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过文物表象读历史,需要借助出土环境、历史背景和人的情感思维,关注与各方面的关联,这就是考古学的情境研究。研读各种介绍情境研究的著作[1],我突然有点小得意。原来我在各种发掘场合的脑洞,有些竟然可以提升到情境研究的高度。兵马俑坑中削刀、动物骨骼、炭灰等等迹象的背后,需要联系到当时参与修陵的人员组成、秦律条文,甚至要想到人们的需求和心理活动。
帝王心,海底针,人们都说圣意难测。皇帝制作诏版出于怎样的需要,又有怎样的心理活动,用考古学情境研究的方法加以分析,似乎有了揣测的可能。
各个时代的诏版都是为了一个目的——广而告之。秦国以法家思想治国,秦法严苛,繁如秋荼,密如凝脂,要想发挥法律的实际效力,就得先进行普法宣传,加强教化。诏版以及狂刷存在感的皇帝刻石,圣上之意原本是为了申明法令,把治国方针政策传播出去,让普通百姓都心知肚明,遵纪守法。
这种做法并不是秦始皇的创意,稍早之前有商鞅倾情出演。徙木立信是人尽皆知的故事,经常被作为诚信的故事来讲。商鞅变法前夕在栎阳城南门立起一根木椽,下令如若有人将木椽搬到北门有赏金,金额从十两、二十两一直涨到五十两的时候,终于有一位大汉站了出来,商鞅当即兑现赏金,以示秦国官府说话算数。
商鞅的这次行为秀,初看是想让百姓确信变法,实质是告诉百姓有法必依。在法令颁布初期,以简单易懂的方式,让所有人明白法律,从而避免“不教而诛”。
早在商鞅之前,法家有关法令教化的实践已经开始。郑国正卿子产主持制定了一套国家法律——刑书。刑书先是写在竹木简上,由国家的官吏掌握施行。法律掌握在少数人手里,子产一看这不行,于是公元前536年,下令把刑书铸在鼎上,放在王宫门口,让全国百姓都能够看到。这是中国历史上第一次公布成文法。
在潮流推动之下,二十多年之后晋国采取同样的方式第二次公布成文法。大儒孔子反对说:“晋国大概因此要灭亡了,人民知道了法律,只看鼎上的条文,不看贵族脸色,显不出贵族的尊贵。”尊卑贵贱是儒家学说的铁律。特权阶层当然认为刑律越隐秘越好,否则人人懂法,动不动就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权“要说法”,局面将不可收拾。
有了之前这一系列铺垫,秦始皇时期法律制度的公开透明已然成了常态,大规模复制诏文铺天盖地发行没人再有异议。秦始皇与居鲁士二世这两位东西大帝谁向谁学的问题,该有结论了吧?
想了解秦始皇,陵园和兵马俑陪葬坑是必到之处。想深度了解秦代,咸阳城遗址不可或缺。小申老师带学生研学,又顾虑热门景点人头攒动影响效果,我眼前一亮,劝她试试“打卡秦帝都”,也许在这随便一站,就能和秦始皇的脚印重合,还真有点酷。
研学第一站在秦咸阳宫遗址博物馆。这家名不见经传的科级小馆,坐落于宫殿遗址区内,展品不多,但代入感很强,免费开放又鲜有游客,馆长亲自陪游讲解,享受VIP待遇。推荐这条研学路线,也不是完全无所图报,酒香也怕巷子深,多宣传才能改变咸阳城参观人少的窘境。
不过,这里确实缺乏亮瞎人眼的国宝,照本宣科讲完诏版,耳边会传来哈欠声。赶快进入互动环节,我们一起来揣测圣意,诏版上为何写“黔首大安”?
秦始皇能扫六合,也能心思缜密地揣摩人性。诏版是面对大众的普法宣传,语言要接地气,句句戳心、针针见血、直击心底才能实现最好的效果,“大安”是最得当的选词,圣意中体现的是一种向下兼容是为上者的德行。
诏版上“黔首大安”的昭告天下,竹简《仓颉篇》上“幼子承诏,谨慎敬戒,勉力风诵,昼夜勿置”的劝学和睡虎地秦简《为吏之道》上“必精洁正直、慎谨坚固、审悉无私、微密纤察”的训导,看来,秦始皇在教育行业上着实下了一番功夫。
秦皇暴政,二世凶残,对他们似乎除了刀枪剑戟的杀气和血腥,很难贴上赞扬的标签。人性复杂,可人的行为更复杂,对历史人物和事件不要急着下结论,也许有一天考古揭示的真相浮出水面,竟和我们以前的认知完全不同。
考古研究不能带着预先的假定和偏向。戴上有色眼镜,就不可能得出客观公正的结论。反过来,如果结论真实,即使会有人不高兴或冒犯某些人的利益,也不能畏惧或妥协。
我发现自己对咸阳城、对秦始皇,潜意识里已经开始有某种倾向。而为了争取更大的空间,也不得不有所妥协。不能再陷于一个时代、一个点而不能自拔。
秦咸阳城的考古故事,能接近尾声了吗?
[1](英)伊恩·霍德、(英)司格特·哈特森著,徐坚译:《阅读过去》,岳麓书社,200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