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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国的限制

帝国的限制

1880年后,“大欧洲”的疆界急剧扩大,仿佛西方以外的世界完全落入西方宰制,只是早晚的问题。这一趋势最明显的迹象,乃是那些此前几十年中未遭欧洲殖民者染指的地区,也被迅速瓜分。最著名的例子是非洲,随着1884年后一连串的惊人交易,被英、法、意、葡、西、德、比利时国王瓜分(比利时国王将抢得的非洲土地当作个人领地)。不只是非洲,东南亚和南太平洋也遭此下场。“大欧洲”的扩张也不只是表现在领土上。“大欧洲”的扩张倚赖国际贸易的大幅增长,流往先前被认为风险太大或无利可图地区的资金(最初的规模很小)剧增。在这扩张的同时,欧洲的外流人口剧增,其中大部分移往北美或南美,但还是留下了充足的人口,使之能够深入非洲热带地区以及亚洲进行殖民活动,并在俄国的北亚地区建立更大的桥头堡。这些扩张使欧洲人比此前更加确信,推动全世界的物质进步、向全世界传达宗教真理和哲学真理,乃是欧洲的文化使命,这种确信又回过头来助长了他们的扩张活动。欧洲人会通过各种角度来论证,他们凭借在科学、社会组织或是宗教方面的不断进步,成为最先进的人类族群。欧洲人的“种族优越”论,在此得到确立。最后值得一提的是,“大欧洲”的扩张能够触及欧洲人先前觉得太偏远或是难以驯服的亚非地区,正是凭借了科学与技术的力量。欧洲人与其他(大部分)民族之间的“知识差距”在19世纪结束时似乎进一步扩大了,而非缩小。在西方以外的世界尚未运用煤和蒸汽时,欧洲部分地区已进入第二次工业革命的电气时代。

其结果就是物质实力、经济实力与文化实力的全球性阶层被建立起来,这在世界历史上还是头一次。这种体系通过一系列机构、政治实践以及传统信念而得以运作,一直延续到第二次世界大战。1900年的世界是帝国的世界,帝国主义在当时的扩张程度,即使在距之不远的1860年都无法想象。在那个世界里,帝国的疆域广布全球,而其他地区则受到贸易、不平等条约,以及欧洲人享有的治外法权(连同用来强索治外法权的驻军和炮艇)所构成的非正式帝国宰制。欧洲人发明的国际法观念,除非涉及的国家符合欧洲人所认可的“文明标准”,否则便视他国的主权主张为无物(并合理化欧洲人干预他国的行为)。在经济理论上,这一帝国主义世界必然意味着分工,实际上也是如此。帝国主义强权同时也是工业强权(但工业化程度因国而异)。它们供应(或试图供应)产品、资金、技术和熟练的劳动力。殖民地和“半殖民地”(例如中国或阿根廷)的职责,乃是生产粮食、工业原料,以及工业帝国渴求的其他商品,并接受工业帝国的产品和资本流入——这一经济规则意味着殖民地本土的利益集团及其保护下的市场会被迫参与自由贸易。从人口角度看,帝国主义世界是白人当家的世界。欧洲人大体上可以随心所欲地(如果没有战争或经济萧条的影响)迁往他们想去的地方,谋生不成问题。帝国统治者鼓励人们移民到亚非地区发展殖民地,无视当地社群不允许外族人侵占土地的要求。这种帝国主义世界的文化理论,可能是该世界最普遍的特色。欧洲人深信并试图说服其他人也相信,欧洲以外的文明或者文化虽然有异域情调,并且迷人、浪漫或美丽,但它们最终都没有前途。只有欧洲之道才是已证实的可通往“道德提升与物质进步”的道路(“道德提升与物质进步”是英属印度政府发行的年度报告名称)。

当然,我们知道这一强有力的欧洲支配体系从未完成,亦不持久。该体系里最强大的成员是大英帝国,而1890年出生的英国公民或许在有生之年就能看到帝国的衰退和瓦解。现代世界史的最大疑问之一,就是帝国衰落的原因。这个问题大部分的答案可以在1914年至1945年的世界大危机中找到。但在那之前的时期里,也蕴藏着一些重要的线索。“全球殖民主义”是人为构建出来的,但其勃发仓促,根基不深。或许更贴切地说,它的稳定性倚赖一组不可能稳定持续的条件。历史证明,帝国主义的外交就像其经济和意识形态,都有不可救药的“基因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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