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被议论更糟糕的唯有不被议论

比被议论更糟糕的唯有不被议论

音乐在酒吧烟气弥漫的后室里鼓噪,我在拥挤的人堆中间蠕动着,橡胶鞋底一粘一粘地踩着灰蒙蒙地板上干掉的馊臭啤酒渍,费力地挤到吧台。然后我意气风发地朝酒保打了个手势,伸出手中一张皱巴巴的五英镑钞票。就在此时,我看到在吧台另一侧有个女孩朝我这边斜睨了一眼,她的眉毛戏谑地一挑,下巴带着些许轻蔑微微上扬,一抹微笑闪过她美丽的脸。待我付了酒钱,我们之间的人群稍稍散去一点以后,我忽然发现她不知何时已移到了我身边。我转头看着她,与那双淡蓝色的眼睛四目相对,最后她终于开了口:“你就是山羊皮的主唱?”“是。”我扬扬自得地答道,视线在她颧骨周围皮肤上散布的淡淡雀斑之间徘徊,脑中已经开始幻想她的嘴唇印在我唇上的触感。“我就觉得你是,”她回道,“我认为你的乐队是坨屎。”

一支乐队必须持之以恒地创作,持之以恒地录音,或者持之以恒地巡演。这三者组成了乐队自我定义的“圣三一”(30),是乐队唯一可被接受的存在方式。通过这种方式,他们像鲨鱼一样一往无前,永不停止游动,永远隐秘、敏捷、勤勉。我们在心里默认了这条原则,行动上再接再厉,计划将《金属米奇》(Metal Mickey)作为下一支单曲发行。然后怀着满脑子成功的幻想,装备好拨片和迪克塔风(Dictaphone)录音机,我们被匆匆打发到协议录音室,由艾德·布勒再次担纲制作人。不过这一次我们将学会一个道理:公式化做法并非任何时候都适用。我们录的第一个版本在我看来是仿照《溺水者们》的模板做的,很轻,很流行化,让人失望透顶。不知为何,也不知是艾德还是伯纳德决定在主节奏吉他之上再叠加一系列原带加录,致使整首歌听起来没有任何突破,完全背离了现场版本的灵魂——那种生猛质朴、近乎淫荡的搏动。做音乐就是这样,一部作品的力量有时偏偏和呈现它的元素数量成反比。所谓“菲尔·斯佩克特”(31)式的以重复叠录创造宏大效果的手法最后常常只能织出一张空洞无力的音网。有时候真的,少即是多。

当我坐在录音室控制间里随处可见的黑色皮沙发上,听着雅马哈NS-10扬声器里播放的混音时,心里不禁生出了许久未曾尝过的挫败感——那种对自己的作品大失所望的酸楚滋味。在那个罕见的思路清晰和开诚布公的时刻,我们一下子就意识到自己做出的东西完全不够出彩。于是所有人在富勒姆的梅森鲁吉录音室(Maison Rouge Studios)重新集结,用截然不同的方式重录了一遍。这一次,我们选择了更简单、粗粝的风格,更接近此前我们现场演出的效果。如果一切可以重来,我想我们应该跟随那时的本能走得更远一些。其实我私下里有点担心这张单曲唱片比不上《溺水者们》,也担心录音室版本的爆发力根本无法与现场版相提并论。结尾有几分刻意的声调变化我认为也有画蛇添足的嫌疑,现在听来依然让我蹙眉。它让整首歌听起来有点“米奇·莫斯特”(32),落入了安全的复古流行之窠臼,而非它本应成为的凶猛噪音摇滚乐。但表面上我们还是装出对成果很满意的样子,随波逐流。不过于我而言,这张唱片的亮点是B面的《他死了》(He’s Dead),算是山羊皮作品库里一堆遗珍中的遗珍。

