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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最初的安排都是按照计划进行的。我们推迟了逮捕温克勒,他又从第二区回来了,直到库勒接到了警告。马丁斯很享受他跟库勒的短暂会面。库勒不仅毫无尴尬地跟他打了招呼,反而还带着不少施惠者的腔调:“哦,马丁斯先生,很高兴见到您。请坐。我很高兴您和卡洛韦上校之间一切都进展顺利。很直率的一个人,卡洛韦。”

“不顺利。”

“对于我让他知道你见过科赫,我敢肯定你不会有任何误解吧。我当时是这么想的——如果你是无辜的,那你马上就能自证清白,而要是你有罪,那么我对你颇有好感这一事实也不应当成为一种阻碍。公民自有其应尽的义务。”

“比如在验尸调查中做伪证。”

库勒说:“哦,这都是过去好久的事了。恐怕你还在生我的气吧,马丁斯先生。这事儿你得这么看——作为一个公民,你是有所效忠的——”

“警方已经把尸体给挖出来了。他们就要来抓你和温克勒了,我要你向哈利发出警告……”

“我不明白。”

“哦,不,你明白。”而且他也很明显明白了。马丁斯掉头就离他而去了,他一刻也不想再看那张和善的慈善家般的脸了。

直到这时才算给陷阱里设下了诱饵。在研究了下水道系统的地图后我得出结论,一家咖啡馆,只要靠近和其他一样布置成广告亭的大下水道主入口,就是最有可能把莱姆引来的地点。他只要再一次从地底下冒出来,走上五十码,把马丁斯带回来,然后再次遁入混沌的下水道世界就行了。他一点都不知道这种隐遁术已经被我们获悉了:他或许知道下水道警队有一次巡逻会在午夜前结束,而下一次要到两点才开始,因此在午夜的时候马丁斯坐在那个又小又冷、能看得见广告亭的咖啡馆里,一杯接一杯地喝着咖啡。我借给他一支左轮手枪;我派人埋伏在尽可能靠近广告亭的地方,而下水道警队也已经做好了准备,等零点一敲过就会封闭进人孔,然后开始从城市边缘向中心拉网排查。但我的意图——如果能做到的话——是不等他钻回地下就抓住他。这样能省去不少麻烦——也降低马丁斯的风险。于是,如我所说,马丁斯坐在了咖啡馆里。

风又刮了起来,不过倒是没把雪给带来。它冰冷冷地离了多瑙河而来,在咖啡馆边上长满草的小方空地上,把雪像波浪顶端的浪花般扬起。咖啡馆里没有暖气,马丁斯坐在那里,双手依次在一杯——其实已数不清第几杯了——代用咖啡上取着暖。通常我有一个手下在咖啡馆里陪他,但我每隔二十分钟左右会看不出规律地派人进去替换他们。一个多小时过去了。马丁斯早就放弃了希望,我也是。我等在隔了几条街的一部电话旁边,身边有一队下水道警察在有需要的时候随时准备钻入地面。我们要比马丁斯幸运,因为我们暖暖和和地穿着遮到大腿的靴子和紧身短大衣。有一个人在胸口绑了个汽车头灯一半大小的小探照灯,另一个人带了两根罗马焰火筒。电话铃响了,是马丁斯打来的。他说:“我已经冻得奄奄一息了。现在都一点一刻了,再等下去还有什么意义吗?”

“你不该打电话,你必须留在视线中。”

“这种脏兮兮的咖啡我都已经喝了七杯了,再喝我的胃就受不了了。”

“他要是来的话就不能再拖下去了。他不会想碰到两点那班巡逻的。再坚持一刻钟,不过别再碰电话了。”

这时,只听马丁斯突然说道:“基督啊,他来了!他——”接着电话就断了。我对助手说:“发信号守住所有的进人孔,”然后又对下水道警队说,“我们下去。”

当时发生的事情是这样的。马丁斯正在给我打电话的时候,哈利·莱姆突然走进了咖啡馆。如果他听到过什么的话,我也不知道他听到了哪些。不过光是看到一个在维也纳被警察通缉而又没有朋友的人在打电话,应该就足以对他构成警告了。还不等马丁斯放下听筒,他就扭头走出了咖啡馆。说来也巧,那会儿正好咖啡馆里没有我的人。一个刚走,另一个在人行道上刚要进去,哈利·莱姆和他擦身而过往小亭子走去。马丁斯从咖啡馆里出来,看到了我的人。如果他大声喊出来,事情就变得容易了,不过我想当时那人不是做盘尼西林黑市生意,正要往街下面逃的莱姆;当时那人是哈利。马丁斯犹豫了一下,这点时间正好够莱姆走到了亭子后面。然后他才喊了出来:“是他!”可莱姆已经遁入地下了。

