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译后记

译后记

(一)冷风和热风

《尤利西斯》从它在全书出版前一年的一九二一年二月在纽约专案法庭受到“诲淫”判决和禁令起,到一九三三年十二月在纽约的美国地区法院获得伍尔西法官宣告此书并非诲淫可以进口的著名判决为止,以十二年又十个月的时间,经历并且促成了西方社会文化思潮的一次重大变革。同样值得深思的是,这部如今已确立为二十世纪最重要的英语文学著作的小说,从它一九二二年二月在巴黎正式出版起,到一九八六年二月在北京第一次发表包括较多完整篇章的中文选译为止,用了整整的六十四年,这过程反映了一个更复杂、更有重大意义的社会文化变革。

中国人并非不能欣赏这一名著。早在出书的一九二二年,诗人徐志摩在英国读到此书,立即就赞它是一部独一无二的不朽贡献,并以诗人特有的热情奔放的语言,歌颂《尤》书最后一整章无标点的文字“那真是纯粹的‘prose’,像牛酪一样润滑,像教堂里石坛一样光澄……一大股清丽浩瀚的文章排傲而前,像一大匹白罗披泻,一大卷瀑布倒挂,丝毫不露痕迹,真大手笔!” [1]

然而,诗人枉自热情,中西文化交流的气候远远没有成熟到引进这样一部著作的程度。原文文字艰深是一个原因,但现在看来并非惟一的——甚至并非首要的原因。最主要的原因是这部书在中国似乎尚未出现已被打入冷宫,正如王家湘教授在欢迎《世界文学》一九八六年初发表拙译时谈及过去情况所说的:“不知何处吹来的‘颓废’、‘虚无’、‘色情’、‘毒草’等冷风,使人望而却步。” [2]

我在《〈尤利西斯〉来到中国》一文 [3] 中,列举了周立波一九三五年全面否定(1984年重新发表)和一九六四年袁可嘉批判否定《尤》书的情况。其实这类反面意见本身不足为奇,在《尤》书发表之初的西方也曾经有过。特别值得注意的是在长达半个多世纪的历史时期中,尽管乔伊斯这部小说已成举世公认的名著,占世界人口五分之一的中国语文使用者(以我们的绝大多数而言)始终不能亲眼看一看这书,能看到的只有一条条将书禁斥在门外的“理由”,实质上和一九二一年西方的英语使用者听到纽约专案法庭的判决一样。其实就是发出这种禁斥声的人自己,也决非冷风之源,而是冷风的受害者,否则很难想象像周立波这样一位很有才华的作家,何以会连《尤》书都没有看到(因为他在提到主人公姓氏原文写法时,不写正确的Bloom,而把它写作Blum,这是原书中没有的写法,大概是从俄文写法转来的,而我们知道当时此书并没有俄文译本,他的根据很可能是苏联的评论文章),就能如此深恶痛绝,将它说得一无是处,根本没有任何文学价值可言呢?

所以,现在的中文译本的出现,绝不是一本书的问题。这一从无到有过程中的许多事,从七十年代以前的打入冷宫状态,其中包括五十和六十年代中国有计划地大规模翻译世界各国名著而惟独将它排除在外,到七十年代之后的逐渐改观:多年不见的老同学袁可嘉来天津竭力劝我译书、八十年代中期《世界文学》积极刊载译文、八十年代后期天津百花文艺出版社出单行本、同时中国大陆文学出版界首屈一指的人民文学出版社决定出内容更多的选译,凡此种种都说明中国的气氛已经发生一个根本的变化,它的重要性远远超过任何法官的判决。这是一个大气候的变化,正因为有了它,才能有海峡两岸文化界共同关心这一名著的中文译本的盛事,才能使广大中文读者亲眼看一看这部包括“像一大匹白罗披泻,一大卷瀑布倒挂”的“清丽浩瀚”文字在内的奇书,究竟是怎么一回事。

