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后总结起来,在诺曼征服史上,伊利的投降以及埃德温和莫卡的倒台这两个事件都具有重大的意义。从那以后,英格兰就再未发生过任何重大的叛乱。但是,威廉国王显然不可能有这种远见。他在叛乱之后就立即开始调查情况。伊利的归顺具有多重含义。这一事件不仅意味着又一个地区的归降,还意味着新的王室城堡的建立。一支耗资巨大的守备部队也被部署在了那里。麦西亚兄弟的倒台则意味着国王再一次收获了大量的土地。继5年前戈德温家族垮台以来,国王还没有得到过这么多的土地。然而,维护英格兰安全的斗争远未结束。这是因为,征服者认为,自己还有一个必须解决的问题。1
除伊利以外,大部分的叛乱者来自何处?在被抓到之前,埃德温是要逃往哪个方向?最重要的是,为等待事态变得更好,英格兰王室最后的后代仍旧躲藏在何处?答案当然是苏格兰和马尔科姆王廷。苏格兰国王最初不过是一个麻烦制造者。近来,他却开始变本加厉,不断地对英格兰进行侵扰。他不但在英格兰北部肆意地掠夺(一直推进到了达勒姆),而且还迎娶了埃德加王子的姐姐玛格丽特(Margaret)。现在回顾起来,埃德加及其支持者的威胁似乎都是微不足道的,但也就像之前所说的那样,对于当时的人来说,要弄清这一事实并不那么简单。毕竟,诺曼征服的过程中并不缺少命运逆转的故事,也不缺少明显处于绝境中的年轻人激励自己并成为伟大人物的故事。2
因此,威廉决定将这一潜在的阴谋掐灭在萌芽状态之中。1072年夏,威廉发动了对苏格兰的入侵。这是一个大胆的举动。这意味着,他要在距离英格兰南部权力中心很远的地方发动战争。在历史上,只有一位英格兰国王冒过这样的险。那就是伟大的埃塞斯坦。他曾于934年入侵苏格兰。因此,攻打苏格兰必然是威廉军事生涯中的一个重要的事件。然而,我们几乎对这场战争一无所知。普瓦捷的威廉无疑可以为我们提供一份扣人心弦的描述,但他在伊利陷落后就搁笔不写了。奥德里克·维塔利斯也没有给我们什么帮助。在这一事件之前,他一直以普瓦捷的叙述作为自己叙述的凭据。而在这一事件之后,他的记述出现了时代上的混乱,并没有提及这一重大的历史事件。接下来,我们记述的依据是《盎格鲁-撒克逊编年史》中的只言片语和伍斯特的约翰所提供的一些补充性叙述。正如之前的埃塞斯坦国王一样,威廉也征召了陆海两路入侵大军。他用战船封锁了苏格兰海岸,而他本人则亲率一支军队渡过福斯河(River Forth)。《盎格鲁-撒克逊编年史》以其一贯的轻蔑口吻评论道,“在那里,他没发现什么值得捞的好处”。和以往一样,威廉可能又摧毁了沿途的乡村,直到敌人决定投降为止。马尔科姆在泰河河口附近的阿伯内西(Abernethy)拜见了征服者。他向其宣誓效忠,并交上了人质。人质中似乎还包括他的长子邓肯。除此以外,我们对双方的具体约定一无所知,但马尔科姆一定已经承诺,他将不再收留流亡的英格兰人。与此同时,我们没有听到任何关于埃德加王子的消息。但最大的可能是,在得到敌人进军的消息后,他就马上逃走了。当我们下一次再听到他的消息的时候,他已经在佛兰德了。3
在给马尔科姆上了一课并迫使埃德加王子落荒而逃之后,威廉返回了英格兰的南部。当他回到南部后,便开始采取措施,进一步维护北部的安全。在前一年,他任命洛陶林吉奥牧师瓦尔歇为达勒姆的新任主教。而在这一年,当他路过达勒姆时,威廉决定在教堂旁边建起一座城堡,以更好地保护主教。很明显,威廉还记得罗贝尔·屈曼及其属下的命运。大约4年前,他们在达勒姆遭到了屠杀。也正是出于这一原因,威廉在此时剥夺了戈斯帕特里克的诺森伯里亚伯爵头衔。后者既是屈曼的继任者,也是一个英格兰人。戈斯帕特里克在1070年1月投降。而在那之后,他被允许继续保有他的领地和头衔。这种做法很明显是一个政治上的权宜之计。现在,国王能够更为直接地对英格兰北部施加影响,而这也就使得他拥有了足够的底气,可以罢免一个他一直以来都不信任的人。戈斯帕特里克被定罪的理由是,他参与了1069年9月对约克的诺曼守军的屠杀,而且参与了同年年初对达勒姆的进攻。他很可能没有出席(in absentia)自己的审判,因为这类指控肯定会导致嫌疑人的无限期监禁。戈斯帕特里克于第一时间逃到了苏格兰,这才让他逃脱了这一命运。但马尔科姆一定告知了他,自己不能再为不走运的英格兰人提供避难所了。因此,伯爵追随着埃德加王子的脚步逃到了佛兰德。4
人们可能会认为,戈斯帕特里克去职的部分原因在于,威廉对英格兰人的偏见在日益增加。但是,情况并非如此,因为伯爵是被其自己家族中另一成员所顶替的。这个人就是瓦尔塞奥夫。和伯爵一样,他同样出身班堡家族,只不过他比伯爵更为年轻。一方面,他足以胜任管理北方之职,因为他是休厄德伯爵与阿尔弗莱德的儿子。前者十分好战,是克努特大王所任命的诺森伯里亚伯爵。后者则是尤特雷德伯爵的孙女。也就是说,他是创建班堡家族和驻扎在约克的丹麦人联姻的结果。1055年,在他父亲去世的时候,瓦尔塞奥夫还是一个十多岁的孩子。那个时候,他曾被托斯蒂·戈德温森排挤。然而,就在几年以后,作为补偿,他在英格兰的东米德兰得到了一小块土地。因为年纪尚轻,在1066年之前,瓦尔塞奥夫在政治上并没有什么大的作为。他首次登上历史舞台的时间是在一年之后。5当时,一些编年史家注意到,他也是陪同征服者回到诺曼底的人质之一。在此期间,他一定十分努力,试图赢得威廉的信任和喜爱(他是公爵所颁发的一份证书的证人,和他同为人质的埃德温和莫卡则没有这一待遇)。6 事实上,瓦尔塞奥夫与威廉二人的友谊十分深厚。这一点可以体现在,即便瓦尔塞奥夫参与了1069年英格兰人的反抗,他们的友谊也没有受到影响。在他于1070年年初归顺后,这位伯爵不单得到了谅解,而且得到了更多的恩惠。在此之后,他与国王的外甥女朱迪丝结了婚。这真的是一个特殊的荣誉(人们不禁想起,埃德温伯爵也曾收到类似的婚配承诺,但这一承诺却从未兑现)。这也强调了瓦尔塞奥夫仍然受到威廉的尊重和信任的这一事实。由于他与班堡家族及新的诺曼王族都有亲缘联系,他一定是诺森伯里亚伯爵最合适的候选人。作为一个真正的盎格鲁-诺曼混血权贵,他有成为两个民族沟通的桥梁的可能。7
