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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周后

两周后

当你将生活抛诸脑后时,奇怪的是,它小得出奇。

四十二年后,我想象着我在地球上生存的空间会变大,我在时间涟漪中造成的凹陷会变大。但事实并非如此,就像很多其他人一样,我生活的大部分,至少是物质的部分——一个普通卡车就能全部搬走。

我看着车门被摔上,我的最后一些尘世财产被妥善打包并贴好标签。好吧,差不多是最后的财产。

我朝搬家工人笑笑,快乐而又如朋友一般。“全搬完了吧?”

“是的。”团队中年长一点且更饱经沧桑的人回答道,“已经妥当了。”

“好的,好的。”

我回头看了一眼房子。“出售”的标牌十分醒目,似乎想告诉我,不知为何我还是输掉了,承认自己被打败了。我以为卖了房子妈妈会更难过,但我感觉,她其实感觉解放了。她一直坚持不要一分卖房子的钱。

“你会需要它的,埃德。自立门户,重新开始吧。有时我们都需要这样。”

搬家卡车开走的时候,我摆了摆手。我要租一间单卧室公寓,所以大部分东西得直接储藏起来。我慢慢走回房间。

我的财产都被搬走之后,我的生活变小了,但房间不可避免地,变大了。我在门厅那里漫无目的地徘徊片刻,又拖着步子去了楼上我的卧室。

在窗户下面的地板那里,有一块儿颜色比周围暗些,那里之前放着我的衣柜。我走过去,蹲下来,从口袋里拿出一把小螺丝刀,伸进松动的地板中,把地板撬了起来。里面只放着两样东西。

我小心翼翼地拿出其中一个:一个大塑料盒子。第二个东西叠放在下面:一个旧旅行包,是妈妈后来买给我的,因为我在游园会上把腰包弄丢了。我之前提过吗?我很喜欢那个旅行包。书包上面印着忍者神龟。而且这个包既比那个腰包酷,又比它实用,也比它更适合收集东西。

在那个明亮而寒冷的清晨,我去林间晃悠时也背着它。不知道为什么,我是一个人去的。那天天色尚早,而且我并不经常自己骑车去林子里。尤其是冬天。可能我有直觉吧。再说了,你永远不知道自己会在什么时候发现有趣的东西。

而那天早上,我发现了一个非常有趣的东西。

其实我被一只手绊倒了。等我稳定下来惊恐的情绪之后,又在现场搜寻一番,我找到了她的脚。接着是左手、腿、躯干。最后,还有人体迷宫中最重要的一部分——她的头颅。

她的头颅躺在一小堆树叶上,双眼凝望着树冠。阳光从光秃秃的树枝中间照射下来,将林间空地上的小水坑染成了金色。我在她旁边跪下,接着伸出一只手——微微颤抖但满怀期待——摸了摸她的头发,轻轻将头发拨开,露出她的脸。她脸上的伤疤不再刺眼。就像哈洛伦先生用柔和的线条将伤疤画出一般,死亡也用它那骷髅手将女孩脸上的伤疤变得柔和。她重新变漂亮了,但很悲伤,命也丢了。

我用手抚摸着她的脸颊,随后,几乎想都没想,我捧起了她的头,比我想象中重些。既然我已经触碰了她,我发现自己无法再让她离开。我无法将她丢在那里,丢在腐朽的秋日落叶中。死亡不仅使她重新变美,还让她变得特殊起来。而我是唯一一个能看到这一点的人,是唯一一个能守护这一点的人。

轻轻地,又满怀敬意地,我拂去一些落在她头上的树叶,把她的头放进了背包里。书包里温暖干燥,她也不用继续盯着太阳看。我也不想让她盯着黑暗的夜空看,也不想让她的眼里有丝毫粉笔末掉进去。所以,我又将手伸进书包,合上了她的眼睛。

在我离开林子之前,我拿出一根粉笔,画了许多能够指引人们找到她尸体的记号,这样警察就能找到她,这样她身体余下的部分就不用被丢在这里太久。

回去的路上没有人跟我说过话,也没有人拦下我。也许,如果有人这么做的话,我可能就会招供。但就是那样,我回到了家,拿上书包,里面装着我新得来的珍贵物品,然后把书包藏在了地板下。

当然,紧接着我就面临一个问题。我知道我应该立即告诉警察我发现了尸体。但是,如果他们问我头颅在哪儿怎么办?我不擅长撒谎。如果他们猜中是我拿了怎么办?如果他们把我送进监狱怎么办?

所以,我想到一个点子。我拿上一盒粉笔,画了粉笔人,给霍普、胖子盖文和米基都留了记号。但是我混用了颜色,来掩护自己,这样就没人能知道到底是谁留了记号。

我甚至给自己留了粉笔人记号,假装——甚至对我自己也假装——我刚睡醒,刚刚发现那记号。之后我骑车去了游乐场。

米基已经到了。其他人也跟着去了。就像我知道他们会去一样。

我打开背包,看向里面。她空荡荡的眼窝也看着我。在她泛黄的头骨上,挂着几缕如棉花糖丝般脆弱的头发。如果你凑近了看,还能看到她脸颊上的小沟痕,那是旋转华尔兹上的铁块削掉她半张脸时留下的伤痕。

她的头颅并不是一直放在这里。几个星期之后,我房间里的味道开始变得不可忍受。青少年的房间味道从来都很差,但没那么差。我在花园尽头的地方挖了个坑,然后把她放在那里几个月。但是我又把她带了回来。为了让她离我近些,为了确保她的安全。

我伸出手最后抚摸了她一次,随后看了下表。虽然非常不情愿,我还是盖上盖子,把盒子放进书包里,走下楼去。

我把旅行包放在汽车后备厢,又在上面盖了几层,还有其他的盒子。我可不想被人拦下,询问车里装了些什么,但这很难说。如果这种事情真的发生的话,肯定会相当尴尬。

我正准备坐到驾驶室时,突然想起了房门钥匙。房地产代理商有一把钥匙,但我想在走之前把我自己的钥匙寄给新住户。我重新走回车道,路面咯吱作响,拿出钥匙,放进信……

我停了下来。信——?

我试图理解这个词语,但我越是尝试,它溜得就越快。信——?他妈的信——?

我想像着我的父亲,盯着门把手,却想不起这个显而易见却容易被忘记的词语,他的表情既绝望又迷茫。想想,埃德。想想。

终于,我想起来了。是信……投信口。是的,是投信口。

我摇摇头。太蠢了,我慌了。就是这样。我只是有些累,搬家让我有些压力。没事的。我不是爸爸。

我把钥匙扔了进去,听见它们哐啷一声掉在里面,随后便又上了车。

投信口。当然了。

我启动汽车,慢慢远去……去向曼彻斯特,去向我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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