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这些游手好闲的群众来说,最大的乐趣还是公家经常主办的竞技和表演活动,其中以拳击——信奉基督教的皇帝认为这种比赛极不人道,常予禁止——最受欢迎。当时罗马城民依然有着“大竞技场才是我的家、我的教会、共和国的中心”这种观念。
天一亮,人们就迫不及待地蜂拥进竞技场抢座位,当中还有不少人为了争第一,也不回家睡觉,就在附近的柱廊熬一个晚上。不管天气如何,多达四十万名观众整天就在那里瞪大眼睛注视竞技,随着自己加油的队伍的胜负一喜一忧,仿佛罗马的命运是由比赛结果决定一般。
每当举办狩猎野兽或戏剧表演活动时,观众就又是发出嘘声又是喝彩,疯狂得大嚷大叫。如果是现在喜欢这种活动,也许会被视为优雅的嗜好,或者是具有修养的癖好。但是当时的罗马人,始终模仿那些希腊天才,特别是共和制瓦解后,不管是悲剧还是喜剧,诗神都保持沉默,取而代之的是经常表演放纵的滑稽剧和有气无力的音乐,以及华丽的户外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