有一天,伯纳德写了一首曲子,他称之为“狄克逊”,因为它蜿蜒震颤的吉他旋律让他想到一部老电视剧《警察狄克逊》(Dixon Of Dock Green)的主题曲。我绞尽脑汁就是无法为它找到合适的旋律和歌词来配。乐队经常在排练的时候把它过一遍,欣喜若狂地陶醉于其旋涡般的冲击力,而我则完全插不上手,只能窝在角落里一声不吭地生着闷气、自怨自艾。伯纳德对我的恼火与日俱增,怨我无法给他回应,因为他知道有一首伟大歌曲就藏在某个暗处等着我们,而我却迟迟找不到正确的道具去解锁。唱片公司为我在奥林匹亚展览中心的诺米斯录音室(Nomis Studios)租了一个小创作间,每逢休息日的空闲时间,我都会待在那儿埋首于我的四轨便携录音机,一边呷着煮好的茶,一边对着麦克风哼唱半成形的句子。有一天,我像往常一样乘坐28路公交车去那儿继续捣鼓那支曲子。前一天夜里我去了一家闹哄哄的俱乐部,在房间后面一团醉醺醺的嘈杂对话声中,不知是不是错觉,我模模糊糊地听到有人说了两个词:“动物硝酸盐”(Animal Nitrate)。这一词组既有童真的感觉,又隐含了黑暗的指涉,我一听就爱上了。在iPhone被发明出来以前,我总是习惯在口袋里塞一个笔记本随身携带。于是我立马冲进厕所,掏出笔记本,在闪烁的荧光灯下草草记下了那几个字,然后将一切抛诸脑后。第二天当我翻开笔记本的时候,它们就这样跃然在我眼前。有时候一个标题足以成为开启一首歌的钥匙,它会指示出一个主题,创作者只要闭上眼睛,像忒修斯跟着阿里阿德涅的线(33)一样跟着它走就行了。我跟随它的指引,看到了一幅阴惨惨的景象,其中有下沉的庄园、破败的房屋,以及扭曲变形、充满性意味的权力游戏。将歌词配上音乐之后,我欣喜若狂地发现晦涩的讽刺与奇拔的流行化钩子(34)居然融合成了一个怪异的整体。我一直居心叵测地企图用某种有毒的物质污染主流音乐——一开始谁也意识不到它有害,等到发现则为时已晚,《动物硝酸盐》在我看来正是完美无缺的载体。它或许并不是山羊皮最成功的歌,但从许多方面来看都可谓是我们最具决定性的时刻——它的歌词将它拔高成了某种意图的宣言书,在山羊皮的国度里,它就是非官方的国歌。

1992年秋天,《金属米奇》发售了,我们不屈不挠地继续踏上巡演的征程,逛遍了大不列颠的厕所,留下一堆撕裂的衬衫,带回了耳鸣;在伦敦,我们打入了牛津街的100俱乐部(100 Club)和维多利亚区的SW1等标志性的小型演出场所,面对挤得爆满的人群肆意宣泄狂气、挥洒汗水。《金属米奇》打进了单曲榜前20名,于是我们顺理成章地进了《流行之巅》(35)演播室,像几个傀儡一样装腔作势地走位,又登上了《新音乐快递》的封面,继而遭遇了一股全然陌生的势力:主流媒体。他们好像还摸不清我们究竟是何来头,大概也以为无须去认真对待。不出一年,我们就会在电视上被《仿制人》(36),被大卫·巴蒂尔(37)和马特·卢卡斯(38)恶搞。对于我们那个时代的乐队来说,上《流行之巅》属于音乐生涯值得铭记的重大里程碑事件。和绝大多数同龄人一样,在无数周四放学后的蒙蒙雨夜,我都守在电视机前,目不转睛地盯着里面各种发型、各种癔病华丽丽地轮番登场,以此消磨时间。所以轮到自己受邀登上那个舞台的时候,我的感觉就好像是打入了某个庄严肃穆、高高在上的隐秘圣所。当然现实总是一如既往地落差巨大:我们在一天早上被领到伯翰姆伍德镇一间狭小阴暗的化妆室,被迫在里面等了好几个钟头,对着几杯凉掉的茶水和一碟饼干呆坐在那儿,而各路当红偶像则在忙着带妆彩排,扭捏作态地转来转去,完善舞蹈动作。那次经历给我留下的最深刻记忆不是做动作、对口型的假唱,而是我们在食堂跟《东区人》(39)剧组的演职人员一起吃的一顿愉快的午餐——我们和亚瑟·福勒(Arthur Fowler)并肩而坐,一边嚼着烤土豆一边压低声音咯咯傻笑。虽然偶有反高潮的时刻出现,但毋庸置疑,我们已上到了一个新的台阶,不过如果我没记错的话,罅隙也正是从此刻开始出现的。早年当媒体开始对我们穷追不舍的时候,他们似乎总在乐此不疲地问同一个问题:你们怎么应对“压力”?山羊皮总是有一股子倔强之气,一旦感觉被人牵着鼻子走,我们就绝不会给出他们想要的答案,相反,我们会用轻描淡写的口吻打岔,用一些俗套的答案搪塞过去,比如“唯一的压力来自我们自己”或者类似的套话。但如今回过头来看,事实远非如此。就像水通过裂缝找到通路,压力也开始以一种意料之外的方式渗进了我们的世界。我记得就在那段时期,每次临近演出,我总是会很幼稚地染上虚幻的“疾病”,坐在更衣室又是咳嗽又是吐口水,活像漫画里的肺痨诗人,就这样一直到离开场只剩几分钟时才出来,在突然飙升的肾上腺激素作用下大步流星地奔上舞台。乐队其他成员对此没有表示过什么意见,他们大概认为我是在寻求关注,但也有可能是他们意识到这是我复杂的自我防御机制在起作用,帮助我抵御那铺天盖地向我们压下来的期待——在内心深处我无论如何都不想辜负别人的期待,哪怕是演砸了,我也可以用身体原因来为自己开脱。

