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薄冰”就是这个世界上的道德和法律。试想一下,如果没有这层薄冰为我们的社会垫底,如果我们每个人都无法意识到自己是在冰面上生活,从而小心翼翼地去维护它,那么人类建立的文明就会化为乌有。
将近十年前,我的朋友李修文在香港机场给我打来电话,说他在机场候机时买到两本书,这两本书让他惊叹不已,他甚至用它来对照自己的写作,认为这样的小说虽然还是以文字的形式出现,但却像电影一样,“提前到达了文字的终点”。
这两本书,就是德国作家席拉赫的《罪行》和《罪咎》。
说到《罪行》这本小说以及作者席拉赫这个名字,可能大部分读者都会觉得很陌生。的确,如果你不是一个对非虚构文学或犯罪文学很感兴趣的读者,就很有可能从未听说过他的名字和作品。这很正常,因为本书的作者并不是职业作家,而是一名律师,并且是一位从事法律行业已经二十三年,专门负责刑事案件的律师。
《罪行》是席拉赫律师的处女作,2009年在德国出版后,立即引起巨大的反响,登上德国《镜报》《明镜周刊》畅销书排行榜榜首。本书获得2010年德国《慕尼黑晚报》年度文学之星,并在同年获得德国文坛最重要的奖项之一,克莱斯特文学奖。
作者席拉赫从1994年起开始在德国担任执业律师,但他不是一般的律师,他甚至曾经为前东德中央政治局委员君特·沙博夫斯基提供法律支援,这位政治局委员是当年东德执政党“德国统一社会党”的一名官员。1989年11月,在非常戏剧性的情况下,他下令拆除了柏林墙,开启了两德统一的序幕。此外,席拉赫的委托人还包括德意志联邦情报局的特务、德国的许多工业巨头、社会名流和平民百姓。
《罪行》这部小说集一共收录了十一个故事,都是作者席拉赫亲身经历的真实案件。用作者自己的话说,他写的是一些“关于谋杀、贩毒、抢劫银行和妓女的故事,他们各有各的遭遇,他们与我们并没有多大的不同”。席拉赫从一个律师的视角,为我们讲述了这些故事的主人公们是如何基于不同的动机,或受到不同力量的驱使而走向犯罪之路的经历。
《罪行》和其他犯罪文学相比,有三个最独特的,也是最关键的特点:
首先,这是一本最贴近真实的犯罪小说。这本书中的十一个故事全部是作者亲手操办的真实案件,他不仅翻阅过所有案卷,还直接接触了当事人。何帆先生在序言评价本书说:“故事情节的离奇、人性的复杂、曲折的走向、意外的结果,都不用刻意编排,作者只需以生动的笔触娓娓道来,就能实现吸引读者、打动人心的目的
其次,我们可以通过一个职业律师的视角去审视人性的复杂,并且对一些基本的法律概念和精神产生一定的了解。在本书中,作者席拉赫没有给我们描述他最具传奇性的辩护经历,而是从七百多桩案件中,选择了十一个令人印象深刻的故事,“写下其中当事人的失败、罪责,以及伟大之处”。他想通过这些故事,让我们对人性产生更深入的认知和思考。
最后,《罪行》虽然是一部非虚构作品,但这本书的文学性要远远超过很多虚构小说。作者对故事的把控能力,对文字的精确运用,对人物复杂的刻画全都非常出色。人们常说,伟大的文学作品不是为你解决疑惑,而是让你产生疑惑,从而思考更多的问题。读完《罪行》这本书,我们会开始更多地思考一个人类文明史上非常重要的问题:人为什么会犯罪?
