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历史研究 > 西方政治思想史

斯宾塞时代

斯宾塞时代

一种学说越流行,其时代特征就越鲜明。它的当红既然是特定的时代与情境造就,那么,一旦世易时移,它被人们抛弃在一边,便不足为怪。英国思想家赫伯特·斯宾塞(Herbert Spencer)的著作在19世纪维多利亚中后期盛极一时,但随着维多利亚时代结束,“一战”爆发,斯宾塞在英国便明显“过时”了。不过,美国20世纪上半叶的社会学仍受其影响。他的著作在美国某些大学被列为教科书,至60年代,斯宾塞的著作在美国销售近四十万册。[120]晚清中国知识分子严复译介的西方经典,其中即有斯宾塞的《群学肄言》,在他翻译的赫胥黎的《天演论》中,严复还“在译文中硬是插入了斯宾塞的一些话,将赫胥黎讲自然进化解释为讲人类社会进化等等”,以便向时人指出:“物竞天择,适者生存”,中国再不奋进,亡国灭种为时不远。严复对斯宾塞、赫胥黎的翻译,并不遵循他所说的“信”(达、雅且不论)。严复不满意于斯宾塞、赫胥黎“任天为治”的消极主张,将之改换为“以人持天,与天争胜”。[121]严复所为,实是让进化论服务于民族主义。由此,斯宾塞、赫胥黎的自由主义精神,在严译著作中,几乎丧失殆尽。这种利用外国权威服务于自己的政治目的,以译介西学为名挟带“私货”,篡改古书,附会当今,为传统中国文人的通病,皆因缺乏纯粹求真的精神,而过多地着眼于经世致用。

斯宾塞的学说,常常被冠以“社会达尔文主义”之名。莱昂·布拉达特(Leon P.Baradat)界定“社会达尔文主义”时写道:“社会达尔文主义,赫伯特·斯宾塞提出的理论。斯宾塞宣称富人比其他人优越,因此比其他人对社会更有益。创造了‘适者生存’一语,斯宾塞争论说,富人应当活着,穷人应当死光光,因为这将强壮人类这个种族。”[122]斯宾塞得此恶名,始作俑者为美国的史学家理查得·霍夫斯塔特(Richard Hofstadter)。[123]今天,“社会达尔文主义”仍然是一个让人反感的词,它被看作为帝国主义战争辩护的工具。所谓“落后就要挨打”。实际上,斯宾塞根本不持这种观点,他在生命的最后若干年不断驳斥此种对他的误解,澄清自己反帝国主义的立场。然而人们大多以讹传讹,并不读其著作,只以“社会达尔文主义”描述他的思想。学者思想往往需要被简化乃至歪曲为几个口号或教条,且符合公众的实际需求,才能流行。当公众已一致认定斯宾塞为“社会达尔文主义者”时,斯宾塞本人出来辩解,也无济于事。除被称为“社会达尔文主义者”之外,他还常被称为孔德主义者。对于这两个说法,斯宾塞都是极为反感的。而达尔文、孔德,也不视斯宾塞为自己学术上的知音。斯宾塞真正接近的,是英国的自由主义传统。他提供的是一种标准的古典自由主义(自由至上主义)政治哲学。他的自由主义,基于他的社会理论而阐发,实具鲜明的苏格兰启蒙思想家色彩。

美国社会学家特纳(Jonathan H.Turner)说,应当说达尔文是生物学中的斯宾塞主义者,而不是斯宾塞是社会学中的达尔文主义者。[124]此一说法道出了历史事实。因为斯宾塞在达尔文的《物种起源》发表前七年,在论文《发展的预设》(“Development Hypothesis”)中就已基于前人研究成果,阐发了他的社会进化论。他的进化论是拉马克主义的,不是达尔文主义的。[125]让·巴蒂斯特·拉马克(1744—1829)是法国生物学家。1782年,他任职于巴黎皇家植物园。不久,他的研究兴趣由植物转向动物。1809年,他出版了《动物哲学》一书,其中他批驳了物种由上帝创造、永恒不变的说法,指明生物处于进化之中,会发生变异。拉马克认为,外部环境变化会带来新物种。外部环境会改变动物的形状与体质。举例说来,动物由于内外部条件不得不常用某个器官,这个器官就会变得异常发达。而这种变异,还能通过遗传传给后代。长颈鹿原本脖子没那么长,当草原退化后,它们被迫伸颈吃高处树叶,故而脖子越来越长。达尔文的“自然选择”学说则与之不同,达尔文认为是自然淘汰了短脖子鹿这个品种,留存下了长颈鹿,靠偶然的变异,某些适应环境的生物,才能生存下来。拉马克的学说,强调了物种与环境的互动,尤其突出意识对物质世界的作用。而达尔文那里,物种则被动地接受“天择”。两种学说中,前者才是斯宾塞的观点。[126]无论生物进化还是社会进化,斯宾塞都主张人与外部环境的互动。斯宾塞与达尔文有通信往来。达尔文的《物种起源》出版后,斯宾塞对之表示赞赏,认为达尔文的研究佐证了其理论。达尔文在《物种起源》第二版,加入了斯宾塞的“适者生存”的说法,在第6版加入了“进化”一语。[127]然而达尔文清楚他与斯宾塞的观点是极不相同的。提到斯宾塞,他还说:

赫伯特·斯宾塞的谈话对我来说似十分有趣。但我特别不喜欢他,也从不感到我能轻易地与他变得亲密。我认为他极端自以为是。读过他的书后,我总体上对他的卓越天资感到由衷的敬佩,常想是否在不远的将来他会与笛卡尔、莱布尼茨或其他我不太了解的人齐名。尽管如此,我从未意识到我自己的工作曾从斯宾塞著作中获益。他对待每一个主题的那种演绎的方法完全与我的思想框架相反。其结论从不让我信服,读完他的每一个讨论,一次又一次地,我对自己说,这里需要五六年的研究工作。他基本的概括(有些人认为其重要性堪比牛顿定律)——我敢说在哲学中十分有价值,但它们对我而言没有任何严格的科学用途。它们处理的与其说是自然法则,不如说是各种“定义”构成的法则。它们无助于在任何一个个案中预测什么将会发生。不管怎么说,它们对我来说没有什么用。[128]

至于孔德,斯宾塞则坚决否认他与孔德实证主义的联系。他说:“孔德所倡导的目的是什么?是对人的概念的进步做出完整的回答。我的目的是什么?是对外部世界的进步做出全面的回答;孔德认为各种思想具有必然和实在的继承关系,我却认为各种事物具有必然和实在的继承关系;孔德希望弄清自然知识的起源,我的目的是要弄清……自然界各种现象的构成。他研究主观,我研究客观。”[129]斯宾塞在19世纪50年代接触过孔德的作品。他自己也表示从孔德那里借用了社会学、利他主义等术语,但他更坚持自己学说的原创性。他有一次见过晚年的孔德。二人并无相见恨晚、志趣相投的感觉。斯宾塞长年患精神疾病,孔德听后劝他结婚,称妻子的关爱可以治疗他的精神疾病。[130]

上一章 封面 书架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