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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

第二部

第5章

“如果让一只虫从虫罐里跑掉,那么整罐虫都会尾随逃走。”这是路姑妈常说的话。她知道很多实用的格言,有些是传统名言,有些则是她自创的。比方说,我听过“口舌是颈项的敌人”一说,却没有听过“袋中猫绝对不止一只”,也没有听过“在兔子从帽子里跑出来之前,不要计算它们的数量”。路姑妈认为做人应该谨言慎行,但只限重要的事情。

因此,我一向不太跟阿瑟提起母亲。如果我提起了母亲,阿瑟很快就会发现我的真面目。邂逅他不久后,我捏造了一位母亲,说她是死于罕见疾病的温婉女性,印象中病名是红斑狼疮。

幸亏他对我的过去始终缺乏兴趣,只忙着诉说他的经历。我听说过他母亲的点点滴滴:她坚称自己知道怀上阿瑟的那一瞬间,立刻决定将仍在子宫里的阿瑟献给英国国教教会。当她撞见四岁的阿瑟把玩性器官时,她威胁要剁掉他双手的拇指。我知道阿瑟鄙夷母亲,不屑她如此重视勤劳和成就,其实阿瑟自己一样重视那些事物。我知道阿瑟畏惧母亲的一丝不苟,最具代表性的一件事就是他被迫为母亲拔除花坛边缘的杂草。我听阿瑟说他母亲不喜欢饮酒,还说自己早已遗忘父亲担任费雷德里克顿法官时的官邸,那官邸的娱乐室吧台有刻着迷你苏格兰人头造型的黄金酒瓶盖,看起来异常像乳头,或者那只是我自己的想象。我知道他母亲写过几封歇斯底里的信,以各种理由宣告和他脱离母子关系,例如政治、宗教和性。她得知我们同居后,给阿瑟寄过一封这种信。她从未原谅我。

这一切丑恶而不公的事情我一概真诚地聆听,部分原因是我希望了解他,主要还是出于习惯。在我的人生路上,我当过一段时间的好听众。我刻意锻炼倾听的能力,那时我觉得自己最好精通此道,因为我没有其他的特长。我倾听任何人谈任何事,在适当的时机喃喃应声安抚对方,用语模棱两可,像枕头一样充满同情心。我甚至在门后、公交车上、餐厅里偷听别人的交谈,但那和聆听完全不同,毕竟偷听不是双向的交流。总之,聆听阿瑟说话对我而言易如反掌,结果我知道了很多关于他母亲的事,而他对我的母亲则所知有限,倒不是说我因此占了什么优势。知识不见得是力量。

但我确实跟他提过一件事,一件应该在他心里留下深刻印象的事:母亲以琼·克劳馥[1]的名字为我命名。这是母亲让我百思不解的事情之一。她用琼·克劳馥的名字为我命名,是希望我像她在荧幕上扮演的角色一样美丽、有抱负、铁面无情、有能力摧毁男人吗?还是因为她希望我出人头地?母亲说琼·克劳馥奋发向上、意志坚强,从一无所有到功成名就。母亲赋予我别人的名字,是要我永远不能拥有自己的名字吗?仔细想想,琼·克劳馥其实没有自己的名字。她的本名是露西尔·费伊·勒萨埃尔,这个名字与我匹配多了。满头大汗的露西。我八九岁的时候,母亲会打量着我,若有所思地说:“我竟然帮你取了琼·克劳馥的名字。”我的胃会紧缩下坠,羞愧难当。我知道自己挨了骂,却至今仍不确定原因。但琼·克劳馥不是只有风光的一面。事实上,她有悲剧的气质。她有严肃的大眼睛、不快乐的嘴和高耸的颧骨,不幸的事情发生在她身上。或许这就是母亲话中的含义。或者,是另一个重要的原因:琼·克劳馥身材纤细。

我不瘦。这是母亲始终不太能谅解我的许多事情之一。起初,我只是丰满。在母亲的相簿中最早期的快照里,我是健康宝宝,重量不比多数婴儿大多少。照片唯一奇怪的地方是我从不看镜头,只忙着将东西塞进嘴巴,例如玩具、手和奶瓶。这些照片按照时间顺序排放,尽管我的身材没有日渐浑圆,却也没摆脱一般人所谓的婴儿肥。相簿里的照片只拍到我六岁的时候,之后便没有了。那必然是母亲停止对我怀抱希望的时候,因为照片都是由她拍摄的。也许她不想再记录我的成长。她已经认定我不会成材。

我很快便明白了这一点。当时母亲为我报名舞蹈课程。舞蹈学校里有一位弗莱格小姐,她的苗条程度几乎不亚于我母亲,对我凡事都看不顺眼。她教踢踏舞和芭蕾。我们的教室位于肉铺楼上的长方形房间。我永远记得我拖着沉重的脚步,走上布满灰尘的楼梯,肉铺的锯木屑和生肉味逐渐转为疲惫双脚的闷热潮湿的气味,夹杂着一丝弗莱格小姐亚德利牌古龙水的香气。母亲送我去上舞蹈课,一半是因为当时流行让七岁小孩学舞(好莱坞音乐剧仍然当道),一半是希望跳舞能让我减少几分丰满。她没有跟我说过这句话,而是跟弗莱格小姐说的。那时她还不说我“胖”。

我很喜欢舞蹈学校,而且舞技不错,只是弗莱格小姐有时会狠狠地将教鞭往地上一抽,说:“亲爱的琼,真希望你别踩那么用力。”就像那个年代的多数小女生,我将芭蕾舞者视为完美的化身,那是女生可以从事的工作。我常将短小的鼻子靠在珠宝店的橱窗上,瞪大眼睛看八音盒上的陶瓷娃娃,亮晶晶的女性人偶穿着坚挺的粉红裙,硬邦邦的陶瓷头颅上戴着玫瑰。我一边看,一边幻想自己凌空飞跃,被一位瘦削的穿黑色紧身裤的男舞者举起;而我体态轻盈如风筝,佩戴着蕾丝花边头饰,发丝缀满水钻,闪亮如希望。我认真上课,无比专心,甚至常在家里练习,用蕾丝浴室窗帘包住身体跳舞。那条窗帘原是家里不要的,当母亲正要将窗帘塞进垃圾桶时,我向母亲苦苦哀求,于是她把窗帘洗干净了给我——她不喜欢尘土。我渴望拥有缎面芭蕾舞鞋,但弗莱格小姐说我们年纪太小,脚骨尚未变硬。因此我只能穿黑色软鞋,鞋带是毫无浪漫可言的松紧带。

弗莱格小姐善于发明,我想,按照这年头的说法应该是创意十足。教小朋友基本舞步并没有挥洒创意的空间,因为舞步大致上是靠练习,但她会举办年度春季舞蹈表演。表演主要是为了让家长心动,也是为了吸引小女孩,好让她们央求父母允许她们参加来年的课程。

弗莱格小姐筹划全部节目。她也布置舞台、制作道具、设计舞服,将舞服图样交给母亲们,交代她们缝制服装的注意事项。我母亲不喜欢缝纫,但她会为了这个活动卖力地裁布、钉大头针,一如其他人的母亲。也许那时她还没有放弃我,也许她仍然在为我尽心。

弗莱格小姐按照学生年龄安排表演节目,和舞蹈课分班的方式相同。共有五个班:小小班、高大班、中班、大班、少年班。尽管她看起来难以亲近,双手修长骨感,头发绾成发髻,眉毛细长(后来我才明白那是眉笔画的),但她也有温柔的一面,她将情感发挥在创意里。

我在小小班。我本人并不符合这个班级的名称。我不仅比班上所有的同学都重,也比她们都高。但我不在乎,甚至根本不曾注意到这些事情,因为我每天为舞蹈表演而兴奋。我在地下室练习几小时。原本我在客厅演练,不料意外碰碎了母亲的白金双色的菠萝造型台灯,那是灯组里的一盏。之后母亲只准许我在地下室练舞。我会在洗衣机旁边旋转,默哼着舞蹈配乐;我向火炉行屈膝礼(那个年头仍然使用煤炭);我在晾在晾衣绳上的对折床单间舞进舞出。当我精疲力竭时,便爬上地下室的楼梯,气喘吁吁、浑身煤渣地迎面见到衔了一嘴大头针的母亲。我全身被刷洗干净后,母亲会让我站在椅子上,叫我慢慢转圈。即使是试穿舞衣,我也很难静止不动。

母亲的不耐烦和我的不相上下,但烦躁的原因与我的不同。她可能已经后悔送我进舞蹈学校。首先,我没有消瘦半分;其次,我比原先吵闹两倍,尤其是在排练踢踏舞的时候,我会穿上鞋尖和鞋跟都有铁片的皮鞋,违反母亲的禁令在走廊的硬木地板上练舞;还有,她舞衣做得不顺利,她遵照指示缝制,却缝不出应有的效果。

我们共有三件舞衣。小小班有三支舞曲:《郁金香时刻》是荷兰日常练习芭蕾舞的舞曲,我们得和舞伴排好队形,上下摆动手臂模仿风车;《起锚》是一支有快速旋转和敬礼动作的踢踏舞曲(当时第二次世界大战刚结束,军事主题仍然流行);《欢乐蝴蝶》是优雅的舞目,细腻轻快,最接近我心目中舞蹈应有的模样,这是我最喜欢的一支舞,还有我最喜欢的舞衣:一件像正牌芭蕾舞者穿的薄纱短裙、一件细肩带的紧身马甲、一副有闪亮昆虫触角的头饰、一对用衣架做的彩色玻璃纸翅膀,翅膀由弗莱格小姐提供。我最心仪的就是那双翅膀,但我们得等到正式表演时才能穿戴翅膀,以防损坏。

就是这一套舞衣令我母亲心烦。其他舞衣比较简单:荷兰舞衣是长长的蓬裙搭配黑马甲和白袖子,而且我的位置是在舞台靠后。《起锚》穿的是有海军穗带饰边的水手装,这一套也不成问题,因为它是高领长袖,腰身宽松。由于个子高,我站在后排。我没有当上主角,获选的三位主角都有秀兰·邓波儿式的鬈发,她们要站在用奶酪箱子做的小台子上跳单人舞。但我不太在意这些,一心只想成为挑大梁的蝴蝶,这样才能和班上唯一的男生表演双人舞。他的名字是罗杰。我有点爱上他了。我希望与他搭档跳双人舞的女生生病,然后他们就得派我顶替。我不只熟记自己的舞步,也将她的部分大致背了下来。

我站在椅子上,母亲将大头针戳到我穿的舞衣上,叹了口气,要我慢慢转身,然后她皱着眉头别上更多大头针。让她烦恼的问题很简单:粉红短裙会让我的腰、手脚裸露在外,看起来颇为滑稽。我是以一个像我母亲或弗莱格小姐那种焦虑、过于守旧的成人视角,重现了当年场景,才得知这一点的。我的大腿摇晃不稳,日后将发育成乳房的部位隆起两坨脂肪,上臂丰腴,腰部松垮,看起来一定很下流,有点少年老成,几乎是有伤风雅,有如姿色正在衰颓的脱衣舞娘。像我那样的小孩在一九四九年年初,会被认为不宜穿那么少的衣服亮相。怪不得我会爱上十九世纪:根据那个年代的某些明信片来看,肉感即是美德。

母亲为舞衣受了不少折腾。她将舞衣放长,多加一层薄纱掩饰我的轮廓,为马甲缝上衬垫,却是徒劳。当她总算准许我用梳妆台上的三面镜检视自己时,连我也被镜中人小小吓了一跳。尽管我年龄幼小,不在乎身材,但镜中人并没有我要的模样。我看起来不像蝴蝶,可是我知道只要佩戴上翅膀一切便会改观。即使在那个年纪,我也期待魔法式的转变。

彩排是在下午,正式表演则在同一天傍晚。时间排得这么紧凑,是因为表演地点不在肉铺楼上(那里太小),而在只租借了星期六一天的学校体育馆。母亲提着装了舞衣的硬纸板衣箱,送我去彩排。舞台很狭窄,踩起来声音空洞,可是柔和的紫色天鹅绒帘幕弥补了舞台的缺点。我一逮到机会便摸了一把帘幕。帘幕后回荡着孩子们的兴奋之情。那里有许多母亲。有些母亲自愿充当化妆师,为自己的女儿和别人的女儿化妆,给她们的嘴巴涂上暗红色的口红,用黑色睫毛膏让睫毛硬挺成尖刺。打扮好的女孩倚墙而立,以防毁了扮相,她们一动不动,呆滞得像神殿里的祭品。年纪大一点的学员们到处溜达、闲聊。她们并不重视这场表演,毕竟她们以前参加过,再说要晚一点才轮到她们彩排。

《郁金香时刻》和《起锚》顺利排演完毕。我们在后台更衣,大家七手八脚,紧张地咯咯笑,为彼此钩上钩子、拉上拉链。唯一的更衣镜前面围了一群人。与我们交替出场的高大班在台前跳《胡闹小猫咪》时,弗莱格小姐站在一双双翅膀间审视大家,挥着教鞭打拍子,偶尔叱喝几声,情绪很亢奋。我在穿蝴蝶舞衣时,见到母亲站在弗莱格小姐旁边。

母亲应该待在外面,坐在我带她去坐的第一排折叠椅上,手套搁在腿上,抽着烟,摇晃一只穿着露趾高跟鞋的脚。但她这会儿正在跟弗莱格小姐说话。弗莱格小姐转头看看我,向我走来,母亲尾随在后。弗莱格小姐低头打量我,抿起嘴巴。

“我了解你的意思。”她向母亲说。事后我愤恨地回想那一幕,总觉得要不是母亲介入,弗莱格小姐也不会注意到我的扮相有何不妥,但那八成是我一厢情愿的想法。弗莱格小姐看到的情况、她们俩看到的情况,是欢乐、精致、充满灵气的《欢乐蝴蝶》即将沦为可笑而不得体的表演,和被一个小胖妹破坏的画面;这小女孩不像蝴蝶而像大毛毛虫,最精准的说法应该是像白色的蛆。

弗莱格小姐无法忍受这一点。对她来说,舞台的效果就是一切。她希望得到好评,她要大家发自内心的赞赏,不要别人怜悯或强忍笑意的言不由衷。现在的我同情她的处境,但当年的我不能体谅她。不管怎样,她都没有失去创意。她弯下腰,一只手搭着我赤裸浑圆的肩膀,将我拉到角落。她跪下来,强势的黑眼睛直视我的眼睛,糊掉的眉毛扬起又落下。

“亲爱的琼,你想不想扮演特别的角色?”她问。

我犹疑地向她微笑。

“亲爱的,你愿意帮我做一件事吗?”她和蔼地说。

我点头,因为我乐于助人。

“我决定稍微改变节目。”她说,“我决定增加一个新的角色。你是班上最聪明的女生,所以我选择你来扮演特别的新角色。亲爱的,你愿意帮忙吗?”

依据我对她的了解,我知道她和蔼的态度很可疑。但我照样中计。我同情地点头,很高兴自己被选中。也许我会被挑去和罗杰跳蝴蝶双人舞;也许我会得到更大、更有分量的翅膀。我热切地答应帮忙。

“很好。”弗莱格小姐说,一手抓住我的手臂,“来换你的新服装。”

“我要演什么?”我在路上问。

“亲爱的,你要演樟脑丸。”她一派安详地说,仿佛那是全天下最自然的事情。

由于她极具创意巧思,加上以往可能有过类似的经验,总之她有应付这种状况的一条基本原则:若是免不了出糗,不如假装你有意为之。我很久以后才学会这种做法,体悟到这种处世之道;但当时我很难过,其实应该说是满心凄凉,弗莱格小姐竟然要我脱掉云朵般的裙子和闪亮的头饰,换上高大班跳《泰迪熊野餐》的白色泰迪熊装。她还要我在脖子上挂一块写着“樟脑丸”的大牌子。“亲爱的,这样大家才知道你演的是什么东西。”她准备利用彩排和正式表演间的空当,亲手为我做牌子。

“我可以戴翅膀吗?”我问,意识到她要我做出的是多么重大的牺牲。

“哪有长了翅膀的樟脑丸?”她装出打趣但实事求是的口吻。

她的点子是,蝴蝶们一做完跳跃的动作,我就穿着白色服装,挂着牌子,笨手笨脚地进入蝶群中间,而蝴蝶们四散而去。她说表演会很可爱。

“我喜欢原来的编舞。”我试探地说,“我想按原来的样子跳。”我快哭了。我八成已经流出眼泪。

弗莱格小姐脸色一变,面孔凑到我眼前,因此我能清楚看见她眼睛周围的皱纹,闻到她嘴里的酸牙膏味。她缓慢而咬字分明地说:“你照我的吩咐做,不然就不让你上台。听懂了没?”

