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率是借贷活动中借款人有偿转移资金所需支付的成本或贷款人提供资金获取的收益,反映资金的市场价格。早期金融产品形式相对单一,主要为存款和贷款,并且企业融资方式主要为间接融资,未能形成完善的市场竞争机制,往往导致储户或借款人处于弱势地位。为了保护弱势方的利益,政府或监管部门普遍通过行政手段对利率进行不同程度和不同方式的管制,主要措施为设置利率上下限。因此,在管制下的利率并不完全基于市场化交易行为产生,难以真实反映资金供求状况。
1973年,罗纳德·麦金农与爱德华·肖提出了金融抑制与金融深化的理论:对货币体系的抑制将分割国内资本市场,并对实际资本积累的质和量产生极为不利的后果,而受到压制的金融反过来又阻滞经济的成长和发展。就存款而言,利率管制下存款利率上限可能受到管控,考虑通胀因素后,存款实际利率水平可能偏低,不利于储蓄存款增长与资本累积。就贷款而言,在利率管制下,银行不能根据风险程度决定贷款利率,尤其是贷款利率上限受到约束,银行只能投向低收益和低风险项目,高风险项目融资受到抑制,导致整个金融市场行为逐渐扭曲,经济增长受到抑制。
解决金融抑制的方法,就是通过改革手段取消金融抑制下的配给机制,代之以价格机制和市场化的分配权,通过市场竞争决定投资机会与利率水平。就存贷款市场而言,它主要通过利率市场化改革实现。
20世纪70年代开始,一些国家和地区开始进行利率市场化改革(见表5-1),逐步放松和取消对利率的直接管制,形成以央行基准利率为基础,货币市场利率为中介,市场供求主体决定利率形成与变动的机制,市场对资源配置的效率显著提高。
表5-1 一些国家和地区利率市场化时间表
参考资料
美国利率管制政策的目的及取消管制的背景
美国利率管制也称“Q条例”,是一系列关于存款利率上限规定的总称,包括《1933年银行法》与《1935年银行法》的相关条款。1930年以前,美联储采用混业经营与自由放任的监管原则,美国银行业既要与同业竞争,又要与投资银行竞争,却很少受到政府监管,市场竞争秩序逐渐混乱,银行风险偏好逐渐上升。1929—1933年,美国爆发“大萧条”,美国股市较峰值最多下跌90%,大量企业倒闭,失业率高达25%,国民生产总值倒退回10年前的水平。危机前大量银行资金投向高风险领域,导致危机在金融部门迅速蔓延,银行业受到巨大冲击,甚至引发市场挤兑,最终近半数银行破产。为了重整美国金融市场,美国监管部门采取利率管制政策,推行银行分业经营以及存款保险制度,旨在规范市场竞争环境,降低银行风险偏好,提高银行利润水平。
20世纪70年代,美国市场利率快速上行,超过存款利率上限,储户纷纷把存款转向货币市场共同基金,表外产品对银行负债造成巨大分流,随着直接融资市场不断发展,银行面临严重的脱媒困境。同时,由于贷款投放出现不足,银行利润下降,银行投机动机上升,利率管制对稳定银行风险偏好的政策效果逐渐丧失,金融系统内风险逐渐积聚,部分银行破产。另外,由于中小储户无法满足证券市场投资门槛,存款利率歧视问题越发严重。为了解决市场扭曲问题,美国于1970年开始启动利率市场化改革,并最终于1986年实现利率市场化。
二、中国利率市场化改革 (一)中国利率市场化改革背景与路径20世纪90年代前,我国实行计划经济体制,与之相应,我国利率基本是受到管制的。随着我国经济市场化程度不断提高,非公有制企业在经济中的占比逐步提高,商品价格管制取消,实体经济市场化运行需要金融体系进行市场化改革。
我国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进行利率市场化改革,并持续推进至今。截至2020年,我国利率市场化改革已经取得重大进展,利率管制基本放开。回顾我国利率市场化进程,大体顺序为先放开货币市场与债券市场利率,再逐步推动存贷款利率市场化。其中,存贷款利率市场化总体按照“先外币、后本币;先贷款、后存款;先长期、大额,后短期、小额”的原则进行。
