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五十四号街1644号是一座干巴巴的褐色房子,房前有一片干巴巴的褐色草坪,草坪上长着一棵丑巴巴的棕榈树,棕榈树周围的草地光秃秃的,一棵草都没有。房子的门廊里孤零零地放着一把木制摇椅。午后的微风吹拂着一品红未修剪的枝条,打在开裂的灰泥墙上啪嗒作响。侧院里有一条生锈的铁丝,铁丝上挂着几件早已泛黄发硬的衣服,风一吹,衣服跟着微微抖动。
我路过这房子,继续往前行驶了四分之一个街区,在街对面停了车,然后折了回来。
门铃坏了,我只好敲了敲木制的边框。屋里响起慢吞吞的脚步声,一个邋里邋遢的女人擤着鼻涕开了门。她的脸色灰白,面部浮肿,一头枯草似的乱发早已辨不出颜色,臃肿肥胖的身上裹着一条看不出形状的法兰绒浴袍,瞧那颜色和款式,不知穿了多少年,说得难听点,就是块遮羞布而已。她脚上趿拉着一双早已磨坏的棕色男士拖鞋,前面露出肥大的脚趾。
我问道:“你是弗洛里安太太吗?杰西·弗洛里安?”
“嗯——啊——,”她的声音费劲地从嗓子眼里挤出来,听着像个久病不起的病人。
“你的丈夫是那个曾在中央大道上经营一家娱乐中心的迈克·弗洛里安吗?”
她用拇指把一绺头发拨到那硕大的耳朵后,惊讶地看着我,沙哑着嗓子问我:
“什、什么?我的个老天爷啊,迈克都死了五年了,你是谁啊?”
纱门仍然关着,门里侧的挂钩也依然挂着。
“我是个侦探,”我说,“我想来问你点事情。”
闻言,她盯着我看了足有一分钟,直看得我毛骨悚然,这才费劲地拿下挂钩开了门,然后转身往屋里走去。
“进来吧,我没有时间收拾屋子,”她不满地抱怨道,“你是警察吧?”
我进了门,又把纱门的挂钩挂上。门口左侧一角放着一台很大的柜式收音机,外形非常美观大方,还很新,这算是屋里唯一一件比较上档次的家具。其他的东西都是破烂儿,脏兮兮的,还闪着油腻的光,还有一把木制摇椅,跟门廊上那个是一对儿。往里是一个方形的拱门,拱门里面是饭厅,饭厅里放着一张油污斑斑的桌子,饭厅另一侧是厨房,厨房的门上全是脏手印。屋里还有两盏破旧的灯,因为原本花哨的灯罩褪色严重,看着像极了两个年老色衰的妓女。
女人一屁股坐在摇椅上,边晃荡着脚上的拖鞋边打量我。我坐在一个长沙发的一端看着那台收音机,她注意到我的视线,立刻装出一副老实可怜的样子,“那是我唯一的伴儿了。”接着又嗤嗤地笑着问:“迈克最近没犯什么事吧?警察可不常来我这儿。”
她略有些口齿不清的嗤笑显示她是个酒鬼,我向后一倚,背部压到一个硬邦邦的东西,伸手一摸,摸出来一个空酒瓶,女人又嗤嗤笑起来。
“开个玩笑,”她说,“不过我真希望上帝在那边能给他多安排几个便宜的金发女郎,他活着的时候总是嫌少。”
“我想应该是红发女郎吧。”我说。
“嗯,估计他也能接受。”现在她的眼神看起来没那么涣散了,“我想不起来,能给个提示吗?”
“一个叫维尔玛的女孩。我不知道她姓什么,只知道那应该也不是她的真实姓氏。我在帮她的家人找她。你们家在中央大道的店虽然名字没变,但已经成了黑人的地盘,那儿的人都不认识她,所以我就想到了你。”
“她的家人过了这么久才想起找她。”女人若有所思地说。
“这里面涉及一点钱的问题,不是很多,我猜他们得先找到她才能拿到钱。人总是这样,一见到钱记性就变好了。”
“见到酒也是,”女人说,“今儿的天有点热,是吧?你刚才说你是个警察?”她的眼睛闪着狡猾的光,不动声色地留意着我的反应,穿着拖鞋的大肥脚也停止了晃动。
我拿起空酒瓶晃了晃,扔到一边,然后伸手去拿装在屁股口袋里的波本威士忌,酒还剩很多,我和那个黑人旅馆的大秃头基本没怎么喝。我把酒瓶搁在膝盖上,女人的眼睛立刻被吸引住了,但她也产生了怀疑,就像一只狡猾的猫咪,脸上写满了狐疑,只不过她远没猫咪那么可爱。
“你不是警察,”她轻声说,“警察不会买这玩意儿。你到底在玩什么花样,先生?”
