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二:国家资本再分配与民间资本再积累

附二:国家资本再分配与民间资本再积累[30]

本文可能引起争论的观点如下。

第一,东西方社会的主要差异源于不同的资源环境和不同国家的资本原始积累的历史过程,这也是形成不同政治体制甚至是意识形态的基础因素。中国是一个典型的进行东方式原始积累的国家,她并没有像西方国家那样对外掠夺扩张,而是主要对内“自我剥夺”:一方面通过工农产品“剪刀差”,从农村提取积累;另一方面以票证形式计划、分配,维持城市劳动力再生产的限额消费品,从城市提取积累。

第二,中国历史上,农村社会管理一向是“社区自治”,村民们根据传统道德规范及对本地区社会经济发展贡献的大小,筛选出“社区精英”,组成“管理集团”,对农村社区进行管理与统治。应该认识到:上下几千年的中国文明史中,只有在国家资本原始积累这个特殊历史阶段,政府控制才真正下伸到农村基层,它凭借的是“农产品统购统销”和“人民公社”这两种相辅相成的制度。这时,政府对全部生产、交换、分配、消费环节实行集权控制,而极端化意识形态的作用则在于国民动员的有效性。

第三,对财产的控制和对资源的配置是权力的出发点和归宿。集权体制建立在国家对全部资源实行垄断占有的基础上。在20世纪80年代改革过程中,原有的以“按级分配”为标志的全民所有制,已在“利改税”之后渐变为“单位所有制”,国家资本蜕变为部门垄断资本;而又由于后者并不是剩余价值的直接付出者,因而根本无权占有国家资本及收益,其法权占有必致腐败。在中国大城市发生的一系列经济和政治问题,症结就在于此。

第四,中国当代的改革其实应被看作由亿万劳动者积累的约三万亿元国家资本的一次再分配。国家资本的再分配是“民间资本”再积累的基础,它意味着城乡经济主体有机会根据自己的社会经济条件,在重新获得必要的启动资本的基础上,不计代价地以劳动投入替代资本投入,重建自己的财产权力结构。正是由于这一基础及社区血缘、地缘关系这种传统中国农业文化在国家资本再分配中所起的作用,中国近年来的农村改革和发展才能取得成功。

第五,具有家族(家庭)结构特征的农村社区组织在经济上有两个主要功能:一是区域资源配置,二是收入、福利的整合。在农村组织创新建立市场经济新体制的过程中,这两者都是无成本或低成本的。中国经济体制改革必须重视与中国传统文化的融合,因为它无论是在民间资本的再积累过程中,还是在减少制度变迁费用方面都具有积极作用。

第六,基于农村改革中农户家庭凭借社区成员身份对地产和农业固定资产进行再分配的成功经验,人们必须在城市找到一种方法,即能像分房“打分”一样,来核算每个劳动者拥有的与其工龄和贡献相应的国有资产份额(包括消费性固定资产),可以让这种“劳动者份额”在政府注册之后继承、抵押或抵顶政府税费,但不许兑现。只有当这种社会化了的国家资产在新的产权关系促进的高积累中增值,才可以进入股票市场兑现。

第七,研究中国体制问题的焦点在于认识城乡差别。中国存在着两种社会、两种体制、两种政府。城市政府相对于农村政府恰像一个“倒置的金字塔”。不同的财政来源导致权力方向上的不同。而这种城乡矛盾的对立统一,又正好是中国社会得以在稳定中渐变的基础。近期的改革选择是:要在城市中对国有企业和政府资产进行界定,重建一种财产关系清晰但产权结构复杂的资本形式,一步一步地打破部门资本的垄断,形成政府与各种经济主体的契约关系。

