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吧,我得费点力气读一些片段了。当然了,如果我们能有个更舒服、更大的讲堂就好了,或是在树荫下围成一个大圈,拉近大家之间的距离,也挺不错的。但似乎没法这么做。如果这能让你们好受点的话,其实我比你们更不舒服,因为这把椅子太可怕了,这张桌子……差不多也一样。
前几天,我们探讨了文学中的幻想元素,甚至还延伸到了我们许多人在生活中可能会经历的幻想事件。大家应该还记得,我们集中讨论了时间游戏中的幻想元素,这种时间观念比日常的、实用的时间观念要丰富、多样和复杂得多,而后者是我们不得不采用的。我们原本可以继续分析幻想元素是如何改变时间的,但正是因为在世界文学中、在我自己写的诸多作品中,这是一个无穷无尽的主题,所以我认为,有了我们几天前学的关于时间的知识,我们可以暂时中止这个话题,而今天,我们可以看看幻想在文学中的其他呈现方式,并以此结束这场幻想之旅。我们将以分析我的作品为主,但也会具体谈到其他作家的作品类型,大家待会儿就明白了。
幻想总会以一种方式在文学中呈现,那就是宿命观;有人管它叫宿命,有人管它叫命运,这种观念源于人类最为远古的记忆:尽管陷入命运循环的人竭尽全力,但是某些事注定会发生,根本无法挽回。古希腊人最先使用阿南刻这个词,法国浪漫派——特别是维克多·雨果——选中了这个词,频繁地使用它。该观点认为,尽管人类觉得自己是自由的,尽可以竭力反抗,但某些命运是注定的,是必然会实现的。这个观点深深地印刻在古希腊人的思维中,并通过阿南刻这个概念表现出来。大家想一想希腊神话和受它影响的希腊悲剧;比如,俄狄浦斯的生命循环就证明了宿命必然实现:尽管他竭尽全力想要逃脱他已经知晓的可能命运,但最终命运还是实现了,俄狄浦斯经受了所有的灾祸,正是因为他受制于宿命。按照古希腊人的说法,他的宿命是诸神决定的,他们玩弄人类,时常设置悲惨或不幸的命运,以此为乐。
这种宿命观不仅体现在古希腊人身上,还在中世纪广为流传,在所有的宇宙起源学说、所有的宗教中,都有它的影子。在伊斯兰世界,在阿拉伯世界,宿命观也极其盛行,它以文学的形式出现在故事、诗歌和传说之中,而作者的姓名早已在时间中被遗忘。有一部作品让我十分钦佩,大家应该都记得它,但我认为再次回顾一下它是很有益处的:这是一个简短的波斯故事,后来,美国长篇小说家约翰·奥哈拉有一部叫作《相约萨马拉》的作品便是受到了它的启发。(萨马拉的约定影射必然会实现的宿命。在古老无名的原版故事中——在我的印象中,这故事是从波斯传来的——作者讲的不是萨马拉,而是撒马尔罕,但故事是相同的。在我看来——因为那是一则短篇小说,而我们在这堂课上讲的正是短篇小说——在这个故事中,宿命的运作机制必然会准确无误地运转,而我认为这其中的美感是无法被超越的。)因为这是一个很短的故事,我可以给那些没读过的同学们简单地复述一下:这是关于国王的园丁的故事,他在花园里走来走去,照看玫瑰。突然,他在一株玫瑰后面看见了死神,死神威胁了他,园丁吓坏了,于是他逃进宫殿,冲到苏丹的脚边,说:“主人,我刚刚看见了死神,死神他威胁了我,救救我吧。”苏丹非常宠爱他,因为园丁把他的玫瑰照看得很好,他便对园丁说:“你走吧,骑上我最好的马,逃吧。今天晚上你就会平安到达撒马尔罕。”苏丹不害怕死神,他离开宫殿,走了一会儿,在那株玫瑰后面找到了死神,他对死神说:“为什么你要威胁我的园丁呢?我非常喜爱他。”死神回答他:“我没有威胁他,我只是很惊讶在这里见到他,因为我今晚得到撒马尔罕找他。”在我看来,这个故事的机制不仅美妙,而且含有某种不朽的意味,因为尽管苏丹好心帮忙,宿命依然会实现;恰恰是苏丹把他的园丁送到了死神那里,死神就在另一边等待园丁的到来。在这则故事中,宿命成了幻想的背景。
当代文学中也有这样的主题。几年前(我写过一篇相关的评论),英国作家W. F.哈维——他写的神秘故事并不是特别出色——写了一篇短篇小说,名为《八月的热浪》,小说中的情节发展也包含了那种无法被超越的宿命感,尽管人们竭尽全力逃脱命运,命运依旧必然会实现。我可以用几句话简单地复述一下这篇小说,我也会这么做的,因为我认为通过这两个例子,你们就能明白我对幻想的这种呈现方式的看法了。《八月的热浪》是用第一人称讲述的。叙述者说道,有一天,天气极其炎热,他被热气弄得很烦躁,而且也没什么事做,于是开始画画,并没怎么在意画的涵义。几分钟后,当他看见自己画的东西时,他有些惊讶地发现,自己在毫无意识的状态下,随手描绘出了法庭上的某个时刻,法官正在宣判被告死刑。被告是个秃头老人,戴着眼镜,正望着判处他死刑的法官,他的表情中更多的是惊讶,而不是恐惧。那个男人看着他的画,没想太多就把画揣进口袋里,出门散步去了,因为实在是太热了,他找不到任何有意义的事可做。他在村里的街道上散步,突然来到了一所房子跟前,那里有座花园,一个刻制墓碑的男人(我想对应的西语单词是“石碑匠”吧)正在花园里劳作。石碑匠在劳作,他看见了石碑匠,发现这个人就是他画中的人物,而他原本并不知道那是谁:正是同一个人,有着同一张脸,秃头,戴着眼镜,年纪有些大。带着一种惊讶而不是恐惧的心情,他走进花园,到石碑匠跟前,看他究竟在做什么:他即将雕完一座石碑,叙述者看到石碑上刻着自己的名字,他的出生日期和死亡日期,而死亡日期正是那一天、正在流逝的当天。看见这些内容,面对这一系列无法解释的事件,他按捺不住自己的情绪,和那个人交谈了起来。石碑匠非常友善地告诉他,这不是一块真正的墓碑,那个地区所有的石碑匠将要举办一个展览,他只不过在为参展做准备,那个名字和两个日期都是他编的。叙述者向他展示了自己的画,一个看见了墓碑,另一个看见了画,他们明白眼前的这件事完完全全超出了自己的掌控。石碑匠邀请叙述者走进家门,不知怎的,他把两人锁在了屋子里,然后提议他们俩一起待到午夜十二点,等到墓碑上的日期结束为止,这样就能打破在空气中弥漫的威胁。叙述者当然接受了这个请求,他们坐下来聊天,几个小时过去了,慢慢地,午夜离他们越来越近。与此同时,天气变得越来越炎热,于是,为了转移注意力,石碑匠开始把用来雕刻石碑的凿子削尖,他慢慢地打磨,而叙述者则乐此不疲地写下那天发生的一切,也就是我们在读这篇小说的时候所读到的一切。小说的结尾写道:“现在,离午夜还差二十分钟,天气越来越热。热得能让所有人发疯。”故事结束了。两个人的宿命都实现了——叙述者将会在当天死去,杀人者将会被判处死刑,就和画里的场景一模一样——我觉得,在这个思路清晰、富有美感的范例中,幻想事件没有在时间和空间的层面上发生,而是呈现在命运的层面上,那必然将会实现的宿命。
