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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字塔8

克拉拉·塞西莉尔·道利什

1890—1960

二十年乘三加十。不多不少。寿终正寝。[1]然而这个名字和这个日期在我看来,既没展现也不隐含更多的意义。我低下目光去看石块,仔细地审视那盒蜡菊。它看上去就像婚礼蛋糕的一部分,与环境极不谐调。只是当我在审视更近的地方——目光垂得更低,几乎是从我的双腿夹缝中看下去——我才领会到了亨利的奉献所含的真意。那是小小的五个字。它们被置放在石块的底部,确切地表达了他适度的自信,他的地位感: 谁有什么资格做什么样的事情。坐在长满地衣的墓碑上,面对着的白色的大理石,我陷入一种回忆的晕眩。它们其实不是亨利的话,也不是彭斯的,尽管她常常引用它们。那是她父亲的话。我沐浴在阳光里,苦笑着,回首往昔,隐隐约约回忆起他来。


那是老道利什先生。他是怪人当中被孩子们视为奇观的那一种。我们斯城有不少这样的人。有一个是畸形痴呆,坐着轮椅。对他我不觉得可怜,因为他是一件东西,如马槽,或者斜靠在市政厅石柱上的字迹漫漶的石碑。还有一个是怪异的女人,穿好几条裙子,一顶大帽子缀满了枯叶,于是看上去像个上了年纪憔悴不堪的奥菲丽亚[2]。彭斯的父亲,老道利什先生看上去并不像这两个那么古怪,不过当然啦,也很引人注目。他是个不成器的音乐家,据说作过曲,实际上开乐器店,帮人调钢琴。从我们小城复杂的沧桑交替中,他不但继承了这个店,还有一所房子,与我爸的小屋隔广场相望。他继承了一点钱,再加上其他不动产,使他绝对地令人尊重。他一直在教堂弹管风琴,直到彭斯长大成人接班为止。但是他大部分时候让一个招人厌的女孩管店,自己串街走巷,或者更准确地说,在大街小巷狂冲直撞。他是个瘦小的男人,老穿夹花条纹布的衣服,一头直竖的白发在一张极其艺术型的脸上飞扬翻滚。他老是仰脸观天或侧目旁视,仿佛一脑子的绝对完美。在这种完美面前,世人皆是垃圾。时不时地,他在大街上横冲直撞,双手高扬,就像贝多芬在脑子里酝酿暴风雨时那样高喊,或者毋宁说是像乌鸦似的大叫:

“啊——哈!”

也许是一认识到自己全然没有才能,他便决心至少做一次《大师的生活》里描述的那种第一流的表演,或者把自己变成德拉克洛瓦[3]笔下的一幅浪漫音乐家的肖像。我后来知道,他崇拜新女性、瓦格纳[4]和斯顿代尔·贝内特[5],但是看不起萧伯纳先生或者年轻的霍斯特[6]先生。因为他有财产,斯城便心安理得地相信,他那一切古怪的行为都是跟艺术保持联系的应有的方式。我第一次注意到他是在我还很小,坐在童车中由保姆推着从古桥沿海尔街向广场行进的途中,吸引我的是一个拐角上的一个乞丐和一辆破烂的小童车。车里的东西远比一个小孩更令人兴奋——一管弯弯的绿色喇叭,有如一张突出的大嘴。他一手摇动其下的把手,另一手端着帽子。走近之后,我们听见喇叭里发出极其动听的声响——呜哇呜哇呜!我放声大笑,闹着要挣脱身上的安全带,去加入那一群围着他欢跳的孩子。这是不可能的,当然了,因为那是个公共场合,而孩子们又都衣衫褴褛、肮脏邋遢。但是我只来得及哀叫了一声,更令人兴奋的事情便接踵而至。道利什先生从教堂那儿跨过广场冲了过来,一杖在手,艺术家型的白发飘扬,冲向欢跳的人群。乞丐将伸出的帽子从我保姆身前移往新的方向。道利什先生像只白嘴乌鸦般地哇哇叫着,手杖朝唱机的转盘戳去,黑色的碎片顿时四处乱飞。欢跳的孩子们尖叫,欢笑,拍手,继续蹦跳。我的坐车缓了一缓,然后保姆猛然加速,紧贴着人行道的内侧,匆匆走过人群。我自然在束缚中扭转身子,试图尽力延长欣赏那幅风景的时间。在这留给我的几秒钟之内,我发现懒洋洋、暖洋洋的街上一下充满了人: 莫尔从五金店、丁布尔小姐从女红店、帕特里克太太从甜品店、三个男人从服饰店出来,铁匠夹着冒烟的马蹄掌站在半身高的门边。这些人聚成一堆,当中是一头飘扬的白发。再也听不见呜哇呜哇的声音了,有的只是白嘴鸦的呱呱声和小孩子的叽喳声。

你可能会奇怪,作为一个三岁的孩子,我怎么知道这些人、他们的名字和身份。要知道,一个小孩的视网膜就是一架完美的录像机,只要给予有趣或兴奋的刺激,它就能留下不可磨灭的印象。当时我既不知道他们的名字,也不知道他们的身份。但是我后来见过他们无数次,将他们与我脑海里的印象反复比较。是的,它们还留存在那儿。我将躺在不知哪个角落里的那些印象取出,根据记忆排成两叠: 一叠是原始的、不明究里的感觉;另一叠渐渐复杂,显示出马蹄形钉掌正在冷却,我自己的白鞋是小羊皮做的,道利什先生是个饱受挫折的人,思想极端,行为激烈,眼高手低酿成了他的悲剧。