我无法承受不能上台的打击,只好屈服,但我付出了代价。我被迫穿着樟脑丸服装站在弗莱格小姐旁边,她搭着我的肩膀向小小班的同学说明编舞的改变,引介我崭新的重要角色。蝶群穿着纤巧的裙子,戴着闪亮的翅膀,像窈窕的淑女。她们看着我,搽了口红的嘴唇露出鄙夷的神态。她们没有听信弗莱格小姐的话。

我跟着母亲回家,因为她的背叛而拒不说话。尽管那时是四月,却飘起轻雪,我很高兴她的白色露趾鞋一定会让她的脚湿掉。我走进浴室锁上门,让她不能进来,然后不可自抑地哭倒在地上,脸贴着松软的粉红色浴室脚垫。之后我搬动洗衣篮,站在上面照浴室镜子。我的妆一塌糊涂,脸颊上的黑色污痕像沾满煤渣的泪水,紫色口红洇开了,嘴唇发肿。我到底哪里不好?我又不是不会跳舞。

母亲隔着上锁的浴室门恳求了一会儿,继而出口威胁。我出了浴室,但拒绝吃晚餐:总要有人和我一起受折磨。母亲用旁氏冷霜为我卸妆,训斥说“这下子又得重新上妆”,然后我们返回学校体育馆。(父亲在哪里?他不在场。)

我嫉妒地站在翅膀之间,红着脸穿着闷热可憎的服装,听着开场前的咳嗽声和折叠椅拖过地板的声音,看着蝴蝶们窸窸窣窣地跳出我记忆中的舞步,我确信她们没有人比我更熟悉那些动作。最糟的是,我仍然不懂自己为何受到这种待遇,为什么她们明明是羞辱我,却说成器重我。

轮到我出场时,弗莱格小姐将我推向舞台。我跌跌撞撞地上场,东张西望一番,依照她的指示尽量装出樟脑丸的模样,然后开始跳舞。我没有舞步可言,因为她没有教我。我一边跳,一边编舞。我挥动手臂,撞上蝴蝶,转着圈使出浑身力气在舞台的薄地板上跺脚,跺得舞台晃动。我尽情投入角色,那是愤怒与毁灭之舞,在皮毛之下,泪水沿着我的脸颊淌下,蝴蝶会死亡。事后,我脚疼了好几天。“我才不是这副德行。”我不断地跟自己说,“是她们逼我扮演这个角色的。”尽管泰迪熊戏服将我整个人包覆起来,在我周身晃荡,令我冒汗,我却觉得自己在众人面前一丝不挂,仿佛这可笑的舞蹈正是我的真面目,而且每个人都知道我就是那副德行。

蝶群依照暗号惊惶逃走。我十分讶异地发现自己被撇在舞台中央,眼前的观众哈哈大笑,报以热烈掌声。甚至当纤瘦的美丽女孩们列队出场回礼时,笑声和掌声仍然持续不断,好几个人叫道:“樟脑丸太棒了!”那些人一定是父亲,不是母亲。我不懂为何有人喜欢我这丑陋宽大的衣服,而不是其他人的美丽舞衣。

表演结束后,大家称赞弗莱格小姐的“樟脑丸”创意无比高明。连母亲也眉开眼笑。“你表演得很好。”她说。但那一夜我仍然为失去的翅膀哭泣。我永远没有机会佩戴翅膀,因为我决定割舍心爱的舞蹈学校,不参加秋季班。没错,我比其他女生更引人注目,但那似乎不是我要的那一种注目。更何况,谁会想娶一颗“樟脑丸”?日后,母亲常常用其他各种形式向我提起这个问题。

第6章

起初,每一次我埋在枕头下或躲在上锁的浴室内回想这件事,心里便会再充满事发当时的愤怒、无助与被出卖的感觉。后来,我逐渐认为整件事情荒谬透顶,尤其是当我想向别人诉说的时候。如果我开了口,别人八成不会谴责母亲的行事,反倒会取笑我。你很难真心同情一个超重的七岁小孩被迫塞进樟脑丸戏服里跳舞,那画面实在太滑稽了。但如果我将自己描述为可爱又纤瘦,别人便会觉得整件事情很可悲,极度不公。我十岁时就明白了这一点。如果苔丝狄蒙娜身材臃肿,谁会在乎奥赛罗[2]有没有掐死她?为什么在低级男性杂志的封面上,纳粹虐待的女孩总是很美丽?因为如果她们超重,效果便会大不相同——男人会觉得画面引人发噱,而不是伤风败俗或撩人。但缺乏魅力的丰腴女人和瘦削女人都可能遭受折磨。事实上,前者更可能受到欺凌。

舞蹈学校羞辱事件后的那一年我八岁,我们从狭小的双排屋搬到稍微大一点的房屋,是一栋靠近洛布劳斯超市的正方形平房。那绝不是母亲心目中配得上她的居所,但总强过以前她无奈屈就的临时住处——破败公寓和老旧楼房的顶楼。搬了家就意味着我得上新学校,换新环境。母亲说让我适应新生活的最佳办法,是让我加入幼女童军[3]。母亲照着她一贯的行事风格,没有就近选择班上大部分女生参加的军团。她挑选的幼女童军军团比较远,位于比较好的地段,那里的女生来自另一所学校。因此,她的做法根本无法达成她的目的,非但不能协助我认识自己学校的女生,反倒令我每个星期二必须早早离开,以便及时赶到幼女童军军团。而在那个幼女童军军团,我是来自异域的外人。

去这个幼女童军军团必须搭乘有轨电车。前往电车站时,会经过一座蜿蜒穿过市区的溪谷。母亲很害怕这座溪谷。那里爬满了藤蔓和杂草,还有茂密的柳树和灌木。她想象每一丛植物后面都躲着一个变态狂,也许是将医用酒精当酒喝的疯老头,也许是恋童癖或更可怕的人物。(母亲有时将他们称为“展览身体的人”,以至于我总是怀疑“加拿大国家展览”究竟展览些什么。)每个星期二早晨,她都会在我上学前,以这些人为例对我展开训示。尽管仍是大清早,我已经穿好褐色的幼女童军制服和前一夜奋力擦亮的鞋子。“别跟坏人讲话。”她说,“在溪谷遇到坏人就赶快跑。”她会在早餐时告诫我,用一种跑得再快也无济于事、注定遭殃的口吻。我的燕麦粥会自动结成块状,沉到胃的底部。她不提那些人的长相,也不说被抓到的下场,任凭我胡思乱想。她会说得仿佛我也有责任;仿佛我亲手在溪谷里种植灌木并将坏人藏在那里;仿佛如果我当真被抓,就是自作自受。

穿越这一道溪谷时,必须走下一大段碎石坡,通过一座老旧的木桥。那桥面已经歪斜,有些木板整片朽烂,看得到下方深邃的谷底。过桥后得爬上另一边的小径,树叶和枝杈几乎能碰到人,犹如邪恶的植物手指。我会跑下山坡和木桥,像有轮子的大桶沉沉地往下冲。到了上坡时,我便喘得只能步行,这是全程最恐怖的部分。

我独自上路几趟后,母亲有了解决方案。一如往常,她的解决方案多半比问题本身更糟糕。她发现和我们同住在桥这一侧的人家里,有几位母亲和她抱持同样的想法,总之她们也送女儿去参加我那一个幼女童军军团。我知道这件事已经有了一段时间,却没有告诉母亲,因为这些女孩年龄比我大,年级比我高,而且她们令我望而生畏。尽管我们去幼女童军军团的路线相同,我却总待在她们的前方或后方,与她们保持安全距离;搭电车时,我和她们间隔至少四个座位。那一段日子,母亲十分热衷于牵线安排事情。她打电话给其他女生的母亲,她们也听说过坏人的事情,就这样,她们决定我应该和女孩们结伴去幼女童军军团。那些女孩令我紧张,但能和她们一起通过溪谷,确实增强了我的安全感。

问题在于尽管这一段路程很可怕,我却崇拜幼女童军军团,崇拜的程度甚至超过舞蹈学校。弗莱格小姐要你努力超越别人,但幼女童军军团则要你努力和大家一样,而我渐渐觉得这种概念很吸引人。因此,我喜欢穿和大家一样的宽松褐色制服,佩戴一样的怪帽子和领带,学习一样的仪式歌曲、握手和敬礼法,并且和其他人同声诵念:

幼女童军向老人让步;

幼女童军不向自己让步!

我们甚至有跳舞活动。每次聚会开始,充当军团幸运物的纸浆制毒菇会放在草绿色的毡垫上面。这朵毒菇已经轻微破损。穿着蓝色幼女童军服的灰发女人会眼睛发亮,模仿猫头鹰叫两声,幼女童军便从教室四个角落冲出来,一次六人,表演一段旋转的激烈舞蹈,扯开嗓门,用最大音量嚷出自己队歌的词句。我的词是:

看那地精笑呵呵,

帮助妈妈做家务。

这句话不符合实情:我没有做家务,因为母亲不准我动手。我几次试图帮忙,但我的表现无法取悦她。如果想让她满意我做的家务,唯一的办法是让自己变成别人,但当时的我不明白这一点。母亲不认同我随兴的铺床方式;她厌恶我擦干碗盘时失手打破碗盘,弄得满地碎片;她不喜欢刷洗被我煮到烧焦的锅底(“煮一道甜点”是幼女童军必须通过的测验项目之一);她也讨厌重新摆放餐桌上被我放反的刀叉。一开始,我依照《幼女童军手册》的建议主动做家务,想让母亲惊喜。有一次,星期天,我用托盘端早餐到房间给她,不料摔了一跤,将牛奶玉米片泼到她身上。我用黑色鞋油擦拭她的上等深蓝色绒面皮鞋。有一次我帮忙倒垃圾,但垃圾桶太重,我失手将垃圾打翻在后门阶梯上。她不是有耐心的人,不久她便告诉我,她情愿自己一次性将事情做好,也不愿替我收拾残局。当她说我“笨手笨脚”时,我哭了。她不准我做家务,许久以后我才觉得这样也不错。但我在军团毫不犹疑地唱出我的歌词,双手各握着一只湿地精的手,绕着毒菇用力踩踏,跳得教堂地下室尘土飞扬。

带领这个军团的女士是“褐色猫头鹰”,她说猫头鹰代表智慧。我始终记得她的长相:犹如风干苹果的脸蛋,银灰色的发丝,湛蓝色的眼睛,一眼便能瞥见的黄铜仙女别针上的污点、肮脏的指甲和绑得不漂亮的鞋带。她和母亲不一样,她公正仁慈,会因为你的动机善良而夸奖你。我迷上她了。我很难相信一个成年人,而且是年纪比母亲大的成年人,竟会蹲在地上学猫头鹰低鸣“嘟噎嘟呼”,说“当幼女童军围成仙女圈圈时,便能用魔法办到一切”。“褐色猫头鹰”装得好像她相信这一切,而且认为我们的心思和她一样。这倒新鲜:竟然有人比我更容易被骗。有时候,我替她难过,因为我知道“思考时间”时很多人在偷拧别人、彼此推打,我知道有很多人一边在“褐色猫头鹰”背后扮鬼脸,一边说“我发誓向上帝和国王尽责,天天帮助别人,尤其是帮助家人”。“褐色猫头鹰”有个年轻的助手,叫作“黄褐猫头鹰”。她和全天下的副校长一样,要在她背后恶作剧比较难,她也比较不受爱戴。

每个星期和我穿过溪谷去幼女童军军团的三个女生是伊丽莎白、马琳和琳恩。她们都是十岁,即将晋级为女童军。赢得“金翼”的人叫作“飞升”女童军,否则便是“迈向”女童军。伊丽莎白将会飞升,这一点毫无疑问,因为她制服上的徽章多得像外交官的行李箱;马琳十之八九也能飞升;琳恩大概不行。伊丽莎白是小队长,她的手臂上有两条杠杠为证。马琳是精灵队的。我不记得琳恩属于哪一队。我欣赏伊丽莎白,但害怕其他两人,因为她们两人向伊丽莎白争宠的手段有点阴险。

刚开始时,她们容忍我,和我一起走过漫长的危险路段到电车站。我得跟在她们后面一点的地方,但只要能不受隐形坏人的侵扰,忍受一点委屈也无妨。我们相安无事地度过九月和十月。树叶转黄飘落,在人行道焚烧——当时这么做仍然合法。我们从踩着轮鞋溜冰到改玩跳绳,从穿过膝袜到换上长袜和冬季外套。白昼渐短,我们在黑暗中过桥回家,桥上的照明只有两端各一颗昏暗的灯泡。开始下雪后,我们得使用绑腿,穿着有厚重衬里的长裤,长裤套在裙子外面并用弹性肩带固定,令裙子挤缩在胯下。那个年代的女生不能穿宽松长裤上学。

关于黑暗、冬季、绑腿和轻雪的回忆沉沉地压着溪谷上的柳树枝条,令柳条在桥上弯成一道蓝绿色的拱门。从桥边望过去的白色景致其实应该很美丽,我却觉得凄苦,因为那时伊丽莎白和她的跟班们发现了我的秘密:要把我弄哭轻而易举。在我们学校,小女生不可以揍人、打架、用雪砸别人的脸,大家都遵守规矩。在下课时间,她们待在女生操场低声耳语、勾心斗角。言语不是争斗的序曲,而是争斗的本身。那是迂回的暗中较劲,没有停战的时刻,没有明确的行为,没有揍人的拳头,没有可以让人说“我认输”的时刻。谁先哭,谁就输。

伊丽莎白、马琳和琳恩在其他年级,否则她们会更早察觉我的秘密。我八岁时仍然会在人面前哭。我很容易伤心,顾不得母亲总是严厉地斥责我举止不该像小孩。母亲拥有无情的眼睛,她目光坚定,从不犹疑或泛出泪光。后来我才有办法令她哭泣。当我总算逼出她的泪水时,那是一大胜利。

伊丽莎白是地精队的队长。她带领我们地精队的五个人进行灰尘飞舞的星期二童军仪式,教我们缝纽扣。我在绳结课泄露了爱哭的秘密。绳结专家“黄褐猫头鹰”觉得我们已经熟悉平结的打法,可以开始学习卷结。她在椅背缠绕绳子示范。那条绳子尾端系着一个令人艳羡的闪亮银色哨子。我太过专注,以致将眼睛瞪成斗鸡眼,认真到什么都看不见。轮到我试着打结的时候,我变不出那神乎其技的绳结,绳子在我指缝间滑溜得像意大利面,纠结成乱七八糟的一团。“黄褐猫头鹰”重新教导一遍,但我仍然不会。

“琼,你不专心。”“黄褐猫头鹰”说。

“我很专心啊。”我热切地说。

“黄褐猫头鹰”大为恼火。她不像“褐色猫头鹰”那样不知道我们私下的恶作剧,因此她怀疑我,将我的辩解视为顶撞。“地精们,如果你们不合作,我就去教精灵队。她们一定比你们学习更认真。”她迈开大步,将哨子一并带走。我当然立刻泛出泪光。我讨厌被人误解,也讨厌别人精确地指正我的错误,但我更讨厌受到不公平的对待。

伊丽莎白眯起眼睛打量我,正要开口时,机警的“褐色猫头鹰”小跑过来,欢快地说:“好了好了,琼,我们不喜欢看到哭丧着脸的幼女童军。我们喜欢快乐的脸。记住,‘愁眉苦脸丑八怪,笑脸迎人美如仙’。”我一听,哭得更凶了。她只得将我带到衣帽间,以免我让大家难堪。我在那里待到脸上恢复“褐色猫头鹰”所谓的幼女童军笑容。她和蔼地说:“你得学会控制情绪。”我抽抽噎噎,她拍拍我的帽子,完全不知道这件事情的深远影响。

在那个蓝黑色的傍晚,我和她们嘎吱嘎吱地踩着积雪回家。走到进入溪谷前的最后一盏街灯时,伊丽莎白停下来看看其他人,她们便忽然冲下山坡,哈哈大笑,身影消失在溪谷的黑暗里。我仍在发愣时,便听见她们叫:“坏人会来抓你!”我这才明白她们将我留在山坡顶上,要让我独自穿过溪谷。一开始,我呼唤她们,想拔腿追上去,但她们已经跑远了。我吸着鼻子过桥,恐惧地回头张望。其实神智正常的恋童癖和暴露狂,绝不会在接近零摄氏度的气温时来这种地方。他们会躲藏在火车站或教堂后面,但那时的我不知道这一点。我步履沉重地爬上最后一道山坡。她们在那里等我,将我拦下来。

“你是爱哭鬼吗?”伊丽莎白轻蔑而愉快地说。直到那年年底,那就是我们的相处模式。

她们三人的消遣是想出聪明的花样捉弄我。她们有时只是跑掉,有时则威胁我要跑掉。有时她们说跑掉是惩罚我,是我自作自受,谁叫我那天做了某件事或没做某件事:我在围仙女圈的时候跳得太用力,我站得不够挺拔,我的领带有皱痕,我指甲肮脏,我胖。有时她们说不会跑走,或是发誓会回来接我,但条件是我要做某些事情:我得在雪地上爬来爬去学狗叫,或向路过的老太太扔雪球。而她们则指着我嘲笑:“是她丢的!是她丢的!”有时她们会问我:“如果坏人抓到你,他会怎么对付你?”光说“不知道”无法令她们满意,她们会一溜烟跑掉,捂着嘴咯咯地笑着说:“她不知道!她不知道!”有一天晚上,我在山坡顶站了半小时,用颤抖的嗓音足足唱满一百遍:“我们是女童子军,我们乐于助人,待人公道。”然后我才明白她们不会信守承诺回来接我。有一次走下溪谷的时候,她们命令我舔铁栏杆。但天气不够寒冷,因此她们没有如愿见到我的舌头粘在栏杆上。

说来奇怪,尽管这些条件、指示和要求是由伊丽莎白下达的,但我知道那全是另外两人的主意。琳恩尤其有创造力:她的地位不稳固,她没有个性,很容易沦落到我的处境。我不能向母亲透露半个字,因为我觉得不论她听了什么,都会默默同情她们。她会规劝我:“你要自立自强。”她的女儿怎能软弱得像瘪掉的气球?

有时候,她们会将我独自留在黑暗寒冷中,而我站在原地,简直希望坏人真的从溪谷里出来,做他注定该做的事。如此一来,等我被带走或丧命,她们便会受到惩罚,不得不为自己的所作所为忏悔。我想象坏人很高,非常高,穿着黑色西装,像是逆向发生的雪崩从地底冒出来,青色的脸孔覆盖冰雪,眼睛发红,头发蓬乱,长而尖的牙齿像冰柱。他很可怕,但好歹他能结束这场似乎永无止境的痛苦。我会被他带走,消失得无影无踪,连母亲也会为我伤心。有一次,我索性开始等他出现,低声数数,他会在我数到一百的时候来,他会在我数到两百的时候来,我数得太久,以致晚餐迟到了半小时,惹得母亲大发雷霆。

“你跑哪儿去了?”她问。

“我去玩了。”我说。她说我自私又不体贴。

积雪终于变成雪泥,再变成水,在桥上的山坡化成两道涓涓细流,从小路两侧流下,令路面泥泞。桥身本身很潮湿,有朽烂味,柳树枝条转黄,大家拿出了跳绳。午后的天色恢复明亮,有一天下午,伊丽莎白竟然没有如常跑掉,只是和另外两人讨论要不要跑走。这时,倒真的来了个男人。

他站在桥另一端的小路边,用一把水仙花遮住裤裆。他相貌英俊,不老也不年轻,花呢大衣的料子不错,没有半点破旧或脏污。他没有戴帽子,太妃糖色的头发,发际线正在往后退,高高的额头在阳光下发亮。我听从她们的命令率先过桥(她们喜欢从后面盯着我)。她们专心地讨论如何捉弄我,因此我是第一个看到他的人。他向我微笑,我也微笑回礼。他举起水仙花展示敞开的裤裆,一根古怪而其貌不扬的肉棒萎软地露在外面。

“看哪。”我向她们说,口吻像是我发现了有趣的东西。她们一看便尖叫着冲上山坡。我吓得愣在原地——是被她们吓到,不是被他。

那人看起来有点气馁,脸上失去可亲的笑容,转身拉拢大衣,就这么走了。然后他掉头回来,向我微微行个礼,将水仙花递给我。

其他人在上面等我,聚在马路边安全的地方。“他说了什么?做了什么?你不知道那是坏人吗?你胆子真大。”伊丽莎白勉强地说。这是我第一次令她们刮目相看,但我不明白原因。那男人根本不可怕,他挂着笑容。我也喜欢水仙花,但我在到家前将花扔进了水沟。我还有那么一点机敏,知道我没法子编出母亲能认可的说法,解释花的来处。

接下来那一次的幼女童军聚会结束后,她们在返家途中对我特别客气。我心想,漫长的观察期终于结束了,我即将成为她们的朋友。这似乎是真的,因为伊丽莎白说:“你想不想加入我们的社团?我们有一个社团哦。”这是我第一次听说她们有社团,在学校里,社团活动很流行,我当然想加入她们。马琳说:“你得先通过入团仪式。仪式不难。”

我们都了解仪式那档子事。幼女童军军团里有许多仪式。在随后发生的事情里,我想她们参考了幼女童军军团的加入仪式:你要走过厚纸板做的踏脚石,石头上写着“爽朗”、“服从”、“善行”和“微笑”,然后你闭上眼睛,让别人推着你转三圈,其他人则唱诵:

转转我,转转我,让我见精灵,

我看着池水,见到……

这时你得睁开眼睛,望着魔法池塘(其实是一面小镜子,镜框上有塑胶花和陶瓷兔子),说出魔法秘语:“我自己。”

因此,当伊丽莎白说“闭上眼睛”时,我乖乖照办。马琳和琳恩各拉着我的一只手,在我头上绑东西,蒙住我的眼睛。她们带我走下山坡,碰到坑洞或石头时就告诉我要避开。我感觉得到自己上了桥,她们将我转了好几圈,又改变方向转圈,让我无从知道自己面向哪里。我害怕起来。

“我不要加入社团了。”我说。但伊丽莎白安抚我:“但你明明想成为我们的一分子,你一定会喜欢的。”她们牵着我走。接着伊丽莎白说:“站在这里。”我觉得背后有硬物。“现在把手放在身体两边。”我的双手被某种东西缠住,接着身体也被紧紧绑住。

“好了。”伊丽莎白仍然用抚慰的语气说,“我们要把你留在这里等坏人。”其他两人笑不可支。我听到她们跑掉。这时我才知道自己的位置:她们用伊丽莎白的跳绳将我绑在桥头的木桩上,也就是我们前一个星期遇见男人的地方。我开始抽抽噎噎。

之后,我停止哭泣。我知道她们八成等着看我的反应,便决定这一回什么都不要做。我偷偷扭动手臂,试图自行脱困。她们将我捆得很牢,我索性决定等她们觉得无聊时回来为我松绑。我知道她们不能撇下我不管,否则便玩得太过火。假如我没有回家,母亲会打电话给她们的母亲,她们会挨骂。

一开始,我隐约听得到她们在山坡顶上哧哧地笑。她们一度叫道:“你觉得我们的社团怎么样?”我没有回答,我总算厌倦她们了。过了一会儿,我什么都听不到,只有溪谷下不断传来的鸟鸣。天气渐渐转冷。她们一定是走了,打算晚一点再来为我松绑,却忘得一干二净。

我一把鼻涕一把泪,越来越绝望地试图挣脱绳子,让两手交叉,以便把绳圈弄下来脱身。我听到桥上的脚步声渐渐靠近。我当场僵住。也许那是来意不善的坏人,也许我终于要大祸临头了,但我不是能够撩起男人性欲的女生,我只是穿着幼女童军制服的流鼻涕的八岁胖小孩。一个声音说:“怎么回事?”我眼睛上的布条被解开(那是马琳的幼女童军领带)。

那男人不老也不年轻。他穿着花呢大衣,腋下夹着报纸,向我微笑。他戴着帽子,看不出是不是前一个星期的男人,因为那次我只盯着男人渐秃的头和水仙花。这个人抽着烟斗,上次那个没有。我犹疑地用红肿的眼睛看他。他问:“你被绑住了吧?”他跪着解开绳结。

“绳结打得不错。”他说。他问我家在哪里,我照实回答。他说:“我送你回去。”我说没关系,我认识路,但他说天色快黑了,小女生不该在入夜后落单。他牵着我的手,我们一起走上山坡。

忽然间,我母亲冲向我们。她的头发飞扬,没有戴手套。当她跑近的时候,我看出她怒火中烧。我躲到那人的花呢大衣后面,但她拖我出来,甩了我一记耳光。她从来没做过这种事。

“你在做什么?”她说。

我一言不发,站着瞪她。我没有哭,而这对她来说很不自然。我决定再也不当众哭泣;当然,我后来还是哭了。

这时那男人插嘴说他见到我被人绑住,于是为我松绑,并提议送我回家。母亲一听,态度立刻变得过度优雅。她在大人面前通常如此。他们握握手,母亲便领着我离开。她气愤难平地打电话给其他母亲们,我的幼女童军生涯就此结束。这很糟糕,因为我真心喜欢幼女童军。除了路姑妈,“褐色猫头鹰”是迄今我见过最和蔼的女人之一。我想念她。

我母亲将这件事情当成我无能、缺乏智慧的例证。

“你真笨,让其他女生耍你。”她说。

“我以为她们是我的朋友。”我说。

“朋友不会把你绑起来,对吧?何况还是在那个溪谷。天晓得会发生什么事。你说不定会被杀掉,只是你运气好,遇到好人帮你松绑。”

“母亲。”我严肃地说,急着想替自己挽回颜面,却不晓得如何是好。也许,我能向她说明她错了:“我想他是坏人。”

“别说傻话。你是指那个好心人?”她说。

“我觉得他就是那个水仙花男。”

“什么水仙花男?”她问,“你这阵子都做了些什么?”

“没什么。”我说,急着想脱身。但太迟了。虫罐里的虫子跑了一只出来,其他的虫便会尾随而出。

母亲不满意我的答复,因此在我原有的罪状上面,又添了一条背着她胡来的罪名:我应该立刻告诉她这些事的。

但我仍然不确定他究竟是不是水仙花男。为我松绑的人是救星还是恶徒?更令人困惑的是:一个人可以既好又坏吗?

我在心里反复思忖这个问题,试图回想水仙花男的外表,为他拼凑出明确的五官。但他变幻不定,像奶油糖果或热橡皮糖一样溶解变形,化成花呢烟雾,烟雾里冒出邪恶的肉棒和打结的绳索,然后又幻化成讨人喜爱的灿烂黄花。

第7章

我以前常做关于母亲的噩梦。其中一个梦是我走上那座桥,她站在桥另一边的阳光里和一个男人说话,而我看不到那人的脸。我始终担心桥会崩垮。走到一半的时候,桥果真垮了。朽烂的木板松脱裂开,桥身歪斜,慢慢倾覆到溪谷中。我拔腿逃跑,一切却已太迟。我从桥面摔落时攀住桥面边缘,而桥的一边升起,试图将我甩落。我向母亲呼救。她仍然可以救我,她可以加快脚步跑来伸出援手,将我拉到她身边的坚实地面上。但她没有救我。她继续和人讲话,丝毫没有注意到任何异状。她甚至不曾听见我的呼喊。

在另一个梦中,我坐在母亲卧室的角落,看她化妆。我小时候常做这种事:我和母亲都认为那是一种奖赏、一种殊荣;不让我看她化妆,是母亲惩罚我的方式。她知道她的化妆品和工具令我着迷:口红,腮红,我很想要的精巧瓶装香水、鲜红的指甲油(有时候,为了刻意笼络我,她会允许我在脚指甲上搽指甲油,但从不让我搽在手指上,她会说:“你年纪不够大。”)、小镊子、指甲刀和锉刀。她不准许我碰这些东西,我当然不理会禁令,趁着她出门时去翻看。但梳妆台上和抽屉里的物品都摆放得整齐,我必须小心翼翼地将东西按照原样归位,因为母亲拥有一眼便看出异状的绝佳眼力。后来,我养成窥视她抽屉和橱柜的习惯,直到我熟悉里面的所有物品。最后,我这么做不是为了满足好奇心(她的东西我已经了如指掌),而是为了寻求刺激。我只被她发现两次,两次都是年纪很小的时候。一次是我吃了口红(那时我只有四岁,但已经懂得盖好盖子,将口红收回抽屉,并且仔细清洗嘴巴。她怎么知道口红被我吃了?)。另一次则是我忍不住用蓝色眼影涂满整张脸,想看看自己变成蓝色的模样。母亲恼怒得几个星期不理睬我。有一天我发现古怪的东西:一个像是橡胶蛤壳的玩意儿整齐地收在盒子里。我很想知道那是什么,差点脱口而出问她。

“琼,坐着别吵,看你母亲做脸。”她心情愉快的时候会这么说,然后把毛巾塞进脖子周围,开始做脸。有些美容步骤似乎很疼痛。比方说,她会用小锅子加热一种像强力胶的东西,涂在眉心再撕掉,留下一块红色的痕迹。有时候,她会在脸上涂抹粉红色的泥巴,泥巴会干硬龟裂。她常对着自己皱眉,摇摇头,仿佛不满意自己。她偶尔会喃喃自语,似乎忘了我在场。这些美容时间似乎无法让她快乐,反而令她伤心,感觉像她在镜子后面或镜子里面见到一个一闪而逝的影像,那个影像她既捕捉不到,也无从复制。每次做完脸,她总是有点气恼。

我会盯着她的每个动作,痴迷得静默无声。我觉得母亲很美,化了彩妆时更美。我做的噩梦就是坐在那里看母亲。尽管母亲的梳妆台随着父亲收入渐丰而越来越华丽,但她总是有一个三面镜,以便审视脸庞和头的两侧。梦中的我望着母亲,忽然意识到镜中的三颗头并非一颗头的反射,而是她真的有三颗头颅,每颗头下面各有一个脖子,矗立在披着毛巾的肩膀上。我并不害怕,仿佛那只是确认了一件我早已了然于心的事情。但门外有一个男人,他即将开门进来。如果他见到母亲,察觉母亲的真面目,不幸便会降临。不仅母亲会遭殃,我也会沦为池鱼。我想跳起来,跑到门口阻止他,但我动弹不得,而门缓缓向内打开。

随着我年龄增长,这个梦境也有变化。梦中的我不再想阻止神秘男子,而是坐在房间里,希望他进来。我要他发现母亲的秘密,那个只有我知道的秘密:母亲是怪物。

印象中我只称呼她“母亲”,从不曾使用孩子气的亲昵称谓。我一定说过“妈妈”之类的用语,只是被她遏止。我们的关系很早就已划定角色。母亲是经理、创造者、代理人,而我是产品。她最在乎的回报应该是我的感恩之心。她要我出人头地,但她要担任推手。

她对我的期望并不明确,模糊难辨,却规模宏大。因此,无论我有何成就,永远都不符合她的要求。但她没有随时随地督促我上进。有时一连几天甚至几个星期,她会完全忘记我的存在,全身心投入某些计划,例如重新装潢她的房间或举办派对。她甚至上过几次班,她曾经在旅行社工作,也当过室内设计师,为客户寻找能和客厅颜色搭配的台灯和地毯。但她没有哪一份职业做得长久,她会气馁,不满意她的工作,最后辞职。

倒不是说她积极进取,尽管她确实是那种人。或许应该说,她不够积极进取。她如果真的立定志向,全心达成愿望,便不会将我视为耻辱,认为我代表她的失败和抑郁,就像一大团无形无状的混沌之物拒绝被雕琢成形,害得她不能赢得众人的赞赏。

多年来,我将母亲的影像烙在心头,就像戴在脖子上的铁质小盒一样,随身携带。影像中的母亲坐在梳妆台前,将指甲搽成猩红色,叹息着。她拥有薄唇,但她在唇上和周边涂上口红,像女明星贝蒂·戴维斯,将嘴巴画得比实际大,令她出现怪异的双重嘴巴。真嘴巴犹如一道阴影,浮现在假嘴巴上面。她很美。即使在将要步入四十岁的年纪,身材依然玲珑有致。她年轻时是万人迷。她的相簿里有穿着派对礼服和泳衣的照片,身边则是不同的年轻男子。她对着镜头,男人则望着她。有一个年轻人常在照片中出现。他穿着白色法兰绒衣服,驾驶豪华大车。她说,她跟他几乎可以算订了婚。

但相簿里没有她童年的照片,没有她的父母,没有她的两个哥哥和妹妹(我后来才知道他们的存在)。她几乎绝口不提家人或早年的生活,不过我拼凑得出一点点她的往事。她的父母是严以律己的人,信仰虔诚。他们家境不富裕。她的父亲是加拿大太平洋铁路公司的火车站站长。她做了某件触怒父母的事。我始终不知道她究竟做了什么,总之她十六岁时离家,从此不曾返乡。她做过许多工作,在克雷斯吉百货担任收银员,也当女侍。十八岁时,她在马斯科卡的度假中心当女侍,在那里认识了我父亲。照片中的那些年轻男子是度假中心的客人。她在休假日只能穿派对礼服和泳衣。

我父亲不住在度假中心,那不是他会做的事。他是去度假中心访友,邂逅了母亲。他们婚前拍过两张合照,相片中的父亲很羞窘,母亲挽着他的姿势像拉着狗链一样;接着是婚礼照片;再来是几张母亲的独照,想必是父亲拍摄的;之后全是我的照片:我在地毯上流口水,啃填充动物玩偶或拳头。我父亲去打仗,留下怀孕的她,没有人为她拍照。

父亲从战场回来时,我五岁。在那之前,他只是一个名字,是一个我母亲会告诉我的故事的主人公,而故事内容差异颇大。有时候,他是一个即将回家的好人,他会改善我们的生活,带来令人愉快的惊喜:我们的房子会宽敞一点,食物会精致一点,衣服会多一点,永远不会再有房东打扰我们。有时候,母亲管不了我,父亲便成了惩罚的化身,终将给我一场最后的审判。或者(我想这个版本的父亲最接近她真正的感受),他是一个没有良心的浑蛋,抛下她一个人应付生活。父亲终于回来的那一天,我激动得不能自已,满怀希望却又害怕:他会带什么给我?他会怎么对待我?他是坏人,还是好人?(母亲的二分法:好人照料你,坏人对付你。)可是当他返抵家门时,不过就是一个陌生人。他走进门口,先吻了母亲,再亲我一下,然后坐在桌前,看起来万分疲惫,难得说上一句话。他没带来任何改变,没做任何事。他始终维持那个样子。

大多数时候,他根本心不在焉。他偶尔会从神游中踱回现实,甚至处理过一些戏剧化的小场面。我当时十三岁,因此那必然是一九五五年。那天是星期日,我坐在小厨房里吃半块柳橙夹心蛋糕,此举注定会挨骂。但我已经吃了一块蛋糕,而我听说一块蛋糕和半块蛋糕一样美味,我会算数,所以我继续狼吞虎咽,努力要在被发现前将蛋糕一扫而空。

这时的我坚定、执拗,顽强地大啖任何能取得的食物。那正是我与母亲对立最严重的时期,争议的焦点是我的身材。当时我并不确知问题在身材,只是隐约感觉得到,因为她将饮食健康手册放在我的枕头上,说只要我能减轻体重便为我添购衣服,是正式的礼服,裙身有层层薄纱与支撑钢丝,上衣贴身而美丽,裙子的腰线纤细,衬里轻而薄。她尖刻地批评我的身材。她恳求我以健康为重,说我将会死于心脏病,会罹患高血压。她送我去向专家求助,请他们开药。对于这一切,我的反应是再多吃一条玛氏巧克力,或双份炸薯条。我的体重明显地持续增长,我在她眼前像面团一样发酵膨胀。在餐桌上,我的身体一寸寸向她逼近,至少我在这方面所向无敌。五英尺四英寸[4]的我仍在发育,体重是一百八十二磅[5]。

总之,我坐在小厨房吃了半个柳橙夹心蛋糕。那是一九五五年的一个星期日。父亲待在客厅里,坐在安乐椅上阅读犯罪悬疑小说,这是他最喜爱的消遣。母亲坐在长沙发上,假装阅读儿童心理学书籍。她投注不少时间装模作样,借此宣示:天地良心,她真的尽力了。其实,她看的是描写波吉亚家族[6]的历史小说《狐狸》,这本书我已经偷看完毕。长沙发两端各有一个紫缎小抱枕,靠垫神圣不可侵犯,是不容移动的仪典物品。长沙发是暗沉的粉红色,粗粗的布面织着银线,椅子上覆盖的透明塑胶垫只在招待客人时取下。小地毯和长沙发抱枕一样是紫色的,也盖着塑胶垫,这张垫子的质地比较厚实。灯罩用玻璃纸保护着。父亲的两只脚各套着一只紫褐色的皮质室内拖鞋,母亲和我脚上也穿着类似的拖鞋,因为那时母亲规定不得在屋里穿外出的鞋子。这是新房屋,她才刚刚整顿好新家。如今家里终于有模有样,她要维持下去,她要屋内保持静止、无尘、永恒不变。后来她才发现自己犯下大错,忘记油漆工或搬家工人还会再来一趟,打破她建立的秩序。

(母亲不要客厅与众不同,甚至不愿比别人家高级太多。她要客厅差强人意,和其他人如出一辙,但她概念中的“其他人”随着父亲加薪而改变。或许正是因为如此,我们的客厅看起来像博物馆的展示间,或者更精确地说,像伊顿百货和辛普森百货的家具橱窗。每年十二月,我会跟着路姑妈,沿着狭长的电车轨道走向闹市区那些神奇而宏伟的百货公司。我们不看家具的橱窗,只欣赏其他橱窗展示的电子动物、仙子和红脸颊的侏儒,看它们随着清脆的铃声旋转。我年纪大到可以参加圣诞大采购时,带我去的人是路姑妈。有一年,我宣告不要为母亲买圣诞礼物,路姑妈说:“亲爱的,你会害她伤心的。”我不认为母亲有一颗心,可是我向路姑妈让步,为母亲买了泡泡沐浴露,瓶身是可爱的粉红色天鹅造型,沐浴露可挤压出来。她从未使用过,但那在我意料之中。那瓶沐浴露是我用完的。)

我吃完剩下的蛋糕,站起来时肚子撞到桌子。毛茸茸的大拖鞋令我的脚看起来有实际的两倍大。我拖着沉重的步伐,郁闷地穿过餐厅,进入客厅,从正在看书的父母身边经过,不发一语。我习惯踏着无声的沉重脚步,大摇大摆地经过母亲所处的那个房间。那是颠倒错乱的时装秀,那是一种展示,我要她看到我,并意识到她的唠叨和哀求对我一概无效。

我打算走到玄关,用能撼动栏杆的怪物步伐爬上楼梯,穿过走廊回房间,播放猫王唱片,将音量调大,但不要大到她上楼抱怨。她渐渐担心不能和我沟通。其实我无意和她作对,不过是依据模糊而迟钝的直觉行事。我只知道我想用最大音量聆听猫王唱的《伤心旅馆》,但我不要挨骂。

我才走到客厅中间,前门便忽然传来一阵敲门声。有人抡起拳头捶门,接着是用身体撞门的砰砰声,还有男人的粗嗄吼叫:“我要杀了你!浑蛋,我要杀了你!”