第八,国有资产社会化再分配问题对于多数东方国家来说是相类似的。如果一味地等着外国投资或本国公众购买国有企业资产(这些企业资产按理本该属于为国家资本原始积累无偿地付出了剩余价值的劳动者),那么这种做法将会使国家资产在产权矛盾造成的经济混乱和社会动荡中日益贬值。20世纪90年代的中国改革,正越来越多地撞击着一个绕不开的难题:对于大多数已经在40年国家资本形成过程中付出了艰苦劳动的人而言,改革的确走到了必须进行选择的岔路口上:要么通过新的产权制度安排还原劳动者在国家资本积累过程中付出的剩余价值,并以此作为民间资本再积累的基础;要么任由已经成形的部门垄断资本分割国家资源,造就出一批既不具有任何现代市场经济特征,又有悖于社会主义性质的官僚资本家。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终于作为一种体制被确认下来之后,那些一向主张市场取向的改革者甚至还来不及感受最初的欣慰,就和社会公众一样,眼睁睁地看着国家资产的瓜分狂潮忽然其名其妙地翻涌起来;尽管人们在某种程度上开始感到“资本主义的丑恶”,然而又大都无可奈何地把即使在资本主义社会也被视为非法的政治权力控股和垄断剥夺,当成市场经济与生俱来的同胞兄弟。

显然,一向在理论上和实践上都以能代表中国人民最大多数的根本利益为宗旨的中国共产党,不会听任一部分已经在事实上垄断性地占有国家资产的既得利益者,无论是以计划体制下的“国有”为名,还是以市场体制下的“股份”为名,攫取本国劳动人民的资产和收益。当十四大政治报告明确地把理顺产权作为深化改革、发育市场经济主体的基本前提时,不期然抛出的这一块“试金石”,便对所有认同或号称改革的人做出了检验。那些大多已经在国家资本利润分配中稳定地占有既得利益份额的人,那些意识到手中含金量很大的权力正在资源重组之中渐趋弱化的人,或是那些曾经有条件借助于权力造成的财产关系混乱以“公有”谋私的人,几乎都乐得接受以往放权让利式的“改革”,但却几乎都不愿看到“产权清晰化”成为现实。于是,恰恰是他们,成了国家资产瓜分潮的始作俑者……

本文的理论发现不仅仅在于对改革之前的30年重要政治事件与国家工业资本原始积累的因果关系做出解释,更为重要的是对15年改革中非官方的民间资本再积累做出分析。民间资本这种前所未有的高度再积累,恰恰是建立在由亿万劳动群众创造的剩余价值所形成的国家资本进行再分配的基础上的。如果说改革是社会主义的自我完善,那么我的全部观点可以概括为一句话:当前改革的核心问题是通过国家资本社会化来还原劳动者在改革之前的30年原始积累过程中付出的剩余价值。对此,我将以模型和公式来解释劳动者个人或家庭如何计算他们在国家资本再分配中的份额,以及怎样与政府重建相应的经济契约关系。

人们需要一种通俗而又系统的思想来解释发生在他们身上却又困扰了他们40年的重大历史问题。好在我们这两代以自己的剩余价值无偿投入国家资本原始积累的劳动者还在;好在用我们的血汗积累而成的国有资产,不论在账面数额上还是在可供分配的实际价值上,都还不难计算。

一、国家工业化时期的资本原始积累

(一)历史不存在假设

分析历史的目的也并不仅仅在于批评判断某一事件中的谁是谁非,而在于找出一定历史时期各主要事件合乎逻辑的本质联系。无论如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中国仅用了28年即完成了从农业国向工业国进步所必需的资本原始积累,留下了价值两三万亿元人民币的国家资本,包括工农业固定资产和房地产。同时,还留下了一个表现为对立壁垒状态的城乡二元结构社会。

