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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判国家主义

批判国家主义

勒庞反对国家对社会生活的干预,反对社会民主立法,反对劳工阶级通过立法来掠夺他人的财富,重视社会自主发展的动力与能力。与斯宾塞一样,勒庞认为,过多的社会立法和政府干预会妨碍进步。

他认为,国家主义是过去神权的替代品。他批评法国人对国家权力的崇拜,法国民众把国家当作“公共教皇”,希望由国家统治一切、制造一切、指挥一切。然而,把一切推给国家,政府把所有责任分散到无数的部门,结果就是无人负责。国家管得过多,也不利于公民创造性的发挥。

勒庞认为,国家的职责不在于当工业家、人道主义者和慈善家。国家无权迫使公民信教或不信教,无权强迫公民遵循某种道德信条。国家的真正任务在于充当各党派的仲裁者。在国内,它要用警察来维持秩序;对外它则以军队来保证民众的安全。[63]

与国家崇拜相关的,是对立法的迷信。勒庞批评拉丁民族相信法律万能。勒庞认为,法律产生于社会生活中的习惯,立法者颁布法律不过是对存在已久的惯例予以确认。法律永远不能与习惯、惯例相抗衡。[64]社会改造者按理想制定的法律,必定无法落实。并且,盲目立法还带来了很多意想不到的恶果。他举例说,法国政府为鼓励商船运输,按航行里程发放政府奖励,结果导致的是法国航运业衰落,英国、德国的航运业繁荣。因为法国商船为求高速航行,拒绝运载很多货物。据当时业内人士分析,法国船主用一艘空船航行8年,领取的政府奖金就可以收回成本。这等于政府让它们进行免费的环球旅游。再如,限制使用童工的法令带有人道主义性质,但在当时的结果是,它剥夺了学徒学习行业知识的机会,造成工厂技术人员的不足,同时造成少年犯数量的加倍上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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