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报告一:当代中国产业工人队伍的特点及变动

分报告一 当代中国产业工人队伍的特点及变动

田丰[1]

2017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方案》强调,产业工人是工人阶级中发挥支撑作用的主体力量,是创造社会财富的中坚力量,是创新驱动发展的骨干力量,是实施制造强国战略的有生力量。这一文件进一步明确了产业工人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也阐明了产业工人在未来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战略定位。事实上,近现代以来,产业工人自身发展一直是中国社会变迁的缩影,也是影响中国社会结构变化的重要社会群体(李培林,1998;李汉林、渠敬东,2002)。

产业工人主要是指在工厂、矿山和工地等场所从事生产、制造、建筑等的劳动者,特别是指工业生产过程中的制造业工人。较为宽泛界定的产业工人,主要是指在第二产业就业的工人。根据我国国家统计局关于三次产业划分标准的规定,第二产业统计范围是工业和建筑业,工业又可细分为采矿业、制造业和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本研究对产业工人的定义,就是指第二产业的生产工人。

基于国家统计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公开数据和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在2006~2015年做的五轮全国性社会状况综合调查数据,本报告分析了1978年改革开放以来产业工人的变动趋势,重点考察了近十几年产业工人在收入、消费、阶层认同和社会态度等方面的情况。

一 改革开放以来产业工人的变动特点

肇始于1978年的改革开放不仅仅是一场经济体制改革,更是一场轰轰烈烈的社会转型和社会变革。在社会转型和社会变革的过程中,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国有企业的改制,一部分产业工人的就业在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遭受巨大冲击(沈原,2006;冯仕政,2006)。与此同时,工业化和城镇化吸引了大量农村富余劳动力来到城镇地区,在制造业、建筑业等第二产业内就业,成为被称为“新产业工人”的农民工。可以说,在短短的不到40年里,产业工人在规模、结构等方面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一)产业工人规模变化的三个阶段

改革开放之后,劳动力人口数量持续增长,从1978年的4亿人增加到2015年的7.7亿人,产业工人数量和其占劳动力人口的比例在这期间经历过几次比较大的波动。

第一个阶段是1978~1991年。20世纪80年代,改革开放大潮激发了中国的经济活力,国家在城镇地区扩大了企业的自主经营权范围,并允许小规模私营企业发展。在确保完成国家纳税额和上缴利润之后,国家允许国营企业管理者和工人直接分配获利超额部分,同时鼓励小规模私营企业的发展。在农村地区,乡镇企业异军突起,离土不离乡、进厂不进城等就业模式使相当部分的农村劳动力就地转化为产业工人。20世纪80年代末期,中国产业工人的数量超过1.2亿人,占劳动力人口的比例也超过了22%。但由于缺乏完整的改革框架,政策摇摆不定,80年代末期,中国经济整体滑入低谷,产业工人数量虽有增长,但其占劳动力人口的比例却出现了停滞和下滑,并一直持续到1992年(见图1)。

第二个阶段是1992~2003年。1992年邓小平视察南方之后,中国确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方向,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和外向型经济的发展,带来了国营企业改革和私营企业发展的高潮,产业工人数量持续增加,到1999年达到1.66亿人,占劳动力人口的比例也一度超过23.7%。这一时期产业工人数量的变化是双向的,一方面是20世纪90年代末期国有企业改革和产业工人大规模下岗,另一方面是农村劳动力大量涌入城镇成为“新产业工人”(陈映芳,2005)。前者主要影响城镇职工,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布的数据,城镇产业工人数量从1993年的7779万人持续下降到2003年的4446万人,占在岗职工的比例从52.39%下降到42.38%,整整下降了10.01个百分点。

