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条诫命(7)

问9:第十诫禁止的第三个罪是什么?
回答:第十诫禁止的第三个罪是对邻舍拥有地表现出非分的举动和感受。 “所以要治死你们在地上的肢体。 就如淫乱,污秽,邪情,恶欲,和贪婪,贪婪就与拜偶像一样”(西3:5)。
问10:第十诫所特别禁止的非分的举动和感受是什么?
回答:第十诫所特别禁止的非分的举动和感受,就是贪图我们邻舍所拥有的,或是他的房舍,或是他的妻子,或是他的仆人,或是他的牛驴,以及他所拥有的任何东西。
问11:为什么我们不当贪图我们邻舍所拥有的任何东西?
回答:我们不当贪图我们邻舍所拥有的任何东西:
1. 因为上帝明确禁止我们这样行。
2. 因为贪图邻舍所拥有的任何东西,都是对我们的邻舍不仁不义。
3. 因为我们对别人的东西垂涎三尺,就无法舒服地享用我们自己所拥有的。
问12:第十诫只是禁止在实际生活贪图别人的所有吗?
回答:第十诫不仅禁止我们在实际生活中贪图别人所有的,也禁止各种习惯性的类似的倾向,以及一切先于我们意志认可的非分的冲动。 这种倾向和冲动都是原罪的一部分,我们的人性已经受到了原罪的玷污,全然败坏了。

上一章 封面 书架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