接下来我们来看看我的作品,我想和大家聊一聊我的一则短篇小说,名叫《基克拉泽斯群岛的神像》。这部作品虽然并不完全符合宿命这个概念(因为宿命观或许有些机械刻板),但它展现了幻想元素进入人们日常生活,并无可避免地实现的一种形式。我会花比较多的时间概括一下这篇小说,复述完开头之后,我会给大家朗读结尾部分,让大家能感受到小说的氛围,了解我写作时的意图。作品讲述了两个考古学家的故事,他们彼此是朋友;一个是法国人,叫莫朗,他有个女朋友,叫特蕾丝;另一个是阿根廷人,叫索摩萨……和另一个索摩萨[1]一点关系都没有!索摩萨在阿根廷是非常常见的姓氏。他们俩和法国人莫朗的女朋友都是考古学家,他们去希腊游玩,独自做了一些考察。在考察中,他们发现了一座大理石小雕像,那是一尊神明的雕像,这位女神来自希腊历史上最古老的时期,基克拉泽斯时期。(大家或许在博物馆里见过相关的复制品。有许多基克拉泽斯群岛的神像雕塑。它们经常让人联想到布朗库西[2]的现代雕塑:大理石质地,完美,精小,很抽象,脸庞线条并不清晰,有时仅能勉强看清某些雕塑的鼻子,而身体——全是女性的身体——则由几根线条草草勾勒。这些雕塑很美,世界各地的博物馆都有收藏。)这几个人找到了基克拉泽斯群岛上的一座小雕像,他们把它藏了起来,想把它偷偷运回法国卖掉,因为它的价值难以估量。在那几天里,他们一直在谈论他们找到的这件东西,那对法国情侣认为,从审美角度看,他们发现的这件宝贝很有趣、很漂亮,但索摩萨并不这么认为;从一开始,他就坚持认为,自己与雕像之间存在着超越审美之外的联系:一种召唤,一种关联。于是,在睡前那些半开玩笑半做梦的对话中,他考虑了很多次,还和他的朋友们说了,在面对这样一座承载着厚重宗教感——虽然这种宗教已经消失,但它在数千年前十分强盛——的雕塑时,最终唯一可能的沟通方式便是理性沟通;如果只看着雕像,触摸它,和它建立直接的联系,那么绝对不可能消除隔阂;如果我们无法与那个美妙的世界建立联系,那恰恰是因为我们不了解那个世界,在那里,人们崇拜这些雕像,向它们献祭,接受神明的指引。莫朗和特蕾丝嘲笑了索摩萨,但并没有恶意,他们叫他拉美梦想家、不理智的拉美人;他们用更偏向史学的观点看待这件事,觉得那只是座雕像而已。与此同时——说明这一点很重要——莫朗发现索摩萨爱上了他的女朋友特蕾丝,虽然索摩萨什么也没有说,因为特蕾丝深爱着莫朗,他明白那只会是浪费时间。这件事缩短了假期,因为他们三人之间的气氛变得很尴尬:他们三个都意识到了,于是偷偷带着雕像回到了巴黎,雕像由索摩萨保管。从那时起,他们就很少见面了,因为他们之间的私人恩怨让彼此疏远了。莫朗和索摩萨会因为工作原因碰面,因为他们两个也都是雕塑家,但他们总在外面见面,而且特蕾丝从来不在场。时光流逝,索摩萨一直保管着那座雕像,因为他们必须得等几年,等希腊人忘记了这件事情,才能把雕像卖给某家博物馆或是某位收藏家。两三年后,索摩萨打电话给莫朗,让他马上去工作室见他。莫朗去了,但是在出门的时候,不知道为什么,他把这事和特蕾丝说了,也可能是在街上打电话和她说的,他让她两三个小时后去找他,这件事很奇怪,因为大家都心照不宣,特蕾丝不会再和索摩萨见面了,免得他痛苦。他们约好了,她会去找他,于是莫朗前往索摩萨位于巴黎郊区的工作室,那里非常偏远、荒凉,周围都是树。他到了那儿之后,发现索摩萨处于一种极其兴奋的状态之中。雕像被放在了墩座上,此外就没有别的东西了;工作室很寒酸,很脏乱。他们开始聊天,索摩萨说,他和雕像(他已经知道了她的名字:她叫哈伊莎,是基克拉泽斯古神话中的女神)寸步不离地相处了两三年,已经慢慢地和她熟悉了起来,几天前,他跨过了那道屏障。语言没法很好地解释这些事,索摩萨自己也没法解释,但是莫朗意识到,他正在和自己解释他在希腊时的梦想,他渴望走进女神的世界,走进只留下大理石碎片的文明,而他以某种无法解释的方式实现了这个愿望。他说他已经跨越了距离的隔阂;他没法再多说了,没有提到空间和时间;他只说了句,这事发生了,他进入了另一边的世界。莫朗当然不信他的话,他用典型的欧洲思维理智地分析自己听到的话,他觉得索摩萨疯了:他花了很长时间寻找这种缺乏理性的联系,与哈伊莎的曲折联系,最后他相信了幻觉,以为自己建立成功了。在莫朗看来,这不过是间雕刻工作室,里面放了座雕像,除此之外什么都没有。我想给大家念一下接下来的内容:
“拜托了,”莫朗说,“就算你认为这一切都无法解释,你就不能努把力给我解释一下吗?”
总是出现“解释”这个词:需要解释的事有很多……
“说到底,我只知道你这几个月一直都在刻制复制品,还有两天前的晚上……”
“很简单,”索摩萨说,“我一直感觉那另一个世界仍然鲜活地存在着。但是,首先得回溯五千年来走过的错路。奇特的是,就是他们自己,爱琴海人的后代们,犯下了这个错误。但是现在一切都不重要了。看,就是这样。”
在那尊神像旁边,他抬起一只手,轻轻地放在她的乳房和腹部,另一只手抚着脖颈,再往上触摸到雕像那并未被描刻的嘴。莫朗听见索摩萨在用一种低沉喑哑的声音说话,有点像是他的双手——或者也许是那张并不存在的嘴巴——在诉说着那烟雾弥漫的洞穴中的狩猎、那奔逃无路的鹿群、那尚不能直呼的名字、那由蓝色油脂画成的圆圈、那两河并行的嬉戏交错、那波赫克文明的伊始,以及去往西方石阶和不祥暗影中的高地的远征。他心想,若是趁索摩萨不注意时打个电话,是否还来得及让特蕾丝把韦尔内医生一同叫过来。但特蕾丝应该已经在路上了,而在岩石边,女神在吼,牧民首领正割下最壮美的公牛的左边犄角,将它递给盐民首领,以此重修与哈伊莎女神的契约。
“嘿,让我喘口气。”莫朗说,他站起身,往前跨了一步,“这令人难以置信,而且我渴得要死。我们喝点什么吧,我可以去找一点……”
“威士忌就在那里。”索摩萨说,一边慢慢地把手从雕像身上收回来,“我不喝,我在献祭之前得斋戒。”
“真遗憾。”莫朗一边找酒瓶一边说,“我一点也不喜欢一个人喝酒。什么献祭?”