我从事这一译事前后十六年,前十年以研究为主,具体发表三整章加两个片段的译文和若干论文,其中包括荣获天津社会科学优秀研究成果一等奖的论文《西方文学的一部奇书》,后六年全力以赴,现在虽称杀青,仍觉并未达到十分满意的程度,恨不能再有一二年时间作一次全面而又细致的整理工作,可惜出版业务强调时机,尤其在最近两年来出现了竞争的情况下,不允许慢慢地精雕细作。

不同译文的出现,正是上述文化交流新气象成熟的一个标志,对于读者和翻译界是一件大好事。特别有意义的是,读者将会发现,同一著作的两种译本,竟能有这么大的差异,有的地方甚至连实质内容也大不相同。这就为读者提供了更广阔的视界。

对于一个以翻译艺术为毕生事业的人来说,这更是考验、提高的难得机会。我在前言中提出,我的目标是“尽可能忠实、尽可能全面地在中文中重现原著,要使中文读者获得尽可能接近英文读者所获得的效果”,我愿意再次强调,我认为这是文艺翻译者应有的目标。我的话实际上是我在翻译理论研究中获得的结论,在拙著《论翻译》 [4] 和《等效翻译探索》 [5] 中都作过详细的论述。我承认这是一个难以实现的目标,甚至是一个永远不能完全实现的目标,但是有这个目标和没有这个目标是大不相同的。文艺翻译本是一项既有趣而又艰苦的事业,投入其中是既需要有浓厚强烈的兴趣而又必须有苦苦追求的决心的,我愿和一切有这样的兴趣和决心的人一起,共同向这个方向努力。现在有幸在这样春风化雨的大好气氛中,让体现我的主张的作品和体现另一种主张的作品摆在一起供人比较,我认为这是一个从理论到实践都获得提高的极好机会,热烈欢迎读者和各方面专家批评指导。

(二)版本问题种种

《尤利西斯》原著版本问题的错综复杂,是现代名著中少见的。我在拙文《〈尤利西斯〉的真面目》 [6] 中介绍了一九二二年初版以来种种曲折,并重点介绍了一九八四年的加兰版(The Garland Edition)如何受到乔学界普遍赞扬而轰动一时的情况,似乎曲折终于告一段落。不料一波未平,一波又起:我虽然提到新版出后不久又受到挑战,未能预见乔学界在拙文写作的一九八六年之后,还要深入展开一场关于《尤》书版本的大论战。

某些争论激烈的焦点,跟咱们基本上没有牵扯。例如,焦点之一是小说中提到一次的一个姓氏,其中的字母究竟是Sh还是Th,人们为此争得不亦乐乎,可是咱们的汉字语音中根本没有Th这个音,可以隔岸看火。然而有的问题就关系重大了。

最突出的是拙文中提到的一段文字。如果加兰版是正确的,这段文字应在第九章,紧接在贝斯特引述法文书名片段L’art d’être grandp……(《作(外)祖父的艺术》) [7] 之后,原文共五行,其中主要内容是回答了斯蒂汾在第三章内自问之后又在第十五章内问母亲亡灵的一个问题:“那个人人都认识的字”是什么字? [8]

在一九八四年以前,所有的版本都没有这一段文字,因此斯蒂汾提的问题就成了一个谜,学者纷纷根据个人的分析提出答案,谁也不服谁。加兰版根据一九七五年费城罗森巴赫基金会出版的《〈尤利西斯〉手稿影印集》补充了这五行,其中以斯蒂汾本人的意识流正面回答了他自己的问题:“那个人人都认识的字”是“爱”。这正是艾尔曼提出的分析,他当然很高兴,在他发表在报纸上的文章和为加兰版写的序中都重点提到这一校勘成果。

一九八六年以后的论战中逐渐占上风的意见,认为乔伊斯手稿中的写法,未必是他最后的定稿,需要根据他在各阶段的修改材料判断。艾尔曼也同意,乔伊斯很可能是自己决定删除这一段的。试想:这里涉及的三段文字都是斯蒂汾的意识流,他在第三章内作为内心深处的痛苦问题自问之后,在第九章内已经自己作出明确答复,可是到了第十五章又去问母亲的亡灵(实际仍在他的意识流中),好像仍是压在胸中的郁结,岂非有失乔伊斯伏笔的巧妙?

