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条诫命(4)

问6:我们当如何获取并促进自己和他人的财富与产业呢?
问答:我们当努力帮助他人获取并保守财富和产业,一般说来,我们当有公益之心,把公众的益处置于我们个人的益处之上,同时努力寻求增进他人个人的财富和益处,如同对待我们自身的一样。 “无论何人,不要求自己的益处,乃要求别人的益处”(林前10:24)。
问7:对于贫穷和匮乏的人,我们当尽什么本分呢?
问答:对于贫穷和匮乏的人,我们当尽的本分是向他们提供救济。 要根据我们自己的能力和他们生活所必需的,借贷给他们,或者白白地送给他们,使他们得供应和帮助,对于信主的人家更当如此。 “你的弟兄在你那里若渐渐贫穷,手中缺乏,你就要帮补他,使他与你同住,像外人和寄居的一样。” (利25:35)。 “所以有了机会,就当向众人行善。 向信徒一家的人更当这样。” (加6:10)。 “圣徒缺乏要帮补。 客要一味的款待。” (罗12:13)。 “有求你的,就给他。 有向你借货的,不可推辞。” (太5:42)。 “若是弟兄,或是姐妹,赤身露体,又缺了日用的饮食,你们中间有人对他们说,平平安安的去吧,愿你们穿得暖吃得饱。 却不给他们身体所需用的,这有什么益处呢”(雅2:15,16)。 “凡有世上财物的,看见弟兄穷乏,却塞住怜恤的心,爱神的心怎能存在他里面呢?” (约壹3:17)。
问8:涉及财富和产业,我们对所有人当尽的本分是什么?
问答:涉及财富和产业,我们对所有的人都当尽的本分是向他们施与善良和公义。
问9:对于他人的财富和产业,我们如何显明善良呢?
问答:对于他人的财富和产业,我们当甘心乐意地予以爱心的帮助,使他人的财富和产业可以由此得以增进,如此我们就显明了善良。 “所以有了机会,就当向众人行善。” (加6:10)。 “我对你们举荐我们的姊妹非比,她是坚革哩教会中的女执事。 请你们为主接待她,合乎圣徒的体统。 她在何事上,要你们帮助,你们就帮助她。” (罗1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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