他将威士忌一直倒满至杯沿。
“按你的话来说,是为融合而做的献祭。你没听见吗?那是双笛,就跟我们在雅典博物馆里看见的那尊小雕像上的那支一样。生命之音在左边,不和之音在右边。对哈伊莎而言,不和也是生命,但是,献祭一旦完成,笛手们就不会再在右边笛管里吹奏了,从此便只会听见新生命的笛声,这生命饮下了流淌出来的鲜血。笛手们会满嘴充溢着鲜血,将血从左边笛管吹出。而我会用血涂上她的脸,你看,就这样,在鲜血之下,她的双眼和嘴就会显现。”
“别再说傻话了。”莫朗灌下一大口酒,说道,“血可不适合我们的大理石神像。是的,很热。”
索摩萨已经不紧不慢地脱下了衬衫。当莫朗看见他解开裤子纽扣时,他心想自己本不该由着他这么兴奋,不该纵容他的狂热发作。干瘦黝黑的索摩萨赤裸裸地站在聚光灯下,似乎正陶醉于对空间中某一点的注视。从他微张的嘴里,滴出一线口水。莫朗猛地将酒杯往地上一放,他想着,要走到门口,就必须得想个法子骗过索摩萨。他一点也不清楚索摩萨手中晃动着的石斧是从哪里冒出来的。他蓦地明白了。
“早该看出来了。”他说着,一面慢慢往后退,“与哈伊莎的契约,嗯?那鲜血就由可怜的莫朗来提供,不是吗?”
索摩萨并不看他,而是开始绕着圈向他靠近,好像正遵循着一条既定的路线。
“你要是真的想杀我,”莫朗冲他大喊,一边向暗处撤退,“何必弄出这些玄虚?我们俩都很清楚,这是因为特蕾丝。但是,她从没爱过你,也永远不会爱你,你这又是何苦呢?”
赤裸的身体已经从聚光灯下的光圈中走了出来。莫朗躲到角落的暗影中,踩着地上湿漉漉的抹布,他明白自己已经无路可退。他看见斧子高举,便像流[3]在岱纳广场的体育馆里教过他的那样跳了起来。索摩萨大腿中部中了一脚,脖子左侧挨了一劈。斧子斜飞出去,扔得老远。莫朗灵活地挡开倒向他的身体,抓住了那毫无防备的手腕。当斧刃落到索摩萨额头中央时,他还在低哑惊恐地尖叫。
再次看向索摩萨之前,莫朗在工作室的角落里吐了出来,就吐在那块脏抹布上。他觉得像被掏空了似的,吐一下让他感觉好些了。他从地上把杯子拿起来,喝掉了剩下的威士忌,想着特蕾丝随时都可能来,他得做点什么,通知警察,解释清楚。他一面抓起索摩萨的一只脚拖着尸体,让它完全暴露在聚光灯光下,一面想着要证明自己是正当防卫并不困难。索摩萨古里古怪,与世隔绝,明显是疯了。他弯下腰,将双手放在死者脸上和头发上流淌的鲜血中浸湿,同时看看手表,七点四十了。特蕾丝不会耽搁太久的,也许最好出门到花园里或街上去等她,不让她看到神像脸上流着鲜血的一幕,那些顺着脖子往下淌滑的细细红线,沿着乳房的边缘,在阴部那小小的三角区汇合,再顺着大腿滴流而下。斧子深深地嵌入祭品的头颅,莫朗将它拔出来,用黏糊糊的双手掂了掂。他用一只脚把尸体再推过去了一点,让它抵着柱子。他嗅了嗅空气中的气味,然后向门口走去。最好把门打开,让特蕾丝能够进来。他把斧子倚在门边,开始脱衣服,因为这里很热,而且这股味道让人喘不过气,仿佛屋子里挤满了人。他已全身赤裸,这时他听到出租车的声音,听到特蕾丝的声音引领着笛子的乐音,他关上灯,手里拿着斧子在门后等着,他一边舔着斧刃一边想着,特蕾丝真是准时极了。
我概括得不好,朗读得更糟,不知道你们能不能看出这则短篇小说的运作机制;我觉得是可以的。在我的印象中,我写这个故事的时候(我已经记不太清自己是怎么写、为什么写,以及是在哪里写的了),将一个人物设定为法国人,另一个为拉美人,是有重要含义的,因为法国人从理性文明的视角看待发生的一切,这种理性文明有能力也有意愿解释一切:幻觉、疯癫、幻想。相反,索摩萨疯狂地认定自己能和一个古老、野蛮的世界建立联系,和其他许多文明一样,在那个世界里,向神明献祭是永恒的主题,他断定自己已经抵达了那里,而莫朗却不相信他。甚至,当索摩萨准备杀死他,告诉他向哈伊莎献祭的时刻已经到来时,大家看到了,直到最后一分钟,莫朗依然从我们称之为理性的观点解读这一切,他怀疑一切都是索摩萨铺设的陷阱,觉得索摩萨装神弄鬼只是为了杀他,因为索摩萨爱上了他的妻子,小说快结束的时候他把这话说给了索摩萨听。然后便是打斗,最后是莫朗杀死了索摩萨,而小说的结局证明了索摩萨遵循的幻想力量依然在发挥作用,得以实现:索摩萨死去以后,哈伊莎祭司的职责便立即由莫朗接手了,在杀死索摩萨之后,他开始做一些从理智的角度来看不应该做的事情:他一边想着得报警,一边把手伸进血泊里;对于一个认为自己无罪,并且要为自己脱罪的人来说,这是最糟糕不过的事了。接下来,莫朗立马就被哈伊莎控制了:曾经发生在索摩萨身上的事在莫朗身上重演,此时,莫朗躲在门后,等待着下一位受害者。
这篇小说有些血腥,也颇具戏剧性,但无论如何,它反映了宿命的概念。讲完这篇小说以后,我们可以谈一谈幻想的另一种形式,一种极端的形式,在文学作品中很常见。那就是幻想和现实相互交织,难以分辨;这已经不再是一种介入和规律的打破(在这种情况下,现实元素依然存在,只不过发生了一种无法解释的现象),而是一次彻底的转变:现实变成了幻想,因此幻想也同时变成了现实,我们无法准确地辨认出哪些元素属于现实,哪些元素属于幻想。
有一部略为平庸但文笔优美的作品,大家应该都记得它:大约上世纪末,奥斯卡·王尔德写了一部长篇小说,当时很多人读了这部作品,现在也流传甚广,它就是《道林·格雷的画像》。作为一部长篇小说,它或许很糟糕,可我却一直为它着迷,但客观上说,它可能是挺糟糕的;我说不清楚,它有些戏剧化。它讲述了一个年轻人的故事,有人给他画了一幅肖像,那是一幅油画,充分展示了他的少年之美。从年轻时起,他就收藏着这幅肖像。后来,生活中的变故逐渐改变了他的品行,他曾经是一个慷慨、善良的人,却踏上了另一条路,开始变坏,逐渐堕落。他开始过上了花天酒地的生活,作者从没有确切地描述过他的夜生活,但是我们可以想象得出,那是彻底放荡的生活。一天,他偶然走进了挂着他肖像的房间,发现肖像变了样。他看着那幅画,画里的他和镜子里的他已经不尽相同。画像变老了,眼睛周围生出了皱纹:画里的脸孔开始反映出他现在的生活,但他自己的脸上却毫无痕迹。这有点像是他和恶魔达成了某种协议:他正在过着不幸的生活,最后甚至变成了罪犯,但呈现出这一切的是画像,而不是他,他依然英俊年轻。画像不断衰退,不断变老;身体和脸庞出现了越来越多的变化……我已经忘记了细节,我是很多年前读的,后来也没有重读,这会儿我也没有这本书,但是我记得,在最后的高潮时刻,道林·格雷看着画像中真正的自己,感受到了最后一丝内疚:他摧毁过的人生,背叛过的人,而他却依然年轻英俊。肖像揭示了他的真正面目,画里的那张脸是罪恶的脸,是堕落、沉沦之人的脸。他无法忍受,便拿起了一把刀,向画像走去,想要摧毁它。仆人听见了尖叫声和身体倒下的声音,他们走进房间,找到了那幅画,画里的道林·格雷英俊潇洒,仍旧是画家当初完成的那幅画,而地上躺着一具被刺杀的尸体,令人作呕的男人脸上布满了罪孽留下的痕迹,衣服又破又脏。