1.货币市场与债券市场利率市场化我国利率市场化首先放开的是银行间同业拆借利率。1984年,我国允许银行之间互相拆借资金,形成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同时为规范高风险拆借行为,维护金融系统稳定,中国人民银行对拆借利率实行上限管理。20世纪90年代后,随着金融机构之间资金余缺调剂的需求不断增加,管制利率已无法满足市场需求,不利于同业拆借市场进一步发展。1990—1994年,中国人民银行连续颁布多项政策,推进银行间资金交易市场化改革。1996年,我国启动了全国统一的同业拆借市场,并于同年6月取消拆借利率上限管理,宣布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利率由借贷双方根据市场资金供求自主决定,实现拆借利率市场化。
1997年,银行间同业市场推出债券回购业务,同步放开银行间债券回购利率和现券交易价格。1998年和1999年,政策性金融债和国债在银行间市场先后采用招投标方式进行市场化发行,非金融企业债务工具、公司债券等也陆续实现市场化定价,债券市场实现市场化定价。
2.境内外币存贷款利率市场化我国境内外币贷款利率的市场基础较为成熟,市场化速度相对较快。在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前夕,中国人民银行宣布放开外币贷款利率,以及300万美元以上或等额其他外币的大额外币存款利率。
在利率管制下,同币种的国内与国际金融市场利率水平存在明显差异,容易滋生跨市场套利行为。为了缩小同币种国内外利差、稳定国内外汇、促进国际资本流入,我国于2003年开始逐步推动外币存款利率市场化,先放开外币存款利率下限,再放开1年期以上小额外币存款利率上限。2014年,以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为试点,率先放开1年期以内小额外币存款利率上限,并于2015年在全国范围内放开小额外币存款利率管制,实现外币存款利率市场化。
3.人民币贷款利率市场化我国人民币贷款利率市场化步伐相对谨慎。长期以来,银行贷款普遍参照央行贷款基准利率定价,同质化程度较高,银行自主定价能力较弱,过快推进贷款利率市场化可能会导致银行过度竞争。但随着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爆发及2001年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国内经济金融环境发生显著变化,贷款利率管制的弊端逐步显现。为促进企业融资,中国人民银行于1998年与1999年分别上调中小企业贷款利率浮动比例上限,并于2004年取消人民币贷款利率浮动上限。此外,中国人民银行于2012年与2013年逐步下调并最终取消贷款利率浮动下限。
2013年放开贷款利率管制后,贷款定价仍参考央行法定的贷款基准利率,与市场利率联动并不紧密,贷款并未完全实现市场化定价,“央行政策利率—市场利率—存贷款利率”的利率传导机制仍未顺畅,贷款利率与市场利率呈现“两轨制”。2019年,中国人民银行宣布对LPR报价机制进行改革,改革后LPR挂钩央行公开市场操作利率,并要求银行新发放贷款基准利率由央行贷款基准利率转换为LPR,推动贷款利率与市场利率“两轨并一轨”。改革后,全国新发放贷款定价水平跟随市场利率明显下行,贷款市场化定价程度显著提高,利率传导机制逐步顺畅。同年12月,中国人民银行宣布以央行贷款基准利率定价的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基准利率需转换为LPR,进一步推动存量贷款利率市场化,并推进贷款市场化定价。
参考资料
LPR机制的成立与改革历程
