退至一旁,坐地吃茶。由于带来了重礼,且有翟谦多方协力,西门庆的谒见之旅也还算顺利。

至第六十五回,殿前钦差六黄太尉为迎取“花石纲”,由山东河道而来,路过清河县。当地两司、八府官员凑了份子,由黄主事出面,借西门庆家设宴,迎接六黄太尉。御前钦差的仪仗所经之处,鸡犬不闻,樵采遁迹,其威势之煊赫、仪仗之饬严,自不必多说。至西门庆家下轿,众官员便前来拜谒,整个过程,规制堂皇,不越雷池一步。巡抚都御史、巡按监察御史前来参见,太尉依礼而答;布政使、参政、参议、提学诸人上前参拜,太尉稍加优礼;知府八人拜见,太尉仅答以长揖而已;至于统制、都监、团练一类的官员,太尉则端坐不动,稍加训诫后,众人即退过一边。

西门庆以提刑副千户的身份,作为整个宴请的东家主人,倒贴了许多银两,且夹在李瓶儿的丧仪中,忙乱了好多天,最后只落得个“献茶”的机会,远远地朝太尉望一眼罢了。

自始至终,六黄太尉与主人西门庆未交一语,尊卑等级之严,由此可见一斑。

在日常生活中,“礼”的约束也随处可见。李瓶儿死后,西门庆备下金帛厚礼,请宋真宗宁和殿的侍者杜子春来题写铭旌。按西门庆的意思,当写“诏封锦衣西门庆恭人李氏柩”。平常嬉皮笑脸、很不正经的应伯爵,这次总算正经了一回。他再三阻挡西门庆道:“见有正室夫人(吴月娘)在,如何使得?”伯爵的意思是,恭人为正室命妇之称,且须有爵位,不应用于瓶儿侧室。可叹西门庆正处于悲痛之中,全然不顾丧仪之礼,一定要为爱妾争个名分。争了半日,最后还是不得不去掉了“恭人”二字,改为“室人”,就这样糊涂过去了。

初一看,《金瓶梅》的世界,就是一个礼法世界。官场迎送之礼,尊卑贵贱,等级分明;家庭生活,宗法俨然,礼数周全;人情往来和待人接物也颇有敬让谦抑之风。吴月娘的哥哥吴大舅,身居闲官,每次见到妹妹,都以“姐姐”相称。他尊称妹婿西门庆为“姐夫”,西门庆受之若素;西门庆称自己的女婿陈敬济为“姐夫”,敬济也坦然受之。至于称弟为哥,称哥为爹(仿佛人人竞相自轻自贱),在小说中随处可见,几为通例。这大概是山东清河一带,世代相袭的成规礼俗吧。

西门庆虽只粗通文墨,但每与人交接,亦颇善客套。他升官之后,心心念念要延请一位有学问的先生来家坐馆,专管案牍文书和信件往来,遇事有说帖,送礼有礼帖。这足以表明他对礼仪的重视。西门庆虽然没有读书的习惯,却辟有专门的“书房”(实际上成了蓄养男宠或纵欲之后用来静养的场所),身边也有“书童”跟随;虽然不谙音律,也还每筵必唱。

《金瓶梅》的主旨之一,在于揭露礼法的废弛、混乱与衰颓。但它并未直接描写礼之不存、法之缺失,而是反其道而行之,着力铺叙礼法的崇隆和森严。作者通过礼之伪善、法之矫饰,来揭示世态之乱象丛生、人情之凉薄险诡、道德之颓朽衰败。因此,《金瓶梅》与其说着眼于对礼法、道德状况进行严厉批判,还不如说,它要向我们展现的,其实是“名实分离”。那些掩盖在礼法表象之下的真正内容,一旦敞开,暴露于光天化日之下,才会让我们感到触目惊心。《金瓶梅》这么写,固然有修辞和技法方面的考虑,但更重要的是,这种“名实分离”的状况,正是明代中后期社会状况的真实反映。换言之,中国传统社会的礼法、伦理和道德,与正在发生深刻变化的实际生活之间的距离,已足以构成反讽。

蒋竹山的借票

第十三至第十九回,西门庆与李瓶儿墙头密约,往来成奸,气死花子虚,占了他家房屋及许多家私银两,随后西门庆在家里大兴土木,搭盖三间玩花楼并卷棚。按照西门庆的如意算盘,只等五月十五日佳期一到,就将李瓶儿迎娶过门。没想到,人在家中坐,祸从天上来,因受杨戬被参劾一案的牵连,西门庆和他的儿女亲家陈洪,无端被卷入一场不测之灾。

西门庆连夜派来保打点金银财宝,往东京蔡京门下行贿打探。家中大门,日日紧闭。李瓶儿眼见得良辰吉日将近,却不见西门庆那头有丝毫的消息,只得让冯妈妈前去打听,没想到冯妈妈一连来了两趟,都见大门关得像铁桶一般。李瓶儿不知道西门庆出了什么事,只以为是西门庆心意生变,因而积郁在心,生出一场大病来,夜夜梦见隔壁乔皇亲家花园里有狐狸抛砖掠瓦,渐渐不思饮食,形容枯黄。