这一些深入开展的争论使我认识到,在当前没有一个一致公认的标准版本的情况下,最好的办法是几种公认为比较好的版本都看,在有分歧的地方根据自己的研究,选择其中之一作为依据。这也是我一九九二年在都柏林参加国际乔学大会的版本讨论会所得的结论。

我依据的是以下三种版本加一种参考书:

(1)一九二二年巴黎莎士比亚书店版;

(2)一九六一年美国兰登书屋版(这是1984年以前公认的标准版,1984年后曾停止发行,现又重新发行);

(3)一九八六年美国兰登书屋和英国企鹅丛书版(与1984年加兰版基本相同,并共同采用加兰版的章、行编码,这编码至今仍为多数乔学家使用);

(4)一九八九年的《〈尤利西斯〉三种版本的校勘表》(Philip Gaskell & Clive Hart:Ulysses,A Review ofThree Texts,Barnes and Noble Books, New Jersey;Phototypeset by Black Bear Press,Ltd.,Cambridge,Great Britain,1989).

最后一种的作者之一哈特是世界知名的英国乔学家,原为加兰版聘请的顾问之一,在编纂中途因不同意主编的校勘原则而退出。此书本身虽无全书文本,却提供了对前三种版本的逐行校勘意见,很有参考价值。

我相信,这样综合确定的文本,是目前情况下能获得的最好文本。

(三)加注的原则

《尤》书尽管难懂,仍是小说而不是学术著作。艾尔曼在《利菲河上的尤利西斯》(1972)中说它是“所有有趣味的小说中最难懂的一部,同时也是难懂的小说中最有趣味的一部”。他所说的难懂,相当大的一部分和乔伊斯的写作方法有关,如果加注很可能是我下面第二、三、五条提到的那几种,加注不仅未必解决问题,还有可能大大损害小说的艺术性和趣味性。有些难处,主要是有关背景知识的,加注可以对读者有帮助,但是也会使人产生学术著作的印象,有损读者在某些方面的期待。我在国外见到的数十种《尤》书译本都没有注释,大概就是这个原因。

但是对于中文读者而言,由于中西文化背景迥异,这第二种难处必然要多得多,所以我认为我在七十年代末开始这一译事采用的适当加注的办法还是对的,只是必须克制。我在初步摸索之后已经发现,《尤利西斯》研究在西方既已成为最大的热门,要找注释并不太难,例如下面提到的《〈尤利西斯〉注释》这部书里头就有九千条,难的是恰到好处,要既解决问题而又尽可能减少读者的负担。根据这个想法,我加注大体上遵循以下几条原则:

(一)尽可能作到少而精,并且坚持用脚注形式,即将注文排在正文同页之末,以便读者一眼就能看到,避免阅读学术著作式的来回翻找。对出版社来说,编排脚注比尾注麻烦得多,一千多页的折腾不是小事,这种方便的页面内蕴藏着出版者的认真负责精神和许多人任劳任怨的细心工作。

(二)注释内容尽可能限于必要的背景知识,尽可能避免对理解小说内容和欣赏其艺术无关的考证。例如,乔伊斯写人物大多有生活中的原型,研究者早已一一找来对号入座,包括偶然提到而从未露面的人物。但是我认为小说不是传记,对于一般读者来说,只要有基本的时代背景就够,人物对号反而会扰乱小说的人物形象欣赏。所以,除了在小说中出现的历史人物姓名外,我不注这种对号资料,只有直接影响对上下文理解的才作为例外加注。