她又开始擤鼻涕,用的那块手帕简直是我这辈子见过最脏的手帕。她的眼睛还在盯着那瓶酒,心中的怀疑和对酒精的欲望进行着激烈的斗争,最终,欲望获胜。果真欲望才是亘古不变的真理。
“这个维尔玛是个表演者,唱歌的。你不认识她?看来你没怎么去过那儿。”
她的眼睛依旧紧紧地盯着那瓶酒,舌苔很厚的舌头不住地舔嘴唇。
“嘿,那是酒!”说完,她叹了口气,“罢了,管你是谁呢!先生,你可得把酒拿稳当了,一滴也不能洒。”
她站起身,摇摇晃晃地走出房间,拿回两个脏兮兮的厚玻璃杯。
“没有别的东西,就只喝你带来的酒吧。”她说。
我给她倒了一大杯,光看着我都快醉了,只见她迫切地端过去,“咕咚”一口全部下了肚,感觉好像刚刚吞的不是一大杯酒,而是一个阿司匹林药片,喝完她又看向酒瓶。我又给她倒了一杯,然后给自己倒了一小杯。她端着酒杯走回摇椅,褐色的眼睛比之前颜色更深了。
“嗬,这东西真不错,”她说着坐下来,“醉死也值了。我们刚才讲到哪里了?”
“讲到一个叫维尔玛的红发女孩曾在你家中央大道的店里工作。”
“哦,对,”她喝光了第二杯酒,我走过去把酒瓶放在她旁边,她边伸手去够,边问:“对,你说你是谁来着?”
我给了她一张名片,她默念一遍把它放在旁边的桌子上,而后又把她的空酒杯压在上面。
“哦,私家侦探,你刚才可没提到这一点,先生。”她假装责备地朝我晃着一根手指,“但是你带来的酒还不错,说明你这人也还不错。来,为犯罪干杯!”说着她又倒了一杯酒,然后又一口喝光,这已经是第三杯了。
我坐下来,指间玩弄着一根烟,耐心等待着。她要么知情,要么不知;如果她知情,她要么会告诉我,要么不会,就是这么简单。
“那个红头发女孩挺讨喜的,”她用沙哑的嗓音慢慢地说,“是的,我记得她,会唱歌也会跳舞,长着一双很漂亮的腿,天天露在外面瞎显摆。她离开了,我怎么会知道她们这些妓女去哪儿了!”
“的确,我猜你也不知道,”我说,“只是自然而然地来问问你罢了,弗洛里安太太,这酒你随意,不够的话我还可以再去给你买。”
“你没喝。”她突然说道。
我端起自己那杯酒,尽可能慢地喝着,造成一种杯中酒很多的假象。
“她的家人在哪儿?”她又突然问道。
“这重要吗?”
