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枕边厕上书

曾经遥想,如我这般,若在古时候,该当是个读书人吧?读书是工作,更是生活,十年寒窗,一朝高中,之后的一辈子仍然是读书、读书。这算得大多数读书人心向往之的人生轨迹了吧?可我始终怀疑,这样的读书到底有多少乐趣?纵观史上,那些郁郁不得志或仕途坎坷的读书人,一蓑烟雨,书剑飘零,倒流传下来无数汪洋恣肆、神采飞扬的诗词歌赋。各种苦乐,唯有当事者自知。我还是坚持认为,苦读至“头悬梁、锥刺股”,那是为了人生的进阶,却没准儿已失了读书的本意。读书,应该是充满乐趣的。

很庆幸,自识字始,一本书若读来无趣,哪怕作者是大师巨匠,我也从不勉强自己。若只是完成读书的任务或为了引作谈资,又能从书中得到些什么呢?不如暂时束之高阁,待今后发现引人之处,再重新捡起。而且,随着年龄、阅历的增长、变化,越来越发觉,以前味同嚼蜡的书,如今反而能读得津津有味。也越来越体会到,那些急就章似的应景之作,或许味道清甜如夏日的汽水,可要说到真正的滋养,还得是漫长时间熬煮的老火靓汤,经过岁月浸润的文字自有一种底气在。

现在的书太多了,多到泛滥。可读书却变得难起来,要大浪淘沙般地甄别、选择,就已经令人疲倦不堪了。于是,干脆把读书这事交给别人吧,有《百家讲坛》啊,有各种有声读物啊,别人消化反刍的不都是精华养分吗?听书吧,省心省力,正适合这个飞快的时代。只是,读书的乐趣也由此减少了许多。甚至这样胡思乱想过:今后,读书会不会变成少数人的专利?读书会不会变成一个需事先焚香沐浴的仪式?细思极恐,还是趁着能读书时,多多享受一点乐趣吧。

如我这般,若在古时候,该当是个读书人吧?

读书的乐趣,在书,在人,也在地方。那么何处读书最快乐?我以为,一曰枕边,一曰厕上。郎中大夫大概要诟病了,前者影响睡眠,后者带来便秘,可这两处偏偏最适偷闲怡情,要不怎么那么多人说书香才能伴人入眠,厕上才是检验一本书是否引人入胜的试金石啊。记得数年前的某日,电视里重播系列剧《编辑部的故事》,葛优饰演的李冬宝和吕丽萍饰演的戈玲正为篡夺主编权密谋如何改版《生活指南》杂志。李冬宝摆了一床的书刊,要戈玲挑出最吸引读者的。戈大编辑正犯难这标准太难界定,李大编辑得意地指点迷津:“上厕所的时候看的书是最好看的。”登时大乐!不管别人怎么想,我真觉得“高山流水遇知音”。自然,枕边厕上不是随便放几本书即可,枕边厕上最宜那些爱读、常读、熟读、“读你千遍也不厌倦”的,而且一定要是随手翻开,不拘哪一页、哪一段、哪一行,都可以读下去的书。有时读两段,忽然神游不知几何,待回过神来,照样接得下去。枕边厕上书就如彼此可见最不拘形迹样子的亲人,如对坐无语而毫不尴尬且偶尔对视可会心一笑的老友,当此时,读书真是人生一大乐事。

以此标准,常伴我枕边厕上的这几个亲人、老友,确定将莫失莫忘,不离不弃。

如果人生的后半程只能留一部书相伴,《红楼梦》是我的首选。最早读《红楼梦》还是在字不大认得全的年纪,那是人民文学出版社1964年版、1974年印次、以程乙本为底本的120回本,全四册,如今已翻得书页脱落,自己重订并包上书皮。也购得全新几本红楼,放入书柜,赏心悦目,但枕边厕上留的仍是旧书,总感觉触手生温,已是身心的一部分。

一部红楼,好就好在其巨大浩瀚的丰富与复杂性,一千个人眼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但一千个人眼中恐怕不止一千个《红楼梦》。我看到一,你看到十,他看到的可能是百千万亿兆……直至无穷尽。鲁迅评价:“一部《红楼梦》,经学家看见《易》,道学家看见淫,才子看见缠绵,革命家看见排满,流言家看见宫闱秘事”;毛泽东说:“《红楼梦》不仅要当作小说看,而且要当作历史看。它写的是很细致的、很精细的社会历史”“《红楼梦》,不看三遍是没有发言权的”;至少把红楼读了二三十遍的蒋勋,“是把《红楼梦》当佛经来读的,因为里面处处都是慈悲,也处处都是觉悟”;白先勇读红楼大概是代入感最强的一位,人事变幻,白云苍狗,《红楼梦》“是一阙史诗式、千古绝唱的挽歌”,也是他的“追忆似水年华”……