在我们的脚下,躺着一个不为我们大多数人所知的多么陌生的世界啊:我们生活的世界之下是一片有着瀑布和奔腾河流的洞穴之地,那里也和地面上的世界一样,有着潮涨潮落。如果你读过艾伦·夸特曼[22]的冒险经历,尤其是他沿着通往米洛西斯城的地下河的那段旅程,你就能想象出莱姆这片最后的根据地了。宽度有泰晤士河一半的主下水道水流在一个巨大的圆拱中奔淌,许多小支流汇入其中,这些小支流是从高处如瀑布般跌落的,在跌落的过程中得到了净化,因此只有在位于旁支的隧道中才能闻到异味。下水道的主流闻起来甘甜清新,带着一缕淡淡的臭氧味道。黑暗之中,到处都是水流泻落与奔流的声响。马丁斯和那个警察来到地下河流的时候正是最高潮位刚刚过去:开始只露出铁楼梯的弧形,然后是短短的一段楼梯,低到必须弯腰才能通行,再然后浅浅的水的边缘只没过双脚了。我的手下用手电筒沿着水流的边缘照去说“他朝那儿跑了”,就像一股较深的支流在变浅的时候会在边缘留下一堆垃圾,污水会在墙边平静的水面上留下一层由橘子皮、香烟盒之类的东西构成的浮渣,而莱姆在这层浮渣中所留下的痕迹就像泥潭中的足印般确凿无误。我的手下用左手拿着手电筒照亮前方,右手则拿着枪。他对马丁斯吩咐道:“躲在我身后,先生,那个杂种也许会开枪。”

“那为什么你又该站在前面呢?”

“这是我的工作,先生。”走着走着,水已经没过了他们一半的小腿,那个警察用手电筒照着前下方污水边缘那被扰动过的痕迹。他说:“可笑的是那个杂种根本就没有任何机会。所有的进人孔都有人守着,而且我们已经封锁了进入俄管区的道路。所有我们的人现在要做的就是从进人孔进到下水道的支流管道中去拉网搜捕。”他从口袋里拿出一只哨子吹了吹,从很远的地方,时而这里,时而那里,传来了回复的哨音。他说:“他们已经都下来了,我是说下水道警队。他们熟悉这地方就像我熟悉托特纳姆法院路一样。真希望我老婆现在能看到我。”他边说边扬起手电朝前方照了照,只照了一下,可就在这一下的时候有一枪突然打了过来。手电筒从他的手里飞了出去,掉落在了支流的污水里。只听他骂了一句:“这个该死的杂种!”

“你受伤了吗?”

“只是从我手上擦过,休息一个礼拜。来,拿着,先生,这儿是另一把手电筒,我把手包扎一下。别朝上照,他在某一条支流的通道里。”有好长一段时间那声枪响一直在不停回响:待到最后一丝回声消退净尽,一声哨音在前方响起,马丁斯的伙伴以哨音做了回复。

马丁斯说:“说来也怪——我甚至还不知道你的名字呢。”

“贝茨,先生。”他在黑暗中发出一声低笑,“这不是我通常的节拍。你知道马蹄铁乐队吗,先生?”

“知道。”

“那格拉夫顿公爵呢?”

“知道。”

“世上的节拍可多着呢。”

马丁斯说:“让我走在前面吧。我觉得他不会朝我开枪的,我想跟他说话。”

“我得到过命令要照顾好您,先生。当心。”

“没事儿。”他从旁边绕到贝茨前面,走的时候一脚踏进了支流中一处更深的地方。等他来到前面后喊道:“哈利。”名字顿时激起一片回声。“哈利,哈利,哈利!”回声顺着支流一路传向远方,在黑暗中激起了一片哨音的合鸣。他又喊道:“哈利,出来吧,没用的。”

一个近得让人大吃一惊的声音兀然响起,两人不由得马上贴住了墙。“是你吗,老伙计?想要我干什么?”