我也保留了彭斯早年的印象。我看惯了这个女人身着异乎常人的衣服,以弹性的步子沿着广场另一侧步行到教堂的景象。今后我自然地会在她那里学一些音乐。

我说“一些”是有原因的,因为我爸深信,音乐这个专业是危险的,浸淫得太深,我就会陷入一种不堪描述的浪荡的艺术家生涯,最终或许就成了摇着唱机伸出帽子乞讨的人。

尽管常常看见她,我第一次正式拜见彭斯乃是我六岁时的事。我是跟我妈一起去的,跨过广场来到她独住独教、离她父亲的乐器铺一百五十码的住处。我妈盛装打扮,戴了手套和帽子,大衣的领子直伸到下颌。她打开前门让我出来,又打开铁门让我通过。我们跨过鹅卵石人行道。她弯下腰,解开一节铁链以便我们进入那块方形草地,然后又将链子挂上。在我眼里,那无人造访的草地看上去宽大得就像夜里的大草原——时值晚秋,广场四周的钠灯又照不到中央。在草地的另一端,她解下了又一节铁链,走出去后又挂上。我们走过又一片鹅卵石,打开了彭斯的铁门。我妈叮叮地按响了门铃。我左手提着躺在天鹅绒琴盒里的四分之一大小的提琴,目光低垂。门打开时,因为害羞,我第一眼看见的只是彭斯的脚。走进屋子后,我能看见的也并不多,因为屋里太黑。她的鞋普普通通,但是厚重。大人在我头顶上寒暄着,我观察了它们一会儿。等眼睛对门厅里朦胧的亮光习惯之后,我胆子大了一点,慢慢抬起头,第一次这么近地打量彭斯。我看到一条严肃的灰裙子,腰部紧紧地扎了一条皮带,其上是一件黑白条纹的衬衫,袖口和领子收紧,胸前是一条棕色领巾,别着一枚硕大的胸针,上面缀着丑陋而廉价的棕色和黑色的宝石。

深棕色门厅的右侧中间是一扇深棕色的门。门边有一张深棕色的木制高背扶手椅。我把帽子、手套、围巾和大衣放在椅子上后,三个人跨过那扇深棕色的门,进入一片不带一点棕色的黑暗。我能够觉察到的只是两点互不相关的微光。一个暗红点,虚浮在下;另一个深蓝,高悬在上。彭斯的脸凑近蓝点,将它扭亮成白炽,于是照亮了黑暗但并没驱走黑暗。她的脸上既无红也无白,只有灰黄配上高耸的颧骨、无睫毛的眼帘和光秃秃的眉骨。她看上去更像中国人而不是欧洲人,更像是中性而不是女性。在那个年纪,我判断人是男是女只凭他们的衣冠。而彭斯身上唯一可以判断她为女性的是那条裙子。即使她那鼠毛般的头发朝后梳起,挽成了一个髻,那也算不了明确的证据,因为那个髻是那样扁平,在我的高度几乎看不出来。当我默默地打量她时,我听到了门在身后轻轻关上了。我凝视着凸窗的微光,听见我妈的脚步走过鹅卵石。回头看彭斯,她正在墙上的某种物架上郑重其事地搜寻什么。于是我转而开始打量房间。黑暗仍然在咝咝作响的汽灯光亮背后到处蜷缩着。但是——正如我后来发现的那样——即便在白天,日光也只能从发黄的薄纱窗帘透射进来,因而暗淡无力。就算没有窗帘,日光也只能照及屋子的一半,因为有一架巨大的钢琴挡在半途。它张嘴露齿,狰狞地冲着窗帘,仿佛给予机会,它就要咬它们一口似的。它还带着我在别处从没见过的附件: 一套完整的管风琴脚踏键,一条与之相配的长而平滑的琴凳。琴盖上有破琴谱、断琴弦、提琴、书本、灰尘、稀奇古怪的叫不出名堂的东西,以及一尊大胡子男性半身雕像,堆得几乎触到天花板。我后来才知道那是勃拉姆斯[7]。钢琴的另一边的黑暗中是那个红点,冒出的烟几乎跟彭斯吐出的一样多——我审视房间的时候,她已从一打烟斗中挑选了一个并装上了烟。她坐在琴凳上点燃了烟斗,一吞一吐,袅袅的烟雾融入本就充满灰尘和霉臭的空气中。我再次扭过头去看物架,又看了看物架上方,那儿有一张一个女人头戴帽子身着礼服的棕色大照片,另一张是一个男人阴沉地越过我的头顶凝视着室内的棕色大照片。我回望彭斯,因为她开始在吞吐之间断断续续地说起话来。

“没有——什么东西——像烟这么——令人惬意。”

她一说完这句话,就将烟斗放回物架,又点燃了一支香烟。她取出我的琴和弓,给我指出哪些部分不许我用我油腻的手指去碰。然后她开始将我摆成拉提琴的正确姿势。当她弯下身子时,烟雾使她的双眼又眨又转。

对音乐家来说,如果他们不准备对自己残忍,那就必须由别人对他们残忍;而没有什么比这种拉提琴的姿势更残忍的了。左臂弯曲,僵硬的胳膊肘内扭,手腕回转以便小小的手指能自由地在所有的四根弦上活动——只有这乐器发出的悠扬的乐声才证明这种痛苦值得。要是你发现一具骷髅被扭曲成这个模样,你会以为它是柔道高手掌握中的一个牺牲,正要被扔出去。可是我们没听到任何悠扬的乐声,不管是从我的还是彭斯的提琴上。彭斯只是把我小小的身体当作一具人体模型,粗暴地将我的周身关节扭来扭去,煞有介事地又推又拉,折腾了一阵之后才醒悟地往人体模型手里塞上了我那把尚未调过的乐器。

来得快,去得也快。我刚被她摆好要被音乐柔道大师摔出去的姿势,马上又被她解放了。我的琴——我们在布里斯托尔[8]商场买它时,这个小玩意非常艳丽可爱——被重新放进了它的棺材。彭斯穿上一件男式外套,戴上软帽。我也手忙脚乱地对付着我的包装。然后她领我回去,穿过重重栏杆、门和铁链,来到我爸的小屋。两个女人一致同意我将来应当有足够的勇敢独自往返。彭斯临走时留下我做练习的指示: 每天摆一次那一副柔道姿势,左臂扭曲,下巴低垂,肩膀上耸,随后放上那把仍然无声的乐器。

星期五,我钻过一道道铁链,跳跳蹦蹦地穿过草地,来到那暗淡的门厅,遵嘱敲了敲琴房的门。彭斯送出一个大女孩,领进了我。这一次,经过几个回合的柔道训练,她调好了我的乐器,让我在空琴弦上来回锯。作为奖励,她拿起自己的琴,拉了一段给我听。有时她手指按错了位,于是我便发笑,做鬼脸。彭斯低头看我,一脸秋霜就像她的裙子,直到我也严肃起来。她让我分毫不差地模仿她。

“重来,奥利弗,重来!你不知道你走调了吗?你必须用心听!”

