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条诫命(8)

问3:对于其他匮乏的人,第八条诫命禁止什么?
问答:对于其他匮乏的人,第八条诫命禁止不救济他们,对于他们的呼求塞耳不听。 “塞耳不听穷人哀求的,他将来呼吁也不蒙应允”(箴21:13)。 “你弟兄中若有一个穷人,你不可忍着心,攥着手不帮补你穷乏的弟兄。” (申15:7)。
问4:对于所有的人,第八条诫命禁止我们什么?
问答:对于所有的人,第八条诫命禁止我们在与所有的人交往的时候,都不可行任何不公不义之事;比如:
1. 在买东西的时候欺诈,明知是好东西反说不好;利用对方不晓得自己的产品的真价值而占便宜;看对方必须把东西买出去,就趁机大幅地让人削价。 “买物的说,不好,不好。 及至买去,他便自夸”(箴20:14)。 “你若卖什么给邻舍,或是从邻舍的手中买什么,彼此不可亏负”(利25:14)。
2. 在卖东西的时候欺诈,明明晓得东西不好,却违背自己的良心,添油加醋,硬说很好;在度量衡上,短斤少两,欺哄别人。 “不要一个人在这事上越分,欺负他的弟兄。 因为这一类的事,主必报应”(帖前4:6)。 “你囊中不可有一大一小两样的砝码。 当用对准公平的砝码,公平的升斗”(申25:13,15)。 “诡诈的天平,为耶和华所憎恶。 公平的砝码,为他所喜悦”(箴11:1)。 “恶人家中不仍有非义之财,和可恶的小升斗吗? 我若用不公道的天平,和囊中诡诈的砝码,岂可算为清洁呢”(弥6:10,11)。
3. 第八条诫命特别禁止偷窃别人的东西,“不可偷盗”。 “你们不可偷盗,不可欺骗,也不可彼此说谎”(利19:11)。
问5:第八条诫命禁止什么偷窃的事?
问答:第八条诫命禁止所有偷窃的事,无论是家庭以内的还是家庭以外的。
问6:第八条诫命禁止的家庭以内的偷窃是指什么?
问答:第八条诫命所禁止的家庭以内的偷窃的事是指:
1. 仆人偷窃、浪费、诈骗主人的财产。 “劝仆人要顺服自己的主人。 不可私拿东西。 要显为忠诚”(多2:9,10)。 “有一个财主的管家。 别人向他主人告他浪费主人的财物”(路16:1)。
2. 儿女偷窃、抢夺父母的财产。 “偷窃父母的,说,这不是罪。 此人就是与强盗同类”(箴28:24)。 “虐待父亲,是贻羞致辱之子”(箴19:26)。

上一章 封面 书架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