看起来,英格兰北部局势已然趋于稳定。在这个时候,威廉开始把注意力转移到欧洲大陆那边。一段时期以来,那里的问题正在不断地增多。他的宿敌纷纷逃到了佛兰德,而这也表明,诺曼底和它的这个邻国的关系近来开始逐渐恶化。自从威廉和玛蒂尔达结婚之后,诺曼底和它的这个东北方向上的邻国就一直保持着友好的关系。1067年,在玛蒂尔达的父亲鲍德温五世去世后,两国之间的深厚感情仍旧得以维系。但就在区区三年之后,这一关系却因鲍德温五世之子鲍德温六世(Baldwin Ⅵ)的英年早逝而濒临崩溃。1070年,一场激烈的继承权之争爆发了,而诺曼人所支持的候选人落败了。威廉站在长子一方,并支持小鲍德温十多岁的儿子阿努尔夫(Arnulf)。但最终获胜的却是已故伯爵的弟弟罗贝尔。在次年2月的卡塞勒战役(Battle of Cassel)中,罗贝尔获得了胜利,并杀死了他的对手。这对于威廉来说是一个双重打击。这是因为,为了应对佛兰德之变,威廉派出了他最信任的副手威廉·菲茨·奥斯本,而奥斯本伯爵也在阵亡之列。这样一来,国王发现,自己不但不得不开始担心诺曼底边境上的敌对势力,而且要为失去自己最亲密的议政大臣而哀恸不已。奥斯本自年轻时起便是威廉的挚友,同时也是诺曼征服的总设计师之一。8
问题也不只出现在佛兰德。除此之外,在几乎每一处重要的地方,过去十年间所积累起来的好运(如果不是这些巧合,征服英格兰几乎是不可能的)似乎都将耗尽。例如,1069年春天,在曼恩,一场反对诺曼统治的叛乱爆发了。勒芒市民驱逐了威廉的驻军。这件事本身就已经够糟糕了,因为在这一事件发生的同时,国王正忙于镇压在英格兰的叛乱。然而,随着安茹和法兰西的政治命运的复苏,这件事的性质变得更为严重。1060年秋天,杰弗里·马泰尔和亨利一世几乎在同一时间去世了。因此,这两大势力在这几年间一直黯然失色。安茹方面受困于继承权之争,而法兰西方面的问题则在于,它的新国王仍是一个孩子。然而,十年后,这一沉寂被打破了。随着新伯爵富尔克·雷什恩(Fulk Réchin)被推举为新的领主,安茹的内讧最终得以解决。在此之前,他打败并监禁了他的对手,即他的哥哥。同时,法兰西新王腓力一世摆脱了其母的政治托管(其母名为基辅的安娜[Anna of Kiev],就是她给他取了一个不寻常的希腊名字),并有意识地执行着其父所制定的反诺曼政策。1072年,腓力已经年满20岁。通过与佛兰德的罗贝尔同母异父的姐姐贝尔塔(Bertha)结婚,他公开表明了自己的立场。同年,曼恩叛军向安茹伯爵富尔克求助。富尔克以行动回应了他们,入侵和占领了这个地区。时钟好似被拨回到了20年前:诺曼人正处于四面楚歌的境地之中。9
1072年的情况并没有30年前的情况那么严重。根据这一评论,我们应当能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在征服了英格兰以后,威廉成了全欧洲最令人畏惧的战士,而他的对手则是籍籍无名的年轻人。与此同时,作为英格兰国王,他能够调动更为庞大的资源,与他开始统治时的情况有所不同。1073年,他率领一支庞大的英格兰军队横渡英吉利海峡,于几周之内就重新征服了曼恩。11世纪70年代早期,危机还没有出现。但是即便如此,事态的发展也十分令人分心。威廉不得不花更多的时间来保卫他的公国不受侵犯,重打之前已经打过的仗。只不过这一次,他所面对的是更为年轻的敌人。10
这样一来,英格兰必须被委托给其他人管理。我们知道,在他于1067年第一次离开英格兰期间,征服者让威廉·菲茨·奥斯本和巴约的奥多管理他的新王国。在威廉·菲茨·奥斯本死后,奥多可能独自承担了这一责任。在回顾威廉执政过程时,《盎格鲁-撒克逊编年史》直言不讳地指出,“当国王在诺曼底时”,他同母异父的弟弟奥多“成了这片土地的主人”。然而,没有证据表明,奥多主教在11世纪70年代前期充当过这一角色。而且,据我们所知,至少在某些时候,他与威廉一起逗留在海峡的另一边。与此同时,其他资料也显示,这一时期担任英格兰首脑的人物具有与奥多完全不同的品质。11
1070年8月,经过4个月的争论,威廉最终成功任命了一位新的坎特伯雷大主教。就消除人们对于斯蒂甘德的记忆而言,这一做法显然是至关重要的。因此,就威廉所知,只有一个人可以胜任这一工作:那就是他的老朋友兼精神导师兰弗朗克。后者是享有盛名的欧洲学者。但兰弗朗克拒绝接受这一职位。他的态度十分坚决,就和威廉的态度一样不可动摇。7年前,在威廉的逼迫下,他来到卡昂,担任了圣斯蒂芬修道院的院长。这一次,他心意已决,不会前往坎特伯雷任职。正如他向教宗亚历山大二世所说的那样,“尽管现任英格兰国王使尽法子,想让我担任大主教,但那都是徒劳”。在威廉的催促下,教宗亚历山大下达了命令,要求兰弗朗克接受大主教的职务。只有这样,兰弗朗克才勉强同意了。1070年8月15日,他接受了任命。而在14天后,他在坎特伯雷被祝圣。几乎可以肯定的是,威廉国王一定出席了这两个仪式。12
兰弗朗克抗议道,他并不能堪此重任。“当我在卡昂的修道院处事时,就连管理几个僧侣,我都力有不逮,”他对亚历山大说,“所以,我并不知道,全能的上帝到底对我做出了怎样的审判,让你坚持提出这种要求,要我负责人口如此众多的辖区。”他的这种不情愿在很大程度上是出于恐惧。他担心,正如在诺曼底时那样,他的职责将并不限于为人们谋求精神福祉。他的担心成真了。当兰弗朗克的传记作家把他形容为英格兰的“首领与监护人”的时候,这位12世纪的作家或许是夸大其词了。这是因为,在威廉离开英格兰的时候,其他人明显也帮忙分担了世俗管理的重担。在写信的时候,这位大主教的确说过“以君主和我本人的名义命令你”这样的话。这一事实表明,他当时正代表着他的主人行使某种类似总督的权力。在兰弗朗克辞世后的几年内,这些信被收集了起来,而它们也为我们开启了一扇宝贵的窗,方便我们了解诺曼征服不久后的英格兰。13
尽管兰弗朗克会因为国事而定期受到征召,但他所关心的主要议题还是教会。迄今为止,关于在诺曼底征服前夕的英格兰教会,史学家们依然争论不休。其中有一些人认为,一切似乎都很好。然而,兰弗朗克和威廉都认为,英格兰教会亟待改革。“在我执政之前,” 在11世纪70年代早期的一份令状中,国王如是宣布,“英格兰主教法令(episcopal law)并不是完全根据圣经法条的训诫而执行的。”令状进一步指出了一个根本问题,即司法管辖权的重叠。在盎格鲁-撒克逊时期的英格兰,负责审判亵渎神灵和通奸这类精神上的罪行的是世俗法庭。在诸如兰弗朗克这些改革者看来,这一情况是可耻的。威廉指出,这些罪行未来将会在特殊教会法庭上接受审判,而且由主教或者其副手负责审理。这就意味着其他变化必然会接踵而至。在1066年之前,很少有英格兰人知道主教副手(副主教)这一职位。而现在,由于工作量大大增加,这些人的数量也有了很大幅度的增长。14