图1 改革开放以来就业人口变动趋势

第三个阶段是2003年至今。进入21世纪,特别是中国加入WTO以后,产业工人的队伍伴随着中国融入世界经济体系的步伐和私营经济的发展而快速增长。2012年,产业工人规模超过2.3亿人,其中,城镇在岗职工中产业工人大约有8600万人,其他大部分都是农村户籍的产业工人。同时,受到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各种生产要素价格上涨和农村外出务工劳动力数量增长停滞的负面影响,加之中国政府大力推动产业结构升级转型,2013年之后产业工人数量和占比均出现一定程度的下滑(见图2)。这种下滑与20世纪80年代末期和90年代末期产业工人波动有明显不同:一方面,中国经济社会发展到工业化中后期之后,以往依赖劳动密集型产业和外向型产业的发展路径陷入困境,必须通过产业升级转型的方式跳出中等收入陷阱,由此导致产业工人数量减少;另一方面,80年代末期和90年代末期产业工人数量减少都在中国社会中造成了大规模的就业难和失业问题,而此次产业工人规模缩小与就业难和失业之间的联系不大,暂时没有产生大规模负面社会影响的迹象。

图2 改革开放以来在岗职工总人数变动趋势

(二)产业工人的结构性变化

改革开放之初,由于户籍制度和人事管理制度的隔阂,绝大部分产业工人都集中在公有制企业,也就是国营企业和集体企业中。实际上,这一情况在整个20世纪80年代并没有得到整体性的改善,相对单一的经济结构和单位制管理模式、国家对农村人口进城务工的严格限制,阻碍了农村劳动力转化为产业工人(王小章,2009)。进入20世纪90年代之后,产业工人队伍在其就业单位的所有制结构、城乡户籍结构、行业结构方面都发生了巨大的变化。

从产业工人就业单位的所有制结构来看,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在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成分并存的格局下,私营经济快速发展。尤其是在20世纪90年代末国营企业改革之后,大量国营企业和集体企业的产业工人下岗,私有制经济成分中就业的产业工人数量和比例都远远超过了公有制企业的产业工人(李培林、张翼,2003)。私有制经济单位灵活的用工制度也让大量农村富余劳动力能够转移到城镇企业中成为产业工人,继而改变了产业工人的城乡户籍结构。

尽管在20世纪90年代之后,中央政府大力推行户籍制度改革,仍然有数量巨大的农村户籍人口在城镇企业就业,其中一部分在第二产业就业。在东南沿海地区的劳动力密集型制造业发展过程中,价格低廉、吃苦耐劳的农村户籍劳动力成了中国外向型经济发展最大的比较优势,也是推动中国经济高速增长的重要动力之一。从国家统计局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布的数据推算,产业工人队伍中,城镇户籍职工数量远远低于农村户籍职工数量,前者占36.7%,后者占63.3%。应当说,产业工人在城乡户籍结构上已经出现了颠覆性的变化,农民工(农村户籍产业工人)成为产业工人中的主要组成部分。

图3 2003~2015年制造业和建筑业在岗职工变动趋势

从行业结构来看,无论是西方国家工业化历程,还是中国自身发展经验,工业企业都是产业工人集中就业的主要类型,也就是说,制造业中的产业工人通常都会占据绝对优势。但最近十年,随着中国大规模、高速度的城镇化进程,特别是房价高企带来的潜在影响,建筑业中的产业工人数量增长极快。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布的分行业在岗职工数据计算,2003年,建筑业的产业工人数量仅为制造业产业工人数量的26.7%,2015年,建筑业的产业工人数量快速增加到制造业产业工人数量的48.5%(见图3)。应当说,建筑业产业工人数量和比例较高的情况,只有在中国类似的快速城镇化和大规模基础设施建设的推动下才可能出现,这也反映出当前中国产业工人队伍隐藏着一些与产业结构转型升级不相适应的问题。

总体上讲,中国产业工人队伍在改革开放之后,伴随着经济转轨和社会转型,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在工业化和城镇化的进程中产生了一系列的结构性变化,这些变化也势必会影响到他们的经济收入、社会地位和社会态度。

