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价(price taking)的行为没有多大变化。市场之价是什么,出售者就照价而沽,没有其它选择。从价格行为的角度看,受价并不精彩,没有什么值得大书特书的。但为什么一个出售者要受价,没有选择价格的空间,却不是肤浅的问题。
受价,是因为出售者面对的需求曲线是平线一条。要是这曲线向右下倾斜,高价多卖一点,低价少卖一点,出售者就要觅价(price searching),考虑高一点或低一点可能带来的不同利益。
传统的分析是这样的。一样物品的个别顾客的需求曲线皆向右下倾斜。数以千计的个人需求曲线,每价加量(向右横加),得到的市场需求曲线也是向右下倾斜的。如果市场的需求者甚众,而供应者也多得很,虽然市场整体的需求曲线向右下倾斜,但一个供应者所面对的,只是这曲线上的一小点。把这小点放大拉开来,这供应者面对的是一条近于平的需求曲线。
这样看吧,以纵轴为价,横轴为量。假设整个市场的横轴每公分代表一万个单位。但一个微不足道的供应者,自己面对的量的横轴,每公分只代表十个单位,那么这供应者的横轴,是市场的横轴拉阔一千倍。这样,面对这供应者的需求曲线是近于平的。不可能绝对是平,但近于平。因为近于平,这供应者就不考虑选择订出较高或较低之价:他按市价出售,受价(price taking)也。
面对一条需求平线,出售者之价若高于此线,一点也卖不出去。价低于此线呢?有两个解释出售者不会那样订价。其一是依照需求平线之价,他要卖多少就卖多少,而他决定的产量,是市价等于他的边际生产成本。其二,要是这个出售者的生产成本与其它的竞争者相同,订价低于市价他就要亏本而关门大吉。
我们不要吹毛求疵地批评上述的分析。虽然在真实世界中,一丝不改的受价行为不多见,但环绕市价的或加或减的行为很普遍。在真实世界中,受价与觅价的区别是程度上的事。从完全没有市价指引而觅价到一丝不改地跟市价之间,有一块很大的广场或灰色地带。分析问题或现象,灰色地带容易引起混淆,我们不妨简化地从一个极端或另一个极端入手,而这极端的选择,是要看问题的本质来决定的。
比方说,一般而言,农产品、矿物、材料等市场,应该归纳在「受价」那方面,但香港这几年的两次「鸡瘟」发生时,鸡价的升降是「觅价」的问题。又比方说,咖啡的批发市场历来是「受价」的,但数十年前,盛产咖啡的巴西,赌了期货的官员竟然协助「造价」,搞得声名狼藉。
话虽如此,我对上述的传统受价分析有质疑。我认为这分析的主要困难,是过于重受价市场需要有众多顾客及众多供应者。换言之,我认为受价的主要成因,不是因为一个供应者只占市场微不足道的一部分。另一方面,觅价也不一定是少供应者或垄断才会发生。且让我从《博弈理论的争议》一文内谈到的一个故事说起吧:
「大约是一九六六年吧。我从赌城拉斯维加斯驾车到三藩市去,路经之地全是沙漠。天大热,摄氏四十多度,汽车没有冷气,口渴之极。车行了很远都四顾无人。后来到了一个地方,见有五、六户人家,其中一家门前挂可口可乐的招牌。我急忙跑进去,买了一瓶冰冻的可乐,只二十五分钱。我想,要是卖者叫价五元一瓶,也是相宜之极,为什么只售二十五分?离开时,我见到有几个邻家的孩子在地上游玩,恍然而悟。我想,要是卖可乐的人把价格提升,这些孩子就会叫父母替他们购置冰箱,大做可口可乐的生意。」
上述的小故事有几个不小的含意:
(一)我这一辈承受了马歇尔传统的经济学者都知道,市场的竞争,永远不限于可以见到的出售或供应者,而是包括所有潜在(potential)的、看不到的可能参与的供应者。只见到一个生产出售商人,不等于垄断,见到几个不等于寡头竞争,因为在旁虎视眈眈、伺机而动的竞争者可能不计其数。
奇怪,有道之士明知潜在竞争的重要影响力,但往往一转身就忘记了。二十世纪价格理论大师史德拉(G. J. Stigler),一九四六年就说明竞争要把「潜在」的算在内,但他后来作工业生产研究时,分析那所谓「集中比率」(concentration ratio)就忘记了潜在的竞争者。
