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利物浦的时候,阿龙请我吃他做的“冚家铲[ 冚家铲:全句是表示把对方全家死清光,也就是希望对方全家也遭不幸,是十分恶毒的骂人话。
]”黄金炒饭,说白了也就是蛋炒饭。
人们叫他“冚家铲”是因为他把菜刀和锅铲使得出神入化,才因此得名。
那是我这辈子吃过的最好吃的蛋炒饭,准确地说是黄金炒饭。我当场偷师学艺,将这道江湖名菜牢记于胸,让它挥别了英帝的大麻、仇杀和“绿帽子”,回到了社会主义祖国的怀抱。
我东施效颦,在某天兴致一来匆忙炒就了这盘“冚家铲”黄金炒饭。我把江湖道义和淡淡的乡愁寄托在这三两东北大米里,不知利物浦的阿龙,Can you feel my rice(你能感觉到我的饭吗)?
先介绍下即将登场的食材:
一碗隔夜米饭,半根黑龙江水黄瓜,三枚从我的茶叶蛋卤水里死里逃生的纯粮土鸡蛋,和少许葱白。
第一步:先将黄瓜头切下来,用小刀将瓜肉挖出,直到能够将中指伸入,就像一顶帽子。这黄瓜帽作何用途,下文自有分晓。
第二步:隔夜饭往往容易粘连,故采用阿龙教给我的独门秘籍,将米饭泡入水中搅散,直至饭粒颗颗分明,“妻离子散”。
第三步:然后用滤网将米饭控干,不能有水分残留。
阿龙曾经说他自己炒菜的风格是“耐心”,他问我的风格是什么,我想了想告诉他“狂野”。这得到了他的称赞,他告诉我,每个厨师都要形成自己的风格,并将其融入到炒菜过程的每一个细节里。
于是,我为了形成自己的狂野风格,决定用天然气灶加热米饭,这样同时也能大量减少控干水分的时间。这里需要注意两点:1. 使用小火,让米饭远离火苗,否则,米饭会被烤煳。2. 在厨房里将家人清空,不然他们百分之一千会认为你吃饱了撑得没事干在烧烤米饭,他们会“砍死”你的(我就差点被我奶奶砍死)。
所谓“黄金”炒饭,即是在下锅前,将蛋黄打入米饭中,进行搅拌,将米饭与蛋黄充分融合。因为蛋黄有极强的吸水性能,能把米饭里的水汽完全吸收,这样米饭才能粒粒分明、不粘锅,出锅后的炒饭更是拥有黄金一般的光泽。
我分离蛋黄、蛋清的手法习自阿龙,只用单手。阿龙指功惊人,他仅用左手的三根手指就能完成此步骤,而我有五根手指,终是技逊一筹,每次分离鸡蛋,都会粘在手上。
接下来就是阿龙独步炒饭界的奥秘:鸡蛋打完之后,搅拌时要用手指,不能用筷子或其他工具,因为手指刚柔并济,能让米粒和蛋液充分结合。他曾经一边从碗里伸出满是黏液的手指,一边跟我说:“这时你不要认为自己在搅拌米饭,你是在完成一件作品。”
需要说明的是,阿龙特别强调搅拌时不能戴上厨用手套。我问他不戴的话会不会不卫生,他说:“怎么可能,按你这样说,是不是每道工序都要消毒?”我无言以对。
但是,吃饭前,他要先将手指清洗干净,然后从冰箱里掏出一瓶戈登金酒,倾倒少许在碗中,用来洗手,他说手指上的酒精和米饭融合在一起还可以去除蛋黄的腥味。我问他为什么要用金酒,他说这寓意是“金盆洗手”。
可惜,我家没有戈登金酒,我只有忍痛拿出一瓶精装版的五粮液,用它来给手指消毒。我觉得奢侈无比。
消毒完毕后,就可以开始吃饭了。为了向阿龙致敬,我也只用了左手三根手指。搅拌的时候要将“心”比“饭”,先柔后刚,米饭也有痛楚,它需要一个适应过程。
同时,加入米饭中的还有盐和鸡精来调味。为了防止炒饭时饭容易粘锅,我还会加入少许橄榄油一起搅拌。
吃完饭后,可以抽一根烟,同时开火热锅。注意炒饭时需要“热锅凉油”,最好的方法是:热锅的时候,倒入橄榄油,等锅烧热后将橄榄油倒掉,再在锅中加入冷的橄榄油。至于为什么这么做,其中的科学道理我尚未研究清楚。
炒饭时,要先用葱白炝锅,然后将火关小,倒入米饭。其间,我使用了锅勺和筷子,慢慢将粘连成球的米饭压扁,使它们分离开来。我毕竟不是“冚家铲”,没有那么高超的铲技,所以双手并用,无暇摄影,原本想找我奶奶来帮我拍照。但我想到她余怒未消,可能还要“砍”我,因此,就此作罢。
起锅后将炒饭先盛入碗中,再从碗中倒扣进盘里,成为一个半球状。我当时问阿龙,为什么要这样摆设?他说他就是一个混球,所以炒出来的饭也应该是一个混球。
这个球状的饭团吸收了鸡蛋的鲜味和白酒的浓香,并且没有添加其他任何食材和配料,原汁原味,天然雕饰,实属人间绝味。我独乐乐不如众乐乐,请我奶奶进行品评,她说你这饭烤焦了,都黄了,你还是自己吃吧!
于是我只好一个人默默地吃完了这盘黄金炒饭,我有些淡淡的忧伤,想起了在遥远的西半球,阿龙那刀刻般瘦削的脸庞和深邃的眼神。
想起我当时吃完他的黄金炒饭后,请他给这炒饭起一个名字。他抽着烟,眯缝着眼睛,似乎是在回忆自己戎马倥偬的前半生。他眼里精光一闪而逝,指着被我舔得干干净净的盘子说:“就叫‘虽万千人吾往矣’吧。”
“虽万千人吾往矣”,这是何等的情怀,只有有故事的男人才能炒出这样的炒饭。我看着我自己的作品,觉得自己的故事明显太少。
最后,为了再次向阿龙致敬,我把准备好的黄瓜帽放在米饭顶部。
行侠济世不用刀,江湖何处不绿帽。Can you feel my rice(你能感觉到我的饭吗),大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