LPR创设于2013年10月,紧随中国人民银行在2013年7月全面放开金融机构贷款利率管制。LPR是指金融机构对其最优质客户执行的贷款利率,其他贷款利率可根据借款人的信用情况,考虑抵押、期限、利率浮动方式和类型等要素,在LPR基础上加减点确定。LPR最早由9家商业银行的每日报价产生,由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计算后发布,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负责监督和管理LPR的报价与运用。
LPR创设的目的是规范贷款市场秩序,避免因贷款利率管制放开出现不理性的价格竞争。从实际运行结果看,2013—2019年,LPR始终与央行贷款基准利率保持高度相关,与市场利率变动联系较小,一定程度上避免了贷款定价恶性竞争,但未能真正起到引导贷款市场化定价的作用。
2018年以来,国内宏观经济下行压力增大,实体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凸显,尽管中国人民银行通过下调公开市场操作利率、中期借贷便利利率等措施引导市场利率下行,但银行贷款利率仍呈现刚性,利率传导不畅,货币政策引导实体企业融资成本下降收效不佳。为了推动贷款利率与市场利率“两轨合一”,2019年8月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第15号公告,对LPR报价机制进行改革,要求LPR由各报价行按公开市场操作利率(主要指1年期中期借贷便利利率)加点形成的方式报价,并且银行不得以任何形式设定贷款利率定价的隐性下限,并将LPR考核与利率定价行为纳入宏观审慎评估体系考核,这大大增强了LPR报价的市场化程度。同时,中国人民银行将LPR报价行扩大至18家,在原有全国性银行的基础上增加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外资银行和民营银行,使报价行更具有广泛代表性。
LPR形成机制改革后,基准利率与政策利率相挂钩,贷款实际利率与政策利率、市场利率的联系大大增强,贷款定价市场化水平明显提高。同时,中国人民银行通过考核办法进一步督促银行打破贷款利率隐性下限,加快实现贷款市场化定价。
4.人民币存款利率市场化从国际经验看,存款利率市场化改革,既是整个利率市场化改革进程中最关键的阶段,也是风险较大的阶段,各国均慎之又慎。历史上,各国存款利率市场化改革耗时普遍长于贷款利率市场化,部分国家存款利率市场化进程甚至出现反复和倒退,还有部分国家放开存款利率管制后,出现恶性价格竞争、大量银行倒闭等情况。
我国存款利率市场化改革步伐较为稳健。1999年,中国人民银行批准金融机构开办市场化定价的长期大额协议存款业务,率先放开长期限、大额存款利率管制。2004年,中国人民银行放开存款利率下限,并实施上限管理。2005年,中国人民银行放开金融机构同业存款利率管制。2012—2015年,中国人民银行多次上调存款利率上限,并最终取消全部利率上限管制。
存款利率管制放开后,政策上看存款利率管制已全部放开,但我国存款定价参考央行存款基准利率,与市场利率的联动机制不够清晰,存款利率与市场利率仍呈现“两轨制”特征。
参考资料
自律机制:由来、作用与未来趋势
我国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成立于2013年9月24日,是由金融机构组成的市场定价自律和协调机制。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接受中国人民银行的指导和监督管理,对金融机构自主确定的货币市场、信贷市场等金融市场利率进行自律管理,包括:制定工作指引及业务规则,对自愿参与的金融机构开展合格审慎评估,组织集中报价和发布Shibor、LPR等市场基准利率,监督各类金融产品的定价情况,督促成员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成员的定价行为进行自律管理,维护市场竞争秩序。