我当场愣住。父亲从椅子上跳起来,摆出摔跤手的半蹲姿势。母亲在她的书里夹上书签,合拢书,摘掉阅读眼镜,用银链挂在脖子上,恼怒地瞥了父亲一眼。这显然是父亲捅出的娄子,否则谁会叫她浑蛋?父亲站直身体,走去应门。

“噢,是你啊,柯里先生。很高兴你又能下床走动了。”他说。

“我要控告你。”那声音大叫,“我要告你告到你不死也少半条命!你就不能别管我吗?你毁了一切!”那声音变成沙哑的漫长啜泣。

“你现在心情不太好。”父亲的声音说。

另一个声音呜咽:“都是你害的!这次本来可以办到的,又被你毁了!我不想活了……”

“生命是天赐的礼物。”父亲的语气沉静而高贵,但夹杂着一丝斥责,像电视里和蔼的牙医讲解蛀牙。电视是两年前买的。“你应该对生命心存感恩。你应该尊重生命。”

“你懂什么?”那声音大吼,接着是一阵扭打声,说话声变小,拖着含糊的话语慢慢远去,像水底的一串泡泡。父亲静静关上门,回到客厅。

“真不懂,你何必自找麻烦?”母亲说,“他们从不感谢你。”

“什么麻烦呀?”我瞪得眼睛突出,打破了维持沉默的誓言,热切地想知道答案。我从没听过男人哭泣,因此很讶异男人也有落泪的时候。

“把自杀的人救活。”母亲说。

“不是每次都成功,弗朗西丝。”父亲难过地说。

“成功的次数够多了。”母亲说,翻开她的书,“真讨厌半夜接到骂人的电话,但愿你别再做那种事了。”

父亲是多伦多综合医院的麻醉师。母亲是说服他专攻麻醉医学的人,因为她认为专业化是大势所趋,人人都说专科医生的收入比家庭医生丰厚。她甚至愿意在父亲接受训练时撙节开支。但我以为父亲只麻醉即将做手术的病患,不知道他也救活人命。

“为什么会有人自杀?要怎么救他们?”我问。

父亲不理会我前半段的问题,那对他来说太难回答。“我在测试实验性的疗法。不是每次都成功。但他们只给我没有指望的案例,就是试遍所有方法都无效的病人。”接下来的话主要是对母亲说的,“你会很讶异有多少人很高兴能够……回来,得到重新来过的机会。”

“嗯。”母亲说,“我只是希望那些不太高兴的人,把怨气往肚里吞。如果你问我意见,我会说这是浪费时间。他们会继续尝试自杀。他们要是真的有心寻死,就会含着枪管扣下扳机,保证不会自杀未遂。”

“不是人人都有你这样的决心。”父亲说。

两年后,我发现了关于父亲的另一件事。我们搬到了另一栋房屋,那里餐厅比较大,原木墙面,富丽堂皇。母亲在家里请客,邀请她私底下说她不喜欢的两对夫妻来吃晚餐。据她说,这顿饭非请不可,因为他们是父亲的同事,是医院里的大人物,而她要辅佐父亲的事业。父亲说,请客与否不会影响他的事业。但母亲照样请客。当母亲终于察觉父亲所言属实,便不再大宴宾客,酒也喝得更凶。但那天晚上,她一定是从黄昏便开始张罗晚餐,因为我记得菜单是奶油酱鸡胸肉、蘑菇菰米饭、美乃滋蔓越莓芹菜沙拉冻、螺旋形烤薯泥,还用橘子、姜酱、冰冻果汁做了精致的甜点。

我在厨房里用餐。十五岁的我已经达到成长的极限,身高五英尺八英寸,体重约两百四十五磅。我不再参加母亲举办的晚宴。她厌倦了十几岁的女儿看起来像只白鲸,只在往嘴里塞食物的时候张口,摧毁她优雅的女主人形象。就我的立场而言,尽管我乐于令她颜面尽失,但要我面对陌生人则是另一回事。他们会将肥胖视为不幸的残障,就像驼背或畸形足,而不是我对母亲的反抗和胜利。见到我在他们心目中的形象,会动摇我的信心。唯有在母女关系中,体重会带给我一种阴沉的欢愉。在与其他人的关系中,包括父女关系,体重则令我郁闷。但我却对吃欲罢不能。

那天,我在厨房里一边偷听着外面的交谈声,一边狼吞虎咽地吃残肴剩羹。他们已经吃到甜点,所以我吃他们剩下的鸡肉、蔓越莓沙拉和螺旋形烤薯泥,心不在焉地聆听餐厅里的谈话,宛如在听沉闷的收音机广播剧。有一位医师客人上过战场,多数时候是在意大利服役。另一位说自己收到征召令,但最远只到达英格兰。父亲当然也曾经从军,但他应了一声说他当过兵,便不再多谈。这个话题以前听大人谈过,我不感兴趣。根据我看过的战争电影,女人在战时做的事和平常没两样。

在意大利服役的人说完了他的功绩,几番欲言又止地低语,最后问:“菲尔,你是哪里的驻军?”

“噢……嗯。”父亲说。

“是在法国。”母亲说。

“啊,是德国入侵后吗?”另一个人说。

“不是。”母亲说,咯咯地笑了。这是危险讯号。那阵子,她开始在宴会上咯咯笑,那笑声带有模糊、不受控制的成分,不像她以往高昂的愉快的笑声,一声声都像挥舞棒球棒一样目标精准。

“噢,那你在那里做什么?”在意大利服过役的人礼貌地问。

“杀人。”母亲立刻应声,自得其乐的口吻像想到了趣事。

“弗朗西丝。”父亲说。那是警告的语气,但也是恳求,这倒稀奇。我想把话听清楚,不禁停止啃食鸡胸骨上残存的肉屑。

“我想,每个人在战争期间总会杀人的。”第二个人说。

“但不是近距离杀掉吧?”母亲说,“我敢说你没有近距离杀过人。”

席间一阵沉默,这是知道刺激且煞风景的事情即将上场时的那种沉默。我能想象母亲环顾那些专注的脸孔,避开父亲的视线。

“他是做情报工作的。”她神气活现地说,“看他这个样子,一定想不到吧?他们将他空降到敌军的大后方,让他和法国地下抵抗运动组织合作。他现在绝口不提,可是他的法语讲得跟法国人一样,看他的姓氏就知道了。”

“天哪!”其中一个女人说,“我一直想去巴黎。那里真的很漂亮吗?”

“他的工作是杀掉他们认为是特务的人。”母亲继续说,“他只能把他们带出去枪毙他们。冷血杀人。有时候,他甚至不晓得有没有杀错对象,很了不起吧?”她兴奋的语气充满赞赏,“他很奇怪,他不喜欢我提起这些……有一次很好笑,他跟我说,最恐怖的是,他喜欢上了做那种事。”

其中一位男客紧张地笑一笑。我起身,趿着毛茸茸的拖鞋退到楼梯上(只要我不想出声,脚步也是很轻盈的),在楼梯中段坐下。不久后,父亲果然大步通过旋转门来到厨房,母亲跟着他走。她一定察觉到自己的行为太过火。

“那又没有什么不对。”她说,“那也是高尚的工作。你总是不好好表现自己优秀的一面。”

“我跟你说过别再提起往事。”父亲说。他听起来非常生气,怒不可遏。那是我第一次察觉他也会暴跳如雷。他通常都非常冷静:“你根本不了解那种滋味。”

“我觉得那很棒啊。”母亲热切地说,“那需要真正的勇气,我看不出那有什么不对……”

“闭嘴。”父亲说。

那些都是后来的故事,以前父亲并不在家里。或许正是因为如此,在我的记忆中,父亲的为人比母亲好。

之后他便忙于课业,不容人打扰,后来他便经常在医院加班。他始终不知该如何对待我,但他从没让我感受到敌意,他只是不懂我而已。

我们共同做过的几件事都在无言中进行,例如陪他种植室内植物:藤蔓、蜘蛛草、蕨类、秋海棠。如果有空,他喜欢在星期六午后做园艺,剪下枝条,换盆栽种,听德士古石油公司赞助的大都会歌剧院广播节目。他让我帮忙种花。由于他总是沉默寡言,我幻想他是广播里的主持人米尔顿·克罗斯,假装他正在客气地为我讲解歌剧,描述演唱者的服装,介绍他们卷入什么狂烈、悲惨和荒诞的情节。他会抽着戒掉香烟后改抽的烟斗,拨弄他的室内植物,告诉我关于情人遇刺、被抛弃或背叛的故事,诉说嫉妒和疯狂,道出无尽的爱情终于在墓地赢得胜利。那冰冷的嗓音会飘进屋里,令我后颈的寒毛竖立,仿佛他招来了幽魂。他是灵魂的召唤者,一位身穿燕尾服的巫师,而他的嗓音有如干瘦、冷漠的年老歌剧评论家。或者应该说,当我将想告诉父亲的话埋在心里时,我想象父亲的声音会是那样。我希望他告诉我生命的真相,因为母亲不愿告诉我,而父亲必然对生命略知一二,毕竟他是医师,而且打过仗、杀过人,也让人起死回生。我不断等待他给我忠告、给我警告、给我指示,但他从没做过那些事。也许他觉得我不是他真正的女儿。他在我出世五年后才第一次见到我。他对我的态度不像父亲,更像同事或同谋。但我们密谋些什么?这也是母亲在问的问题。为何他们俩都一副父亲亏欠母亲的模样?

我也曾偷听到其他的谈话。我以前习惯到楼上浴室,锁上门,打开水龙头,让父母以为我在刷牙,然后移动脚垫,让膝盖不必跪在冰冷的地面上,再将头伸进马桶,透过管道听他们的交谈。那条管道几乎直通厨房。他们吵架多半在厨房,或者说是母亲在厨房跟父亲吵架。她的声音比父亲清晰得多。

“你也该想法子管教她,她也是你的女儿。我真的束手无策。”

父亲沉默不语。

“你不晓得我受过的苦,自己一个人拉扯她长大,你却在外面快乐逍遥。”

父亲说:“我没有快乐逍遥。”

有一次,母亲说:“又不是我想生下她的。又不是我想嫁给你的。依我看,我只是尽人事,听天命。”

父亲:“很遗憾我们的生活不如你的意。”

有一次,母亲大发雷霆:“你是医生,别跟我说你拿不出办法。”

父亲听不见。

“别跟我扯屁话,你杀过一堆人。别把我当圣人。”

我听了非常震惊,主要是因为母亲说了“屁话”。她在人前很努力地维持淑女的风范,甚至在我面前也尽量温文尔雅。后来我努力思索她话中的含意。当她说“要不是我,你也不会在这里”的时候,我并不相信她。

我用吃反抗她,但我吃也是因为惊慌。有时我很害怕我不是真正存在,我只是个意外。我曾经听到她说我是意外。我是不是想变成坚固的实体,一个像石头的实体,好让她无法摆脱我?我做错了什么?如果他真的是我父亲,我是不是牵绊住了他?我是否毁了母亲的人生?我没有勇气开口问。

有一段时间,我想当歌剧演唱者。尽管她们身材胖大,却能穿着华丽的戏服,没有人嘲笑她们,她们备受喜爱和赞扬。可惜我没有好的歌喉,但我始终心仪她们的生活:你可以在大庭广众下用最嘹亮的声音诉说怨恨、爱情、怒火和绝望,将尖叫化为音乐。那种滋味一定很美妙。

第8章

“有时候,我觉得你的脑壳里面没有大脑。”母亲总用这句话责备我不该为了有理、无理的原因哭泣。在她心中,落泪是愚蠢的证据。“再哭,我就惩罚你。”“有什么好哭的。”“不要为打翻的牛奶哭泣。”

“我好寂寞。”我告诉她,“没有人和我玩。”

“去玩洋娃娃。”她说,一边描绘唇线。

我确实玩洋娃娃,那些没有胯下、鬈发的塑料女神眼睛幼稚,胸部线条如膝盖,微微隆起又落下,毫不起眼,没有乳晕。我为了她们没出席过的社交场合盛装打扮她们,再褪下她们的衣物,盯着她们,希望她们变成活人。她们恪守贞操,无人怜爱,孤寡一人:那个年代没有男性洋娃娃。她们或是独舞,或是倚墙而立,神经紧绷。

九岁时,我向母亲要求养狗。我清楚自己无法如愿,但我想说服她让步,准许我养猫。学校里有个女生问我想不想养猫,她家的猫咪生了六只小猫,其中一只四个脚都有七根脚趾,那就是我想要的小猫。其实我想要的是一个小妹妹,但我不可能得到一个妹妹,连我也知道不可能。我曾听母亲在电话中说一个小孩就嫌多了。(为什么她怏怏不乐?为什么我总是无法令她欢笑?)

“谁喂小猫?”母亲问,“一天喂三次。”

“我会喂。”我说。

“你不能喂。”母亲说,“你不回家吃午饭。”这话不假,我带午餐上学。

养猫的麻烦在于训练猫遵守家规,教导它们不能抓破家具。接着我提议养乌龟。乌龟应该不难照料,但母亲说会有异味。

“才不会呢。”我说,“学校里有一只乌龟,它不会臭。”

“它会困在家具后面。”母亲说,“它会饿死。”

天竺鼠、仓鼠甚至小鸟一概免谈。央求了将近一年后,我总算让她找不出借口回绝——我求她让我养鱼。鱼不吵不闹,无臭无菌,干干净净;毕竟,鱼是水中生物。它的鱼缸要有彩色的卵石和迷你城堡。

母亲想不出拒绝的好理由,只能让步。我在克雷斯吉百货公司买了一条金鱼。“它一定会死掉。”母亲说,“那些便宜的金鱼都有病。”但养了一星期后,她态度软化,问我金鱼的名字。我眼睛贴着鱼缸,坐着看它游到水面又往下潜,吐出饲料碎屑。

“她叫苏珊·海沃德。”我说。我刚看过《情泪心声》的电影,片中的苏珊·海沃德从轮椅上站起来,恢复健康。这条金鱼屈居劣势,我要它拥有勇敢的名字。尽管如此,它终究还是死了。母亲说问题出在我喂它太多饲料。我还来不及哀哭、安葬金鱼,母亲便将它冲下马桶。我想要新的金鱼,但母亲说我一定已经学到教训了。我总是应该学到这个或那个教训。

母亲说看电影是很粗俗的事情,但我觉得她曾经看过许多电影,否则她从哪里得知琼·克劳馥?路姑妈带我去看苏珊·海沃德演的电影。电影结束后,她说:“你看到了吗?红发女郎也能雍容华贵。”

路姑妈又高又重,身材像伊顿百货广告里穿戴束腹的年长模特,但她似乎不介意。她将泛白的黄发梳拢、盘到头顶,戴上华丽的羽帽,以珍珠帽针固定,肥大的皮草大衣与厚重的花呢衣物令她显得更高更胖了。在我对她最早的记忆里,我坐在她宽广、绵软的大腿上——印象中,只有她会将我抱在大腿上。母亲见了会说:“快下来,琼,别烦你的路易莎姑妈。”而我则抚摩姑姑脖子上的狐狸围巾。这是真正的狐狸,那时它褐色的毛皮还不太肮脏。它有一条尾巴和四个脚掌,亮晶晶的黑眼睛及漂亮的塑料鼻子,鼻子下面不是下颚,而是夹子,可以夹住尾巴。路姑妈用手让夹子开开合合,假装狐狸说话。它常透露秘密,例如路姑妈为我买的糖果藏在何处。它也问我重要的问题,例如我想要什么圣诞礼物。我年纪渐长后,不再玩这个游戏,但路姑妈仍把狐狸保存在衣柜里,尽管它已经过时了。

路姑妈带我去看许多电影。她很爱看电影,尤其是令人鼻酸的影片。她认为不能让人流泪的电影不算精彩。她用两包面纸、三包面纸、四包面纸为电影评分,就像餐厅评级的星星等级。我也在看电影时哭泣,这些得到肯定的纵情哭泣是我童年最愉快的回忆。

首先,是背着母亲偷偷溜出家门的快感;尽管她宣称自己总是答应让我看电影,其实不然。出门后,姑妈会带我搭乘电车或公交车去电影院,在大厅买许多舒洁牌面纸、爆米花和糖果棒,然后坐在毛茸茸、抚慰人心的黑暗中几小时,痛快地吃吃喝喝、擤鼻子,看着巨大的女主角们在面前的银幕上饱受折磨。

我与可爱、耐心的琼·阿利森一起度过格伦·米勒过世的哀痛[7]。当朱迪·加兰努力应付酗酒的丈夫[8]时,我吃了三盒爆米花。当埃琳诺·帕克在《西厢情断》[9]饰演的跛足歌剧女伶一路摸索走过伤心路时,我吃了五条玛氏巧克力。我最喜爱的电影是《红菱艳》,莫伊拉·希勒饰演芭蕾舞者,在事业与婚姻之间左右为难。我崇拜她:她不仅拥有一头红发、迷人的红色缎面舞鞋、美丽的戏服,而且比谁都痛苦。她越是进退维谷,我越是狼吞虎咽——我也要拥有她的一切,我想要成为舞者,同时要嫁给英俊的交响乐指挥——当她在火车前摔倒丧命时,我声势惊人地擤鼻子,惹得前三排观众愤然回头。路姑妈带我去看了四遍这部电影。

早在我成年前,便看过许多限制级影片,但不曾有人过问我的年龄。那时的我很肥胖,而胖女人的外表都一模一样,全像四十二岁;此外,胖女人不会比瘦女人更引人注意;胖女人比较不起眼,因为大家觉得她们外表丑陋,会移开视线。对引座员和售票员来说,我看起来一定像一大坨没有五官的模糊影子。哪天我要是抢了银行,绝对没有目击证人能精确地描述我的长相。

我和路姑妈会红着眼眶走出电影院,肩膀仍在抽动,心里却有满满的成就感。接着,我们会回到路姑妈的公寓喝一两杯汽水或享用点心:美乃滋烤蟹肉三明治、冷鸡肉沙拉。三明治在冰箱里,罐装饮料在橱柜里。她家位于老旧的公寓大楼,一个有黑木饰边的宽敞的房间。家具也是色泽深沉,体积庞大,常有厚厚的灰尘,总是乱七八糟:报纸在长沙发上,阿富汗披巾在地上,不成对的鞋袜在椅子下,碗盘堆在洗碗槽里。对我来说,凌乱意味着随心所欲。我在自己的房间里模仿路姑妈乱扔衣服、书本和巧克力条包装纸,破坏母亲挖空心思布置的房间:梳妆台铺着细荷叶边桌巾,搭配成套的床罩和小地毯。弄乱房间是我唯一做过的室内布置,缺点是迟早得收拾。

吃完点心后,路姑妈会倒杯酒,脱掉鞋子,安坐在矮胖的椅子上,用她粗嗄的嗓音提出问题。看来,她对我的回答真心感兴趣。当我说我想做歌剧演唱者时,她没有取笑我。

在母亲贬抑路姑妈的方法中,其中一个是说她没有丈夫,所以内心愤懑而挫败。如果母亲所言属实,路姑妈掩饰不满的功夫还真厉害。依我看,路姑妈愤懑、挫败的程度远远不及母亲。这时的母亲已经得到她梦想中的房屋,完成装潢,因此她灌注越来越多的精力逼迫我减重,无所不用其极。当我拒绝服药,也不肯依据她精心拟定的每日菜单进行节食(她在菜单里列出食物热量)时,她便送我去看心理医生。

“我喜欢胖嘛。”我向医生说,大哭起来。他坐着看我,指尖相碰,笑容和蔼。当我抽抽噎噎的时候,他的笑容里有一丝嫌恶。

“你不想嫁人吗?”他在我情绪平复后问,惹得我又一次大哭。当我再见到路姑妈时,我问她:“你没想过要结婚吗?”

她嘶哑地笑了,坐在海绵塞得太满的安乐椅上啜饮马丁尼酒:“哎呀,亲爱的,我结过婚了,我没告诉过你吗?”

