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好警察是什么样的?”

第1章 “好警察是什么样的?”

权力往往导致腐败,而绝对的权力绝对导致腐败。伟大人物几乎总是坏人,即使在他们仅仅施加影响而未行使权威的时候也是如此。如果再加上权威使人腐败的倾向或必然性,情形就更是如此。

——阿克顿勋爵(Lord Acton),1887年

职务塑造人。

——匿名政治谚语

什么样的警察是好警察,他的所想所为与一位坏警察有何不同?警察工作是会导致警察腐化,还是会使警察的眼界更加开阔,使他的灵魂更加崇高?究竟怎样做,才能避免可能出现的警察道德沦陷?

本书所讲的正是这些问题。本书描述了20世纪70年代初在美国一座颇具规模的城市中,从事警察工作的28名青年人的道德观与知识视角。本书旨在阐释警察所抱有的最为根本的态度观点,与他们在履行职务的过程中,其行使的强大权力和反复面对的暴力之间的相互作用。

简而言之,本书的结论如下:只要培养两种美德,就能成为一名优秀的警察。[1]在知识方面,必须理解人类痛苦的本质;在道德上,必须解决达到正义的目的与使用强制手段之间的矛盾。如果一名巡警形成了这样一种悲剧式的意识和道德上的平静,那么他通常会在工作中获得成长,提升自己的信心、技能、敏锐性和警惕性。

警察是否会养成这两种美德取决于他面对反复出现的威胁采用何种手段保护自己。面对暴力和疯狂之时所做出的自卫反应对警察身心最为核心的部分造成了影响。警察对我所称的“强制力悖论”(the paradoxes of coercive power)做出的回应,对他关于人类本性的基本认识和关于对与错的传统理念提出了挑战。

在危机四伏的巡逻工作中形成悲剧意识和实现道德上的平静,部分靠的是乐于与人交谈。能言善辩使警察应对暴力时可以选用的手段更加丰富,也使得他能够接触到民众的内心——他们的希望、恐惧、成为有价值的人的需求以及他们的良知。同等重要的是,如果警察喜欢与人交谈,这就为他提供了与同僚沟通交流的机会。警察局内可以设立若干机构来发挥警察的交际能力,在这方面,有两个机构——一个是培训学院,一个是巡警队——格外重要。培训学院和巡警队将警察聚集到一起,因而警察们就有了独特的机会来谈论剥夺、冷漠、面子和非理性问题——强制力的四大悖论——固有的知识与道德问题。警察局长可以通过确保对警察进行有效的训练并且由得力的警长领导巡逻队的方式,防止自己手下的警察发生道德败坏的问题。

另外,警察的工作环境一贯是充满悖论的——警察拥有权力但是并不拥有绝对权力,因而如果缺少谈话的意愿或者机会,就有可能导致警察与民众及同事之间出现隔阂。这种隔阂会阻碍警察形成对强制力的悲剧式的意识和道德上的平静。到头来,警察会越来越习惯于逃避责任、野蛮执法、徇私舞弊。反过来,这些不当行为又会导致他在道德和知识上的迷惘愈加严重,从而导致他越来越不愿意与人共处,并最终导致他的自我堕落。

本书的其余部分试图证明这些结论。第2章向读者介绍了四位警察和他们所思考和担心的事情,特别是他们对强制力困境的关注。第3章分析了强制力的概念。我对一个抽象的强制关系模型——我称之为“勒索性的交易”(extortionate transaction)——进行了分析。通过这个模型,我确定了有效执行强制力中固有的四个悖论——剥夺、冷漠、面子和非理性。它们之所以成为悖论,是因为它们与文明世界的事务赖以开展的其他“真理”相矛盾。第四章解决的是一个至关重要的方法论问题:如何定义“好警察”,即专业警察的本质。这一章(和第3章一样)还着重强调了至关重要的一点:警察是强制力的受害者,正如托克维尔对政治家所做的总体评价那样,“专注于自卫而不可自拔”。[2]

第5章到第9章则着力于探索强制力固有的各个悖论在警察日常工作中的表现方式。对于每种悖论,我都区分了四种可能的自卫方式,还讨论了警察在这四种方式中做出选择的条件和结果。