(三)产业工人的社会性变化

对产业工人而言,另一个不可忽略的变化是社会学家们最关注的社会性变化,这种社会性变化又可以分成两个方面:关系性变化和身份性变化。

所谓的关系性变化,指的是经济体制改革之后国有企业逐步向市场经济主体转变,企业与工人之间的关系从单位所属关系向市场性契约关系转变,工人事实上不再是企业的“主人翁”,而是企业的雇员。

所谓身份性变化,指的是通过改革结束了国有企业用工的终身制,也结束了国有企业的终身保障制。在原有单位制体制下,工人一旦进入企业,就成为正式职工,企业不仅要负责工人的终身就业,还要承担工人消费和生活的方方面面,包括生老病死的无限责任(路风,1989)。市场性契约关系中,企业对工人所承担的责任是按照契约约定的市场价格,其分配也是按照企业经营状况与职工之间商定的契约,并依据法律规定来执行(常凯、邱婕,2011)。从单位所属关系向市场性契约关系的转变,打破了计划经济时代产业工人终身制的就业预期和潜在的社会福利无限责任,实现了就业关系的市场化(乔健,2007)。

在计划经济时代,企业作为承担生产、社会管理、资源分配功能的多功能总体性组织,工人是按照所属身份纳入企业组织中的个体。产业工人的工人身份与企业组织是直接联系在一起的,个人的经济收入、社会地位、职业声望等社会评价标准都和工人身份、企业组织紧密相关。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按照身份来划分社会阶层的方式被劳动力在市场中所处的位置以及相应的劳动关系所取代,而产业工人这一身份性标识也随着大量农村户籍劳动力人口加入产业工人队伍而发生了深刻变化(吴清军,2008)。

综上所述,产业工人的社会性变化是在体制转轨和结构转型过程中,在不同的利益分配格局下,国家、企业和产业工人之间各种经济资源和社会关系的重组(刘世定,1999)。在重组的过程中,计划经济时代国有企业产业工人的优势经济地位有所弱化,依托市场性契约的劳动关系成为基础的劳动关系。

二 近十来年产业工人的主要变化

改革开放以来,产业工人在规模上持续增长,在所有制结构、行业结构和户籍结构上都出现了显著变化。本报告使用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所中国社会状况综合调查(CSS)2006年、2008年、2011年、2013年和2015年的调查数据,分析产业工人在收入、消费、教育技能、社会态度和社会感知等方面的变化情况。

(一)产业工人的基本构成特征

考虑到产业工人群体在改革开放之后产生了剧烈的结构性变动,在原先公有制单位、城镇户籍的正式工人之外,增加了私营企业和农村户籍的产业工人,故而,在分析之前,需要对产业工人群体按照从业企业的属性和自身的户籍属性进行细分,可分为公有制企业城镇户籍产业工人、公有制企业农村户籍产业工人[2]、非公有制企业城镇户籍产业工人和非公有制企业农村户籍产业工人四个子群体。

从表1中能够看到,产业工人可以按照就业单位属性和户籍属性分为四个不同的群体,这四个不同的子群体在最近十来年产生了非常大的变化。其中,公有制企业农村户籍产业工人的比例基本保持稳定,占产业工人总体的5.00%左右;公有制企业城镇户籍产业工人的比例出现了较大幅度的下降,从2006年的26.47%下降到2015年的7.55%;非公有制企业农村户籍产业工人的比例从2006年的接近一半增加到2015年的75.02%;非公有制企业城镇户籍产业工人的比例从2006年的19.73%下降到2015年的10.99%。