(二)政治因素的考虑

国家资本的原始积累是在极短时期内以极高的速度完成的,这就必然带来众多的社会和政治问题。因此,在做制度成本分析时,绝不应仅仅考虑经济因素,同时还要考虑政治因素。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中国是一个典型的落后的农业国,只有15%的城市人口,5%的工业人口,15%的工业产值和50美元的年人均国民收入。没有海外殖民地,没有国际市场,除了苏联之外,没有外部资金投入,而苏联投入伴随着无法接受的条件(当然,在朝鲜战争中苏联曾给予过援助)。中国自1950年以来,地缘政治环境险恶,朝鲜、印度、苏联、越南和柬埔寨等区域战争和边境争端接连不断。战争需要工业,民族独立需要工业。毛泽东作为“英雄政府时代”的代表人物,拒绝以主权为代价换取苏联的资金投入和技术支持,中国人只能靠自我剥夺来完成工业化所需的原始积累,即马克思所揭示的最大限度地把剩余劳动创造的剩余价值转化为资本。至于是由资本家还是由国家来实现这种转化,则是原始积累这个任何国家任何不同历史时期都无法跨越的历史阶段所派生的问题。从经济实质来看,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一卷第二十四章已有明示:“所谓原始积累,只不过是生产者和生产资料分离的历史过程。这个过程之所以表现为‘原始的’,是因为它形成资本及与之相适应的生产方式的前史。”[31]

为了实现国家资本的原始积累,中国政府在接收了仅值一百多亿元的原国民党的官僚资产,使之成为国家工业化启动资本的最初投入之后,不久即进行了私人资本主义的工商业改造,使之不能与稚弱但又是垄断性的国有企业竞争。于是,国家拥有了实现工业化的“启动资本”。然而,处于幼稚期的国家工业要求有稳定的原料和产品市场,可它面对的却是有五千年历史的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和传统的农村集市交换。中国台湾学者柯志明曾在分析大陆20世纪50年代的原始积累问题时提到:1952年政府还可以购买到70%的贸易粮,但1953—1955年,政府购入的贸易粮迅速从800万吨下降到200万吨。这是因为第一个五年计划使工业劳力和城市人口大幅度增加,粮食的市场需求上涨导致粮价上涨(柯志明·塞尔登,1988年)。而政府恰恰在1953年开始推行统购统销,试图保住国家工业的原料和产品市场。其实质是推行“剪刀差”——高价卖出工业品、低价购进农产品,这样,政府可以在买卖双方中都获利,国家把所获利润通过政府财政二次分配投入工业建设和城市居民生活消费之中。

但是统购统销在推行之初不仅“统不了”,而且适得其反,其问题在于分散的4亿农民,在农民占人口绝大多数的中国,不可能照搬列宁的方式,让武装的工人以革命的名义强迫农民上交粮食,因此,毛泽东提出合作化,并进一步发展为人民公社制度,即把自治形态的农村社区变为准军事化的人民公社,使分散的自给自足的小农成为公社社员,这就奇迹般地在中国历史上第一次使政府的控制下伸到农村基层。以一大二公、政社合一为特征的人民公社,代表国家占有了除简单工具和居住用房之外的一切农村财产,执行对生产、交换、分配、消费等全部经济环节的计划控制。

1958—1978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40年的当代史中,只有这20年可以说是集权体制,实践证明这个体制在国民动员上是极其有效的。这是一代人以革命的名义无私奉献,为了国家工业化而自我剥削的20年。从国家固定资产的投资额来看,年积累率最高可达40%,年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额由200亿元增加到600亿元以上。就这样,最终给邓小平领导的改革,即对财产和权力的再分配与再调整留下了一个两三万亿元的基础。

(三)经济危机与体制改革之间的因果关系

周期性的经济危机与中国屡次进行的社会经济体制改革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在回顾危机周期之前,有两个因素必须首先考虑:一是在集权性的政府经济体系中,财政是最重要的核心部门;二是在1980年之前,除了通过国家财政再分配对全社会固定资产进行投资以外,没有其他资金来源。所以,财政收支变化直接反映经济周期变化。

第一个经济危机周期(1958—1968年)。1958—1960年是危机发生期。政府财政赤字占收入的比例从5.6%增长到14.3%,三年赤字总额达到200亿元。1960年以后,由于财政投资能力下降,就业严重不足,政府不得不动员大约2000万城市人到农村去生产自救,以解决城市的失业问题。

196l—1962年,经济萧条期。国家财政年收入进一步由572.3亿元下降到313.6亿元。从1982年公开发布的1964年政府统计数据可以看出,1960—1962年这三年的人口增长曲线呈下降趋势,“未增加人口”大约为2000万人,其中大部分人口被认为死于饥饿。人们称此段时期为“三年困难时期”。