来给瓶儿诊病的郎中名叫蒋文蕙(竹山)。蒋竹山虽生性浮浪、见识迂腐,但借看病之机,一来二去,居然便与瓶儿成了好事。李瓶儿一不做、二不休,索性许下终身,将蒋竹山招赘入门,做了个倒插门的夫婿。等到来保在东京贿赂蔡京事成,西门庆安然脱祸之时,蒋竹山已经和李瓶儿一家一计地过起了太平日子。李瓶儿趁着西门庆大祸临头的当儿,将蒋竹山招赘在家倒也罢了,偏偏还为他凑了三百两银子,打开两间门面,像模像样地开起了生药铺子。以往蒋竹山给人看病,都是走着去的,如今发了家,居然也买了一头驴子骑着,在大街上往来招摇。

我们已经知道,西门庆的父亲西门达,就是做生药铺子起家的。到了西门庆手里,虽说生意的规模、经商的行当早已今非昔比,但生药铺无疑仍然是西门庆最看重的身份象征。小说中提到西门庆,多称他为“县前开生药铺的西门大官人”,可见生药铺对西门庆而言,不仅是本行主业和立身之基,而且是商业招牌,意义自然非同小可。明代商业伦理的基本行规是各有地盘,各有所属,人走一道,互不相扰。《金瓶梅》中对此多有描述,此不赘言。

蒋竹山不仅趁人之危,夺人之妻,且在“西门大官人”眼皮底下开起了生药铺子,似乎有意与西门庆唱对台戏。这就犯了大忌——从中我们不难看出蒋竹山的迂腐和李瓶儿的拙智。西门庆处心积虑地想要教训一下蒋竹山,也就不难理解了。

按说,西门庆是一方财主,与李知县、夏提刑等官员都是朋友,要想摆布一下手无缚鸡之力的蒋竹山,也不算什么难事。但他最后请出街头小混混草里蛇鲁华、过街鼠张胜来摆平此事,明摆着是不想走官家(衙门)这条路(大概是碍于李瓶儿的情面)。他给了两人四五两碎银子,许诺事成之后再谢,目的也只是为了出口气。张胜和鲁华接过银子,便对西门庆说:“你老人家只顾家里坐着,不消两日,管情稳拍拍教你笑一声。”

奇妙的是,张胜和鲁华想出来整治蒋竹山的招数,竟然是伪造一份借款文书,逼勒蒋竹山还钱,借机痛打他一顿,最后,一根绳子将他绑了,拉他去见官。也就是说,即便是街头上的架儿、泼皮无赖和鸡鸣狗盗之徒,想要设局整人,竟然也要借助法律和官衙的力量。他们事先伪造了契约,确保一旦见官,在大堂之上要有必胜之把握,可见两人经过了周密的筹划。由此可见,在《金瓶梅》中,法律及其威严,确实无处不在。

事实上,张胜和鲁华的设计是有道理的。他们费了这么多的周折去摆布一个人,并非多事。相反,这一计划显示了张胜、鲁华的深谋远虑。我们不妨假设一下,如果张胜、鲁华像黑社会一般地行事,找上门去打人,打了人就跑,会有什么结果呢?毫无疑问,喜欢咬文嚼字的迂腐郎中蒋竹山,照例要去报官申冤。张胜、鲁华是街头有名儿的小混混,平时劣迹斑斑是一定的,到时候一旦官府依律拿人,他们必然会陷于被动,说不定反而还要西门庆替他们出面,拿银子去打点搭救。

那么,假如蒋竹山无端被打,他是否一定会报官呢?答案是肯定的。这涉及到明代特殊的法律制度和法律教育普及等问题,《金瓶梅》对此多有反映,关于这一点,容后再谈。

我们不妨来看一看由张胜和鲁华所伪造的这份借票:

立借票人蒋文蕙,系本县医生,为因妻丧,无钱发送。凭保人张胜,借到鲁华名下白银三十两,月利三分,入手用度。约至次年本利交还,不致少欠。恐后无凭,立此借票存照。

小小借票,看似细枝末节,实则大有讲究。

首先,街头混混鲁华、张胜写不出这样的借票,需请人代写。且借票中写明蒋竹山借款之缘由为“丧妻无钱发送”,亦符合事实。可见,两人事先必定经过仔细的谋划和斟酌,说不定还请教过“法律专家”,此为省叙,兹可不论。

其次,按照明代借贷之法,凡借贷契约须由中间人担保,还须写明借款数额、利率和还款日期。以上种种,借票并无遗漏,一应俱全。可见,张胜、鲁华所伪造的这张票据,当出于刀笔讼师之手。一旦作为呈堂证物,完全经得起法律的勘核。

按照徐忠明的研究,这张借票与今存明代契约的样式完全一致。最值得注意的是,明代法律中,法定的民间借贷利率为月利百分之三,而《金瓶梅》中多为百分之五。徐忠明认为,在民间的借贷关系中,百分之五的月利似乎是比较普遍的。在《金瓶梅》中,也惟有蒋竹山借票的利率为月利百分之三,其他的地方写到借款利率,均为百分之五。而蒋竹山的借契是伪造的,显然是为了专门应付官司而准备的,写明是百分之三,目的在于与相关法律条文相一致,从而使得这张借票在法律上无懈可击。

这张借票的行文,足以见出《金瓶梅》的作者在写实方面的精微与审慎。当然,我们据此也可以看到,在当时的社会中,契约与合同在日常经济事务中,已开始扮演非同一般的角色。

“契约社会”的脆弱

在《金瓶梅》所反映的明代经济活动和商业事务中,作者对于契约和合同的描述极其细致,不厌其烦。借款有借票,雇佣有契据,合伙有合同,典当有当票,盐引有勘合,买丫头有文契,就连投靠亲友居然也还要有“投靠文书”。这足以说明,契约和合同,在当时的经济、贸易与社会生活中,已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和作用。

