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边顽劣,一边成长。另类儿童逐渐长成一个少年,我的青春期也徐徐拉开了序幕。小学毕业后,我考入了一所即使在今天看来也十分牛的学校——郑州八中。
郑州八中在黄河路以南的经五路上,一眼望去,校门简陋粗鄙,但门口的两排硕大的法国梧桐格外惹眼。梧桐枝繁叶茂,树干粗壮,挺拔沧桑的枝干一直延伸到天空中。高大的法国梧桐给简单的街道提供了遮阳的地方,也给小区的市井生活增添了一些“洋范儿”。
我的身影当年就这样穿梭在这校门和青灰色的树影之间。那个身影还很瘦弱,刚进少年时代,我依然是一副营养不良、发育迟缓的样子,头小、个儿矮、肩膀窄,无论在人群密集的经五路上,还是在黑压压的操场上,都是一个容易被忽略的目标。不过,我内心的小宇宙似乎一直在燃烧,一刻都不会停止,过剩的能量又转化成一出出让人哭笑不得的闹剧。
我和学校的关系还是那样,时好时坏。学校要求的成绩我可以全盘达到,但学校要求的纪律我却完全无法接受。在课堂表现方面,我保持了“学渣”风采。
我上初中的第一个班主任身材瘦弱,我还清楚地记着他的名字——李梅生,是一位英语老师。当时的英语课我觉得太无聊了,上着课就哈欠连天。为了缓解无聊的情绪,我小学时代用画画打发时间的习惯还保留着,于是我“重操旧业”。不过,我已经不画马了,而是给插画“加点料”。我的圆珠笔不自觉地瞄上了英语课本里那些作为配图的大卫和玛丽,我开始尝试着为一个人画上了眼镜,又给一个人画了条裙子,画完我一下子感觉精神抖擞了。于是我再接再厉,又给老大爷画上了胡子,给女孩加上了尾巴。如此一来,我越战越勇,为英语教科书上所有的人物画上了配饰,并且在所有人物伸出的手上都加了把手枪。一本书被蓝色圆珠笔涂得密密麻麻。事实证明,这种创作颇具传染力,我画完了自己的书,还无偿地给其他同学的书配图,最后周边同学就开始自己画了,一时间班上兴起了配图热。
我在班上这样兴风作浪,终于激怒了英语老师。他站在我的座位前面头发直立,大发雷霆,口沫横飞,暴怒地想要撕书示众,我听着他的教诲一言不发。但是等到老师一转身,我立即假装在空中给他打针,抽针管,挤针管,短短几秒就表演了一个哑剧。全班同学看到后当然是哄堂大笑。
身材瘦弱的我,经常在学校上演这种闹剧,仿佛要用这种方式刷出存在感。我不仅挑战老师,有时候也挑战同学,尤其是女同学。现在回想,不知道是不是给女生使坏就可以显示男生的优越感,反正当时的男生和女生之间,永远保持着一种对抗的、老死不相往来的关系,连女同桌的“三八线”也不能越过。
我当时的同桌是个女生,叫张冬清。脸圆,扎着两根很小很圆的辫子,也是一个小矮个儿。我们按照当时的传统在桌子上画了一条“三八线”,男女生各自守护着自己的地盘儿。只要谁的胳膊肘越过了线,一场用胳膊肘推来推去的斗争是一定要发生的。我已经不记得我们多少次因为跨越“三八线”的事情争吵了,或许可以用不计其数来形容。后来,当我们再猛烈地斗争时,坐在我们后面的人总会帮助我们计数,悠悠地说“第四十二次世界大战又开始了”。