(二)无论供应或需求,潜在的竞争者对市价都起决定性的作用。但我们无从知道潜在的人数,所以供求曲线的图表只能限于参与的、看得到的、数得出的供或求的竞争的人。但假若我们以为市价是单由这些可见的竞争者决定(一般书本的含意),就大错特错。说在边际上市价等于成本等于用值,是看得见的竞争者的边际价值相等没有错,但潜在的竞争者协助把边际成本与边际用值推齐而成市价。这点下节将再解释。
(三)从我们的可口可乐小故事可见,受价的行为不需要有多个可见的竞争出售者。见到的可能只有一个,而这一个可能被潜在的竞争者逼要受价。只有一个出售者,其面对的需求曲线是向右下倾斜的,因为市场的供求图表不能把不知数目的潜在竞争者画进去。然而,那可以画得出的需求曲线似是而非,因为那单一的出售者可能意识到,要是他加价,面对的需求曲线会因为邻居孩子的参与出售而平下来。
不要误会,我不是说那单一的可口可乐出售者是受价之人。他可能是觅价者,但因为有潜在竞争者的存在,这觅价有很大的约束。他可能因为觅价的约束太大,看五十公里之外之价而受之。
这带来我要说的最重要的一点。受价的行为,是不需要有很多的竞争出售者的参与,然后把市场需求曲线的一小点拉开来而成近于平线才发生的。事实上,潜在的竞争者也不需要很多。受价是被迫而「受」的。只要有一个出售者决定不二价而沽,而整个市场都知道可从这出售者以该价买到同样的物品,其它的供应者不能叫较高之价,而若不二价够低,受价就是后果。
参与的或潜在的供应者数目,对受价的行为不是完全没有影响,而是影响不大。较大的影响是另外两项因素:其一是大家出售的物品要没有疑问地相同;其二是潜在竞争者的参与易如反掌。
在我们的小故事中,可口可乐就是可口可乐,在美国不可能有冒牌货。这样,购买的顾客不会怀疑一家出售的会与另一家的不同。至于孩子们的潜在竞争,转为参与竞争易如反掌。小孩只要在家门前挂上可口可乐的招牌,家中的冰箱有足够的容量,挂个电话给可口可乐的批发商,就可得货而开档了。
上述的分析,解释了为什么世界上数以千计的产品中,只有数十种是纯真的受价物品。这数十种就是期货市场(commodity futures)成交的物品了。期市是以今天的合约决定某物品的将来某日的成交价。要是将来的交收货不对办,岂不会大吵特吵乎?因为这个缘故,能在期市成交的物品,必定有严格的量度质量的规定,使参与交易的人心安。黄金如是,白银如是,木材、花生、鸡蛋等物品也如是。
除了物品有严格质量鉴定,质量有变说明有规定的价格之变,期货市场的成立还有其它的条件,例如要找到一个或几个众所认同的交收地点。这是题外话。这里要说的,是一样物品的质量被众所认同,其价就不会因为有质量的讯息问题而引起争议。另一方面,参与期货市场也确实易如反掌。一个人只要证明有下注的钱,挂个电话就可以买入或沽出,而沽出者(供应者)可以完全没有物品(货物)在手,卖「空」去也。沽者既然卖空,购者当然要买空了。
期货市场厘定之价,沽者或购者都要接受,觅价的行为是不存在的。有趣的是,庞大的买卖成交量,到期时一般是没有货物交收的。要是某期货有百分之二成交量的货物交收,《华尔街日报》就会作新闻报道了。不用交收货物(只算金钱上的得失),期市的主要用场是订价,好叫实际的生产供应者与实际的购买使用者有价可受,而同时又可以利用期市的合约,买空或卖空来保障自己的生产计划。货物不用交收,但一定要有交收的权利,因为这权利可以保障市价的可靠性。任何买了期货的人,结算时若认为市价太低,不可信,就要求对方交货。
受价的行为不需要有很多的供应竞争者。另一方面,有很多的供应竞争者,却可能觅价。这是讯息不足的问题,是后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