(三)尽量避免主观阐释性的注释。《尤》书的写法在许多地方和传统小说完全不同,不是直接了当说清楚,而是若隐若现,需要读者自己去体会的。这也正是乔伊斯高明处之一,使读者感到后味无穷,加上阐释性的注释显然就会破坏这种艺术效果。

如果要加这种注释,材料几乎是取之不尽的,因为这类文字正是最吸引研究者注意的地方;这些研究工作本身当然是有意义的,但作为小说本文的注释却很可能挂一漏万,甚至误导读者。例如第一章的最后一段在原文是一个单词:Usurper(篡夺者)。这显然是斯蒂汾的意识流,但他心目中的“篡夺”究竟指什么呢?由于这个词的突出地位,研究者早就把它当做重点研究的对象了。

早期的研究者提出,“篡夺”指的是马利根从斯蒂汾手中夺走钥匙,因为钥匙是斯蒂汾的;证明这一点的是前面斯蒂汾意识流中的两句话:钥匙是我的。我付的房租。 [9]

但是八十年代中已有其他学者分析,斯蒂汾意识流中的这两句话,实际上是对上一句话“他想要钥匙”的解释。也就是说,这两句是他估计马利根即将索取钥匙之后,琢磨马利根心里有这活动:这是斯蒂汾意识流中的马利根意识流。也有人提出一九○四年乔本人住的碉楼就是他朋友出房租,以史实为佐证说明斯蒂汾不可能把马利根要钥匙看作篡夺。但是最主要的是小说内部的文字:意识流中的意识流是《尤》书中的常见手法,这分析很有说服力,把再下面一句“他的眼神已经说了”的内涵也带活了。

可是,如果并非指夺取钥匙,“篡夺”究竟指什么呢?我认为,读者这一问正符合乔伊斯的写作目的。我们知道,他对每一章的结尾都是匠心独运、特别巧妙的,往往是寓意深远的画龙点睛一笔。这第一章结尾更是徐志摩所说的“大手笔”:一个单词,可是发自斯蒂汾的内心深处,那么大的力量,像是一记重锤,既总结了第一章内一系列性格鲜明、生动活泼的精彩场面,又预示了以后斯蒂汾精神生活的发展趋势,读者如果体会了这一章文字的力量,这时必然会产生内容丰富的想象活动。任何片面的阐释都会破坏这种艺术效果,更不必说主观猜测了。

(四)关于小说文字中的非英语片段,我在八十年代发表选译时都译成中文,以注说明原文是何种文字,但是乔伊斯使用外文都有其艺术目的,绝大多数是表现人物性格的手段,当时我就感到那种处理方法有损艺术效果,只能是权宜之计。现在统统改为在本文内保留原文,加注提供中文翻译,希望这样能多传达原著的风采。

(五)八十年代的选译中,往往对于某些人物或情节加注说明上下文关系。那是因为有关篇章并未译出,需要依靠这些注提供线索。现在全文译出后,读者自会发现前后联系,这一类的注释多数已无必要,大多已取消。乔伊斯写书就是有意将线索散在各处,让读者自己注意,他认为这才符合生活的本色。读者自己发现这些线索,正是读这小说的乐趣之一,我尽可能取消这一类注释,也是避免越俎代庖,保持原著艺术特点的一种手段。

这些加注的原则是在翻译过程中形成的,由于这是一个十多年的漫长过程,有些注释可能不完全符合逐渐明确起来的原则,如果有一个全面复核的机会,我想注释还可以更精炼一些。欢迎读者和各方面的专家就这些原则发表意见,以期再版时有所改进。

