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康来昌 来源:网站
罪与罚-死刑存废?
康来昌牧师 2010.05.01
信息经文:出埃及记21:12
谈到「罪与罚」,或「死刑废止」的问题,我希望我们是讲道理的。什麽叫「讲道理」?这是我们中国人的话,用圣经来�解也很好。「讲道理」就是我们讨论任何东西要有道、有理。「道」就是圣经的话,「道」就是圣经所见证的耶稣。所以我们讲什麽都要根据耶稣、根据圣经,起码基督徒是这样。如果你要根据别的,我们基督徒心�要先有个底线,是根据圣经,要有道,也要有理。「理」就是要有逻辑、讲话要合情合理,不要随便乱推。你在引圣经话,应用的时候要恰当。我是根据这样的原则来看。
圣经有需治死之刑
死刑,起码我们在旧约�非常清楚看到(我想任何人不会有任何的争议),旧约�很明显讲到,死刑不但是允许,而且是命令,需要执行的。譬如,出埃及记21:12,「打人以致打死的,必要把他治死。」
不仅是这�,在出埃及记21章,就是顺着十诫以后讲到的人际关��,他先谈到奴隶的事情,(这也很有意思,我想那就指着工作),然后讲到的就是人的冲突,冲突到什麽地方?就是到一个流血的地步。整个21章有讲到这些。如果你是冲突到流血的地步,有时候譬如是蓄意杀人,那就需要把他治死。这是很明显讲到的。然后22章就讲到偷或欺诈这类的罪行(当然21、22章�也有一些重叠的地方),就是哪些情形是一定要处死的;不仅是允许,而且是要处死。这�有说打死人的,还有很多其他的地方,包括咒骂父母的、包括拐带人口的。那个时候没有什麽贩卖毒品,如果有的话可能也会把它放进去,是要处死的。
报复原则
圣经�面讲到这要处死。第12节这�只有讲到「必要把他治死」,下面还有讲到一般(包括死刑)的处罚方式:第23节,「若有别害,就要以命偿命,以眼还眼,以牙还牙,以手还手,以脚还脚,以烙还烙,以伤还伤,以打还打。」这通常叫做「报复的原则」。这�的「以命偿命」当然也就是杀人者死。
这其实古今中外、自然法则�面都这样讲,只是现在很多人是比较仁慈一点,或说有那种宽大的心,就觉得不要有,但这�所表达的原则,我想在每个地方、古今中外都是一样,连刘邦进了咸阳城,秦法尽废,也还是要约法三章,三章�面有一个就是「杀人者死」,然后就是偷或抢别人东西,或伤害别人的要抵罪。
公平量刑
抵罪的意思也是要公平的量刑。
这�的意思其实不是像一般人想得那麽幼稚:你把我杀了,所以我也要把你杀了才公平。他们觉得这不公平。其实「以眼还眼,以牙还牙」这些东西当然都不是说你今天把一个人右眼打伤了,我们就要打伤你的右眼,事实上没有这样做。这�只是在说,如果你把人家右眼打伤了,你所受到的处罚,应该是相当于把眼睛打伤的。
现在(起码是现在),大概都像马克斯讲的:一切都商品化,就是金钱化,打伤眼睛罚你多少钱,没有人真的去把你的眼睛打伤来处罚的。只是这我们也照康德讲的:当你是把人的命拿走的时候,那不可以用任何的钱或关监牢的时间来衡量,所以那就要用命来偿命。圣经也是这样讲的。
就是这�所讲的重点,并不是说照字面讲,你把人家手砍伤了,就也要把你的手砍伤。那万一是个凶狠的罪犯,他拿了一把刀刺伤了五、六十个人的手,他身上也没有五、六十�手来给你刺,所以这原则的意思就是量刑要恰当,不要过重,也不要过轻。
这我想是放诸四海而皆准的,包括我们在家�、甚至教会都是一样,你处罚人不要太重,也不要太轻。狄更斯的时候处罚太重,一个小偷就可以处死刑;偷一个鸡蛋就可以处死刑,就是太重了。我们也知道有些处罚太轻,这我们也不必去讲它,我觉得现在的社会是越来越轻。