由于经常引发“战事”,班主任终于忍不住把我轰出了教室。我没学可上,但又不敢惊动父母。我最后的解决方案就是在上学时间背上书包,假装去学校,但是我去的地方其实是学校附近的菜市场。我在那里混日子,穷极无聊地度过了一个星期。我混迹于大妈云集的菜市场,一会儿蹲下来研究研究乌龟,一会儿数一数蔬菜水果的品种,想方设法混到天黑,等放学时间到了,再晃晃悠悠地回家去。就这样平安无事地过了几天,直到有一天,我被工会老师发现了,我爸爸风尘仆仆地赶来和老师交涉,我才回到教室上课。但是,我又遭到了“不同凡响”的待遇,被老师勒令搬到了最后一排,因此,我是唯一有幸和前排女生成为同桌,又和后排女生成为同桌的人。
尽管表面上和女生说一句话都要被男生群体嘲笑,但是青春期的懵懂其实已经暗潮汹涌。对女生有好感这事儿那个时候已经发生了,只不过那个年代没有现在开放。男生要说出喜欢谁,基本属于很丢人现眼、很流氓的事情。在当时的环境下,所有的心事只能闷在心里。
我初二时有了录音机,同时邓丽君、刘文正这样的歌手也开始涌现,还有一个模仿过邓丽君的歌手张蔷。在灰蓝色制服流行的年代,那所谓的靡靡之音,还有《甜蜜蜜》歌词的温情格调,像一阵暖风,吹遍了大江南北。多少人沉浸在这歌词中完成了爱情的启蒙。我们那一代在流行歌曲里建立了爱情观。而我和当时的很多男青年一样,哪里敢于追求什么爱情,我唯一最大胆的举动,是在暗恋对象的书桌里放了一个橘子。结果她大喊大叫,让全班同学受到了惊吓。
对于十几岁的我来说,课堂、生活都有点乏善可陈,唯一的安慰就是阅读。随着阅读量的增长,我读到了郑渊洁的童话——《皮皮鲁和鲁西西》,这两个孩子简直是我的知音。他们充满理想,却和周围的世界格格不入。他们身上从来没有什么条条框框的捆绑,完全是一种自由的状态。我的内心深受感动。后来,我最喜欢的作家就是郑渊洁。
后来我又爱上了《舒克和贝塔》,开飞机的舒克和开坦克的贝塔,乘风而来,又呼啸而过。读着两只小鼠无拘无束地和这个世界相处的故事,我惊讶于世界上还有这种读物,这么贴近一个不乖儿童的内心。
一张邮票引发的风波20世纪80年代的中国少男少女们虽然不像今天这样有条件被送进各种课外班学习各种特长,但是大家也有爱好可以连接彼此,相互交流。集邮和交换邮票就是其中之一。那个时候的集邮真的是从信封上一张一张地把邮票剪下来积攒着,都是纯手工劳作,非常传统。
我也是一个集邮爱好者,慢慢地攒了一个集邮册的邮票,其中简单的、大众的邮票居多,因此一张开国大典的邮票算是我的最爱,红褐色的邮票面值是20分,画面很有时代感。当时谁有这样几张有代表性的邮票就是班里集邮界令人瞩目的对象了。同学们经常把集邮册拿到班上来相互翻看,交流一下最近有什么收获。我时常因为那张开国大典的“看家邮票”受到同学关注,难免得意扬扬。
我的那张开国大典邮票,引发了一个波澜起伏的故事。
我之前说过我对动手制作这类事情特别有兴趣。有一次,大院里的一个朋友买了一套类似乐高的玩具让我很眼馋。那玩具由各种各样的金属插片组成,可以拼成各类车子、房子。我看着这玩具脱口而出:“能不能让我也试试?”而对方也脱口而出:“可以呀,不过你得拿你的开国大典邮票来换!”