在大部分场合,西门庆并不直接从事经济事务。他的生意,不论是南下江浙的货船,还是清河本县的铺面,自有韩道国、来旺、来保、贲四等伙计们去打点。除了纵情风月、聚众吃喝之外,西门庆最重要的日常工作,无非是“写文书”“批合同”。而作为妻子兼管家的吴月娘,只管打开柜门,将来自各方的银锭纳入其中,一锁了之。也就是说,通过文牍和契约往返,天下即可传檄而定。因此,若将《金瓶梅》中所描写的商业社会视为中国“契约社会”的雏形,也不是没有根据。在这样一个社会中,以契约为核心的商业伦理已经逐步成形。西门庆在平时的生活中纵欲滥情,在官场上也是贪婪成性,可在商业和经济活动中,尚能信守承诺,依约办事,甚至还时常客串一下扶贫济弱的慈善家角色。小说中极少提及西门庆在商业活动中的违规与欺诈,就是一个很有说服力的例子。

这样一个“契约社会”的出现,其背后的推动力,实源于宋代以来的经济发展与商业兴盛。中国民间的商业与贸易往来,需要在传统的德治、礼治和宗法制度之外,另建一套保证其商业运行的“契约机制”。换言之,这样一个具有初步“契约机制”的社会,是在民间商业活动的内部生根发芽、逐渐成形的,而并非是国家(朝廷)法律设计、引导和催生的结果。在明代的法律中,虽然增设了金钱借贷方面的条文,但这并不能说明明代的统治者有意去建立这样一个契约社会。法律上的调整,更像是一种事后的追认,是迫于当时社会业已出现的商业贸易运行压力,顺势而为,以法律的形式对之加以约束和规范而已。

当然我们也必须看到,在明代中后期逐渐成形的这样一个“契约社会”,并不是一个全新的机制,它与传统道德和宗法制社会仍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从根本上来说,它是十分脆弱的。一般而论,契约也好,合同也罢,在商业活动和贸易往来中要得到遵守和执行,所能依靠的无非是以下两个方面的力量:其一是商业伦理影响之下的道德自觉,也就是所谓的诚信原则;第二就是社会的法律系统。

就前者而论,商业伦理中的诚信自律虽然在贸易和商业事务中起到一定的约束作用,但从根本上说是靠不住的。因此,在商业活动中融入某种传统宗法社会的道德规范,就显得特别重要了。

在《金瓶梅》中,受西门庆雇佣而从事生意的人被称为“伙计”。而伙计这一角色,既不同于现今社会的“职业经理人”,也不同于临时雇佣的人力和帮手。这些人兼有家人与合伙人、生意伙伴和雇工等多重身份。韩道国、甘出身、贲四、来保之流,要么住在西门大院中的偏屋厢房,要么住在狮子街的铺子里,从理论上来说,与西门庆似乎是一家人。他们通常称西门庆为“爹”,西门庆平常对他们也待之以“家人之礼”。韩道国、来保每有外出经商,西门庆必先给几两碎银子,让他们置办服装,并安顿家小。一旦货船从江南返回,必然要摆下宴席,为这些伙计们接风洗尘。可谓十日一大宴,五日一小宴。即便是贵客临门,酒宴上也都有伙计们的身影。西门庆常常让应伯爵作陪,与伙计们喝酒、逛妓院,嬉笑喧闹,纵情欢娱。每到四时八节,西门庆还要给这些伙计们送礼。而伙计们央求西门庆办事,送来的礼物和银两,西门庆却一概不收。更为重要的是,每一桩生意成功,有了利润,西门庆还要依照原先的约定,给伙计们分成。

伙计们的妻子也称西门庆为“爹”,“西门老爹”亦可随便与这些伙计的媳妇们上床——伙计们大多装聋作哑,视而不见,甚至乐观其成(来旺是个例外。早在他妻子宋蕙莲被西门庆霸占之前,他就与西门庆的小妾孙雪娥勾搭成奸)。对这些伙计们来说,西门庆显然具有“家长”的风范与威严;而对于西门庆来说,这些伙计们也明显有着家庭成员的影子,受到西门庆的照顾和保护。

这种将雇佣的经营者纳入家庭伦理的序列,待之以家人之礼的“伙计制度”,并不像有些学者(比如余英时)所认为的那样,是一种全新的商业制度设计。实际上,在中国社会的雇佣关系中,这类现象古已有之,且十分普遍。宋明之后“伙计制度”的出现,更像是一种在法律缺失、诚信不足恃的社会环境下的被动反应,或者说是一种权宜之计。更何况,将以家庭亲情为内核的伦理关系扩大至全社会,并致力于“大同社会”,也是一种十分古老的理念。在中国的君臣、父子、夫妇、昆弟和朋友伦理体系中,关于友朋的伦理,实际上就是对家庭兄弟情谊的模仿和借用。在《金瓶梅》中,西门庆待伙计以家人之礼,在商业活动中导入亲情关系,借助于家族伦理的道德力量,既可以作为对商业契约的一种补充,同时也是这种契约得以贯彻的一种象征性保证。