主讲到的,「以眼还眼,以牙还牙」等等这些,重点在说要公平,处罚不要太重,也不要太轻。
吓阻作用
另外,在申命记19:20,也讲到一种所谓的功利,或吓阻的原则。那�讲到有一种处死的罪名,这人不是杀人,不是咒骂父母,也不是贩卖毒品,而居然是作假见证。这假见证不是小的假见证,可以像拿伯葡萄园�那些作假见证的人,是让人死掉的这种假见证,18-21节,「审判官要细细地查究,若见证人果然是作假见证的,以假见证陷害弟兄,(就是说假话陷害人),你们就要待他如同他想要待的弟兄。这样,就把那恶从你们中间除掉。别人听见都要害怕,就不敢在你们中间再行这样的恶了。你眼不可顾惜,要以命偿命,以眼还眼,以牙还牙,以手还手,以脚还脚。」这就是「吓阻原则」(deterrence)。
现在很多人反对这观点,有人说:「死刑根本不能吓阻任何罪恶,你看美国、中国那麽多死刑,结果犯罪率还是很高,欧洲没有死刑,但犯罪率很低。」这我不详细去驳斥,我觉得这是没有道理、错误的一个讲法。美国的凶杀桉是很多,有死刑也还是很多,但你怎麽知道没有死刑,凶杀桉就会少了很多?就是你怎麽知道有人不是因为有死刑而不敢去以身试法?这是统计数字统计不出来的,因为他没有犯罪;他因为吓阻而没有犯罪,这你怎麽统计得出来?而你又怎麽知道欧洲那些国家如果有死刑,凶杀的事件不会减少?同样这是统计不出来的,因为现在欧洲是没有死刑,如果有了,可能可以减少更多,但就算有,我相信这些自由主义者也会说「不是」,他们都会曲解这些事。
我不去谈这些统计数字,那有太多书在讨论了,我就单单讲圣经。我说了,我们要讲道理、要根据圣经。圣经有说,当一个吓阻发生的时候,会有作用的;当有人作假见证,查出来了处罚他,他说:「别人听见都要害怕,就不敢在你们中间再行这样的恶了。」所以是有的。
这其实是人性很基本的,只是很多学者根本好像没有什麽人性,好像都忘记了赏和罚对人会产生的,起码外在的规范原则。当然很多时候是做错了,也不公平,这我们承认,我们也希望改进,但我们不能说没有。
错解圣经的说法
有些基督徒在讲到「以眼还眼,以牙还牙」时,觉得这好像不应该,为什麽不应该?因为从马太福音5:38,很有名的经文,就觉得好像到新约就没有死刑了,不但没有死刑,也是很多自由主义者很想要做的。其实我觉得他们不是想要废止死刑,我觉得他们根本想要废止的观念就是处罚,根本不想要有处罚。
你看看那「国际特赦协会」讲到那些死刑残忍、电刑残忍等等。我看了都觉得好奇怪,他们是在同情那死刑犯,还是同情那被害人?好像那杀人的人所有罪恶行为,他们都一概把它扭转过来,变成把他处死是好残忍的事,然后说是很不公平、很不正常的。我都觉得这话反而是用在这些犯罪的人身上很恰当。所以其实这是个很不公平的描述。
另外,就像美国在二次大战时丢原子弹在日本一样,那是非常惨的事,我承认,能够避免当然也最好,但每次日本在纪念这些事情的时候,就好像是一群非常天真无邪的人惨死在暴徒之下,完全没有去想到如果不用这方法,日本的自杀机、军人,即使在最后关头还在做最残忍的事情。你单单看日本天皇投降那不甘不愿的样子,就是没有悔改。
我们就是有一种很奇怪的想法,就是对犯罪的不想惩罚,惩罚的时候说是残忍,而他犯罪时候的残忍却完全不去讲,甚至把它扭曲过来,这是我觉得非常不公平的事情。
圣经的精意原则
我们说主耶稣在新约时讲的,好像就不要我们有这种报复的心,马太福音5:38-42,「38你们听见有话说:以眼还眼,以牙还牙。39只是我告诉你们,不要与恶人作对。有人打你的右脸,连左脸也转过来由他打;40有人想要告你,要拿你的�衣,连外衣也由他拿去;41有人强逼你走一里路,你就同他走二里;42有求你的,就给他;有向你借贷的,不可推辞。」