虽然其中有很幼稚的元素,但在这篇小说的主题中,幻想完全颠倒成为现实:幻想世界跳出了道林·格雷的肖像,闯入了现实之中;与此相反,道林·格雷,或者说他后来成为的那个人,跳回了肖像中。这个主题在文学作品中相当常见,但我不打算接二连三地讲太多故事,我想回到我的作品上来,讲一篇很短的小说,我认为这篇小说也包含了此种幻想的极端形式,现实与幻想之间的界限不复存在,二者融合在一起。这是篇很短的小说,名字叫《公园续幕》,是我写过的最短的短篇小说——实际上它只有一页半,但我通过这部作品表达了我对短篇小说这种文体的理解:你们可以回忆一下,开始的时候我们提到,这种文体是封闭的、完整的,它具有某种命中注定的色彩,我把这种特点总结为球体特性;在幻想短篇小说中,作者必须真正地赋予作品球体特性才能达到他预想的效果,就像在《八月的热浪》中,命中注定的事情彻底、完全地实现了。
我先提前说明一下,我用三分钟就能把这个小故事念完,小说中隐含着一个词,它不是很常见,可能会让你们产生疑惑:佃户分成制。在阿根廷(我不知道在拉美其他国家是否也是这样),分成制佃农拥有大地主庄园内的一些土地,他们与地主签订了契约,可以在这些土地上劳作,上缴部分收成;这类农民叫作分成制佃农,而这种农村经济体系叫作佃户分成制。小说是这样的:
他几天前便开始看那本小说了,后来因为生意上有急事,就暂时搁下了。乘火车回庄园时,他又打开了那本书,不禁被小说情节、人物形象慢慢吸引住。那天下午,在他写信给他的代表律师,和管家谈了谈有关佃户分成的事项后,他便在书房中又读起了那本书。书房一片静谧,面朝着栎树公园。他惬意地躺靠在最喜欢的扶手椅上,背对着门,因为门意味着闯入与侵扰的可能,会让他觉得不痛快。他读起了最后几章,左手不自觉地一次次抚过铺有绿色天鹅绒的扶手。他还牢牢地记得主人公们的姓名和形象,小说的情境几乎立刻就征服了他。一行又一行,他享受着这种几近变态的快感,渐渐抽离于周遭的一切,却又同时感到自己的头正舒服地靠在高靠背的绿色天鹅绒上,感到香烟仍然触手可及,感到落地窗外晚风正在栎树间轻舞。一字接一字,他沉浸于主人公所处的龌龊两难之中,被那些逐渐眉眼鲜活、栩栩如生的形象所吸引;他仿佛亲眼看见了山上茅屋中的最终会面。首先,女人走进来,满面惊惶;然后,情夫到来,脸被树枝刮伤。她试图用亲吻魔法般地止住流血,但他却拒绝这般爱抚,他这次来可不是为了躲在枯叶和密径的庇护中重现那场隐秘激情的仪式。抵在胸前的匕首炽热,其下悸动着的是潜藏的自由。热烈的言语在书页间如毒蛇般疾速地穿行交错,一切都仿佛早已注定。就连牵绕着情夫身体的万种缠绵,似乎想挽留他、劝阻他的千般爱抚,都可恨地勾勒出那另一个必须毁灭的人的轮廓。一切尽在盘算之中:不在场证明、意外的险情、可能的错误。从那一刻开始,每一秒都有精确的用场。两人无情地进行着最后的查对,只偶尔停下来轻抚彼此的脸颊。天开始黑了。
两人各有未竟的任务缠身,于是不再两两相望,在茅屋门口分开了。她应走向通往北方的小径,他在反方向的小路上回头看了一眼,看见她长发飞扬,奔驰跑远。然后,他也在树丛和篱笆的掩隐下跑了起来,直到在迷蒙的绛色晚霞中看见通向大屋的树林荫道。狗不应该吠叫。确实没叫。管家这时候应该不在。确实不在。他走上门廊的三级台阶,进了屋。血流在耳边奔腾,女人的话萦回其中,向他传来:进门是一间蓝色前厅、一条走廊、一道铺着地毯的楼梯。上了楼梯,有两扇门,第一个房间里没有人,第二个房间里也一样。接着,是书房的门,是他手握着的匕首,是落地窗外的光线,是绿色天鹅绒扶手椅的高靠背,是扶手椅上那正读着小说的男人的头颅。
这篇小说的机制很简单,而且它还试图变得完整:长篇小说的读者进入了长篇小说之中,变成了书中的人物,承受他理应承受的命运。实际上,我并不认为我们在日常生活中会经历幻想与现实的彻底交融——在这种情况下,很难区分或者无法区分谁是谁——但就像我们刚才读到的那样,它会发生在文学中,而正是在文学中,幻想能够实现它最高形式的表达。事实上——我和大家讲一讲我自己的故事——这篇小说的灵感源自一天傍晚,当时,我独自一人待在房子里读书(我已经不记得是什么书了),在书中某个特定的时刻出现了一幕戏剧化的场景,发生在一座空房子里,里面有个人物,我想:“要是我能经历这个人物即将经历的事,那该多奇特啊!”当时我还不知道这个人物会经历些什么,因为我还在阅读,但我所处的状况与书中人物的类似;于是我的想象力促使我思考:“如果现在,不是我在单纯地阅读,而是我读到的情节将会发生在我的身上,那该多奇特啊!既然我现在的处境和小说此刻的场景相同,如果现实发生了倒置,我突然间变成了那个将要经历小说情节的人,那该多奇特啊!”这种尚不清晰的念头让我有了写这则短篇小说的打算。正因为它很短,我花的精力比写篇幅比它长得多的作品要多很多,因为我得字斟句酌。我试图实现并不总能达成的目标:我想让短篇小说的读者经历一番文中的长篇小说读者的经历,也就是说,当我讲到茅屋里的情人即将为了获取自由而犯罪的时候,我希望听众或者读者已经忘记这是读长篇小说的那位先生读到的情节。我不知道这部作品有没有实现这个目标;它很难在一页半的篇幅中实现,但还是有可能实现的,我知道有些读者曾肯定地说,他们的确忘记了这一点,提到天鹅绒扶手椅的最后那句话着实让他们吃了一惊。
如果你们有问题的话,现在就提吧,我之后将要就这几个话题再继续讲一讲。你们如果有问题的话……
学生:您觉得您最好的短篇小说是哪一篇?