我一直以为路姑妈是老姑娘,因为她的姓氏和我父亲一样是德拉科特。她说:“我们一定是法国贵族的后裔。”她的高祖父原是农夫,后来他决定提升地位。路姑妈说他变卖农地,用那笔钱进入铁路公司承担最低阶的工作,因此致富。“当然,他们全是坏蛋。”路姑妈啜着酒,“但没人那样说。”

原来路姑妈在十九岁时出嫁,先生比她年长八岁,社会地位良好,这桩婚事也获得了父母的认可。无奈先生嗜赌成性。路姑妈打趣说:“他左手进、右手出,但我哪里知道呢?我爱他爱得发狂。亲爱的,他高大黝黑,很英俊。”我开始明白为什么路姑妈偏好令人鼻酸的电影。“亲爱的,我努力维持婚姻,我真的很努力,却是白费工夫。他一出门就是好几天,我又不懂怎么持家或管账。我一辈子没买过食物。我只知道打了电话,就会有人把东西装箱送到家里。我结婚的第一个星期,每样东西都订购一磅:一磅面粉、一磅盐、一磅胡椒、一磅糖。我以为大家都是那样买菜。那一磅胡椒一年才用完。”路姑妈的笑声听起来就像一头愤怒的海象。她喜欢说自己的糗事,但有时会情绪激动到说不出话。“等他回到家里,如果他赌输了就会说他好爱我,赌赢了则埋怨受到我的牵绊。我们的婚姻真的很可悲。有一天,他走了就没回来。也许是付不出赌债被人一枪毙了。不知道他是否仍在人世。如果他活着,我应该仍是他的太太。”

后来,我发现路姑妈勉强算有男朋友。他叫罗伯特,是一位会计师,家有妻小,每个星期日都在路姑妈家吃晚餐。路姑妈说:“别告诉你母亲。她大概不能理解这种事情。”

“你不想嫁给他吗?”路姑妈告诉我他的事时,我问她。

“上一次当,学一次乖。再说,我始终没有离婚,何必自找麻烦?我只是改用娘家的姓氏,以免别人问东问西。你听我一句话,没有满二十五岁不要嫁人。”

她认为我将会有许多爱慕者,甚至不相信或许不会有人向我求婚。依照母亲的说法,我这种外表的人注定一事无成。但路姑妈则由衷认为不必在乎生理的缺陷,或者你也可以将缺陷视为需要克服的障碍。只要愿意尝试,瘸子也能变成歌剧明星。尽管我身材臃肿,仍然可以功成名就。但我不肯定自己是否有那种能耐。

经历了嫁给赌徒的不幸后,路姑妈出去上班。“亲爱的,我不会打字。我从小家境不错,没有学过半点技能。但你知道那时正值经济大萧条,我们家里没有钱了,我不上班不行,对吧?我只能自食其力。”

我年纪比较小的时候,父母对路姑妈的职业始终语焉不详,她自己也含糊其词。他们只说她在一家公司上班,而且是部门主管。我十三岁时才知道她的实际工作。

“拿去。”母亲说,“你该读读这个了。”她递给我的是一本粉红色小册子,封面印着一圈花朵,书名是《你长大了》。内页印着一封信,第一句是:“成长的过程很有趣,但难免遇到困惑,月经便是其中之一。”这一页最下方是路姑妈的照片,笑容洋溢着母性和专业,拍照时的她下巴仍不太肥大。她戴着一条珍珠项链。她平常也戴珍珠项链,只是从不会只戴一条。信末是她的署名:“路易莎·K. 德拉科特敬上。”我兴致勃勃地研究粉红色小册子里的图画,阅读网球和中学舞会的礼仪规矩、衣着建议和洗发秘诀。最令我钦佩的是路姑妈的照片和签名——有点像明星。我的路姑妈算得上是名人。

再次见到路姑妈时,我问起她的工作。“亲爱的,我属于公关部,但我只负责加拿大的公关。那本小册子不是我写的,撰稿的是广告部。”

“你做什么工作?”我问。

“我参加很多会议,对广告提出建议,回信给读者。当然,我有秘书帮忙。”

“回什么样的信?”我问。

“噢,你知道,”她说,“就是投诉产品质量不佳、找人问意见之类的。你一定以为写信的都是年轻女孩,的确有很多年轻女孩寄信,想问阴道的位置,等等,这些用公司的制式回函就可以了。有些信来自真正需要协助的人,我会亲自回复。当她们不敢去看医生或者有心事时,她们会写信给我。我常常不晓得怎么回信才好。”路姑妈喝完马丁尼,又倒了一杯,“前几天我才收到一封信,那位读者说她怀疑自己怀上了梦淫妖[10]的孩子。”

“梦淫妖?”我问,这听起来像某种医疗器材,“那是什么东西?”

“我查过字典。”路姑妈说,“那是一种妖魔。”

“你怎么回信?”我惊恐地问。万一那女人的怀疑属实怎么办?

“我叫她去验孕。”路姑妈回想说,“如果是阳性,便不可能是妖怪的种;如果是阴性,那她便不用担心了,对吧?”

“路易莎太离经叛道了。”母亲向父亲说明为何她不愿常常请路姑妈参加晚餐,“其他客人一定会询问她的职业,而她总是坦白相告。我不能容许她在晚餐桌上提那种事情。我知道她心地善良,但她根本不在乎自己给别人的印象。”

“要珍惜自己的幸福。”路姑妈向我轻笑,“这份工作的薪水很优渥,同事相处也很融洽,有什么好埋怨的?”

我连着三次用泪水和沉默应付心理医生,他便决定放弃我。我怨恨他暗示我有比肥胖更严重的问题,而我的怨恨则令他怨恨。他告诉母亲,我的问题源自家庭,仅仅医治我一个人无法见效。这番话惹恼了母亲。“他真有胆子。”她向父亲说,“他只是想让我掏更多钱。依我看,心理医生统统是骗子。”

之后,她开始对我使用泻药。我想,母亲这时已经失控了,心心念念的只有我硕大的体积。她八成和多数人一样使用图像思考,而当时我在她心里的形象必然是有一个孔洞的物体,就像轮胎的内胎,东西从这端的孔洞进入后,无法从另一端排出:若她能设法让我多出一个洞,我便会消瘦,犹如飞船在瞬间瘪平。她开始购买专利药,使用各种借口要我服用:“这能改善肤质。”她偶尔会将泻药混进食物。有一次她甚至把泻药溶解,拌进糖霜,加在巧克力蛋糕上,再将蛋糕放在厨房柜台上。我看见了蛋糕,吞吃下肚,事后颇受了一番折腾,但我的体重不曾消减。

这时我正上中学。我没有遵从母亲的计划进入私立女校,那里的学生穿苏格兰裙,打着格纹小领带。自从参加幼女童军军团后,我便不信任纯粹由女性组成的团体,尤其是穿制服的女人。因此,我就读于离家最近的中学。依据母亲的看法,那是次等的学校,但也不算太差,毕竟我们家位于高级的地段。问题在于那些被母亲视为同侪或模范的家庭,都将子女送进她希望我去的私立学校,留下来的人多半就读于本地中学,居住在本区外围粗陋的新公寓大楼。这一区的老住户曾经反对兴建那些大楼,他们尤其看不惯那些位于商业街店铺上方的公寓。有些同学完全不是母亲想象中的模样,但我没有告诉她,以防她逼迫我改读要穿制服的私立学校。

这时的母亲开始给我买衣服的零花钱,希望能借此诱导我减重。她认为我应该挑选能掩饰身材的衣服,例如大码装设计师偏好的小圆点深色连衣裙和直条纹衣物。但我寻找奇形怪状的衣服,挑选极度恶心、丑陋、抢眼的颜色,而且是横条纹的。有些衣服是在孕妇服饰店找到的,有些来自折扣商店。我尤其满意一条红毡材质的圆裙,上面缝着一个黑色电话。颜色越鲜艳、穿起来越是显得浑圆的服饰,我越可能买下来。我不要被深蓝色小圆点布袋压制,减损我的分量。

有一次,我穿着新衣回家。那是一件青柠绿的外套,前襟有棒状的纽扣,颜色闪亮,像一个彩虹大甜瓜,母亲看到我便哭出来,哭得无助而消极。她靠着楼梯栏杆,全身颓垮,宛若无骨。母亲不曾在我面前哭泣,因此我有些惊愕,却也很得意能够证明我的能力,我唯一的能力。她已经败阵:我决不容许她将我塑造成她的形象,瘦削而美丽。

“你从哪里找来这些衣服的?”她呜咽道,“你是存心的。如果我长成你这样,我会躲在地窖里。”

这一刻,我等待已久。谁先哭,谁就输。“你喝酒了。”我说,这是实话。我有生以来第一次清楚感受到大义凛然指摘别人的愉悦。

“我究竟做了什么,才让你变成这样?”母亲说。尽管才下午四点三十分,她已经换上居家外套和室内拖鞋,头发略显脏乱。我步履沉重地走过她身边,上楼回到房间,得意扬扬。但我仔细一想,不禁信心动摇。她揽下了一切的责任,但我不是她的傀儡。我的一切行为当然不是因为她,而是出于自主的决定。再说,我的行为又有哪里不好?

“我就是这样的人。”路姑妈曾经说过,“如果其他人受不了我,那是他们的问题。亲爱的,你要记住,人生无法永远由你做主,但你能学习接受人生。”我习惯将路姑妈视为智者。她非常不吝于指点别人,只是如果你认真思考她的智慧之语,便会发现她的话语可能有多种解读方式。比方说,我应该接受母亲吗?或者她应该接受我?

我会做白日梦,幻想路姑妈是我的亲生母亲,她基于某些黑暗但情有可原的因素,将我交给我父母抚养。或许我是那个英俊赌徒的女儿,而他迟早会现身,或者路姑妈年轻时未婚先孕有了我。这样的话,父亲便不是我的生父,而母亲……但我的推论到这里便无以为继。如果母亲不是对我有义务,怎么可能抚养我?每次父亲说路姑妈和我感情融洽,母亲便冷冷地说,那是因为路姑妈不必一肩扛起教养我的责任。“一肩”“令人怒发冲冠”都是母亲提起我时使用的比喻说法,其实她几乎不碰触我。她有一双纤纤玉手,手指细长,涂了红色指甲油,用来精心梳理发型。她僵硬的完美卷发中没有我的容身之处。我一向清楚记得母亲的样貌,却记不起她的触感。

路姑妈则很柔软,如波浪起伏,粗犷,毛茸茸。她的脸庞即使化上彩妆、擦了口红,仍然覆满微小的汗毛,犹如蜜蜂。几绺发丝从头上落下,服饰的缝边露出线头,甜香的气味从领口和颈项间溢出,我会将额头靠在她的颈窝,听她那只会说话的狐狸讲故事。在童年的夏天,当我们去逛加拿大国家展览时,她会牵着我的手。母亲不牵我的手,生怕弄脏她的手套。她会拉着我的手臂或衣领后缘。她从不带我去看加拿大国家展览,原因是不值一看。路姑妈和我认为展览很值得花时间参观,我们喜欢逛展览,那里有喧闹的招揽观众的人,有风笛乐队。我们将一团团的粉红色棉花糖、油腻的爆米花往肚子里塞,从一个棚位逛到另一个棚位。每年我们都先去“纯粹食品”的摊位,看用纯正黄油做的乳牛。有一年,他们将乳牛改成女王。

但展览里有一件事我始终记不清楚。我们当然不会错过游乐场,也会玩速度较慢的游乐设施,路姑妈喜欢摩天轮,但有两个帐篷路姑妈始终不准许我踏进一步。其中一个帐篷上画着挺着丰满乳房的女奴,两三个女人在帐篷门外的小台上搔首弄姿,身穿薄纱裤,袒露上腹,一个男人用麦克风招揽大家买票。另一个帐篷则是怪人展览,有吞火人、吞剑人,也有橡皮人和连体双胞胎,招揽客人的男人说:“头部相连,而且活得好端端的。”还有世界上最胖的女人。路姑妈也不肯进这个帐篷。“我们不该嘲笑别人的不幸。”她的口吻比平常严厉。我觉得不公平:别人也嘲笑我的不幸,应该给我机会嘲笑别人。话说回来,没有人将肥胖视为不幸,人们认为那纯粹是个人意志薄弱的结果。肥胖不是命定,因此充满魅力,就像连体人或住在铁肺[11]里的人。无论如何,胖女郎在那个帐篷里,我想见识见识,却始终无缘得见。

我记不清楚的细节是:那是两个帐篷还是一个?在怪人展览和舞娘帐篷外面的麦克风传出的吆喝声似乎差不多。两个帐篷都如此不可思议,不亲眼看到就不会相信。

路姑妈最喜欢的游乐帐篷外面有一张大嘴,无止境地播放罐头笑声。这个帐篷叫“黑暗笑声”,里面有荧光骷髅头,还有能将你变大或缩小的哈哈镜。我讨厌哈哈镜。我不想变得更加肥胖,变瘦则不可能。

我常幻想胖女郎坐在椅子上织毛线,脸颊灰暗瘦削的人一排又一排地从她身边走过,对她看了又看。她穿着薄纱裤和茶色的缎布胸罩,就像那些舞娘,还有红舞鞋。我忖度她内心的感觉。有朝一日,她将会反抗,她会有所作为。现在,她暂且靠着别人的好奇心维持生计。她正在织围巾,准备送给一位看着她长大、完全不认为她很奇怪的亲戚。

第9章

我有一张路姑妈的照片。我常常随身携带,摆放在橱柜上,但逃来特瑞莫托时,我把它留在了家里,以防阿瑟察觉照片不翼而飞。这是一位拍了快照便给你一张号码单的那种旅行摄影师拍的照片,背景是加拿大国家展览的展览大楼,当时是炎热的八月天。

“那是你母亲吗?”有一回阿瑟在我整理行李时问。

“不是,那是路姑妈。”

“另外一个人是谁?我是指胖的那个。”

我迟疑片刻,几乎说出实话。“那是另一位姑妈。”我说,“你问的人是戴德丽姑妈。路姑妈最棒了,戴德丽姑妈是烂人。”

“她好像有甲状腺的问题。”阿瑟说。

“没有,她只是吃多了。她以前是电话接线员。”我说,“现在她升迁了,专门打电话问拖欠账单的人为何不付钱。”我谎话连篇,并不仅是为了自卫:我已经开始为照片上的人影编织截然不同的虚假过去。这个看不出年纪的女人眯着眼看镜头,一手握着一支粉红色的棉花糖,脸庞虚胖如先天性白痴:那是我剥除的躯壳。

“她跟你有点神似。”他说。

“是有一点。”我承认,“我不喜欢她。她总是想左右我的生活。”

如此背叛自己令我微微心痛。这张照片是我应该把握的机会,那时为时尚早,仍然可冒险坦白,但我退缩到自己的伪装后面,扮演阿瑟认知中的我。我大概是不放心告诉他那段被我抛弃的悲苦,我不认为他能应付真相。没有错,他是要我无能而脆弱,但只是在表面上。这一切的基础则是另一则迷思:我能允许自己无能而脆弱,纯粹是因为我内心坚强,随时都能视情况给人鼓励与温情。

每则迷思都是它对应的真相的另一种版本,而我确实会鼓励别人,心怀温情。我很早便学会怜悯他人,我在圣诞节捐钱给基督教的救世军,以及在街角卖铅笔的无腿男人;谎称遗失公交车票钱的小孩会找上我,而我每次都掏腰包;当我走过杨格街每次等红灯时,都有印度教徒向我化缘,络绎不绝得像游行队伍,不知他们如何挑上我。我同情一切苦难:遭遇车祸的猫;在结冰人行道上滑倒、因为体弱及内裤露出而动弹不得的老太太;在电视上为败选而哭泣的市议员。阿瑟不止一次指出我的判断标准紊乱。我不喜欢行刑队。无论失去政权的人在任期内如何罪大恶极,我都不认为他应该受到政变的命运。阿瑟说我是“天真的人道主义者”。不过,当我将这套标准应用在他身上,他倒是没有怨言。

他不知道我满怀同情的笑容背后是紧咬的牙,而在牙齿背后则是许多哭喊:那我呢?那我自己的痛苦呢?什么时候才轮到我?但我学会压抑住这些哭喊,保持冷静,逆来顺受。

我靠着温情与鼓励度过中学生涯。在《布雷塞德纪念册》的团体照里,平头或油亮发型的男生站在后面,女生们涂了深色口红,画了眉毛,顶着娃娃头或马尾,直视前方,脚踝交叉,介绍我的短句文字总是:“我们个性最棒的乐天女孩!”“最够意思的朋友!”“小琼笑口常开!”“情绪永不激动的好孩子。”其他女生的句子则诸如“她喜欢高大的男生!”“噢,那些唐米尔斯镇的派对真精彩!”“她最迷人的一点是担任某位辛普森的代表!”甚至是“小而美”。我在家里是郁郁寡欢或神情呆滞,在电影院是与路姑妈同声哭泣,在学校里则不可救药地友善而外向。我嚼口香糖,在洗手间抽烟,将嘴唇涂成嫩粉或艳红,我的樱桃小嘴迷失在脸肉之海里。我的排球球技一流,但篮球必须满场跑动,以致我表现欠佳。我获选参加几个委员会,通常担任秘书。我参加联合国俱乐部,而且是联合国模拟会议的代表团成员,代表阿拉伯。我发表过关于巴勒斯坦难民苦难的精彩演说。我协助布置舞会会场,无止无休地将软趴趴的面纸花串挂在汗水淋漓的体育馆墙上,但我当然从未参加过舞会。我的学习成绩还可以,但没有优异得惹人反感。更重要的是,班上那些脸上扑了粉、穿着羊绒毛衣、乳房坚挺的女生中有不少人将我视为和蔼的阿姨、智者一般的人物,向我倾吐心事。因此,学校的纪念册上才会出现那些关于我的好话。

我们学校另有两位胖女孩。莫妮卡比我高一个年级,头发油腻,理得短短的,往后脑梳,发型像男生,穿着有银色饰钮的黑色皮夹克。午休时,她会在停车场和一些强悍的蠢男生厮混,喝他们藏在储物柜里的威士忌,说着黄色笑话。他们多少算接纳了她,但是将她当成男生。他们似乎根本不认为她是女人。另一位胖女生是特里萨,她和我同年级,但不同班。她苍白沉默,从不多话,朋友寥寥无几。她蹒跚地独自穿过走廊,肩膀下垂,书本抱在胸前掩饰壮观的胸围,近视的眼睛害羞地盯着自己的脚尖。她穿着奶油色人造丝上衣,衣服有不起眼的绣花,使得她看着像四十五岁的办公室秘书。但拥有传统胖女孩名声的人却是她,而不是厚脸皮的莫妮卡。只有特里萨会遇到男生从对街嚷:“嘿,特里萨,胖子!要不要跟我一起去贮藏室后面?”他们这么嚷,是为了造福其他比较不坦率的男生。特里萨会扭过头,满脸通红。没人知道她是否真如传言所说的,只要气氛对了,就会“做那档子事”,但人人都相信传闻。