我读红楼,也逾四十年。儿时读红楼,先是为了查找、印证越剧电影里情节的出处,很奇怪两个多小时的电影,何需这般皇皇巨著?后觉得里面谁是好人谁是坏人模模糊糊,怎么反不如电影里那般鲜明?少年时读红楼,难免是为了可供与同龄人交谈时炫耀的资本,又哪里耐得下心来细细读取其中的缠绵悱恻,什么“葬花吟”“红豆词”,还不如刘姥姥可笑,不如茗烟大闹学堂精彩火爆!青年时读红楼,自然已识得满腹的情愁,但同时满腹的叛逆,直认温柔乡就是蚀骨的深渊,只恨宝玉为何不早早离家出走?中年时读红楼,竟开始寻找那些禄蠹才关心的仕途经济学问,也尝想,若是真的人生,兰桂齐芳难道不应该是贾氏一脉必以全族之力去挣的好命?谁可忍心从此真的“只一片白茫茫大地真干净”?如今读红楼,却每每掩卷,五味杂陈,欲说还休,颠来倒去的只是鲁迅先生那八个字:“悲凉之雾,遍披华林”,也越来越理解白先勇先生那“一曲挽歌”的评价。这是家族起伏的挽歌,是浮生若梦的挽歌,也是文化兴衰的挽歌,是眼见着却无能为力的痛于死别的生离。艺术家本有着异于常人的敏感,艺术创作又有着其自然而然的生长,便使得红楼一梦带有某种强烈的映射与预言般的色彩。曹公一族由盛而衰的康乾时代,也正是当时的中华文化由盛而衰的时代,辉煌的顶点也可能埋伏着衰落的起点,“漫言不肖皆荣出,造衅开端实在宁”,这“荣”“宁”二字,意何指,竟沉痛至斯。王国维《人间词话》云:“词至李后主而眼界始大,感慨遂深,遂变伶工之词而为士大夫之词”,李煜写家国恨,却写出了人类亘古以来宇宙八荒的神伤,《红楼梦》何尝不是如此啊!

以一生来读红楼,就如入太虚幻境的宝玉。初初浑然无知,待历经了红尘一番历练,再入,再见那册上的字,便可见以往看不到的斑斑血痕,方觉人生其实并非一梦,那些哭过、笑过、热爱过、怨恨过的,全都刻印在那大荒山青埂峰下的顽石上了。每个人都有这样一部《石头记》,每个人都有这样一部《红楼梦》。

我不是文学评论家,做不到从结构到形式到手法全方位的分析解读,只是以一个读者的角度,来品味《红楼梦》的伟大。伟大的作品在巨大的丰富性之上一定有其极致的典型性,这典型性就在那些人物上。红楼人物林林总总几乎不下千人,有的被写尽一生,有的只闲笔一宕,却无不栩栩如生。这典型性又绝不标签化,尽管宝、黛、钗、凤等都有其最突出的性格特征,但读红楼多了,自会认识到他们哪一个只是平面人物。比如我看黛玉,少时只觉得她真真如凤姐所说是美人灯,弱柳扶风虽自有一种风流,但脆弱的生命让人憋闷。如今,却愈发看到了黛玉的强,其实她哪里弱了?一个人的强弱在于内心,黛玉自始至终知道自己要什么,且从来不回头,不屈从,不放弃,她足够自我,足够坚韧,要是真能弱一些,软一些,或许还不至于那样痛。黛玉自问“天尽头,何处有香丘?”其实她早已知晓,“质本洁来还洁去”,自己给自己一个花冢,该去时,去便了。黛玉焚稿是后四十回里极精彩的笔墨,高鹗此节写的是真黛玉,那份决绝还不够强?若曹公本意真如刘心武先生考据,黛玉最终乃蹈水自戕,一弯冷月葬诗魂,那更是黛玉本玉无疑了。

红楼人物,纯以喜爱程度论,湘云是我第一得意之人。这个“好一似,霁月光风耀玉堂”的女子,是红楼中最最健康明朗的。是因为她没有黛玉敏感,没有感受到命运可能埋伏着的风刀霜剑吗?恐怕不是,一个比之黛玉有外祖母时时疼爱、有患得患失但终了然于胸的知心人,同样寄人篱下还有每天做不完的女红活计的湘云,其实更早体会了世态炎凉、人心难测,岂不是更有资格抱怨与悲泣?可正像与黛玉中秋联诗时湘云所说:“我就不似你那样心窄。”按照一些红学家的探轶,曹公原本中最后与宝玉共承俗世风雨的是史大姑娘,那些红楼女儿中,黛玉早去,宝钗固然有远虑有近谋,但心劳智忧,未必能真正共一生,想来唯“英豪阔大宽宏量”的湘云才能有真正承受苦难的肩膀吧。

《红楼梦》这部伟大的小说,有一种全知般的视角,蒋勋所见的处处慈悲,就是作者始终怀着对每一个人的悲悯,这种悲悯就是让他笔下的每一个人的行为都有因果,哪怕赵姨娘和贾环这样被认为是曹公写的最表面化、最脸谱化的人物。以前读红楼,看到他们,就觉得曹公有一种掩不住的厌恶,从头至尾让他们做着不堪事、荒唐事、尴尬事。但近来,却好像读出了也许连曹公自己都没有意识到的他们的行为逻辑。他们是卑微的主子,是心被禁锢着的奴隶,他们被时时提醒着自己的卑微,也便时时要做出壮大的样子来给自己支撑,不如此又如何在命运的主宰者面前显示存在,进而获得命运可能的眷顾呢?那些明眼人都觉愚蠢的举止、话语,又焉知不是他们必要这样才能纾解胸中苦痛的故意为之?这就是《红楼梦》,让你看到的是每一个人物的生活,也看透每一个人物的人生。他们是曹公创造的,也是在曹公创造的这个红尘世界中自己生长出来的。

《红楼梦》的好,还好在文字,说它是中国古典文学中文字运用的巅峰毫不为过。今天的《甄嬛传》让一众年轻人为“甄嬛体”惊叹,可知那不过是红楼文字的浸润与影响?红楼文字好,好在可阅亦可读。不知是否职业让我养成了一种习惯,读书时总是不由自主地“读”出来,然而真不是所有文字都能畅快“读”之,红楼却总是让人“口角噙香”。中国古典小说较少大篇幅的叙述,也少见直接的心里描绘,人物往往是通过对话树立起来的,红楼梦更是集大成者。那真是言如其人,不仅贵族公子小姐们人人不同,仆妇小厮也是千人不同面,就说兴儿和茗烟,只听对话,任谁也不会把他两个混为一谈。能写得出“林潇湘魁夺菊花诗,薛蘅芜讽和螃蟹咏”的雅调,刘姥姥“老刘老刘食量大如牛,吃个老母猪不抬头”的乡野村话也信手拈来。红楼文字是最细腻的画笔,画出了形,更画出了神。