接下来,在第10章和11章中,我们探讨的是这些悖论事件是如何影响警察的知识和道德发展的。这两个章节细致地探讨了警察的经历是如何促进其品格的成长。第12章则探讨了语言、领导力、学习(即警队队长和警队其他成员在工作中给予警员的教导)这三个因素,以及如何运用这三个要素来影响警察品格发展的方向。因此,在第12章里,主要论述了人的努力方式能够人为地改变警察命运的“自然”结果。

本书第13、14章着眼于本研究在两个方面的意义:对这28位年轻警察的了解,对于改进美国警察机构有哪些启发?对于强制力这一普遍现象,本研究又对我们有什么启示?

本章节剩下的内容则简要地叙述了本书所涉及事件的背景,并讨论这28位警察是如何被选出来作为样本的。

美国的警察部门有一个独特别致的特点,那就是它们是地方性的,并且彼此之间千差万别。因此,对单个警察局进行观察的人士,必须始终对过度同化倾向保持警惕。[3]一个有文化、沉迷于纽约和芝加哥警察故事的人,恐怕难以理解某些地方警察局居然能在没有严重贪污和不受非法政治影响干预的情形下运转。但我们国家确实有许多既清廉又敬业的警察部门。同理,习惯了城郊警察局运作方式的中产阶级公民,往往会完全忽视城市警察在下层阶级居住的城区中所扮演的举足轻重的咨询辅导作用(counseling role)。但是,处理家长里短的私密事务,其实是大都市警察局工作中最为重要的部分。相似地,奉公守法的读者在跟那些在集市和球赛上执勤的缺乏训练的(并且无薪的)预备役警察(police reservist)[4]打过交道之后,也许会怀疑美国的警察是否完全没接受过训练,遑论良好的训练了。不过,美国一些州县的较好的警察局对正规警察的训练,有时候在知识方面是成熟并且有效的。

警察局之间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七个方面:服务社区居民的同质性、警察局所承受的非法政治影响力的大小、内部贪腐行为的普遍程度、规模大小以及为应对规模问题而做出的组织性努力、警察局的历史、对专业训练的投入、警长的智慧和能力。这其中每个方面都有可能对一位警察的性格特征产生重要的影响作用。[5]

就以拉科尼亚警察局(Laconia Police Department)为例,该警察局是本书专门研究的一个样本。拉科尼亚警察局至少在上述七个方面中的一个方面符合人们普遍对美国警察局的刻板印象(形象定型)。这个警察局所服务的城市拉科尼亚,拥有50万居民——有富人,也有穷人;有长期居住于此的家庭,也有初来乍到的移民;有黑人,也有白人;有人乐观自信,有人毫无希望。拉科尼亚市有为数不少的少数族裔——拉丁裔、亚裔和美洲印第安人——他们聚居在城市一半的地域中。拉科尼亚市呈长方形分布,东西长15英里,南北宽5英里。拉科尼亚的20万非白人居民中,几乎无人居住在该市丘陵起伏的南半部,而是居住在位于河岸边、地势较低、历史较久的“平地”上。不过,这绝不是说所有居住在该市北半部的人都是穷人或者少数族裔。例如,拥有时尚的商业区和精致的住宅区的拉斐特公园就位于该市平地正中央。不过,平坦地区有相当一部分街区是由破败的公共房屋小区组成,那里的居民没有一个人拥有住房,住在那里的家庭往往是支离破碎的,靠福利救济过活,而且几乎毫无二致地都面临着严重的医疗压力或者情感压力。与之相比,该市南半部的山坡上星罗棋布的崭新的社区,里面则住满了白人中产阶级家庭,他们享受着像城郊一样的奢侈(以及疏离)——开阔的视野、宽敞的空间以及隐私的保障,但是与此同时没有人行道、公共交通以及近在咫尺的商店。拉科尼亚是一个充满反差和文化多样性的城市。

