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进主义思潮是西方政治思想中重要的一支。它与自由主义、保守主义的明显分歧体现在对待社会变革的态度上。如果说自由主义主张渐进改良,态度比较温和,保守主义极力维护传统与旧制度,态度几近守旧,那么激进主义则是主张以激进的方式摧毁既有秩序,代之以全新的社会。在西方激进主义思潮中,影响最大的是社会主义。社会主义属于西方左派政治思潮,其内部分支异彩纷呈,历来有正统与异端之争。马克思主义是诸种社会主义中的一支,又称科学共产主义。
社会主义起源于法国大革命时期的巴贝夫主义。巴贝夫最早表达了社会主义的基本信条,并且为社会主义的发展贡献了密谋的方法以及阶级划分的观念。巴贝夫的学说,又可往前溯及卢梭。卢梭不是一个社会主义者,但他关于人人平等的思想以及“有机社会”的概念,为社会主义思想做了铺垫。巴贝夫即为卢梭的忠实读者。19世纪中后期,社会主义日渐成型,影响日增,直至与现实中的劳工运动相结合,发挥引领无产阶级革命的作用。社会主义的关注重点,集中在物质层面。社会主义者多为唯物主义者。对于饥寒交迫的贫苦劳工来说,能够提起他们兴趣的,不是什么玄妙的理论,而是迫在眉睫的物质生活状况的改善。社会主义的一个核心要义,正是实现物质上的富足,以让人摆脱对物的依附。
社会主义是批判现代社会的产物。伴随着工业革命,19世纪城市工业的发展,造就了一个依靠出卖劳动力为生的群体——城市无产者。当时,欧洲劳工的生活状况,大多十分悲惨,他们的工作地点经常改变,随时有被解雇的可能,生活缺乏安全感。有的工人一天要工作十六个小时。超长时间的工作,让他们没有时间与社会的其他部分接触。“对他们来说,无产化的过程,毋宁说是与社会隔绝的过程。”[1]这引起中产阶级知识分子中一些激进人士的关注。社会主义思想的主要代表,包括马克思和恩格斯,皆来自于中产阶级知识群体。他们看到底层人民的痛苦,内心便深受打击。他们认定这痛苦源自整个经济制度,非点滴改良措施所能缓和,便憧憬着一种全然不同的社会秩序。社会主义思想运动对欧洲占主导地位的自由主义发起攻击。与怀念旧秩序的保守派相类,社会主义是另一种形式的对自由主义的反动。
不过,底层民众的贫困古已有之,仅仅因为贫困,并不能导向社会主义。社会主义之兴起,如肯尼斯·米诺格所言,实为两个现象融合产生的结果。它们是:“第一,19世纪有这样一个思潮:认为社会基本是一个工厂,其产品应当平均分配给工厂的每一名成员;第二,在那一个世纪里,新生的产业工人阶级实际上获得了政治权利。”[2]
法国大革命后,社会主义有二:一是人文主义的社会主义,二是科学社会主义,或称共产主义。人文社会主义,包括乌托邦主义、修正主义的社会主义、费边社的社会主义。他们关心人的处境,特别是贫苦劳动者的物质生活条件,做出许多改革的尝试。科学社会主义则宣称社会主义是建立在社会发展的规律之上的,社会主义的到来不以人们的意志为转移,因而具有科学基础。马克思主义即科学社会主义。
在社会主义与共产主义的用法上面,“社会主义”一词出现得早,它在法国大革命时期即出现了,而“共产主义”一词至1840年左右才出现。社会主义坚持其初始含义——主张社会协作,以反对自由竞争的资本主义,他们反对竞争,反对利己主义。社会主义者总对既存的人与社会做出反思、批判。而共产主义,初始含义重在灭私立公。共产,即消灭私有财产。法国早期共产主义理论家卡贝(Etienne Cabet,1788—1856)曾说,孔子、莱库古、毕达哥拉斯、苏格拉底、柏拉图、普鲁塔克、博絮埃、洛克、爱尔维修、雷纳尔、富兰克林、西斯蒙第,都是共产主义者。[3]在马克思、恩格斯的理论工作之后,共产主义与现实中的工人运动、阶级斗争联系在一起,与暴力革命联系在一起,它要求工人阶级在统一纲领的指导下,在共产党的领导下采取行动,推翻既有政府,建立全新的社会。
马克思去世后,社会主义主要分化为三个支系:(1)正统派:该派主张严格基于马克思的著作去理解社会主义,代表人物是考茨基(Karl Kaustsky,1854—1938)。因该派学术味太浓,离工人生活太遥远,很快就在社会主义运动中失去了影响。(2)修正派与费边社的社会主义。修正派主张修正马克思的某些命题,主张以渐进的方式去追求社会主义的目标。费边社则是英国的一些社会主义者在约翰·斯图亚特·密尔学说的基础上建立的社会主义小团体,他们主张在民众自愿的基础上建立社会主义,而非由中央集团将社会主义体制强行加于社会。(3)马克思—列宁主义。该派由列宁、斯大林代表,主张通过党的精英集团的密谋、策划、领导从事反叛、夺权活动,加速历史进程,以暴力对待旧阶级,通过无产阶级专政,建立社会主义。[4]
马克思主义强调学说本身的阶级性,宣称理论只为无产者服务,为此不惜牺牲资产者。尽管马克思和恩格斯对具体的资本家并无加害之意,但他们毕竟致力于摧毁既有秩序,代之以一个全新的社会,其间没有资产者生存的余地,且提倡暴力革命,认为目的证明手段的正当,故而马克思主义常被当局看作“洪水猛兽”。然而在贫苦劳工看来,马克思主义则是他们的福音,马克思是耶稣或穆罕穆德一样的先知,恩格斯是他们的圣·保罗与圣·约翰。[5]
大多数欧洲的社会主义政党,自称为社会民主党;自“十月革命”后,列宁领导的布尔什维克主张以一党专政的方式建设社会主义,形成社会主义的苏联模式,而与社会民主党主张的走合法斗争道路的社会主义模式分道扬镳。
社会主义的核心价值是平等,它关心“平等”胜于“自由”与“博爱”。19世纪法国的托克维尔尝言,民主的本质是身份的平等。社会主义则不仅要求身份的平等,还要求物质财富上的平等。社会主义试图将平等由政治领域扩展到社会经济领域。英国的社会主义者拉斯基(Harold Lasky)说:“社会主义是民主的逻辑结论。”[6]在理论上,社会主义不仅不排斥民主,还要追求更“全面”的民主。它与传统社会的特权制、等级制、封建出身论、终身制、世袭制不同,与西方代议制民主亦不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