注释往往需要通过独立的研究方能写成,根据的资料来源是多种多样的。我最近几年所在的美国弗吉尼亚大学和美国全国人文学科研究中心两处的图书资料服务处都帮了极大的忙,尤其是后者,常通过它遍及全美国的资料网为我找有关各种细节的准确材料。用得最多的参考书是《不列颠百科全书》(The Encyclopaedia Britannica,尤其是其中前十卷简明部已有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在1986年出版的中文译本,特别方便)和《天主教百科全书》(The Catholic Encyclopedia)。参考的乔学书籍、论文无法计数,其中提供背景知识最多的有两部。一部是《〈尤利西斯〉中的典故》(Weldon Thornton,Allusions in Ulysses),作者就是为拙译写序的桑顿教授,这书是这类书中的第一部,一九六八年已正式出版,但至今仍是最可靠的。另一部是《〈尤利西斯〉注释》(Don Gifford with Robert J.Seidman,Ulysses Annotated),内容比上面一部广,一九七四年初版问题较多,一九八八年易今名增补再版有很大改进,但乔学界仍意见纷纷,尽管如此,由于它注释的范围广而内容细致,仍是最重要的参考书,我承蒙作者两次赠书,获得很大帮助。在字典类中,一九八九年出版的二十卷的《牛津大字典》(The Oxford Dictionary,2nd Edition)提供了最靠得住的解释,往往需要靠它纠正其他材料中的不妥处。

由于小说的性质,注释一般不标出处,仅有个别例外。例如,第四章末尾布卢姆听见的报时钟声(一种乐音短句)是一连串的“嘿嗬”。原文的heigho是一种感叹语,它的意义和第一章末尾的拉丁祈祷文有联系,但这时不明显,可是到了第十七章,布卢姆和斯蒂汾面对面站着同时听见同一钟声,还是一个听见“嘿嗬”而另一个听见拉丁祈祷文 [10] 。这时的文字强调他们听见的是回音,也就是说,是同一钟声引起不同的情绪。这样一来,“嘿嗬”这种感叹究竟表示什么情绪就成了一个突出的问题,因为它既涉及小说前后如何呼应,又涉及布卢姆和斯蒂汾的情绪之间是否有呼应。可是“嘿嗬”在当代英语中并不是一个常用的感叹语,我和几位乔学家研究,发现人们的理解不但模糊而且很不一致,可是《牛津大字典》的定义却非常明确,并无模棱两可的余地,而这定义恰好能显示小说需要刻画的灵魂深处的潜流。显然,这定义的权威性很有关系,它的出处就必须交代了。

(四)衷心的感谢

从我个人说,我深感今天终于能将这巨著以其不加删节的全貌奉献在中文读者的面前,没有许多热心中外文化交流的朋友和机构的支持是不可想象的。首先,这项译事之所以能提上日程并能避免半途而废,须感谢袁可嘉、李文俊、郑启吟、申慧辉、任吉生、庄信正、蔡文甫等热心人先后的积极促成作用。

翻译这部天才横溢而又以晦涩艰难闻名于世的巨著,采用不同的方针可以造成完全不同的译品。一种对中文读者负责的态度,要求产生一种既完全忠实于原文而又能使读者充分欣赏原著艺术风貌的译本,一个绝对必要的先决条件是不论原文多难,译者不能望文生义,而是首先必须认真负责地弄清其中一切错综复杂的文字和字里行间的含义,这以后才能谈得上争取在中文中尽可能再现其风采。为了达到这样的目标,一九七九年我开始这一艰巨工作时,费了九牛二虎之力仅完成最短的一章,几乎决定到此为止,是国际上的乔伊斯研究家闻讯后主动而热心地提供帮助,才使我下了决心,坚持下来。其中最积极帮助的是雷诺兹夫人(Prof.Mary T.Reynolds)、威尔登·桑顿教授(Prof.Weldon Thornton)、理查·艾尔曼教授(Prof.Richard Ellmann,已故)、唐·吉福德教授(Prof.Don Gifford)、罗勃特·凯洛格教授(Prof.Robert Kellogg)、保罗·格罗斯教授(Prof.Paul Gross)、约瑟夫·布蒂吉格教授(Prof.Joseph A.Buttigieg)等。这十余年来,还有许多热心地向我提供学术上的帮助的学者和乔伊斯爱好者,这里无法一一提名,但是他们的行动往往在某一个问题上起了重大的以至决定性的作用,给我留下了深刻难忘的印象。