有时候她会抓住我的手指摆弄。一滴眼泪立刻沿着我的脸颊流下,落在提琴咖啡色的清漆上。

“怎么啦?不舒服吗?”

她起身走开,站在两码之外,压低了嗓音表达她的不悦。

“你想去,是不是?”

是,我想回去,但是我不敢出声,只能默默地点头。彭斯便忙了起来。她飞快地拿掉我的琴,伸手到阴影里取出一支蜡烛,在煤气灯上点燃了。

“跟我来。”

我跟着她,但是她既没有帮我穿外套和围巾,也没有带我到前门去,而是走过门厅,然后走上黑而陡直的楼梯。在那儿,烛光便成了萤火。我们走过一条长长的楼道,两边都有不少门,有的开着,露出光光的地板和暗淡的窗口。楼道尽头有一步台阶和一扇玻璃门。彭斯打开了门。

“到了。”

她递给我那支蜡烛,在我身后关上了门。我胆战心惊地向前跨,看见一个咖啡色的陶瓷马桶,边上有一个把手。一根铁管笔直高耸,穿过天花板。我听见身后彭斯雄壮的脚步重重地在楼道里远去。我背靠墙壁,竭尽全力只注意蜡烛的火焰。我现在明白了我是如何错会了她的意,她又是如何错会了我的。可是我无力纠正,只有将错就错。我呆在原地,背靠着墙,黑暗和孤独在我的皮肤和毛发上结成冰霜。蜡烛渐烧渐短。

最终,远远传来她恼怒的喊叫。

“奥利弗!”

我跳起来拉动了那个把手。几秒钟内毫无动静。然后,屋顶深处当啷一声,水哗哗而下。隐而不见的管子嗡嗡冲着我怒吼,水花四溅。我冲出门去,连滚带爬下了楼梯,沿着楼道飞逃。彭斯在门厅里,身旁站着一个刚到的大男孩。她从我手里接过蜡烛。

“今天就到此结束,奥利弗。练习那些曲子。星期二再来。”相隔两码,她冲我弯下身,当着那个不知羞耻地旁听的大男孩说:“记住,下次去过了再来。”


就这样我全力走上了业余音乐家的道路。星期二之后是星期五,星期五之后是星期二。这样我妈也就能跟有限的几个熟人交谈时炫耀我的新身份。

“奥利弗进步真快,”她会这么说。“他热爱道利什小姐——是不是,亲爱的?”

我会腼腆地同意。在我们的社交圈里,如果做父母的说儿女热爱彭斯,而你不表赞同,那就不讨人喜欢了。这就像是我们生活中的一块石头一样,真实,坚硬,无可否认。当我发觉自己正在计算三十分钟等于六十秒乘以三十,等于一千八百秒时,我将它看成是我人品堕落的证据。我在课前的那个小时不断看钟,非常注意在走之前“去”一次。

就这样我认识了彭斯,老是在她雄赳赳地沿着广场去教堂,或者雄赳赳地回来的时候,隔着广场观察她。如果她不在教堂,每半个小时就有一个男孩或女孩走进琴房凸窗边的门里。确实,彭斯勤劳,真的很勤劳。恐怕正是因此,她才养成了个有趣的习惯。我发现她的这个习惯纯属偶然,不过此后便小心地尽力培养它。如果你犯的错误显而易见,彭斯就会怒气冲冲地纠正。但是如果你将它保持在差强人意的范围之内,而这范围又是令人吃惊地宽大,她的眼皮便会低垂,下巴上抬,坐在琴凳上昏睡过去,一支香烟悬吊在半张的嘴上,身子像个陀螺般摇摆、颠晃、转圈。直到失去潜意识的平衡,或者是她忠实的学生犯了错误,她才会蓦然惊醒。这对达到精确或许是一种激励,但是,这种激励并不足以治愈我日益增长的厌恶: 既厌恶那小小的提琴,也厌恶冗长沉闷地演奏。因此,随着时光的流逝,我经历了一系列的危机。每一次彭斯都羞辱我,拿我无忧无虑的生活跟她这个正宗的音乐家的苦难的少年时代作比较。至少有一次,她提早打发我回家作为羞辱,因为我没有正确地写出一段曲子。

“如果你只在上课的时候才用功,我就不再教你了,”她说,脸色像她的裙子一样严肃。“我要告诉你,奥利弗,我做小姑娘的时候,我爸让我抄写赋格曲,用不同颜色的墨水注明不同的声部。要是写错了一部,啪!戒尺就打在我的手背上!”

于是我就离开了,试图消磨这惩罚性的半个小时,跟着那个用长杆点亮广场上四个煤气灯的家伙转。随着时光流逝,这些道利什家庭生活的片段便融为一幅阴暗的画面: 啪!戒尺打在手背上——嘭!管风琴房里泻出一片音乐——噗!肋骨上挨了一肘锤——我眼前生动地出现步履仓促的道利什先生,他那只随时准备出击的手,那对凝视着绝对完美的眼睛!真的,有时候我穿过我家与她家之间的那一层层钢铁障碍时,常常疑惑她会不会让我进去,尤其是当我的缺点和错误——实在是我的恶作剧——超过了她的应付能力的时候。幸好这种事从未发生。

我的音乐教程的首次中断发生在参加初级提琴演奏考试的时候。我们要接受一连串的考试,因为除此之外人们实在无法判断我们是否能演奏。一旦通过,我们会买到——或者说我们的家长会替我们买到——一张证书。它可以被装上框挂在墙上,或者被放进抽屉,作为人生战场上的一项武器。这次考试成了一个转折点——此刻回首往事,似乎是它导致了随之发生的一切。

