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回到家里的时候,格雷西正坐在客厅里看《第一脱口秀》(The One Show)[1]。
“红毛!”她跳进我的怀里,身上洋溢着番茄酱和学校的味道,“去打鼓吗?”
“当然,”我一边说,一边稳稳地把她抱起来,“妈妈在哪儿?”
“在浴室,”格雷西被我抱着上楼时告诉我,“爸爸回过家了!他还带了比萨!”
“是吗?”我冲她露出一个大大的笑容,“他在哪儿?”
“不知道。可能又出去了。”看起来只要爸爸带回了比萨,她就不在乎他去了哪儿。这很有趣,不管父母有多烂,小孩子都会一样爱他们,因为他们根本分不清好坏。不过总有那么一天,一切都变了。这让我感到悲哀。我真不希望那天到来,到那时候,爸爸二十分钟的陪伴,外加一个比萨,就再也无法让她如此兴高采烈了。
“那你先去我的房间准备好,好吗?”
我站在浴室门外面。
“格雷西要去打鼓,之后我会哄她睡觉。”我隔着门说。
没有人回答。但我能听见水流的哗哗声,随后水龙头关上了。我只好耸耸肩,去房间找格雷西。如果想在家里打鼓,我唯一的选择就是把耳机接进音响设备,然后在鼓架上装上隔音垫。我把格雷西抱上高脚椅,给她戴上耳机、连上音响,再找出几首她最爱的硬摇滚。我按下播放键,她开始了自己的表演,疯狂地敲击着我的架子鼓。我注视着她,她闭着眼睛,脸上挂着一个大大的傻乎乎的笑容。说真的,我应该多花点时间陪她。我要确保她一切正常。我的意思是她看起来一切都好,但她怎么知道自己是不是真的没事?我又怎么知道?
她敲呀打呀,而我的眼前突然又浮现出与萝丝在一起的情景,一阵悸动的渴望涌上心头。我为此感到内疚。我知道萝丝遭遇了什么,也知道我们之间的友情对她意味着什么,但我还是渴望着她。这种渴望是如此强烈,有时候甚至让我从内心深处感到疼痛。
“格雷西在哪儿?”妈妈在我门外喊道。
“这里,”我说,“我说了,我会哄她睡觉的。”
“过来。”妈妈一把扯掉耳机,不顾格雷西的抗议,把她往自己的卧室拖去。
“我在跟红毛玩呢。”格雷西哭喊道。
“我说了,我会哄她睡觉的!”我又重复了一次,但妈妈没有理睬我。有时候我在她眼中就像个隐形人,不过至少她还得花点力气故意对我视而不见。我这是两头不讨好,妈妈一边忽视我,一边又不放过我,总是把自己的怒火发泄在我身上。
“好吧。”我说着,重重地摔上了门,重到足以激怒她。
我坐在床上,翻了下手机。
大家都不在线。
我感到一阵焦躁不安,觉得自己既无能又愚蠢,被困在自己的躯壳里一筹莫展。就像那次学校组织去美术馆时我看到的一幅画:一个骨瘦如柴、肤色惨白、满头红发的年轻男人,了无生气地倒在床上。也许是死了也说不定。我觉得自己跟他有点像。像是一个诗人,或是一个画家,注定了永远为情所困。我对萝丝产生的这种情愫打破了我内心的宁静。这让我既恐慌又兴奋。但至少有两个重要的理由,让我必须克服这份不应该存在的情感。
我不是萝丝喜欢的类型,一星半点都不是。
就算我是,我也太了解她了。我了解她最不为人知也最致命的一面。这听起来很不可思议,但这是真的,相信我,我知道一些关于萝丝的真相。
除了她本人,还有对她做出这些事的人,我是世界上唯一一个知道她十四岁那年遭遇了什么事的人。这件事永远地改变了她。
[1] 英国BBC第一频道的王牌节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