1963—1964年,经济复苏期。由于政府在全面危机压迫下放松了经济控制,允许农民(人民公社社员)搞“三自一包”(这种以“放”为特征的经济改革15年后再次进行,只是改名叫“联产承包”了),因此,农业税收占财政收入的比例由原来的8%上升到22%,财政形势好转。

此时,由于中央领导人之间在经济政策上的分歧和在政治路线上的斗争越来越明显,而“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又无法解决基层阶级斗争问题,因此,“文化大革命”正处在孕育阶段。

1965—1966年,经济高涨期。国家在经济形势初步好转后,增加了对工业的投资,使得经济发展速度加快,但紧接着财政赤字再次出现。随后,1968年上百万的城市“知识青年”奔赴农村,其真正原因仍在于城市无法解决高失业率问题。

(四)第二个经济危机周期的发生

第二个经济危机周期(1978—1986年)。1978—1979年,危机发生,国家财政赤字每年约为200亿元,占总收入的比例高达20%,比上一次危机爆发时的比例还高5%。其中的原因不仅仅只是“文化大革命”对经济的影响,还有“洋跃进”——大规模举债用于工业投资及中越边境战争造成的非预算性开支。

1980—1981年,经济萧条使得政府再次采取“放”的政策,逐步解除了对农村地区的控制,降低农业税收,提高农产品价格,允许农民分户经营,承包土地,开放集市贸易。这就是农村改革的第一步。这不仅是上一次为缓解危机而采取的“三自一包”政策的翻版,而且很像中国历史上的那些通过战争获取新政权的统治者为了恢复经济而采取的“均田免赋”政策。与上一次经济危机不同的是,这次没有迫使城市人去农村解决就业问题,因此,城市犯罪率增高,监狱暴满。

1982—1983年,经济复苏阶段。由于对农村土地的再分配和农产品自由市场的开放,粮食产量每年增加20%,这三年的总增加量约为75亿吨。中国第一次用自己的力量解决了吃饭问题,同时,农业产值也提高到工农业生产总值的40%。

1981—1986年,经济高涨阶段。工业产值增长幅度加快,同期财政赤字每年大约增加100亿元。其中较重要的原因即是1982年“利改税”之后形成的国有资产“单位所有制”。由于国家垄断金融的低利率政策和政府财政投资的无偿性,因此,相对于较高的物价水平而言,任何单位获得投资本身即意味着吃进利差,这就必然造成投资膨胀;又由于单位内部“利益同构”,固定资产投资总额中一般有30%~50%的部分会以各种渠道转化为消费基金,自1983年以后,非生产性建设投资大幅度增加。于是,消费膨胀接踵而至。在投资和消费双重膨胀的压力下,供需矛盾和由赤字转化的超发货币量终于引发出全面通货膨胀危机。

正如20世纪70年代末的危机导致了第一步农村改革一样,80年代中期的危机也促进了城市改革。农村改革中,人民公社解体,使农村发育出各种独立的经济主体,并成为商品经济的基础,农村社会恢复了自治形态,使得以人民公社体制做组织保障的统购统销制度难以运作,农业投入品和产出品市场渐次开放,于是真正具有革命性的商品经济新体制在农村形成。同理,城市改革从80年代中期开始日益触及产权,城市企业产权主体多元化和股份化使政府部门垄断和计划控制相对弱化,工业投入品和产出品市场也渐次放开。因此,假如没有新的战争把现在的中国“平民政府”再一次打造成“英雄政府”,则中国的市场取向的改革趋势是不可逆转的。