表1 2006~2015年不同类型产业工人比例的变化

考虑到中国社会状况综合调查是采取抽样的方式进行的,对产业工人比例的估算可能存在误差,但连续性横断面的调查数据在描述变化趋势上是相对可靠的。从上述数据分析的结果可以看到,城镇户籍产业工人无论是在公有制企业还是在非公有制企业都出现了较大幅度的下降,这说明城镇人口本身已经不再是产业工人的主力,目前产业工人的主力主要是非公有制企业农村户籍的劳动力,也就是人们通常说的农民工。结合国家统计局最近几年的农民工监测调查公布的结果,目前外出务工的农民工数量增长率越来越低,可想而知,中国未来产业工人规模性增长最大的瓶颈可能是农村富余劳动力数量的减少,以及产业升级转型对产业工人技术能力水平要求的提高,进而会出现产业结构与就业人口结构之间不匹配的现象。再考虑到产业工人内部结构的变化,非公有制企业产业工人成为产业工人的主力,故而,不能再按照传统产业工人的社会治理思路来解决产业工人所面临的种种问题,在经济政策和社会政策上都需要有所调整。

(二)产业工人的收入和消费

收入和消费是衡量社会阶层经济地位的重要指标,产业工人的收入和消费也是决定他们经济地位的关键变量。本报告所使用的测量和分析的变量是被调查者的个人月工作收入和家庭年消费支出。

调查发现,随着经济的发展,也由于人口结构巨变,中国劳动力供给已经出现拐点,劳动力市场的供求关系逆转,生产诸要素中人力成本价格不断上升,产业工人的绝对收入也趋于增加。各个类型的产业工人在近十来年的就业中获得的绝对收入均有较大的提高,月平均收入从1000元左右增长到3500元左右。其中,公有制企业城镇户籍产业工人的月平均收入在2006年所有产业工人收入中是最高的,在2015年却是最低的,非公有制企业农村户籍产业工人的月平均收入在2006年所有产业工人收入中居倒数第二,在2015年却成为最高的。公有制企业城镇户籍产业工人与非公有制企业农村户籍产业工人收入上变化的反差值得思考(见表2)。

表2 2006~2015年不同类型产业工人月平均收入的变化

除了收入,消费支出也是衡量社会阶层经济地位的指标之一,甚至消费指标比收入指标能够更加准确地衡量一个社会阶层的真实状况。从调查数据来看,2006年城镇户籍产业工人的家庭年消费始终高于农民工家庭(见表3)。

表3 2006~2015年不同类型产业工人家庭年消费的变化

实际上无论是收入的绝对值,还是消费的绝对值都不能完全代表他们经济地位的相对变化,要分析产业工人经济地位相对于其他社会阶层的变化,还需要使用标准化之后的产业工人收入和消费状况。本研究将每一年度所有被调查者的收入和消费都转化为均值为0、标准差为1的标准值,进一步分析了不同类型产业工人的收入和消费状况。

从收入标准值来看,各个类型的产业工人2006~2015年的收入均出现了不同程度的下降,其中,下降幅度最大的是公有制企业城镇户籍产业工人,他们的收入标准值从0.403下降到0.066,这意味着他们会从本来相对较高的收入水平下降到平均收入水平附近(见表4)。

表4 2006~2015年不同类型产业工人相对收入的变化

从消费的标准值来看,无论是公有制企业还是非公有制企业,农民工消费相对值在大多数年份是低于社会平均水平的,而公有制企业城镇户籍产业工人的消费相对值出现了较为明显的下降,非公有制企业城镇户籍产业工人的消费相对值则出现了小幅度的上升(见表5)。

表5 2006~2015年不同类型产业工人相对家庭年消费的变化

综合不同类型产业工人的收入和消费变化情况,可以基本判断出产业工人的经济地位处于社会平均水平附近,且基本上与经济社会发展同步。作为计划经济时代产业工人的延续,公有制企业城镇户籍产业工人的经济地位在近十来年中都在下降,而非公有制企业农村户籍产业工人,也就是通常所说的农民工的经济地位略有上升。这种反差性的变化也说明产业工人队伍并不是一个同质性的社会群体。

(三)产业工人的教育、技能、劳动合同

从劳动力市场角度分析产业工人的经济地位必须考虑他们人力资本的变化情况,衡量人力资本的主要指标是教育和技能,而实现人力资本还需要关键一环,那就是劳动合同。因此,本研究从教育、技能和劳动合同三个角度来探讨产业工人的变化状况。