在日常生活中,一个能给我们带来真实感的故事,无外乎有以下几个特点:第一,讲这个故事的人靠谱,他是这个故事的亲历者和当事人;第二,这个故事中充满了各种各样的细节,有非常丰富的情节描述,很容易产生画面感——换句话说,让人感觉有血有肉的故事;第三,这个故事符合常识、富有逻辑、贴近人性。具备了以上这三个特点,那么这个故事必定是一个非常完整、丰满,让人感觉异常真实的故事。
《罪行》这本书中呈现给我们的故事,基本都具备了上述三个特点。席拉赫本身就是一名专业律师,拥有天然的职业优势,丰富的办案经验也给了他大量的创作素材。除了翻阅过所有案件的卷宗之外,席拉赫还和每位当事人都有过长时间的接触和谈话,所以我们很容易对他建立起一种信任感,相信他的叙述是真实的。
此外,这本书中的每一个故事虽然都不长,但都有恰到好处的细节描写,令人印象非常深刻。以本书中的第一个故《费内尔》为例:故事的名字也是男主人公的名字,他是一名医生,一个典型的德国中产阶级。作者在开篇这样写道:
……每年要开两千八百份病假证明,拥有一个临街的诊所,是埃及文化研究界的领头人,国际狮子会成员。他没有犯罪记录,甚至不曾违规。除了自住房,还拥有两栋用于出租的房子,一辆三年前买的E级奔驰轿车,车内全真皮装饰,并安装了空调;持有价值七十五万欧元左右的股票、债券和一份寿险。费内尔没有要孩子,唯一的亲属是比他小六岁的妹妹……
这样一段一百多字的简短描写却充满细节,透露出大量的信息,为我们描绘出一个典型的中产阶级男人的形象:令人尊敬的职业,不俗的个人爱好和兴趣追求,洋气的头衔,良好的个人声誉,相当可观的财产。作者在此处用这些细节作为铺垫,然后话锋一转:“费内尔的生活里原没有什么故事好讲的。直到他遇上英格里德。”
到这里我们就知道,哦,这个叫英格里德的人一定会对费内尔的生活产生重大影响,接下来的故事会是什么呢?这样短短几句话的开篇,不仅介绍了主人公,还带出了故事悬念,让人产生了强烈的阅读兴趣和好奇心。这就是作者运用细节的功力。
又比如在本书的第二个故事《正当防卫》中,有这样一段细节描写,一位警官拿到了一份嫌疑人的搜身记录,上面记录了以下六样物件:
一包Tempo牌的餐巾纸,火车站商店的价格标签还没撕掉;一盒贴德国税签的香烟,里面还剩六支烟;一个黄色塑料打火机;一张前往汉堡车站的二等车厢火车票(没订座位);纸币16540欧元;硬币3.62欧元。
这段细节描写,比前面我们提到的那段人物描写还要精确。通过这些内容我们可以了解到,原来警方在采集证据时要细致地记录:一样东西有没有被撕掉标签,一个烟盒里还剩几支烟,打火机是什么颜色和材质的,纸币和硬币的数量甚至要分开计算……仔细想想我们就会理解,其实嫌犯身上的每一个物品,都有可能成为某个线索或者破案的关键证据,这样细致且精准的描述必定是一个职业的司法人士才能达到的。
当我们读完整本书的十一个故事后,会对故事中曲折离奇的情节,以及令人意外的结果产生感慨,但仔细一想,会发现每个故事的逻辑和发展都是环环相扣的,既符合我们的法律常识,也符合我们对人性的普遍认知。
让我们回到本书开篇的第一个故事。故事的最后,七十二岁的费内尔在一个阳光明媚的早晨,在自家的地窖中用一把斧子残忍地劈死了自己的妻子英格里德。经法医鉴定,除了砍向头颅的致命一击,费内尔还在她的尸体上砍了将近二十下,并将尸体的手和脚全部卸下。杀死妻子之后,费内尔异常镇静地拨通了报警电话,并在家门口静静等待,将钥匙交给了前来的警察并告诉他,自己的妻子在地窖里。
审判结果是费内尔只被判处三年徒刑,并且可以在开放式监狱服刑,也就是只需要在监狱里过夜,白天可以自由外出。
究竟是什么原因,使得一个生活优越的中产阶级,一个已年过七旬的老人对自己的妻子进行如此残忍的杀戮?又是什么样的原因,让冰冷的司法机器对凶手进行了几乎不算是惩罚的惩罚?