这是一般反对死刑的基督徒(非基督徒我们就不必讲了)的说法,就是说旧约有死刑,但那是民智未开、人残忍的时候,而新约就没有了,(其实这讲法都不对,旧约、新约是一致的。)他们通常就是举这个例子,但却是个错解的例子。
耶稣在这�讲的,甚至说「不要与恶人作对」,我们当然可以想到很多好像难以实行的事情。现在很多人也在说:「白冰冰哪,你要饶恕陈进兴,饶恕是很大的美德」。王建煊先生就说:「饶恕是美德,但不能随便乱用。」王先生讲的是对的,不过我愿意把它讲得更清楚一点。各位,要饶恕别人,只有被害人才有资格去饶恕。你这没有被害的人在旁边说:「你要饶恕、你要饶恕」,不是说风凉话?你根本没有资格说这话。在圣经�,只有被伤害的人才有资格去饶恕别人。而当他们不是基督徒的时候,我觉得我们很难要求别人这样,不过就算是基督徒,我们也要小心。
A.己不被恶所胜
各位,什麽叫做饶恕别人?饶恕别人,第一个,从我们这边来讲,就是耶稣讲的,「我们不被恶所胜,我们是以善胜恶,我们是爱人。」因此每一个基督徒,我们对任何人,不管是人家杀了我们、我们如果被杀,就是死前的饶恕。如果不是我们被杀,是我们的家人等等被杀,圣经讲得很清楚,我们也饶恕。这没有错,圣经讲得很清楚,也没有什麽可以讨论的馀地,也是爱他们,这没有错。我饶恕他们,对我们自己来讲,就是我们不被恶所胜:他这麽坏,我们不要变得这坏;他把我妈妈掐死了,即使我很生气,我不要想要去把他掐死,以至于我变成很邪恶,被他那恶所胜过。我不要这样。又好像他骗了我,我不要骗他;他强�我,我不要去强�他,就是我们不被恶所胜。这很对。
而且这跟「以牙还牙、以眼还眼」没有冲突,因为「以牙还牙、以眼还眼」也不是说当事人去这样报复,而是政府来这样报复,从来都要透过第三者来做这个。现在,我们对一个伤害我们的人,我们应该饶恕他,最起码我们不要变得像他一样,他做了什麽坏,我们就做什麽坏。
B.求人的益处
然后第二个更重要的,我们是爱他,这我们就要想:什麽是爱他?哥林多前书13章讲「爱不求自己的益处」,再正面一点讲,「爱是求别人的益处」。
这马丁路德讲得很好,当一个小偷、杀人犯被绳之以法的时候,你是对哪些人做了好事?第一个,你对这社会做了好事。一个小偷、骗子、强�犯被关起来(我们先不说杀,说关起来),最起码让这社会的治安好一点,这是对大家有好处。
更重要的,对他有好处。他不管是什麽理由做了这些错事,不管他是习惯或初犯,我们(或神设立政府)惩治他的一个目的就是,起码他外在的行为可以被约束。他曾经欺诈过,当受到欺诈的惩治的时候,如果是被关起来,他在关的时候不能再去欺诈人,对社会好一点,对他自己也好,因为少犯一点罪对他是好的。如果他是惯犯,关长一点或刑罚重一点,也更是让他最起码在外表行为上不敢再作恶事,这也是对的。
所以我觉得基督徒在遵行新约、旧约、上帝的吩咐的时候,这是最恰当的一个办法,因为圣经上这样讲。「以眼还眼,以牙还牙」意思就是一个人犯错,所得到的处罚要公平,不要过重,也不要过轻,而且这处罚又不是当事人(或受害人)去作,是国家来做,他就心�不会有那种报复的心。我觉得这是非常好的,上帝设立执政掌权的(罗马书13章讲的),不管他是不是基督徒,这都是非常该有的方式。
C.神看人的内心
