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利姆的《反败为胜》出版之后,一直是关于“二战”东南亚战场的经典之作,时间横跨1942年3月至1945年9月期间的3年6个月,作战地域涵盖缅甸与印度,交战方涉及英、日、中、美四国,还有印度国民军、缅甸独立义勇军等附属武装,地名、机构和部队纷繁复杂,特别是各国军制不尽相同,各有特点,而且隶属层级以及军制用语既存在重合,也存在显著的差异,这成了本书翻译中的一个重要问题。
一、“英印军”的译法及其组织概况
首先是英印军(British Indian Army)的军制翻译问题。
关于英印军的译名,有的著作译为“印度军”、“英印陆军”或“印度陆军”。个人认为,可译为“英属印度陆军”,简称为“英印军”。原因如下:1858年英国政府在从东印度公司接管印度次大陆的统治权之后,到1947年印度次大陆诸国独立之前,现今独立的印度、巴基斯坦、孟加拉国等都在英国的殖民统治之下,统称为“英属印度”(British India或British Raj)。1937年,缅甸从英属印度分立,成为独立的殖民地英属缅甸,在此之前,缅甸也属于英属印度的统治范畴。这与现在的“印度”之语具有完全不同的意义。本书所涉史事中的印度,均指历史上的“英属印度”。英属印度政府承继了东印度公司的武装,以此为基础组建了英印军。1858年至1894年的英印军只是三支省军,即孟加拉省军、马德拉省军和孟买省军。1895年至1902年,英印军正式作为英印政府的军队,包括从英国本国派驻的英军部队和在英属印度本地招募的本土部队。1903年英印军总司令(Commander-in-Chief, India)基奇纳勋爵对英印军实施大规模改革,将驻英属印度的殖民地部队和英军部队整编为旅,并在旅上面设立了师级编制。
在英语语境下,从英国本国派驻的英军部队一般用“British X Division”表示(以师为例),而从英属印度的本土部队一般用“X Indian Division”(以师为例)。前者的军官和士兵都是英国人,通常译为“英军部队”,而后者的军官是英国人,士兵则为英属印度本土人员,这个问题比较难以解决,有的译为印度第X师或印度第X旅,有的译为英印第X师或英印第X旅。但实际上,在印缅战场,此种师一般都下辖三个英军营,每个旅下辖一个英军营,因此,只有营级部队才完全是由英属印度本土士兵组成的部队。从这个意义上而言,印度师或印度旅的译法并不能完全反映出下辖英军营的实际情况。
除此之外,单纯使用“印度”二字,也容易与当前的“印度”意义产生混淆,“二战”时的印度毕竟还包括现巴基斯坦和孟加拉国等国,当时所称的印度部队中也包含了这些地方的人员。而译成“英印第X师”或“英印第X旅”,不仅具有英属印度的历史概念,而且也可以反映出该部队英军部队与英属印度本土部队混编的历史事实。因此,英军部队及英属印度本土部队也可以合称为“英印军”。但是,也存在一个例外情况,即在统计英印军中各国人员的组成情况时,本书译法则采用“英国部队”、“印度部队”和“缅甸部队”(关于英缅军及缅甸部队的译法见后)的译法来区分。
英印军总司令部是英印军的高层指挥机构,英语全称“General Heaquarters, Indian”,也称为“India Command”,简称为“GHQ India”。英印军与中东军(Middle East Command)、远东军(Far East Command)是英国在海外建立的三支军事力量。
英军及英印军军制下的Command,相当于战区或者军区,负责特定区域的作战和防务,下辖众多部队。然而,国内译者通常译为司令部,这也只是采用了Command的通常义项,而未涵盖Command的实质意义。因此,在此意义上,笔者建议译成“战区”。在二战爆发之前,英印军下辖四大战区,即北部战区、南部战区、东部战区和西部战区。战区下设了分战区(District)。1942年4月,随着缅甸战局的明朗,日军势如破竹,印缅边境的威胁增大,为适应战时体制,英印军总司令部将南部战区和东部战区改编为南部军和东部军(Army),西部战区改编为西北军(Army),增设中部战区。东部军下辖第4军(Corps)和第15军(Corps),规模相当于一个集团军(Army),而南部战区只下辖英印第19师和英印第20师及两个装甲旅,规模只相当于一个军(Corps)。[44]与此同时,原战区所辖的分战区(District)改编为“兵站区(Line of Communication Area)”。东部军组织的一场著名败战也就是第一次若开战役。
