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一章中我们接着要解决一个问题:妻子必须凡事顺服丈夫吗?
林前14:34
妇女在会中要闭口不言,像在圣徒的众教会一样。因为不准她们说话。她们总要顺服,正如律法所说的。
保罗说,“正如律法所说的。”保罗把我们引到了律法上,这为我们理解这节经文带来了亮光。在新约中谈到“律法”时,可以指的是:(1)十诫。(2)摩西五经,即旧约的前五本书。(3)整本旧约。
因为在十诫中没有涉及妇女的权利问题,那么保罗所指的肯定是摩西五经或者整本旧约。那么就让我们来看看律法是怎么说的。(有时侯我们想当然地以为我们已经知道律法的意思,我们就用自己的想法解释它,其实并不是它本身的含义。)
在创世纪,我们看到从起初神造男造女。根据创1:26-28,男人和女人都要统管、治理全地。如同野兽畏惧男人一样,它们对女人也有天生的畏惧。
女人不是出自亚当的脚底,而是出自他的肋旁。不是象异教风俗所认为的那样,女人不是处于受压迫的地位,而是象基督教所相信的那样,女人是站在男人的一旁。(创2:21-22)
创2:18中说,“耶和华神说,那人独居不好…”神知道,男人若没有女人的帮助和激励是不好的。所以他造了女人作为帮手,是一个令男人喜悦的帮手。
下面经文表明保罗十分明白男女两性要相互依靠。为了使大家更清楚地理解这段经文,我想引用Weymouth译本。
林前11:8-9,11-12(Weymouth译本)
起初,男人不是由女人而出。女人乃是由男人而出。
并且男人不是为女人造的。女人乃是为男人造的。
然而照主的安排,女也不是不依靠男,男也不是不依靠女。
因为女人原是由男人而出,男人也是由女人而出。但万有都是出乎神。
在创世纪中造男造女的记述,并不表示男女之间不平等。
然而,在人类堕落之后有一个诅咒降到了妻子身上。从希伯来原文直接翻译的IsaacLeeser圣经译本使原意更加清楚。
创3:16(IsaacLeeser译本)
又对女人说,我必多多加增你怀胎的苦楚,你生产儿女必多受苦楚。你必恋慕你丈夫,你丈夫必管辖你。
这既是惩罚又是预言。而这个诅咒是降在夏娃——不是作为女人,而是作为妻子的身上。
普遍意义上的女人并不比男人次要。在夫妻责权分工上,在家庭中妻子的确处于次要位置。但是她们在主里不是处于次要位置。
圣经在加3:28中说,“…并不分…或男或女。因为你们在基督耶稣里都成为一了。”
如同称呼男人一样,女人也被称为“神的儿子”。在约翰一书中,约翰是对整个教会写信——对象不仅仅是男人——在约一3:2中他写到,“亲爱的弟兄啊,我们现在是神的儿女…”
这节经文接着说,“…将来如何,还未显明。但我们知道主若显现,我们必要像他。因为必得见他的真体。”如同男人将要像主一样,女人也将要像主。
旧约例子
让我们来查考在律法中所记载一些夫妻的例子。
彼得称赞撒拉是仰赖神的圣洁妇人,她值得基督徒妻子们效法。他在彼前3:6说,“就如撒拉听从亚伯拉罕,称他为主。你们若行善,不因恐吓而害怕,便是撒拉的女儿了。”
人们可能会单单拿出这节经文说,“看,妻子要顺服丈夫如同撒拉顺服亚伯拉罕。”但是这是否表示妻子没有任何权利表达她的意愿呢?有些人的意思是说,妻子从来没有权利表达她的想法,她处于被统治之下——一味服从——被辖制——与奴隶没有区别。但是彼得不是这个意思。让我们看看律法是怎么说的:
创16:5-6
撒莱对亚伯兰说,我因你受屈。我将我的使女放在你怀中,她见自己有了孕,就小看我。愿耶和华在你我中间判断。
亚伯兰对撒莱说,使女在你手下,你可以随意待她。撒莱苦待她,她就从撒莱面前逃走了。
这里亚伯拉罕让撒拉随她心意而做。他没有象军阀一样辖管她。
创世纪16章到21章记载了他们之间的分歧。在他们意见不一致发展到高潮时,我们看到亚伯拉罕为了让妻子满意而让步了,他让她按自己的方式处理。而神赞同撒拉的主意,而不是亚伯拉罕的主意。
创21:10-12
就对亚伯拉罕说,你把这使女和她儿子赶出去,因为这使女的儿子不可与我的儿子以撒一同承受产业。
亚伯拉罕因他儿子的缘故很忧愁。
神对亚伯拉罕说,你不必为这童子和你的使女忧愁。凡撒拉对你说的话,你都该听从。因为从以撒生的,才要称为你的后裔。
神不止一次地告诉亚伯拉罕,要听从他妻子的意见。在这件事上,是撒拉领导了她丈夫。而神对此表示赞同。每当一个妻子的做法正确的时候,神也总是赞同她。
神总是赞同正确的事情。有一些事工,他们是被圣灵充满的福音工人,但是我为他们羞愧,他们告诉我说,一个妻子应该做她丈夫说的任何事,无论是什么。
他们私下里告诉我说,如果丈夫让他妻子和别的男人睡觉,她也应该做,因为圣经说她要服从他。这样说简直侮辱了我的智力,我不至于愚蠢到连这个都相信。神从来不会站在错误一边。而且他们这种说法也违反了神所定的十诫。
有一个人对我说,“如果丈夫要求妻子同他一起喝酒,她应该同他一起喝。如果他想让她随着去酒吧,她应该去。”
另外一个人说,“如果一个还没得救的丈夫不让妻子去教会,她就不要去。如果他不让她读圣经,她就不要读。她要严格地服从他。”
(这些话都是一些人亲口对我讲的——他们不是告诉我别人怎么说的。你们可以明白这些论调已经造成了不小的困惑。)
我回答说,“真是胡扯!荒唐!”