截至2019年10月,自律机制成员包括15家金融机构组成的自律机制核心成员,1422家金融机构组成的自律机制基础成员,以及744家金融机构组成的自律机制观察成员,全面覆盖政策性银行、国有银行、股份制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以及外资银行等,具备较强的市场影响力。
2015年10月,中国人民银行取消存款利率上限后,为了避免银行高息揽存、恶性竞争,自律机制承担了一部分管理与监督银行存款利率与存款定价行为的职能。合格审慎评估与宏观审慎评估中均有关于银行存款定价行为的考核指标,同时自律机制也会发布存款产品相应制度与规范,银行存款定价与新产品创设需在一定规范内执行。
未来,随着存款产品逐渐丰富,存款定价更为市场化,自律机制对规范银行定价行为与市场秩序的作用将更加凸显,对维护整个金融体系稳定健康发展也将更加重要。
(二)我国商业银行定价模式演进及未来挑战伴随利率市场化的推进,商业银行的产品定价模式也在逐步转变,就定价方法而言,总体经历了成本加成定价法、价格先导定价法、客户综合收益定价法等几个阶段,与之相对应的定价模型、定价系统、定价授权体系也经历了从无到有,由粗放到精细的完善过程。
1.管制利率时期定价模式在管制利率时期,商业银行基本不需要考虑自主定价问题,产品定价盯住同业报价与利率管制上下限,管理模式简单粗放,也未构建成熟的定价模型和定价系统。存款定价方面,银行基本采用“挂牌利率+优惠利率”的定价体系,其中挂牌利率适用于小额存款客户,各行挂牌利率基本保持一致,挂牌利率跟随央行存款基准利率调整而调整;优惠利率适用于议价能力相对较强的大额存款客户,各行基本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允许的存款利率上限“一浮到顶”,银行之间定价差异较小。贷款定价方面,银行在中国人民银行允许的上下限范围内,采用“央行贷款基准利率+浮动比例”的方式确定价格,并且各行贷款浮动比例大致相同,尤其是中小银行存在跟随大型银行定价的现象。
2.利率市场化进程中的银行自主定价(1)单笔业务定价模式
随着利率市场化改革推进,尤其是2000年以后贷款业务利率管制逐步放开,商业银行开始探索针对单笔业务定价的自主定价方法和定价模型,成本加成定价法逐渐成为主流的定价模式。成本加成定价法是以商业银行金融产品的单位总成本加上一定比率的预期利润来确定金融产品价格的定价方法,它通过对商业银行各项成本的清晰核算,确保目标利润的实现,同时为商业银行提供了控制产品成本以提高竞争力的手段。随着风险计量水平的逐步提高,成本加成定价法逐渐发展为以风险资本回报率为目标的风险定价法,商业银行的差异化定价模式开始形成,定价系统和分级授权体系也开始逐步建立。
(2)客户综合定价模式
单笔业务定价的局限在于只着眼于单一业务做一锤子买卖,忽视了客户和业务、短期和长期的关系。在利率市场化的激烈竞争环境下,容易因价格偏离市场而失去竞争力,也不利于从客户角度做好整体服务。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商业银行开始探索基于客户关系的客户综合收益定价法,统筹考虑客户与本机构所有业务的整体风险收益水平,定价管理模式也从最终定价结果管理向定价过程管理转变,开始走向市场化、系统化、精细化和模型化。
当前来看,虽然客户综合定价模式逐渐成为大多数银行的选择,但各行在精细化管理程度和系统建设方面仍存在较大差异,大中型银行已普遍建立了自己的分级利率授权体系,构建了较为成熟的内外部定价模型和系统,但部分银行还停留在成本加成的单笔业务定价阶段,尚未建立起基于客户综合收益的定价测算模型。此外,由于存款利率管制放开的时间比贷款更短,银行存款差异化定价模式还在探索之中,尚未形成市场普遍认可的市场化定价模型,所以自主定价能力普遍偏弱。