其实在这个故事前三分之二的篇幅中,作者给我们做了非常多的铺垫:费内尔与英格里德结为夫妻后,曾有过一段幸福而短暂的时光。他们在教堂举办婚礼,去埃及蜜月旅行,在金字塔前合影,有一所可以看见森林的房子。
让人意外的是,这个费内尔本来发誓要爱一辈子的姑娘,却是一个有频繁施加语言和肢体暴力,对人尖酸刻薄,对事不依不饶的女人。她看不惯费内尔拿刀叉的样子,抱怨他回家太晚,弄脏了衬衣或是弄皱了报纸。诸如此类的埋怨越来越多,每天不绝于耳。
在这个过程中,费内尔的心理状态从爱护和包容逐渐变成忍让和忍受,最终变成一种充满煎熬的折磨。费内尔尽量让自己专注在工作中,并把更多精力放在购买工具和学习园艺。在费内尔的精心照料和打理下,曾经灌木丛生的院子,变成一片枝繁叶茂的漂亮果园,这里成了费内尔逃避压力的世外桃源。人们在他的花园前拍照留念时,费内尔一度认为,生活还是可以忍受的。
然而,同在屋檐下,费内尔却不得不面对咄咄逼人的英格里德,不得不忍受妻子每天连珠炮一般的辱骂。这样咄咄逼人的生活整整持续了四十七年。心理医生对费内尔的诊断是:情感淤塞,具有刑事责任能力。
在审判过程中,费内尔做了最后一段陈述:我爱我的夫人,但最终却把她杀了。直到现在我还爱着她,因为我曾向她发过誓,爱她一辈子。她还是我的夫人,这一点直到我的生命终点,也不会改变。我违背了自己的承诺,我将背负着这份罪孽,终了余生。
在本书的前言中,作者席拉赫有这样一段令人唏嘘不已的精彩描述:
人的一生都是在薄冰上跳舞,冰层下异常寒冷,一旦失足跌落,生命即刻逝去。这冰层有时无法承受某些人,他们便掉了下去,而这恰恰是我要剖析的瞬间。我们也可能幸免于此,便可以接着跳舞。如果我们足够幸运。
其实我们很容易理解,席拉赫说的“薄冰”,就是这世界上的道德和法律。试想一下,如果没有道德和法律为我们的社会垫底,如果我们每个人都无法意识到自己是在冰面上生活,从而小心翼翼地去维护它,那么这个历经无数代人的努力建立起来的文明,以及我们构建的公民社会和民主制度,就会变成为一片汪洋,甚至退化为一片沙漠,人类也会回归一条以暴制暴的老路,成为荒原人。那时候,每个人的生活都会变得岌岌可危。
书中还有一篇非常精彩的故事《埃塞俄比亚人》。
故事的男主角弗兰克是一个被社会抛弃的人。在德国一个偏僻的小镇,一位牧师领养了他,开始供他读书上学。但弗兰克在学校里却得不到接纳,不仅仅因为他长相丑陋,肤色、头发异于常人,性格也非常暴躁。
初中毕业后弗兰克便辍学了,此后开始在社会上摸爬滚打。他曾在部队服役,去其他城市当木匠,去妓院和地下钱庄当保安,干各种各样的杂活。弗兰克在社会底层结识了形形色色的人,但始终得不到认可,不是因为被冤枉偷东西,就是因为和别人发生冲突而被开除。最终,因为自身性格和社会所迫,弗兰克走上了犯罪的道路,他买了一把假枪,模仿电影里的场景打劫了一家银行,稀里糊涂地买了一张飞往别的国家的机票,从此远走高飞。
弗兰克抵达的国家是埃塞俄比亚,这里的社会环境和卫生状况要比德国糟糕得多。在遥远的非洲大陆,他感到自己既没有朋友,也没有前途,更没有让他留恋的东西,弗兰克甚至想过结束自己的生命。在一趟旅途中,弗兰克身患疟疾险些死去,幸运的是,一个咖啡种植园的热心农村女孩救了他的命。
在这个偏远贫困的非洲村庄里,没有人会因为他的长相和出身歧视他,也没有人欺负他,重获新生的弗兰克逐渐恢复了对生活的希望。他凭借自己的手艺和技能,帮助村民们改善生活,教授他们改进种植咖啡豆的手艺。渐渐地,村庄富裕起来,村民们对这个外来者的信任也越来越多。弗兰克在这里找到了生活,获得了尊重,得到了接纳和认可,甚至收获了爱情和亲情。
