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年来我到各地教会去讲道,有一件很困难的事,那就是因为邀请的地方太多,我的时间却很有限。
每年出版四册灵食季刊,大部份的稿子是在各地工作的时候抽暇写的,可是出版的期间我总要设法赶回北京,以便自己照料排版校对。
北京基督徒会堂的工作虽然有几位同工分担,可是我总不能离开太久。
有这两种关系,我每年出外的时期平均也不过只能有半年。
假使在一处讲道七八天,加上旅行的时间,一个月也不过只能到三个地方,六个月最多不能超过二十个地方。
可是在七七事变以前所接到邀请讲道的信,每年平均有七八十封。
那就是说每四处约会中只能允诺一处。
有许多人以为我去的地方是按著邀请约次序,如同医院诊视病人照著挂号约次序一样。
事实并不是这样。
无论什么地方来信,当时能去,便允诺,不能去,便推辞,一概不预先挂号。
缘故是各处教会的情形常有改变。
今年这个教会亟需要邀我去讲道,也许明年不再有这种需要。
也有的时候某甲在某处教会负责,十分欢迎我去,但过了一年两年换了某乙在那里负责,他根本是一个反对我的人,当然不欢迎我去了。
又有时一处教会春季希望我去领会,但到了冬季竟改换了一种情形,不适于聚会。
如果我给他们依著次序挂上号,到了我有时间能去的时候再给他们去信,那不是使人作难么?
到那时请我去开会呢,他们不需要、不适宜、或是根本不愿意;如果不请我去呢,他们又早已请定了我,难于回答我说不要我去。
在这种情形中,不但令人作难,甚至逼得人说谎。
这就如同有人约我吃饭一样:主人说,“如果你现在不能来,以后什么时候能来就请给我一个信。”
我如果当时不能去,绝不允诺他这种请求。
如果我在三个月以后给他一封信,说我某日可以去他家吃饭,正好他家中不便于请客吃饭,我的信不但使他作难,也使我成为一个讨人厌的人了。
曾有一处教会多次写信邀我去,总得不著机会,后来他们听见我到了离那里不远的地方,拍了一封电报给我,又派了两个代表来邀我。
但那时工作都已经定妥,实在没有方法分身。
他们两个人当面恳切请求我在以后安排行程的时候把他们放在里面,并且说无论什么时候都与他们适宜。
我因为多次推却他们的邀请,早已心中不忍,这次他们又这样迫切请求,便破例允诺了他们。
谁想到过了几个月我给他们去信的时候,他们竟给我回信说,那里方才聚完了会,不需要再聚会。
有了这次经验以后,我就再也不破例给任何教会以优待。
他们来信的时候,我能去就答应去,不能去就作罢。
有些地方的教会不明白这种情形,他们以为来过一次信就算挂上了号。
他们并没有好好看一看我的信上面的话。
及至等了多时,看见我去了许多地方,竟没有到他们那里去,便对我发生误会,甚至发出怨言来。
有些教会来信得不著允诺,过些日子再来信;再得不著允诺,过些日子再来信。
他们既然这样迫切恳挚,迟早会遇见一个机会。
就是因为这个缘故,有些地方我屡次去,也有些地方虽然给我来过信,但始终没有去过。
不知道详情的人也许以为我待那个教会薄,待那个教会厚。
其实我的心是愿意帮助各处的信徒,但我不应当忘记我所站的地位:在我自己的家中我是主人,但到了别人的家中我是成了客人。
作客人的若忘记了自己的地位,不但失了圣徒的体统,甚至还不如世上一个有见识的人。
我怎能作这种愚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