所以耶稣在这�讲的,「不要与恶人作对」,其实只是在强调,旧约到新约,而新约更清楚讲的,神是看内心,人是看外貌;人是看外表的行为,但神是看内心。耶稣在整个登山宝训都在讲神所带来的天国、神的国最重要的基础是从人内心开始的,所以人心�没有重生得救、没有认识上帝,外在的好,是不能在神面前称义,虽然也有它的好处。所以耶稣始终在提醒我们,神是看我们�面的美好,登山宝训都在讲这些。
像马太福音5:21,开始「论仇恨」,�讲的不是杀人,�讲的是动怒、怀怨,这都是内心的。基督徒不要内心�面有那个恨。然后5:27-32,「不可�淫」,�也不是在讲到�淫的行动。这些耶稣没有否认,就跟旧约讲得很清楚,这个世界上的人也会这样讲:「不可杀人、不可淫乱」,世人也会讲,只是圣经讲得更深入,就是上帝要的不只是你外面没有恶行,是�面要善良的。
「起誓」也是一样,不是说外面这些行动要不要,我们今天仍然也起誓也没有关�,重要的是上帝要我们�面、心�是一个诚实的人,是就说是,不是就说不是。
D.内在是上帝的爱激励,外在是律法的约束
第6章后面讲的是一样的,什麽是上帝喜悦的施�?不是外面给人家看到的,是你是做给上帝的,是上帝的爱激励你做的。祷告也是一样,不是在街上给人家看到,而是你要知道你天父看到。禁食、真财宝,那些都是一样,并不是反对外在的这些,因为我们也活在这世界上,我们也需要外在的法律来约束。
这就叫做「两国论」,神的国跟人的国在这世界上是一起进行的,基督徒同时活在这两个�面,我们内心是顺服神的律法(或神的福音,就是神的话),外在也是要顺服神设立世上政权的那法则。世人只能顺服外面的,因为他们�面的心没有重生得救,我们基督徒呢,要从�面的心�来爱人、饶恕人、施�、祷告、守圣洁、说话算话,神要我们内心如此,我们内心千万不要恨人家。
我们不但不恨这些人,我们爱他,但是,我们爱他的看得到的外在的方式,就跟世人没有什麽不一样。他是一个小偷,该被处罚,就要被处罚。各位,这太清楚了,我们甚至不要讲到死刑,就是讲到一般赏罚的原则,就是一般我们作父母的在家�,或在教会�管理弟兄姊妹;在教会、在家�、在公司�,也都有这种基本的赏罚原则。他做错了,要有某种程度的处罚,他做对了,要有某种程度的报偿;要有非常恰当的「以眼还眼,以牙还牙」报偿或处罚,这才公平,这才让整个公司或家庭正确的去发展,不偏心。就像你待你的孩子也是一样,这个该罚就罚,这个该赏就赏,这样他们才会喜欢比较良善的事,远离那比较邪恶的事。
因此,我再次说,耶稣在登山宝训5:38开始讲到爱仇敌,那是我们绝对顺服、绝对相信、绝对觉得美好的。因此我们也爱每一个,不管他有多坏多坏,希特勒、史达林、毛泽东,我都爱他们,但我们的爱是第一个,我们不学他们、不像他们那样、不是变成他们那个样子:他强逼我走一里路,我也强逼他走一里路。我们没有那样的心,不管是对多大奸恶的人。
第二个,我们爱他们,「君子爱人以德,小人爱人以姑息」,我们是用上帝的话来爱他。那麽,当他没有重生得救(或不管有没有重生得救)的时候,该有的处置,使他在外在的行为上不能继续作恶,这是一件好事,所以处罚是必须要的。
这个,各位再去想旧约的时候(这在新约都很多),我举个例子,在列王记上20章,亚哈对便哈达就是,刚开始就一直让、一直让,真的是左脸给人家打,右脸也给人家打,人家要什麽就给什麽。但各位,恶人什麽时候会因为你姑息他,他就客气一点?姑息只会养奸,姑息不会阻奸。
各位再想到法老对以色列人的恶,什麽时候这个恶的行为都遏止了?不是以色列人做工做得很好,不是以色列继续一代代的有人打你左脸,右脸也给他打、继续作苦工,然后法老就说:「你们做得很好,我就让你走吧」,不会的,以色列人做得越好,他越不会让你走。