在埃塞俄比亚生活了六年之后,一次偶然的情况下,官方查到了他的护照和签证早已过期,要他返回首都去配合调查。政府官员很快就查到他有案底,罪名是抢劫银行。就这样,已经在遥远他乡成家立业,过上正常人生活的弗兰克又被遣送回德国,并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
三年过后,弗兰克终于被获准离开监狱,他迫切地渴望返回埃塞俄比亚,那里有他的朋友、妻子、孩子和咖啡种植园。弗兰克需要机票、护照和证件,但他身无分文。在城市流浪了三天之后,万般无助之下,他又用仅剩的一点钱买了一把玩具枪去抢劫银行,不出意外,弗兰克很快又被逮捕了。
作者席拉赫受朋友之托成为弗兰克的辩护律师,他的一位远在埃塞俄比亚的朋友专程来到德国为弗兰克作证。在法官和陪审团听了弗兰克一生颠沛流离的故事之后,无不对他产生同情。在历经波折的审判后,最终弗兰克被判两年徒刑,服刑一年后又改判缓刑,法官为他签署了释放令,两名法院工作人员为他买了返回埃塞俄比亚的机票。弗兰克最终回到了属于他自己的村庄。
《罪行》中的所有这些故事,都反映出了同一个问题——当人性难以避免的弱点,和法律不容置疑的权威发生碰撞,我们必定会产生一些疑惑:法律和道德的边界在哪里,刑罚的目的和价值是什么,而我们又将如何面对无处不在的、来自于人内心深处的黑暗面?
其实,作为一名律师,作者席拉赫在整本小说中都贯穿了对德国法律精神的描述,以及律师这个职业对法律的种种思考。
德国是一个大陆法系国家,大陆法系也被称作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并列为当今世界最重要的两大法系。除了德国,意大利、法国、日本、中国等国家遵循的法律体系都属于大陆法系。
大陆法系这个词听起来非常专业,但说白了,它就是一套应用在我们生活中和司法系统中,拥有一定历史背景的法学理论和概念。这套理论体系和文献最早起源于罗马帝国。大陆法系拥有以下几个相当明确的特点:
第一,大陆法系以成文法为主,通常不承认判例法的地位。成文法和判例法分别是什么意思呢?很简单,成文法就是有历史根据、有书面记载的法典或者文献;判例法则是根据之前已有的判决先例,在面对类似的案件时适用先前的规范,做出类似判决。
第二,大陆法系拥有比较悠久的法典编纂的传统。这个传统从东罗马帝国时期(一千五百多年前)就开始了。
第三,大陆法系崇尚理性主义,逻辑性很强。
第四,大陆法系在审判过程中,理论上要求法官严格按照已有的法律条例进行审判,以三段论作为推理模式。
而德国就是一个典型的大陆法系国家。19世纪末的德意志帝国就已经编纂出了一套非常完备的民法典,内容参考了罗马法中的很多古典文献以及《法国民法典》的立法经验,同时也有很大创新。这部《德国民法典》非常重要,《日本民法典》与《中华民国民法》都受到了它的影响,此外,中国、泰国、韩国、希腊、乌克兰等国家的立法也深受这部德国法律的影响。
在西方启蒙运动刚刚兴起之时,一位名叫胡果·格劳秀斯的荷兰人曾提出一个说法:“即使一位全能者的旨意,都不能改变或废除自然法……即使我们假设那不可能的事——就是上帝不存在,或不关心世人之事,自然法都将保持其客观的有效性。”这就是著名的“假设上帝不存在”的论证。
格劳秀斯认为,自然法是不可变的,甚至上帝也改变不了。由此,神学和法律彻底分家,法律成为一套独立的理论体系,这是人类历史上非常重要的一个转变。
那么为什么在现代法律体系下,一个残忍的杀人犯会被从轻判刑?