3.利率市场化后银行定价模式面临的挑战我国利率市场化改革将进一步深化。贷款方面,LPR改革是我国贷款利率市场化改革的重要一步,并且可能不是最后一步。目前LPR挂钩央行政策利率,主要是1年期中期借贷便利利率,已经形成了较为完善的货币政策利率到贷款利率的传导机制。从国外利率市场化改革经验看,贷款基准利率改革是一个长期持续优化,并不断市场化的过程。未来LPR与市场利率的关联可能更为紧密,LPR市场化程度可能进一步提升。存款方面,尽管中国人民银行已放开存款利率上限管制,但存款定价仍参考央行存款基准利率,与市场利率存在“两轨制”。央行存款基准利率作为利率体系中的压舱石,可能继续维持一段时间。而且相比贷款,存款利率市场化改革需要更为审慎,改革的路径与方式仍需进一步探索。
随着利率市场化深化,客户需求将更加多元化,金融产品将更为丰富,市场信息将更为透明,银行需建立科学合理的自主定价体系(见图5-1),在充分竞争的外部环境下,实现银行经营目标与客户行为偏好之间的动态平衡,从而在市场竞争中占据有利地位。具体包括以下几点。
图5-1 银行完善自主定价能力的模型
一是完善FTP机制。银行FTP机制往往立足于自身,主要参考历史存贷款利率或央行存贷款基准利率,对市场利率变动的反应不够及时。随着利率管制逐步取消,定价方式发生巨大变化,定价参考变更为市场化基准利率,银行需要重新思考与探索更为市场化的FTP体系,并根据市场实际利率水平及时纠偏,只有保持对市场的高度敏感,才能妥善应对客户诉求,保障银行长期可持续稳健经营。
二是转变定价管理思路。利率市场化后,存贷利差收窄,过去依靠规模扩张获取利润增长的业务模式已难以适应当前的市场环境,商业银行亟须由规模导向转向价值导向。同时,产品定价信息更为透明,银行产品竞争更为白热化,需由以产品为中心的定价模式转向以客户为中心的定价模式,以客户综合收益为核心建立定价管理体系。
三是加强宏观形势研判。利率市场化后,银行经营环境将发生巨大变化,银行与银行之间、银行与非银行金融机构之间的竞争和联系将更为紧密,需要紧跟市场形势,加强宏观经济研判,及时把握利率周期走势和波动规律,提前制定应对策略,把握业务发展先机。
四是建设全面的风险定价体系。利率市场化下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压力剧增,风险识别、计量、预测的难度加大,对利率定价中准确反映各项风险以及前瞻性运用定价工具引导业务发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同时,目前银行系统建设与定价数据积累仍处于初级阶段,定价管理中主观判断与经验主义仍然存在,而量化分析技术的运用尚显不足。
五是建立市场定价信息的跟踪反馈机制。随着利率市场化不断推进,大部分商业银行虽然已经建立了利率定价分级授权体系与FTP模型,但缺少有效的市场跟踪与反馈机制,需要加强同业之间以及监管动态等信息的采集、分类和运用,构建一个整体的快速分析应对体系。
三、全球利率市场化历程及启示 (一)美国利率市场化改革 1.美国利率市场化改革的背景与措施20世纪60年代以后,美国以“Q条例”为代表的利率管制措施的弊端逐渐显现。1965—1970年,美国通货膨胀水平急剧恶化,货币市场利率快速上行,但银行受制于存款利率上限,存款吸引力大幅下降。同时,美国共同基金兴起,大量资金从银行分流至非银行金融机构,存款规模萎缩,银行面临严峻的金融脱媒困境。由于美国银行业存款流失,导致贷款投放受限,全社会信贷派生受阻,也影响了美联储货币政策的效果。