朋友随口一说的事儿,我却很当真。他本以为我不会拿出我的看家邮票才随口要价。他没想到,我二话没说,回家就把开国大典邮票从集邮册里取出来拿给了他。那时候我对动手制作这种事情着了魔,只要能够让我体会与“创造”有关的新鲜事物,别说一张邮票了,让我去砸锅卖铁我好像也不在乎。就这样,同学拿走了邮票,我拿走了玩具。大家达成了一次你情我愿的交换。
我的初中同学赵军和李二亮知道了我换邮票的故事,一直在嘲笑我。在他们眼中,那套玩具只值几角钱,而一张开国大典邮票却价值不菲。我做这个生意“亏大了,是没情商的表现”,两个人纷纷怂恿我把邮票索要回来。我掂量了一下,当然觉得大丈夫一言既出,驷马难追,要回来不合适。没有想到的是,我以为已经结束的故事还有一个波澜壮阔的续集,我猜到了开头,却没猜到结尾。
有一天,在我正要做课间操时,竟然来了几名穿着制服的警察,他们是来找我的。
这几名警察来到我们学校,点名要找二年级(9)班的周鸿祎。我们学校是一座三层小楼,而我们班当时在二层。警察一路走来的过程如同电影镜头。学校里三个楼层的教室门都开着,大家探出脑袋,看起来黑压压一片,还窃窃私语着。警察到达(9)班之后,问:“谁是周鸿祎?”在众目睽睽之下,一头雾水的我被带到了老师的办公室。我当时只有14岁,虽然老是惹事闯祸,但是也没有经历过这种阵势。我完全不知道自己出了什么问题,心里害怕极了。我们当时所接受到的新闻宣传都和“严打”有关,街道上到处是“严惩不贷”这样的标语,随处可以听到高音喇叭用严厉的语调在进行广播。
后来警察在老师的办公室对我进行了仔细盘问。我才知道了事情的大概经过:我的初中同学赵军、李二亮在放学途中偶遇了和我换邮票的大院朋友,就问起那位同学和我换邮票的事情,还流里流气地管我朋友要钱买两根冰棍儿,一共索要了一角三分。我那朋友给了钱之后,吓得落荒而逃。他不知道那二人的名字,只知道他们认识我。
本来只是孩子之间的小争斗,可在那个正在实行“严打”的年代,孩子的父母对这事儿的性质有不同的认识,马上向派出所报案了,案由是他们的孩子遭到了抢劫,而主使是周鸿祎。
就这样,我无缘无故地受到了警察的问讯。
在老师办公室,警察发现我对整个事件完全不知情,于是很快弄清这事和我没关系,更不是什么抢劫,就让我回到教室上课了。警察来学校找我这一幕,让我和我的班级在学校里“一举成名”。我初二时的班主任叫刘金安,他是一个在事业上非常上进的老师,一心想把我们班打造成全国优秀少先队班集体。那一年,受到这个重大事情的影响,他的愿望泡汤了。
14岁的我
我本来就是一个小祸不断的孩子,现在更是罪加一等。在刘老师眼里,是我把警察招来了学校,不管怎么样我都有问题。后果很严重,在老师的心目中,我似乎完全失去了改邪归正的可能。这件事发生后,老师对我更严苛了,比如我不小心打碎了教室的玻璃,就不能不了了之,必须去配一块和原来等大的,而且必须自己装回去。这件事我不敢告诉家人,只能去玻璃店求店家赊给我一块废玻璃。这块玻璃的大小和窗户不匹配,装回去几乎是不可能的,于是我只能又胡乱在露出的缝隙处抹了玻璃泥,让玻璃勉强“站”在那里。
我记得那个买玻璃的下午,我一个人一手推着自行车,一手抱着一块玻璃,怀着忐忑的心情向前走。那个时候,14岁的我仿佛正在经历从整个正统世界出离的时刻。
也许跟我被警察叫走调查有关系,我们学校把唯一一次去社会上参观公审大会的机会给了二年级(9)班。
安排我们这样懵懂的小孩去看儿童不宜的公审大会,现在想想挺荒谬的。
这就是一张邮票引发的一系列不可思议的风波。如果回到当初,我还会不会做出这种完全不平等的交换呢?我想,我还是会用生命里最珍贵的一张邮票去换取这个动手制作玩具的机会。我还记得我把那套插片玩具在房间里摆放好时,内心那种尘埃落定的感觉。我非常投入地进行着手工制作,外界的一切似乎都远去了。这种感觉,和我多年后醉心于编辑计算机程序时的感觉相似。我可以在一个完全属于自我的世界里,享受着一个完全属于自我的世界。