有人品评《红楼梦》中的诗词,结论是不过二流水平。殊不知这一样是“文如其人”,这些诗词就是书中人物笔下的,若大观园中冒出一个李白、杜甫,那才是荒唐,那反成了作者自己跳将出来的炫技。红楼诗词好,好在就是“这一个”。试看《葬花辞》,单读或许觉得不过尔尔,但整部红楼读罢,再回味林姑娘的泣血之作,那实是小说人物诗词中的第一流!正如香菱学诗,黛玉所言,“第一立意要紧,若意趣真了,连词句不用修饰,自是好的,这叫作不以词害意”,红楼诗词立意第一。

后四十回常被诟病,原因可能很多,除质疑其情节设置、人物结局是否匿了曹公本意之外,我觉得对文字变化的不适也是其中之一。就我的阅读体验看,后四十回的文字确实晦涩了些,比前八十回少了些活泼泼的生气。白先勇先生是力挺后四十回的,认为前八十回是“兴”,文字自然华丽,后四十回主“衰”,文字自然萧索,所以阅读感觉不同,并不能说后四十回的文字不及前八十回。对此,我不完全同意,个人感觉后四十回虽有佳句,却无佳章,偶有佳章,终无佳构,时常像宝玉失了通灵宝玉。当然不能排除后四十回确是曹公残稿,由“程高”(程伟元和高鹗)删润而成,但单论阅读乐趣,反正我那最老的全四册中,最后一册比前三册都要新一些。

一部红楼,说不尽;一部红楼,读不尽。它是最伟大的中国小说,若以书为友,它就是最伟大的朋友。能有红楼,能读红楼,是所有中国人的幸事。

金庸小说,我极爱之。

相信金庸必定是受过《红楼梦》的影响的,而在中国古典小说的基础上,又多了很多西方小说、电影的手段,加之题材,开一时之新风,留一世之巨著。有华人之处必有金庸读者,诚不我欺。如纯以影响人群之广、之深计,金庸小说或可与红楼一较短长。金庸小说好,首先文字极好,特别符合我的标准。曾经与几位同好之人讨论,金庸小说到底哪里吸引人?

我给出的理由最简单:读金庸让我无比享受“阅读的快感”!这种快感并不仅仅来自情节的曲折、结构的复杂、叙事的宏大,还来自那一个个方块汉字组接而成的一种独特、难以言说的韵律。金庸小说同样既可“阅”,更可“读”。即使需占据一点版面,也请容许我在此录下一段文字,否则可能无法尽述什么是既可“阅”,更可“读”。就选《天龙八部》第四十一回“燕云十八飞骑,奔腾如虎风烟举”中萧峰率燕云十八骑上少室山的那一段吧:

但听得蹄声如雷,十余乘马疾风般卷上山来。马上乘客一色都是玄色薄毡大氅,里面玄色布衣,但见人似虎、马如龙,人既矫健、马亦雄骏。每一匹马都是高头长腿,通体黑毛,奔到近处,群雄眼前一亮,金光闪闪,却见每匹马的蹄铁竟然是黄金打就。来者一共是一十九骑,人数虽不甚多,气势之壮,却似有千军万马一般。前面一十八骑奔到近处,拉马向两旁一分,最后一骑从中驰出,乔帮主到了!

每读至此,我只觉热血沸腾,背脊发冷,那吞吐于唇齿之间的文字的快感简直无以复加!我始终认为好的文字一定是可以朗读出来的,那些难以上口的文字,或许“达”,但未必“美”。而且,在金庸的文字中,几乎总是可以“看到”那些场景,这大概与他做过电影编剧、导演有关,他的文字是有画面的,而我之最爱正是电影。所以,读金庸,于我是双重享受。

金庸小说也好在丰富。14部作品建构起了一个社会,不仅仅是江湖,而是一个完整的社会。社会的各个阶层、各个功能、各个矛盾,都能在其中探得一二。在这个社会中,有人看到至情至性,有人看到为国为民,有人看到政治斗争,有人看到人心险恶,有人看到心灰意冷,有人看到虽千万人吾往矣,有人看到故事,有人看到哲思。这种丰富性甚至是作者自己都无可解释的,因此,与所有伟大的小说一样,每个读者都有自己的评价标准,也完全可以不以作者的标准为标准。

金庸被问道:“最喜欢自己的哪部小说?”他曾这样回答:“后期的比早期的好,长篇的比短篇的好。”以此衡量,金庸心中最好的应是《鹿鼎记》。韦小宝这小家伙实在是金庸给武侠世界开的一个大大的玩笑,或许写到最后,金庸已完全不是把故事当武侠小说来写,而其中时时闪现着查良镛这位政治评论家的影子。《鹿鼎记》比起其他的金庸小说,立意深了不止一层,以武侠小说呈现反武侠的效果,结构明暗交织,文字笔墨老辣,读来妙趣横生。然皇皇五册,读罢掩卷,却很难再笑得出来,满心只剩下“无奈”二字。所以,《鹿鼎记》在我心里没有好或不好,是难以评价、无以评价的一本金庸之作。

可评价我心中的金庸小说前三甲,排名第一的是《笑傲江湖》。毫无理由地,我先是爱上了这个书名,只四个字,便万千气象,无一字乃金庸首创,但组合在一起,却尽显胸中之大丘壑。有人说笑傲的主旨是政治,其成书于20世纪60年代,正是“文革”如火如荼时,影射的便是那段岁月。但我以为,仅这样以创作年代论,反低看了这部小说的格。“笑傲”其实说的是人怎样才算得高贵。小说无明确朝代指向,也正是在表达只要人类社会存在,便要始终面对这样一个永远的提问、永远的警醒,永远要找答案。