顺便说一句,现代社会所谓中国式企业的管理或经营模式,并非仅仅依靠直系或旁支亲属进入企业的管理层,对企业加以控制,同时也要求对非亲属企业成员给予家人式的关切,并与之建立一种超越契约关系的特殊亲情或认同关系。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或许后者更为重要。

然而,具有讽刺意味的是,时至《金瓶梅》写作的那个年代,人与人之间的道德关系渐渐为赤裸裸的金钱和功利关系所取代,道德溃败已达于极端化的可怕境地,甚至波及到了家庭关系内部。这种引入亲情伦理的“伙计制度”也是徒有其表。所谓“蛇入筒中曲性在,鸟出笼轻便飞腾”。西门庆与伙计们的关系,表面上似乎很亲近,但充其量不过是一种心理安慰,并不能掩盖真实人际关系中的算计、冷漠或互相提防。这种关系的虚伪性,西门庆知道,伙计们也知道,彼此心照不宣罢了。伙计们对西门庆的恭顺与服从,与其说是对西门老爹恩惠的报答,还不如说是慑于西门大官人的显赫权势与经济地位而采取的暂时性的隐忍策略。关于这一点,小说第八十一回中的一段描述尤其让人触目惊心。

韩道国与来保押着西门庆的货船从南方一路而来。此时的韩道国和来保并不知道主人西门庆已死:

一日到临清闸上,这韩道国正在船头站立,忽见街坊严四郎,从上流坐船而来,往临江接官去。看见韩道国,举手说:“韩西桥,你家老爹从正月间没了。”说毕,船行得快,就过去了。这韩道国听了此言,遂安心在怀,瞒着来保不说。

这段文字之所以让人惊心动魄,除了事件本身的出人意表之外,还与叙事速度的突然加快有很大的关系。韩道国在外多日,对家中的情况一无所知,西门庆年纪轻轻,素无疾病,正值官运亨通、生意兴隆的黄金年代,他的突然暴亡,韩道国闻讯想必也会魂飞魄散吧。如此重大的消息,通过严四郎的船与韩道国的货船在临清闸交错而过的一刹那而道出,无疑增强了它的突然性。“说毕,船行得快,就过去了”几个字,可谓字字珠玑。而韩道国一闻此言,遂“安心在怀”,说明韩道国的背叛歹念,几乎是出于一种本能,从一刹那中陡然生出,恐怕就连韩道国本人也会吓一跳吧。

值得注意的是,韩道国的下意识背叛,之所以让读者感到可怕,是因为他临时起意,决计拐卖西门庆的钱财,事先并无任何深思熟虑,而是“先拐了再说”。这种人物心理在刹那间的变化,其实已经超越了道德范畴,让我们看到的是人心的深邃、诡异与难测。韩道国发卖了西门庆的部分货物,拐了一千两银子跑回家,当然是瞒着来保。来保后来终于明白过来了,也马上见样学样,偷了西门庆八百两货物,装上大车运回家中。

既然建立在亲情宗法关系之上的商业伦理不足恃,那么,明代“契约社会”的运行,能否在法律系统的层面上获得支撑呢?

从前面提到的蒋竹山被打一节中,我们似乎可以看出某些端倪。即便蒋竹山的借票是真实的,蒋竹山与张胜、鲁华之间的纠纷也仅仅是一桩民事或经济纠纷。但张胜、鲁华痛打蒋竹山在先,然后又砸了人家的铺子,地方保甲却不分青红皂白,将被害人蒋竹山拴了去见官。可见当时的法律实践,是典型的民、刑不分。一干人等到了提刑院开庭,审判官夏提刑对蒋竹山拍案大怒,不问情由即选大板痛打三十,打得蒋竹山皮开肉绽,鲜血淋漓。夏提刑打人的理由,竟然是:“看这厮咬文嚼字的模样,就像个赖债的。”整个审判过程没有任何司法程序可言,审判者个人的意志占了很大比重,案情的真伪无人追查,也不容申辩,“契约社会”赖以立足的法律公正更是无从谈起。

司法体系的腐败、草率和贪渎是《金瓶梅》的重要内容之一,但作品中所反映的明代司法状况,其实还要复杂得多。

法律与政治

明朝开国之初,鉴于元代法律废弛、贪腐成风的现实,明太祖朱元璋有意凸显法律的作用。至洪武十七年,建三法司“贯城”于太平门外、钟山之阴。所谓三法司,指的是刑部、都察院和大理寺三个相互制衡的法律机构——刑部受天下之刑名,都察院纠察,大理寺驳正。至十八年颁布《大诰》,明代法律(刑法)大致格局初步成形。然而朱元璋建立“贯城”的微义,在于“法天”,所谓“贯索七星如贯珠,环而成象名天牢”。三法司乃是天道的象征,而立法的初衷,仍然不外乎天道、德治、法律三位一体。朱元璋曾这样戒谕臣子:

古人制刑以防恶卫善,故唐虞画衣冠、异章服以为戮,而民不犯。秦有凿颠抽胁之刑、参夷之诛,而囹圄成市,天下怨叛。未闻用商、韩之法,可致尧、舜之治也。

又说:

仁义者,养民之膏粱也。刑罚者,惩恶之药石也。舍仁义而专用刑罚,是以药石养人,岂得为善治乎?