威廉的令状也强调了另一项重要的创造。这是因为,在这一令状的开篇,国王就说道,他是按照“大主教、主教、修道院院长和全体要人所组成的全体会议”的意见而采取的行动。在诺曼征服之前,诸如此类的改革会议只在诺曼底出现,从未出现在英格兰。但在征服者统治期间,此类会议却变得司空见惯。仅在1070至1076年,威廉就至少召开了5次这样的会议。在看过人们在这些会议上所颁布的法令之后,我们可以看到,兰弗朗克进行改革并不仅仅是为了教会制度本身。同样地,为了端正人们的宗教信仰,人们必须首先对管理制度进行改革。1075年伦敦会议所颁布的第8条教条宣称:“不得从事占卜、预言或类似的魔鬼的技艺。”“这是因为,圣典已经严格禁止了上述行为,任何从事类似活动者将受到绝罚。”当然,尽管这一行为被认定有罪,但从这一事实中,我们并不能推导出来,此类行为在英格兰远比欧洲的其他地方更为普遍,也无法证明,诺曼底的情况更为乐观。1072年,鲁昂大主教阿夫朗什的约翰(John of Avranches)决定严格执行规定,要求神职人员独身。在一次会议上,他宣布,已婚神父必须放弃他们的妻子。这一宣言引发了一场骚乱。据奥德里克说,人们来到大主教的教堂中,向他丢石头。就在被丢石头的同时,这位大主教还在大喊:“上帝啊,异教徒跑到您的产业里面了!”在制定决策时,兰弗朗克也许想到了这一事件。因此,他在英格兰走了相对温和的路线。他允许现任教士保留他们的伴侣,但禁止现在未婚的神职人员再去结婚。15
在建筑这一重要的领域当中,兰弗朗克也发挥了引领作用。他没有做出多少指示,而是更多地使用了实例。1067年12月,也就是在兰弗朗克接受任命的3年前,坎特伯雷大教堂被大火烧毁了(这场灾难恰逢威廉返回英格兰之时)。新任大主教立即前去处理此事。他命人修建了一座最新的罗马式建筑。如今,虽然当时的建筑并没有多少留存下来,但基于它的平面图,我们可以推断,这座建筑是完全以兰弗朗克先前在卡昂所居住的圣斯蒂芬修道院为模板建成的。后者本身就是一个新的建筑。到了重建坎将伯雷教堂的时候,这座教堂本身的建筑工作都还没有完成。16
凡是大主教设立典范的地方,其他教士便跟风模仿。坎特伯雷的新任圣奥古斯丁修道院院长立刻就拆毁了其原本的盎格鲁-撒克逊风格的教堂,以罗马式的新建筑取而代之。1072年,一座新教堂在林肯郡动工。同附近的城堡一样,它也具有防御功能。就在同一个十年间,其他的大教堂或修道院教堂也在索尔兹伯里、奇切斯特、罗切斯特(Rochester)、圣奥尔本斯和温切斯特等地动工了。(特别是后两个城市,城中至今依然保留着许多原本的诺曼式砖石建筑。)这完全是一场建筑革命。在1066年之前,英国只有一座可以与诺曼人的建筑相媲美的教堂,那就是虔信者爱德华的威斯敏斯特教堂。而到了1070年之后,似乎每一个主教和修道院院长都有了一座这样的大教堂。这些宏伟的建筑都是用价格高昂的精致石材建成的(为了完成精美的雕饰,大部分石材是从卡昂船运而来的)。同样令人惊叹的是,它们也是在很短的时间里建立起来的。兰弗朗克的新教堂所建筑的速度是如此之快,到了1077年,这座教堂就已经举行了献堂仪式。正如马姆斯伯里的威廉之后所评价的那样,“人们不知道该对它的规模还是对其建成速度发出更多的赞叹”。17
新鲜的不只是建筑。诺曼人抓住时机,将几个古老的英格兰主教座堂迁到其他地方。例如,诺曼征服前,林肯郡的主教座堂位于泰晤士河畔多切斯特(Dorchester-upon-Thames);索尔兹伯里的主教先前在舍伯恩行使权力,而奇切斯特的主教早些时候则住在塞尔西(Selsey)的海滨小村。11世纪70年代,这些主教座堂全都改变了位置。同样被搬迁的还有利奇菲尔德(后来被迁到了切斯特)以及东盎格利亚(先从埃尔门[Elmham]移到塞特福德[Thetford],后又从那里搬到了诺里奇)的主教座堂。和改革会议一样,这同样是诺曼征服所带来的新改变。在诺曼征服前,这类动迁只发生过一次,即克雷迪顿主教把他的主教座堂迁到了埃克塞特。1070年之后,这种迁移有了政策上的依据。“主教座堂不应在村庄里,而应该在城市里。”在1075年的伦敦会议上,这项规定得以通过。同样在这次会议上,人们通过了3项迁移提案。从表面上来看,迁移座堂似乎是出于牧灵的需要:假如座堂位于城市当中,主教们就可以接近更多的信众。但显然,安全问题也被纳入了考虑的范围之内。对于外来者来说,城市更加安全,在有城堡的情况下则更是如此。新建成的索尔兹伯里大教堂(最终以“老萨勒姆”[Old Sarum]闻名于世)就坐落于城堡的防御范围之内。18
也许现在看来,这些建筑成果很辉煌,但正如选址过程中有关安全的考虑所揭示的那样,这样的变化并没有受到当地人的普遍欢迎。兰弗朗克重建坎特伯雷大教堂就是一个例子。为了给重建做必要的准备,新任大主教命人从被大火烧毁的教堂中拿出所有的圣物盒和圣遗物,并把它们放在其他地方(一度被放置于僧侣的饭厅里)。但是,这种做法有更多的含义,并不仅仅是为了更加小心地保管这些物品。正如他在1079年对同一座修道院的学者贝克的安瑟伦(Anselm of Bec,后来成为其继任者)所解释的那样,兰弗朗克对于坎特伯雷所收藏的圣骨持有很多保留意见。“这些在我们周围生活的英格兰人有自己所崇敬的圣人,”他推心置腹地说,“可是,我有时候会反复琢磨他们有关这些圣人的描述。每当我这么做的时候,我都不禁怀疑,他们是否真的如此圣洁。”作为回应,安瑟伦为圣埃尔夫赫亚克发声,而后者正是在1012年被丹麦人谋杀的那位大主教。就这一特定的例子而言,兰弗朗克的立场出现了一些松动。他允许僧侣们在坎特伯雷的教会年历上增加埃尔夫赫亚克的记录,并以第二等的节日来纪念他。但其他长期受到敬仰的本土圣人(包括最受尊敬的圣邓斯坦[St Dunstan])都被剔除出了教会的纪念周期。除此之外,在兰弗朗克在世期间,也没有任何迹象表明,人们在新的大教堂里用别人的圣物盒取代了埃尔夫赫亚克或邓斯坦的。事实上,和其他的圣遗物一样,它们可能都被保留了下来,并被秘密收藏在教堂北廊楼上的一个房间里。19
通过以这种方式行事,新任大主教也许并没有觉得他在做某些特别有争议的事情。就像其他的改革家一样,兰弗朗克希望引导当地民众祭拜基督本身,不再祭拜那些封圣凭据存疑的本土圣人。因此,在他的新教堂于1077年举行献堂仪式的时候,他选择在棕枝主日(Palm Sunday)①举行仪式,而不是在邓斯坦的纪念节日。当僧侣团行经坎特伯雷时,他们携带的是圣餐面包(代表耶稣身体),而非邓斯坦的遗骨。然而,一些英格兰人却对大主教的这一行为颇有不满。在历史学家坎特伯雷的厄德麦的笔下,兰弗朗克对英格兰圣徒持有怀疑的态度。而在这一故事的前言中,他写道,某些时候,大主教改变英国人的习俗没有别的理由,只是为了树立他自己的个人权威。20