令狐冲是金庸小说中一个高贵的灵魂。他自然是追求自由的,但绝不是自以为是的一切的破坏者,相反,这个追求自由的人其实很期待一种规则和秩序,一种能将人之高贵最好地保护起来的规则和秩序。只是如果没有理想中的规则和秩序,他宁可舍弃其可直接赋予个体的现实利益,而选择以一己保护人之高贵。令狐冲外在洒脱不羁的底子实是心中的一片深情,对“人”这个字的一片深情与希望。他是一个真正的理想主义者,并在努力唤醒着许多人心中的理想主义。但真正的理想主义者往往最终会碰得头破血流,独孤九剑不拘一招一式就可笑傲江湖,但依然解不了令狐冲面对的问题。金庸也给不出令狐冲的未来,只能给一个好像“王子和公主从此幸福地生活在一起”的“笑傲江湖”的结尾,这个结尾可真是“成年人的童话”啊。令狐冲应是金庸理想的化身,所以,他不忍,就留一颗高贵的种子在心里吧。

读《笑傲江湖》,唯一不满足的是书中真的甚少可爱人物,岳夫人宁女侠本算一个,可惜看令狐冲的眼光极准,看丈夫却如瞎眼,又将女儿纵成那一副样子,大大减分;其他只有盈盈得一“大”字,梅庄四友得一“痴”字,仪琳、蓝凤凰得一“真”字,恒山三尼得一“正”字,算是一点点高贵的光芒吧。

榜眼位置的是那“无人不冤,有情皆孽”的《天龙八部》。犹记得高考前夜,抱此书不可释卷,不过那时少年不识愁滋味,又哪里真懂得什么情与苦?只是读到萧峰雁门关前将断箭扎入心口,不由得悚然心惊!原来虽千万人吾往矣的大英雄,也会进退两难,唯有一死。命运真的有如此不可抗拒之力?光阴流水,待得回头一遍遍读,虽从未经历过如书中那般跌宕的人生,也越来越明白人力与人心的距离。再看到“塞上牛羊空许约”,总忍不住喃喃低语:“萧大侠,不要等什么揪出大恶人了,就在此刻,带了阿朱走吧,给她更是给你自己一个美好的人生吧。”可是,我如同一个被施了咒的无法预言的预言者,眼睁睁看着命运之手将这一对推向无底的深渊,这才恍然,命运一旦让人“开头是错,结尾还是错”,那就是无可选择。可是,我始终固执地不把萧峰和阿朱归入“情孽”,他们的爱情,有过聚贤庄大战的生死相依,有过塞上牛羊许约哪怕是空的高光时刻,已胜过旁人一生一世。他们的爱情,留给活下去的那个人的是无尽的苦,可也是无尽的幸福,此情不孽。

天龙八部》中几乎没有快乐的人,所以,能快乐的人便难得地可爱。论及可爱,段誉当仁不让,最难得永远一片赤子之心。我常想,如果段誉处在萧峰的处境,他会不会也一箭了却天下事,赢得生前身后名?未必,段公子自有一番“进就进了,退就退了,又如何”的洒脱。可爱之人自多福,连金庸也不忍心让他爱上的都是同胞妹子,编出了大理王妃那段漏洞百出的奇缘,才让段公子尽可得享人间至乐。

据说最初金庸定下此书名,是想借佛教中八部的名字写八个独立又相互关联的故事,但写着写着已不再履原来的计划,书中人物犹如有了灵魂,命运只是假借作者的笔在支配着,这也再次印证了伟大的作品是作者创作的,也是人物在作者创作的空间里自由生长出来的。虽然《天龙八部》我只在金庸作品中排第二,但论结构复杂、人物众多、情节繁复,《天龙八部》远在《笑傲江湖》之上,可以说在金庸小说中无出其右。此一部,最见金庸之扛鼎笔力,相信无论以怎样的标准评价,都会在金庸小说的前三甲。

“射雕三部曲”,我列入探花。三部放在一起,不仅是因为书中人物都有前后关联,更因这三部曲在我眼中,其实讲的都是一个成长故事。郭靖的成长让人看到一种朴拙的力量,他的执拗、傻只是不违初心,不违简单却是至理的大是非。他的江湖奇遇、与黄蓉的痴恋固然是促其成长的重要因素,但真正决定性的成长却是母亲从小赋予他的为人的最根本价值观,在大是大非面前迸发出的那种力量。郭靖最耀目的光彩不在最终成就的震古烁今的武功,而在直斥成吉思汗杀人之非的勇气,在襄阳城头、夕阳之下黄蓉眼中两鬓微霜的侧影。

杨过的成长是一个不断寻找爱并终于懂得爱的过程。“一见杨过误终身”,那是年轻时不懂爱、挥霍爱的明证,与小龙女分离的十六年,才是最终解了他情花之毒的真正的断肠草。十六年的等待中,杨过怕是日日思过,终于改之。仍是至情不变,但所谓爱恨分明,到中年后已无需那么分明,他已能将爱的包容、宽厚悟得,能由己达人,能解开过往爱之极也恨之极的心结。再度华山论剑,黄蓉赠他一个“狂”字,我不大接受,彼时杨过,狂在何处?他若无收敛起总要争得一点什么的狂气,又哪里有“终南山后,活死人墓,神雕侠侣,绝迹江湖”?