1943年8月,盟军东南亚司令部(或称“盟军东南亚战区”,SEAC)成立,同年11月,在盟军东南亚司令部之下成立了第11集团军群(Army Group)。虽然第11集团军群隶属于蒙巴顿的盟军东南亚司令部,但其部队主要来自于英印军,除此之外,还下辖英属非洲部队,例如第81西非师,而且中国驻印军在名义上也隶属于第11集团军群。1944年11月12日,第11集团军群改编为盟军东南亚陆军部队(ALFSEA)。第11集团军群下辖的主要部队是斯利姆的第14集团军(Army)和锡兰军,以及英印军所属的第33军(Corps)。斯利姆的第14集团军以原东部军所属部队为基础组建,列入该集团军战斗序列的东部军各军有第4军、第15军、第33军和第34军。于是东部军一分为二,剩余机构只负责后勤事务,向英印军总司令部报告。印缅边境的作战则由第14集团军负责,隶属于吉法德的第11集团军群。
二、“英缅军”及“英缅第1军”的译法及其组织概况
英缅军(Burma Army)的历史则可以追溯至1937年4月,缅甸与英属印度分立,成为一个半自治的殖民地,直接隶属于英国殖民地。1937年4月分立之前,驻缅甸的部队是英印军总司令部隶属的一个分战区级机构,即使在分立之后,虽然升格为缅甸战区,规模也没有扩大。首任英缅军司令官是肯尼思·麦克劳德(Kenneth McLeod),1941年才有胡敦接任。英缅军的部队主要来自于英印军的第20缅甸步枪团,改编之后去掉了数字番号,称为“缅甸步枪团”(Burma Rifles),先后共成立了第1营至第14营,大多数参加了第一次缅甸战役。这个团主要由缅甸本土的缅族人、克钦人、克伦人、掸族人和钦族人组成,有的营还有少量锡克和旁遮普穆斯林。这个团与缅甸大撤退后组建的“缅甸团”(Burma Regiment)有所不同,缅甸团前期整编了部分缅甸步枪团残部,但后期几乎全部由印度人组成,因此,译为“英印缅甸团”更为妥当。
除了缅甸步枪团,英缅军还有英军部队和英属印度本土部队。第一次缅甸战役期间,英缅军所辖两个师,即英缅第1师和英印第17师。英缅第1师第1旅中有一个英军营国王直属约克郡轻步兵团第1营。锡当河战役后,英缅第1师进行了整编,英缅第1、2旅中各编入了一个英印军的营。除这两个旅之外,英缅第1师还下辖英印第13旅,这是英属印度本土人员组成的部队,因此,如果采用“缅甸师”或“缅甸旅”的译法也不能反映英军、英属印度和英属缅甸部队混编的实际情况。故本书采用“英缅第1师”或英缅第X旅的译法。
英缅军原属远东军的作战节制范围,但后勤补给却由英印军总司令部负责。这种安排广受诟病,斯利姆也批评这种作战与后勤分离的做法。1941年12月12日,英缅军转隶英印军。而在第一次缅甸战役期间,又产生了另外一个问题,按层级,英缅军属于集团军编制,其直接指挥英缅第1师和英印第17师作战,英方将领普遍认为师与英缅军之间缺乏军一层级的指挥机构,特别是在锡当河惨败之后,英印军总司令韦维尔决心解决这个问题,重整英缅军,于是,任命斯利姆出任新组建的英缅第1军(Burma Corps),所辖部队即原英缅军的英缅第1师和英印第17师,新到达战场的英军第7装甲旅也编入了该军序列,因此,英缅第1军成为下辖两师一旅及所属部队的军级单位。原英缅军司令部保留,作为军以上集团军级的指挥机构。
关于英缅第1军(Burma Corps,简称“Burcorps”),原文中用了一处I Burma Corps,但后面均无I这个数字序号。中文文献中也有使用英缅第1军团或英缅第1军,或者第1缅甸军的译法,所以第1的数字番号还是存在的。因为没有相关资料,这里只能推测可能的情况,当时英缅军如果能够坚守住缅北,必将陆续向缅甸增派部队,编成英缅第2军或英缅第3军。然而缅甸沦陷太快,英缅军在1942年5月撤往英属印度,英缅第1军就成为英缅军隶属下的唯一一支军级部队,于是后面就把数字序号给省略了。英美有些学者也在著作中也明确使用了I Burma Corps的说法,例如罗纳德·卢因(Ronald Lewin)1999年版的官方自传《旗手斯利姆》(Slim:Standardbearer)、克里斯·贝拉米(Chris Bellamy)2011年版的《廓尔喀特种部队》(The Gurkhas:Special Force)以及丹尼尔·托德曼(Daniel Todman)最近2020年版的《英国的战争:一个新世界(1942—1947)》,而且美国中缅印战区官方战史《史迪威的中国使命》也有此种说法。[45]译成英缅第1军的另一个原因是,Burma Army译成“英缅军”,那么Burma Corps再译成“英缅军”就会混淆,据此,本书采用“英缅第1军”的译法。撤往印度之后,英缅第1军遂被解散,存在只两个多月的时间。
