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章、赦免
一个犯罪违法的人,内心是何等的惧怕、不安。
被定罪的人更是痛苦绝望。
若能得到赦免,是多么宽慰、欢乐。
在神面前所有的人都是罪人,已经被定了死罪,摆在前面的只有永刑灭亡,除非神施行拯救。
神是公义的,绝不能以有罪的为无罪(出34:7)。
祂不能毫无根据地赦免人的罪。
因此必须有赦免的根据和途径,而不是放纵、轻忽,使人再随便犯罪。
一、赦免的根据
1.
依法有罪(罗3:9、19-20)
2.
判定该死(罗1:32,罗6:21)
3.
必须流血(来9:22;太26:28)
4.
方能赎罪(利4:16-20,利19:21-22;民15:24-25)
5.
基督被献(来10:1、8、10、12、18;林前5:7)
6.
担当代替(约1:29;赛53:6;彼前2:24)
7.
宝血救赎(太26:28;弗1:7;西1:14)
二、赦免的途径
1.
相信耶稣(徒26:18,徒10:43)
2.
承认罪行(太3:6;徒19:18;诗32:5;约11:9)
3.
求告主名(罗10:13;约12:12)
4.
忧伤悔改(诗51:17;路7:38,路24:4;徒5:31)
5.
离弃罪过(箴28:13;赛55:7)
6.
懊悔祈求(徒8:22;路17:4)
7.
回转过来(可4:12;雅5:20)
三、赦免的范围
1.
许多的罪(路7:47;诗40:12)
2.
一切的罪(诗103:3,诗25:18;西2:12)
3.
极大的罪(出32:16-17)
4.
不至于死的罪(约壹5:16-17)
5.
未显的罪(诗19:12)
6.
不赦的罪(太12:31-32;可3:29;何1:6)
7.
故意的罪(来10:26)
四、赦免的结果
1.
罪被涂抹(赛44:22)
2.
投于深海(弥7:18-20)
3.
不再纪念(赛43:25;耶31:34;来10:17-18)
4.
与主同活(西2:13)
5.
使人敬畏(诗130:4;路1:77)
6.
感恩爱主(路7:42-43、47)
7.
赦免别人(弗4:32;太18:32-33;可11:25)
得救使人喜乐,赦罪使人平安,这是神极大的慈爱和怜悯,我们应当称颂神、感谢主,不可忘记祂的恩典(诗102:2-3)。
神那样的恩待赦免我们的罪,我们也应当饶恕别人的罪过。
信徒和教会,靠着圣灵的全能和奉主的名,也有代表主施行赦免的权柄(太16:19,太18:15;约20:22-23;林后2:20;林前5:4-5;林后13:2)。
然而这权柄不可随便地运用。
否则不能造就人,反而败坏人(林后13:10),而且也败坏妄用权柄的人。
祝福与咒诅,赦免与定罪,都有反归自己的作用(路10:5-6,路6:3;约8: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