就是你如果作了一个被人欺负的人,在欺负之下你还乖乖的听他的,希望能孝感动天,这是不可能的,这人家会更欺负你。我讲这话的理由就是人是罪人,你我都是一样。
法老不会因为以色列人作很多、很好、很苦,就动了同情心。你要诉诸他这种同情心也不太可靠,事实上也没有。各位,法老什麽时候让以色列走?什麽时候觉得他自己错了?就是有灾的时候。所以我们一定要承认这一点,你我也都是一样。我们常常是需要一点严厉的管教或惩罚,最起码外表能做好一点。虽然外表做好在神面前不能称义,但神还是肯定这样社会上能比较安定、安详一点。
新约的时候也是一样,在使徒行传,亚拿尼亚、撒非喇的事情也讲到,这已经是圣灵降临下来了的时候,但还是有人会去说谎,还有人会不诚实。这说谎、不诚实,在使徒行传第5章就讲到亚拿尼亚、撒非喇的死亡以后,大家就害怕,11节,「全教会和听见这事的人都甚惧怕」,这惧怕的结果,我们马上就想到刚才引的申命记19:20,就不敢犯这罪,最起码不敢表面、外表上的行骗了。内心的约束那需要上帝带领,但外表的约束不是不重要的。我们在生活中需要法律来限制,这是一定要有的。
马太福音18:15,即使新约也是一样,不是像有人说的,到新约就废掉了。「倘若你的弟兄得罪你,你就去,趁着只有他和你在一处的时候,指出他的错来。」 你看,这是耶稣讲的,不是我讲的。
而现在的人讲的就是:「不要谈这些事,都原谅。」我承认有的时候旧帐不要算是对的,但那原则上也是希望做错的人知道他是错了,你要跟他讲他是错了;当然他良心应该知道,但有时候就是嘴硬。而我们现在就是有一种官官相护的心,谁都不要说谁。因为大家的心都很不健全,所以谁都不要说谁、不要指出别人的错。当然我们也不是说要在苹果日报上登广告羞辱别人,�是说私下,「趁着只有他和你在一处的时候」。我们并不是要羞辱他,是爱他,指出他的错,这是要人悔改,让人得到拯救,但如果不听的时候,下面也就有很严厉的教会的惩治。下面耶稣说,「�绑他、把他逐出教会」,这都是严厉的。
对教会�都有,在世界上当然也有,在保罗出去传福音的时候,这也很有意思,我想现在很多宣教士出去传福音的时候,也一定都有同样情形。我们出去传道,到非洲、回教国家、那些反对基督教很强烈的地方去的时候,会像早期内地会到中国,或保罗到罗马世界。我们深深相信旧约、新约、耶稣、保罗的这些教训都没有冲突,只是很多人对圣经的权威不太肯定,就只是高举耶稣字面的话。我们刚才已经讲了,耶稣的话跟旧约一点都没有冲突。那跟保罗有冲突吗?没有,保罗出去传耶稣的时候,他照样也是,不是我们想到的忍辱负重(你们有宣教士出去也要记得这一点),对当地的法律的了解是需要的。戴德生也是一样,我们并没有是作老好人。
保罗在使徒行传16:37,在腓立比那地方被关起来时,那时狱卒都已经受洗了,后来狱卒说:「他们说把你放出去」。保罗说:「我是罗马人,还没有审判就打我,有这种事吗」?保罗是因为要去传福音,没有时间去打这官司,但他说了,「现在要私下撵我们出去吗�这是不行的。叫他们自己来领我们出去吧!」这不是保罗要面子,这是保罗要树下一个当地人要学习的功课:基督徒来这�传福音,没有违反法律,你不可以这样对他的。保罗做得非常对。
我们爱,我们饶恕,我们都是这样,但是,我们越是爱、越是饶恕,越不是要姑息养奸。而我们需要承认一件事情,就是人如果没有罪恶的刑罚,常常我们就会变得很奸。