弹的仍然是礼法并行、仁德为主、刑罚为辅一类的老调。

更何况,统治者让法律行之于世的根本目的,在于“帝祚永固,江山一统”,更多的是出于政治方面的考虑。一旦有所需要,政治压倒法律、权力消弭仁慈的情形必然屡屡发生。明初的重典酷刑,令人咋舌。苏州的姚润、王谟被征召不至,即被诛杀而籍没其家;胡惟庸、蓝玉两案,株连死者竟高达四万。明成祖起于靖难之时,为了止谤息议,族诛绝种,无所不用其极。

不过,明代的刑罚,似乎有意将官吏与平民区别对待。对待官吏,惟用重典,频下猛药;而对待老百姓则宽容有加。所谓“猛烈之治,宽仁之诏,相辅而行”。这显然是出于政治上的考虑。在对待平民的律法方面,有许多地方值得我们留意。比如说,制定《大诰》时,朝廷就遵循法律简明、务使人人知晓的原则;再比如,为使百姓皆知律条,明了“趋吉避凶之道”,朝廷大力推进法律普及运动。朝廷甚至规定,凡是家中藏有《大诰》或通晓《大明律》的罪犯,可一定程度减刑或免刑。一时间,统治者似乎产生了“以法治天下”的冲动。而这种民众人人皆知法意的状况,在《金瓶梅》中也有反映。不论是武松、宋仁、蒋竹山、陈敬济乃至吴月娘,一旦遇到冤屈和纠纷,似乎本能地会想到依靠法律的手段去解决。

另外,《大明律》对刑讯拷问的规定十分谨严,要求案件判决必须审慎,“凡内外问刑官,惟死罪并窃盗重犯,始用拷讯,余止鞭扑常刑。”在一般案件中,严禁使用挺棍、夹棍、脑箍、烙铁、一封书、鼠弹筝、拦马棍、燕儿飞、灌鼻、钉指等手段获取口供,哪怕是用未去棱的竹片鞭打脊背、脚踝而致伤,审问者也会被问罪、充军。明仁宗时,刑律方面有了许多特殊的规定,比如在“己丑诏书”定下律制,禁用鞭背、宫刑及连坐等暴酷之法。而明宣宗甚至一闻奏囚,即面色惨然,食不下咽,并亲自撰写《帝训》五十五篇,其一即是关于恤刑。

明代法律对于用刑的规定,不可谓不细密;对于防范严刑逼供,不可谓不重视。然而这些规定在实际执法过程中,则完全走了样。刑讯拷问的滥用,在《金瓶梅》中尤其令人胆寒。不论是作为正千户提刑官的夏龙溪,还是作为其副手的西门庆,或者如李知县、霍知县等官员,每逢犯人到庭,不问是非,不询情由,不辨曲直(用《金瓶梅》中最常用的话来表述,叫做“不由分说”),必然严刑拷打。拷讯之刑以拶指、夹棍、打板子较为多见。西门庆似乎很喜欢使用榔头(大概是木制的吧),打得犯人“胫骨皆碎,杀猪也似喊叫”。

不单是西门庆,《金瓶梅》中的绝大部分刑官都有刑讯逼供的嗜好。比如说小说的第四十七回,苗青为谋财害命,伙同陈三、翁八将主人苗天秀利刃刺死,一闷棍打入水中。后来,苗天秀的尸体从上游漂入新河口的港汊之中,当地负责承办此案的狄县丞找到尸体之后,因见不远处有座慈惠寺,即将长老等僧众拘来,先把长老一箍、两拶、一夹、一百敲,再赏给众僧二十大板,拷得口供,收入狱中,就万事大吉了。

由此可见,在《金瓶梅》中,使用刑具几乎是所有庭讯的开堂锣鼓,没有任何例外。而屈打成招,则是可以想见的最终结果。拷讯并非是审问案情的辅助手段,而是按照刑官主观意愿定案的最省事的杀手锏。如此一来,其背后的贪污或人情往来、权钱交易就可想而知了。《金瓶梅》所反映的明代中后期的法律状况可谓天昏地暗、满盘皆墨。在小说所涉及的大小案件中,没有一个案件的审判是公正的,无论是法律程序还是其结果。

曾孝序作为小说中为数不多的几个清官之一,其下场却也令人唏嘘——先是从巡按御史贬为陕西庆州知州,然后蔡京随便找了个借口,逮其家人,锻炼成狱,将孝序除名,使他狼奔豕突,窜于岭表。《金瓶梅》中并非没有清官,而是没有清官的存身之地。虽有清官,而无所用其力,其结局除了被杀身死或窜于岭表之外,不外是与流俗同其污浊。值得注意的是,《金瓶梅》所描述的司法及社会状况与《水浒传》中迥然不同——《水浒传》虽说是官逼民反,但朝廷对梁山好汉的大规模围剿乃至剿抚并用,仍然体现出当局试图“恢复秩序”的强烈愿望。而在《金瓶梅》中,统治者是沉默的。或者说,统治者已被日益强大的利益集团所挟持。朝廷本身的“意志”如何,事实上无关大局。末代的庄烈帝,倒是很想励精图治,挽狂澜于既倒,但他的作为,不过是加快了王朝崩溃的速度而已。不论是正德、嘉靖还是万历,要么好大喜功,四处巡游狩猎,要么迷恋道教、青词,使朝臣专权,以售天下。从朝廷至民间,从皇帝到大臣、士人乃至庶民,随处弥漫着一股强烈的纵情享乐的虚无主义气息。