在进行这一艰巨工作的过程中,先后获得了以下学术机构的支持和帮助:国际乔伊斯学会(The International James Joyce Foundation)、牛津大学万灵学院(All Souls College,Oxford)、圣母大学(University of Notre Dame)、美国亚洲基督教高等教育联合基金会(United Board for Christian Higher Education in Asia)、耶鲁大学善本图书馆(Beinecke Library,Yale University)、弗吉尼亚大学高级研究中心(Center for Advanced Studies,University of Virginia)、弗吉尼亚大学维登基金会(Weedon Foundation,University of Virginia)、全国人文学科研究中心(National Humanities Center)。在一九九三年上卷出版之后,我除了继续受到弗吉尼亚大学和美国全国人文学科研究中心的大力支持,又蒙瑞士的苏黎世乔伊斯基金会(The Zürich James Joyce Foundation)的盛情邀请和费白石先生(Mr.Peter Fritz)的热情支持,得以在乔伊斯的第二故乡苏黎世进行比较深入的研究,尤其是基金会主任弗里茨·森先生(Mr.Fritz Senn)对我当时正在翻译的第十六章特别有心得,我和他细致地讨论了这一章表面平淡而暗礁累累的文字。

第十四章是乔伊斯文体变化最突出的一章,他运用英文文体从古至今的变化象征胎儿在腹中逐渐成形的过程,我在译文中相应使用逐渐演变的中文文体,其中自古文逐渐变为白话的数十页,幸获通晓古文的张充和女士和何文祯先生逐句推敲,并有兼通中英文的夏志清教授核对原文阅读,都提了宝贵意见。

最后,还有一位我不能提名的重要支持者。我这部庞大的译稿,其内容一眼看去往往真是“喋喋不休、扯天扯地”让人摸不着头脑,我的笔迹又是那么拙劣凌乱,更甭提那些绕来绕去找不到头的涂改,总字数从原稿开始的几次反复,少说也有一百多万吧,没有一个字不是通过她的手的,可是一九九三年我写序鸣谢的时候,她竟运用她掌握的这个过程把她自己的名字删除了。我当时对这个似乎有些越权的行动无可奈何,但这回我不提名字了,“名字有什么关系呢?”不论如何,没有她从头到尾的支持,而且是远远超过本身已经是非常繁重的誊写、校对并担任第一读者的支持,我这译事恐怕不是这一辈子能够完成的了。这一巨著之能和读者见面,当然离不开出版界的大力支持,先后有北京《世界文学》杂志、天津百花文艺出版社、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台湾九歌出版公司。

值此全书出版之际,我谨向以上所有的人和机构,以及在各种情况下给我热情帮助而我在此无法一一提名的朋友们致以衷心的感谢。

金隄

一九九五年六月于美国弗吉

尼亚大学高级研究中心

[1] 徐志摩《康桥西野暮色》前言,发表于1923年7月6日上海《时事新报》,见广西民族出版社《徐志摩全集》(1991)第一卷358页。

[2] 王家湘:《喜读〈尤利西斯〉的选译及论文》,《世界文学》(北京)1986年第8期。

[3] 载1994年12月17日《光明日报》。

[4] 金隄、奈达:《论翻译》(On Translation),英文论著,中国对外翻译出版公司,北京,1984。

[5] 金隄:《等效翻译探索》,中国对外翻译出版公司,北京,1989。

[6] 载《〈尤利西斯〉选译》,天津百花文艺出版社,1987,第198至206页。

[7] 拙译《尤利西斯》303页。

[8] 见805页。

[9] 见正文第30页。

[10] 见961—96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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