(五)传统行政手段对资本的调节造成的极端性后果

1988年全国范围内发生的通货膨胀危机,如果可以不考虑意识形态的影响来分析政府决策,则可以看到,在使用传统的行政手段强行压减投资、消费双膨胀未能奏效的情况下,政府于1988年末开始连续大幅度调高利率,存、贷款利率一度升高70%~80%。这种流量资本调节的极端性措施是在不触动存量资本的情况下运作的,因此,必然会由于企业产权虚置而造成极端性后果:银行高利率造成企业资金成本大幅度提高——使用流动资金贷款最多的商业企业被迫减少资金占用,改购进为代销,向生产企业转嫁成本负担——生产企业如法炮制,缓付原材料款,向原材料企业转嫁产品成本占压资金负担——连锁负债迅速波及全社会。在这样恶劣的经济环境之下,企业管理效益每况愈下,中央财政捉襟见肘。可供中央分配的资源和利益份额减少,调控能力随之下降,各部门与地方之间“条块”矛盾加剧,终于,传统体制无论是在经济上还是在政治上又都走到再也走不下去,非变革不可的地步了。由于过去不动产权的改革已经给政府留下了足够的教训,因此,进一步深化改革必然触及“公有国营”经济单位的产权关系。

二、中国与苏联、东欧社会主义国家经济改革的比较分析

(一)中国与苏东国家经济体制上的相同之处

中国与苏联、东欧诸国在国家经济体制上有许多本质上的相同之处。中国十年改革成功的原因,即在于从国家垄断资本控制最薄弱的环节——农村入手,将国家以人民公社的名义所拥有的土地资本再分配为以农户承包为形式的小额劳动者资本,创造了以大量劳动替代资本投入、进行民间资本再积累的基础。而城市改革把“利改税”入手作为第一步,恰恰让各部门根据实际所占有的资产收益留利交税,这就静悄悄地使国家资本转化为部门资本。

无独有偶的是20世纪80年代下半期,当中国的经济改革开始触及城市工业体制中部门垄断资本的产权问题时,所遇到的麻烦与苏联、东欧诸国绝无二致,随着国家资本演化为部门资本,全民所有制演化为单位所有制,国有企业产权的“灰化”程度越来越大,部分城市的企业职工早已把“爱厂如家”变成“厂里有啥家有啥”,而各类干部则依托自己控制的部门资本份额来进行“资源置换、权钱交易”,社会性的腐败正在蔓延。而从传统意识形态出发,在经济上采取对国有企业“输血”“倾斜”的政策,则不仅造成数千亿无效益投资转化为库存占压资金和消费基金的大量增加,而且还进一步加剧了社会腐败。

(二)原始积累过后的产权不清问题

苏联的国家资本原始积累阶段也充满了激烈的政治斗争,甚至是无情的肉体消灭。布哈林在20世纪20年代即揭示出原始积累对于后发达国家的必然性。布哈林和普列奥布拉仁斯基曾经指出,发达国家与后进国家在原始积累过程上是不同的,前者是一种依靠商业资本的市场渐进过程,而后者则是国有企业对农民进行不等价交换的计划过程。尽管布哈林和联共(布)党内一些人反对以国家的名义剥夺农民,但世界上这第一个社会主义国家仍然让自己的人民承受了自我剥夺的历史性痛苦。无独有偶,中国人忽视了布哈林主义,但其积累过程却仍被布哈林不幸言中。

既然在完成工业化原始积累的东方社会主义国家中,国家资本的部门垄断或称部门资本,以及全民所有制演化为产权关系极度模糊的单位所有制,具有苏联、东欧诸国,以及中国城市体制的本质性弊端,那么,解决的办法就是“国家资本社会化”,即通过明晰国有企业产权,还原劳动者付出的剩余价值,据以建立劳动者资产份额,并以此作为劳动者资本再积累基础的经济机制,以此改造国家垄断资本和官僚政体,发展由劳动者占有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商品经济。这当然不是私有化,而是真正按马克思原意走向社会主义的必要的一步。

西方舆论界对东欧国有企业民营化的诸多问题有不少分析,较为表面化的有两种:一是分析企业本身的问题,即认为企业设备陈旧、管理水平和职工素质低下,无法运转;二是市场环境问题,认为不仅政治环境不稳定,而且缺乏资本市场必备的资产评估,而要等东欧诸国建立起必要的制度环境和完善的资本市场,他们认为起码还需30年。无论是根据西方经济制度提出的私有化方案,还是套用西方经济理论得出的分析判断,其针对的仍是苏东诸国传统的“全民所有制国有企业”概念,而问题的症结恰恰在于这种“完全公有制”现阶段只是名义上的或理念上的;实际上,无论苏东诸国还是中国,公有制国有营企事业单位早已在开放市场、货币交换的同时,静悄悄地转化为了“单位所有制(企业所有制)”。