继续阅读和初识计算机初中三年,应试教育给了我一如既往的感觉,我还是感觉“吃不饱”,学校教育不能满足我全部的好奇心。我依然保持了在课外生活中寻找一片自己的天地的习惯。因此,我在阅读方面一如既往地保持了泛读的兴趣。
虽然在遵守课堂纪律方面我的表现不太出色,但是我一直保持着旺盛的好奇心。初二时,我要代表学校参加一种智力竞赛,是那种一半考知识储备一半考脑筋急转弯的竞赛。学校非常重视这次比赛,不但进行了内部选拔,还对优胜者进行集训。内部选拔我轻松胜出了,这让我特别开心。比赛输赢本身对我倒没什么吸引力,但我知道,凡是参加集训的人都可以随便使用学校的图书馆,这让我欣喜若狂。郑州八中的图书馆有非常严格的限制,一个班级只能在固定的日子去借书,而且每人每次只能借一本。而参加集训的人可以享用全面开放的图书馆。我趁着这来之不易的机会把学校图书馆的各种书看了一遍。也就是在这种情况下,我练就了速读的基本功。
白天在学校上课,放了学我经常去一个叫周涛的同学家里看书,他的父母在教育局工作,家里有各类报纸杂志。当时的很多有意思的杂志,例如《儿童文学》《少年文艺》等,我都是在周涛家里看的。在那个双卡录音机刚刚兴起的年代,同学们去周涛家多是冲着双卡录音机去的,大家一边听音乐一边“群魔乱舞”,有人跳迪斯科,有人跳那时特别流行的霹雳舞。而我去周涛家,最大的享受是窝在他的书堆里看书。我坐在那里纹丝不动,而心灵却似乎到了另一个星球。
多年后,周涛已是某集团的董事局主席。我俩在同学聚会时还会提起这段往事。他往往会捶我一拳,说:“当时爹妈给我买的书我全没读,都被这小子读了。”饭桌上往往是一片爆笑声。
初中阶段还发生了一件重要的事情——计算机第一次走进了我的视野。这无心的接触奠定了我一生的挚爱。
当时在大洋彼岸的美国已经悄然走进个人计算机时代。《史蒂夫·乔布斯传》生动地记录下了20世纪80年代在硅谷发生的事情:1981年8月,IBM推出了个人计算机,乔布斯让自己的团队买了一台进行详细分析。大家一致认为这是一款很糟糕的产品。苹果公司在《华尔街日报》上刊登了一幅整版的广告,标题是“欢迎IBM——真的”。它把即将来临的计算机产业大战定位成了两家公司的竞争——生气蓬勃又叛逆的苹果和老牌巨头IBM。
在我刚刚上初二的那一年,1984年,苹果发布了红极一时的《1984》广告片。
广告中的女主角是意图挫败老大哥世界的反叛者,她穿着纯白色背心,上面印有一台Mac计算机,当老大哥在屏幕上宣布“我们必胜”时,女主角的锤子击碎了银幕,一切都在一阵闪光和烟雾中消散。乔布斯希望通过《1984》这部广告片向自己和世界重新确立他所希冀的自我形象。
我是多年以后读到这本精彩的传记时,才感受到20世纪80年代美国硅谷欣欣向荣又叛逆的先锋精神的。而1984年的我,只是一个爱做无线电的懵懂中学生,才刚刚开始接触神秘的计算机世界。那个时候,中国的计算机产业也只是如同一个学步的孩子,刚刚艰难起步。
我本来是对做无线电感兴趣的,从初中开始就在家里拆卸各种无线电设备,甚至在小摊上买各种电阻、电容并自己组装音响。但是很快,我对硬件的热爱就升级了。
我爸爸的单位分来了一个大学生,叫李朋德,是来武汉测绘学院做计算机工作的,被分配到我爸爸的组。我爸爸常常把他叫到家里来玩。李朋德和我很投缘,每次他来都饶有兴趣地和我谈他的工作,其中一个内容就是组里刚刚安装的计算机。在他的描述中,计算机王国的神秘之处开始慢慢向我展露——计算机语言可以编辑程序,可以进行复杂的运算……我听着听着,心向往之,特别想知道计算机真正的样子。
那时候省测绘工作也刚刚开始引入计算机管理,我爸爸也开始学习计算机,于是家里开始有了关于Basic语言的书。我是家里有书就会读的人,又对计算机这个领域刚刚萌发一点热爱,自然也不会放过这本计算机编程的入门书。