因此,《金瓶梅》中表现的司法腐败,不能仅仅从所谓人治/法治、政治/法律二元对立的立场加以分析或解释。比方说,朱元璋在明初采用“猛烈之治”与“宽仁之诏”相辅而行的方略,政治残酷,用重典以惩一时,虽有以政治取代法律的倾向,而朝廷对社会的控制力并未稍减。以民间刑案的发生率来看,至建文元年,刑部报囚比以往减少了三成;而宣宗、仁宗一改过去的严刑酷法,用法日轻,依律科断,法虽轻,但“贪墨之风亦不甚恣”。由此可见,政治手段之严与松,虽说不能导致真正意义上的公平和公正,但对社会秩序的控制却同样有效。可以说,《金瓶梅》所反映的是末世的失序状况:政治、社会道德和社会管理,同时陷入了普遍的崩溃与混乱,法律的腐败不过是其突出的表征而已。

导致这种失序状况的原因,除了前文所论及的政治荒弛、朝臣专权之外,最根本的原因在于,当时明代经济和工商业的发展,导致了商业及消费文化的泛滥。世风尚利,人情日伪,整个社会陷于纵情声色的享乐主义氛围之中。在商业利益面前,传统的礼义道德对个人的约束力日渐衰微,而与之相适应的新的社会管理模式尚未建立,社会的政治、法律及原有的制度设计,出现了空前的危机,社会逐渐陷入无序状态。

法律的实质

《金瓶梅》中并非无法,相反它所呈现的是一个处处有法、事事依法裁断的“法治世界”。当然,这个世界是极度荒诞、扭曲的。普通百姓懂法、讲法、依法行事的例子,在小说的情节中随处可见,不胜枚举:蒋竹山受到张胜、鲁华的构陷,本能的第一反应,就是拉对方去见官;开棺材铺的宋仁,因见女儿被逼身亡,拦住尸首不让火化,要到抚按那里去告西门庆强奸;在武大郎被毒死之后,打虎英雄武松想到的第一件事,就是请人写状纸去衙门告官;西门庆死后,女婿陈敬济整日上门胡搅蛮缠,弄得吴月娘担惊受怕,她的哥哥吴大舅建议告官,做一劳永逸的了断。

这种知法、懂法,对法律的信仰或幻想,与明代统治者有鉴于元代百姓昧于教化被动犯罪,从而大力推行法律普及、务使人人知晓律意的政治举措有关。《金瓶梅》中每有案件发生,围观者当即就能随口说出法律判决的刑种和刑期,与《大明律》的规定若合符节,不免令人称奇。例如,小说第八十回,西门庆死后,他那位出身于妓院的小妾李娇儿,以“弃旧迎新”为本,要从西门庆家脱身,以图改嫁。离开前,李娇儿不仅索要几十两“遮羞钱”,还要将服侍自己的两个丫头元宵和绣春一起带走,而吴月娘坚决不肯,生死不予,双方僵持各不相让。吴大舅在一旁也束手无策。小说中有“吴大舅居着官,又不敢张主”这样一句话,颇耐人寻味。吴大舅当了个穷官,其实无权无势,但若要出面袒护自己的妹妹,反而会授人以柄,徒然给人“以势压人”的口实。最后,吴月娘一句话吓退了李娇儿:“你倒好,买良为娼!”这句话的神奇效果,可能连月娘自己也未想到吧。盖因李娇儿出身娼门,而元宵、绣春则是良家妇女。吴月娘的这句话虽然普通,但它所依据的却是法律条文,背后支撑她的是法律的威严。李娇儿只能羞惭而退。

法律意识的萌动,对法律的信仰或执着,确实也反映了明代法律观念深入民间社会的普遍状况。不过,百姓对法律的信仰是一回事,而一旦到了法庭上,就是另一回事了。前文已提到,《金瓶梅》中涉及的法律判决,没有一次是公正的——这固然反映了明末法律及社会的一般状况,也与作者浓烈的愤世嫉俗和悲观主义意识有关。在地方衙门,正义得不到伸张,冤屈得不到昭雪,百姓唯一可做的,自然就是越级上访,乃至于赴京师告状。

越级上告之事例,在《金瓶梅》中多有描述。如安童告苗青一案,其结果仍然是沉冤莫雪。至于赴京师越诉,《金瓶梅》倒没有涉及。据《明史》记载,百姓因见地方司法不公,越级上访乃至进京告状的例子层出不穷。开始朝廷还虚与委蛇,派人查实复核。大概是案件数目过于庞大,到了后来,干脆就不问虚实,对凡到京师越诉的访民,一律予以逮捕,发往边关充军。事已至此,百姓可以采用的最后一个选择,大概就是将法律彻底抛在一边,依靠法律之外的极端手段,有仇报仇,有冤报冤。武松如此——他遇赦后,直接手刃潘金莲和王婆,为兄报仇;来旺如此——从徐州刑满释放后,立刻将西门庆的小妾孙雪娥拐走,作为报复。《金瓶梅》真实地反映了一般百姓从懂法、守法到反受法律戕害,并最终罔顾法律,铤而走险的全过程。

在这里,我们也许可以提出这样一个问题,就《金瓶梅》所揭示的明代社会而言,法律的实质到底是什么?或者我们也可以这样问:在《金瓶梅》中谁最需要法律?而法律事实上又在保护谁?