我不会说我不喜欢这个问题,但我真的不喜欢,因为我不知道该怎么回答你;这就是问题所在。
学生:这就像是问一位母亲谁是她最喜爱的孩子。
有一些作品,出于它们的存在主义色彩,而且因为与我本人息息相关,我依然对它们怀有深厚的感情,比如《追寻者》。如果我不得不现在就选出一篇的话,我的第一反应就是它,我觉得《追寻者》被选中的原因有很多;首先,它反映了我是如何度过某个阶段的,这个阶段可能有其所长,但就文学和拉丁美洲现实的层面上说,这是一个相当消极的阶段。坦白说,这部作品像是某种启示,就像几天前我和大家谈论作家之路时提到的那样:它是促使我改变的转折点。并不是说这部作品改变了我,但我在这部作品中写下的文字证实了我在改变、探索;有点像是《追寻者》中的人物在故事中所探索的东西,我也在生活中探索它。后来,我几乎马上就写了《跳房子》,在这本书里,我试图彻底完成这种探索。我就说这么多吧。
我们继续。轮到我说了,我们时间有限,虽然还剩几节课,但是我们还要讨论其他主题。我最后讲几篇短篇小说(都是我的作品),好早点结束幻想这个话题。这些小说中的幻想元素对我依然有意义,而且很重要,但它们不再是起决定性作用的根本动力。我在第一天就说过这件事,现在我再重复一遍:我最初写的那些短篇小说之所以对我有意义,是因为其中的幻想内容;人物则有点像是傀儡,为情节服务,他们并不总是有血有肉的,而即便他们当真这样,我也不怎么在意;我在意的是幻想的运作机制。从某个时刻开始,情况发生了改变,幻想元素依然能找到潜入小说的门窗,但它并不比我试图描绘的现实更关键、更重要,相反,幻想在为小说中的现实服务。正是幻想元素让我们更加关注周遭的世界,我们生活的世界,我们熟知的世界。
我有一篇很长的短篇小说,我今天想谈谈它——《南方高速》。我用不了一分钟就能讲完小说里的幻想元素,但是每个读过这篇小说的人都知道,这是一篇彻头彻尾的现实主义短篇小说。除了其中的幻想元素以外,作品描绘的是我们每个人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都可能会经历的情节:我们可能会遭遇堵车,在较长的时间里停滞不前,这种时刻类似于平凡生活中的插曲,我们会遭遇某些经历,而这就是我想在这篇短篇小说中探索、描绘和深入挖掘的内容。我记得在写这篇小说的时候,我认为这个主题能涉及很多内容,因为像所有以火车、轮船或飞机旅行为背景的小说一样,各色人物会在几天或几个小时的时间里相聚、分别,同样地,高速公路上的一次堵车催生出了一种群聚空间,没人想出现在那里,大家互不相识,也没太大兴趣认识彼此。但是堵车发生了,意外事件接连不断地出现,这不可避免地促使人们开始接触彼此,至少在某个范围内的车辆之间会是如此。(如果堵车绵延数公里,这类情况将分别发生在不同的区块范围内。)我的问题在于,我想描绘这种异常情况下的相遇,推断它的终极后果。但是,当然了,堵车又能持续多久呢?可能持续一个小时,五个小时,一天,就像三年前在罗马市中心发生的堵车那样。(整个市中心堵了整整一天;没人动弹得了,人们纷纷下了车,等到有些人能开动的时候,下车的那些人又让情况变得更复杂了。)我想为这篇小说设置更长的时间,让它更进一步,而就在那个时候,自然元素——不,我指的是幻想元素——便极其自然地(我总是会使用很自然的方式)出现在小说中。在我的设定中,人物对时间的流逝并不觉得吃惊,一天、两天过去了,而时间还在继续流逝,在小说开头,天气十分炎热,大约在中间部分则下起了雪,也就是说四季在变换。小说中从来没有直接提及时间过去了多久,但你们读的时候会发现,时间过去了好几个月。从这个角度看,我们得接受小说中的这种幻想元素,因为拥堵发生在巴黎近郊,而以高效闻名的法国政府绝对不可能解决不了这个问题;这种事情最多能持续一天,就连持续一天也是很夸张的了。所以,像小说中的每个人物那样,我们只能接受这场堵车会永远持续下去;由此,原本孤立的人们之间的关系开始加深。
我的目的是想看看自己能否想象出人类社会在异常状况下是如何形成的,比如一群人遭遇海难后在小岛上得以幸存,或是遭遇了空难在沙漠中隔绝于世。在这篇小说中,高速公路上的堵车提供了以下条件:来自不同社会阶级、经济状况各异的人们开着不同型号、不同品牌、不同价格的汽车遇上了堵车,被迫面对不断延长、无限延长的态势。于是,海难幸存者的难题开始出现了,也就是鲁滨孙·克鲁索曾经面临的难题:人得吃饭,得喝水,而小说中的人们在高速公路周边找不到任何食物和水,因为住在郊区的农民拒绝帮助在高速公路上陷入困境的人们,任他们自生自灭,其中的原因不得而知,考虑到小说本身存在反常因素,这个设定也是可以接受的。就这样,人类社会的各种积极因素和消极因素都慢慢地浮现了:崇尚正义和公平的人与其他人分享自己的东西,有人理所当然地把食物和水藏起来独自享用,有人决定把自己喝剩的几升水或是吃剩的几个苹果卖个好价钱;随之而来的便是人际冲突、情感关系、善交际的人与孤僻的人之间的反差。总之,这篇小说对于我来说具有非常现实的意义——与一群人建立联系,将他们置于危急情况之中,看他们如何解决,如何处理。我认为,加入一些非理性的幻想元素能够完美地推进这个主题。《南方高速》篇幅很长,自然不适合在这里朗读,但如果我们有时间的话(我们确实有时间),我可以给大家朗读开头的一小段文字,这样大家就可以明白,堵车发生后这个社会是如何产生的,然后我会再读一读描述这个社会如何瓦解的结尾段落。
说说我自己的经历吧,我记得前几天和一个人讲过这件事,他现在应该也在这里,那是在我身上发生的一件怪事:到我写完这篇小说为止,我还从来没有在法国或其他任何国家的高速公路上经历过堵车,也就是说,这完全是部想象出来的作品。五个月后,我在法国图尔尼附近的勃艮第遭遇了堵车。很幸运,这场堵车不像我小说里的那场持续得那么久,但无论如何,它也持续了六个小时,并且同样发生在酷暑时节,意味着那是一段相当长的时间:烈日下的六个小时,无数辆汽车停滞不前,根本无路可走……经历这件事情的时候,小说里的场景依然历历在目,我才刚刚把它写完,于是我向自己抛出了一个作者的疑问:“现在来看看,你写的东西是差强人意呢,还是像我们阿根廷人说的那样,你一直在说瞎话。”好吧,我并没有说瞎话,这一点很神奇。我敢肯定,如果你们当中有人经历过长时间的堵车,肯定会对我小说中的一些内容感同身受,因为事实上,我刚陷入囚徒般的状态,就真的开始做所有人都在做的事:我先咒骂了几句,接着询问起了状况,向周围的人打听,然后我下了车,开始犹犹豫豫地和其他人交谈,大家都在试探对方究竟友不友善……在第一个小时里,我清楚地看到,事情的发展过程和我想象的一样,现实与虚构没有任何区别。立马就有开明外向的人提出解决方案:派个代表去哪个地方打电话,诸如此类;也有那些寸步不离方向盘的人,那些态度被动、小心谨慎的人,还有那些抗议的人……然后实际的问题出现了,那时我真的觉得有点害怕,因为这和小说里的情节一模一样:一位女士从前面走来,经过了好几辆车,四处询问有没有人能给她的儿子一点儿水喝,因为她车上没有水,孩子又热得难受,他还是个婴儿,必须得给他喝水;有人有橙汁或者类似的东西,于是第一场救助开始了,第一个给口渴的人送水的社会组织开始成形。这会儿,我和一名卡车司机交上了朋友,他的卡车就在我的车子后面,卡车的平板很高,我很高兴自己能爬上去和卡车司机一起抽烟,从远处看着这场著名的、没完没了的堵车究竟何时才会结束。这种与社会各个阶层的接触,甚至涉及各种主题的接触让我着迷,它和我选取的小说开头片段有些相似,尽管你们还没有读过这篇小说,但它能让你们明白这是怎么一回事。