至于我,我个性绝佳,是朋友,也是好女孩,就是那种男生希望能够带她们去跳舞、看电影、在大庭广众下露脸、让别人钦羡他们的好女孩。没有人会从对街骂我脏话,至少我们学校的男生不会。这些女孩喜欢在回家的路上和我结伴同行,询问我的忠告,向我倾吐心事,有两个原因:若是遇到她们不想理睬的男生搭讪,有我这样一位胖保姆在身边,是她们回绝男生的完美借口,我就像她们的私人坦克;如果她们的意中人来了,朋友们必然会在我的衬托下更显美丽。此外,我非常善解人意,永远知道何时该说“明天见”,消失到远方,像小飞船被稳定的风刮走,留下两人站在整洁的住宅前或修剪过的草坪前、在人行道上互望。这些女孩稍后会打电话来,喘息着说:“你猜刚刚发生了什么事?”我便回答:“发生了什么事?”假装我既兴奋又开心,等不及想知道答案。我最亲爱的朋友们信任我,我不会嫉妒她们,不会卖弄风情与她们比美,不会纳闷为何我从未受邀参加她们的集体约会。尽管我浑身是肉,但她们认为我超脱了肉体的欲望,而那当然是误会。

大家都信任我,没有人畏惧我,其实她们应当保持戒心。我知道朋友们的大小事情,她们的希望,她们的爱好,她们早在十五岁便开始搜罗的瓷器品牌和婚纱款式,她们想和哪一位暗恋的对象共享这些宝贝,她们对约会对象的真正看法,那些她们讨厌和害怕的对象,以及她们愿意和哪些人约会,他们是活生生的男性洋娃娃。我清楚她们对其他女生的看法,知道她们如何在私底下批评其他女生。但她们不知道我的心思:我是一块海绵,我有进无出,我按捺住昭告天下的冲动,不吐露我所有的憎恶与嫉妒,不告诉大家我清楚自己是心口不一的怪物。我受不了这一切。

这种压抑的生活只有一个优点,就是让我全面了解一部分的未来读者:那些太早结婚生子的人,那些想要王子和城堡却只得到狭小公寓和吝啬丈夫的人。但当时我不明白这一点。

莫妮卡一逮到机会便辍学了。特里萨也是,她嫁给了一位修车厂技工,那人年纪比较大,没有就读于我们学校或其他学校。据说她是奉子成婚,但就像一位朋友所言:“谁看得出她是否怀孕?”我咬牙继续学业,我要顺利毕业,以便离开校园,但我对毕业后何去何从却毫无概念。母亲希望我就读多伦多的三一学院,那是名校,而我也几乎动心去念考古系或历史系。但一想到要再过四年隐瞒内心深沉苦闷的生活,经历恐怖的联谊、订婚、足球赛及春季婚礼,我便打消念头,开始寻找兼职,开立银行账户。我只偷偷告诉了路姑妈,一待存够了钱,便要搬出家门。

“亲爱的,你觉得那是明智之举吗?”她说。

“你认为留在家里很明智吗?”我问。她了解我母亲,她应该同情我。或许她是不放心我只身在外,独自闯天涯。我也担心这一点。我想远走高飞,却害怕离家。

当时我对路姑妈内疚了一段时间,因为我不像以往,常常和她去看电影。说穿了,不过就是我害怕遇见朋友,比如芭芭拉、卡萝尔安(啦啦队队员)或薇拉里,她们会穿着羊绒毛衣,得意地将佩戴胸罩的小乳房挺得像竖立的拇指,将人造花缠绕在绑马尾的皮筋上,身边拖着一位夹克上绣有字母“B”的男生,然后在看同一场电影时,撞见我坐在身穿皮草的粗壮路姑妈旁边哭泣。

“别在没准备好前出发。”路姑妈明智地说,她的话照例可以有很多种解读方法。

我能找到的工作都无须特殊技能,而且不是很愉快的差事。基本上,雇主不愿聘用胖人,但有些老板拉不下脸断然回绝,尤其是刊出招聘广告的店家。我会从虚肿的眼睑间责备地看着他们说:“你们的招聘启事就在这里。”他们会让我工作一两个星期,佯称他们的一位固定员工去度假。就这样,我在杂货店工作三个星期,在电影院当两个星期的引座员,在一家餐厅做三个星期的收银员,等等。有些雇主乐于聘用我:我的薪资和女人一样低,却不像其他女人,会在男性员工和客人间惹麻烦。但这些通常是辛苦、令人厌恶的工作,例如洗碗工,因此我也做不长久。

这些工作令母亲大感困惑。“你有必要工作吗?”她问过很多次,“你需要的钱我们都给你了。”她认为我的工作有损于她的个人颜面,这是打工的额外优点。这些工作必然也令她想起自己的过往。

当畅谈性事蔚为风气的时候,我读过许多人的第一次性经验:使用门把手、水龙头、电动刮胡刀把手做工具;在露天电影院的汽车后座亲密接触;在树丛间缠绵;等等。这些性经验和我的完全不同。我很早便有两次男女接触,但我彻底压抑了对性的兴趣,一如我压抑对战争片的兴趣。由于没有我能扮演的性角色,我干脆尽量忽视男女之事。尽管我会和朋友一起为男歌手疯狂,但那大致上是做戏。我最多只允许自己对墨丘利[12]的造型保持理想化的欲望:穿戴有翅膀的帽子和凉鞋,拥有令人赞叹的肌肉,用一条电话线小心地缠绕住下体。这是以前多伦多电话簿使用的封面图像,几年前便已停用。也许电话公司发现它不仅是速度之神,也是盗贼和欺诈之神。

当我和芭芭拉以及薇拉里那一型的女孩共进午餐、结伴回家时,她们便会聊起性事的奥秘。不过,她们多半是彼此讨论,比较少和我聊。她们将我排除在外是基于尊重,一如你不会和修女或圣人谈论这种话题。她们对于性接触恪守规矩,仅在允许的范围内浅尝,第三次约会后可以亲吻一下,唯有在双方稳定交往时,亲吻才会比较热情,并且会保护好脖子以下的部位。当时避孕药尚未问世,她们眼前便有许多凄凉的先例,透过母亲和风声耳语听说了不得不结婚的女孩的故事,甚至还有尽管嫁了人却无法保住婚姻的悲惨案例。至于是否逾越了界限,她们闭口不谈。

我的第一次男女经验是这样的。我和薇拉里结伴回家。薇拉里已在我写的古典哥特小说中客串登场几次,一次穿着有裙撑的裙子,一次是穿着摄政时代的仿希腊式服装,领口极低。不过,那一天她穿着红毛衣,佩戴贵宾犬别针,搭配同色系的红格子裙和皮质乐福鞋,罩着深蓝色风衣。她告诉我她前一天傍晚接到了重要的电话,电话打来时她头发恰巧洗到一半。距离我平日转弯的路口还有几条街时,一位尝试约薇拉里出去已经几个星期的男生拦下我们。她对这男生兴趣不大——就我所知,她认为他是讨厌鬼。但碍于礼节,她不会公然对他太过无礼,以防得到高傲的名声。因此,他跟着我们走,紧张地和薇拉里说话,并尽力忽略我。

薇拉里给我意味深长的一瞥,因此我没有拐弯走上回家的路口,却陪着她走到她家,心知她晚点会打电话给我,谢谢我花时间帮忙。她在车道上向我们说再见,步履轻快地掉头,马尾摇呀摇地走进后门,将门关上。我站在人行道上,脚上的肉从皮质乐福鞋旁边鼓胀出来。我脚踝疼痛,那里距离回家的路口三条街,而我必须原路折返。我该回家了,这样才来得及用卡夫奶酪和花生酱做双层夹心三明治,然后准备到星光电影院当引座员。那时上演的片子是娜塔莉·伍德的《天涯何处无芳草》。这个甚至不符合我标准的男孩,这时理应说一声“再见”,并尽速离开,可是他不仅没有告别,反而做了一件怪事:他在我面前跪下,膝盖落在一摊泥水中(那时是四月,下了一阵子雨),并将脸埋进我肥大的腹部。

我有何反应?我惊呆了;我充满同情;我轻抚他的头发,以致贝林牌发蜡的味道在我手上停驻了几天。

几分钟后他站起来,长裤膝头湿得滴水,就这么走了。那是我第一次的男女经验,事后我回家吃三明治。

我始终记不起男孩的姓名,却能清楚地想象他脸上的郁闷,甚至痛苦。当时我们是在布雷塞德公园郊区,站在有白色饰边的普通红砖房前面,门边各有一棵修剪过的雪松。我完全不明白他为何会在这种地点,在泥泞的人行道上做出如此怪异却近乎仪典的行为。或许他是因为爱情受挫,满心哀伤而向我寻求慰藉。话说回来,那也可能是出于崇拜腹部的本能举动;不过,他尽力伸长双臂环抱我,任由化学课本落在草坪上,并让手指深深陷入我的皮肉中,从这些情况判断,他也可能是将我当成一只巨大的乳房。但这是我后来的猜想。当时由于被男生碰触的新奇感觉太过震撼,我迅速遗忘这段插曲。被他拥抱的感觉并不愉快。我甚至不曾用这件事情开他玩笑,若我瘦削一点的话倒是有此可能。至于他呢,他回避我,也不再试图约薇拉里去约会。

我的第二次男女经验发生在一份兼职工作期间。当时我在餐厅担任收银员。这是一家小规模的普通餐厅,叫作“轻食”,贩卖热狗、汉堡、奶昔、咖啡、馅饼;如果想吃全套晚餐,也有炸鸡炸虾、迷你牛排、烤猪排和牛肉。我从下午四点三十分值班到九点三十分餐馆关门,包一顿免费餐点,限于菜单上价位较低的食物。我坐在收银台后面的高脚凳上收钱。我也招呼坐在高脚凳旁边柜台的食客,因此我有一部和厨房连线的电话,以便点餐。

厨房在后面,有一个出菜窗口,窗口贴了仿砖纹的壁纸,挂着几个从未使用过的铜锅。有两个厨师,一个是无精打采、满心怨愤的加拿大人;另一个是活泼愉快、眼神明亮的外国人,我不确定他是意大利人还是希腊人。依据我的工作经验,职场情况千篇一律。从事这种工作的加拿大人尽管占尽优势,既无语言障碍,也熟知风土人情,却无法升迁,顶多原地踏步。外国人则不断升迁,省吃俭用,勤勉学习,无意永远从事低阶工作。这位外国厨子出菜的时间只有加拿大厨子的一半,而且客气两倍。他笑眯眯地将菜递给女侍者,像一只花栗鼠烘焙师在宛如烤炉的小空间里忙得团团转,哼着异国歌曲的片段;而另一个人则一副恨不得宰了他的模样。

我和他的关系始于他开始接听我的每一通点餐电话。他从出菜窗口可以清楚地看到我。

“你好。”他会亲切地说。

“一份奶酪汉堡加炸薯条。”我会说。

“我会为你特别加料。”

我以为他在取笑我,未加理会。有一天,他在对讲机上问我:“你和我去喝咖啡,怎么样?下班后去?”

我惊讶得说不出拒绝的话。从没有人请我喝咖啡。

他协助我穿外套,为我开门,在我身边蹿来蹿去伺候我,像一艘拖轮绕着“伊丽莎白皇后号”打转。他比我矮五英寸,大概比我轻八十磅。我们在附近一家咖啡馆面对面坐下,他立刻切入正题。

“我要你嫁给我。”

“什么?”我说。

他倾身向前,用闪亮的黑眼睛注视我:“我是认真的。我要向你父亲提亲,你看,这是我的存折。”我惊愕地看他将一本小小的蓝色存折推向我。

“我父亲?”我结结巴巴,“你的银行账户……”

“你听我说,”他说,“我的心思纯正。我打算不久后开一间自己的餐厅,我已经存够钱了。你做事很认真,不像这个国家的很多人,你是好女孩,我注意观察过你,我不知道该怎么说才好。你可以坐收银台,招呼客人。我负责煮菜,比那里好很多的菜。”他指指对街的“轻食”餐厅招牌,“我会卖酒。除了猪以外,谁能吃饭不喝酒?”

“可是……”我一时想不出反驳的理由,便想象起自己穿着白缎礼服穿过礼堂走道,眼前的小个子异国男人挽着我,像挂在我手臂上的皮包,我想象到时母亲脸上的表情。

“我会和你生孩子。”他说,“很多小孩。我看你喜欢小孩。你是好女孩。等我们存够钱,就回我的国家看看。你会喜欢的。”

“可是,我的宗教信仰跟你的不一样。”我说。

他摇摇手:“你会改变宗教信仰。”

当我第一次到特瑞莫托时,我才明白他为何中意我:我已经拥有太太的身材,这是多数女人晚好几年才出现的体形。我只是比一般人身材变形得早,如此而已。但当时我怀疑他在戏弄我,再不然就是一桩商业交易。话说回来,嫁给他的生活将会很轻松。尽管身材矮小,但他显然习惯于做决策者,我将不必再自己决定事情。可是,我不要一辈子当收银员。我的加法很差劲。

“非常谢谢你。”我说,“恐怕我不能嫁给你。”

他不气馁。随后几个星期,他一副早已料到我会拒绝他的模样,就像回绝只是一种形式,是恰当而谦虚的表现,而现在他只需要说服我,在反复几次后,我便会让步。当我去出菜窗口拿菜时,他会和我调情,向我挤眉弄眼、抖动他褐色的小胡子;他会用对讲机向我叹息恳求,从他煎锅前的岗位全程看着我。在我休息用餐的时间,他违规为我做昂贵的菜色,在我盘中盛上堆积如山的虾(他知道我爱吃),并缀上一根香菜。我平日巨大的胃口开始变差,部分原因是我一连几小时接触其他人的食物,但也是因为每一餐都让我觉得是贿赂。

这整件事充满着仪式的氛围,是一种必经的历程,然后我才会让步,服从他的心意。但就像所有人都信仰的仪式一样,他的行为情真意切,而且异常动人。我喜欢他,但他令我心烦。我知道自己不值得他的付出,再说这也有点奇怪,感觉像卓别林向我献殷勤。当餐厅原本的收银员回来时,我庆幸自己终于能够辞职了。

曾经有一段时间,他是我在学校做白日梦的题材。我始终不知道他的真名;他决心成为加拿大人,因此坚称自己为约翰。在白日梦中,他多半只是一片风景,一方蓝天,风和日丽,有白色的沙滩,一座有石柱的庄严古典废墟矗立在悬崖上。那里完全不像阴沉的多伦多,没有冬季挟带飞沙的风,没有会侵蚀靴子的含盐雪水,也没有难以忍受的湿闷夏季。终于有一个能完全接纳我的地方,我的身材恰到好处。有时候,我心想嫁给他应该不错,和养宠物一样愉快,他有黑眼睛和柔软的小胡子,犹如友善的动物,像松鼠或水獭,我的身躯对他来说巨大如半岛,而他会在我身上乱窜。但当我不去听历史老师的低沉嗓音,不理会老师呆板地讲述自然资源及其他我不感兴趣的事情时,这些影像便渐渐淡去,而我的心思则回到以前的幻想中。

在这个幻想中,我坐在马戏团帐篷里,四周黑暗,表演即将开始,观众心焦地等待精彩的节目。我在吃爆米花,忽然间一盏聚光灯划破黑暗,照亮帐篷顶端的小平台。平台上站着加拿大国家展览上怪人展的胖女郎。她甚至比我想象中的更胖,比帐篷外的拙劣画像更胖,比我胖得多。她身穿粉红色的亮片紧身衣,粉红色短蓬裙,缎面芭蕾舞鞋,戴着晶亮的头冠。她举着粉红色的小阳伞,阳伞是我渴望的翅膀的替代品。即使在我的幻想中,我仍忠于几条符合现实生活的大原则。

群众哄堂大笑,呼喝叫嚷,指指点点,讥嘲不已,吟唱侮蔑人的歌曲。但胖女郎小心翼翼地走到高空钢索上,乐队奏出缓慢而庄严的旋律,观众见状便安静下来,现场响起失望的低语。一望可知,这对她来说是危险的表演,她是如此庞大,不可能保持平衡、不失足摔落。他们低语“她会赔上性命的”,因为没有安全网。

慢慢地,一寸又一寸,胖女郎在钢索上前进,不时停步以维持重心,粉红色阳伞倨傲地举在她头上。一步又一步,我带着她前进,经过西海岸的伐木公司,通过北美大草原上的麦田,从高空走过安大略的矿坑和烟囱,圣罗伦斯河谷的贫农和海上捕食鲭鱼的渔民觉得我们像云端的粉红色影子。“天啊,那是什么?”他们低喃着,停下无休无止的收网动作。好几次,她踌躇颤抖,令群众倒抽一口气。钢索晃荡,她全身力量都贯注在这一段危险的路途上,因为失足便必死无疑。然后,就在铃声响起、表演结束前——这才是技法所在——她会安然踏上另一边的平台,人们会起立,为她的表演欢呼叫好。此时,一个巨大的起重机出现,将她放到地面上。

各位一定会以为我会让这位胖女郎拥有我的脸孔,但事情不是如此简单。她的脸孔是特里萨,也就是和我同病相怜、饱受轻蔑的女孩。在学校时,我会避开她,但我不是没心没肺的怪物,我希望弥补她,我充满好意。

我知道阿瑟会如何分析这个幻想。他会说,真糟糕,社会的价值观扭曲了我,强迫我认同了我永远无法符合的女性特质框架,将我塞进可笑的粉红色亮片紧身衣、过时过紧的芭蕾舞鞋里;若我能接受自己的外表,学会接受真实的自我,我的生活将会愉快得多。他说得很对,非常正确,非常道貌岸然。但事情仍然不是如此简单。我想要那一切,我要那蓬蓬裙、那闪亮的头冠。我喜欢那些东西。

至于胖女郎,我非常清楚,她在搏命的表演结束后,便得回到怪人展,坐在超大尺寸的椅子上织毛线,任由买票入场的观众张口呆看。那才是她的实际生活。

第10章

我在布雷塞德高中读三年级时,路姑妈邀请我星期天去她家吃晚餐。我很惊讶,因为我知道她将星期天傍晚保留给罗伯特,也就是她公司的会计师。不过,当她说“要穿漂亮一点,亲爱的”时,我便明白她是要让我见罗伯特。我没有漂亮衣服,但路姑妈照例不这样想。我穿了那条上面缝有电话的毛毡裙出席。

我做好了嫉妒罗伯特的准备。我幻想他身材高大,性情强悍,为人有点阴险,利用路姑妈的感情占她便宜。不料他瘦小斯文,我从未见过衣着如此整洁的人。路姑妈甚至为他打扫公寓,大致整顿环境,但仍能看见她尼龙丝袜的脚趾部分从她最好的椅子下露出来。罗伯特坐在那张椅子上,就着杯口啜饮马丁尼酒。

路姑妈盛装打扮,身上挂满饰品,双手的手环叮当响,散发出南部海域的香气。随着她忙进忙出,为正在准备的盛宴做最后的修饰,她似乎也变得温暖、膨胀,填满整个室内的空间。罗伯特看她的眼神俨如欣赏瑰丽的夕阳。不知道有朝一日,是否会有男人那样看着我。

“真不晓得你姑妈看上我这个糟老头哪一点。”他表面上是对我说话,其实是说给路姑妈听。

路姑妈大嚷:“别被唬了,他这人其实很坏的。”

吃完巧克力慕斯后,路姑妈说:“琼,亲爱的,不知道你愿不愿意和我们一起去教堂。”