但是在其他方面,拉科尼亚及其警察局又与其传统的典型刻板印象存在着显著的差异。一方面,拉科尼亚警察局几乎没有受到任何非法政治影响的干预。在拉科尼亚市,新当选的政治家都会接受一个得到广泛默认的禁忌,即不得要求拉科尼亚警察局提供方便,或者干预和妨碍警察局的管理工作。在我所遇到的拉科尼亚警察中,没有一个警察认为除了其警察上司以外会有别的什么人能影响到自己的晋升和职责。在本研究进行期间,拉科尼亚的选举政治制度是保守并且以务实高效公事公办为导向(business-oriented)的。(由于种种原因,非白人群体的政治努力还没有见到成效。例如,通过选举进入市议会的黑人连一个人都没有。)该市市政执行官在市政府的决策中起主导作用;民选官员几乎在每个重大事件上都要遵从其意见。至于政党,它们在该市的政治改革事务中根本不存在,而且令人称奇的是,当地工会居然无法让人感受到其影响力。法官的任免由律师界把持,法官的遴选更多是基于专业素养和与本州政治体系的关联,而非对本市政治事务的参与度。另一方面,警长、市政执行官和公务员主管一致认为需要一个专业的警察局,三者均坚持将“功绩”(merit)作为警察雇用和晋升的唯一依据,且任何公民均不应私下得到特殊关照。由于该市政治环境相对单纯,因而他们得以将自己良好的意图付诸实施。

总的来说,该警察局内部也不存在任何腐败问题。20世纪50年代,该警察局发生了严重的腐败丑闻,几名警察因为勒索和行贿锒铛入狱。从那以后,贪污腐败早已得到根除。就连接受一杯免费咖啡也是违反警察局规章制度的,警察局局长还将几名违规收礼的警察作为反面典型严加惩处,以儆效尤。此外,拉科尼亚的警察薪水较高,也使得他们不必从事贪污腐败活动。

如此一来,拉科尼亚警察局上上下下不存在任何秘而不宣、令人尴尬的丑事,因而也就没有必要对外界遮遮掩掩。公民和研究人员,无论是态度友好的还是抱有敌意的,都可以方便地了解拉科尼亚警察局的各个方面。除了出于安全顾虑而进行的限制之外,拉科尼亚警察局局长将该局的全部运作情况统统向公众公开。局长的开放政策已经实施了很久,“来自外界”的观察已经司空见惯,警员们对此也早已习以为常了。

拉科尼亚的警察局规模庞大——要管理该市75平方英里的辖区,警察局的队伍必须庞大。该警察局总共有800名身着警服的警员。不过,虽然该警察局规模相对较大,但是所有的行政管理活动都在一个叫作“市中心大楼(Downtown)”的建筑中开展。拉科尼亚市不设警察分局。拉科尼亚警察局巡警处有将近400名警员,这些人每个工作日都要到“市中心大楼”集中,驾驶警车前往各自的执勤区域,然后回应市中心大楼通过无线电发来的居民报警,随后在执勤结束后再回到市中心大楼。

巡警分为三个班次(值夜班),即实行三班倒。每一班次的工作时间为八个半小时,新班次的开始时间分别为早上7点(日班)、下午3点(三班)和晚上11点(夜班)。每6个星期轮班循环一次,这样巡警队的每名警察在18周的期间内在这三个班次的工作时间完全相同。在某个班次出勤的警察,不管在该市的哪个地区巡逻,都在同一个更衣室换衣,在同一个集合厅中碰头,并在同一个体育馆健身。

每个班次均由一名副巡长(captain)负责指挥。为了解决地域广阔和无线电频繁过载的问题,拉科尼亚警察局将拉科尼亚分为东区和西区,两区分别配有专用无线电频道,并由一名副队长(lieutenant)统辖。东西两区又细分为两到三个巡逻区,每个巡逻区都有一支由11人组成的巡逻队伍,由警督巡官(sergeant)警长带领。队员以一人或两人为单位,分配到所在警队辖区内的指定地点执勤。[6]

拉科尼亚警察局的其他400名警察则隶属于专门的机构,例如调查处(成员均为已经“当上”警督的警察)、训练处、青少年违法与风化罪处以及内务处(负责调查针对警察不当行为的投诉)。警察局的这几个部门不像巡警队那样与广大公众打交道,不过它们同样也在“市中心大楼”办公。