首先,那是我第一次坐汽车。我要坐的这车几乎跟大客车一般大。它停在鹅卵石路上,紧贴着彭斯家屋前的铁格栅。我们这群孩子围在这儿集合。阴暗的冬天已经过去,此时阳光灿烂。我们兴奋不已,叽喳不停。一个男人站在车旁。尽管那时我以为他也不过是个大孩子,我可以再次依赖我孩童时代的瞳孔,取出并比较储存的图像。他是个瘦削的年轻人,中等身高,一张小黄脸,眼珠滴溜溜地像是在油中滚动。他身穿油光光的蓝套装。是他让我知道了用脸表达一种意思、用声音表达另一种的方法。他看着手中的一张纸条,说这幢房子绝对不错,可是按了又按门铃,无人应门。他必须见到道利什小姐。他不认为我们当中某个人就是道利什小姐,对不对?他脸上的表情非常悲哀,而他的语调却是乐滋滋的。他立刻便赢得了我们的好感。我们都知道彭斯的长相。他的悲哀,我们的欢快,彭斯的雄赳赳气概这三者的不协调几乎让我们笑得打跌。但是没等这种交流进一步展开,屋前铁栏前鹅卵石人行道上就传来弹性的脚步声。彭斯到了。那男子戴上蓝船形帽,伸手抬了抬。彭斯占据了距他两码的位置,双脚并拢,双手微抬,肘尖朝后,解释说她被教区牧师留住了一会。年轻人打开门。她命令我们上车。等我们都就坐之后,她笨拙地攀上驾驶座旁边的座位,我们就上了路。车厢鸦雀无声,两个大人在前座也默默无语。但是开出斯城一英里之后,一个女孩晕车了。这个意外打破了僵局。当我们行进在长满蔷薇花和野胡萝卜的田野之间时,前座开始交谈了。年轻人的嗓音中有一种清脆柔和的节奏,非斯城人所有,且应和着他脸部表情而变动。它的音高升降极快,流畅而柔和,就像出自一件乐器。是的,他来自威尔士,加地夫[9]。是的小姐,他偶尔也唱一点,是个男高音。他和小伙伴聚会时总要唱几句。现在看来这么快就了解了他似乎有点不可思议——我们知道了他穷,辛勤工作,渴望进步,热爱音乐,又是一个一级技工。我们还从异乎寻常地健谈的彭斯——我们熟知却从没想到她会如此——的口中知道,斯城没有汽车铺,只有一个自行车铺和铁匠铺。我们必须租车去巴切斯特,因为尽管可以坐四点的公车回来,但是去的公车除了有集市的日子外,只有下午两点的一班。年轻人说他希望自己能像小姐她那样真正地懂音乐。他希望能进入巴切斯特市合唱团,他们正准备在大教堂演出《圣保罗》[10]。他同时充满激情地唱了一句:“如今我们是基督的使者!”

彭斯低下头,斜眼一瞟,宛然一笑,轻轻地拍打着两只羊皮手套。

“哎,先生……”

“叫我亨利,小姐。”

“你的男高音还挺柔和、挺出色的呢!”

“谢谢。小姐,”亨利说。“这句话出自你这个真正的音乐家之口,我真感到无比荣耀!我要告诉巴切斯特的人,那样他们就不得不让我参加合唱团了。真的,生活要是没了音乐那还行吗?”

“音乐,”彭斯说。“啊——”

这个“啊——”不是道利什先生乌鸦嗓吼出的那种,而是柔和得多。她还加了一句,让人听起来好像我们不是在汽车里,而是在教堂里似的。

“我爸总是说:‘天堂即音乐。’”

亨利使劲点着戴着船形帽的头。

“你知道关于戴·埃文的故事吗,小姐?他进了天堂,那儿是一场合唱。五万个女高音,五万个女低音,五万个男低音,只有戴·埃文唱男高音。他们刚开始唱《荣耀归于上帝》那一首,指挥便敲着桌子喊‘停’,说道:‘暂停一下。高音小一点,戴,好不好?’”

这个故事深深地打动了彭斯,就像亨利的第一个问题打动了我们一样。她摇晃着,叽叽呱呱地说着,举起一只小羊皮手套拍打后脑勺的头发。但是等她平静下来之后,我看到亨利也开始颤动,伴随着压抑的咳嗽,喀、喀、喀。

“对不起,小姐,”他停下咳嗽后说。“我想那当然是一种夸张。现在说正经的,小姐。这一趟是我半天的工作。所以只要你付这车的费用——像汽油什么的——你们在巴切斯特完事之后,我可以再拉你和这些孩子们回斯城。”

这打破了我们后座的沉默。我们异口同声叫她答应。她笑着代表我们答应了。我们穿过巴切斯特市郊,驶向全球旅馆。

这场考试将影响到我跟彭斯从此以后的关系。我最后上场,将一小段巴赫演奏得荒谬可笑——嗒嘀嘀嗒,嗒嘀嘀嗒——面对我制造出的骇人声音,我悲从中来,可怜兮兮地放声大哭。随后我抽泣着又奏了一曲,手指个个到位,音调还是刺耳难闻。最后我嚎叫着,以毫不思索的坚决判断种种音程。事实却是,考官尚未奏完一个音程,我就说出了他奏的第一个音是什么。我是太迫不及待地要结束这场考试了。

“没什么可哭的,”他说。“另外,我觉得你似乎有绝对音高[11]。”

就这样我啜泣着出了场。眼泪干时,又到了上车的时候。

这一次亨利大谈汽车。

“你应当有一辆自己的小汽车,小姐。女士们如今差不多都开车了。”

大家都沉浸在旅行的快乐之中,而我则沉浸在适度的自豪之中——我是唯一引起轰动的考生。直到过了古桥,走上海尔街驶向广场时,我才注意起这个年轻男子说的话。

“真的,一点也不麻烦,小姐。我会留意的。有好价钱就告诉你。我可以很快就教会你开车,小姐。那将是我的快乐,小姐。”

我们在凸窗前的铁格栅旁停下。亨利匆匆地忙碌、轻轻地咳嗽着,让彭斯下了车。她清点了一下我们。

“米莉,你要走好长一段路呢。先进来喝杯牛奶,吃块点心吧。先生……”