张无忌的成长是终于知道“仁厚”并不足以成就的故事。很多人奇怪身负血海深仇的小张无忌,如何长成了一个心中无恨、以仁厚待人的“阿牛哥”?也许是金庸写着写着改了主意?也许本就有这样的命运转折,只是那只看不见的手我们始终看不见?总之,张无忌的成长在“射雕三部曲”的男主角中偏向模糊,但他的成长还是让读者看到了“一片宅心仁厚到底可不可以真正化解矛盾纷争”这个问题的答案,答案是未必。他的“不愿伤人”有时偏偏成了最伤人亦伤己的武器,与四女的感情如是,与朱元璋、陈友谅最终的争斗亦如是。金庸在《倚天屠龙记》后记中明确说张无忌“或许,和我们普通人更加相似些”,也直说“任他武功再高,终究是不能做政治上的大领袖”。张无忌作为武侠小说的主人公,很难让人有代入感,恐怕就在于他太似生活中的我们。拿我自己来说,便始终是“心向令狐冲,实则张无忌”。唯盼仁厚之人终有齐天之福吧,可又哪有那么容易?张无忌与赵敏即便终于“画眉深浅入时无”时,心头不仍有片“答允周姑娘的那一件事”的阴影吗?

“射雕三部曲”在我的金庸小说排名中靠前,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那就是有金庸笔下我最喜爱的女性角色。郭襄——郭二小姐,就像《红楼梦》中的史大姑娘,光风霁月,胸怀阔大,玲珑剔透,冰雪聪明,相比之下黄蓉少了一分豪爽,盈盈多了一分扭捏,赵敏逊了一分宽厚,素素添了一分执拗。郭襄更难得与段誉一样,一片赤子之心,以她手握的资本,却从不以自我为中心。“小东邪”其实也名不副实,她既不愤世也不嫉俗,所有的“邪”不过是点少女心绪的捉摸不定罢了。郭襄可算是母亲可爱的进阶版,兼父母之长,无父母之弊,都说中年靖、蓉固然侠之大者,为人父母却未必超绝,但有女如襄,就不枉了这一对侠侣。

在我心中,时常为郭襄遗憾,一见杨过误终身。郭襄四十岁那年大彻大悟,出家为尼,开创峨眉一派,她彻悟了什么呢?谁也不知。颖慧如她,是否勘破了情关?峨眉代代相传的掌门信物是什么?玄铁指环,那玄铁来自何处?徒儿名为“风陵师太”,那风陵渡口是与谁相识之地?不可说,不可说,一说便是错。只是我仍然可惜,可惜的是即使有缘有分,杨过又会是郭襄的良配吗?未必未必,也曾想金庸小说中,谁才德配这一流人物?遍思过后哑然失笑,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又何尝是能安排的?就像《白马啸西风》结尾处:“白马带着她一步步地回到中原。白马已经老了,只能慢慢地走,但终是能回到中原的。江南有杨柳、桃花,有燕子、金鱼……汉人中有的是英俊勇武的少年,倜傥潇洒的少年……但这个美丽的姑娘就像古高昌国人那样固执:那都是很好很好的,可是我偏不喜欢。”只是,对着郭襄,总心有不甘,也因此,金庸小说中最令我动容的情伤,除却萧峰葬了阿朱那一幕,便是——

却听得杨过朗声说道:今番良晤,豪兴不浅,他日江湖相逢,再当杯酒言欢。咱们就此别过。说着袍袖一拂,携着小龙女之手,与神雕并肩下山。

其时明月在天,清风吹叶,树巅乌鸦呀啊而鸣,郭襄再也忍耐不住,泪珠夺眶而出。

正是:秋风清,秋月明;落叶聚还散,寒鸦栖复惊。相思相见知何日,此时此夜难为情。

“飞雪连天射白鹿,笑书神侠倚碧鸳”,其他几部或许不算金庸最好的小说,但比之其他作家,便立显高出一格。

曾于查先生生前在一个场合见过本尊,也有机会近距离地交流几句,不过,我始终有点“近乡情怯”般的不适应。与面前这位团团如弥勒的老人相比,我更愿意钻进他的文字世界里。

谨对故去的先生致以敬礼。

我没有孩子,可在枕边厕上,总放着几本童话书。那些曾陪伴过童年的童话,能在疲惫、焦虑时,带给我一点纯净的光亮,有一种抚慰心灵的作用。这些年,总有人爱翻各种案,比如掘地三尺地挖出那些童话其实原始文本有多么“暗黑”,全然不是印象中美好的样子云云。好吧,也许当下必须要吸引眼球才能被关注,打破偶像或许是最简便的一种标新立异的办法。只是,你说你的,我读我的,在枕边厕上的,仍是我最爱的童话版本。在那些童话里,正义永远战胜邪恶,美好永远存在于人们的心中。至于揭秘的版本,那是你的童话,不是我的。

有些童话,小时候反而未必能读出什么意思,在一岁一年的反复咀嚼中,才品出滋味,也才知道,原来童话里并不都是“骗人”的。法国飞行家、作家安托万·德·圣·埃克苏佩里,1942年写下的传世作品《小王子》就是这样。在一次推荐读书的节目中,我是这样推荐这本枕边厕上书的:

第一次相遇《小王子》是小学三年级,我8岁的时候。不过,初次相遇并不是一段愉快的经历。作为童话看,它一点都不好玩。哪比得上《吹牛大王历险记》里敏豪生男爵能“揪着自己的头发可以从深陷的泥潭里拔出来”厉害?小王子有点唠叨,还有点矫情。好像唯一能让人有点兴趣的只有小王子在沙漠中遇到的那只狐狸,可这点兴趣恐怕也是因为那时候我正迷《聊斋故事》,对狐狸好像有种天然的好感。可就是这只狐狸,最后也没变成美女,根本没有《格林童话》里“王子和公主从此幸福地生活在一起”的美好结尾。总之,这不是小孩子习惯的、喜欢的那种童话,那么小的我都能感觉到,这本书不是单纯和快乐的,而就像小孩子喜欢吃糖一样,年幼的我也喜欢更甜美的东西。