此外,如果说,兰弗朗克在坎特伯雷引发了不满的话,那么与他的一些下属在其他地方的所作所为比起来,他所造成的影响算不了什么。12世纪的人们仍旧记得阿宾登修道院的新任诺曼院长阿德勒姆。这不仅是因为他侵吞了他自己教堂内的财物,还因为他侮辱了前任院长——圣人般的埃塞尔沃德(Æthelwold)——并称他为“英格兰乡巴佬”。同样对前任院长不敬的还有兰弗朗克的侄子保罗(Paul)。保罗自1077年起开始担任圣奥尔本斯修道院院长。据说,他把修道院的前任院长们称为“一群粗鄙的文盲”。而且,他还效仿他叔叔的做法,把这些人的墓碑移出了修道院教堂。还有更糟糕的例子。在马姆斯伯里的威廉的描述中,1070年被派至他所在的修道院任职的诺曼院长瓦林(Warin)“对其前任修道院院长们的成就表示不屑,并且傲慢地对圣人们的遗体表示了厌恶”。在诺曼征服之前的马姆斯伯里,僧侣们通常会把已逝院长的遗骨装进祭坛两侧的两个石制容器里,而遗骨本身则被木头小心的分隔开来。“像堆瓦砾一样,瓦林把所有圣人的遗骨堆放在一起,和堆放一群下等雇工的遗骸没有什么两样,”威廉说道,“他还把它们从教堂大门丢了出去。”与此同时,圣徒的遗骨则被移到两所修道院教堂中较小的一座中,并用石块封好。伊夫舍姆修道院的僧侣们也记录了一则类似的骇人听闻的事件。这一事件是有关院长瓦尔特的所作所为的。据称,在他于1078年抵达后,他无法想象,在诺曼人取得胜利的同时,英格兰本土的圣徒数量还如此之多。因此,他决定给予它们火的神罚,以检验修道院的圣遗物到底是不是圣洁的。他所依据的是兰弗朗克的命令。大主教与几件类似的事件都有关联(他还与在马姆斯伯里检验圣人尸骨的事件有关),而这让诺曼新来者针对英格兰教会的态度带有某种官方色彩。退一万步来说,它也表明了某种集体心态。21
征服者和被征服者之间的误解在很大程度上与语言有关。不懂英语正是兰弗朗克拒绝升任坎特伯雷大主教的主要论据之一。有人怀疑,大多数新任主教和修道院院长(即便不是他们中的所有人)都不懂英语,更不用说那些新来的诺曼郡长和城堡主了。当然,一些英格兰人肯定会说法语,而有些诺曼人则可能会学一点英语,以便出门时可以不必总是依赖翻译。据奥德里克·维塔利斯说,征服者本人也开始学英语,希望能够借此更好地管理他的臣民。但是,随着他遇到越来越多的问题,他不得不放弃这一想法。22
然而,在一个重要的地方,诺曼人有意地放弃了他们所遇到的这种语言传统。正如我们之前所提过的那样,无论是作为书面语还是口头语而言,英语都极不寻常。在英格兰,不仅簿册和编年史是用方言写成的,就连官方文献(以国王的名义发布的令状和证书)也同样是用本地方言书写的。但是,就在1070年当年或者其前后的几年中,人们突然停止了用英语来书写此类文献。这一定是最高层做出的决定。而且,这一现象出现的时间恰好是兰弗朗克来到英格兰的时间。那么,这可能会让我们认为,他就是这一决定的幕后主使。尽管如此,无论是基于同年所发生的对教会等级制度的清理,还是出于对英格兰俗界官员数量的稳步缩减的考虑,抛弃书面英语是必然的:毕竟,用一种他们所不理解的语言对那些欧洲大陆的新移民发号施令又有什么意义呢?因此,从1070年开始,所有的王室文件的书面语都变成了拉丁语。对于识字的诺曼人和受过教育的英格兰人来说,这一语言都很熟悉。然而,即使这是一种必要的转变,诺曼征服也是造成这一转变的决定性原因。因此,有很多英格兰人可能仍然会认为,这是对他们民族文化的又一次攻击。23
无论这种文化上的攻击是真实的还是想象的,它确实能够引发紧张的氛围,而这种氛围最终演化成了暴力。其中,发生于1083年格拉斯顿伯里(Glastonbury)的例子最为臭名昭著。当时,新修道院院长瑟斯坦(Thurstan)和他手下的僧侣们在很多事务上都存在分歧(最为重要的一件事在于,他坚持要求僧众放弃他们所熟悉的格里高利圣咏[Gregorian chant],改用在费康所使用的版本)。争论不断升级。最终,瑟斯坦调集了一队武装骑士,试图让有异见者闭嘴。《盎格鲁-撒克逊编年史》的编写者一向行文简洁,而针对此事,他们却发表了大段的哀叹:
法兰西人闯入唱诗班,向僧众所在祭坛投掷东西。有些骑兵还爬到上面一层,朝着下面的圣物盒放箭。因此,有不少飞矢击中了矗立在祭坛上的十字架。不幸的僧侣们则躺在祭坛的四周。其中的一些人匍匐在祭坛之下,急切地呼唤着上帝。虽然得不到人的怜悯,但他们仍希望能够得到上帝的怜悯。我们能说的是,除了疯狂乱射外,另一些诺曼人采取了其他的措施。他们破门而入,杀掉了一些在教堂里的僧侣,并打伤了另外一些人。血顺着祭坛一直流淌到台阶上,再由台阶流到地板上。共有3人被杀,18人受伤。
显然,就任何意义而言,这都是一则极端的案例。国王亲自出手干涉,而瑟斯坦则被不光彩地遣返回了诺曼底。24然而,仍然有记录表示,尽管没有那么暴力,其他的英格兰僧侣和其诺曼院长之间也产生过类似的纷争。在写给阿德勒姆(即不得人心的阿宾登修道院院长)的一封信中,兰弗朗克就提及了一次曾导致几个僧侣逃走的纷争。他还指出,阿德莱姆应该对这一纷争负有一部分责任。兰弗朗克本人也与圣奥古斯丁的僧侣发生了一次冲突,因为他们拒绝接受新来的法兰西修道院院长的管理。为了让叛逆者顺从,大主教用锁链把其中的一些人囚禁了起来。但是,即使是这样,一个特别顽固的人也没有屈服。兰弗朗克问他:“你会杀掉你们的院长吗?”“如果我能这么做的话,当然会。”这位僧人回答道。就是因为这一回答,当着众人的面,他被裸身捆在修道院的大门上鞭打,最后被驱逐出城。25
这一互动暴露了诺曼人在征服英格兰不久后最为担心的一个问题:一旦他们不留神,英格兰人就会找机会偷袭并杀掉他们。这一点清楚地体现在威廉所颁布的新法当中。这一法律被称为《偿命法》(murdrum),其目的正是处理此类犯罪行为。根据该法,如果一个诺曼人被杀,那么凶手的领主就必须在5日之内把他交出来。如果不这样的话,他们就要缴纳一笔巨额的罚金。在某些情况下,即便领主遭受了经济损失,罪犯仍逍遥法外。这样一来,惩罚就将由当地的社区集体承担。家家户户都要缴纳罚金,直到抓到凶手为止。这样做显然是为了威慑领主和当地的居民,令他们不敢保护或藏匿凶手。从这条法律当中,我们也很容易就能得出结论,长期以来,当地的领主和居民都在包庇凶手。偿命金的出现,为我们勾勒出了一幅英格兰人在全国范围之内的斗争画面。在主要的反抗斗争失败之后,沮丧的英格兰人把他们的怒火发泄到了诺曼占领者的身上。只要有机会,他们便会一个一个地除掉他们。26
1073年初,在写给教宗亚历山大二世的信中,兰弗朗克认为,当时英格兰的形势糟糕到令人难以忍受。“我不断听到、看到和经历着不同人群中如此众多的骚乱,体会到如此多的痛苦与伤害,感受到如此冷酷的心灵,体会过如此多的贪欲与欺骗,也看到过神圣的教堂是怎样的衰败。这一切都使得我开始厌倦自己现在的生活,并为生活在这里而深感难过。”值得关注的是,在描述英格兰的苦难时,大主教并没有把责任归于英格兰人或诺曼人中的任何一方。正如他的信所说的那样,如果感到法兰西人已经偏离了正义之路,兰弗朗克也会谴责他们。塞特福德主教受到了严厉的警告,要改变他那种放荡的生活方式。而切斯特主教则因为骚扰考文垂(Coventry)的僧侣们而受到了严厉的批评。在写给罗切斯特主教的书信中,兰弗朗克提及了英格兰妇女的问题,并且批判了诺曼人。他指出,这些女性逃到修道院里“不是因为她们热爱宗教,而是因为惧怕法兰西人”。这句话令普瓦捷的威廉那虚伪的说辞变得一钱不值。普瓦捷说道,在诺曼征服的过程中,“虽然那些性欲旺盛的男人通常会引发暴力事件,但英格兰的妇女们并没有受到这些暴力事件的伤害”。兰弗朗克的这句话也证明了奥德里克·维塔利斯的说法,即诺曼人确实强奸过妇女。27