彼得以撒拉为例,让我们也使用这个例子。当撒拉正确时,神同意她。当丈夫不对时,神不会赞同丈夫,正如当妻子不对时,神不会赞同妻子一样。
我们为好妻子们而感谢神!她们不需要被压在下面。当然,我知道有一些妻子很跋扈霸道,但是如果她们的丈夫不知道怎么应对,那只能任凭他们成为“妻管严”了!你看,那是作丈夫的问题。我们不要因为存在一些例外情况,就使所有的妻子都降格。那是丈夫要对付的责任——而不是讲道人的责任。
如果一个丈夫想成为“妻管严”,那是他的事,与别人无关。我不会试图去管理别人的妻子,那根本不是我份内之事,正如我用不着去管理别人的钱财一样。当然,我们可以为他们制定一些处理原则。但是我猜想有的男人更愿意当个“妻管严”。如果他们想这样的话——任凭他们吧。但是我自己不想。
然而我尊重我妻子,我尊重她的意见。有一次她不得不站稳立场,对我毫不动摇地讲出她的意见。
在1947年到1948年的时候,上帝想让我离开牧师工作,而转为旷野事工。他早对我讲了关于医治的事,而且还指导我如何医治病人。在我的心里对医治事工已经很有负担。
但是我犯了一个错误。我去了一个错误的聚会。(有时候你们可能去一个错误的教会或者错误的聚会、培训,因而铸成大错。)那是一个严冬中的祷告会和圣经聚会。几乎每位发言人都反对举办医治大会。最后,领头的人竟敢说,若只有一个人是不应该为病人祷告的——单单一个人不应该给病人按手——应该每个人都祷告而且都给病人按手,这样当神医治病人时,他就得到了全部的荣耀。
这一切都向我泼了冷水。我能够理解妇女们时常的感受——她们去了教会却被打压,真不如不去。
两三天之后我回到了家。我已经递交了辞呈,我出去的那几天我妻子一直在收拾行装。
“别收拾了,”我说,“我们不去了。”
“不去了?”
“对,不去了。这个教会想让我留下来,我要留下来。另外——从现在起,我再也不会为病人祷告了。直到我离开人世,我再也不为人按手了。如果有人坚持要用油膏他们,我就会派执事去做。”
我妻子看出我在诉苦。“不!”她说,“我们不会留在这个教会里。”
我被镇住了。她一生中从来没有这种举动,之后她也再没有那样过。但是此时她需要这样办,而且上帝站在了她一边。
“不——我还要收拾行李,”她说,“是的,没错——我们要离开这个教会,没错——你要服从上帝。你就要那样做!”
我站在那里,无言以对。她通常不会那样讲话。但是说实话,如果那时她让我去控制局面,我们两个都会变得一塌糊涂。她是对的。她向我注入了活力。我服从了上帝继续前进。
在我们刚读到的例子中,撒拉统管了她丈夫——而且上帝对此表示赞同。那次我妻子统管了我——而且上帝对此表示赞同。上帝总是赞同正确的一方。他从来不会和错误有份。如果他赞同了错误,他也就错了。
你是否还注意到,当撒拉有权利“正如律法所说的”去行时,她没有默默承受,没有卑躬地服从,而是说出她的想法。这些被记载在摩西五经中。
在《撒母耳记上》记载了哈拿——撒母耳的母亲和她丈夫想法有一点不同时,她说出了她的想法,而且按照她的想法去行了。结果被证明那是符合上帝的旨意。
亚比该是个聪明女子,而她丈夫却是愚蠢之人。(有些夫妇情况与此相似。)圣经中称他是“愚顽之人”。亚比该没有听从她丈夫,从而避免了一场悲剧,也赢得了大卫的好感。如果她听从她丈夫的话,就会造成不小的流血事件。
撒上25:32-33
大卫对亚比该说,耶和华以色列的神是应当称颂的,因为他今日使你来迎接我。
你和你的见识也当称赞。因为你今日拦阻我亲手报仇,流人的血。
你通过读圣经上对整个事件的记载,就会发现上帝站在亚比该一边——尽管她没有服从她丈夫。
凡事服从吗?