如果把《罪行》中的故事放在前现代的任何一个国家,都必然不会是同样的结果。杀死了自己的妻子,费内尔会在“杀人偿命”的原始逻辑下被绞死、仇杀,在家族斗争或者决斗中死去。而抢劫银行的弗兰克很可能会被砍掉双手,没人会在意他偷窃是出于对金钱的占有欲还是因为快要饿死了。
但放到现代社会,结果却截然不同。纵观我们社会的法律体系从古至今的演变,我们会发现一些重要的特点,那就是:人道主义的意识和地位不断提高。
在过去,法律就是上帝和教会的卫道士,是给国家意志背书的。但随着历史的推进,法律渐渐从这些角色中抽离出来,从“神学”演变为“人学”,其任务也转变为保护个人意志的自由空间,保护市民社会不受政治国家的压迫,保护一个有可能被冤枉的人申辩的权利,甚至是保护一个犯下罪行的人。这也是辩护律师这个职业存在的重要意义之一。
如果我们要给《罪行》这本书中的大部分故事总结出共性,那就是这些故事的主人公们都背负着各种各样的原罪,比如在《大提琴》这篇故事中亲手溺死自己弟弟的姐姐;在《埃塞俄比亚人》这篇故事中,抢劫银行的男主人公;以及《拔刺的男孩》这篇故事中,拥有某种变态心理的博物馆保安……他们在犯罪前大都经历过某种不正常的成长环境,或忍受着某种不公平的社会制度。这些环境和制度压迫、推擦着他们,渐渐走上了犯罪道路。
看完整本书,你仿佛会感到这些人犯罪似乎是非常合理的选择。换成任何一个人,很可能也是这样的结局。而其中的一些人也确实得到了法律的宽恕。
在《费内尔》这个故事的最后,作者席拉赫写下这样一段话:
惩罚的意义在哪里,为什么要惩罚?惩罚应该有震慑、保护大众、阻止罪犯再度犯案,以及主持公道的作用,我们的法律集这些理论于一体,却没有一个适用于这个案子。费内尔不会再去杀人,他的行为触犯了法律,是不争的事实,但却难以量刑。有谁会去报复他吗?
这段话也反映出本书的最后一个也是最重要的一个特点:作为一部犯罪类型的非虚构作品,一部书写真实世界残酷性的小说,作者在每一个故事中都尽力表达出一种悲悯之心,努力向世人解释这种悲悯的来由,并给我们留下一丝希望,一丝温度,一丝人性的光芒。
如今,整个现代世界的大部分国家,都处在一个不断更新优化的现代法律体系的笼罩下。每一个人都受到法律的保护,而每一个人也都可以对法制社会的进步,做出自己的贡献。很多国家和地区都废除了死刑,以更加人道的方式去对待那些背负罪责的人。
如今的德国拥有发达而稳定的政治经济体系、迷人的风光、先进的文化以及复杂的历史,伟大和不堪回首的记忆存在于每个德国人心中。也许,这也是席拉赫这位德国律师想要通过他的小说告诉我们的话:世事大都错综复杂,而罪责更是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