这令我更加惊异。我母亲上教堂是为了社交。她让我读主日学校的几年,我必须佩戴白手套,用松紧带固定深蓝色的圆毡帽,穿着漆皮的低跟皮鞋。当我埋怨主日学校无趣至极时,路姑妈深表同情。她偶尔会带我去英国国教教会的小教堂,但只在复活节周日去,说是去听圣歌,仅此而已。不过,现在她戴上一顶款式惊人的帽子,在鼻尖上补粉,郑重其事地将白手套拿在手上。

“那里也不算是教堂。”她向我说,“可是罗伯特每个星期天都去。”

我们搭乘罗伯特的车。他将车停在皇后区北边的老旧小路上。路边是老旧的双拼式双层红砖住宅,有前廊,整个地区肮脏而衰败。草坪边缘覆着污雪。其中一栋房子格外显眼,因为它有鲜红的窗帘,屋里的灯光令窗帘发亮,那便是我们的目的地。

前厅小桌上有一个铜质大托盘,有一沓便条纸和几支铅笔。在桌子下,鞋套、橡胶鞋和雨靴铺在摊开的报纸上沥干。路姑妈和罗伯特各自在便条纸上写了一个数字,折好放到托盘上。“你也写一个数字,亲爱的。”路姑妈说,“也许你会得到信息。”

“信息?谁会给我信息?”我问。

“很难讲,反正试试无妨。”路姑妈说。

我决定先看今晚的情况再说。我们通过一对紫色天鹅绒帘幕,进入小教堂。我照他们的用语,将那里称为小教堂,其实那原是房屋的客厅,但现在里面有五六排折叠式桥牌椅,每张座椅上有一本赞美诗集。原本是餐厅的地方有个讲台,台上有一张覆盖红色天鹅绒的讲桌,还有一台小电子风琴。只有三分之一的座位上有人。仪式开始前,多来了一些人,但后来我几次出席,也不曾见过位子坐满。常来的教友多半一把年纪,很多人有慢性咳嗽。路姑妈和罗伯特属于最年轻的教友。

我们在前排坐下,路姑妈像母鸡一般扭动身体,罗伯特则拘谨地端坐着。有一段时间毫无动静,只有后方传来清嗓子、移动的声音。我打开赞美诗集。它很薄,完全不像英国国教派的,书名是《唯灵论者赞美诗》,其下是橡皮章盖的“约旦堂公物”。我随机读了两首赞美诗。一首写的是,快乐地乘船到彼岸,我们的至亲已经都在那里等待;另一首写的是,先走一步的人,灵魂受到赐福,守护我们的安全,直到我们抵达彼岸。第二首诗的内容令我不自在。主日学校说上帝每小时、每分钟都在守护你,便已让我难以接受,而现在我还得想象素昧平生的灵魂在秘密监视我。“这是什么教会?”我向路姑妈低语。

“嘘,亲爱的,要开始了。”路姑妈平静地说。灯光果然变暗,一个矮小的女人上了台,她穿着人造丝材质的褐色连衣裙,别针与耳环是配对的。她走过讲台,演奏起电子风琴。我周遭响起颤抖的合唱,声音微小尖锐如蟋蟀。

赞美诗唱到一半时,两个人从通往厨房的门进来,站在讲台后面。后来我才晓得其中一人是莉达·斯波特牧师,是这个教会的主持人。她上了年纪,颇为威严,碧眼蓝发,罗马鼻子,白缎长袍的领口有紫色绲边,看起来像书签。另一人瘦削苍老,被称为“斯图尔特先生,我们的客座灵媒”。我后来纳闷他怎能称为“客座”,因为他总是在那里。

赞美诗抖抖颤颤地结束后,莉达·斯波特将双手举过头部。“让我们来冥想。”她用深沉、嘹亮的声音说。全场鸦雀无声,只有犹疑的脚步声划破寂静。脚步声从紫色帘幕后方退出,然后非常缓慢地上楼。莉达·斯波特开始一段简短的祈祷,恳求已得到彼岸智慧光芒的至亲灵魂,协助仍在此岸迷雾中失途的我们。远处传来冲马桶的声音,脚步声下楼了。

“现在,请客座灵媒给我们启迪人心的布道,斯图尔特先生。”莉达牧师说,走到一边。

等我不再参与唯灵教派的活动时,我几乎背下了斯图尔特先生的讲道,因为每星期都是同一篇。他告诉我们不要垂头丧气,未来仍有希望;在最黑暗的时刻,黎明便快来了。他引述几句阿瑟·休·克拉夫的诗《莫说挣扎无益》。

不仅是东方的窗户,

当日光初现,光明现身;

前方,太阳慢慢攀爬,如此悠缓,

看,西边大地,变得明亮。

还有同一首诗的另一句:“如果希望是骗局,恐惧便是谎言。” “各位朋友,恐惧可能真的是骗徒。这让我想起前几天听到的小故事,当我们情绪低落,觉得一切都无所谓了,再怎么挣扎也是徒劳时,或许能从这则故事中得到启发。从前有两只毛毛虫,它们并肩走在路边。悲观的毛毛虫说,它曾经听说它们很快就得进入一个黑暗狭窄的地方,待在那里一动不动,而且不能讲话,它说:‘那我们就完了。’乐观的毛毛虫说:‘那个黑地方只是一个茧。我们会在那里休息一段时间,之后我们会带着漂亮的翅膀重见天日,变成蝴蝶,飞向太阳。’好,各位朋友,那就是生命之路,未来要由我们每个人自己决定。你可以选择当悲观的毛毛虫,让心里充满黑暗,只等待死亡;你也可以选择当乐观的毛毛虫,信心满怀,期待更光明的生活。”

教友们似乎不在乎布道的内容千篇一律。事实上,如果内容变了,他们大概会觉得遭到背叛。

布道完毕后,穿褐色人造丝连衣裙的女人便收取奉献金,接着是重头大戏。其实,这才是大家来的原因:得到给他们的讯息。穿褐色人造丝连衣裙的女人端来黄铜托盘,莉达·斯波特逐一拿起未打开的便条纸,握在手心,举在眼前说出讯息,然后打开便条纸,念出号码。讯息主要是关于健康的:“有一位银发老太太,她的头部发亮,她说‘下楼时小心,尤其是星期四那天’。她还说了‘硫黄’这个字眼。她是在警告你。她说她很爱你,还要向你打招呼。”“有一个穿着苏格兰裙的男人,他有一组风笛,一定是苏格兰人。他有红头发。他非常爱你,他说:‘甜食少吃一点,不然对身体不好。’他说——我听不太清楚。应该是某种垫子,他说:‘小心垫子。’”

当托盘中没有便条纸时,斯图尔特先生便接手,随机说出讯息,指着教友成员,描述站在他们椅子后面的灵魂。我觉得这比数字便条纸更令人不安:莉达·斯波特的讯息似乎来自她的脑袋,但斯图尔特先生是睁着眼睛说出讯息,他能实际看见小教堂里的死人。我缩头缩脑地坐着,暗自希望他不会点到我。

我们又唱了一次赞美诗,莉达·斯波特提醒我们星期二有灵愈之手聚会,星期三有无意识书写聚会,星期四有一对一招魂,然后今晚的聚会便到此结束。几位老先生吃力地套上鞋套,以致玄关有些混乱拥挤。在门口,教友恳切地向她道谢。她认识大多数的教友,会问她们:“贺斯特太太,有得到你在等的讯息吗?”“迪恩太太,如何啊?”

她们会说,“我会立刻把药扔掉”或“那是我的赫伯特叔叔,那正是他以前常穿的外套”。

“罗伯特,”路姑妈在车上说,“很遗憾她今晚没有来。”

罗伯特显然很失望:“也许她在忙吧。我不知道另一个女人是谁,就是穿着晚宴礼服的人。”

“大尺码的女人。”路姑妈说,“哈,听起来很像我。”她请罗伯特上楼小酌,但他说自己情绪沮丧,最好打道回府。所以我便到路姑妈家喝热巧克力,吃了一些糖霜小蛋糕和一个鲜虾三明治。路姑妈喝了双份苏格兰威士忌。

“罗伯特没等到的人是母亲。”她说,“她连着三个星期没有来。她做事总是有点欠考虑。罗伯特的太太受不了她,所以根本不肯陪罗伯特上教堂。她跟罗伯特说:‘如果你真的跟那个恐怖老太婆讲话,我才不愿意去呢。’她的话好像有点残酷,不是吗?”

“路姑妈,”我说,“你真的相信这种事吗?”

“嗯,很难判断是否确有其事,对吧?”她说,“我见过他们说出很多精确的讯息。有些讯息无关紧要,但有些大有助益。”

“那说不定只是读心术。”我说。

“我不晓得他们怎么办到的。”路姑妈说,“但这些讯息抚慰了大家的心。我知道罗伯特就觉得很宽慰,我对聚会感兴趣,也让他很高兴。我觉得你应该敞开心胸。”

“我觉得很恐怖。”我说。

“那个苏格兰男人一直给我讯息。”路姑妈沉思地说,“就是有红发的风笛男人。不晓得垫子是什么意思。也许他是指小狗[13],而我会被狗咬。”

“他是谁?”我问。

“我一点也没概念。”路姑妈说,“我认识的人没半个吹过风笛。显然他跟我非亲非故。”

“啊。”我松了一口气,“你有跟他们说吗?”

“完全不想讲。”路姑妈说,“我不想让他们难过。”

我养成在星期天晚上去约旦堂的习惯。比起看电影,我更爱去教堂,因为一样见得到路姑妈,又能放心绝不会遇到布雷塞德高中的学生。我甚至花了不少时间为唯灵教派的教条心烦:如果彼岸真的如此美好,为什么灵魂捎来的讯息多半是警告?他们不该告诉亲人避开滑溜的楼梯、不安全的车辆、淀粉食物,而应该诱使亲人跳下悬崖、桥梁和湖泊,鼓励他们暴饮暴食、享受盛宴,让他们早日前往光明的彼岸。有些唯灵教派的信徒也相信多重转世,有些人相信亚特兰蒂斯[14]。其他人是一般的基督徒。莉达·斯波特不在乎大家的信仰,只要你相信她的力量,她便心满意足。

我愿意冷眼旁观,抱持着和看电影一样的存疑态度看待这一切,但我拒绝在托盘中放进数字便条纸。我既不认识死人,也无意结交亡灵。可是有一晚,我却得到了一个讯息,这远比我恐惧的情况更加怪异。事情发生在莉达的数字讯息时段。当时她在处理黄铜托盘上最后一张便条纸,她如常闭目,却忽然睁开眼睛。

“我有一个紧急讯息,我要传话给没写号码的人。”她直视我说,“有一个女人站在你椅子后面,大概三十岁,深色头发,穿着白色衣领的藏青色套装,戴着白手套。她跟你说……什么?她很不高兴某件事……我听到‘琼’这个名字。抱歉,我听不清楚……”莉达·斯波特倾听了一分钟,然后说,“她的讯息传不过来,太多噪声了。”

“那是我母亲!”我声音尖利地向路姑妈低语,“可她根本还没死!”我受惊不小,但我也愤怒不已:母亲打破了游戏规则。但也可能莉达·斯波特是骗子。但她从何得知我母亲的外貌?就算她暗中调查我,也不可能犯下使用活人的错误。

“晚点再说,亲爱的。”路姑妈说。

聚会结束后,我与莉达·斯波特对质:“那是我母亲。”

“我为你高兴。”莉达·斯波特说,“我觉得她试图接触你很久了。她一定非常担心你。”

“但她还活着!”我说,“她根本没死!”

她的蓝眸微微一荡,但只有片刻。“那必然是她的星光体。”她平静地说,“偶尔会出现这种情况,但我们并不鼓励,因为那会招致混乱,而且讯息不见得清晰。”

“她的星光体?”我从未听说过这种东西。莉达·斯波特解释说,人人都有星光体和实际的身体。星光体可以独自飘动,以一条类似橡皮筋的东西与身体相连。“她一定是从洗手间的窗户进来的。我们向来留一条窗缝,否则暖气片会过热。”她说务必照顾好自己的橡皮筋,若是破损,星光体便可能和你分开,然后会有何下场?“会变植物人,就是这样。”她说,“像是报上说的医疗案例。我们一直跟医生说,有时脑部手术弊多于利。他们应该留一条窗缝,让星光体能够回来。”

我完全不喜欢这种说法,尤其不愿去想母亲以胶状灵魂的形态跟随我飘飘荡荡,(显然)穿着她在一九四九年穿过的藏青色套装。我也不想知道她为我烦忧。她的烦忧总是造成我的痛苦,我不愿相信这一切。“才怪。”我以最失礼的语气回话。

但莉达·斯波特竟然笑了。“噢,常有人这么说我们呢,听惯了。”她握住我的手,令我感到羞窘。“你很有天赋,你拥有强大的力量。你应该开发自己的能力,来参加每星期三的无意识书写课程。我不能判断你是发送人,或是接收者……应该是接收者。我很乐意协助你练习。你的功力说不定比我们都高,但那得努力练习才能办到。我得警告你,如果没有人督导,可能会有危险。你知道,不是每个灵魂都很友善。有些灵魂是非常不快乐的。如果他们一直烦我,我会重新摆放家具,这样就能迷惑他们,好了。”她拍拍我的手,然后放开我,说,“你下星期再来,我们好好谈谈。”

我再也没参加聚会。母亲显灵吓坏了我(那个星期天晚上回家时,母亲的模样完全不像曾经任由灵体外出飘荡,仍是平日的老样子,有点神经紧绷)。莉达·斯波特说我暗藏强大力量的见解更令人害怕,尤其是我得承认,她的说法令我心动。从没人说我力量强大。一个诱人的幻影一闪而过,我看见自己穿着白色的飘逸长袍,有紫色绲边,一派安详,散发出灵性的能量。莉达·斯波特很胖……或许这会是我的未来。但我不确定自己是否真心想要拥有强大的力量。万一出了差错呢?万一我失败了呢?万一我在众人面前惨败呢?万一讯息始终不来呢?不做任何尝试,生活容易得多。我不忍让任何一位教友失望,尤其是约旦堂的教友。他们如此信任别人,性情温柔,他们会咳嗽,声音尖细。我承受不起那种责任。

几个月后,我向路姑妈吐露心声。当时,她注意到我沮丧了一段时间,但不逼我说明原因。“莉达·斯波特说我有强大的力量。”我说。

“真的吗,亲爱的?”路姑妈说,“她也这么说过我。也许我们都有那种能力。”

“她说我应该试试无意识书写。”

“你知道吗?”路姑妈沉吟着,“我倒是真的试过。你大概会觉得我很蠢吧?”

“不会啊。”我说。

“是这样的,我一直想知道我先生的生死。我以前觉得,要是他死了,也许他会,呃……出于礼貌来通知我。”

“结果呢?”我问。

“嗯。”路姑妈缓缓地说,“那经历很奇怪。她给我一支圆珠笔,就是普通的那种。我不晓得自己在想什么,还以为会用鹅毛笔之类的。她点了一根蜡烛放在镜子前,而我得盯着蜡烛——不是真正的蜡烛,而是镜中的影像。我看了一段时间后,什么都没发生,只听到嗡嗡嗡的声音。我大概是睡着了或打了个盹儿,但只有一分钟。之后聚会就结束了。”

“你有写下任何东西吗?”我热切地问。

“不能算有。”路姑妈说,“有点像随手乱画,有几个字母。”

“那么,也许他还活着。”我说。

“这种事永远说不准。”路姑妈说,“假如他过世了,什么都不说正符合他的个性。他总是想让我猜不透。但莉达·斯波特说我的第一次表现不错,应该继续上课。她说要花一段时间才能接收到讯息。”

“你有再去上课吗?”

路姑妈皱眉:“罗伯特要我去。可是你了解我,我觉得继续学下去不见得好。我看了那张纸,根本不像我的笔迹,没半点相像。我不喜欢那种感觉,好像被附身似的。这种事不该继续下去。亲爱的,假如我是你,就不会尝试。你不能只靠一只翅膀飞翔。这就是我的看法。”

尽管路姑妈给了我忠告,但我想体验无意识书写的欲望很强烈,我想在家里的房间尝试,便趁着父母外出的夜晚,从楼下餐厅拿了一根蜡烛、一支红色圆珠笔和母亲放在电话桌上的留言纸,我点燃蜡烛,关掉房间的灯,坐在梳妆台的镜子前,盯着镜中的小小烛焰,静观其变。我拼命避免手有意识地移动,以防作弊,如此才能体验真正的无意识书写。结果毫无动静,只有烛火似乎越来越大。

接着,我的头发着火了:我不知不觉地向烛火靠近。当时我蓄着刘海,而刘海开始吱吱作响,烧焦卷缩。我啪地用手盖住额头,跑进浴室。由于前额头发严重烧焦,我只得剪掉它们。第二天母亲大发雷霆,因为她才花了五元让我做头发。我决定最好别再尝试无意识书写。

但留言纸上确实有笔迹:一条长长的红线在尾端扭转,往回勾,像一只虫或一堆缠绕的羊毛。我不记得自己画过线,可是如果这就是彼岸要告诉我的事,我又何必费神和彼岸沟通?