“叫我亨利,小姐。”

“谢谢你的好意。你一定要喝一杯茶再回巴切斯特。”

我匆匆跨过草地,走向我爸的小屋,没有回头看,所以不知道亨利是不是答应了。我告诉父母我是唯一哭了的人。他们认为这是晕场,尽管我不该如此,看来我不适合参加音乐考试,证书就不必考了。他们还判决说,既然不可能把音乐课全部停掉,那就为将来自娱而学吧,也别管这种动机是多么不纯了。从此我拜访彭斯的目的就变了样。学生动机不纯,哪能指望她认真教呢。她更频繁、更长久地打瞌睡。只要醒着,她就唠叨,有时候会说上十分钟而不奏一个音符。我总是找理由点头奉承。我不能有异议,不能。这种曲意奉承变成了一种紧箍咒。

亨利·威廉斯在盛夏时又来了。他驾着一辆双座带高布篷的小汽车在格栅旁出现,载上彭斯后又走了。过了一个星期,教练了她几次之后的一天,我提着琴走去,跃过围绕崭齐的草地的铁链,傍晚时分雀蛋蓝的天笼罩着玫瑰色的屋顶,那辆双座车停在鹅卵石人行道上,亨利谦恭地站在边上。道利什先生冲出前门,又拉开铁门,一头白发飞扬。

“纯粹是糟蹋钱!”

我提着琴盒站在那儿,抬头看去。道利什先生转过身,冲着人行道上十码之外的凸窗大喊,仿佛它就是个人似的。

“你已经得到了你的音乐,是不是?”

彭斯走了出来。

“进去,奥利弗,开始练吧。”

她马上也跟了进来,粗声地喘着气。

要不是我妈那非凡而敏锐的洞察力,关于彭斯、老道利什先生和亨利的进一步故事我就只有靠猜测了。像我们广场上所有的女人一样,她也是个老练的侦探。她们这些女人既不满足于用铁格栅围在门前,也不满足于用弹簧锁锁上大门,她们还用窗帘将窗户遮得严严实实。站在这些窗帘背后一码开外,她们送出一种我如今会称之为雷达波似的东西,捕捉别家的隐私。有趣的是,这种波在一定程度上能穿透一切窗帘,而这些女人却都以为别的家庭都隐约可见,唯有自家不会被别人看穿。男人们有更大的活动自由,但是在感觉上要迟钝笨拙些。尽管如此,他们能给家内训练有素的侦探带回有价值的证据。于是,每顿饭就成为一种质讯,最终拼出一幅图像。饭后,我那瘦小的妈妈也许会在我家的薄纱窗帘后面站上半个小时,观察一顶新帽子、一场约会、一个姿势,甚至一个表情,去挖掘隐含的意义。

“那是埃略特姑娘。她是到桥上约会小托马斯的,因为她妈还在医院里。”

除雷达之外,我妈还有一件秘密武器。那就是我。我不仅能每星期两次打入彭斯的家,还被用来刺探更广泛的区域。我常常有机会帮忙将一瓶瓶药水或一袋袋药丸送到这家那家。我妈从我的往返之旅中挖掘信息的兴趣到底有多深,我一直都不清楚。我就像一颗星际探测器,跟那机器一样,对自己的使命懵然无知。我记得在亨利教彭斯开车的那些日子里,有一天我送一个包裹去彭斯隔壁的韦氏律师事务所。我走进一条空无一人的过道,正在不知所措的时候,一个低沉的声音朝我吼道:

“进来!”

我打开门,一个满脸青筋的老先生端坐在一张堆满纸张的桌子后面,上面全是灰尘。

“嗯?有何公干?结婚?立遗嘱?”

我递上包裹。

“是给我那该死的儿子的。不,我收下。放在这儿。”

他伸手从口袋里摸出两个分币扔在桌上。但是我知道我不是乞儿。我摇着头退出去,关上门。我妈对我拒绝这两分钱大为欣赏,给了我一枚三分的硬币。得到这一鼓励,我轻声说韦特威斯脱说了一个脏词。她点点头,仿佛她知道他会说、为什么会说。还有,彭斯家那边的尽头有座大屋子,里面只住了两个女人。她们的生活连雷达也探测不到。她们死了好久之后我向妈打听,她却不肯说什么。

“她们是怪人,真的非常怪。”

那房子我去过一次。就好像知道我要去似的,那个年轻些的女人走出门来迎接我,把门关在身后。

“告诉你妈,奥利弗。”她硬邦邦地说。“这是七号,不是十七号。”

我猜想那便跟下棋似的,一个摆局,一个应战。还有一件事我想起来就沮丧: 埃温家总是在圣诞节给我礼物,适时地提醒那座透明的金字塔的存在。

所以,我妈对彭斯感兴趣也就不足为怪了。我向她描述过陡直的楼梯、长长的楼道和空空的房间。在饭桌上她有时候会唱独角戏,我爸偶尔穿插几句暧昧的应付:

“独自一人住那么大的房子……”

大房子?我梦中反复重现的景象却是彭斯生存在一个黑洞洞的空虚之中,一间除了那架龇牙咧嘴的钢琴外了无生气的屋子。道利什先生住在自己的店里,也许是不喜欢这幢房子,也许是不喜欢音乐课的吵闹,或者仅仅是认为女儿应当独立了。

“她该租出一部分去,”妈说。“一个女人哪能那样独个儿住呢?再说钱——”

“得了,他妈,”爸说。“道利什有钱。有足够的钱。他过得好得很!”

有一次,亨利在我们吃饭时开车到来。我妈一听到喇叭声便跳了起来,透过窗帘向外偷看。

“又来教了。”她说。“这是本周第三次了。”

我爸摸了摸灰白的小胡子,又闷闷地低头喝汤。

“这要花掉她一大笔钱吧。”

“胡说。”我妈气呼呼地说。“她可不会付一分钱的。”

“是吗?”爸说。“那他可真是个好心人。要是人人……”

“好心?”妈大声叫道——用一种她保留给不配备雷达的人的极度的轻蔑语气。“好心?那是放长线钓大鱼呢!”