从不同类型产业工人受教育程度来看,公有制企业城镇户籍产业工人的平均受教育年限是最高的,2006年平均受教育年限就已经达到了11.05年,2015年为11.74年。平均受教育年限最低的是非公有制企业农村户籍产业工人,平均受教育年限在8年左右徘徊。非公有制企业城镇户籍产业工人平均受教育年限提高最多,从2006年的9.27年提高到2015年的10.27年。整体上看,产业工人的平均受教育年限略有提高,但目前产业工人的主体部分,非公有制企业农村户籍产业工人的受教育年限基本上没有变化。考虑到20世纪90年代后期高校扩招带来的社会影响,以及社会各阶层平均受教育年限普遍提高的状况,非公有制企业农村户籍产业工人受教育年限基本没有变化的情况说明接受高等教育对这一社会阶层基本上没有任何的吸引力(见表6)。

表6 2006~2015年不同类型产业工人平均受教育年限的变化

由于对职业技能的测量在社会调查中是比较困难的事情,中国社会状况综合调查采用的测量方法是请被调查者回答所从事职业所需要的技能水平,在数据分析时把产业工人的技能分为需要技能和不需要技能两种,从中可以发现不同类型产业工人技能水平上的差异和变化。

公有制企业城镇户籍产业工人工作需要技能的比例最高,超过80%的农村户籍产业工人认为自己的工作是需要技能的;非公有制企业农村户籍产业工人工作需要技能的比例最低,只有约60%的人认为自己的工作是需要技能的。由此可以看出,公有制企业城镇户籍产业工人和通常所说的农民工之间是存在比较明显的差异的,前者更接近于技术工人,而后者则更接近于体力工人(见表7)。如果按照中国未来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的要求,非公有制企业农村户籍产业工人需要尽快提升技能水平,以适应未来社会变迁的要求。

表7 2006~2015年不同类型产业工人技术水平的变化

劳动合同是雇主与雇员之间达成劳动关系的协议。200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修改之前,劳动合同往往流于形式,尤其是缺乏对劳动者合理的保护。中国社会状况综合调查从2008年之后一直对劳动合同情况进行调查,数据分析发现,公有制企业城镇户籍产业工人签订劳动合同的比例一直超过或等于80%,2015年甚至接近90%,而非公有制企业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一直很低,2015年不足25%。公有制企业农村户籍和非公有制企业城镇户籍产业工人的劳动合同签订率在最近几年均有一定程度上升。总体上,公有制企业城镇户籍产业工人劳动合同签订率最高,其次是公有制企业农村户籍产业工人,再次是非公有制企业城镇户籍产业工人,最差的是非公有制企业农民工(见表8)。

表8 2008~2015年不同类型产业工人签订劳动合同的变化

综合考虑不同类型产业工人教育、技能和劳动合同签订情况,不难发现产业工人内部还存在比较大的差异,公有制企业城镇户籍产业工人在教育、技能和劳动合同签订方面都明显好于人们日常所说的农民工群体。根据前文分析,公有制企业城镇户籍产业工人已经出现了大幅度的下降,而非公有制企业农村户籍产业工人占据了3/4的份额,因此,提升产业工人阶层的教育技能水平,适应未来中国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的要求,重点需要解决非公有制企业农村户籍产业工人的教育和技能问题。

(四)产业工人的社会保障和主观社会阶层认同

在现代社会衡量社会阶层经济社会地位的不仅是收入、教育、技能等内容,还需要考虑社会保障和主观社会阶层认同。只有这样,才能够更加准确地判断产业工人的真实状况。本研究把养老、医疗、失业和工伤四种保险作为分析的内容,对不同类型的产业工人进行比较。