三、Corps(军)以及Army的译法及各国比较
关于Corps,很多人选择使用“军团”的译法,那么是否准确?根据1947年联勤总部编写的《美军军语汉注词典》第121页,Corps词条解释为:队;军;团;部(Division为Corps故宜译为“军”)。笔者也赞同此种说法,可以从日、中、英、美四国的相关军制史中说明这个问题。
关于日本陆军军制中的军团,明治18年(1885年),陆军省修订了《监军本部条例》,三分之一监军部长在战时出任军团长一职,下辖2个常备师团。明治19年(1886年),陆军省修订了《战时编制概则》,2个或3个师团组成一个军团,军团长为陆军大将或中将。陆军省明确使用了军团的编制。以此形成了军团、师团和旅团的战时军制。[46]这与欧美的军(corps)、师(Division)和旅(Brigadie)军制体系相一致。根据日本的《デジタル大辞泉》“军团”词条,军团是军队编制之一,下辖两个师团,规模介于“军”与“师团”之间。显然,日本陆军历史上存在的“军团”是指“Corps”。明治时期,德国军人梅克尔出任日本陆军大学校教官,并任临时陆军制度审查委员会顾问,对日本陆军军制的形成发挥了重要影响,他认为日本陆军中的军团(Corps)编制无存在之必要,最终导致了1886年7月日本陆军废除了军团的编制。[47]战时在师团之上设立“军”(德语Armee,英语Army)。日本陆军设“军”(Army)[48]当初是相当于欧美的集团军,但在“二战”时期,从规模上,日本陆军的军仍然相当于英美的一个军(Coprs)。例如,美国官方中缅印战区官方战史《史迪威的指挥困境》认为,日本陆军的一个方面军(Area Army)相当于美军的集团军(Army),日本陆军的一个军(Army)则相当于美军的一个军(Corps)。[49]在此期间,日本陆军的“军(Army)”有第1—59军(其中第7—9军、第24军、第26军、第42军、第45—49军番号空缺),上海派遣军、驻蒙军、关东防卫军、东京防卫军、机甲军、航空兵团、第1—6航空军均属“军(Army)”的编制。
中国在近代历史上也存在军团的编制。但是否就是英美军制中的Corps?在北伐战争时期的1928年1月4日,蒋介石重掌军权,遂于2月9日亲临徐州整军,此后将原第一路军改编为第1集团军,并将原第1路军所辖各军划分为3个军团,第1军团辖第1军、第9军及第10军3个军。[50]由此建立了集团军-军团-军-师-旅-团的体制。1937年抗日战争爆发后,组建了35个军团。[51]军团上级单位为集团军,下级单位为军,军下设师。例如,根据1938年6月5日汤恩伯电报蒋介石其所属第31集团军的编配情况,第32军团下辖第92军和第52军,罗启疆、李宗鉴及张刚的3个师编为1个军。[52]抗战中期,为减少指挥层级,军团和旅的编制被撤销,改成了集团军-军-师-团的体制。然而,在国民党军的军制中,军团的译法是Corps,而军的译法是Army,因而是Corps统辖Army。这与英美军制的序列完全相反。例如,1938年5月17日《何应钦等激励廖磊等部努力作战粉碎敌围攻徐州企图电》的报头为:“21AG廖总司令、19C冯军团长、68A刘军长”,即第21集团军廖磊、第19军团冯治安、第68军刘汝明。[53]这里的AG即Army Group(集团军),C即Corps(军团),A即Army(集团军)。
在本书中,斯利姆也明确指出“一个中国的‘军’(army)相当于一个欧洲的军(corps),通常由两个或者三个师组成。”美国官方战史也有相同的观点。[54]因此,抗日战争时期中国军队的军团(Corps)并不是英美军制意义上的Corps,也就不能将英美军制的Corps译成军团。
英美两国陆军在师(含)以上及营(含)以下军制大致相同,也比较明确,“二战”时的军制是集团军群(Army Group)-集团军(Army)-军(Corps)-师(Division),所不同的是,师以下,美国陆军师下辖团,而无旅;英国陆军作战师下辖旅,而无团。
四、英国陆军军制的沿革概况
“二战”时,英国陆军步兵的官方战斗序列组织编制是集团军群(Army Group)、集团军(Army)、军(Corps)、师(Division)、旅(Brigade)、营(Battalion)、连(Company)、排(Platoon)和班(Section)。师以下是采用三三制原则组军,三旅九营二十七连。但英国陆军步兵军制存在两个特点:一是战斗序列的编制中,没有团;二是番号数字标识具有显著特点。这一点给翻译带来了困难,特别是英印军营级部队番号。
那么,英军到底有没有团的编制?团没有进入战斗序列,是不是表明英军没有团?