然而,就某一个方面而言,这位大主教很可能认为,同征服他们的诺曼人相比,英格兰人确实更应被视为有罪之人。英格兰人有很多问题。他们不仅会趁无人注意时秘密暗杀诺曼人,而且总是会相互杀戮。长期以来,英格兰人就一直在用谋杀来解决政治问题或家族争斗。仅把眼光局限在11世纪,我们就可以举出好几个例子。埃塞列德的宫廷中就发生过好几次大清洗。随着克努特大王的继位,贵族又遭受了一场大屠杀。人所共知的是,戈德温伯爵杀死了虔信者爱德华的弟弟阿尔弗雷德。休厄德伯爵设计谋杀了他的对手埃德伍尔夫,而托斯蒂则用类似的手段谋杀了他在诺森伯里亚的敌人。戈德温的女儿伊迪丝王后甚至也参与过谋杀他人的勾当。据说,在她的巧妙策划下,她的兄弟极为讨厌的戈斯帕特里克遭到了谋杀。后者被杀时正悠闲地待在她丈夫的王宫中。僧侣编年史家们可能会为此而哀叹,但世俗社会明显早已对此习以为常,将其当作政治进程中一个有用的组成部分,并容忍了它的存在。28
但在诺曼底,情况则并不相同。诺曼人可能曾经以血腥暴力而闻名,并且十分享受自己作为战争大师的名声,但到了1066年,他们的战争和政治的规则都发生了改变。在11世纪的法兰西北方,贵族一旦俘虏了敌人,都要饶对方不死以示仁慈。简而言之,社会已经变得更有骑士风范了。在征服者的生涯当中,诺曼人似乎逐渐接受了这种新的观念。我们上一次在诺曼底看到政治杀戮还是在威廉年幼的时候。那个时候,为了控制年轻的公爵,公国内的大家族进行了一场残忍的斗争。自从威廉成年后,这类行为就逐渐减少了。然而,他自己所发动的战争中仍然充斥着惊人的暴力。当战事来临的时候,许多无辜的人因此而丧命。而且,如果别的策略都行不通,公爵就会挖掉敌人的眼睛,或者砍掉他们的手足。但是,重要的是(同埃塞列德和克努特等人完全不同的是),他不会杀掉自己的敌人,而且,他似乎不会把挖目和砍掉手足这种刑罚用在社会地位较高的人的身上。反抗威廉的贵族要么被囚禁,要么被流放。有的时候,他们甚至会得到宽恕。29
诺曼征服后,威廉在英格兰应用了同样的原则。当然,征服的过程是极度血腥的。战争一直持续到1070年,随之而来的则是无差别的屠杀。在英格兰的北方,事情尤为如此。有的时候,为了平定叛乱,人们要砍断那些较为底层的抵抗者的手足。但是,一旦投降,英格兰人就不会被处决。在被抓住之后,莫卡伯爵被关进了监狱。来自伊利的休厄德·巴恩也遭到了同样的对待。诺森伯里亚的戈斯帕特里克虽然一开始得到了谅解,但后来还是被流放了。与此同时,他的继任者瓦尔塞奥夫伯爵不仅得到了原谅,而且还被提拔重用。从英格兰人的立场来看,这些做法显然非同寻常。我们可以看到,有充足的理由可以说明,威廉堪称英格兰历史上第一位具有骑士精神的国王。他的传记作者普瓦捷的威廉显然就是这么认为的。有一次,他中断了他的叙述,并直接向英格兰人喊话。在他的话语里,他隐晦地对比了他的君主和英格兰先王的所作所为:
而你们也一样。你们英格兰人民将会热爱他,并且以最高的礼节尊重他……如果放下你们的愚蠢和邪念,你们就能更加公正地评判,统治你们的到底是什么样的人……丹麦人克努特以最为残忍的手段屠杀了你们最高贵的儿子们。无论他们有多大年纪,丹麦人都会把他们杀死。这样一来,他就可以让你们臣服于他以及他的子孙。30
普瓦捷将这样一段充满激情的话语写进了自己的书里。然而,这件事本身就说明,在普瓦捷的威廉著书立说的时候(即11世纪70年代中叶),英格兰人并不会为威廉那些更为出色的品质而心存感激。据他们所知,威廉应当对哈罗德及数以千计的英格兰同胞们的死负责。虽然威廉饶了投降者的性命,但这似乎并没有让他更受欢迎。他饶恕投降者的事实似乎也并没有影响到英格兰人,让他们不再自相残杀。在某些情况下,他们还是像之前一样行事。例如,在11世纪的大部分时间里,瓦尔塞奥夫伯爵的家族就一直受到家族宿仇的困扰。简言之,伯爵的曾祖父尤特雷德遭对手瑟伯兰德(Thurbrand)设伏而死,而瑟伯兰德又被尤特雷德的儿子奥尔德雷德杀死。为此,瑟伯兰德之子卡尔(Carl)又杀了奥尔德雷德。在这中间的30多年,双方暂时没有起什么冲突。直到1073至1074年的冬天,瓦尔塞奥夫觅到了一个复仇的时机。在位于塞特灵顿(Settrington)的大厅里,当卡尔的儿子和孙子们正打算坐下来用餐的时候,他便派仆从杀了他们。尽管瓦尔塞奥夫迎娶了威廉的侄女,并被纳入了新的骑士社会秩序当中,但就这件事而言,他仍然选择了按英格兰的传统来行事。对诺曼人来说,这种行为一定是极其可怕的。11世纪70年代,几位欧洲大陆的评论者都使用了“野蛮的”一词来形容英格兰人。31 这些评论者里还包括普瓦捷的威廉和兰弗朗克大主教,而让他们做出这一评价的可能正是英格兰人的政治谋杀。
至此,事情已经很清楚了。要了解11世纪70年代英格兰的政治形势以及这一时期英格兰人和诺曼人的关系,我们大多只能从趣闻逸事当中找证据。这样一来,人们便可以对这些证据进行不同的解读。例如,兰弗朗克坚持认为,1073年的情况极为糟糕。但是,把事情描绘得越糟糕越好显然也是他的意愿。可以看到,在那之后,他便立刻向教宗提出要求,希望得到教宗的许可,辞去主教之职,回到诺曼底,并且继续享受平静的修隐生活。类似地,他在信中提到,英格兰妇女为免遭诺曼人强奸而逃到修道院,是为了回答罗切斯特主教所提出的疑问。后者想要知道,针对现在一些妇女想要放弃修女生活的情况,应当采取怎样的措施。也就是说,截至写信时(在1077年之后的某一时间),比起1066年的时候,英格兰的情况已经好了很多。
人们也可以收集其他的证据来说明,随着时间的推移,盎格鲁人和诺曼人的关系正在逐渐改善。奥德里克·维塔利斯说,在诺曼征服之后不过几年,“英格兰人和诺曼人就在各堡镇、镇子和城市中和平地居住在一起,并且互相通婚。你可以看到,许多村庄或城镇的集市上满是法兰西的货品。再看那些英格兰人。以前,穿着本土服饰的法兰西人认为英格兰人是卑劣的,而现在,这些人已经完全被异国的风尚所改变”。当然,这一证据也来源于逸事。许多当代的历史学家已经指出,奥德里克生活在他所描述的事件的几十年后。总体而言,他给了人一个过于美好的印象。无论如何,我们最好记得有关奥德里克出身的事实。出生于1075年的他本人就是盎格鲁人和诺曼人通婚的产物。正如他的上述引言所示,此类通婚现象在城镇地区更为普遍。32