拉科尼亚警察局的现状受到了其历史的影响。拉科尼亚市的居民还记得二三十年前的事件,在酒吧、街角、家庭聚会上,他们会把过去的种种掌故讲述给新来者听。过去,在拉科尼亚这座临河的工业城市,警察局曾经卷入大罢工(大萧条时期)、军事宵禁(二战中期)和骚乱(在“另一场战争”,越南战争期间)的狂飙之中。广大公众正是在这些跌宕起伏、纷纷攘攘的事件中形成了对拉科尼亚警察的看法——强硬、无情、孔武有力。无论是在拉科尼亚市还是在附近地区,没有一个人,无论他多么年长,都不曾认为拉科尼亚警察局有温和可欺的一面。

在20世纪60年代中期,拉科尼亚警察局还创造了一段充满暴力的历史。1960年代早期,当地一伙黑人青年组建了一个名为“监督者”(Overseers)的自警团伙。作为其自封的职责的一部分,该团伙想要改变警察在黑人聚居区的行为——通过监视、威胁和武器枪械对警察的行为进行修正。双方爆发了好几次致命的枪战,互有伤亡。双方这场公开较量所产生的敌意一直流传至今,催生了种种教义信条、协议和刻板印象,并且这些信条并没有随着现实世界的变化而迅速消解。

此外,历史在拉科尼亚警察局内得到了传承。例如,在更衣室谈天说地的时候,有人会向刚入职的新人绘声绘色地大谈该警察局与“恶魔仆役”(the Devil’s Men)——一伙恶名昭彰的摩托车飞车党之间的混战。这群为非作歹的小流氓极端敌视黑人、藐视文明规范并参与贩毒等违法活动。这些故事绘声绘色、极具感染力,同时又富于说教意味;这样一来,史实就成了今鉴。

警界将拉科尼亚警察局视为向警员提供范围广泛的专业训练的楷模。1972年,新招募警员的培训持续了整整38周。其中有20周的课堂教学,在此期间新招募的警察须掌握刑法法典,学习如何看待社会事件并对此撰写警务报告,(在6周时间内集中)讨论城市中的社会关系,参与模拟街头重大事件处理,接受枪械使用的培训。在随后的18周中,每位新招募的警员会跟随一名受过专门训练的教官接受指导,该教官将陪伴新招募的警员实地实习并对其表现进行评估。

在此之后,拉科尼亚的警察在其职业生涯中会反复回到训练处接受培训。他或许会学习若干短期特别课程(例如,关于毒品、酗酒、双语和紧急护理等课程);他还会定期学习一门内容更为宽泛的教育课程,该课程时间更长,面向对象是高级警官、新警培训警官以及警佐。

最后一个影响拉科尼亚警察局的重大因素是局长。在20世纪70年代本研究行将结束的那段时间,警察局长是普通警员谈话中的一个永恒的话题。他的政策和个性引起了普通警员的强烈反应。他招人怨恨,又受人尊重,而且怨恨他的和尊重他的往往是同一群人。只要警员说他好话,必然是因为敬重他清晰的思维。他们认为局长的理念是“进步的”。他不能容忍他的手下野蛮执法、违法犯法、贪污腐败。他对枪支的使用设定了严厉而苛刻的限制。他公开赞扬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引领的正当程序革命,并采取措施向下属解释如何在盘问和搜查中遵守正当程序所带来的新限制,以及为什么遵守这些限制是件好事。

当他的下属说他的难听话的时候,通常情况下他们针对的是他的个人怪癖,特别是他对他们实施的毫无必要的侮辱,无论是公开指责或私下训斥。由于他的个性,他并不是一个受人爱戴的局长。在他的监管之下,他手下的人往往闷闷不乐、怨言满腹,并且越来越厌恶他那种动辄尖酸刻薄、贬损他人的作风。

但是在我所见到的他的下属中,没有谁怀疑他彻底颠覆了拉科尼亚警察局的理念,使这个警察局从墨守成规、逮捕至上、客观公允不偏不倚地以警察逮捕人数的多少(每周都有量化的“业绩单”,activity sheet)作为不容辩驳的评价警察价值的标准,转变为以服务为宗旨,将抓人过多视为无能笨拙的表现,并认为任何新鲜事物都比旧式警务方法优秀。