“出来吧,双手举过头顶。”

“我没有手电筒,老伙计,我什么都看不见。”

“当心,先生。”贝茨说。

“贴紧墙。他不会朝我开枪的。”马丁斯说完对着前方喊道,“哈利,我要用手电筒照了。规规矩矩地,出来吧,你没有机会的。”他打开手电,二十英尺外,在光线和水的边缘,哈利步入了视线。“双手举过头顶,哈利。”哈利抬起手来开了枪,子弹弹在离马丁斯的脑袋只有一英尺远的墙面上,他听见贝茨喊了起来。与此同时,一道探照灯光从五十码外射来,照亮了整个隧道,罩住了哈利,然后是马丁斯,然后是跌倒在水边、被污水冲刷着腰部的贝茨那双瞪得大大的眼睛。一个空烟盒被水流推送着挤进他的腋窝,逗留在了那里。我带着一队人马赶到了现场。

马丁斯颤抖着站在那里,俯对着贝茨的身体,哈利·莱姆在我们中间。我们不能开枪,怕伤到马丁斯,探照灯的光晃了莱姆的眼睛。我们慢慢向前走,手里的枪瞄准着寻找着机会。莱姆一会儿转向这边,一会儿转向那边,像只被车头灯晃了眼的兔子。突然,他猛地纵身一跃,跳入了奔腾的支流中间的深水里。等我们把探照灯紧跟着他照过去时,他已经潜入了水中。奔腾的污水迅速地带着他前行,经过了贝茨的身体,游出了探照灯的范围,进入了黑暗中。为什么一个毫无希望的人连这只多几分钟的生存都不肯放过呢?这算是一种好品质还是坏品质呢?我想不出来。

马丁斯站在探照灯光的外沿,怔怔地望着下游。此时他已经把枪握在了手上,是我们之中唯一可以安全开枪的人。我以为我看到他要有所动作,于是对他喊道:“那儿,那儿,开枪。”他举起枪来放了一枪,就像他许多年前在布里克沃斯公地听到同样的命令后开了枪一样,也像当时一样,没有完全命中。一记痛苦的叫声宛如裂帛般从洞穴远处传来:带着责备,带着乞求。“干得好。”我喊了一句,然后在贝茨的身边停了下来。他已经死了。我们把探照灯转到他身上时,他的眼睛依旧空洞地睁开着。有人弯下身来,把空烟盒拿开,扔进了河水里,烟盒打着转向前漂去——这是一个黄色的金片牌香烟盒的残片:他当然离开托特纳姆法院路已经有很远了。

我抬眼望去,马丁斯已经走出视线,消失在了黑暗中。我喊他的名字,喊声消失在了一片混沌的回声中,消失在了地下河的奔腾与咆哮中。随后我听到了第三声枪响。

马丁斯后来告诉我:“我顺着水流走下去寻找哈利,但肯定在黑暗之中和他错过了。我不敢抬起手电筒,我不想引他再朝我开枪。他肯定是在某个支流通道的入口处被我的子弹给打到了。然后我想他沿着通道一路爬到了铁楼梯的脚下。在他头顶三十英尺的地方就是进人孔,不过他不会有力气掀开盖子的,就算掀开了警察也正在上面等着他。这些他肯定都知道,但他处于极大的痛苦中,就像动物要爬到暗处去死那样,我想人都是要向着光明去的。他想死在家里,而黑暗从来都不是我们的家。他开始拖着自己朝楼梯上爬去,但痛苦战胜了他,他再也走不动了。是什么让他吹起了那几句荒唐的调子,就是我曾经傻到以为是他自己写的那个调子?他是想吸引我的注意吗?他是想有朋友在身边,哪怕是一个给他设下陷阱的朋友?还是他已经意识不清了,或者根本就没有任何目的?不管怎样我听到他的口哨,又顺着支流的边沿走了回来,摸到墙的尽头,然后顺着通道一路来到他躺着的地方。我喊了声‘哈利’,口哨声停了,就在我头顶。我把手放到铁栏杆上,一步步朝上走去。我还是有些担心他会开枪。然后,只朝上走了三步,我的脚就踩到了他的手,他就在那里。我把手电筒朝他照去:他没有枪,肯定是在我的子弹击中他的时候掉了。我刚开始以为他死了,但随后就听到他痛苦的啜泣。我喊了声‘哈利’,他用力睁开眼看着我的脸,想说话。我弯下腰来细听。‘傻瓜’,他说——就此为止了。我不知道他是在说他自己——作为某种悔罪,无论多么微不足道(他是个天主教徒),或者是在说我——笑我那一千英镑一年还要缴税的收入,笑我虽然能想象出纵马奔驰的盗牛贼,却连一只兔子也打不中?接着他又开始呜咽起来。我再也听不下去了,就朝他开了一枪。”

“我们会忘记这一点的。”我说。

马丁斯说:“我永远也不会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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