《金瓶梅》中最成功的“职业法官”当属提刑夏龙溪。此人以正千户提刑官的身份,与当地知县共同掌管地方刑法。官职虽然不高,但他将法庭完全视为谋取私利的场所。仅苗青一案,他从西门庆手中分得的赃款即达五百两之巨。明代官员的俸禄之菲薄,于史有载,多遭后人诟病;而另一方面,当时社会的一般状况,则是商业繁华,生活奢靡,风尚骄浮,道德荒佚。两者之间形成极大反差。顾炎武在《天下郡国利病书》中曾概括说,当时的社会,事实上已经完全为金钱所控制,所谓“金令司天,钱神卓地”。官员到了地方,莫不以官父之衣冠临天下,以胥吏之心计谋利禄,权钱交易盛极一时。夏龙溪以区区刑名小官,而要谋取暴利,不从法庭上受贿,岂有他途?

夏龙溪在千户提刑官的职位上如鱼得水,食髓知味,而朝廷对他的工作也十分满意。在一份由兵部签署的考察各地卫司官员的照会上,上峰称他:“资望既久,才练老成,昔视典牧而坊隅安静,今理齐刑而绰有政声,宜加奖励,以冀甄升。”可当夏提刑看了自己即将升官的邸报,却“大半日无言,面容失色”。他买通林真人,让其下帖,逼着朱太尉去找蔡京疏通,目的竟然是取消朝廷对他的奖励和升官的任命,仍想以正千户提刑官的职位在原来的岗位上为百姓再“服务”三年。《金瓶梅》善用反讽之笔,此为一例。

就《金瓶梅》所反映的官场情形而言,闲官乃至高官而无利可图,则一文不值。这是一个基本的为官法则。不过,夏提刑在京师的活动,没有起到什么效果,他最终“被迫”升官。他的职位由西门庆代替,而西门庆的副千户一职,则为何太监的侄子所谋得——何太监为了让他的侄子得到这个位置,竟然央及皇妃刘娘娘,由皇帝本人直接传旨,足见掌管律法的提刑官职位,实为官员们趋之若鹜的肥缺。这也从侧面烘托出当时社会的司法已经腐烂到了何种程度。

在马克思看来,法律本身并不是社会正义的必然保证,它不过是统治阶级的意识形态而已。《金瓶梅》中所反映的法律,正是官员们巧取豪夺、济私助焰之具。而法庭几乎已等同于官员们的提款机。因此,当夏龙溪升官之后,西门庆再次与他见面,改口称他为“堂尊”之时,无论是读者,还是夏龙溪本人,听上去怎么说都有点讽刺的意味吧。

夏龙溪的怫然不悦,就很可以理解了。

法律之外

西门庆曾在一时得意之中,向吴月娘说出了就算强奸了嫦娥和织女也无妨的豪壮之言。这话也不是随便说说的,他当然有足够的本钱说这样的话。家有万贯钱财,朝廷又有老蔡京给他罩着,在地方上他本人就是法官,当地的达官贵人“都来走他的门路”。如此说来,在尘世之中,似乎再也没有什么能让“西门大官人”感到害怕的人和事了。但西门庆对这个世界依然有着极深的恐惧。

那么,他怕什么呢?

小说的第七十一回,西门庆在东京加官进爵后,返回山东老家。当时正值数九寒冬,点水成冰。一路上净是些荒郊野路,枯木寒鸦,疏林淡日影斜晖,暮雪冻云迷晚渡。再加上一阵恶风吹来,刮得周遭天昏地暗,西门庆忽然无端地害怕起来,立即命人躲入黄龙寺借宿。他的恐惧不无道理:在荒郊野岭,林子中随便钻出几个剪径的“小人”,就会要了他的老命。由此可见,一旦离开了大队随从和军士,离开了法律的保护,西门庆其实非常脆弱,什么都不是。这段描写着实充满了禅意和警训。

即便在清河县的家中或衙门里,西门庆也时常感到一种莫名的恐惧。他几乎一听见武松的名字,便要倒吸一口凉气。似乎武松一日不死,他的心一天也放不下来。当然,小说中最让西门庆害怕的人,既不是树林中剪径的强人,也不是不解风情的莽汉武松,而是一个名叫花子由、人称“花大”的家伙。

花子由是花子虚的堂哥,李瓶儿的大伯子,在花家四兄弟中排行老大。西门庆与李瓶儿做手脚,气死了花子虚,霸占了人家的所有财产,“接管”了人家的妻子。花家兄弟对此事如何反应,这是西门庆的一块心病。西门庆如剑悬顶般的恐惧,深入骨髓。

花大第一次被正式提及,是西门庆决定迎娶李瓶儿之时,由吴月娘“不经意”而道出:

你不好娶他的……常言“机儿不快梭儿快”,我闻得人说,他家房族中花大,是个刁徒泼皮,倘一时有些声口,倒没的惹虱子头上搔。

吴月娘的一番话,对西门庆无疑是当心一拳。花大素来行径,小说中未详写,但从吴月娘口中“我闻得人说”数字可知,此人“滚刀肉”般的泼皮之性早已声名远扬。接下来,小说中不厌其烦地刻画了西门庆对花大无时不在的恐惧。他先是向潘金莲流露了自己的担心:“倒只怕花大那厮没圈子跳……怎生计较?”然后又转而向李瓶儿坦言自己的忧虑,李瓶儿以“叔嫂不通问”一语宽慰其心,可西门庆仍然不能释怀。几天后,他再次向瓶儿提及此事,问她烧灵除服办酒宴,要不要请花家兄弟们来?瓶儿说:“我每人把个帖子,随他来不来。”

