帝国不等于帝制,通常所谓罗马帝制,也不是指罗马实行君主制。罗马皇帝,不同于君主,更不同于东方社会的皇帝。中译所谓的罗马“皇帝”,本是一个模糊的译法,不少译本将之译作“元首”,以区别于公元3世纪戴克里先统治时期始有的真正的“皇帝”。那时罗马完全变成了君主制。而在这之前,罗马的政体,虽已不再是从前的共和政体,但也并非君主政体。何以言之?帝国的皇帝到底有多大的权力?他们是如何产生的?其统治集团的权力如何分配,而具体的社会事务管理以及相应的财税管理,又是如何进行的?何种组织结构支撑着如此大的一个帝国?
罗马帝国的政体,有其相当的特殊性。它的定型,并非出于某个立法者的设计,而是经一系列事件、通过一系列法令在实践中逐步完成。不过,屋大维在罗马数十年的统治,对罗马帝制的确立,起到了极重要的作用。
恺撒被刺杀之后,屋大维作为养子由继承而获得帝位。他虽不像恺撒那样精力充沛,具有远见卓识,富有军事指挥天才,却也有自己的特点,那就是理性、冷静、慎重、小心。他是“一个善于为自己选择第一流助手的优秀专家”,他巩固了苏拉和恺撒奠定的新政体基础,由此创立了持续约300年的罗马帝制。[29]屋大维其人,古罗马的史家曾诬其为伪君子。现代史家则愿意为其正名,他甚至被尊为“世界历史上最伟大的政治家”[30]。
屋大维执政时期采取了多种改革措施,这些措施,都是在保守共和古制的名义下进行的。他这么做,一方面是托古改制,旧瓶装新酒,减少改革阻力,悄悄实现制度的变革;另一方面是吸收了恺撒锋芒毕露而招来杀身之祸的前车之鉴。因为那时罗马虽然政体上在往皇帝制度方向演变,思想上却表现出对共和国传统与公民美德的怀念。
罗马帝制初期,平民大会、元老院、执政官三者依然存在。但平民大会,已不会违反皇帝的意旨。因为此时平民大会中的平民,不再是当初的罗马自由农民,而是城市贫民与流氓无产者。他们“靠富人餐桌上掉下来的面包屑”为生,没有美德与荣誉的概念,谁给他们一些眼前的好处,他们就愿意充当谁的工具。很快,平民既然由皇帝来代表,平民大会便不再召集。元老院是屋大维要重点打击的目标。共和的倾覆,某种意义上可以看作罗马贵族制向寡头制的蜕化。如亚里士多德所言,贵族不再谋求公益,便蜕化成了尚富的寡头。[31]罗马这时的社会结构,发生了大的变化,随着帝国的繁荣,出现了很多财富造就的新贵族。他们在恺撒时期,被吸收进了元老院,由此元老院不仅成分混杂,人数也达到千人。屋大维通过多次的整肃,清理了那些他认为不够格的元老,使千人变成了600人,而这600人,大多是他的支持者。屋大维规定,担任元老者,家族中必须已经有两代人做过元老,财产资格的要求,当然一直存在。
屋大维时期的罗马被称为帝制,并非他从形式上废除了元老院与平民大会,而是因为他具有实际的支配权。他是永远的保民官,代表了人民拥有的权力,自称“第一公民”(此称号恺撒已使用过),他是“第一元老”(名列元老名单之首),又是终身的执政官,他还是罗马的祭司长。帝国的各种大权,皆集中于他的手里。不过,就在他大权在握、信心满满时,他却故作姿态,向元老院辞职,称要交出所有的权力。元老院明知他是帝国唯一的核心,却配合演戏,向他表示感激,并赠其称号为“奥古斯都”,意为神明之尊。
我们看待罗马帝国的统治结构时,必须时刻提醒自己罗马帝国不是现代意义上的国家。现代国家理论中的术语如主权、立法权、行政权、司法权一类,不能搬到这里来。罗马帝制时期如同共和时期一样,皆无明文来确定各个机构的权力。而且,罗马的政体中,有一个现代人不容易理解的“权威”概念,这个概念,在现代国家理论中并不存在。共和时期,权力在人民,权威在元老院。帝制时期,权力与权威,皆由皇帝来体现。元老院虽然存在,不过是个摆设,其作用是为皇权提供合法性。新继位的皇帝是谁,元老院无权过问,但他的上任,要有元老院来宣布。而皇帝死后,元老院也需要煞有介事地对他品评一番。元老们没有军权,军事上的事情,任由皇帝一人做出决定。在最好的情况下,皇帝会去向元老们进行咨询。但元老提出的建议听与不听,全由皇帝定夺。