进入20世纪70年代,美国开始逐步放松利率管制,大致可以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1970—1980年,美国国会开始尝试放开部分定期存款利率上限,为利率管制完全放开做准备。第二阶段是1980—1986年,美国国会通过《存款机构放松管制和货币控制法》,成立存款机构解除管制委员会,制定了分6年逐步取消存款利率上限的计划,并鼓励存款品种创新。截至1986年,除了不得向活期存款付息外,其他利率管制均被取消。第三阶段是1986—2011年,美联储最终取消了活期存款不得付息的规定,实现完全利率市场化。
从广义上看,美国利率市场化进程自1970年开始到2011年结束,共历时41年(见表5-2)。但从狭义上看,1980—1986年,美国银行业推出了许多创新的存款品种满足客户对活期存款付息的需求,实质上已经实现了利率市场化。
表5-2 美国利率市场化进程重要事件
创新存款产品大量涌现。美国利率市场化进程中,为了摆脱存款流失困境,增强存款产品竞争力,商业银行创设了大量创新存款工具来规避利率管制,扩大资金来源。其中,较有代表性的有MMCDs、NOWs、Super NOWs及MMDAs等(见表5-3)。随着利率市场化逐步推进,美国监管部门逐步完善并规范相关法令,认可并鼓励商业银行进行存款创新。
表5-3 美国利率市场化进程中的创新存款产品
续表
银行存款结构发生巨大变化。1960年前,美国银行存款以活期存款为主,占全部存款的60%以上。1970—1982年,美国定期存款利率管制不断放开,定期存款高收益的优势显现,银行存款由活期存款转向定期存款。其中,1970年银行存款结构中活期存款占比51%,定期存款占比28%;1982年银行存款结构中活期存款占比下降至27%,定期存款占比提高至52%。1982年后,随着美国储蓄存款[1](类活期存款)产品不断创新,以及美国股市开始走强,类活期存款兼具流动性与盈利性的优势凸显,对客户资金吸引力大大增强。截至2017年,美国银行存款结构中,类活期存款占比高达71%,活期存款与定期存款占比均下降至15%左右(见图5-2)。
图5-2 1934—2017年美国银行存款结构变化
数据来源:美国联邦存款保险公司。
类活期存款产品中,最具代表性的是MMDAs,其存款利率参考货币市场基金收益率,同时具备随时支取(或转账)与享受高额收益的特点。目前,MMDAs已成为美国商业银行最主要的负债来源(见表5-4)。
表5-4 截至2019年末美国银行存款结构
数据来源:美国联邦存款保险公司。
银行贷款定价基准更为市场化。美国利率市场化后,贷款定价基准更为多样化,除了最优惠贷款利率之外,还参考Libor、美国国债收益率等,以满足不同客户的市场化定价需求。据统计,美国商业银行参考最优惠贷款利率的贷款占比不到20%,各类型市场基准利率使用广泛(见表5-5)。其中,银团贷款主要参考美元Libor定价,小企业贷款定价主要参考最优惠贷款利率,占比超过90%(见表5-6)。
表5-5 美国商业银行贷款定价参考基准利率占比情况
数据来源:美联储,数据截至2017年5月。
表5-6 以美元定价各类型贷款中参考Libor定价情况
数据来源:金融稳定委员会,关于改革利率基准的市场参与者小组的报名,2014年;统计口径中含部分非美国本国贷款数据。
根据美国利率市场化经验,一方面,客户投资渠道更为多样化,传统存款产品受限于计息方式、收益率等,难以满足全部客户的需求,存款产品与非银行金融机构产品之间的替代性与竞争性增强,存款产品创新及其自主定价能力可能成为影响未来银行负债经营的重要因素。另一方面,完全利率市场化情况下,贷款市场与货币市场、债券市场的联系更为紧密,间接融资与直接融资的差异缩小,贷款定价基准的选择更为多样化,对银行自主定价能力提出更高要求,需要建立对市场利率变动更为敏感的贷款定价机制。
(二)日本利率市场化改革 1.日本利率市场化改革的背景与措施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日本经济受到重大打击,资金极度匮乏,为促进复苏与增长,日本采取严格的利率管制措施,确保利率水平长期维持较低水平,向重点领域、重点部门输送大量低价资金。20世纪70年代,日本经济经历战后20多年的高速增长,市场利率逐步上行,但银行存贷款利率仍沿用战后的管制措施,金融脱媒现象日益严重。1977年,日本大藏省开始从债券市场推行利率市场化,首先实现国债与银行间市场利率自由化,但在存贷款方面,利率市场化进度缓慢。