也有其他人提到过英格兰人与他们的征服者之间的合作。除去和诺曼人通婚而融入了诺曼世界之外,瓦尔塞奥夫伯爵与新任达勒姆主教的洛陶林吉奥人也相处得十分愉快。“瓦尔歇主教和瓦尔塞奥夫伯爵非常友好,并且互相包容,”达勒姆的西缅回忆道,“他们的关系实在太好了。伯爵不但会和主教一起参加牧师们的宗教会议,而且会谦卑顺从地在他的伯爵领内执行主教所下达的所有宗教改革指令。”33
一些政治上的进展也促进了两个民族关系的改善。瓦尔塞奥夫的前任戈斯帕特里克很快就从佛兰德回到了苏格兰。因此,他本可以继续对诺曼人构成威胁。但是,他似乎在1073至1075年间死去了。远比戈斯帕德里克之死重要的是,在同一时期,同样在佛兰德流亡的埃德加王子决定,是时候该投降了。一段时间以来,他一直保留着念想,希望能在欧洲大陆继续抗击征服者。年轻的法兰西国王腓力一世将位于滨海蒙特勒伊(Montreuil-sur-Mer)的城堡借给他,而他也以此作为袭击诺曼底北部边界的根据地。1074年,埃德加回到苏格兰,以筹措下一步行动所需要的资源。但就在这之后,计划出现了差错,几乎造成了一场灾难:就在前往法兰西的途中,这位王位觊觎者的船只失事了。他失去了所有的财产,连性命也差点丢掉了。当埃德加最终一瘸一拐地回到苏格兰的时候,他的姐夫苏格兰国王马尔科姆建议他,可能是时候和威廉讲和了。《盎格鲁-撒克逊编年史》记载道,“于是,他的确这么做了”:
而国王同意了他的请求,并遣使邀请他返回英格兰。马尔科姆国王和他的姐姐再一次把数不尽的珍宝赠送给他和他的随从,并再一次把他送出了他们的领地。和上一次一样,埃德加的状态也非常好。约克郡郡长来到达勒姆见他,并全程陪伴他。每到一个城堡,他都为埃德加备好食物和草料。直到他们跨海见到国王,他才停止自己的行为。
这确实证明,英格兰人已经意识到了征服者的骑士精神。这样说是因为,在此之前,由于害怕被处决,没有哪个神智健全的贵族敢以这样的方式投降。相对而言,威廉正是以骑士精神待人处事的楷模。埃德加得到了“高规格的接待。随后,他留在了威廉的宫廷里,并享受着国王赐给他的特权”。34
然而,最能说明盎格鲁人和诺曼人关系改善的事件,是于1075年所爆发的一场叛乱。虽然经常有人将它同此前针对征服者的其他叛乱相提并论,但是,这次反叛与先前的反叛最为重要的不同在于,其领导人是法兰西人而不是英格兰人。这次叛乱的主谋似乎是一个名为加埃勒的拉乌尔(Ralph de Gaël)的年轻人。他是一个土生土长的布列塔尼年轻人(加埃勒是他在布列塔尼的领地)。诺曼人通常不喜欢布列塔尼人。但是,早在虔信者爱德华还在欧洲的时候,拉乌尔的父亲(也叫拉乌尔)就已经是他的侍从了,而在诺曼征服后,他顶替了死去的格思·戈德温森,成了新一任的东盎格利亚伯爵。1069年(如果不是更早的话),老拉乌尔去世,而小拉乌尔则来到英格兰继承父位。很快,他便开始密谋叛乱。35
策划叛乱的不止他一个人。这位东盎格利亚的新伯爵找到了一个愿意和他共同谋划此事的人。这个人就是赫里福德伯爵罗歇(Roger, earl of Hereford)。此人正是威廉·菲茨·奥斯本的儿子和他(在英格兰的)继承人。这两个年轻人很可能在1075年春加强了他们之间的联盟。那个时候,拉乌尔娶了罗歇的姐妹埃玛。婚礼是在埃克斯宁(Exning)举行的,那里距离萨福克(Suffolk)的纽马基特(Newmarket)不远。阴谋正是在这里诞生的。《盎格鲁-撒克逊编年史》写道:“那场新娘的酒席(bride-ale)为很多人引来了灾祸(bale)。”36
我们无法说清楚,令他们不满的地方究竟在何处。伍斯特的约翰说,威廉禁止过这场婚姻。如果不是《盎格鲁-撒克逊编年史》的记载与这一说法正好相反的话,威廉的反对可能会是他们不满的理由之一(尽管这一理由并不充分)。在奥德里克·维塔利斯的笔下,两位伯爵说出了一长串的咒骂之语,而其中的大多数语句不是人人所熟悉的那种语句(例如,威廉的私生子身份),就是明显出自编年史家本人之口(例如,入侵英格兰是不义之举)。然而,在某种情况下,奥德里克有可能是想要暗示一些什么。他借伯爵之口指出,在诺曼征服不久后所分发的土地被没收充公了(或者是全部,或者是其中的一部分)。在征服者加冕后不久,他便按照现有的英格兰模式来任命新伯爵。巴约的奥多、威廉·菲茨·奥斯本和老拉乌尔伯爵接管了戈德温家族离开后所留下的大片领土。他们每个人的势力都覆盖多个郡。但是,就在不久之后,当国王开始设立他自己的伯爵领时(例如在什鲁斯伯里和切斯特所设立的那些),它们所涵盖的范围更小,是以一个郡作为基础的,因而在范围上接近欧洲大陆上的一个郡。罗歇和拉乌尔所面临的情况似乎都是,当他们分别继承了他们父亲的地产的时候,他们所得到的权力都大大地缩水了。这是因为,其旧有的“超级伯爵领”需要和威廉所设立的那些更小的伯爵领保持一致。对此,我们能从兰弗朗克的信中读出,罗歇因为这一事实而感到特别恼怒:在他的伯爵领地上,王室郡长正在处理司法案件。我们可以据此做出明确推断,即在他父亲当伯爵的时候,此种情况从未发生过。37
无论二人为何不满,在做交易的时候,两位伯爵显然有着这样的一种假设,即任何针对征服者的反叛都会得到英格兰人的支持。或许也就是出于这一理由,二人决定,要靠近最后一位有权力和地位的英格兰人。瓦尔塞奥夫伯爵出席了在埃克斯宁举办的婚礼,而也正是在那里,他收到了参与这一密谋的邀请。根据奥德里克所述,罗歇和拉乌尔等人意在把这个国家一分为三。其中一人称王,其他两人则以公爵的身份进行统治。但从整体上来说,这种事根本不可能发生。这是因为,根据其他资料记载,阴谋叛乱者曾恳请丹麦人出手相助。然而,奥德里克的确做了一个正确的判断,即叛乱的目标确实是铲除威廉。正如《盎格鲁-撒克逊编年史》所说的那样,“他们正在密谋,想要把他们的君主赶出英格兰”。38
伯爵们似乎认为,英国人自然会造反,并加入他们的行列。但是,在这一点上,他们彻底失算了。1075年的事态反映了许多事情。其中,最重要的一点在于,英格兰人已经不再对发动叛乱感兴趣了。伍斯特的约翰说,瓦尔塞奥夫伯爵很快就恢复了理智,并向兰弗朗克坦白了一切。无论实情是否如此,大主教很快便发现,城堡已经被加固,而士兵也被组织起来以反对国王。关于他对事态的回应,我们可以从他不久后写给赫里福德的罗歇的一系列信中找到某些端倪。一开始,兰弗朗克试图安抚伯爵,并提醒对方,他的父亲对国王忠心耿耿。他告知对方,人们会调查他与国王的郡长之间的争端。他还提出,他想要亲自与之会面,以便进一步商讨这些事情。很明显,他所抛出的橄榄枝被拒绝了。这是因为,在接下来的一封信中,大主教在开头处写道:“听到你的消息,我的悲伤已经无以言表了。”他再一次提醒罗歇,他父亲为人多么正直,同时敦促对方赶过来讨论他的问题。但是,这位叛乱者是无法被说服的。因此,兰弗朗克彻底改变了他的态度。在最后的一封信中,他写道:“我已经诅咒了你和你所有的支持者,并对你们施以绝罚。”他还补充道:“除非我的君主(也就是国王)宽恕了你,我才能解除你身上这可憎的束缚。”39