实际上,团一直是英军的常设编制。英国的团可以追溯至皇家泽西岛民兵团。1336年,苏格兰国王大卫二世进攻泽西岛,英格兰国王爱德华三世为与其作战,遂组建了皇家泽西岛民兵团。但也有人认为,实际上这个团相当于一个军。这个团一直到20世纪末才解散。由于该团是否是一个团的编制存在争议,一般认为,英国最早的团级部队是皇家东肯特郡团,组建于1572年。
在17世纪中叶之前,团是英国陆军在战场上的主要战术单位。此后,由三个以上营组成的旅逐渐替代团成为主要战术单位,但是团的编制仍然存在。[55]这个时期,旅与团都在战斗序列里,高级指挥官向旅长或团长下达作战命令。
现代英军的团级部队体系始于1868年至1874年的卡尔迪维尔的军制改革。当时卡尔迪维尔是英国陆军大臣,看到现行军制存在诸多弊端。
一是兵员储备问题。自拿破仑战争以来,英军中有的士兵服役长达21年,甚至终身服役。1847年通过了《陆军服役年限法》,规定士兵完成服役之后,既可选择退伍,但无补偿金,还可以再选择服役10年或12年。若选择后者,不仅可以获得奖励,还可以享受两个月的休假。由于后者吸引力大,选择继续服役的人居多。这一方面导致英军中老兵甚多;另一方面缺乏储备兵员,致使在紧急状态下,无法有效动员。
二是兵员不按出生地分配。之前英国的募集的兵员,分配到各个团,士兵没有选择的余地。而且战友之间感情不易培养,不利于战场上配合和互助。同一个村、同一个郡出来的士兵可能从小认识,既有发小之谊,又有同乡之情,可以按地域紧密联系。
卡尔迪维尔的改革方案就是解决上述两个问题。其将英国按郡的地域和人口情况划分成66个旅管区,后来又改成团管区。每个团管区组建二个营,一个营赴海外作战,另一个营在团管区训练。团管区内民兵则组建成第三营。
但由于每个郡的人口数量不一样,有的郡没法组建两个营。有的地方,比如伦敦,可以组建两个以上营,有的地方则只能组建一个营。66个团管区中,只有25个团凑满了两个营。
卡尔迪维尔军制改革,遇到的一个困难是,传统军制和作战习惯根深蒂固,无法一步改革到位。
1881年,时任英国陆军大臣奇尔德斯继续改革,重点是团制的改革。
一是增加了团所属营之数量,每个团直辖两个常规营、两个民兵营,还可以增加志愿营。
二是将原来数字编号的团为营。
三是正式废除了团前面的数字序号,而以团管区的地名命名团名。但英印军例外。
例如,第51步兵团,改为国王直属约克郡轻步兵团第1营。第105步兵团改为国王直属约克郡轻步兵团第2营。
有人认为,这是废除了英军中的团级编制,实则不然,团级编制依然存在,即从数字序列团改为了地域团。职能也发生了变化,团不再是战术单位,而是后勤管理单位,司责募兵与训练。但这不能否认团的存在。
1908年,英国组建国土部队,原来团下属的志愿营和民兵营均按序号编入常规营。在“一战”和“二战”,团下属的营的数量得到了增加。比如,国王直属约克郡轻步兵团第1志愿营,改为第4营。同时组建了第5营。“二战”期间,先后组建了第7营、第8营和第9营。
英国陆军的旅则没有本地化,从各团抽调下属一个营,共三个营组成一个旅,进入战斗序列。
在英国陆军各营的翻译中,如果忽视团的存在,那么就会产生混乱。特别英印军中的廓尔喀团(Gorkha regiment),其仍保留了数字序列,比如第1廓尔喀团至第10廓尔喀团。而且一个廓尔喀团下面有多个营,比如第8廓尔喀团组建了7个营。如果没有团,4/8 Gorkha Rifles该如何翻译?数字8即团的序列号,4即营之序列号。
在现代英国陆军中,除上述之外,英国近卫师还存在团的战术单位,师正面直接下辖团,而非旅。但近卫师的主要任务是为伦敦团管区训练和补充营的战术单位。
澳军的营序号与英军不同是,2/19 battalion的编号前面的数字2是指第二澳大利亚帝国军,19表示营的序号。1st/19th,则两个营合并组建的。
以上对翻译过程中遇到的军制问题做了一个简单的梳理,希望对读者阅读本书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