这一时期,光是陡然加快的生活步调就足以把人整得心力交瘁:我的日常被没完没了的通告填满,而我的更衣室则常年出入着一列列化妆师、法国记者,以及跑到后台希望“搭上关系”的美国大牌经纪人。一开始,这种超越现实的疯癫闹剧自然很有趣很新奇。我们跟他们所有人都保持着不即不离的关系,给他们取不是那么好听的绰号,还会搞些愚蠢的模仿秀。但没过多久,我们便开始感觉自己像牲口一样被人牵着从一个畜栏赶到另一个畜栏。值得注意的是,无论什么事情,无论表面上看多么令人向往,到最后都会变得稀松平常,甚至惹人厌恶。即便如此,我也向来很反感听到那些流行明星抱怨自己的生活——就像被宠坏的孩子一样无礼取闹,说穿了就是以居高临下的姿态对待一种无疑是充满魅力的生活,一种既逃脱了现实束缚又坐享财富与特权的地位。持续的媒体曝光和萦绕在我们身上的一丝坏名声或许不能说让我变得“大名鼎鼎”,但至少赋予了我一些辨识度。直到今天我依然常常反思自己一直以来所处的咖位,因为咖位的变化似乎反映了乐队本身的状况。我想任何一个公众人物都不太可能认清自己的名气究竟有多大,或者到底有没有名气。名气本来就属于无法量化之物,再加上个人的判断力会被自身经历扭曲,它也就变得越发不可估测。随着时间的推移,山羊皮慢慢游离到了主流之外相当边缘的位置,所以谢天谢地,现在我完全能够自由地走在拥挤的大街上,只偶尔有人投以不寻常的、热切的目光,但在1993年,如此简单的一件事却几乎不可能做到。人们对我的反应似乎特别两极分化,如今在一般情况下他们都比较淡漠,但有时候却会突然被激发出来势汹汹的热情,好在我已经掌握了礼貌应对这种状况的技巧。好吧,反正大多数时候我都应付得了。最初,当这种体验还很新奇的时候,它会让人感觉既振奋又有趣。上舞台表演音乐这一行为本身就是在满足自己的虚荣心,就好像是在说:“看看我,了不起吧!”所以“名声”只不过是最初怀着纯真之心去大胆冒险之后的自然衍生品。还是那句话,有些艺术家秉持着所谓“我从来都没想过成名,我只是单纯的音乐人”的态度,我认为他们只是没有认清自己内心最深处的本能,没有诚实地面对自己,乃至表里不一。如果真不图名利,那你又何必走出自己的卧室呢?他们的本意其实是:“我内心想要成名,但只能完完全全由我说了算,还要确保名气与成功不会给我带来任何恶果。”不好意思,现实由不得你做主。成功、名声……随你怎么称呼,它就是一位带刺的情人:不可预料、变化无常、水性杨花,且本质就有毒。它犹如童话里邪恶的王后,先是魅惑你,蒙着面纱对你百般挑逗,一旦褪掉外衣,它恶毒的真身便显露无遗。诚然,这个道理无人不知无人不晓,它早已被编入当代坊间故事的肌理,已成为不证自明的真理被脱口秀、杂志文章和电视剧用到滥俗。它印证了伟大的因果报应法则,告诉人们有盛必有衰。我们内心深处可能都不糊涂,但行动起来却又是另一码事。就我个人而言,与名气的亲密接触将我变成了一个偏执狂,一个整天戴着棒球帽的可笑人物。如你所料,我最终走上了下坡路,一蹶不振,精神崩溃,毒瘾缠身。不过那都是后话了,你们还需稍待片刻才能进入那段欢乐的章节。

上一章 封面 书架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