但我清楚地记得,我还为这本书查了字典,因为作者说:“我可不喜欢人们轻率地读我的书。”什么是轻率?查了字典后,我还是不明白怎么叫作“轻率了这本书”。

再相遇,已经是10年后,18岁,读了大学。18岁,该有点心事的时候了,不像小时候喜欢甜美,那时候总想尝尝苦涩,总有一种无名的忧愁。这一次,也正是小王子的忧愁让我和他建立了某种联系,用狐狸的话说:“他驯服了我”。印象非常深的情节是,他在他的星球上一天看了43次日落,他说:“当人们感到非常苦闷时,总是喜欢日落的。”“一天看43次,你怎么会这么苦闷?”小王子没有回答。可我再读到最后,懂得了那是什么——是为了爱。

那时候,也是天天捧着黑格尔、康德生吞活剥的时候,是动不动就思考“人生最重要的是什么”的时候,是要求自己长大的时候。所以,当为了某些事忧愁的时候,我会很惭愧,惭愧于为了些“不重要”的事而忧愁。可关于人生什么是重要的事,小王子居然有这样的回答:“如果有人爱上了在这亿万颗星星中独一无二的一株花,当他看着这些星星的时候,这就足以使他感到幸福。但是如果羊吃掉了这朵花,对他来说,好像所有的星星一下子全都熄灭了一样,这难道不重要吗?”我当时是那样心怀感激,原来为了这些忧愁烦恼,是不需要惭愧的,爱,是不需要惭愧的,因为,它是人生中非常重要的事。

从那个时候开始,我觉得小王子真的不是一本童话,如果真的只拿它当童话看,就是“轻率了它”。它是一本爱的教科书。

又过了十几年,2005年,我已经33岁,已经是小王子说的“那些大人”了。可我还在从这本爱的教科书中学习。那一年,小王子的一句话又前所未有地触动了我,就是小王子说起他那朵宇宙中独一无二的玫瑰花时讲的:“我当时太年轻,还不懂得爱她。”那一年,我经历了人生中第一次真正的离别。我没失恋,我说的离别不是与爱人,而是我的父亲,那一年,他过世了。我忽然发现,我还是太年轻,真的不曾好好爱他,我从没有真正试着去了解他,去感受他的喜怒哀乐。我没有去倾听过他的怨艾和自诩,我没有聆听过他的沉默。可是,他是我的父亲,他是我在世界上应该拥有的独一无二。所以,这句话让我想了很多,我曾经想当然地认为爱只是一种本能,但那一年,我发现爱需要学习。特别是你能不能够在适当的时候,在适当的场合,用适当的方式,表达心底的爱。说到底,你还不够珍惜,不懂得该用什么方式去把爱传达给你想爱的人。真的不是每个人都具备这样的能力。

后来,2008年,汶川地震,我们没日没夜地工作,希望共同扛起灾难。而那次灾难过后,我又想起了小王子的这句话。其实所有活着的人,都是幸存者,而今后的生活将会有更多的承载。我能学会、能做到的就是不再吝惜说“爱”,早一点把爱送给周围的亲人、朋友甚至素不相识的人,让他们知道。这样哪怕某一天,我们也遇到生命中不可获知的磨难时,至少可以说,我给过爱予他人,我不后悔。所以,《小王子》在时时提问我:你懂得爱了吗?

而如果你仅仅把《小王子》看作一本爱的教科书,恐怕依然轻率了它。在后来一次次与小王子的对话中,我发现他能给我带来的不仅有爱,有温情,更有对人、对世界的深刻了解。小王子有无数的“金句”:“审判自己比审判别人要难得多。”“人在沙漠上,真有点孤独。可到了有人的地方,也一样孤独。”“只有用心才能看得清,实质性的东西,用眼睛是看不见的。”随着年龄增长,我在生活中几乎遇到了所有小王子曾经遇到过的那些人,心中只有自己的爱慕虚荣的人、为权势忙碌的政客、为金钱奔波的商人、用酒精麻痹自己逃避生活的酒鬼、日夜工作却不知为何的点灯人……当然,还有拥有狐狸和蛇的那种智慧的人。所有看似荒诞离奇的人们,都真实地存在于我们生活里。同时,我也在一次次地去审视自己,是否每个人的影子都在自己身上存在?我越来越根本无法再轻率它。它一点不幼稚,反而深刻得让我有点害怕。小王子是一个孩子,可又是一个最最成熟的人。什么是成熟?人们总是不自觉地把它和世故画上等号。世故是只知道趋利避害,成熟是渡尽劫波仍然能用清澈的目光看待这个世界。尽管我们能看到那么多的灰暗甚至是黑暗,但生活中始终有美和真存在,就好像让沙漠更加美丽的,就是在某个地方,藏着的一口井。

最近,我又见到了我的小王子。这一次,我又发现了一个以前没有发现的秘密,小王子生活的那个小小的、只能容纳一个人的星球在哪里?其实,那不就是我们每个人的心吗?那里有一朵花,是宇宙中独一无二的,你该每天都给她浇水,用心去爱她。那有三座火山,你该每星期把它们全都打扫一遍,连死火山也打扫,谁知道它会不会再复活?你该及时地呵护刚刚长出来的那些娇嫩的好的幼苗,同时要及时清除很有危害的猴面包树的坏苗,别让它在将来危害你的星球。你该用心地看所有的日出日落,因为那是你的星球。是的,也就是说,你的小王子就住在你的心这颗星球上,你总会遇见他。与小王子的相遇,我比埃克苏佩里幸运的是,我再没有失去过他。