也看到神使用的罗马政府,虽然他不信主,这法律的强制和约束也是有它的价值的。使徒行传18:14,迦流在裁决事情是也讲到说,「这些基督徒没有违法的话,我不能作什麽事情」。使徒行传19:39,以弗所的书记官也这样说,「我们是要按法律来作事情」。使徒行传22:25,有人要用鞭子打保罗,保罗说:「还没有定罪就可以这样打吗?罗马有这规矩吗?」也就是抬出法律来,叫人家不敢随便乱作。耶稣在约翰福音18:23,一个差役用手掌打他,耶稣没有「有人打你的右脸,连左脸也转过来由他打」,耶稣说:「我说得不对,你指出我的不对,我没有说得不对,你打我做什麽?」更有名的就是使徒行传25:11,保罗要上告该撒。
这些都让我们看到上帝实在是在罪恶的世界要减少罪恶,基督徒、神的儿女在罪恶的世界要爱罪人,我们心�希望他好,心�所产生出来的行动,是也需要法律来约束他、甚至制裁他,并阻吓其他人犯同样的错误。
你看刚才讲到马太福音18章的惩治人的时候,耶稣有讲的,�有讲到我们在这罪恶世界,因为耶稣在18:7说,「这世界有祸了」,这就是一个罪恶的世界,你在罪恶的世界�要得到永生要怎麽得?当然是信靠耶稣。而你信靠耶稣所要表现出来的,耶稣在这�讲的跟�在登山宝训讲的一样:「你一�手、一�脚叫你跌倒(跌倒就是犯罪),你就把它砍下来;你的眼睛叫你跌倒,就把它挖出来」,这不就是登山宝训�讲的?也就是说,这�当然不是叫你砍手、砍脚、挖眼,是说基督徒内心要有一种强烈的恨恶罪恶,外在的处置也还是「以眼还眼,以牙还牙」的这种方式,一个公平、不过严、也不过�的方式。
我知道有很多基督徒在作反对死刑或狱政改革,我也很佩服他们,他们有一点是对的,就是我们不要去虐待人,即使他是一个罪犯;我们丝毫不要虐待人。有人在反对死刑时提出的一点就是,我们不要在赞成死刑的时候变成很残忍。我们中国以前有很坏的传统,就是喜欢看杀人,有人被砍头时,很多人去看。鲁迅还写过有人拿馒头去沾血来吃,听说可以治肺病。这些都是很残酷、残忍的行为。当然,当初为什麽要砍头,不但砍头还示众,挂在城门口上面。那有很多残忍不当,但那�面有一点,就是提醒人,如果你犯错了,会有这样的下场,只是当然一方面我们还说这最多只能作到外在的约束,内心能够把人改善吗?那是很难,如果没有圣灵的工作。但外在有那基本上的和平,人家看到因为这人犯了什麽法所以砍头了,就不要犯这法,这种吓阻作用是有的。我们不希望有的事情就是不公平的砍人家的头,像窦娥一样,那当然就不应该。我们不希望是虐待那些犯人,即使他作了很多错事。各位,这一点,我同意。就是我们任何一个人,不管是受害人或旁观者,我们不应该以伤害那罪犯为快乐,这不应该有的,若有这就是残忍 。我们说「以眼还眼,以牙还牙」的处罚他,我们是不希望别人效法,就是这吓阻的原则。另外一方面,我们希望他在这�面会有所反省。不能反省,最少约束他犯罪的行为。你要说真的是处罚他,我们起码不要伤害他好叫我们有快感。这是很不对的,这我承认。
但是,因着我们是在罪恶的世界,包括我们自己,我们知道需要一些砍手、砍脚、挖眼(这是形容的)的这些严厉的事情,让我们知道罪恶是可怕的,是被上帝恨恶的,使我们最少被约束,外表不去做,这是耶稣讲的。
在马太福音18章�都在讲治病、救人,就是对这些有罪的人怎麽作。7-11节,就讲到你要很严厉的立志对付这罪。然后12节以后�在讲迷路的羊,那是什麽意思?从下面讲的迷路的羊要把它找回来,就是你看到你弟兄有错,你要指出他的错,把这迷路的羊找回来。然后后面就更明显的讲到七十个七次的饶恕。那饶恕的重点在什麽?也在讲到「不怜悯人的必不蒙怜悯」,也就是说每一个怜悯人的动作,包括上帝怜悯我们、包括上帝要我们饶恕人,希望的那目标是那犯错的人要改正过来。你怜悯,但他没有改正过来,变本加厉,那有什麽用?