当时计算机在中国处于起步阶段。中国也刚刚打开国门,人们完全想不到这个领域会给中国乃至世界带来翻天覆地的变化。我完全凭借自己的兴趣不知不觉地进入了这个世界。我开始自己揣摩Basic语言,并深深入迷。虽然那个时候我还小,很多东西看不懂,但是我对计算机知识变得渴求起来。
记得爱上计算机语言之后,我得知班里有个同学的父母是轻工学院的,家里有一套计算机教材,感觉眼前一亮,央求那个同学把书带到班上来让我看一看,他对我说:“看书没有问题,不过你只能拿一张邮票来换,而且书看完你不能带走。”又是邮票?没有问题。我二话不说,又从集邮册里翻出了一张看家邮票。书也顺理成章地到了我的手里。我利用午休时间争分夺秒地翻看着这本晦涩无比的书,结果发现书里的东西实在太复杂了,我一点都看不懂,只好把书还给了主人。
尽管如此,我对计算机的兴趣还是被真正地引发了。
1984年,上海发行了第一份面向少年儿童的计算机报,这份报纸是宋庆龄基金会主办的。我一得知这份报纸创刊了,就迫不及待地让家里订了一份。从此,我最大的期盼就是等这份报纸寄到家里来,一打开报纸,我就可以和那个未知世界来一次酣畅淋漓的接触。
我记得第一次送来的报纸附送了读者一张彩色的键盘纸。那个时候我还从来没有见过键盘,因此对这张键盘纸特别珍爱,我和爸爸一起把它小心翼翼地压在写字台的玻璃板下。从那时候开始,我就经常对着玻璃板模拟练习敲键盘。每次报纸来了,我都像在享用一顿丰盛的大餐,慢慢品味着报纸上的美味珍馐。少年写的那一行行幼稚的代码,为我打开了狭小世界的一扇窗户。
这是一份16开小报,当时在报纸上很活跃的一些小孩已经显露了计算机方面的天赋。很多人在今天已经成了行业里的极客。当时经常在报纸上发表文章的宓群,比我大几岁,正在上高二。当时他写了很多程序发表在报纸上,让我非常景仰。另一个经常在报纸上出现的名字是梁建章,比我高一届。他可以用计算机程序写诗歌,七言七律,让人佩服不已。还有一个姓阮的同学,我忘记了他的名字,只记得他当时上华东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可以用计算机画出竹子和熊猫。这些同龄人或者高年级学生做出的成绩,让我对编写计算机程序非常向往。后来宓群加盟Google Ventures,之后转身创建光速创投。今天他依然在行业当中屹立潮头。梁建章后来成为携程网的CEO,也是互联网圈子里耳熟能详的名字。那位姓阮的同学,今天不知所终。
这份报纸对我人生的影响是深远的。它除了介绍在20世纪80年代初显峥嵘的少年同辈,还会介绍美国的各种计算机软件,就如同今天纷繁的手机App一样,各类应用让我眼花缭乱。我就像走到一个黑洞附近,不知不觉地被吸引了进去。计算机世界那扇窗已经略微地打开,若隐若现的光照射进来,变成了我每天生活的希望。我自学Basic语言,感觉那计算机世界比文学世界还迷人。
看出我对计算机的浓厚兴趣,李朋德开始拿大人看的《计算机世界》给我阅读。当然,这份报纸的专业程度一下子提升了很多,完全超出了我一个初中生计算机爱好者的知识水平,即便如此,我也在囫囵吞枣地看。
多年后和同学相聚,他们谈起年少时候的我,说我当年很有个性,年纪轻轻竟然烫了鬈发,一头乌黑鬈毛的样子,眼神略带不羁,充满了对这个世界的不服气。也有人回忆起我当年在学校练习武术和柔道的事,我勤奋地在校园里练习鲤鱼打挺,后来还带着双节棍来学校上课。他们眼中的我,另类不羁。但是没有人知道,我当时已经沉浸在计算机世界里,如醉如痴。我仿佛看见了当年那个不羁少年,留着一头倔强的鬈发,在街道上行走,而内心其实早已神游到一个深不见底的世界。
和计算机世界的一见钟情,冥冥中注定了我一生都要和这个领域耳鬓厮磨的命运。我是1985年到郑州一中上学的时候第一次真正使用计算机的。那双时常在写字台玻璃板上模拟练习敲键盘的双手,第一次碰到了真实的键盘。从此,我的生活就是心有所爱的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