我提一两个技术性细节:开始写这篇小说的时候,我发现人物都没有名字。在短篇小说中,关键不在于设置一个全知叙述者,知道这人叫胡安·佩雷斯,那人叫罗贝尔托·费尔南德斯,也就是说,不该像长篇小说那样以描述人物作为开头。我并没有使用人物的名字,而是用了汽车的名字。这始于一个小伙子开的玩笑:他管福特车里的人叫“福特”,管另一个人叫“雪佛兰”,还管别的人叫“保时捷”,然后所有人都开始用起了汽车的名字;这其中还包含了一种你们肯定会察觉到的讽刺意味:在你们生活的社会中,在我生活的社会中,在欧洲的大部分地区,汽车在各个层面上都与它的主人融为了一体,因此,在法语中,比如说,大家会使用物主代词来表述。法国人会说“我每开五百公里就要换一次我的轮胎”“我要加满我的汽油”。就好像那是他们的血液似的!汽车和他们已经不再是分开的了,发生在汽车身上的所有事都会发生在他们身上,因此,在我看来,把人物形象转化为他们驾驶的汽车是相当合理的做法。小说中的各个汽车品牌在当时的法国都很流行,我想其中的绝大部分在美国这儿也很有名。
好了,现在故事要开始了:主角——有两个人物比其他人物更重要一些——是开标致404的工程师和开雷诺王妃的女孩,这个牌子在当时很有名;我是故意这么设置的,因为这也是个女性的名字[4]:小说中驾驶这辆车的女孩也被叫作王妃。
除了这有限的几次出行外,人们能做的少之又少,时间几乎一动也不动,显得分外漫长;有那么一阵,工程师真想把这一天从自己的记事簿上删去……
这是第一天。
……他强忍住没有哈哈大笑起来,可过了一会儿,当那两位修女、陶努斯上的两个男人以及王妃上的姑娘把时间算成了一笔糊涂账的时候,他想还真不如当初就打开计时器。地方广播电台都停止了播音,唯有DKW上的那位旅行推销员有一台短波收音机,还在一个劲地播送股票消息。快到凌晨三点的时候,大家都心照不宣地达成了某种默契,决定休息休息,就这样,直到天亮,车流一动也没动过。西姆卡上的小伙子卸下两张充气床垫,在车旁躺了下来;工程师把404前排座椅放倒,请两位修女来躺躺,被她们拒绝了;刚躺下没一会儿,工程师想起了王妃上的姑娘(她安静地趴在方向盘上),便若无其事地向她提议换个车,天亮再换回来;她拒绝了,说她不管坐着躺着都能睡得很香。有那么一阵,能听见陶努斯上的小孩在哭,他睡在汽车的后排座椅上,一定热得不行。修女们还在祈祷,工程师已经一头倒在自己的卧铺上,慢慢睡着了,然而他睡得一点儿也不踏实,最后浑身大汗、心烦意乱地醒来,一时间竟弄不清自己身处何方;他舒展了一下身体,发现车外模模糊糊有些动静,一团黑影朝公路边移动着;他猜到了原因,接着也悄无声息地下车,去到路边方便了一下;路边没有树,连围栏都没有,只有黑漆漆的田野,天上一颗星星也看不见,就像有一堵看不见的围墙困着泛白的路面,路面上的车像一条停滞不动的河流。他差一点撞上了阿利亚纳上的乡下人,那人嘴里嘟囔了一句什么;燥热的公路上本来汽油味就够难闻,现在再加上人体排出来的骚味,工程师赶紧回到了自己的车上。王妃上的姑娘趴在方向盘上睡着了,一绺头发搭在眼睛上;回到404之前,工程师在黑暗中愉快地端详了一番姑娘的侧影,猜想着她弯弯的双唇是如何轻柔地呼吸。在另一边,DKW上的男人静静地抽着烟,也在注视着这个姑娘。
上午,车还是没能前进多远,可已经足以使人满怀希望,想着到了下午通往巴黎的道路就会疏通。九点钟,有个陌生人过来,带来了好消息……
“陌生人”这个词仅仅是指他是从后面的某辆车里过来的,不是这个小组的成员。
……带来了好消息:前方塌陷的路面已经垫好了,交通很快就能恢复正常。西姆卡上的小伙子打开收音机,其中一个还爬上了车顶,又叫又唱。工程师告诉自己,这消息并不比昨天的那些更靠谱,那陌生人只不过是想趁这群人兴高采烈之际,从阿利亚纳上的夫妻那里讨到一只橘子罢了。后来又过来一个陌生人,想故伎重施,可谁都不肯给他东西了。天越来越热,大家都情愿待在车里等更确切的好消息。中午时分,标志203上的小女孩又哭了起来,王妃上的姑娘去和她玩了一会儿,还和那夫妻俩交上了朋友。203上的那对夫妻运气不佳:他们右边就是那个开凯路威一声不吭的男人,对周围发生的事情漠不关心,左手边又得忍受开弗洛里德那家伙的满腹牢骚,好像这堵车全是冲着他一个人来的。那小女孩又说口渴的时候,工程师突然想到可以去同阿利亚纳上的乡下人谈谈,他们车上肯定有不少吃食。他没料到那两位十分和气,通情达理,说在这样的情况下人们就该互相帮助,他们还有个想法,要是有人出面把这一群人的事儿管起来(说这话时那女人用手画了一个圆圈,把他们周围的十几辆车都包括了进来),那他们坚持到巴黎是没什么问题的。工程师生性不爱出头露面、充当组织者的角色,便叫来了陶努斯上的两个男人,同他们还有阿利亚纳上的夫妻开了个小会。接下来,他们分别征求了这一小群体的意见。大众上的军人立刻表示同意,标志203上的夫妻把自己所剩不多的给养贡献了出来(王妃上的姑娘已经给那小女孩弄到了一杯石榴水,现在那小女孩正在嬉笑玩耍)。陶努斯上的其中一个男人去向西姆卡上的小伙子征求意见,他们倒是同意了,但摆出一副嘲弄的神情;凯路威上脸色苍白的男人耸了耸肩,说他无所谓,你们爱怎么办怎么办。ID上的那对老夫妇和波利欧上的妇人明显很高兴,好像这样一来他们就有了依靠。弗洛里德和DKW上的人都没有发表意见。迪索托上的美国人带着惊讶的神情看了看他们,又说了句什么“上帝的意志”之类的话。工程师没费多大劲就提议让陶努斯上的一个男人负责协调各种事务,他基于直觉对这人有一种信任感。吃的东西眼下谁都不缺,问题是得弄到水;他们的头儿(西姆卡上的两个小伙子为了好玩儿,干脆就把他叫作陶努斯了)请工程师、军人还有两个小伙子当中的一个到周围去转转,看能不能用食物换点儿喝的东西。陶努斯显然深谙领导之道,他算了一下,照最不乐观的估计,需要准备最多足够一天半的吃喝,修女们的双马力和乡下人的阿利亚纳上有足够的食物来应付这一段时间,只要出去侦查的几位能找到水,就万事大吉了。可是只有那个军人带回来满满一壶水,水的主人要求换取够两个人吃的食物。工程师没找着能提供水的人,但出去转了这一趟,他得知除了他们这个群体之外,还有人也在组织起来解决类似的问题;有一回,一辆阿尔法·罗密欧的车主拒绝和他谈水的问题,说要谈得到这列车往后第五辆找他们这个小组的头儿。又过了一会儿,西姆卡上的小伙子回来了,他也没弄到水,可陶努斯估计给两个孩子、ID上的老太太以及其余几个女人的水已经足够了。
大家看到了,就这样,这个全新的人类社会形态(或者说,在紧急状况下总会出现的人类社会形态)正在逐渐成形。随着时间的流逝,情感也在变化:王妃最终同意了晚上去工程师的车里过夜,因为他的车要舒服很多。在某个时刻——说不清是什么时候,因为我们没有再记录时间,但差不多是在小说的结尾——她告诉工程师,自己有了他的孩子;也就是说,在这个过程中,情感关系、恋爱关系也在向前推进。有一个人自杀了,死了,与之而来的是各种实际问题。然后,所有人要么团结一心,要么各自为政,但是每个人都已经拥有了特定的社会地位,有自己的工作、责任和权利。就在这时,从远处开始传来流言,突然有人意识到,堵车马上就要结束了。小说的结尾是这样的:
在谁都不再指望的时候,最重要的事情发生了,而且是最无所事事的那一位最先发现的。在西姆卡的车顶上,那位兴高采烈的瞭望哨突然觉得地平线那边有了些变化(正值日落,橙黄色的斜阳那微弱的光线逐渐暗淡),一个几乎令人难以置信的异象发生了,就在五百米、然后是三百米、二百五十米外。他把这消息大声喊给404,404对王妃说了句什么,她迅速回到了自己车上,这时,陶努斯、军人、那个乡下人都已经飞奔而至,小伙子还站在西姆卡的车顶上,用手指着前方,一遍又一遍地重复着他的宣言,仿佛是想说服自己他双眼所见是实实在在的景象;这时他们听见一片骚动,一股沉重然而不可遏制的迁徙浪潮把车龙从无休无止的昏睡中猛然惊醒,试探着它的力量。陶努斯大声命令各人回到自己车里,波利欧、ID、菲亚特600和迪索托同时发动了。双马力、陶努斯、西姆卡和阿利亚纳紧跟着动了起来,西姆卡的小伙子还陶醉在自己的成就里,他转过头来朝着404挥了挥手,这时,404、王妃、修女们的双马力和DKW也同时开动了。可一切还取决于这种状态能持续多长时间;开到和王妃并排的时候,404几乎是习惯性地如此思量,还朝那姑娘笑了笑,给她打气。在他们后面,大众、凯路威、203还有那辆弗洛里德同时慢慢启动,在用一挡行进了一小段之后,都挂上了二挡,一直在二挡,可是毕竟不用像先前那样总要松开离合器了,大家都把脚踩在油门上,等待着换成三挡。404把左胳膊伸出车外,去够王妃的手,却只勉强碰到了她的指尖,他在她的脸上看到了一丝微笑,仿佛不敢相信有这样的好事,他想,他们很快就会到巴黎了,要先好好洗个澡,一起随便到哪里去,到他家,或她家,先洗个澡,再去吃饭,要洗个没完没了,要吃饭,还要喝点儿什么,要有家具,一间带家具的卧室,还要带浴室,能涂上剃须膏好好刮刮胡子,还得有抽水马桶,有食物,有抽水马桶,还有床单。巴黎就意味着一个抽水马桶和两条床单,热水冲洒在胸口和腿上,一把指甲刀,白葡萄酒,接吻之前必须喝点儿白葡萄酒,身上还要有薰衣草精油和古龙水的味道,然后他们钻进干干净净的床单中间,在明亮的灯光下充分地相知相识,再去浴室里嬉闹一番,相亲相爱,再冲个澡,喝点儿什么,去一家理发店,再去浴室,抚弄床单,也在床单里互相爱抚,在肥皂泡沫、薰衣草精油和毛刷之间相亲相爱,然后再去考虑接下来要做的事情,考虑孩子,考虑其他问题,考虑他们的未来,这一切都要依赖于车别再停顿下来,车流能继续前进,哪怕还不能挂上三挡,就这样挂着二挡开吧,只要能继续前进就行。404的保险杠蹭到了西姆卡,404身子后仰靠到座位上,觉得速度在加快,他感觉可以更快些,还不至于碰到西姆卡,西姆卡也在提高车速,不用担心会撞上波利欧,他感到凯路威紧跟在自己后边,大家都在一点点地加速,可以换三挡了,不会磨损发动机,变速杆奇迹般地挂上了三挡,车开得更平稳,也更快了,404向左面投去惊喜而温情的一瞥,想捕捉王妃的眼神。很自然,以这样的速度跑起来,各列车队很难并驾齐驱,王妃现在领先近一米,404只能看见她的后脑勺和一点点侧影,正在这时,她也转过头来看他,看到404越来越靠后,姑娘露出惊奇的神情。404微笑着以示安慰,猛地加速,可几乎立刻就踩下了刹车,差一点就撞上了西姆卡;他短促地按了一下喇叭,西姆卡的小伙子从倒车镜里看了他一眼,做了个无能为力的表情,又伸出左手指指前面的波利欧,两车几乎贴在了一起。王妃现在领先三米,和西姆卡并排,203和404开在了一起,车上的小女孩挥着手,让他看自己的小洋娃娃。右手边一团红色的影子分散了404的注意力;不是修女们开的那辆双马力,也不是军人的那辆大众,而是一辆陌生的雪佛兰,雪佛兰也超过去了,跟着是一辆蓝旗亚和一辆雷诺8。左边,一辆ID与他并行,后来也一米一米地和他拉开了距离,ID被后面一辆403取代位置的时候,404还勉强能看见前面的203,王妃被它挡住了。他们的小组就这样散开,已经没有什么小组了,陶努斯应该在前面二十多米远的地方,它后面是王妃;这时,左边第三列也落后了,因为本来该是旅行推销员的DKW的位置,现在他看见的是一辆黑色的老式货车的车尾,可能是辆雪铁龙,也说不定是辆标致。车都挂着三挡,随着一列列车流的节奏,时而超到前面,时而又落到后面,浓雾和夜色中,公路两边的树木房屋都向后方闪去。前面的车打开灯,后面的也相继打开了红色指示灯,夜幕一下子降临了。时不时有喇叭声响起,速度盘上的指针越升越高,有的车列开到七十公里,也有的开到六十五或六十。在不同车列的进退之间,404还心怀一线希望,希望能追上王妃,可时间一点点流逝,他慢慢认清这是徒劳的念想,小组已经无可挽回地解散了,他们再也不能每天碰头开会,无论是例行会议还是在陶努斯车里的紧急会议,他再也不能感受到宁静的清晨里王妃给予他的爱抚,听不到孩子们玩小汽车时的嬉笑声,看不到修女们手捻念珠的情景。当前面西姆卡的刹车灯亮起的时候,404心怀一股荒唐的渴望,他停住车,匆匆拉起手刹,跳出车子,向前跑去。除了西姆卡和波利欧外(凯路威应该在他后面,但这对他来说无关紧要),没有一辆他认识的车;各式各样的车窗玻璃后面,一些他平生从未见过的面孔看着他,带着震惊,甚至带着愤慨。喇叭一阵乱响,404不得不回到自己的车上,西姆卡的小伙子对他做了个友好的表情,仿佛表示能理解他的举动,鼓励般指了指巴黎的方向。车流继续前行,开始几分钟前进得很慢,到后来,高速公路仿佛完全放开了。404的左边跑着一辆陶努斯,有那么一瞬间,404以为他们的小组重新聚合起来了,一切又恢复了先前的秩序,不必以打破为代价而继续前行。可这辆陶努斯是绿色的,而且方向盘后面坐的是个戴墨镜的女人,她目不转睛地盯着前方。这时候,只能随波逐流,机械地跟上周围车辆的速度,什么也不去想。他的皮夹克应该是落在军人的大众上了。他前几天看的那本小说在陶努斯那里。一瓶几乎空了的薰衣草精油落在了修女们的双马力上。他这里倒有王妃上的姑娘当吉祥物送给他的长毛绒小熊,他不时伸出右手摸一摸。荒唐的是,他无法抛却这些念头,九点半钟该去分发食品、探望病人,还得和陶努斯以及阿利亚纳的乡下人一起分析形势;然后天黑了,王妃会悄悄来到他的车上,满天的星斗和云彩,这才叫生活。是的,生活本该这样,一切不能就这样告终。也许军人能弄到些水,最后那几个小时水实在稀缺;不管怎么说,只要能按照那家伙的要求付钱,还是可以指望保时捷的。车前的天线上,红十字旗帜还在猎猎飘扬,车已经跑到了每小时八十公里,前方的灯火越来越明亮,只有一件事他不明白,为什么要这么匆忙,为什么深更半夜在一群陌生的汽车中,在谁都不了解谁的人群中,在这样一个人人目视前方、也只知道目视前方的世界里,要这样向前飞驰。
最后我想说,大家已经看到了,我们已经极大地偏离了最近几场讲座中谈到的幻想主题:我们已经进入了一个真正有血有肉的人物世界,他们正应对着各种问题,下周我们还会继续探索这个世界,好结束短篇小说的课程,探讨一些别的话题。现在,如果有人想提问,我很愿意回答……
学生:在您的文学创作中,想象、幻想扮演的角色比现实更重要吗?