现在反对死刑的人的那种怜悯,好像就不希望人家改正过来,对他的错误丝毫不指责、不有所约束。对,我们承认他可能有什麽被伤害、被虐待的背景,这些我们都完全同意,但在让他归正的过程�,不会不包括这种该有的刑罚。一再不改的时候,需要有的就是刑罚。所以你看马太福音18章讲到耶稣的饶恕�面,就看到实在是有很严厉的成分。
另外以赛亚书26:9-10节有讲到,当上帝在刑罚人、惩治人的时候,人就悔改了;当神恩惠待人的时候,人是很心硬的。这是圣经上讲到的,「因为你在世上行审判的时候,地上的居民就学习公义。以恩惠待恶人,他仍不学习公义;在正直的地上,他必行事不义,也不注意耶和华的威严。」。
另外,反对死刑的人说,「旧约我们没有办法否认真是有死刑,但是新约」,他们除了提出刚才我已经讲过的马太福音5:38,还会提出约翰福音8:7,那行淫时被拿的妇人来说:那个也应该是被处死的,结果耶稣没有处死她,耶稣说:「你们中间谁是没有罪的,谁可以拿石头打她。」
我看过很多这类的书、文章、甚至电影引这话,我必须说,引这话实在是很下流,因为引这些话的人都完全不是耶稣的意思。耶稣在这�一方面责备了那些法利赛人,一方面对这有罪的女人没有定她的罪是真的,但各位请注意,耶稣没有说要废掉摩西的律法,这种人该处死,耶稣没有废掉的,耶稣是在说:「你知道摩西律法讲得很重,行淫被拿要处死,还有好多罪也要处死,(包括我们刚才看过的申命记),如果你是想要陷害弟兄死而作假见证,你也要处死。」也就是这些法利赛人现在是要陷害耶稣,耶稣在责备他们:「你们也是有罪,而且你们这罪正是该治死的罪」,耶稣在严厉的警告你们这些人,「你们中间谁是没有罪的」,耶稣丝毫没有放�的。就如同耶稣在马太福音也讲到,「你们听见有话说不可杀人,我告诉你,连恨弟兄都不可以」,耶稣没有把道德的标准降低,耶稣反而升得更高,让我们知道我们内心多麽需要悔改,每个人都需要。所以耶稣指责这些法利赛人:「你们正是违反了申命记19:20的话,你们是该死的,你们知不知道,你们还想打死人?」他们总算听得懂,就走了。
而且,接下来在那�也讲得很好,就是那妇人没有走掉。我感谢主,我觉得这�那妇人显出她的悔改,她站在那�没有走。她可以趁着人家都走的时候逃走,但她没有走。然后耶稣说:「那些人在哪�,没有人定你的罪吗?」耶稣也在提醒她:「你知不知道我也没有走?」各位,这世界上还有一个可以打死她的,耶稣没有犯罪,耶稣可以打死她。但你站在这�听候我的发落,就表示你悔改,悔改,就不定你的罪,以后不要再犯罪了。
我们在这一段�丝毫没有看到耶稣对淫乱的也好、作假见证害人的罪也好,有丝毫宽�的地方,没有。人悔改了,赦免;人不肯悔改,耶稣用很严厉的警告警告你,没有说就不要死刑了。
圣经讲公权力
包括旧约、新约�都有提到,一个受害的人,我们不是直接报复的,所以我们不「以眼还眼,以牙还牙」,我们不做这个事情,这事情不能由我们作的,甚至因为我们是受害人,而我们更不要作,因为若是作,会有很多愤怒和自义在中间,那由谁来作?政府作。
那就是很有名的罗马书13章讲的,执政掌权的不是空空配剑。这�他特别讲「配剑」,传统的解释我觉得很正确,就是指两个,一个是指杀人、死刑,政府来执行,这样就不会有那报复的心态了。那刽子手杀人的时候,他一点没有恨人家,那被杀的人也一点不能恨那刽子手。刽子手是一个执行者。就好像银行那些数钞票的柜台人员,他把钱给你的时候,他并不是给你一笔钱让你很高兴,这是你的钱,你借的、贷的或你自己的钱,他只是一个工具。刽子手是个工具,你不必恨他。神设立的政府就是做这个事情。政府做得好不好,那是另外一回事,但神设立一个第三者、公权力来做这个,任何人不能否认,连教会也在这公权力之下。所以天子犯法与庶民同罪,牧师犯法也是一样,不能说任何一个人(不管是总统、牧师、或作了法官的),我们就说我们就饶恕你吧,不要罚了。如果是这样,如果没有赏罚,我说了,公司、家庭、国家、任何地方不可能运作了。我们总是爱,但我们有外在的这些赏罚。