“真是,”她冷笑道,“警察都一个德行。好吧,帅哥,谁给我买酒喝谁就是我朋友。”
她拿过酒瓶,又倒了第四杯酒。“我本来不该管你的闲事,可谁让我看你顺眼呢。”她扯出一副假笑脸,看着怪惹人嫌的,“老实待着,别到处瞎走动,我想起一点事情。”
她从摇椅上站起来,打了个喷嚏,身上的浴袍差点滑落下去,她拽着前襟使劲裹了裹,冷冷地看着我:
“不准偷看!”说完她转身向外走去,一不留神肩膀撞上了门框。
我听到笨重拖沓的脚步声逐渐转移到了房子后面。
一品红的枝条还在有气无力地拍打着泥墙,侧院的晒衣绳隐约发出吱吱嘎嘎的怪声,卖冰淇淋的小贩摇着铃走近又走远,角落里那台又大又新又漂亮的收音机播放着有关舞蹈和爱情的音乐,声音低沉、柔和,犹如伤感歌手动人的嗓音。
这时房子后面传来多种碰撞的声音,好像有椅子倒地的声音,抽屉被拉得太开掉到了地上的声音,翻找东西发出的窸窣声和砰砰声,当然还夹杂着女人沙哑的咒骂声。我凝神听着,这时又传来咔哒的开锁声和箱子盖被掀起发出的吱呀声,接着好像有个盘子之类的东西被啪的一声扔到地上。我从沙发上起身,偷偷溜进饭厅,穿过一条短短的过道,看到门开着,便躲在外面偷看。
她摇摇晃晃地站在箱子前,对着里面一通乱翻,还不时愤怒地甩甩碍事的头发,她肯定没想到自己醉得这么厉害。翻了一会儿,她累得弯腰靠在箱子上,嘴里又是咳嗽,又是叹气,后来,她索性跪在地上,双手齐下,继续翻箱倒柜的未竟事业。
又翻腾了一阵儿,她的双手哆嗦着捧起一样东西,那是个厚厚的包裹,捆包的粉红色带子已经褪色了。她解开带子,从包裹里抽出一个信封,弯腰把它塞进箱子右侧看不到的地方,然后又哆嗦着把包裹重新系好。
我悄悄地沿原路溜回去,坐在原来的位置,女人气喘吁吁地回到客厅,手里拿着那个重新捆好的包裹,晃晃悠悠地站在门口。
她冲我得意地一笑,把包裹扔到我的脚边,然后踉踉跄跄地走回摇椅那边,还没坐稳便伸手去拿那瓶威士忌。
我捡起包裹,解开系在上面的褪色的带子。
“你看看吧,”女人咕哝道,“这里有些照片和剪报,上面的人以前都是我家店里的,她们这些妓女也就能在警察笔录里露露脸了。那个浑蛋就给我留了这么点东西,还有他的衣服。”
我快速翻看着这一沓照片,照片上的男男女女都摆着专业的姿势,一个比一个“耀眼”。男人都长着狡猾的尖脸,穿着赛马服,化着小丑妆,一看就是小地方跑场卖艺的出身,他们当中极少有人能出人头地,一般都是在小镇子表演歌舞杂耍,赚点快钱,或者在上不了台面的小剧场表演一些低级下流的节目,有时他们的表演太不堪入目,警察也会来个突击检查,把他们抓去审讯一番。可不久之后,他们又会回归老本行,照常演,照常笑,像汗臭味一样让人觉得肮脏、恶心。女人大多长着令人垂涎的美腿,她们全都毫不吝啬地展示自己曼妙的曲线,尺度之大,令人咋舌,威尔·海斯那关是指定难过了,可再看她们的脸,一个个面色蜡黄,皮肤老态,像极了会计员的工作服。她们之中有人是金发,有人是黑发,有人的眼睛大得出奇,却呆板迟钝,空洞无神,有人的眼睛很小,却目光犀利,野心勃勃,甚至有一两张脸庞上明显写满了恶意。确实有一两个女孩是红头发,不过单看照片,很难看清楚。我漫不经心地把所有照片浏览了一遍,然后重新用带子把它们捆起来。
“这些人我一个也不认识,”我说,“你让我看什么?”
她斜睨了一眼,握着酒瓶的右手微微颤抖,“你不是在找维尔玛吗?”
“维尔玛在这些人里面吗?”
她的脸上闪过一丝狡猾,“你没有她的照片吗?——她的家人没给你?”
她有点无法理解,每个女孩或多或少都有几张照片,哪怕是小时候身穿短裙、头戴蝴蝶结照的,我应该有一张才对。
“我开始有点不喜欢你了。”女人几乎是无声地说。
我拿着酒杯站起来,走过去放在她的旁边。
“趁你还没喝光,再给我倒一杯。”
她伸手去拿酒杯,我转身疾步穿过方形拱门,进入饭厅,穿过走廊,直奔那间杂乱无章的卧室,那里面箱子还开着,一个盘子静静地躺在地上。她在后面破口大骂,我没理睬,径直将手探入箱子右侧,信封果然在这儿,我利落地将它抽了出来。
我回到客厅时,她已经从摇椅上站了起来,不过只走了两三步。她的眼睛里有一层奇怪的玻璃质,此刻正闪着凶狠的光。
“坐下!”我故作愤怒地吼她,“这次你面对的可不是驼鹿马洛伊那种头脑简单的傻大个。”
我说这话多少带点试探性,就像摸黑打枪,不过好像没打到目标。她眨了两下眼睛,使劲皱起鼻子,咧开嘴巴,露出脏兮兮的牙齿,像只兔子似的斜眼瞅着我。
“驼鹿?哪个驼鹿?他怎么了?”她倒吸了一口气。
“他出来了,”我说,“他从监狱出来了,现在正拿着一把四十五口径的枪在外面逛荡。今天上午他在中央大道杀了一个黑人,因为那人不肯告诉他维尔玛的下落,现在他正在四处寻找八年前害他进去的那个叛徒。”
女人的脸变得煞白。她把酒瓶凑到嘴边,咕咚咕咚地对瓶吹起来,一些酒顺着她的下巴流下来。
“这么说警察正在找他!”突然,她毫无预警地哈哈大笑,“警察,唷!”