与此同时,全球利率市场化浪潮出现,美英等国均开始推进利率市场化,利率管制下日本国内利率低于国际金融市场利率,推动日本大量购入美元债券,而日本封闭的金融市场又抑制外国资金投资,形成日元低汇率,导致美国对日本的巨额贸易逆差,金融贸易摩擦不断升级。1983年,美国总统里根访问日本,成立了“日元-美元委员会”。在美国的强烈督促下,日本开始加快推进利率市场化,并于1994年实现(除支票存款禁止付息之外)利率市场化(见表5-7)。
表5-7 日本利率市场化进程重要事件
企业直接融资占比提高,银行大力发展中小企业业务。改革前,日本银行信贷资金主要投向大型企业,中小企业融资需求主要由中小企业金融机构与政府金融机构满足。改革后,日本直接融资市场快速发展,1970—1974年,日本企业证券市场融资规模占全部对外融资的18.4%;1980—1984年,该数字上升至36.6%。大型企业融资逐步被直接融资替代,倒逼日本银行发展中小企业贷款业务。根据日本银行的统计,中小企业贷款来源结构中,普通银行、中小企业金融机构和政府金融机构由1975年的45:41:10变化为1985年的51:37:9。
银行贷款脱实向虚,滋生房地产泡沫。1980—1990年,日本资产价格快速上涨,尤其是1985年日本政府公布广场协议后,大量资金涌入日本,叠加日本实行的扩张财政政策以及宽松货币政策,日本国内投机情绪高涨,大幅加剧了资产泡沫的产生。在此期间,日本银行投向制造业的贷款占比大幅下降,投向房地产及其相关行业的贷款大幅增加,进一步催生了泡沫(见表5-8)。随着日本房地产泡沫破裂,银行也遭受了巨大损失,大量银行兼并重组。
表5-8 1980—1995年日本银行部门贷款余额分布情况 单位:万亿日元
注:表格中上方数字表示规模,下方数字表示结构占比。
数据来源:Mariko Fujii、Masahiro Kawai,亚洲开发银行研究所工作论文系列第222号,《日本银行业危机的教训,1991—2005年》,2010年6月。
从日本利率市场化改革经验看,一方面,金融脱媒背景下,银行具有追求更高收益资产的动力,合理发展中小企业业务能够有效提高资产收益率;另一方面,监管部门需要加强银行资金投向监管,避免资金脱离实体经济空转,同时银行需要加强贷款集中度管理,加强自我约束,回归贷款融资本源,引导资金流向实体企业。
(三)台湾地区利率市场化改革 1.台湾地区利率市场化改革的背景与措施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台湾地区的经济和金融环境极不稳定,为了稳定金融市场、支持企业生产以及控制通货膨胀,台湾金融管理部门采取较为严格的存贷款利率上下限管制措施。20世纪70年代,台湾地区经济增速逐步下降,在严格的利率管制政策下,难以按市场供需有效配置资金,金融体系缺乏公平与效率的问题日益突出。
1975年,台湾地区颁布了经6年研讨审议的修订版“银行法”,正式启动利率市场化改革。第一阶段为1975—1985年,规定了各类型业务利率的最高限制,并将贷款利率上下限转为由银行公会成立的“利率审议小组”议定,银行可在上下限范围内自主决定利率水平。第二阶段为1985—1989年,贷款利率管制于1985年被率先取消,转而实施类似美国最优惠贷款利率的“基本贷款制度”;存款利率管制业务品种与期限不断减少,并最终于1989年取消各种存款最高利率,彻底废除利率上下限规定(见表5-9)。
表5-9 台湾地区利率市场化进程重要事件
续表