有人说,每个妻子必须总是在每件事情上服从丈夫,说这话的人头脑混乱。在第二章我提到的那件事中,我告诉那个讲道人说,丈夫不是妻子的主,耶稣才是她属灵上的头,之后这位圣经教师回答道,“翻到以弗所书5:24,”他读给我听,“教会怎样顺服基督,妻子也要怎样凡事顺服丈夫。”
当他读的时候,他在“凡事”上加重了语气。
他说,“一个妻子要在凡事上顺服丈夫。”
就是他当时说,甚至丈夫让妻子与别的男人睡觉,她也要去做。他强调说经文中没有专指必须是基督徒丈夫;经文只是说妻子要顺服。所以他的结论是“甚至她的丈夫不信主,无论丈夫说什么,妻子也必须服从。”
他紧抓住一节经文来支持他的论点。但是圣经清楚地告诉我们,凭两三个人的口作见证,句句都要定准。(申命记17:6;19:15;林后13:1)。我们必须从整本圣经来考虑教义。我们不能孤立地拿出一节在其上建立教义。
我想重申:有人说,每个妻子必须总是在每件事情上服从丈夫,说这话的人头脑混乱。有些男人是如此残忍愚蠢,他们对妻子提不当的要求。如果一个勃然大怒的丈夫命令妻子杀死他们的孩子,没有哪个神志清醒的人会说她应该服从。既然如此,如果她不应该服从这个,那么还有好多她也不应该服从——因为那些都是错的。
一个丈夫不能废除主的任何一条命令。
史密斯·威戈斯沃斯是一个神大能使用的人。他曾经说,“我事工中所有的成就都是神的荣耀,除此之外都归功于我亲爱的妻子。”他接着叙述说,他曾在英格兰做水管工修理房屋管道,他的工作使他家境富裕了起来,有时他甚至一周七天全都工作。他说他的灵里不再火热了,实际上他是冷淡退后了。
当你冷淡退后脱离了与神相交时,你就对神的事不感兴趣了。而旁边的人火热时,就会对你带来责备感。
“你去教会太多了,”他对妻子说,“你不能再去了。我从圣经上知道,男人是女人的头。所以你要服从我。我说,‘不要去教会了,’所以你不要去了。”
她甜美地微笑着说,“是的,史密斯,你是这个家里的头,你是我丈夫。你在这个家里说话算数。我知道你也知道,我从任何方面都没有忽略你和孩子,没有忽略这个家。但是你不是我的主。耶稣是我的主。圣经告诉我们不可停止聚会。圣经告诉我要去教会,所以我会去的。”
“那时,”他回忆说,“我发怒,急噪而且不停地咒诅。终于有一天我对她说,‘如果你今晚去的话——我就把你锁在外面。’但是她径直前往――我就把她锁在了外面。她没有钥匙进不来。第二天早晨我下楼,把后门打开,她在那儿,身体用外衣紧裹着,正倚靠在门上。她整晚都在那儿。当我把门打开时,她差点摔进厨房里。但是她从地上跳起来,微笑着说,“啊,亲爱的,早晨好啊?”
“她是如此恩慈和甜美,她要是发点牢骚我还会好受点。但是她没有。她只是问,‘你早餐想吃点什么?’接着她就为我做我最喜欢的早餐。
“‘好吧,好吧,’我承认说,‘我错了,我迷失了。’她多么愿意我能向神归回啊,但是同时她坚定她的立场,她并没有随从我的错误。如果她放弃了教会跟从了我,我们两个就都有大麻烦了。”
我见过一些妻子随从丈夫的错误。在我做牧师的这些年里,我听到有的姊妹说,“我丈夫不想让我来教会。他想让我去做某某事。我想也许我听从他就可以赢回他。”而我所看到的结果是这些妇女随着她们的丈夫冷淡退后了。有的最终确实又回到主的团契中,但是我不记得其中谁的丈夫得救了。
另一方面,我记得教会里很多忠心的姊妹们遭受到丈夫的威胁,禁止她们来教会。
尤其有一个可爱的姊妹:那是何等的经历啊!但是你如果需要一些激励的话——如果你想讲道但是似乎聚会死气沉沉——你只需要看她,她会激励你去讲。她的面孔总是象霓虹灯一样闪亮。
有天晚上我妻子对我说,“亲爱的,你注意玛丽的脚了吗?”
