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数经济学家接受上一章提出的理论,即政府的基本服务只有通过强制才能被提供。这就是“公共物品”理论。多数经济学家也因而接受了本书的一个基本前提——组织为获取共同物品或收益而工作,国家只是组织的一个特殊形态。国家提供共同收益,或者为大众谋福利,这一思想一个多世纪以前就产生了。
但是尽管这一思想看上去很简单,很基本,它也是在经过整整一代人的探讨和争论之后才被充分理解的,甚至对国家这一特例来说也不例外。对这一问题的讨论早在19世纪初就开始了。海因里希·冯·斯托希(Heinrich von Storch)在奉沙皇家族之命而写的书中朦胧地意识到了集体物品和个人收益之间的差异,他辩称尽管私人企业能够最好地满足所有其他需要,但它不能保证生命和财产不受侵犯。【177】J.B.萨伊(J.B.Say)赞同并发挥了斯托希的观点。【178】后来弗里德里希·冯·维塞尔(Friederich von Wieser)问道,为什么对国家提供的物品和服务的消费是均等的,而对私人部门的产品的分配却很不均等。维塞尔也注意到国家和私人组织这一点上的相似之处。但维塞尔也表现出他没有真正理解这个问题,因为他说“公共经济本身并不能创造生产性收入”。【179】
埃米尔·萨克斯(Emil Sax)并没有把公有企业和旨在为全体公民提供服务的国家活动一视同仁。他还补充说国家和私人社团有共同之处。但显然他还尚未真正理解公共物品理论,因为他错误地把对国家和其他社团的支持归结为是出于“为实现共同目标而采取联合行动的需要所产生的一种利他主义行为,即为了互相帮助,在必要时甚至可以牺牲个人利益”。【180】如果真是这样的话,政府就不必使纳税成为强制性的了。【181】
意大利经济学家乌戈·马佐拉(Ugo Mazzola)朝正确分析国家的集体服务又迈进了一步。他正确地强调了他称之为“公共物品”的“不可分割性”,并认识到基本的国家服务可以使每个人受益。他的错误在于他认为在公共和私人物品间存在着“互补性”,这意味着公共物品的消费数量由私人物品的消费数量决定。不过马佐拉由此推出每个公民从公共物品和私人物品获得的边际效用是完全相同的,因此处于一种均衡状态,【182】也就是说,除非基本形势发生变化,他不会自发地改变自己的行为。
但是,正如克努特·维克塞尔后来指出的,个体纳税人几乎不可能处于一种均衡状态,因为“如果个人花钱购买私人和公共服务是为了使自己得到最大程度的满足,他显然不会为了公共目标花一分钱”。不管纳税人对国库的贡献有多大,他“对公共服务的影响也是微乎其微的,实际上他根本就不会注意到这种影响”。【183】因此税是一种强制的索取,纳税人的处境恰当地说是非均衡的。
这样,这些欧洲大陆的研究公共财政的学者从彼此的错误中互相借鉴,不断地改进着分析方法,最后维克塞尔集各家之长,提出了“一致同意”的纳税理论。不管对他提出的实际纳税建议作何感想,维克塞尔对资助政府提供公共服务这一问题的认识是正确的。然而,维克塞尔把他的讨论局限在政府这一特例,而没有考虑所有经济组织面临的一般性问题。他也没有考虑这一理论成立的话,“公共”必须有多小。
一般说来,维克塞尔之后的经济学家在著述时都接受了他对公共支出这一基本问题的分析。【184】在那些没有接受“个人主义的”或维克塞尔式的方法的少数经济学家中,【185】汉斯·里切尔(Hans Ritschl)也许是最强硬的一个。里切尔说:
祖国和母语使我们情同手足。遵纪守法的人都可以进入交换社会。但是国家只属于说相同语言,有相同肤色,抱相同思想的人们。……社会的血脉中流动的是相同的货币;国家的血脉中流动的是相同的血液……
任何关于“国家”的个人主义的概念都是荒谬的,……(而且)只不过是店主和小贩的一种盲目的思想。
国家的经济是为了满足社会的需要。……如果国家满足了个人的需求,或是只有通过联合行动才能实现的群体中的个体需求,它这样做只是为了岁入。
在自由的市场经济中,个人的自我经济利益至高无上,利润动机几乎是决定相互关系的唯一因素,自由的市场经济的传统理论就很稳固地建立在此基础上。许多经济单位,如社团、合作社或慈善组织,它们内部结构的动机并非是个人自我利益,然而这一事实并没有改变传统理论。从内部来说,爱或牺牲,团结或慷慨可能是决定性的;但不管内部结构或动机如何,经济单位在市场中彼此的关系总是受个人自我利益的控制(着重号是本书作者所加)。
在交换社会中,只有个人自我利益调节着成员的关系;与之相反,在国家经济中体现出来的是社团中的集体精神。自我主义被牺牲精神、忠诚和集体精神所替代。……这一对集体精神根本力量的认识可以使我们对国家经济中的强制作出有意义的解释。强制是保证充分发挥集体精神的手段,因为在社团中每个人的集体精神参差不齐。
客观的集体需求会占主导地位。甚至忠诚的党员在进入政府机关后也受到强制而发生了精神转变,使党的领袖成为了政治家。……在过去20年中,没有一个德国政治家不受到这条规律的约束。【186】
里切尔的论点和本书的方法截然相反。他认为人类精神有一种奇怪的两重性,在个人间进行交易时,自我利益至高无上;而在个人与国家以及与许多私人组织的关系中,自我牺牲又压倒一切。然而,这些充满自我牺牲精神的组织在与其他组织打交道时又是自私的。国家和群体(在马克思主义中为阶级)成为抽象的实体,其“客观的”需求和目标超越了那些组成它们的个体的需求和目标。
19世纪经济学中最著名的传统——英国自由放任的传统——基本上忽略了公共物品理论。应该承认,许多著名的英国经济学家都列举了他们认为国家应该执行的功能。这张清单一般都很简洁,但至少包括了提供国防、警察以及法律和秩序。但这些经济学家并没有指出这些政府活动有什么共同之处。【187】他们有一套用来解释为什么大多数经济需求要通过私人企业来满足的详尽理论;因此自然应该对他们认为应由国家完成的例外的功能作出一个系统的解释。然而除了约翰·斯图亚特·穆勒(John Stuart Mill)和亨利·西奇维克(Henry Sidgwick)【188】少数不精确的评论外,英国的几个主要经济学家都基本上忽略了集体物品的问题。甚至在这个世纪,庇古在他关于公共财政的经典论著中,也只间接地论及了集体物品。【1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