银行数量快速增长,市场过度竞争。随着利率市场化改革完成,台湾地区进一步放松金融机构准入门槛,鼓励新发起、设立银行,并促进信用合作社等其他金融机构改制为银行。1995年,台湾地区仅有24家银行,2002年已增至53家[2]。若考虑银行分支机构,台湾地区的银行数量由1995年的1225家增长至2002年超过3400家,金融单位密集程度甚至高过日本和新加坡,银行竞争极其激烈。
存贷款利差缩小,银行盈利承压。过度市场竞争环境下,银行产品同质化严重,展开了激烈的价格竞争,叠加台湾地区经济增速逐步下行,导致银行存贷款利率快速下行,存贷款利差由1989年的约3.1%下降至目前接近1.3%的水平(见图5-3)。存贷利差收窄导致银行收益明显下降,2002年台湾地区的银行平均总资产收益率跌至-0.48%,平均净资产收益率跌至-6.93%。截至2019年末,随着经营环境改善以及开展差异化定价管理,台湾地区的银行平均总资产收益率回升至0.72%,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回升至9.38%。[3]
图5-3 1982年以来台湾地区存贷款利率变动情况
数据来源:Wind。
信贷资产质量大幅下降。为了维持资产收益,台湾地区的银行业不惜降低信贷投放条件,使大量资金流向股市及房地产,资产质量出现恶化,金融机构不良贷款率最高于2001年达到8.16%(见表5-10)。同时,信贷资金脱实向虚对传统农渔业造成较大打击,农渔业产值占GDP比重大幅下降,农渔会信用部等基层金融机构不良贷款率快速上升。另外,台湾地区银行业的信用卡业务急速膨胀,但信用卡发行与管理过于松散,导致信用卡不良率急剧升高,甚至于2004—2005年爆发“卡债风暴”[4],引发社会动荡。
表5-10 台湾地区银行业不良贷款率变动 单位:%
续表
数据来源:台湾地区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
银行非利息收入提升,弥补净利息收入下降。在利息收益下行情况下,台湾地区的银行由传统银行业务向综合化经营发展,开展投资银行、私人银行等多元化业务,不断增加金融服务业务种类。2006年,台湾地区的银行净利息收入占营业净收入比例高达77%,而到2019年,净利息收入占营业净收入比例下降至57%,非利息净收入占营业净收入比例提升至43%。[5]
根据台湾地区的利率市场化经验,一是利率市场化并不意味着取消监管,在缺乏有效监管的情况下,市场竞争秩序容易发生紊乱,不利于整体金融体系稳定,需要监管部门进行合理规范与引导,营造良好的竞争环境;二是利率市场化下银行同质化产品可能导致恶性价格竞争,对银行收益产生巨大影响,甚至引发资产质量危机,需要建立合适的差异化产品体系与科学的定价机制,保障合理收益。同时,需做好多样化的客户服务,提高非利息业务的经营能力。
总结来看,各国和地区的利率市场化改革与内外部宏观经济、金融环境紧密相关。不同利率政策环境下,银行内部资金转移定价机制与外部对客报价机制均有较大不同。利率管制下,银行内部定价管理相对粗放,定价同质化。随着利率市场化不断推进,银行内部管理精细化水平提升,定价模型不断完善。
[1]美国存款产品可以分为活期存款、储蓄存款与定期存款。其中,美国储蓄存款定义与我国个人储蓄存款定义有所不同,美国储蓄存款代表具备一定流动性且收益高于活期存款的存款产品,个人客户与企业客户均可购买储蓄存款产品。此类产品在我国被称为类活期存款。
[2]2002年台湾地区的一般性银行总数为53家,不含信用合作社、农渔会信用部。
[3]数据来源:台湾地区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
[4]为了应对激烈竞争,台湾地区的银行大量发行信用卡与现金卡,并采用各种优惠方式促销,鼓励透支消费。在台湾地区经济下行背景下,大量客户无力偿还贷款,部分客户债务余额超过月薪的22~45倍,银行坏账随之迅速膨胀。
[5]数据来源:司尔亚司数据信息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