根据调查数据分析,公有制企业产业工人的社会保障覆盖率远远高于非公有制企业产业工人,其原因在于两点:一是公有制企业的市场契约关系较为完整,较少以减少缴纳社会保险费用的形式来降低用工成本;二是公有制企业用工关系相对较为稳定,稳定的雇佣关系有利于兑现社会保障。

具体来讲,公有制企业城镇户籍产业工人的养老保险覆盖率一直稳定在80%以上,在2015年超过97%,基本实现了全覆盖;公有制企业农村户籍产业工人的养老保险覆盖率在2013年之后也稳定在80%左右;非公有制企业农村户籍产业工人的养老保险覆盖率在2006年只有10%略强,到2015年为58%;非公有制企业城镇户籍产业工人的养老保险覆盖率在2015年达到65%以上(见表9)。

表9 2006~2015年不同类型产业工人养老保险覆盖率的变化

从医疗保险的覆盖率来看,近年来,城乡医保覆盖率大幅提升,特别是农村新型合作医疗的普及,让产业工人队伍的医疗保障得到比较大的改善,公有制企业城镇户籍和农村户籍产业工人的医疗保险覆盖率都超过了95%,而非公有制企业农村户籍产业工人的医疗保险覆盖率也超过了90%,反而是非公有制企业城镇户籍产业工人的医疗保险覆盖率最低,在2008年只有56.63%,2015年也只有85.33%(见表10)。需要注意的是,新农合虽然能够提升农民工的医疗保险覆盖率,但其较低的保障水平和在城镇地区的适用程度仍然不能够满足这一部分产业工人的实际需求。

表10 2008~2015年不同类型产业工人医疗保险覆盖率的变化

各类社会保障中失业保险的覆盖率是最低的。2006年,公有制企业农村户籍产业工人的失业保险覆盖率为9.30%,非公有制企业城镇户籍产业工人失业保险的覆盖率为3.09%,非公有制企业城镇户籍产业工人的失业保险覆盖率为17.72%,公有制企业城镇户籍产业工人的最高,也仅为60.85%。即便是在2015年,这种低覆盖的情况也未得到很大改善,尤其是非公有制企业农村户籍产业工人的失业保险覆盖率仅为6.86%(见表11)。

表11 2006~2015年不同类型产业工人失业保险覆盖率的变化

从工伤保险的覆盖率来看,公有制企业城镇户籍产业工人的覆盖率一直最高,2015年为73.79%;非公有制企业农村户籍产业工人工伤保险的覆盖率一直最低,2015年仅为12.92%(见表12)。

表12 2008~2015年不同类型产业工人工伤保险覆盖率的变化

主观社会阶层认同是使用被调查者主观判断自己归属于社会哪一个阶层的方式来判断其社会地位的一种研究方式。在社会综合调查中,主观社会阶层认同是让被调查者根据自己的情况判断自己是属于社会的上层、中上层、中层、中下层和下层的哪一个。本研究考虑到产业工人本身将自己归属于社会上层的比例不高,故而将认同自己属于社会上层、中上层、中层的合并,分析不同类型产业工人阶层认同的时期变化。分析发现,与2006年相比,2015年不同类型产业工人主观社会阶层认同均出现了不同程度的下降。公有制企业农村户籍产业工人认为自己属于社会上层、中上层、中层的合计比例从2006年的46.51%下降到2015年的31.51%,公有制企业城镇户籍产业工人认为自己属于社会上层、中上层、中层的比例从2006年的41.51%下降到2015年的35.92%,非公有制企业农村户籍产业工人认为自己属于社会上层、中上层、中层的比例从2006年的48.58%下降到2015年的37.52%,非公有制企业农村户籍产业工人的这一比例从2006年的36.71%下降到2015年的31.08%(见表13)。