我不知道能不能用“扮演的角色”这种说法;我曾经解释过我的看法,打从我开始写作时起——甚至在更早以前——我就很难区分我的理智所看到的现实和我自身的幻想对其改造的结果。我没法非常清楚地区分幻想和现实;当然了,除非我从文学中跳脱出来:比如,当我思考自己国家当前的命运时,我就不会给幻想留有任何空间。现实很大,很可怕,足以彻底缩小思想的天地。但是,一旦我开始写作,幻想就恢复了它的权利,我认为我从来没有写过绝对的、彻底的现实主义小说,因为即使小说的主题是现实主义的,它也源于我的想象,大部分情况下都出自我编造出来的内容。
我写过一篇小说,叙述了一名拳击手长长的独白,他回忆了他的一生,他的成功和失败。这名拳击手是真实存在过的,他曾是一位伟大的阿根廷拳击手,是我们这代人年轻时的偶像。我从来没有见过他本人,他悲惨地离世之后,我从报纸上了解了他的生平。我熟悉他的职业生涯,因为我曾经热情满满地关注过他,就和那些非常热爱拳击的人一样。结果,在这位我从来没有面见过的拳击手过世多年后的某一天,我独自待在巴黎大学城的房间里,突然,我的脑海中浮现出他的模样,其中还夹杂着对布宜诺斯艾利斯的乡愁。我觉得空虚,我与我的城市天各一方,拳击手的模样就这样与其他回忆一齐浮现而出。我猛地坐到打字机前,于是他开始说话了:在这部小说中,用第一人称说话的是他,因此他用的是克里奥尔黑话,当时,这种语言风格在他所属的阶层中十分流行;他自顾自地讲述自己的一生,而实际上他正躺在医院的病床上奄奄一息。我认为,如果大家认真读的话,就会发现小说中的所有信息都是有据可查的:小说中提及的拳手的所有对手都真实存在过;每场比赛的结局都和他讲的一模一样;每桩逸事都和他的传记里写的如出一辙……但小说完全是由我的幻想引导、统领和书写的。在那个时刻,我与拳击手的人格融为一体,让他开口说话。我认为,从本质上说,文学中的现实主义无法脱离幻想,它需要幻想。
学生:但您和巴尔加斯·略萨不一样,您的个人经历对您的文学创作并没有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没错,我绝不会说它有至关重要的作用。我不是自传作家,也就是说……
学生:您长、短篇小说的主题不一定源于您的个人经历。
说得很对,但在虚构作品中(尤其是在长篇小说中),常常会出现某些时刻、片段、情景和人物,它们源于我的切身经历,并且自然而然地出现了;在这种情况下,我认为我完全不必抗拒它们:它们融入了我正在创作的虚构语境之中,我觉得,正是这些虚构元素和非虚构元素最终组成了完整的虚构作品。
学生:最后一个问题,您用什么语言写作?用西班牙语还是法语呢?
不,不,我认为任何一个读过或听过这些短篇小说片段的人都会发现,它们不是译文。我一生都用,并且永远都会用西班牙语写作;我只在给法国人写信的时候使用法语。西班牙语是我的写作语言,尤其是在当今,我认为捍卫西班牙语是拉丁美洲长期的抗争内容之一,这场抗争包含了诸多方面,理由也不胜枚举。而捍卫语言绝对是首要任务。让人痛心的是,拉美人在国外待了很短的时间后,便任由自己的母语退化,第二语言开始入侵;除非是那些受教育程度很低的人,因为人们无法要求他们对自己的语言有批判性的把握与掌控。有些人从来不会思考究竟什么是语言:他们被教会了说话,要不是看见孩子也得学习语言,他们会觉得自己生来就会说话。什么是语言?这是一个重要的概念,是我们这些会思考的人都会经历的奇妙过程,但不少人因为生活经历,因为缺乏教育,并没有意识到这个概念。当这类人移民去其他国家时,他们的母语就会很快退化,因为他们对此没有抵抗力。这就是发生在许多法国的葡萄牙、西班牙移民身上的事。尤其是西班牙和葡萄牙农民,他们在法国生活、和法国工人或法国农民一起工作了两三年后,便操起了一门不知为何物的语言;连他们自己都搞不清楚,他们也不在意,因为其他人能听懂他们说话。他们的话里混杂着西班牙语和法语,他们的工作伙伴完全听得懂。要是说话的人有些幽默感的话,他说出来的话会非常好笑。比如,我曾经听到过一位西班牙女士说:“哎呀,我的乳房[5]痛死啦!”我也笑了,但是这同时又很悲哀,因为这位女士没有意识到这一点,她以为自己在说西班牙语,并没意识到还混进了法语,她没法区分这两个单词。所有这类笑话都反映了这一点。纽约的波多黎各人也有类似的情况;你们知道的,他们说的许多话都被编成了各式各样的笑话,那已经不是西班牙语了,其中混杂了大量的英语,而他们不会反思,因为他们受教育的程度很低,意识不到语言的存在。回到您的问题,这个问题有点冒犯到了我,顺便说一句:我的语言是西班牙语,永远都会是西班牙语。
学生:但您看……
没事,有关冒犯的说法只是个玩笑而已。
[1]指安纳斯塔西奥·索摩萨·德瓦伊莱(Anastasio Somoza Debayle,1925—1980),尼加拉瓜独裁者。
[2]康斯坦丁·布朗库西(Constantin Brancusi,1876—1957),罗马尼亚雕塑家。
[3]流(Nagashi),日语人名。
[4]雷诺王妃的外文原名是Dauphine,也是女子名。
[5]西班牙语中,teta的意思是乳房,而在法语中有个很相近的词tête,意思则是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