此后不久,我看见彭斯第一次独立开车。那是下午茶时分,彭斯和亨利把车开到屋前,然后他下了车,坐公共汽车回巴切斯特。我们在窗帘后站着。在广场四周,你可以看见其他人家的窗帘在颤动,有的甚至开了一丝缝。彭斯再次出来,坐进车,手臂摆弄了一会,汽车便轰轰地颤动起来。一团浓烟在车尾升起,发动机尖吼一声,车朝前猛冲了两码远便熄了火。彭斯爬出车,走进屋去。第二天早晨亨利回来,身穿油腻的工装,躺在鹅卵石路上,船形帽挂在水箱上。下一次上课,我不得不等候了足足的十乘六十秒,彭斯才开车上了鹅卵石甬道,然后雄赳赳气昂昂地蹦进了屋。

“我差不多开到了平原——喔,差不多远到了德伐茨——就我自己,奥利弗!你想得到吗!相当容易呢!”

她扬着双手来回快步走动,口口声声说亨利的心肠是如何善良。

“这都是他自己的时间!你知道吗,奥利弗?他一分钱也不肯收。他说这在他算不了什么……”

不仅是因为我一向乐意赞同,而且也为了使用一下那个新奇的成语,我煞有介事地向她解释,亨利是在“放长线钓大鱼”。彭斯一下呆住了,静如死水。然后她开始质问我,越问越生气,直至怒不可遏。我却想不出我做错了什么。最后她让我回家;而家里的情况也同样不妙。我的叙述使我妈比彭斯还怒气冲天。我再也想不透她们这两股怒火的来由,反让我警惕到星际旅行中不可预见的重重危险。

就是在这一次,我注意到彭斯脸上的一种现象,此后又加倍留神观察。我想解剖学家会对此定义为“嘴巴四周的括约肌群异常有力症”。如果她一本正经,或者对什么事生气,她的嘴会收缩,于是嘴唇先嘟起然后吸入。环绕的一英寸之内,线条呈集束状指向中央。日长月久,这些括约肌线条越来越深,最后不管她是否生气,便永不消失了。如果她生气,这些线条便凹成皱纹,嘴唇呈内向爆炸状。

彭斯刚学会开车,她爸便最终跌跌撞撞冲出了我们的视野,埋在教堂墓地靠近停柩门的地方。我记得我听说后没多久就跨过广场去上课,却发现彭斯的房子空无一人。我为门厅的黑暗而紧张不安,便自作主张进了琴房。琴房里黑影幢幢,光怪陆离。钢琴阴沉沉地大张着嘴。壁炉里的火闷捂得暗红,我靠近它做伴。燃尽的煤块咔喇一声爆裂,吓得我头发直竖。要是门厅里有亮光的话,我早就逃跑了。我留了下来,渐渐就能分辨出事物的形影。特别是炉台上那个黑影,那张脸一点点清楚起来,最后我看出那是贝多芬。飞扬的青铜头发,紧咬的嘴唇,深凹的双眼愤怒地盯着钢琴的尾部。他显然与彭斯和她爸同类,所以看上去也在谴责我。正当我在沉思此中的深意,彭斯的车灯扫过窗户。她进了门厅,迟疑了片刻,然后打开了琴房的门。她走去点燃了煤气灯。我如释重负地走上前,琴盒在半途撞上了钢琴。她大叫了一声,然后绕室急走——她过来了,在煤气灯光下盯着我,一双眼瞪得极大,以至于看上去没有眼睑。她一手捂住心口,一屁股坐到琴凳上。

“除非我叫你,你决不可以、决不可以进这琴房!”

我说了对不起,态度谦卑,心中却毫不在乎她的愤怒,半因有了灯光,半因有了同伴。我们立刻开始上课。同一星期,亨利·威廉斯搬来斯城。我回忆不清准确的细节了,只记得那是一段新生活的开始。从此人们就注意到他是本市场景的一部分了。在蜿蜒的海尔街的顶端,广场和市政厅交会之处是铁匠铺,与彭斯家有一巷之隔。巷子内几码远有条走道通往铁匠铺后院。后院的远端有一座带草料棚的牛圈。亨利就住在这个草料棚里,像一只鸽子似的。有时候他给铁匠帮工,有时候清洗埃温医生的车,或者用脚踏气泵给轮胎打气。逢上在小小的市政厅里举行集市的日子,亨利会在那些摊铺之间,慷慨地帮忙,慷慨地有求必应。彭斯把车停在后院,或者应当说是亨利帮她把车停在那儿,因为小巷不够宽阔,没有她回旋的余地。亨利也保养她的车,将车像皇冠上的明珠似的清洗,所以它总是晶光闪耀。我从彭斯注视亨利的目光中隐约感觉到他是属于她的。她会站在院中的烂铁堆和荨麻堆之间,跟洗车的亨利大声说话——相隔两码,粗哑而又友善快乐地说话,仿佛那辆车是个活物,而她正在抚摸它。亨利总是恭顺地一边工作,一边点头,直到彭斯突然转身,蹦回屋里去。

我不能理解我妈对此的嘲笑。为什么道利什小姐不该爱她的车呢?换我也会同样爱它的。还有,我妈看来并不喜欢享利,这就更不能理解了。我却非常喜欢他,最终觉得这是我的又一个缺点。他常常在我看他时对我说话,声音轻快,谦恭有礼。如果来药房取咳嗽药时碰见我,他总是轻轻地咳嗽着叫我“奥利弗少爷”。


铁匠铺的后院在两个星期之间变了样——置备了精光锃亮的工具,一桶桶的机油和一罐罐的汽油。我兴冲冲地把亨利的新成就描述给妈听,却被她打断了。

“呸!我可没耐心听!”

虽然彭斯的父亲去世了,拥有了一辆汽车之后她倒更和蔼可亲了。她在琴凳上瞌睡得更深沉,嘴巴松弛,晃动得跟个婴儿似的。她甚至还制造了一个笑话,使我们在以后的音乐课上不断地回味。那几天我正在练习一个外国作曲家库玛写的一套曲子。有一天傍晚我去迟了,正好这本封面印着库玛两字的绿皮杂志刚到,于是凑成了一个笑料。

“我应当叫你‘库玛’[12]。”她说,“因为你老是迟到!”