这个老女人有点意思,我喜欢跟她打交道,喜欢自己为了目的卑鄙地把她灌醉。我是个自我感觉良好的人,就喜欢自己这副样子,为了工作可以不择手段,虽然有时自己想想也觉得有点过分。
我打开信封,抽出一张光面照片。这张照片跟刚才那些很像,但又有点不同,看上去更精致一些。照片中的女孩上半身穿着小丑服,头戴圆锥形的白色帽子,帽尖上缀着个黑色绒球,披散开的头发颜色略深,有可能是红色的。她侧着脸,露出的那只眼睛里似乎闪现着快乐的光芒。她的脸谈不上可爱、纯洁,但却很漂亮;看得出她很受欢迎,起码在他们这个圈子里是这样。但是这张脸还是太普通了,而且美得毫无特色,中午只需一会儿的工夫,你就能在街上看到一打这样的脸。
女孩的下半身除了腿还是腿,再无其他,不过不可否认的是,她有一双非常漂亮的大长腿。照片的右下角有个签名:“你亲爱的维尔玛·瓦伦多”。
我把照片高高地举到弗洛里安的女人面前,她扑过来想夺走,但没能够到。
“为什么把照片藏起来?”我问。
她没吭声,只是呼哧呼哧地喘着粗气。我把照片装回信封,然后把信封塞进口袋。
“为什么把照片藏起来?”我又问,“这张照片跟其他的有什么不同?那个女孩在哪儿?”
“她死了,”女人气急败坏地说,“她是个好孩子,但是已经死了,你这该死的警察,赶紧滚吧。”
说话间,她的两道乱糟糟的黄色眉毛不停地上下跳动,然后就见她手一松,装威士忌的瓶子滑落到地毯上,里面的酒汩汩地流出来。我弯下腰准备去捡,她居然想踢我,我侧身躲过了。
“你还是没能说明为什么把照片藏起来,”我说,“她什么时候死的?怎么死的?”
“我就只是个可怜的老女人,还有一身病,”她低声吼道,“离我远点,你这个浑蛋!”
我看着她,没说话,实在想不到还能说什么。过了一会儿,我走到她身边,把那个几乎已经空了的扁酒瓶放在一旁的桌子上。
她低头盯着地板。角落里的收音机欢快地响着,门外有一辆车经过,一只苍蝇嗡嗡着飞进窗户。过了好久,她的嘴唇动了动,开始自顾自地对着地面讲话,一堆毫无意义的单词从她嘴里冒出来,让人不知所云。说着说着,她仰头大笑,口水顺着嘴角留下来。她伸出右手拿过桌上的酒瓶,把仅剩的一点酒倒进嘴巴里,瓶口碰在她的牙齿上,发出咯咯的响声。喝完她举起酒瓶晃了晃,径直向我扔过来。我再次避开,酒瓶不知飞到了哪个角落,着地后在地毯上滚了几下,最后“砰”的一声撞到护壁板上。
她又斜了我一眼,然后闭上眼睛开始打鼾。
她可能是装的,但我不在意。突然间,我对眼前的情景感到厌烦,非常非常厌烦。
我拿起沙发上的帽子,走到门口,打开纱门,走了出去。角落里的收音机仍然在不知疲倦地响着,女人仍然坐在她的摇椅里轻声打着鼾。出去后,我看了她一眼才关上门,而后又轻轻地打开,躲在外面偷偷地观察她。
她仍然闭着眼睛,但是眼皮底下好像闪过一道光。我下了台阶,踏着满是裂缝的小径走到了大路上。
隔壁人家的窗户没拉窗帘,一个白发、瘦脸、尖鼻子的老女人正紧紧地趴在窗玻璃上,密切地关注着这一切。
爱八卦的老太太,每个街区都有一两个这样的人。我向她挥挥手,她拉上了窗帘。
我开车回到七十七号街道分局,又去了二楼纳尔蒂那间臭气熏天的小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