拉科尼亚警察局的这七个特点——局长、历史、规模、培训、廉洁、独立和服务对象(clientele)都对1971年(我的研究就是从这一年开始的)在这里工作的每一位警察产生了影响。

1971年,相对的平静重新回到了拉科尼亚市的街道。这并不是说犯罪明显减少,而是警察感觉到20世纪60年代末期的暴力精神开始走下坡路了。在国内和国际因素的共同作用下,该市的各个社群重归平静。同样,警察局长的“进取”(progressive)政策也起到了安抚社群的作用,至少,某些曾经强烈抨击警方的少数族裔群体的发言人也开始公开对拉科尼亚警察局局长的努力表示了肯定。正如前面已经提到的那样,20世纪60年代,曾经有多名警察和市民在多起具有鲜明种族色彩的街头对峙中殒命。而到1971年时,大规模的街头冲突已经转变为竞选活动。

1971年,拉科尼亚警察局的巡警队、交警队和特别行动队共有400多名警员。这些警察几乎是清一色的非管理人员。他们每天在工作一线与公众打交道,不论出现何种任务,总是随叫随到。这些一线警员大多都是刚入职的新人,年龄不超过30岁,工作经验不超过8年。他们都是1963年之后招聘进来的,正是这一年,拉科尼亚警察局对选拔和培训程序进行了重大调整。

根据1963年确立的选拔程序,每位应聘警察的人员都要过好几道关。他必须通过一系列智力测试。他要提交自己的医疗和身体敏捷性评估报告。他要见一位精神科医生,该医生会通过问卷或者口头测试的方式来检查他是否有心理问题倾向,尤其是“精神分裂”综合征。然后警察部门会对他的背景进行调查,看他有无任何形式的债务、暴力、犯罪行为或者其他欠缺。随后,他要接受由三个考官主考的持续一小时的面试,这三位考官中有一位是普通公务员考官,其他两个来自拉科尼亚警察局。每位应聘人员必须通过所有前述这些考验才能被录用为警察。对应每个成功应聘的人员,就有33名应聘人员遭到淘汰。

拉科尼亚警察局在修订选拔程序的同时,还正式制定了新警员培训计划。1963年,拉科尼亚警察局首次设立了一个为期6周的课程,主要包括报告写作实务和刑法精要强化。到1971年时,该训练课程已经被延长至38周,其中包括为期6周的关于拉科尼亚市社会状况的“研讨会”和一个为期18周、在警察训导员指导下进行的实地培训。

我想要弄清警察在其职业生涯开始后的头几年中是如何成长的。为此,我将我的研究重点放在新近加入拉科尼亚警察局的警员身上。他们从警时间均不满8年,并且都是按照1963年启动的严格程序进行选拔和训练的。我以下面的方式选出了28八名年轻警察作为研究样本。

我按照字母表顺序制作了一份巡警队、交警队和特别行动队中一线人员的名单,然后在从1到10之间随机选取一个数字,在名单中找到那个数字对应的名字,接着每隔10个提取一个名字,这样一共选择了38名警察,其中只有一名警察不是白人。随后,我按照字母表的顺序制作了一份所有非白人巡警的名单,然后从中随机选了两个名字。此外,我还特意添加了此前我已经认识的两位警察的名字,因为他们鲜明的警务风格在警察局里很受欢迎。添加最后这两位警察固然导致我的研究失去了一定程度的科学纯洁性,但是这两位警察却为我提供了某种参照的基准点(bench mark),而且我发现这种基准点在我总体把握研究样本的定向方面非常有帮助。

在这42名警察中包括14名“老资格”(old-timers)的警察,他们早在1963年之前就加入了拉科尼亚警察局,因而并没有经历在那年之后实行的范围广泛的选拔性考试的严酷考验。其余28名警察则都是按照1963年之后基本相同的程序任命和训练的。他们组成了一个符合本研究目的的样本,一个年轻的警察局的缩影。就目前而言,他们与警察局中与自己同龄的其他同僚并没有什么明显的区别,至少在他们被招募进来之时确实如此。他们公务员招录考试成绩的分布状况,以及在培训学院中的平均分数,与那些没有选入样本的警察相互一致。在这些警察样本中,从任何方面来说,他们都没有表现出不具有代表性的情况。[7]

