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从来都是不公平的,可你依旧视它为公平的—仿佛纠正了一些错误的事情之后,其他事也都能被拽到正轨上一样。然而事实不是这样的。……不要再在这种制度上纠缠了。你要想办法战胜它。”
事情追溯到1961年,那时候,女人们都还穿着衬衫连衣裙,参加花园俱乐部,粗心大意地开着没有安全带的车,拉着一群孩子出去;那时候,还没有人知道接下来的时代思潮,更不知道这场思潮的参与者会用接下来六十年时间将这个时期载入史册;那时候,大规模战争已经过去,秘密战争逐渐拉开帷幕,人们脑中开始萌发出新奇的想法,认为一切皆有可能,三十岁的伊丽莎白·佐特每天天刚蒙蒙亮就起床了,那时她只知道一件事:人生已无望。
即便如此,她也还是会去实验室给女儿准备午餐。
她在一张小纸条上写了一行字“供脑力劳动消耗的能源”,随后把纸条塞进了午餐盒里。接着,她停顿了一下,手里握着铅笔,像是在反复思考着什么。她马上又写了一张字条:“课间休息时注意运动,不要总是有意无意地让着那些男孩子。”然后,她又犹豫了一下,用铅笔轻轻地敲打着桌子。紧接着又写了第三张字条:“孩子,这并非臆想,其实绝大多数人的本性都是恶的。”写完,她把后面两张字条放到了最上面。
绝大多数很小的孩子都不识字,即便认得些,也只是“狗”和“走”这样的字。不过,伊丽莎白·佐特的女儿,玛德琳·佐特,从三岁起就开始认字了,现如今五岁的她已经读过了狄更斯的大多数作品。
说到玛德琳这个孩子—她连巴赫的协奏曲都能够哼出来,却不会系鞋带;能解释地球是如何转动的,却不会玩圈叉游戏。问题就在于此。提起音乐天才,人们都觉得很了不起,但识字早没什么大不了的。因为识字这种事,其他人早晚都能学会,只不过识字早的人先行了一步而已。所以,第一个学会认字的人并没有什么特别之处—反倒会惹人厌。
玛德琳深谙这个道理。于是,她每天早晨—母亲离开之后,趁着临时前来照顾她的邻居哈丽特忙活的时候—都会把母亲留下的字条从午餐盒中抽出来,看过一遍之后统统放到衣柜后面的一只鞋盒里,里面装的都是母亲在此前写的字条。到了学校,她就假装跟其他小朋友一样:几乎不认字。对于玛德琳来讲,合群才是最重要的。因为她掌握的论据是不容辩驳的:母亲一向不合群,结果成了现在这样。
在南加州的康芒斯镇,那里的气候算是暖和,但又不至于太暖,天空是蓝色的,却又不至于太蓝,空气是清新的,因为当时的空气就是那个样子,玛德琳躺在床上,闭着眼睛。她知道,过一会儿就会有人在自己的额头上轻轻地亲吻一下,温柔地给她掖一掖肩头的被子,还会在她耳边小声地说一句“珍惜当下”。接下来会听到汽车打火,随后是轮胎在地上碾过的声音,再后来就是那辆普利茅斯开到马路上,再费一番周折从倒挡转换到一挡。随后,她这位一向愁眉不展的母亲就一路开往电视台演播室,系好围裙,上台录节目。
节目名字叫作《六点钟晚餐》,毫无疑问,伊丽莎白·佐特便是这节目的主角明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