“没有,她的脚怎么了?”
“她穿着雨鞋。”
“雨鞋!都一个月没有下雨了。她为什么穿雨鞋呢?”
“乔伊不想让她来教会。他很生气打伤了她的脚。”
他认为把她的脚打伤了,她就不会来教会了。但是她穿上雨鞋照样去。我肯定如果他把她的雨鞋扔了,她会光着脚来。
她是个柔和谦卑的姊妹,但是我记得她对我说,“在任何方面我都不想统管乔伊。他是我丈夫,我尊重他。他是我孩子的父亲,我教育他们要尊重他。但是他没有担负起应该的责任。他对神的事情不感兴趣,也不来教会。似乎不得不由我带领这些事了。我错了吗?”
“不,”我说,“你没有错,你是对的。”
她坚定她的立场。她站稳了。后来她告诉我当时她是怎么说的,“乔伊,我不想取代你担负权柄的位置。但是我会坚持让孩子们去主日学和教会。如果他们跟从你的话,他们就会去酗酒和赌博。另外,我们应该在饭前祷告。我们不能象一群猪似的坐下来就吃。在我们吃饭前,我要谢饭祷告。”
她没有问他能不能这么做——她说,“我要这样做。”在下次吃饭前,她真的做谢饭祷告了。当时一个孩子睁眼偷看了,后来告诉她说,“妈妈,爸爸坐在那里,眼睛直勾勾地盯着你,像是很生气的样子。”但是几次之后,他开始随同他们一起也低头闭上眼了。
接着她告诉我,过了不久她对他说,“乔伊,我们理应在家里读圣经,应该由你带领我们读。但是你不做,所以晚上睡觉之前由我为孩子们读一章经文,和他们一起祷告。如果你在家,你应该足够尊重我和孩子们去坐下来听。”
她说有时候他会听。但是刚一开始,当她和孩子们跪下来祷告的时候,他还坐着不动。然而过了一段时间之后,他也起身跪下来。
真的为她的坚持而感谢上帝!据我所知,她的每一个孩子都信主。后来有人告诉我说,乔伊在年近60岁时信主得救了。
你从来不要向魔鬼妥协!在这些事情上我们要保持平衡。一个丈夫不能废除主的任何一条命令。丈夫不是妻子良心的(属灵的)主;主耶稣基督才是她的主。
如果一个丈夫不容许妻子对主真正的委身,那么妻子必须真实面对她内心的是非判断,甚至不惜失去她的丈夫。
林前7:15
倘若那不信的人要离去,就由他离去吧!无论是弟兄,是姐妹,遇着这样的事都不必拘束。神召我们原是要我们和睦。
(这里“都不必拘束”在英文圣经中意思更清楚,是“都不必受限制”——译者注)
顺服
彼前3:1-7 (Weymouth译本)
你们作妻子的要顺服自己的丈夫。这样,若有不信从道理的丈夫,他们虽然不听道,也可以因妻子的品行被感化过来。
这正是因看见你们有贞洁的品行和敬畏的心。
你们不要以外面的辫头发、戴金饰、穿美衣为妆饰,
只要以里面存着长久温柔、安静的心为妆饰。这在神面前是极宝贵的。
因为古时仰赖神的圣洁妇人,正是以此为妆饰,顺服自己的丈夫,
就如撒拉听从亚伯拉罕,称他为主。你们若行善,不因恐吓而害怕,便是撒拉的女儿了。
你们作丈夫的也要按情理和妻子同住(“情理”原文作“知识”),因她比你软弱(“比你软弱”原文作“是软弱的器皿”),与你一同承受生命之恩的,所以要敬重她。这样,便叫你们的祷告没有阻碍。
“顺服”的希腊文是hupotasso,在彼前3:1和其他经文中,当讲到基督徒要彼此顺服时
都是用的这个词。
保罗在林前16:16说,“我劝你们顺服这样的人,并一切同工同劳的人。”他在弗5:21-22
也用到了这个词,“又当存敬畏基督的心,彼此顺服。你们作妻子的,当顺服自己的丈夫,如同顺服主。”
这种顺服是什么意思呢?保罗的意思当然不是让弟兄之间互相奴役,而是指他们应当求对方的喜悦,尽力寻求彼此和睦,这样就避免争辩、纷争和分裂。他所说的“顺服”就是这个含义。
你看,主给予我们爱的律法,是让我们用爱去彼此顺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