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CF过程中的第一步是估计个别的现金流。在这类分析中,现金流的定义很关键。大多数人使用自由现金流或净现金流的定义。这些可互换的术语,通常定义如下:①预期所得税调整后收入;②加上折旧及摊销;③减去必要的资本支出;④减去必要的营运资本增加;⑤减去债务本金偿还,有时还有⑥新发行债务调整。
简单地说,自由现金流(free cash flow)是现金来源,减去留在企业中并持续以预期增长率增长的必要资本支出之和。这些支出必须包括在内,因为如果一个公司的资本机器变得陈旧过时,或是若不增加运营资本就不能增长,那么这个公司就不能持续经营下去。我们的目标是估计经常性盈利以及与这些盈利相关的所有现金流项目,包括必要的资本支出。这些估计是DCF估值方法中主观性的第一个区域。
估计年现金流量的方法之一是使用该公司的财务历史作为预测的基础。使用历史数据的方法有很多。其中最好的方法是建立一个该公司的财务模型。该模型可能很简单,例如销售额和雇员之间的数学关系(以美元计算或以单位物品计算),或者它也可能相当复杂,将许多变量之间的非线性关系结合起来。估计现金流量的过程与制订5年或10年的业务计划相似。应考虑利润表中所有关键项目。
除净盈利估计外,它还应包括对所需资本设备,财务营运资本所需现金,以及任何额外债务的分析。
与做出详细的未来估计相似,评估师必须经常对会计收入作出调整以得到真正的经济收入,也就是由业务营运所产生的现金流。可能最常见的调整是确定所有者的补偿在经济意义上是否正确。评估师查看其他员工以及他们的补偿。工资单上真的需要所有者的祖母吗?如果产品是“祖母饼干”,而她是唯一一个拥有配方的人,那么祖母可能是非常重要的。否则,她可能对公司来说不是必要的。
与关联方的合同组成第二个方面的调整。租赁合同是这个类别中最常见的类型。通常情况下,企业所有者以个人名义持有的土地及建筑,并将它们租赁给企业。已经有很多的尝试想要使出租率接近公平市场价值率。然而,在某些情况下,租赁率太高;而在另一些情况下,租赁率太低。这样的安排往往取决于对所有者的个人纳税情况。评估师有责任调整实际出租率和经济租赁率之间的差异所导致会计收入。理论依据是一个新的买家可能会调整租赁(或其他类型的合同)到一个经济租赁率,并更准确地计算公司的营运的收入。
第三种类型的调整是从利润表中删除非营运资产相关的收入和费用,例如,一架飞机并非用于商业目的,但由公司拥有并维护。维护和运营该资产的成本必须从利润表中删除,以避免评估师估计该公司的营运收入失真。其他类型的资产可能有必须从利润表中删除的收入,还有一些资产可能有收入及支出。
第四组调整是针对非经常性收入和支出做出的调整。例如,如果公司因为一场官司产生20万美元的法律费用,而这些费用是不太可能在5~10年的时间跨度内再次出现,因此它们应该被删除。
分析师必须做第五类调整是资本不足(或盈余)。评估师必须确定公司的业务是否将需要更多(或更少)的资本和增加(或删除)该资本将如何将影响利润表。
最后,需要经常做调整来协调不同的会计处理方法。这些调整不仅是获得真正的经济收入或现金、数据过程的一部分,也是让公司的现金流估计符合计算贴现率所用的数据所必需的。遗憾的是,当企业是公有的时候,不可能总使得不同的会计处理方法协调。因此,有时这两个原因之间有冲突的。在这种情况下,不应当做任何调整。评估师必须确保公司的现金流量尽可能地接近那些公开上市公司推导贴现率所用的现金流。事实上,评估师有时必须构建两套估计的现金流报表:一个是调整后的报表,尽可能地使关联企业看起来就像一家上市公司,而另一个报表则试图表明经济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