与此同时,国王在英格兰的那些更为好战的副手开始整编军队,以消弭叛乱。从各种意义上来说,这一军队都反映出了盎格鲁人和诺曼人之间广泛的合作关系。根据伍斯特的约翰的叙述,赫里福德的罗歇伯爵所带领的反叛者遭到了阻挡,无法渡过塞文河。除去伍斯特主教伍尔夫斯坦和伊夫舍姆修道院院长埃塞尔威格(Æthelwig)所指挥的军队,他们还要对付“一大群民众”。《盎格鲁-撒克逊编年史》告诉我们,拉乌尔伯爵以及他手下的人在东盎格利亚也同样受到了挫折,因为“ 在英格兰的城堡守军(即诺曼人)和所有当地民众(即英格兰人)都奋勇迎敌,并阻止了他们采取任何行动”。伍斯特的约翰补充说,拉乌尔在剑桥扎了营。就在这个时候,他遭遇了一支“英格兰人与诺曼人所组成的大军”。后者已经准备好开战了,与此同时,奥德里克坚称,有一场战斗在附近的法顿庄园(manor of Fawdon)中爆发了。而在这场战斗当中,叛军最终被“一支英格兰军队”击溃。40
显然,伯爵们的计划不够周全。他们的叛乱就这样被挫败了。拉乌尔逃回了他位于诺福克(Norfolk)的驻地,并从那里乘船去往布列塔尼。他的新婚妻子和布列塔尼的追随者们则继续据守位于诺里奇的王室城堡。这表明,他还想要回来。当他回来的时候,他或者带着一支从欧洲大陆招募来的新鲜盟军,或者已经得到了丹麦人的帮助。但是,在被包围了很长时间之后(如果奥德里克所言不假,围城战持续了3个月),埃玛和诺里奇的剩余守军选择了议和。为了保全性命,并免受剁肢的酷刑,他们同意离开英格兰,并且再也不回来了。在写给他的君主的信中,兰弗朗克说道:“荣耀归于主!我们已经把布列塔尼的下流胚们赶出了您的王国 。”41
正如大主教的信所表明的那样,叛军投降时,威廉仍在诺曼底。在危机的初期阶段,他显然已经准备好要渡过海峡了,但兰弗朗克劝止了他。(“如果你要来援助我们,那么就是对我们莫大的侮辱。”他坚决地告诉国王。)然而,没过多久,威廉的确返回了英格兰。这是因为,他发现,叛乱者确实在某个方面取得了成功。“ 正如国王之前所告诉我们的那样,丹麦人真的来了。”那年秋天,兰弗朗克在给达勒姆主教的信中写道:“所以,你要加强你的城堡的防御,增添人力、准备武器并备好补给。一定要准备好啊!”但最终,这场风暴也不过是暂时性的。《盎格鲁-撒克逊编年史》写道,虽然有1支由200艘战船组成的丹麦船队适时来到,但“他们不敢与国王威廉作战”。在回家之前,他们在约克抢劫了一番,而这就已经满足了他们的胃口。42
因此,威廉得以在威斯敏斯特度过圣诞节,为叛乱善后。《盎格鲁-撒克逊编年史》写道:“所有出席婚宴的布列塔尼人都受到了惩罚。一部分人被弄瞎了双眼,而另一部分人则遭到了放逐。”这些都是重刑。正如任何人所能够想象的那样,作为曾经密谋叛国的人,他们应当受到这样的刑罚。但是,值得注意的是,没有人被处决。这是真正的骑士行为。在国王回来后不久,赫里福德的罗歇立刻就被抓获。他被判失去土地及自由,但并没有被剥夺生命。像莫卡伯爵一样,他将在监狱里度过余生,反省他反抗私生子威廉的愚蠢之举。43
剩下的就是瓦尔塞奥夫伯爵。虽然他也涉案了,但从某种程度上说,甚至连当代人都无法确定,他究竟与此事有多少关联。根据《盎格鲁-撒克逊编年史》和伍斯特的约翰的说法,伯爵基本上是无辜的。在婚礼上,他被迫发誓。而在那之后,他便立即前往兰弗朗克处以寻求宽恕。之后,在大主教的建议下,他跨越海峡前往诺曼底,以寻求国王的谅解。相反,在奥德里克的描述中(比起《盎格鲁-撒克逊编年史》,这一叙述的很多地方似乎都不太可信),瓦尔塞奥夫被迫与阴谋造反的人同盟。他不赞同他们的计划,但并未将这一计划告诉任何人。因此,虽然他没有参加叛军,但他仍旧犯下了藏匿不报之罪。
奥德里克说道,就裁决而言,审判官们无法达成一致。在被囚禁在温切斯特数月之后,伯爵才等来了他们的最终决定。显然,最坏的可能就是,他会像罗歇伯爵一样被终身囚禁。但奥德里克说,众人都认为瓦尔塞奥夫会被释放。毕竟,他娶了国王的外甥女。伯爵甚至可能希望,就像埃德加王子那时一样,他可能会因为及时投降而得到赏赐,并且官复原职。44
如果他这样想的话,他一定大失所望。6个月之后,瓦尔塞奥夫终于等来了判决。经过判定,他所犯下的罪行并不比其他的反叛者更轻。然而,他所受到的刑罚却有所不同。正如奥德里克所解释的那样,赫里福德的罗歇是诺曼人,因此“要按诺曼人的法律来判刑”。瓦尔塞奥夫则是一个英格兰人,要根据“英格兰的法律”判刑。1076年5月31日的早上,在这个城市中的其他居民还在沉睡的时候,伯爵就被带到了温切斯特城外的圣贾尔斯山(St Giles Hill)的山顶。在那里,他被砍了头。尽管奥德里克描述了他所做的祈祷和流下的眼泪,但我们很难感受到,他对瓦尔塞奥夫有多少同情。毕竟,这个人最近才策划了一场针对其政治对手的谋杀,而在那个时候,他的对手们才刚要坐下,正准备享用晚餐。最后一位英格兰伯爵的命运证明了这位史学家的观点,即征服者和被征服者确实遵循着不同的游戏规则。只要这种差异存在,和解的希望就微乎其微。45
①复活节前的最后一个星期日,旨在纪念耶稣进入耶路撒冷。
1有关伊利的城堡,参见Liber Eliensis, ed. Blake, 194 (trans. Fairweather, 229).
2SD, History, 138–40.
3ASC E, 934, 1072, 1093; JW, iii, 20–1.
4Williams, English and the Norman Conquest, 57–8; SD, History, 142, 144.
5Above, 103, 127; Baxter, ‘Edward the Confessor’, Map 10.
6Fletcher, Bloodfeud, 186; Baxter, Earls of Mercia, 68, 272.
7OV, ii, 232–3, 262–3; Williams, English and the Norman Conquest, 58.
8Douglas, Conqueror, 212, 224–5.
9Ibid., 223–4, 228–9.
10Bates, Conqueror, 85–9. Bates对威廉当时的处境表示乐观。