德国史学家特奥多尔·蒙森(Theodor Mommsen)认为,罗马帝制时代实行的是一种“二元统治”(Dyarchia),所谓皇帝与元老院共天下。[32]这种观点影响极大,得到很多史学家的赞同。蒙森着眼于宪法与法律上权力的分配,指出元老院与皇帝,实际上各拥有一半主权。诚然,我们可以看到这种“二元统治”政体的某些特点。例如,有些官职专门由皇帝授予。皇帝设立了禁军,元老院无权调动。行省分为元老院控制的行省与皇帝控制的行省。恺撒控制的行省有叙利亚、西班牙、高卢和埃及。财政方面,也分为元老院控制的国库与皇帝控制的国库。
不过,另有学者认为,罗马自奥古斯都时期以后,是帝制无疑,只不过它有一个“合乎宪政的外形”。[33]皇帝终身任军事统帅,拥有发布命令的全权,无须元老院的批准。他拥有禁军。皇帝的家人、情妇、跟班甚至家奴,皆成了帝国最有权势的人物。帝制时期修辞学的衰落,也标示着这个时期“自由”的丧失,因为辩论在帝制时代的政治生活中,已成为多余。
晚近德国学者阿洛伊斯·温特林(Aloys Winterling)指出,蒙森的二元统治论具有极大的误导性。蒙森自己也经常提到古罗马奥古斯都以来法律上应当如何、事实上如何二者之间出现的悖论。罗马帝制的二元特性,按照温特林的考察,关键在于罗马皇帝的统治体系与贵族制等级社会之间的二元。其间关键的问题,不是主权在法理上的分割,而是纵向上皇权对社会的渗透。[34]显然,温特林关心的是罗马帝国时期国家与社会的整合。这种整合,对于一个大帝国来说,显然是十分重要的。
实际上,我们以马克斯·韦伯(Max Weber)的术语来分析,可以如此去看,奥古斯都的努力,代表着帝国统治体系理性化的努力。他通过法令,允许公民作为个体可以直接向皇帝申诉。平民与外族居民以及数量上激增的释奴(主人破产或在战争中死亡),亦有机会成为骑士,或者充作行政官僚。这些措施在事实上加强了皇权。皇权受到的制约不是来自元老院,而是来自社会中世系贵族对实际特权与利益的维护。
罗马原本就是一个军事社会,由一个小城邦变成大帝国,其军事社会的性质并未改变。罗马帝国不像中华帝国,并非一个官僚制国家。它的统治结构的分化,颇为有限。[35]统一的租税征收体系、公共财政以及由中央政府派出的文官组成的官僚队伍,几百年间从未出现,因为罗马帝国靠军事活动支撑。即使在和平时期,其军事制度遗产依然存在。罗马的皇帝制度,本是军事统帅拥兵自重、不受元老院节制而造成。而在罗马几百年的历史上,竟出现二帝甚至四帝共治等现象,且持续多年。对此我们难以理解,中国自秦以来大一统格局下皇帝为帝国中心,天无二日,民无二王,皇帝独断的思想根深蒂固,无法想象“共治”为何物。而中华帝国的专制主义性质,罗马帝国几百年,从未有过。其间差别何在?
罗马的皇帝,并不坐在王宫中享福,他是真正的军事统帅,相当于军队的总司令。而他的统治权又不止于军事,因为古代罗马社会,军事与民政,其间界限并不明确。罗马皇帝要充当各种纠纷的仲裁,甚至还要处理很多琐事,之所以有二帝共治或皇帝与元老院分管行省,正在于皇帝一人任务繁重。有时为了应付紧急状态、快速地做出决定,罗马还设有独裁官一职,此时帝国一切大权皆集中于独裁官一人之手。
罗马的皇帝很少住在罗马城中,他大部分时间在外征战,或到各处巡视。皇帝死后,他指定的继承人继位。王位不一定在某个家族中世袭。不过,帝制时代虽延续近三百年,但并无和平交接权力的宪法或惯例。因为武人干政,常常以剑说了算。“有军队就有王位。”[36]罗马有多位和平交班的好皇帝,全在于罗马人的美德没有腐化,重视传统。公元216年,士兵出身、从未当过元老的马克里努斯以武力夺权,开了极坏的先例,帝位继承于是血雨腥风。真是大势已去,衰象毕现。从235年至284年戴克里先登基,约五十年内,罗马竟有四十多人争夺帝位。其中有的只做了几天皇帝,而得以善终、没有死于被后来者诛杀的,只有一人。[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