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时
他错误投身极端派
后成为本土主义诗人,
布市[1]人,爱雕琢,爱国狂,
多愁善感。
为一本女性刊物
撰写异域恶棍的故事,
自此跻身经典
(天才,不朽)。
他将自己的房屋、
人生,
以玩偶填充:
他以文字创造维京人、
日耳曼人,
活用芝诺悖论
和《一千零一夜》,
利用节奏、重复、妙想
和时间的诡计:
向前,向后,停滞,
来融合叔本华
和史蒂文森。
他的玩偶之家中
总是充满
精妙奇物:
老虎,镜子,刀剑,
迷宫,
流氓,刀客,
高乔人,玄幻梦,二重身,
骑手与
无性幽灵。
长篇小说难以容下
他过量的才华,
于是它们分裂成一篇篇
奇特、睿智、冰冷、
如圆环般完美的
短篇小说。
无限的阅读,
想象力与诡计
在暗中交织,
缓慢的乌龟
总能战胜脚踵脆弱的阿喀琉斯
赢得赛跑。
他把满是喧哗与骚动
纷乱复杂的西班牙语,
变成了一门简洁、准确、
精美、有力的
清教徒般的语言。
他创造了一种行文风格,
思想的数量
和文字一样多。
用生活来阅读,用阅读来生活,
都是一回事。
因为真实人生中的一切
都令他反感,
尤其是性爱与
庇隆主义。
他是个有些无政府主义倾向的
贫穷贵族,
是个保守主义者,
是个痴迷宗教的
不可知论者,
是个博学、
擅诡辩、爱游戏的
知识分子。
加加减减,
总而言之:
他是那个时代
最敏锐、最优雅的作家。
同时,
可能,
还配得上另一种奇怪的身份:
一个善良的凡人。
佛罗伦萨,二〇一四年六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