有一段时间,我将莉达·斯波特的建议添油加醋,当成上课时白日梦的题材(只要想做白日梦,我便办得到;在不知名小教堂的卑微开端;不可思议的灵感启示;声名远播;小教里挤满人潮;数千人获得帮助;交头接耳地赞叹钦佩——“她虽然是个大胖子,但还真厉害!”)。几个月后,白日梦渐渐褪去,留下的只有斯图尔特先生的传道,深深印刻在我的脑海中无法抹去,它会在不恰当的时机浮现:悲观毛毛虫和乐观毛毛虫沿着生命之路缓缓前进,无止无休地对话。多数时候,我与乐观毛毛虫站在同一阵线;在阴郁时刻,我则会想,变成蝴蝶又怎样?蝴蝶也会死。

第11章

离开“轻食”餐厅后,我在运动展览会找到工作。每年三月,运动展览会在国家展览馆的体育场举行。它像汽车展览会或秋季农产品展览。快艇、玻璃纤维独木舟、划桨都设了摊位,钓竿和来复枪公司也有。男童军示范搭帐篷和生火,他们穿着绿色制服,排成一队一队,设法钻木取火,粉红色膝盖裸露在短裤外。在童子军表演的平台边,土地与森林部贴了一张预防森林火灾的海报。每到固定的时段便有印第安舞蹈表演,舞者是一群苦闷的印第安人,服装簇新得不像真的。我知道他们很苦闷,是因为他们和我在同一个热狗摊用餐,而我听到他们的谈话内容。他们其中一人叫我“肥婆”。

展厅中也有举行比赛的大看台,有滚圆木比赛、飞蝇钓鱼赛、户外运动小姐选美赛,以及一头名叫鲨奇的海豹,它会将嘴巴凑在风管上吹奏《天佑女王》。

在我做过的几份差事中,我最喜欢这一份。这里的展厅凌乱,略带俗气,我可以在人群中穿梭,不会感到太格格不入。别人只知道我是飞蝇钓鱼高手,或是滚圆木的女选手。我的工作时间是放学后及周末全天。晚餐休息时,我会吃五六个热狗,啜饮哈密瓜汁,四处闲逛,停步看看女性户外服饰展示,有最新款式的风雪大衣及木棉制的救生衣,接着户外活动小姐会上台示范抛竿技巧。或者,我会到看台的其中一条拱道那里,看人用箭射击气球、试图在独木舟的船舷上站立,或是看旋转滚木上的男人将对手推到塑料游泳池里。

我的工作很简单,就是站在射箭场后方,穿着红色的皮质围裙,负责箭支出租。当一筒一筒的箭即将出租一空之时,我便让客人留在绳子围栏后面等待:几个小孩、一些热爱运动的年轻男子与妻子或女友,不少穿着黑色皮夹克的男孩会待在这里,或是在射击场闲逛。我则走到干草箭靶前,将箭拔下来放入箭筒,工作便如此周而复始。

我有两位同事。罗布负责招揽客人。他做过叫卖的小贩,待过游艺团,每年夏天在加拿大展览会工作——在游乐设施、棉花糖摊位、“赢一个娃娃”比赛中帮忙。他站在大桶上,双脚分别踩在桶两侧的边缘,叫道:“三支箭十分钱,九支箭二十五分钱,立刻来露两手,射破气球再奉送一支箭,小姐想不想试试?”另一位同事伯特是害羞的大学一年级学生。他戴眼镜,穿圆领毛衣,协助我将箭递给客人,也在场地里帮忙收拾箭。

这份工作的难处在于进场清理箭靶时,无法确定客人的箭是否已经射完。罗布会大嚷:“把弓放下,箭不要放在弦上。”但偶尔会有人射出一支箭,有时是故意的,有时则出于无心。我便是这样中箭的。我们在场中拔箭,男客带着箭筒回到射击线。我更换靶面,正在弯腰固定最后一根靶面挂钩时,左臀被物体击中,一阵声响从后方传来,听起来像尖声大笑,接着是罗布大吼:“谁干的?”这时我才感到疼痛。那人说他不是故意的,但我不信。他大概是见到我宛如月亮的臀部,便无法控制自己。

我到急救站取出箭,在清理、包扎伤口时全程撩起裙子。幸亏那只是一支比赛用箭,伤口不深。“只是皮肉伤。”护士说。罗布要我回家,但我坚持留到关门。下班后,他亲自驾驶老旧的大众汽车送我回家,万分体贴。尽管他平时几乎对一切冷嘲热讽,倒是很同情因为工作的潜在危险而受伤的人。有一回太空飞鼠车脱离轨道,他险些送命。在等红灯时,他的右手离开方向盘,拍拍我的膝盖,开玩笑说:“可惜你不能站着撒尿。”那是我的第三次男女经验。

当我踏进家门时,我听见父亲从客厅叫我,这很不寻常。那时父母已经任我自由进出家门。他们坐在各自的老位子上。父亲愁思满面,无精打采,母亲则愤怒不已。

“琼,有坏消息要告诉你。”父亲轻柔地说。

“你的路姑妈过世了。”母亲说,“是心脏病。我一直知道她会死于心脏病。”母亲对祸事的预言,总是准确得令人沮丧。

起初我无法置信,本能地想坐下,而我也坐下了,重重坐到椅子上,疼得我惊呼一声。

“怎么了?”母亲问。

“有人用箭射我。”我说,“射在臀部。”

母亲望着我的眼神,活像我精神错乱。“你总是这副德行。”她说,仿佛我自作自受,“她留了一点钱给你。”她继续挑衅地说,“我从没听说过如此愚蠢的事。如果你问我,我会说她完完全全在浪费时间。”

母亲向来不是拐弯抹角的人。她一接到公寓大楼管理员的通知,便去了一趟路姑妈的公寓。管理员发现路姑妈披着和服袍子,躺在浴室地板上。她在心脏病发前或病发后,被浴室防滑垫绊倒。遗嘱的正本放在她律师的办公室,但母亲在路姑妈的文件中发现了复印件。“真是一团乱。”她说,“整间公寓乱七八糟。你得跟我一起去帮忙收拾。”我们是路姑妈仅有的亲人。

路姑妈确实留了一笔小钱给我:两千元。在当年,以我的年纪来说,那算大钱。但有一个条件:必须减肥才能领取。路姑妈甚至挑了适当的体重。我必须减重一百磅。

这便是母亲感到愤怒的原因。她不认为我能减肥。在她眼中,这笔钱简直是白白扔掉。只有另一个人能得到遗产,也就是路姑妈的赌徒丈夫,但前提是能联络上他。

我为路姑妈哀哭一夜,哭得断续而吵闹,眼泪倒是不曾溃堤,因为我仍无法相信她已不在人世。我确切感受到她不复存在的事实,是在第二天上午。我因为失眠而头重脚轻,一瘸一拐地跟随母亲来到路姑妈如今空无一人的公寓。公寓与上次我来时相同,但少了路姑妈令人心安的话语与活力,一景一物显得杂乱无章、污秽邋遢,甚至破烂不堪。路姑妈总是令人觉得,公寓的失序是因为她本意如此,甚至是刻意如此。现在公寓只剩下漫不经心,甚至更糟,像有人翻动过物品,找一样遍寻不着的东西,随手将衣物扔到一边,完全不在乎衣物主人的观感。路姑妈显然没料到自己会过世,否则她会收拾整洁一点。话说回来,她也料到了这件事,否则不会留下古怪的遗嘱。

现在,在她的公寓里,我觉得我们像不速之客,仿佛我们没有征求同意便侵犯了她的私密空间,或是从墙壁上的小孔窥视亲昵的行为。但收拾公寓的场面越来越不堪。母亲飞快翻看她的橱柜,从衣架上扯下衣服,折叠后塞入她从“跛足公民”那里带来的褐色大捐献袋,一边批评。“你瞧瞧这个。”她说的是路姑妈最上等的金色亮片晚宴服,“廉价。”我看着路姑妈一点一滴地消失,消失在那个不断吞噬她的褐色纸袋里,她通风透气的服饰,她华丽的围巾和傻念头,她那些被母亲严肃看待的自嘲笑话(比方说,洋红色上衣),而我无法忍受母亲的作为。我努力救回狐狸,趁着母亲不注意,悄悄将它塞入皮包,然后到厨房与路姑妈进行最后一次谈心——透过冰箱。母亲没有多说什么,没埋怨我不动手帮忙。我隐约知道,她带我同行,绝非要我协助整理遗物,而是一种迂回的惩罚方式,教训我不该在路姑妈生前如此爱她。

我在橱柜中找到一罐龙虾,做了一个三明治给自己吃。路姑妈的钱包在那里,我打开钱包,感觉像间谍,但我知道母亲稍后会翻看钱包,扔掉里面的物品。我取出路姑妈的皮夹、粉饼盒及一条有蕾丝花边的手帕,手帕仍有她特有的气味。我将东西放入自己的皮包。这不是偷窃,而是挽救。我要尽力保存她的物品,因为母亲毅然决然地要将她铲除殆尽。

母亲近来萎靡不振,但路姑妈的死令她再次精神抖擞,有了可以督导指挥之事。她一手安排葬礼,干练利落,带着晦暗的兴味。她寄出通知,回复卡片与电话(路姑妈的同事无一漏掉),并在报纸刊登讣告。

父亲提不起心情应付这些事情。他向医院请了几天假,趿着紫褐色皮拖鞋在屋里游走,不时挡到母亲的去路,而母亲则奔忙着,一遍又一遍念着“可怜的路易莎”,犹如阴郁的小鸟。除此之外,父亲只和我提过“基本上,她拉扯我长大”以及“她在战争时为我织了一双袜子,不合脚”。他对路姑妈的情感比我猜想的要更深,也更亲密。但我仍不禁纳闷一个由路姑妈抚养长大的人,怎会像父亲如此不擅长表达。她常说“大智若愚”和“说不出好话,就不要说话”。或许这便是父亲沉默寡言的原因。但路姑妈没有给他遗产。其中原因必然是父亲生活无虞,而赌徒丈夫捉襟见肘。

路姑妈在欧达克里殡仪馆供人瞻仰遗容,棺木周围摆放白菊花篮(母亲订的),卫生巾公司那些也正值中年的女人们前来吊唁,抽抽噎噎,与母亲用力握手,说路姑妈个性多么好。我在葬礼上丢人现眼,哭得太凶,也太响亮。

会计师罗伯特也在场,眼睛红肿。仪式后,他按着我的手说:“她会和我们保持联络的。她一定会来找我们的。”但我无法相信他。

返家后,母亲说:“好啦,结束了。”接下来,我只记得自己仰望天花板。我晕倒在地,撞到茶几(刮损)、一盏瑞典现代台灯(碎裂)和一个铜胎珐琅烟灰缸(没有损坏)。

原来我罹患了败血症,病因是箭伤。急救站的护士涂的消毒药不足。医生说我必然要发烧几天了。没有错,我一直头晕,耳鸣,周遭的物品忽大忽小,但我将这一切归因于悲恸。我被安置在床上,注射青霉素。医生说幸亏我如此肥胖(他说是“肉感”),他似乎认为脂肪可以吸附细菌。母亲将鸡汤块溶在热水中,端给我喝。

我发着高烧,伴随着精神错乱,因而开始认为箭击事件发生时,正是路姑妈断气的时刻。她的灵魂踏上离程时,引导那一箭射向我,设法通知我,以这种古怪的方式向我告别——而且她不会希望我罹患败血症——但这正是她的作风。尽管这种想法很牵强,却始终挥之不去。在那段时日,这个想法令我万分难受、自责不已,懊恼自己竟未察觉那是来自死者的讯息,或许那是她在向我呼救。我应在中箭时抛下一切事务,赶赴她的公寓,甚至不要拔出箭,以防耽搁时间。我或许能及时驰援。我依稀听见她的声音,从遥远的地方说“多说话,不坏事”和“少了一根马蹄钉,折损一个人手”,但我知道这两句谚语都是错的。

在我神志清醒时,以及病情恢复期间,我思忖她的另一份留言,也就是遗嘱。我该如何解读它?它是否意味着尽管我以为她接纳我的真面目,其实却是一场误会,其实她也认为我奇形怪状,不能接受我的外表?或者她只是讲求实际,她明白我若能清瘦一些,生活也会轻松一些?她清楚我离家的心意已决,她提供了资金,让我能够逃离母亲?但她的条件将强迫我屈服,至少事实看起来是如此。

一天,我坐在床上翻阅父亲的侦探小说,凑巧向下一瞥,看到自己的身体。由于天气暖和,当时我将床罩扔到一边,睡衣也向上掀起。我通常不看自己的身体,不在镜前或别处看自己的躯体。我不时偷眼看自己身体的某些部位,但全身的模样实在太令人震撼。在那里大剌剌地瞪视我的,是我的大腿。它巨大无比,臃肿,像病肢,像丛林原住民照片上的大腿。它无止境地延伸,像从飞机上拍摄的草原照片,腿肉不是绿色的,而是青青白白,静脉蜿蜒其间如河流。它的尺寸相当于三条正常大腿。我心想,那真的是我的大腿。它真的是。我又想,绝不能让它继续这么下去了。

当我能再次下床走动时,我告诉母亲我要减肥。她不相信我,但我前往市中心的里奇蒙街,依照遗嘱的规定,由姑姑的律师莫里西先生陪同称体重。他不断地说:“你姑姑与众不同。”我卧病时瘦了一圈,只剩七十磅要减。

原本我料想一旦下定决心,我便会立刻瘪掉,像一张气垫床。我要瞬间消瘦,不想大费周章,因此我很气恼事实不如我所愿。我开始服用母亲的灵药,全部吞吃下肚:早晨两颗减肥药、一份泻药、半盒爱芝减肥糖、一点健康早餐食品和黑咖啡,运动则是在街上蹒跚来回。当然,此举造成大量副作用:头痛欲裂;胃抽筋;减肥药造成心悸;视觉清晰得骇人。我眼中的世界长久以来始终一团模糊,被母亲巨大却轮廓不明的形象挡在面前,而今忽然间能够对焦。阳光及鲜丽的色彩刺痛我的双眼。有时我会意志软弱,无法自抑地故态复萌,此时我会不断进食,恍恍惚惚吃下见到的一切——想到有一回我连吃九份炸鸡,就感到恐怖——直到我那缩水的、饱受折磨的胃开始抗议,令我呕吐出来。

我在养病期间中断了学业。我无法赶上进度,难以集中精神。在上午,我抵抗午餐时间的诱惑,下午则为此懊悔。我无精打采,暴躁易怒;我叱喝朋友,说再也不想听她们愚蠢男友的事情;我一而再,再而三地谢绝协助布置高年级舞会,理由是那是“四月噱头”。我受够了以面纸扎成的花。我的功课一落千丈;我的皮肤有如久病之人或老人的皮肤,松垮皱褶,在我周身晃荡,犹如宽大的运动衫。约五月时,辅导顾问找我谈话,我有了一场如梦似幻的面谈。当时我执迷于节食的速度,思绪犹如机械鼠四处乱撞,瞪大眼睛,目光呆滞地望着这个不可信任的亮灰色男人。他说:“我们知道你很聪明,琼。你家里是不是出了状况?”“我的路姑妈过世了。”我说,然后开始傻笑起来,把自己噎住了。之后的面谈内容,就是他拍打我的背。我想让他打电话通知我母亲。

在家中,我在镜前几小时,看着眉毛、嘴巴在脸上延展。我在缩小。以前当我在街上见到肥胖人士,我会觉得他们是同类;如今觉得他们令人反感。从我下巴到脚踝如沙丘绵延的广阔肉体逐渐缩小,乳房和臀部如岛屿从躯体升起。以往,陌生男人见到我时,视线会闪掠到我的上下左右,仿佛我不在场;如今他们开始从卡车驾驶室的窗户内和建筑工地看着我,露出好奇的神色,像小狗打量消防栓。

至于母亲,起初她很开心,不过她是以自己的方式说成“也该是时候了,但八成为时已晚”。我努力不懈地减肥,她的评语变成“你会毁掉自己的健康”,“为什么你做事总是这么极端?”,甚至“你不该只吃那个,你会饿死”。她毫无节制地烘烤食品,将馅饼和饼干摆在厨房诱惑我,我赫然想到这正是她的一贯做法,只是以前留的食物量较少。我日渐苗条,她则心烦意乱,彷徨无措。这时她酗酒,健忘,不记得衣服是否送洗,分不清自己说了什么以及没说什么。有时候,她几乎是哀求我停止服用减肥药,好好爱惜身体。然后她会陷入狂怒,间歇而破碎的怒火和她以往目标明确的气愤不同。“你让人忍无可忍。”她轻蔑地说,“你走,看到你我就恶心。”

关于她的行为,我唯一能想到的解释是,让我苗条是她仅存的计划。她已整顿好整栋房屋,别无他事可做,而她指望我让她永远拥有奋斗的目标。她的痛苦并没有为我带来应有的愉悦,反而令我困惑。我真心以为只要减肥成功,她会快乐:一种沾沾自喜、专横的快乐,但终归是快乐。她如愿以偿。不料,她却发狂了。

一天下午,我拖着饿得浑身疲软的身体从学校返家,到厨房吃我用来奖励自己的一片饼干。她从客厅晃过来,一手拿着一杯苏格兰威士忌,仍然披着她粉红色的晨袍和毛茸茸的室内拖鞋。

“瞧瞧你。”她说,“吃吃吃,你就只会吃。你真恶心,你恶心死了。如果我是你,我才没那个脸踏出家门,丢人现眼。”以前我胖的时候,她常说这种话来威逼我减重。但我觉得这种话已经不再必要。

“母亲。”我说,“我在节食,记得吗?如果你不介意,我要吃一片饼干。我已经减了八十二磅,再减轻十八磅,我就立刻去莫里西先生的办公室,领取路姑妈的遗产,然后我就搬出去。”

我不该透露我的计划。她看着我,满脸愤怒,怒火旋即化为恐惧。“上帝不会原谅你!上帝永远都不会原谅你!”说完这句话后,她从厨房台面上拿起水果刀(我用这把刀在饼干上抹农家干酪),刺进我的上臂。它穿透了我的毛衣,戳进肉里,再弹出落到地板上。我们都不敢相信她会出此下策,双双瞪大了眼睛。然后我拾起水果刀,放在厨房的桌子上,从容地用左手捂住毛衣内的伤口,仿佛我刺伤了自己,正在试图掩饰伤势。“我想泡茶。”我用聊天的口吻说,“你也要喝吗,母亲?”

“好啊。喝茶能提神。”她摇摇晃晃地在厨房椅子上坐下说,“我星期五要去逛街。”我将水注入水壶时,她说,“你大概不会想去吧?”

“我很想去。”我说。

那天傍晚,母亲早早上床,父亲仍待在医院。当母亲房间里不再传出任何声响后,我便收拾行李,离开家门。

我吓坏了,我怕的不是那把刀(伤口不深,而且我用滴露消毒药水彻底清洗了伤口,以防败血症),而是母亲的宗教观点。当她提到上帝时,我认为她已经疯狂。尽管她曾逼迫我念主日学校,她却从不是宗教信仰笃定的女人。

[1] 琼·克劳馥(Joan Crawford, 1904—1977),美国女演员,获得过奥斯卡金像奖最佳女主角奖。代表作有《漂亮女士》《欲海情魔》等。

[2] 苔丝狄蒙娜和奥赛罗分别为莎士比亚的戏剧《奥赛罗》中的女主人公和男主人公。两者不顾年龄差距私下成婚,但奥赛罗受人挑拨,误以为妻子出轨,一怒之下掐死了苔丝狄蒙娜。

[3] 幼女童军(Browines),由6岁左右到10岁左右的女童组成的国际组织,组织内的女孩会定期聚会,学习生活技能,进行户外活动,等等,旨在激发女孩的自信心和团队精神。

[4] 约合1.62米。

[5] 1磅约合0.4536千克,182磅约合83千克。

[6] 波吉亚家族是14世纪—16世纪十分有影响力的一个意大利家族,该家族是当时欧洲颇有影响力的宗教、军事和政治领袖。

[7] 指电影《格伦·米勒传》,琼·阿利森在其中扮演女主角,该电影获得奥斯卡金像奖最佳录音奖和其他两项提名。

[8] 指电影《一个明星的诞生》,朱迪·加兰凭借此电影获得奥斯卡金像奖最佳女主角提名。

[9] 埃琳诺·帕克凭借《西厢情断》获得奥斯卡金像奖最佳女主角提名。

[10] 中世纪民间传说中与熟睡女子交合的妖魔。

[11] 铁肺发明于20世纪20年代,是为了帮助小儿麻痹症患者进行呼吸的圆柱形医疗设备。使用铁肺时,患者平躺着,全身上下只有头部和颈部露出仪器,生活无法自理。

[12] 罗马神话中众神的使者,也掌管畜牧、小偷、商业、交通、旅游和体育等。他行走如飞,精力充沛,多才多艺。

[13] 垫子和小狗的英文原文分别为“mats”和“mutts”,两者读音类似。

[14] 传说中拥有高度文明的古老大陆、国家或城邦之名,公元前一万年被史前大洪水毁灭。最早的文字记载出现在柏拉图的《对话录》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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