她在琴凳上颤抖着大叫。从此她只这么叫我。我们一起痛笑过多次。有一天教区牧师在凸窗前的围链边碰到我们,她让他也分享了我们的笑话。

“我叫他库玛,因为……”

可是在这一学期结束时,她给了我认识她以来最大的一次惊讶。那时我十岁,刚开始上本地的初中,拉的是二分之一大的小提琴了,不过拉得跟四分之一的琴一样糟糕。我来到她前门,听见亨利的院里传来哐啷哐啷的喧闹;而铁匠这晚已经关门,去了羽饰店。我敲了敲琴房的门。看来彭斯正在等我,因为她立刻回答了,不过声音轻柔。

“进来,库玛!”

我走进去,发现自己的鼻子离她的衬衫只一码之遥,正对着一条饰带或前襟——不知该怎么叫——中段的一粒珍珠扣子。这条饰带本身就是个新变化,因为我习惯了在那儿看见棕色的领巾。变化还不止于此。在这条饰带和衬衫之间如今有了白纱百褶扇形花边。她的手抬起,每只袖口也都投射出扇形花边来。我的眼睛随着这条花饰上升到她脖颈,发现那支胸针如今也躺在一簇花边上,而那地方原来是领结所在。惊讶之中我抬眼看她的脸。它神奇地柔和了,而且容光焕发——如果不可称之为年轻,至少也有着一丝青春的暗示,一抹少女的记忆。连她的头发也从一本正经中怒放出来,蓬蓬松松乌云一般。她的眼睛——没用多久它们就读出了我的疑惑。她的嘴唇缩入环绕的皱纹中,两颊向下方凹陷。在我的经验里,这是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它们每面都有一团红晕。在我的注视下,这两团红晕弥漫到全脸,直至从前额到喉头都成暗红。她突然地走向钢琴,让我调正了提琴,留下一支曲子练习,然后坚定地——脸扭向一边——冲出了房间。回来时,她的脸上又回复了平素的灰黄,与那些花边相当不配。她板着脸,对我的练习吹毛求疵。此后我再也没见过那些花边。

打这之后没多久,整个事情又有了变化。有一次我跟往常一样,在去海尔街买糖果回来的路上去亨利那儿停了一停,看他是否在院里。我这么做一直是担着心的,因为妈不赞成我去打扰他。我去那儿便有一种偷尝禁果的感觉,因而也更令人心动。要是他正巧在洗车,他就会跟我说话。我站着,听他告诉我油盘是什么、轮胎上为什么要有花纹之类的事情。但是这一次他身边有人,一个高大的金发女人,苍白、臃肿、蠢兮兮地站在伸向草料棚的扶梯底部,手中抱着一个婴儿。她正在跟他争吵。

“我可不准备上去,你明白吗?这不行的,亨利。我得要有楼梯才行!”

当亨利清脆地回答的时候,我带着糖果走开了。那个金发女人和婴儿是亨利未曾预料到的老婆和孩子。我非常羡慕他们,因为在我看来,不在一间像样的房子里住而是像吉卜赛人似的在草料棚里露宿是很浪漫的事情。至于彭斯,我无法肯定她是被摔入还是自己掉人了深渊,深渊里是羞辱还是痛苦。

“可怜的人!”我妈笑着说,怜悯地摇头。“怎么会有这种事呢,是不是?”

“为什么不会,妈?”

可是我妈继续摇头大笑。这是一个令所有人都大感兴奋的事件,我分享了兴奋却不明所以,或许只是出于一个无意识的原则,即人人都有权享受一切令人兴奋的事吧。但是当这种兴奋被提升到一个新的高度时,我发现只有自己在独享了。玛丽·威廉斯带着小杰克出现的几个星期之后,他们三人便搬进大屋跟彭斯合住了。这使我特别高兴,给了我一种邪魔尽除之后的平静。我不再梦到楼梯和空房间,因为我知道亨利住在那里。如今我拿着给玛丽治贫血的补剂过去,不必右转到琴房,而是左转到厨房和洗涤间边上的后院。那儿有一个狭长蓬乱的园子,一辆童车停在石板路上。杰克在车中尖叫。看不见的玛丽将碗碟碰得乒乓乱响。然而我妈并不跟我分享那份平静和快乐。她谈起亨利时不可理解地忿忿不平。讲到彭斯,她更是火冒三丈。我不能准确地理解我该如何调整对这事的态度。彭斯不在场,我就模仿我妈。在所有人中,偏偏亨利对此大为愤慨。有一天,我把自行车推到他院里去把把手拧紧。我对他讲起彭斯,仿佛他、我和我们大家都是同在篱笆的这一边,而她则在另一边,跟斯城的怪人为伍。他抬头看着我,一张脸油污点点,一对眼珠在油里飞快地转动。

“真的,”他说,“道利什小姐是个好心、可爱的女人。”

于是我愣住了,闭口不语,脸也稍稍红了。

我爸弄到一架最原始的收音机,不久之后又弄到一架留声机。我开始知道音乐应当是什么,演奏应当是什么。克莱斯勒[13],帕德瑞夫斯基[14],科尔托[15],卡萨尔斯[16]——尽管粗糙的唱片发出吱吱声,尽管收音机的耳机老是有噼噼啪啪的油煎声和滴滴答答的电码声,音乐还是突围而出。但是彭斯——当我试图跟她分享这份新的快乐时——斥责我爸,指责我,满腔义愤。

“为什么你爸要这么干,奥利弗?他本是个会欣赏音乐的人呀!我决不、决不听这种低级、庸俗、卑劣、亵渎的玩意……”

我站着,以半惭愧、半讨好的神态微笑地点头,只希望她就此打住。琴房的门上响起敲击声。她出去之后我听到她喊道:

“在教琴的时候,玛丽,你不能来打断我!好吧。把牛排和腰子给我热上。”

真的,我们都在改变,大家都在变。彭斯变得越来越像男人,越来越粗暴无礼,步伐少了弹性,人却胖了一点。对亨利和玛丽她很不客气,一副主子面孔。有时候她把他们称为“我家的人”。亨利也变了。他更为结实。他有时脱下了油光光的蓝咔叽套装和船形帽,穿大衣,戴软毡帽,像市里其他商人一样。至于我,我变得虚伪,狡猾,玩世不恭。许多年之后,我回首往事,才发现为什么我会觉得自己满腹虚伪和内疚。玛丽·威廉斯呢,她变得更虚弱、更臃肿、更尖酸。有一次,我给她送补血剂,径自进了后院,看见彭斯站在石板甬道上,玛丽·威廉斯双手叉腰立在门道上。两人同时大声说话。突然玛丽提高了嗓门,响亮而清楚地喊出她的不平。

“我要说的只是一句话,西斯姑姑,我得有自己的厨房!”