我与这28位新警察中的每个人都进行了面谈;其间,他们对一整套结构化安排的开放性问题进行了回答。与他们的面谈持续时间为2~5个小时,平均每人4个小时。所有的面谈都是在警察大楼(市中心大楼)里私下进行的,通常是在他们结束当天的值班之后。我向这些警察保证,与他们的谈话是绝对保密的。

在一年之后,我开始正式跟随构成这一年轻样本的28名警察中的每个人一起乘车出勤。到那时为止,样本中的三位警察已经离开了拉科尼亚警察局:其中一人在摩托车事故中受了重伤,另外两人加入了其他执法机构。对于剩下的25名警察,我与他们每人至少共处了8小时,其间在他们每次出勤之时我都会竭尽所能地跟随他们一起巡逻。

至于那些“老资格”的警察,我对他们进行了访谈,了解他们的生涯能够为新警察的事业提供什么样的启迪。在这14名老资格警察中,有4人没有参与访谈,其中有两名拒绝参与,另外两名则是因为他们的个人生活出现了变故,导致他们不便接受访谈。我并没有换人。此外,在对“老资格”警察进行访谈后,我随后也并没有在实地工作中对他们进行系统的观察。

那么,这28名年轻的警察是什么样的人?他们如何看待这个世界?他们又有哪些忧虑呢?

[1] 本书从描述和规范的方面谈论了警察的很多东西。我试图尽可能多地关注什么样的警察才是一名好警察这个问题,以便努力理解警察自身发生了什么事情。想要了解优秀的特定条件(或“职业水准”)的读者,可以翻阅第四章。

[2] 阿历克西·德·托克维尔:《美国的民主》,亨利·里夫译(纽约:古董出版社,1945),第140页。

[3] 在《城市警察》(City Police)(纽约:法勒出版社,1973)中,乔纳森·鲁宾施泰因(Jonathan Rubinstein)非常欣赏这种限制,因而他始终明确申明,他的观察研究是在费城一地开展的。这种谦虚的品格使他的著作锦上添花,同时他也告诫那些研究警察的人,“证据问题是至关重要的”。不过,鉴于关于警察个体研究的书籍离不开警察袒露内心的想法,进行保密是非常重要的,因而我的研究只得后退一步,遵循匿名这种传统的规则。

[4] 美国的预备役警察(police reservist)是一种“志愿服务”的警察,配备统一制服、徽章,甚至枪支,即使最专业部门的预备役也很少训练,在周末或正规警察人手不足时去执勤。正规警察怀疑他们的动机,并且对他们的行动感到极度懊恼。但他们为城市省了一大笔钱,基于此,预备役的传统不会很快取消。

[5] 詹姆斯·F.艾亨(James·F.Ahern),康涅狄格州纽黑文市的前警察局局长,在他所著的《陷入麻烦的警察》(Police in Trouble)(纽约:霍桑出版社,1972)前几章中,描述了警察机构中普遍存在的贿赂行为和不当的政治影响。

[6] 交通和特别行动队也执行巡逻任务,因而与公众有广泛的接触。交通警察队由30人组成,负责在该市主干道上巡逻。虽然交通警察队的工作具有无聊、危险且相对无用等特征,但它也有三个比较吸引警员的特征:工作时间稳定;多数有周末休假;所有队员都骑摩托车巡逻,这相较于关在巡逻车里、陷于无线电联络无法脱身、令人产生幽闭恐惧症的状态而言,是一种解脱。特别行动队(Special Operations)比交通警察队规模稍大,并组建有一支交警专业巡逻行动队(Traffic Specialized Patrol Operation)。紧急救援警官(特别行动队员的别称)在城市中犯罪率比较高的地区工作,打击罪犯,在街上搜寻罪犯,并想方设法抓捕抢劫犯、盗贼、扒手以及到处惹是生非的捣乱分子。

[7] 在有关方法论的附录中,列出了所有的比较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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