如果你遇见了他,希望你别轻率他,别错过他。

我喜欢一切描述食物的文字。当然,置于厕上似有不妥,但置于枕边也有问题,太容易在夜深人静准备入睡时,激起想要去深夜食堂的痛苦纠结。

食色性也,是人类生存繁衍的必需,人类在这两件事上都投入了无比的热情。后者语涉私隐,不可说,前者却可大大方方地展现它的万种风情。通常,爱食物的人,必是爱生活的人,也会是爱人的吧?而能于文字间描摹食物之予人的美好,且能细致入微,于无色无嗅无味中撩人心绪,非大家不能为。在我枕边,最常伴的是汪曾祺先生的《故乡的食物》《人间草木》和梁实秋先生的《雅舍谈吃》。

此等美文必得有三:其一,对食物的真爱。那是没有任何缘由的,只为最最原始的食物与人的关系打动。在物资匮乏的年代,人们似乎很羞于表现出自己对食物的欲望,也就是所谓的“馋”,可这“馋”字,无论何时,竟是深入人的骨髓,不管你是不是正面对向它,它都在你的意识里。今天,人们不再羞于谈“馋”,甚至很多美食博主必须立起一个“馋”的人设,但究竟何为“馋”?至今,我觉得梁实秋写的一篇《馋》讲得最入木三分。

真正的馋人,为了吃,绝不懒。我有一位亲戚,属汉军旗,又穷又馋。一日傍晚,大风雪,老头子缩头缩脑偎着小煤炉子取暖。他的儿子下班回家,顺路拾得四只鸭梨,以一只奉其父。父得梨,大喜,当即啃了半只,随后就披衣戴帽,拿着一只小碗,冲出门外,在风雪交加中不见了人影。他的儿子只听得大门哐啷一声响,追已无及。约一小时,老头子托着小碗回来了,原来他是要吃温桲拌梨丝!从前酒席,一上来就是四干、四鲜、四蜜饯,温桲、鸭梨是现成的,饭后一盘温桲拌梨丝别有风味(没有鸭梨的时候白菜心也能代替)。这老头子吃剩半个梨,突然想起此味,乃不惜于风雪之中奔走一小时。这就是馋。

每读此段,都让我想起自己的一段“馋”事。某夏日傍晚,已用过晚饭,忽然不知从何而起一股对鸭脖子的相思,片刻之后竟不可抑,于是出门寻此味而去。那时还没有车,知道一家好味鸭脖,过去至少公交三四站地。久等公交车不至,招手拦了出租车,呼啸而去。到了地方,唯恐一会儿又坐不到车,不能及时回家享受美味,和司机约好稍等片刻马上返程。抱着两盒新鲜的鸭脖回到车上,北京的出租车司机最是闲不住嘴,一见大乐,说:“真有这为了嘴不怕受累的,来回的车钱比您这俩鸭脖子还贵吧?”我也乐。回家急啖,却真如梁先生《馋》文中所言:“老实讲,滋味虽好,总不及在痴想时所想象的香。”可这“馋”事,无论如何是人生的乐事,况且,“馋非罪,反而是胃口好、健康的现象,比食而不知其味要好得多”,尽可大大方方地“馋”下去。

其二,借食物道出的人情、世情。若心中无情,只就吃论吃,这些文字岂不成了简单的菜谱?无论汪还是梁,他们的美食文字多以人生际遇为底,或于暮年回首,或于异地相思,有时无需长篇大论,只在描述食物之间偶尔几笔,便令人心中一荡。

《故乡的食物》中,汪曾祺先生说到家乡的咸菜茨菰汤,从前文“我十九岁离乡,辗转漂流,三四十年没有吃到茨菰,并不想”,到收尾处忽一句“我很想喝一碗咸菜茨菰汤。我想念家乡的雪。”万般滋味,才下眉头,却上心头。

梁实秋先生《雅舍谈吃》中曾记下儿时居京华时,母亲亲手制作核桃酪。细细铺陈了做核桃酪的缘起、过程后,最后是记忆中的味道:“分盛在三四个小碗(莲子碗)里,每人所得不多,但是看那颜色,微呈紫色,枣香、核桃香扑鼻,喝到嘴里黏糊糊的、甜滋滋的,真舍不得一下子咽到喉咙里去”,这写的是食物,更是母亲与故乡。那深情,字里行间,掩不住,也未曾掩。

比起年轻人描写食物的文字,我更爱老人的,就在于那不再有火气的文字,就如同开水白菜的那道开水,能于寻常处见最不寻常意。

其三,必得要一点文气。这一点文气仿佛一道菜最关键的那一点作料,可化朽为奇,令格调迥然不同,这也是我觉得写好美食文字非大家不能为的重要原因。这一点文气究竟是什么,怎样才算得有,我也说不清,那只是一种阅读时的感受,但有无这一点文气感受截然不同。

正是读《故乡的食物》,让我识得了一个描述味觉的词汇——“极清香”。说蒌蒿:“蒌蒿是生于水边的野草,粗如笔管,有节,生狭长的小叶,初生二寸来高,叫作‘蒌蒿薹子’,加肉炒食极清香”;说枸杞头:“枸杞头可下油盐炒食;或用开水焯了,切碎,加香油、酱油、醋,凉拌了吃。那滋味,也只能说极清香”。至于这究竟为何味?且看那汪先生的这一句:“我所谓清香,即食时如坐在河边闻到新涨的春水的气味。这是实话,并非故作玄言。”这“极清香”,便是那一点文气了,这是实话,并非故作玄言。