大多数“二战”之后形成的东方社会主义国家,在国家工业体系建设的过程上有相似之处。在工业化初期,国家凭借革命战争形成的权威占有全部生产资料,获取工农业劳动者的全部剩余价值,形成国家资本。而对付出剩余价值的“国家主人”——劳动者,则通过平均分配消费品或票证供应支付维持劳动力简单再生产的生活资料。此时,体现在最终消费环节上的平均化,使得“国家主人”并不产生强烈的“相对剥夺感”,在这个意义上,全民所有制在原始积累阶段是存在的,也是可以掩盖产权主体不清的问题的。

但是,一旦资本的原始积累过程结束,各产业门类之间日趋频繁的交换便产生出日趋明显的不同利益,国家资本的公有制形式和内容即演变为各个国有单位依据事实上占有的不同国家资本份额享有不同的资本收益,从而造成社会收益分配差别化的部门资本。部门资本的受益主体是政府部门自身,而这些部门并不是付出剩余价值的劳动者,为了维护其所有权的合法性,部门资本所派生的既得利益者阶层一方面必然加强政治强权,形成官僚集权政体;另一方面则必然强调“既得利益者所有制”的合理合法,维持僵化的意识形态控制。如果真是坚持马克思主义,就应该认识到:这种资本形式包含的产权关系不仅是最模糊的,而且也在理论上是对马克思主义的反动。东方后发达国家普遍存在的国有企业长期不景气、财政包袱沉重、社会收入分配不公,甚至社会动乱等现象的根本原因即在于此。以这种产权关系为内容的所有制和以这种所有制为名的企业资产,在任何主义、任何制度、任何国家中,尚无成功运转的先例。

因此,应该从企业产权清晰入手,还原不合理的部门资本所占有的劳动者份额,再建立独立的产权主体,使之进入有制度约束的市场。这样才有可能打破国家(部门)资本的垄断,铲除官僚集权政体的根基。这个过程中,公众中新的利益分配机制产生,人们才会意识到产生于市场交换中的平等自由是不可侵犯的权利。于是,民主政体和市场经济便有了社会基础。而这个过程的起码条件是要求有相对稳定而权威的政治控制……如果像苏东各国那样搞私有化,把已经产权关系不清楚的国有企业统统交给一个新组建的、从未在资本形成过程中起过作用的、依靠一种并不稳定的社会政治结构的“私有化部”来售卖,当然解决不了苏东诸国的问题。

(三)中国城市经济问题的关键

如果单纯从城市经济看,中国的问题与苏联、东欧诸国相类似:国有企业效益低下——政府税收困难,财政赤字增加,举借内外债,通货膨胀——政府调控能力下降,社会动乱……造成此类问题的根源也是类似的,即国家资本原始积累阶段完成之后,社会化大生产促进专业分工——各个产业门类之间交换频繁必然要求符合价值规律的市场体系取代旧的计划分配体系——市场化的商品交换冲击了旧的集权主义政体。

如果以上描述成立,那么中国20世纪90年代以来的改革与发展趋势也就清楚了。

正如上文提及的,国家资本的本质属性并非“公有制”。中国20世纪80年代上半期城市经济改革提出“利改税”之后,政府各部门分割占有国家资本并享有资本收益的“部门垄断资本”性质,即随着部门之间日渐明显的既得利益差别而显露出来。中央政府(国务院)决策也渐渐从“统一号令”转化为“平衡协调”。在宏观价格体系尚未理顺、市场环境尚未形成的经济条件下,占有较大份额国家资本或低价资源的政府部门即可获得较大份额的收益,接着发生的就是“权钱交易”“官倒”。从根源上说,这些政府部门并未在原始积累阶段付出自己劳动的剩余价值,因而无权分割并垄断性地占有国家资本及其收益。可以认为,国家资本悄然改变为部门垄断资本,这是认识中国城市经济问题的关键。

