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章、第九条诫命
七十六问:第九条诫是什么?
回答:第九条诫命是:“不可作假见证陷害人”(出20:16;申5:20)。
七十七问:第九条诫命吩咐什么?
回答:第九条诫命吩咐人维护并促进人与人之间的诚实(亚8:16),以及我们自己(彼前3:16;徒25:10)和邻舍的名誉(约三12),尤其是在作见证时更当如此(箴14:5,25)。
问1:第九条诫命与第六、第七和第八条诫命在什么地方不同?
回答:第九条诫命与第六、第七和第八条诫命确有不同之处。
第六条诫命所关涉的是我们自己和他人的生命;第七条诫命所关涉的是我们自己和他人的贞洁;第八条诫命所关涉的是我们自己和他人的财富和产业;而第九条诫命所关涉的则是我们自己和他人的名誉。
问2:第九条诫命所提出的一般要求是什么?
回答:第九条诫命所提出的一般要求是:维护并促进人与人之间的诚实。
问3:我们应当怎样维护并推进人与人之间的诚实?
回答:我们应当通过彼此间发自内心地说诚实话,维护并推进人与人之间的诚实。
“你们所当行的是这样,各人与邻舍说话诚实,在城门口按至理判断,使人和睦”(亚8:16)。
“所以你们要弃绝谎言,各人与邻舍说实话。
因为我们是互相为肢体”(弗4:25)。
“耶和华啊,谁能寄居你的帐幕。
谁能住在你的圣山。
就是行为正直,作事公义,心里说实话的人”(诗15:1,2)。
问4:关于我们自己和他人的好名声,第九条诫命所提出的更具体的要求是什么?
回答:关于我们自己和他人的好名声,第九条诫命所提出的更具体的要求是:维护并促进我们自己和他人的好名声,特别是在作见证时更当如此。
问5:我们当如何维护并促进我们自己的好名声?
回答:要维护并促进我们自己的好名声,首先是要配得,其次是要捍卫。
问6:我们如何配得好名声呢?
回答:虽然我们在上帝的眼中不配得任何东西,但在人的眼中,通过作善人,行善事,我们仍可配得好名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