再看《雅舍谈吃》中写“西施舌”:“我第一次吃西施舌是在青岛顺兴楼席上,一大碗清汤,浮着一层尖尖的白白的东西,初不知为何物,主人曰是乃西施舌,含在口中有滑嫩柔软的感觉,尝试之下果然名不虚传,但觉未免唐突西施。”不知您品出其间的文气了吗?在我的感受里,那点文气就在“但觉未免唐突西施”这几字上。

我终究是难以企及这两位大家的文笔,无法尽述这些美食文字背后的意蕴,只知读他们,便总能唤醒心底最美好、最柔软的那一部分。

若定论现在的人们不喜阅读,并不确切,只是阅读的形式变了而已,多了电子阅读器,还多了“听书”这种形式。此“听书”非彼“听书”,不是茶馆酒肆里的曲艺表演,而是随时随地戴上耳机用耳朵“阅读”。我于枕边厕上,想歇一歇眼睛时,也常听书,算作极好的放松方式。最常听的,惭愧,不是一本书,是一部电视系列剧的录音,为什么要放在这一章里说?是因为在我眼中,这就是一部书,其包罗万象、嬉笑怒骂、家长里短,录成文字,便是一部奇书。这部奇书,已成经典,也必将永流传,这就是《我爱我家》。

拍摄制作播出于25年前的《我爱我家》是中国电视情景喜剧的发端,也是迄今仍未被逾越的高峰。之后的情景喜剧也不是不令人发笑,但若论既笑得开心又笑得得益,既笑得一时又笑得一世,其韵味悠长、隽永,即使有些优秀作品亦无一可与之比肩者。这座高峰当然是“编、导、演、摄、服、化、道”等各方心血集成,但奠基并最终成其大成就的,我认为首功当属编剧(片中字幕称其为文学师)之一的梁左。据说王朔曾立一宏愿,长篇小说要么不写,要写怎么也得是部《红楼梦》。这个宏愿,显然他未实现,倒是梁左,不声不响地给《我爱我家》打下了一个《红楼梦》的底子。我想,未来的人们要了解20世纪90年代的中国人特别是北京人的世俗生活,是必要看一看、读一读《我爱我家》这部奇书的。就像红楼一样,它也有着无与伦比的丰富性与典型性,这一家人和邻居们的生活涉及彼时的政治、经济、社会、文化、道德,涉及彼时意识的变化、观念的碰撞,涉及上下前后数十年间这个国家的重要事件、重要时刻,涉及柴米油盐、吃喝拉撒诸般烟火气十足的人间气象。《红楼梦》借一个贵族家族的起伏兴衰叹人生况味,《我爱我家》借一个平民家庭的喜乐悲欢咏人生美好。有此力作,梁左身后的评价便不只是一个相声、喜剧的创作名家,在岁月继续的浸润下,他终成文学大师。

读红楼,读金庸,读“我家”,有一大乐趣是相同的,就是时常在某一刻忽遇同道中人,一句话顿生惺惺相惜之情,又有一种对上暗号般的窃喜。偏偏生活中,《我爱我家》台词处处可用。压力大几近崩溃,“我真想大哭一场啊”“俺好命苦啊”,宣泄殆尽;美食当前,食指大动,“这个我吃着竟很受用”,得自《红楼梦》,却尽显“我家”风范;突遇打击,“当头一闷棍,背后一板砖”,还有什么比这更能形容那一刻的蒙圈?家里互相推着去做饭,没准儿就用上了“打卤面不费事,弄点肉末打俩鸡蛋,搁点黄花木耳、香菇青蒜,使油这么一过,使芡这么一勾,出锅的时候放上点葱姜,再洒上点香油,齐活了!”更奇妙之处,还在“我家”台词真可穿越时空。北京城市副中心建设宣布时,多少人乐着想起了贾圆圆作文里那句“北京紧挨着首都”;杨大夫那一通替国家许愿:“要买房,奔大兴,进城只需一刻钟、一刻钟”,再没比这更有前瞻性的房地产开发预言了吧;所谓“加水就能跑”的水氢动力源汽车的新闻冒出来时,这不就是倒卧发明家纪春生的那个“母液”嘛……

《我爱我家》是喜剧,但绝非闹剧,面子是喜剧,里子是正剧。它不乏讽刺,但绝不是匕首投枪,只是针,暗暗戳中那些痛处,划到那些痒处。而难得的是,这施针之人,满怀着温情。

读《我爱我家》久了,那些人真如自己的家人一般熟悉了,而且不止“我家”那几口,连带着邻居、同事、过客,不下百十来个,无一人不鲜明独特,过目不忘,也过耳不忘,绝不会把任何两个人物弄混淆了。这也得归功于那一班好演员,才有了老傅同志那特别得不得了的腔调,和平女士那一口不知打哪儿寻摸来的口音(比如,两个四声字连在一起时,她永远能把前一个四声念成二声,请试着用和平的口音念念“再见”“报告”这几个词,感觉到了吗?),贾志新那总是笑场又总还在戏里的皮笑肉不笑……《我爱我家》演员的班底来自鼎鼎大名的北京人艺,每一位演员都托得住底,任一个小角色都叫人叹为观止。还有那些客串的明星,怕是再也找不到这样让他们毫无顾忌地放飞自我的地方了,葛优、谢园、方青卓这些本就有许多喜剧角色的不论,连李雪健、宋春丽这样银幕、屏幕上总一身正气凛然的形象的在《我爱我家》里居然有如此喜剧光彩!这就是好演员,这就是《我爱我家》的气场。

如果您没看过《我爱我家》,请一定一定把它收入观剧、听书的计划中,必不虚此行。等哪天忽然听到“问苍茫大地谁主沉浮”,若接得上“姆们姆们姆们”,那才是:拊掌大笑出门去,我辈都是我家人。

我仍然只是一个观众,一个影迷,一个爱电影的人,我爱那一道如此美妙的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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