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中拥有最大量为其自身利益工作的游说疏通团体的部门是商界。游说疏通指数【305】是根据1946年和1949年游说疏通法案填报报表的组织和个人的指数,它表明,在总数为1247个组织(不包括印第安部落)中有825个代表商业。【306】同样,信手翻开《社团百科全书》的目录就可发现,“贸易、企业和商业组织”再加上“商会”,其页数是“社会福利组织”的10倍还多。【307】大多数有关该主题的书籍在这一点上均意见一致。沙特斯耐德(E.E.Schattschneider)说:“几乎从每一份能找到的名单上都能看到压力体系的商业特点。”【308】沙特斯耐德认为,面对其他集团组织松散这一事实,商人的组织程度如此之高显得格外重要:全国的黑人“只有一个化学微量”加入全国有色人种进步协会,“消费者中只有1%的1/1600”加入了全国消费者协会,“美国汽车驾驶员中只有6%”是美国汽车协会会员,只有“大约15%的退伍军人”属于退伍军人组织——美国军团【309】。另一位学者相信:“在华盛顿设有办事机构的众多集团组织中,他们所代表的利益没有一个比美国产业界更充分、更综合、更有效。”【310】伯恩斯(James MacGregor Burns)和佩特森(Jack Walter Peltason)在其论文中称:“商人‘联谊会’是所有组织中种类最多、为数最大者。”【311】V.O.基指出:“工商活动使每一个行业几乎都有自己的协会。”【312】他也对商界组织在美国民主中力量之大感到惊讶:“商界在美国政治中行使的权力使热衷于民主的人士困惑不解:少数人行使了巨大的权力。”【313】
代表美国商界的游说疏通组织的数目和权力在一个按照多数原则运行的民主社会中确实令人惊奇。在这个民主体制中,商界各不同部门所支配的权力一直未得到适当的解释,尽管它们的成员为数不多。关于商界和有产利益集团的权力有许多十分含糊甚至玄乎的原则解释,可是这种原则解释在通常情况下却并不能说明为何商界集团具有它们在民主体制中所能施加的影响力;这些原则只是断言它们总是拥有这种影响力,好像它们应该拥有这种力量是不言而喻的。查尔斯·比尔德(Charles Beard)在解释丹尼尔·韦伯斯特(Daniel Webster)的观点时说:“在没有军事力量介入的情况下,政治权力自然且必然会落入财产拥有者之手。”【314】然而为什么?为什么在奉行少数服从多数原则的民主社会中政治权力“自然”和“必然”要落入财产拥有者之手?这种大胆的表述可以告诉我们作者的思维偏向,但对于我们了解现实却于事无补。
商业利益组织以及这些商业利益权力的高度化,主要是由于商界划分成一系列(通常是垄断的)“产业”,每一种产业容纳的企业为数有限。由于每一产业的企业数常常不足以构成“特权”集团、很少能足以构成“中介”集团,因此,这些产业通常都很小,刚够自愿组织起来为自己提供一个积极的游说疏通团体,而只能听任政治权力“自然且必然”地流向控制国家商界和财产的人之手。虽然几乎每个职业集团均有成千工人,虽然农业的任何一个部门也拥有成千人口,但国家的商业利益通常仍然集中于垄断型集团或垄断型产业之手。于是,只有当全国劳工、脑力职业者和农业利益集团的潜在力量由某种能够以副产品的形式提供政治权力的组织凝聚起来之时,才能使其组成能组织起来并采取有效行动的大型潜在集团;与此相反,商业利益一般无须任何此类外援就能自动、直接组织起来并采取强化其共同利益的行动。众多的工人、消费者、白领工人、农场主等只有在特定条件下才会组织起来,而商业利益会组织起来则是普遍规律。【315】
像商业利益这种由大单位组成的小集团的政治优势可以说明有关“特殊利益”的某些关系。在第5章中曾指出有一种观点,认为小集团狭义的“特殊利益”一般能胜过“人民”(通常无组织、不积极)的利益。有时,“特殊利益”与“人民”之间的对比只不过是政治家和新闻界人士信手拈来的修辞工具,但在另一时候,实事求是的观察家会看到,小集团有组织、积极的利益是能胜过大集团无组织、无保护的利益的。尽管表面上仍是多数原则,但相对较小的集团或产业却常常能够赢得关税或钻税收的空子,使成千上万的消费者或纳税人蒙受损失。这就是人们可能从以特权和中介集团为一方与以大型潜在集团为另一方的两者之间的区别中所能期望的东西。
代表商业利益的主要组织是行业协会,不难看出行业协会所代表的利益是如何之小、如何之“特殊”。沙特斯耐德教授指出了多数行业协会会员少到何种程度:
在《全美社团》中列名的金属制品业的421个行业协会中,有153个协会的会员数不足20,会员数居中者约在24—50之间。木材、家具、造纸行业的会员情况与此大致类似,列名的协会的37.3%会员数少于20,中等规模者为25—50。
这些统计数字几乎可以代表其他各类产业的情况。【316】
沙特斯耐德作此结论:“压力政治基本上就是小集团政治。”【317】V.O.基指出,对这些行业协会起有效支持作用的会员通常比想象的少得多。他说:“有将近半数的协会,其大约50%的费用是由为数不多的几个会员承担的。”【318】
因此,行业协会一般都相当小,这也是有如此之多的协会存在的主要原因。然而仍然有不少行业协会能形成强大的力量,因为它们在游说疏通之外,还向会员提供某些非集体性服务。它们像其他许多非企业组织那样提供非集体性或非公共性收益,因此,它们不仅具有由为数甚少而十分富裕的企业会员所组成的优点,而且还具有其他组织为吸引会员而必须提供非集体性物品的所有机会。许多行业协会发布行业统计数字、提供客户信用资料、帮助讨债、提供技术研究和技术咨询服务等等。梅勒·芬绍德(Merle Fainsod)和林肯·戈登(Lincoln Gordon)列出了行业协会在政治或游说疏通职能之外所行使的17种职能。【319】这些协会就是依靠行使这些额外职能来进一步激励会员的。
然而,“特殊利益”或具体的商业利益与其政治权力不相称的状况不应当使人们以为,整个商界与劳工、脑力职业者、农业组织相比一定会有异常的权力。具体的产业就同与其休戚相关的具体问题一样固然有异常权力,但并不意味着商界在处理有关国计民生的宏观问题时也有异常权力。商界作为一个整体并不像具体产业那样组织良好,作为一个整体也并不是一个小型特权集团或中介集团,而按定义应是一个大型潜在集团,因此,它也有与社会的其他部门一样的组织问题。
试以两大组织——全国制造商协会和全美商会为例即可将商界作为整体的问题阐述得十分清楚。这两个组织都没有比劳联—产联、美国医学会或美国农场联合会更异乎寻常的权力。
全美商会只不过是一个“一些联合会的联合会”【320】,它的基本成员是遍布全美的地方商会或类似组织。这些地方商会一般都是小集团,就这点而言通常较容易组织起来。这些商会对会员有较大的吸引力,因为这是商人签订“合同”、交换情报的好地方。全美商会是以这些地方商会为基础按联合会原则组建起来的,但在联合过程中力量损耗很大。全国性组织向地方组织提供信息服务和组织服务,然而个人会员乃至每个地方商会基本上仅仅是一个潜在集团中的个体单位,它们不能对全国性组织的成功作出决定性贡献,却无论其参与与否均能从该全国性组织的成果中得益。国家政策的变动会对大量特大商业企业的损益带来很大影响,使它们感到作出重大贡献对自己是有利的,因此,全美商会也发现必须向它们出售特别会员权。【321】由大企业聚敛的钱财以及与地方商会的模糊联合能够赋予全美商会以一定权力,但当然不是异乎寻常的权力。
全国制造商协会也以小集团为基础,实际上是以特大企业的单个小集团为基础的。该协会名义上虽然有几千会员,而实际上却是由少数真正的大企业资助和控制的。戴顿·麦凯恩(Dayton McKean)如是说:“会长通常是一位思想十分保守的小业主,任职1—2年,而根据总协定因提供协会活动经费而执掌协会大权的特大公司的董事长并不出任会长。5%的会员提供的资金就占了活动经费的一半。”【322】全国制造商协会的1%的会员的8/10占有63%的理事席位。【323】这极少数大企业虽然能使协会每年用于政治目的的费用达550万美元之巨,【324】但它们仍然是一个小集团,无论如何也不会比代表劳工、脑力职业者或农场主的大组织更为强大。制造商协会并没有成功地阻止它所反对的措施的通过,它所支持的事有时被看作“死亡之吻”。【325】
商界作为整体当然是一个大型潜在集团,因而组织程度也不高。有两个组织企图作为它的代表,但这两个组织却都从一个特大企业的小集团获得大量资助:它们并不争取整个商界的直接支持。小集团在有关具体产业的事务方面是强有力的,因为那时它通常是唯一有组织的势力,但当涉及整个国家的问题时就显得勉为其难了,因为那时它必须对付组织起来的劳工及其他有组织的大集团。总之,由于这个原因,商界并不是唯一有效的压力集团。
个别产业集团的“特殊利益”具有超常权力(虽然商界作为整体并非如此)这种判断与现实的总趋势显然是一致的。看来具体的利益集团确能钻税收空子、争取优惠关税和特殊的税收规定、获得宽松的管制政策等等,但是,商界作为一个整体在阻止倾向社会福利的法规和累进税方面的努力却并不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