那天家里办了“除服宴”,西门庆因给应伯爵过生日,没在家。但他的心,一刻也没有放下来。他借故出来更衣,将随从玳安叫到静僻处,郑重其事地问他:“今日花家有谁来?”玳安告诉他,花大倒是来了,可是吃了斋饭,即先行离去了。西门庆又赶紧问他:“他没说什么?”玳安说,他没什么言语,只说到李瓶儿过门之后他要来走亲戚。西门庆又再次追问道:“他真个说此话来?”玳安道:“小的怎敢说谎。”至此,西门庆满心欢喜,一颗悬着的心,终于暂时地放了下来。

按理说,西门庆因惧怕花大对自己不利而落下心病,此事只有吴月娘、潘金莲和李瓶儿略知一二,作为好友的应伯爵,没有任何理由知道备细。但应伯爵在与西门庆喝酒时,却主动提到花大不足惧,并且坦言:只要西门庆吩咐,他们几个兄弟可以出面从中斡旋。实在不行,情愿为他赴汤蹈火。一番话,句句打在西门庆心坎上。西门庆在心里藏得很深的那点隐衷,竟然能为伯爵轻易看破,伯爵的过人之处由此可见一斑。当知所谓的“帮闲”,也不是随便什么人都可以做的。

当时的西门庆虽然还未执掌刑律,但李知县、夏提刑都是他的恩主和生意伙伴。按理说,法律既然站在自己一边,区区一个泼皮花大,何以让西门庆食不知味、眠不安枕呢?西门庆的恐惧,恰恰在于他深谙法律的边际。至少在西门庆看来,泼皮花大、武松和林中强人,都具有同样的性质:他们都看透了法律的虚伪,都置身于法律之外。他们大概是不屑于与西门庆玩什么法律游戏的,一有不忿,必然就会拔刀相向。

这是藏在法律深处的一个古老秘密。

◎为保留引文的原有风貌,本书在引用《金瓶梅》文本时均照录原版文字,特此说明。——编注​

◎李东阳《鳌头矶》,收入《临清县志》,台湾成文出版社,1968年3月第1版,第105——106页。​

◎《临清县志》,台湾成文出版社,1968年3月第1版,第45页。​

◎清]谷应泰《明史纪事本末》卷二十四。​

◎《明史》卷四十,中华书局,1974年4月第1版,第915页。​

◎陈寅恪《柳如是别传》,三联书店,2001年第1版,第75页。​

◎陈大康《明代小说史》,人民文学出版社,2007年4月第1版,第405页。​

◎蒲松龄《聊斋志异》卷八,《夏雪》。人民文学出版社,1989年9月第1版,第1057页。​

◎蔡国梁《明人清人今人评金瓶梅》一文对此早有考释。参见《金瓶梅资料汇编》,朱一玄编,南开大学出版社,2002年6月第1版,第558页。​

◎鲁迅《中国小说史略》,中华书局,2010年1月第1版,第116页。​

◎张竹坡《金瓶梅读法》,转引自《金瓶梅资料汇编》,朱一玄编,南开大学出版社,2002年6月第1版,第444页。​

◎也作“马泊六”或“马八六儿”,指的是为男女情事牵线搭桥的妇女。​

◎《明史》卷八十,中华书局,1974年4月第1版,第1931——1932页。​

◎同上,第1935页。​

◎《明史》卷八十,中华书局,1974年4月第1版,第1935页。​

◎黄宗羲《明夷待访录》财计一,李伟译注,岳麓书社,2008年5月第1版,第148——151页。​

◎《明史》卷八十一,中华书局,1974年4月第1版,第1964页。​

◎《明史》卷八十一,中华书局,1974年4月第1版,第1970页。​

◎同上,第1970-1971页。​

◎《明史》卷八十一,中华书局,1974年4月第1版,第1972页。​

◎同上,第1972-1973页。​

◎黄宗羲《明夷待访录》财计一,李伟译注,岳麓书社,2008年5月第1版,第151页。​

◎同上,第148页。​

◎《明史》卷二一四,中华书局,1974年4月第1版,第5669页。​

◎贡德·弗兰克《白银资本》,刘北成译,中央编译出版社,2000年3月第1版,第158页。​

◎《明史》卷三二二,中华书局,1974年4月第1版,第8347页。​

◎日]陈舜臣《中国历史风云录》,陈亚坤译,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9年第1版,第345页。​

◎贡德·弗兰克《白银资本》,刘北成译,中央编译出版社,2000年3月第1版,第167页。​

◎同上,第166——169页。​

◎同上,第206页。​

◎《明经世文编》卷六四,陈子龙等选辑,中华书局影印版,1962年6月第1版,第549页。​

◎徐忠明《〈金瓶梅〉反映的明代经济法制释论》,《南京大学法律评论》,1997年秋季号,第106页。​

◎《明史》卷九十四,中华书局,1974年4月第1版,第2305页。​

◎同上,第2319页。​

◎同上。​

◎同上,第2318——2319页。​

◎《明史》卷九十四,中华书局,1974年4月第1版,第2320页。​

◎同上,第2315页。​

◎同上,第2315页。​

◎《明史》卷九十四,中华书局,1974年4月第1版,第232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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