进一步对归属于政府主管部门的国有企业做分析则可以发现,企业产权的实际属性也已从国家所有制演化为“单位所有制”了,即企业负责人与职工利益同构,共同占有企业资产并分享资产收益,但无人对资产增值负责。80年代中期以来,由于没有认清上述问题,在未对企业产权做界定之前即推行企业承包,便造成企业负责人与职工共同拼设备以扩大消费份额的短期行为。

既然部门垄断资本和单位所有制是中国乃至苏联、东欧诸国国有经济的通病,那么,解决问题的方法只能是明晰产权,即通过还原企业资产中劳动者剩余价值形成的积累为“劳动者资本份额”,使之成为劳动者大量投入劳动、进行民间资本再原始积累的基础。这是推行股份制的真正合理内涵。

三、国家资本再分配是民间资本再积累的基础

(一)中国内向型积累方式的独特之处

如前文所述,中华人民共和国在成立后的40年中,曾有两次明显的经济危机周期。两次经济危机周期的共同点在于:导致危机发生的直接原因都是内向型积累的唯一来源——国家财政发生严重赤字;而缓解危机的有效政策都是“三自一包”,只不过第二次是“大包干”,即把国家资本的一半做了一次静悄悄的分配。农村人民公社的地产和农业固定资产根据区域血缘、地缘关系所赋予社区成员的天然权利大多分配到户,使劳动者与生产资料直接结合。于是,农村户营经济有了再原始积累的基础,从而不期然地创造了80年代上半期农村经济的高速增长。其理论意义,类似20世纪90年代初捷克、罗马尼亚的“国家资本社会化”。

其不同点有两点。一是中国农村是国家垄断资本统治最薄弱的领域。农村的国家资本再分配是国家资本垄断经营获取剩余价值的基础——人民公社制度和统购统销制度同时解体,中国从此有了发育独立经济主体和政治主体所必需的市场化前提。二是这种再分配为“民间资本再原始积累”奠定了产权关系基本清楚的基础。劳动替代资本,即个体经济或户营经济不计报酬地大量劳动投入,创造出成倍于国家资本原始积累的民间资本再积累率。

于是,中国在国家资本原始积累过程中形成的城乡二元结构社会,在20世纪80年代改革中有了新的变化:集中的部门垄断经营的城市资本与分散的民间市场化的农村资本相对立;与之相关联的,则是城市政治和农村政治,因为利益结构不同和权力指向不同而对立。这两种对立是中国得以在苏联及东欧巨变之中幸免并仍可稳定发展的根本原因。

占中国人口80%的农民从事商品生产并演变为纳税人阶层,除缴纳农业类税赋外,还向地方基层政府和社区组织缴纳以提留、统筹为名的“行政税”,以农业主产品合同定购为名的“经济税”。因此,农民与基层政府的关系日渐现代化。农村社区自治组织通过普选实现直接民主;基层政府与村级组织建立经济契约关系,变行政控制为管理服务。而在城市,除个体私营经济的从业者之外,市民仍为非纳税人,并且是享受全面消费补贴的既得利益者阶层;城市政府对于市民仍通过既得利益分配机制来保持集权政体的行政控制关系。

(二)第二次工业化浪潮

中国从20世纪70年代末开始的农村改革,说到底是允许农民对之前留下的巨额资产的一半,即人民公社的地产和农业固定资产,由农民自发地按照平等原则,做了一次静悄悄的革命——权力财产的再分配。它意味着农户经济在形成之初,即有机会获取最起码的“启动资本”,可以在农户规模内优化要素配置。农户家庭和具有家族(家庭)结构特征的农村社区组织在经济上有两个主要功能:一是区域资源配置功能,二是收入、福利的整合功能。在农村组织创新建立市场经济新体制的过程中,这两者都是无成本或低成本的,因此,效益最优,收益和剩余绝对化。这是中国传统文化对于改革的特殊贡献。“大包干”之后,村、户之间形成两极化的产权构造,利益关系基本清楚。其后的发展则是合乎逻辑的。因为,农户经济的发展实质是一次非官方民间资本的再原始积累,表现为农户家庭成员不计成本的活劳动替代物化劳动资本投入后所创造的高积累;农村户营经济的剩余必然转化为货币,并且投向在“剪刀差”作用下可以产生超额利润的非农产业。然后是城乡壁垒条件下的第二次工业化浪潮。