11Above, 202; ASC E, 1087; D. Bates, ‘The Origins of the Justiciarship’, ANS, 4 (1982), 2–8.
12Above, 112; Letters of Lanfranc, 30–1; RRAN, 79.
13DNB Lanfranc; Letters of Lanfranc, 30–1, 112–13.
14EHD, ii, 604–5. Barlow, English Church, 1066–1154, 48–50, 147–52.
15Councils and Synods, ii, 614; Letters of Lanfranc, 78–9, 134–5; OV, ii, 200–1; DNB Lanfranc.
16ASC D and E, 1067; Fernie, Architecture, 104–6.
17Ibid., 106–21, 130–1; M.T. Clanchy, England and Its Rulers, 1066–1272 (2nd edn, Oxford, 1998), 61; WM, Gesta Pontificum, 102–3.
18Fernie, Architecture, 108, 130, 144, 152–3, 166; above, 98. 克雷迪顿的主教座堂之所以被移动,也是出于安全上的考虑。Prestwich, Place of War, 4.
19Rubenstein, ‘Liturgy Against History’, 282–5, 289–92. Rubenstein 成功地推翻了S. J. Ridyard的修正派观点。 S. J. Ridyard, ‘Condigna veneratio: Post-Conquest Attitudes to the Saints of the Anglo-Saxons’, ANS, 9 (1987), 179–206.
20Rubenstein, ‘Liturgy Against History’, 282, 292–5.
21Ibid., 295–7; Historia Ecclesie Abbendonensis, ed. Hudson, ii, xli–xlii; WM, Gesta Pontificum, i, 628–31. 参见 P.A. Hayward, ‘Translation Narratives in Post-Conquest Hagiography and English Resistance to the Norman Conquest’, ANS, 21 (1999), 67–94。
22Letters of Lanfranc, 30–1; OV, ii, 256–7.
23RRAN, 48–50, 107.
24ASC E, 1083; JW, iii, 38–41.
25Letters of Lanfranc, 112–15; EHD, ii, 634.
26EHD, ii, 399, 523. 据说,偿命金(或者类似的东西)制度最初是由克努特引进的,为的是不让英格兰人杀丹麦人。即便威廉真的不过是重新推行了这一制度,我们也不能因此否认这一做法的历史价值。尽管它有可能会改变我们对丹麦人到来以后的英格兰社会的理解,但它还是为我们描绘诺曼征服之后的英格兰提供了有力的证据。B. R. O’Brien, ‘From Moroor to Murdrum: The Preconquest Origin and Norman Revival of the Murder Fine’, Speculum, 71 (1996), 321–57.
27Letters of Lanfranc, 110–13, 150–3, 166–7; WP, 158–9; OV, ii, 202–3.
28Above, 14, 19, 36; J. Gillingham, ‘1066 and the Introduction of Chivalry into England’, idem, English in the Twelfth Century, 215–16.
29Ibid., 211–15.
30Ibid., 217–18, 228; WP, 157.
31Fletcher, Bloodfeud, 1–5; Gillingham, ‘1066 and the Introduction of Chivalry’, 218–19.
32OV, ii, 256–7; H. M.Thomas, The English and the Normans: Ethnic Hostility, Assimilation, and Identity, 1066–c.1220 (Oxford, 2003), 145–51.
33SD, History, 144.
34DNB Gospatric; DNB Edgar Ætheling; ASC D, 1074.
35DNB Ralph the Staller; DNB Ralph de Gaël.
36ASC D and E, 1075.
37Ibid.; JW, iii, 24–5; OV, ii, 310–13; C. P. Lewis, ‘The Early Earls of Norman England’, ANS, 13 (1991), 207–23; Letters of Lanfranc, 118–21.
38OV, ii, 312–15; ASC D and E, 1075.
39JW, iii, 24–5; Letters of Lanfranc, 118–23.
40JW iii, 24–5; ASC D and E, 1075; OV, ii, 316–17.
41Ibid.; JW, iii, 26–7; Letters of Lanfranc, 124–5.
42Ibid., 124–7; ASC D and E, 1075.
43Ibid.; OV, ii, 318–19.
44ASC D and E, 1075; JW, ii, 24–5; OV, ii, 320–1.
45Ibid., 314–15, 318–23; Gillingham, ‘1066 and the Introduction of Chivalry’, 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