然后她们看见我站在厅里的门边,手中举着瓶子,顿时沉默下来。只有杰克从他的座椅里扔出一个拨浪鼓,发出响亮的“噗、噗”声。

我一言不发地交了药,默默离去。

又有一次,我们去卡恩[17],参加《伊利亚》[18]的演唱。我坐在她汽车的尾座上,彭斯和亨利坐在前面。车篷收下了,我隐约旁听了一场对话。开始是低语,渐渐升高,最终亨利激烈地大叫道:

“不,西斯姑姑!实在不是这么回事,完全不是!”

又是一阵低语之后,他再次清楚地说道:

“可是就像你一直说的,你得到了你的音乐。”

“……库玛,就在后面……”

她在座位里扭过身,对我喊道:

“你觉得怎么样,库玛?”

“什么,道利什小姐?”

“你没听见我们说什么吗?”

“你说什么,道利什小姐?我听不见,风声太响了……”

一个小滑头。不过我也得到了我的音乐。我发现了音乐的力量: 震撼人心,坚定信念,扩展眼界。不是想象而是实在的经验。尽管仍然受着提琴的折磨,我却爱上了钢琴,并为我家那架竖式小钢琴还能物尽其用而欣喜不已。至此我已比彭斯听过更多的乐曲了,认识到她的音乐世界的局限。认识到什么是她的局限很有价值。她最辉煌的生涯是走样而呆板的《圣保罗》、《弥塞亚》[19]、《伊利亚》、某些斯坦福[20]的作品以及每年复活节的斯坦纳的《耶稣受难》[21]。剩下的便只有海勒[22]、库玛、马太[23]的《放松练习曲》,以及星期日的《古今赞美诗》[24]。至于我,因为无计可逃,便只能忍受那每星期两次、每次半小时徒劳无益的课,忍受奉承的外表与内心无声的思绪和无名的感觉之间的对比。

“要是没有道利什小姐,我不知道奥利弗将来怎么办。他是这样热爱她……”

我却会慌乱地想,下一次我将在点头和微笑的掩护下,倾听她对她从没听过的斯特拉文斯基[25]的谩骂……


这就是热爱的感觉。


她现在粗壮了,头发有时从软底帽下的发髻中逃脱出来。她嘴里一侧镶了两颗金牙,当她一本正经地尽兴欢笑时,它们便闪闪发亮。那辆童车如今由杰克的妹妹坐了。

“来看看我的小外甥女。哆叽哆叽,咯!这是库玛。宝贝,我叫他库玛因为……”

但是有一次真是奇怪。我正在黑暗的门厅里等着上课,听见她从楼上传下的声音,绝非粗暴,却是诚恳而无比动人。

“我所求的只是叫你需要我,需要我!”

真的,我日走下坡的提琴课越来越频繁地被打断。不是因为这个老屋里几乎天天爆发的争吵,甚至也不是煞费苦心的讲和。这一切都没打断、仅仅是延迟了我练琴。真正的麻烦是来自屋外的嘈杂声: 有时是有节奏的叮当,有时是突然爆发的轰隆。它们来自那个原先是后院及隔壁铁匠铺、如今已成了亨利的简陋得不能再简陋的修车铺的所在。在那里邓禄普[26]广告和一个个旧内胎像晒干的章鱼似的挂在刷白的墙上。那里四处是机油罐、汽油桶、气泵、工作台和一些不可名状的器具,都是亨利进行机械手术的必需之物。整个场所都是发动机油污的闪光。

记得那一次我正在展示我相当不错的掌握第二把位的能力。彭斯坐在长条凳上。她的方形鞋搁在管风琴脚键上,粗花呢裙子和外套在煤气灯光下毛茸茸地闪光。我演奏着,她的整个胸脯向前倾,头微微下垂,眼睛紧闭。我心怀感激,小心翼翼地对着她合拢的双眼和无意识抽动的嘴巴演奏着……

突然一阵巨响传进屋来,像炮弹爆炸似的,我的上下左右全是弹片。彭斯惊醒了,瞪着我,仿佛炮声是我拉出来的。

“亨利,”我傻乎乎地叫道,“亨利这么晚还在干!”

“我这么晚也在干呀!”

她把脚从脚键上收回,跳起来,拽开了门。

“玛丽!玛丽!”

她停了片刻;巨响仍在继续。

“玛丽!这么骇人地吵闹我还能注意音乐吗?叫他立刻停下来!”

我听得见玛丽含糊地回答,但听不清她说的是什么。彭斯的声音一向可以跟合唱团竞争,所以能冲破大炮的轰鸣清楚地传来。

“你马上去告诉他!”然后,充满激情地说:“我再也受不了了!”接下来门厅里上演了一曲短暂的不协调二重唱,最后以两扇门嘭嘭的甩响而告终: 玛丽嘀咕着回屋去给婴儿洗澡,彭斯冲上了鹅卵石地坪,吐出最后一句花腔:“再也忍受不了了!”

我站着等待,已经数到了六十、一百二十、直至三百——斯城恢复了傍晚的宁静。六百秒。彭斯回来了,气喘如牛,满面红光,披头散发。大炮又开始发射,所以她不得不喊叫着解释:

“那是埃温的车。他要出急诊,而亨利的车租出去了,我的又坏在车库里。没办法,你只好回去了,库玛。我没法在这样的杂音中教你。”

就这样,我被炮火赶回了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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