与第一次工业化(国家工业化)浪潮不同的是,这一次是农村工业化——乡镇企业的高速发展,它随着农村中工业对于规模经济的追求和市场条件下不同产业之间平均利润率的形成,乡镇企业团地建设和小城镇建设得到同步发展。此时,农村中以国家资本再分配为基础的第二次工业化浪潮及与其相伴生的大规模市场交换,必然对另一半国家资本,即城市国有企业固定资产和政府房地产形成压力,迫使城市国有资产进行社会化再分配,以此为城市非官方民间资本再原始积累奠定基础,形成20世纪末市场趋向的第三次工业化浪潮。[32]

(三)国家资本社会化再分配的经验

城市国有资产民营化已经普遍,国家资本社会化再分配也已经有很多经验可循。从改革试验区的操作经验来看,界定企业产权,划分劳动者资本份额是第一步前提,正如股份只是企业资产的一种形式一样,劳动者资本份额也可以表现为股份。可参照的模型和公式如下。

模型:

公式:

LC=[(C-I-GF)/En×AW-H]×P

LC=劳动者资本份额(Labor’s Capital)

C=企业账面资产(Captial)

I=银行借贷投资(Investment from Bank Loan)

F=政府财政优惠(Government Financial)

En=企业职工总数(Employee Number)

AW=企业年平均利润率与个别职工劳动工龄构成的系数

(Coeffeciancy of Average Interest by Different Working Ages)

H=企业提供给个别职工的福利或住房(Social Welfare or Worker’s House Distributed by Enterprise)

P=职务权重(Wighting of Position)

即使参照上述公式划分了股份,也只是一种表面化的“骗局”,因为迫使劳动者资本份额成为民间资本再积累的基础,大幅度促进劳动替代资本投入,以高积累率加快经济发展才是第二步要实现的目标。其中的原则是:不通过自己的劳动创造再积累的人,其份额和股份永不兑现。可参考的做法如下。

第一,由政府财政、税务、工商管理、劳动人事和国有资产管理局等部门合组一个权威性办公室,为国家资本再分配确定劳动者资本份额做登记。

第二,在原企业中工作的职工可依据经过登记的劳动者资本份额作股,并享受股息红利。被原企业解聘或自愿辞职的职工,可凭份额申领私营、个体工商营业执照;上述联合办公室通过减免税的办法逐年冲抵该职工份额,同时将冲抵数转账,使之成为政府股份;政府可通过股票市场出售收回的股票。

第三,被解聘职工若被其他企业雇用,其在原单位资本份额即从账面转入新单位。此时,政府可通过逐年增加原单位税费同时减免新单位税费的办法来转移此类职工的资本份额。

以上公式和操作步骤尚待更多的实证检验。

进入20世纪90年代,中国城市国有经济“负效益”十分严重,国有企业亏损面从30%扩大为60%;国家财政补贴占全部财政开支的三分之一;企业新增债务和新增库存占压资金加上历年财政赤字形成的超发货币量,几乎等价于国有工业账面固定资产……这种险恶的经济局势比苏联、东欧社会主义阵营解体时的状况更为严重,但中国仍能不垮,其原因全在于占人口80%以上的农村商品生产者所提供的农副产品商品量占市场份额的绝对供给量;全在于被隔绝于城市体制之外的农村有一个发展了十几年的市场化的民间资本再积累,它创造出了数以万元的新财富增量。中国城乡关系好比“四抬大轿”,四个农人抬一个城市人,四平八稳。可以说,中国的发展,原因在于农村生产力解放;中国的政治稳定,原因在于农村自治社会与基层政权的新型政治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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