表13 2006~2015年不同类型产业工人主观社会阶层认同的变化

总体上,从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四项社会保险的覆盖率来看,公有制企业好于非公有制企业,城镇户籍好于农村户籍,这种状况实际上与产业工人就业单位有直接的关系。虽然计划经济时代的单位制以及单位制背后的社会福利体系不复存在,但社会保障体系的构建和落实依然会受到企业组织属性和产业工人户籍属性的重要影响。因此,在衡量产业工人社会地位时,需要充分考虑产业工人的就业单位。此外,要提升产业工人的社会地位,其核心要素是改善非公有制企业农村户籍产业工人的社会保障状况,养老、失业、工伤三类社会保险在他们中的覆盖率都是最低的,医疗保险覆盖率虽然不低,但新农合的保障水平很低。

同时,还可以看到,虽然产业工人的社会保障状况有一定程度的改善,但他们的主观阶层认同出现了不同程度的下降。根据参照群体理论,这说明在最近十来年经济社会发展的过程中,产业工人相对于其他社会阶层而言,其经济社会地位是相对下降的。

三 研究结论与政策建议

本报告通过回顾和分析改革开放以来产业工人在规模、结构和关系上的变化,发现我国产业工人队伍在规模上仍然处于增长趋势,但增长速度大大放缓,在结构上已经转变为以农民工为主力,在关系方面基本上完成了单位制之后市场性契约关系的建立。现在产业工人队伍与计划经济时代的产业工人队伍有了很大的区别,无论是在人员构成上,还是在关系属性、身份建构上都出现了新的特点。

从对近十来年产业工人队伍经济社会地位变化的分析中可以看到,产业工人阶层在收入、消费等衡量经济地位的指标上都有比较大的进步,比如收入和消费水平的提高,但在中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和社会各阶层均取得较大进步的情况下,其相对地位却有下降的态势。

经济地位的相对下降与产业工人群体的结构性变化以及其本身教育、技能的平均水平有直接的联系。作为产业工人中最主要部分的农民工,平均受教育年限变化很小,其人力资本状况未得到根本改变。从劳动合同层面的分析也可以看到,非公有制企业农村户籍产业工人的权益保护仍不到位。

从产业工人的社会保障来看,公有制企业产业工人要优于非公有制企业产业工人,城镇户籍产业工人要优于农村户籍产业工人。企业所有制性质、户籍制度、城乡二元分割体制等,对劳动力市场就业待遇仍具有重要影响。

经济地位的下降也直接影响到产业工人主观社会阶层认同,2006~2015年,不同类型产业工人的主观阶层自评普遍出现了下降的趋势。其原因可能有两个方面:一是在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社会阶层分化和收入差距扩大,产业工人经济社会地位的改善事实上慢于一些新的社会阶层;二是产业工人与其所参照的群体相比,特别是国有企业工人与所参照的金融、保险、房地产等现代服务业职工相比,感到利益相对受损。

经过改革开放40年的发展变化,我国产业工人队伍能否适应中国未来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是政府、学界都需要高度关注的问题。从本研究的分析结论来看,实现产业工人队伍的与时俱进,需要从以下三个方面努力。

第一,大力提高产业工人的受教育水平和技能水平,这是我国保持劳动力比较优势的根本所在。要制定长远的工人培训规划,建立大国工匠的分级制度,逐步提高技能工人工资水平,以适应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的需求。

第二,提高产业工人的社会保障水平,完善产业工人主体部分——农民工的社会保障制度。要通过制度化的安排,逐步实现同工同酬、同工同保、同工同权。

第三,加大宣传大国工匠精神和产业工人中的典型,改善产业工人的社会形象。特别是要加大对新时代高新技能产业工人的宣传力度。

总之,要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方案》的要求,按照政治上保证、制度上落实、素质上提高、权益上维护的总体思路,改革不适应产业工人队伍建设要求的体制机制,充分调动广大产业工人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更好地发挥产业工人队伍的主力军作用,为把我国建成现代化制造业强国而努力奋斗。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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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田丰,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青少年与社会问题研究室副主任、研究员。

[2]农村户籍产业工人以下简称农民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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