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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必刻意反对

不必刻意反对

连岳:

我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高三学生。也许我和别人稍微有些不同的地方就是思想有点颓废阴暗,当然这是我的几个好友给我的评价,我自己并不这么认为。

我说,18岁之前有两件事情要做的:交男朋友和告别处女。同学听到这话都是一副被吓到的样子,这样的想法真的很大胆吗?

我至今没有交过男朋友,虽然很想。但是有喜欢的人,是个女生。我曾经发过一封email给她,告诉她我喜欢她,不过用的是没人知道的邮箱,有点匿名信的意思。她知道是我写的(我一直很好奇她是怎么知道的),却装作不知道,或者只是她从来不放在心上。高二下半学期我们混得很熟,暑假里我还一直和她发短消息。在一个我们都上的论坛,我跟她把话挑明了,还说以后遇到也当作没看见吧。高三分班之后我和她在不同的班级,偶尔遇到她还是会跟我打招呼,而我总是假装没看见,故意不理她。

我不能完全保证说我一定是真的喜欢她,我根本连喜欢是什么都搞不清楚。也许只是想有个人可以让我寄托感情。但是至少目前我认为我是喜欢她的。只要她在,我的目光一定是落到她身上的;我有近视,但在很远很暗的地方,我只要瞥上一眼就能认出她来;她说不喜欢女生头发看上去油油的,我剪短了头发更加频繁地洗头;我每天上学算好她的出门时间,为的是能在路上遇到她;我知道她讨厌猫喜欢阳光喜欢红色和绿色喜欢打篮球最喜欢的漫画是《犬夜叉》最喜欢的声优是石田彰大学想考二医大理想是当外科医生;她总是迷迷糊糊没睡醒的样子,下课通常是趴在桌子上睡觉,于是我留意她喝咖啡的口味,买了一罐偷偷放在她的课桌里;在日历上打了很多重点符号,可能仅仅是因为跟她说了话……我也不清楚,这样究竟算不算是爱情。

但我不是处女了。对方是手机交友认识的,说好出来见面,然后去了他家,就做了。说白了,就是玩一夜情。我并不是道德观很强的人,或者说我基本上没什么道德观。我对是不是处女这种事情一点都不在乎,只是想在18岁之前不是。本来我是想应该把初吻和初次给初恋男友的,出于我一贯的完美主义。但是,直到现在都没出现这么一个人。时日无多,速战速决。

每个人都有不同的价值观,我认为是对的你却未必,你欣赏的我也未必喜欢。各自做自己认为应该做的事,如此而已。

暧昧不清

暧昧不清:

我说没有让你吓一跳,那是假话。一个18岁高三女生面临了多少敏感的话题:女同性恋、一夜情、处女情结(不是发誓坚守处女膜的情结,而是告别处女膜的情结),更重要的是,你觉得按照自己的选择去做,挺好,没什么大不了的,别人也不要说三道四,除了被你吓得乱掉方寸,最好的选择就是闭嘴。

被人吓一跳,对我来说,是很好的事情。不时被18岁的人吓一跳,被81岁的人吓一跳,被各色人等吓一跳,是不错的经验,这也说明这个世界日趋丰富,许多人生活在我们知道的模式之外。如果所有的人都与我们的假想相同,永远不可能出乎意料,那么,生存着也没多大意思。

谢谢你提供了惊吓。给我并给所有的读者。你说得很对,每个人都有不同的价值观,每个人都可以做自己认为对的事情。事实上,只有不同的价值观碰在一起,各自才能认清自己价值观中最独特的组成部分。没有不同的价值观,就意味着唯一的价值观经不起推敲。这是你的“惊吓”显得可贵的原因。

好了,不说这些形而上的东西。我并不想对你的行为作判断,其实没人能作判断,除了你自己。我觉得要提醒你的是,当我们在18岁的时候,可能对一些成规不屑一顾,所以容易与它对立,在心里有了“非要对着干”的念头。大家都在“处女膜最珍贵”的迷信里患得患失,我就偏偏要破了它。这样反而陷入另一个误区,为破而破,为反对而反对,其实也是教条。

比如觉得处女膜并不值得广大群众膜拜,也大可不必在错误的时间、错误的地点和一个错误的男人,错误地把它破除。我没有指责你的意思,只是想说,特地触怒一些你觉得很傻的价值观,其实抬举了它们,与一个自己相爱的人自然而然地告别处女身份,会舒服得多,这个原则也可举一反三至其他行为,顺势反对即可,不必造势反抗,那样形式感太强,太像一个18岁的孩子了。

连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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