保罗在那�上下文其实也一样讲到我们怎麽对付恶。你看12:17,讲,「不要以恶报恶」,然后「宁可让步,听凭主怒」,最后21节说,「不可为恶所胜,反要以善胜恶」,他讲的跟耶稣一样:你千万不要被伤害了就变成像那恶人一样,你要去爱人、要对人好、要传扬福音,但是这些人做的恶事要怎麽办呢?他马上就在13章讲:国家来做这个事情。所以国家会做这个事情,不是空空配剑的。
我再次作个结论,现在人对死刑,我觉得真是不是反对死刑而已,是在反对任何形式的处罚,所以对囚犯,我看过那瑞典的监狱,盖得跟豪华旅馆一样。本来这是好意,的确以前的世代大概那罪犯(不管是无辜或有罪的)在�面只会变得更坏,因为被虐待、被伤害,这是错误的,我们不是要伤害他,监狱是要限制他的罪行。甚至有一点,可能基督教(或清教徒)这点想法跟共产党一样,就是「人若不做工,不可吃饭」,共产党有劳改、劳教,那�面可能产生非常不公平而且很残忍的事,但是我觉得劳动改造是对的。我看现在人最大的问题就是吃饱饭没事干,这就会越来越多错误。犯人也是一样,各位,我们也是一样,饱暖思淫�,没事干就在那�作坏事。
所以你们真是非常感谢主,各位姊妹,你不要说什麽七十岁、八十岁不能做事了,你越做越有力量,你不做事,天天坐在那�没事干,细胞也死得快。我们能够好好来祷告、去传福音,这是最好的事情,这是对我们好的,感谢主,也对其他人好。其实对每个人也是一样,你天天坐在那�,像有些人坐在电脑前面,或电视前面吃零食点心,除了让我们身体越来越胖、越不好之外,没有什麽好处,脑子也不去思想了。我觉得好好的去工作是好的,包括有精神病患的,我也是常常劝他们,你不要一个人在那�不做事,在家�能做的事,帮妈妈洗碗、倒垃圾,就去做。多做事是好的。
圣经讲责任和报应
我们需要知道上帝有丰富的恩典,但上帝也照个人的行为报应个人。报应是有的。责任和报应,都是我觉得现在这些反对死刑的自由主义者、哲学家否定的东西,但责任和报应,圣经上是有的。马太福音16:27;23:33-36,都讲到如果神给的机会,你一再不肯悔改的话,神会报应,而且在今生就有那报应。
教会�也是有这种惩治,在哥林多前书5:2,也讲到,「如果有人犯罪,而且屡戒不听,那人要赶出去,你怎麽不为这事哀伤?你包容他,不是有爱心是没有爱心。是对他不好,对整个教会也不好」。
这些都是新约讲的,启示录16:6,约翰也讲到,「他们曾流圣徒与先知的血,现在你给他们血喝;这是他们所该受的。」就是报应。人种什麽,收的就是什麽。神的慈悲、怜悯、公义、圣洁、饶恕、赦免、十字架的大爱,都不废掉这些,反而让这些公义慈爱能够更真实。
讲了启示录,最后再提创世记的一节经文,之所以不废止死刑,不但不是对人不尊重,其实是对人最大的尊重,因为每个人都是按着神的形像样式造的,所以会有你伤害了神的形像,我们尊重神的形像,我们就禁止这种形像被伤害。
在挪亚出方舟以后,那是一个全世界的大死刑,就是警告人:人不悔改、改变他的行为,神会很严厉的对人的,对万物都是一样。所以创世记9:5-6,「流你们血、害你们命的,无论是兽是人,我必讨他的罪,就是向各人的弟兄也是如此。凡流人血的,他的血也必被人所流,因为神造人是照自己的形像造的。」我们每个人有神的形像。神设立死刑,或神要那「流人血的,他的血也必被人所流」,就是因为神的形像太宝贵了、太重要了。
(吕琪姐妹整理)
请参康牧师「道」网站http://word.fhl.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