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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记

后记


若单纯以动笔时间和停笔时间来衡量的话,这本书是我写得最长的一本,没有之一。

最早萌生这个想法是在2013年。彼时我还是个白天在公司上班、下班后埋头写稿,顺便给新生儿子换尿布的业余作者。是年夏天很热,在某一个闷热的夏夜,我出去遛弯儿,在小区门口遇到了片儿警老刘。

老刘那会儿四十多岁,脸比肚子宽,警服穿得一丝不苟,走在路上跟冲了澡似的。我在小卖店点了两瓶冰镇北冰洋,跟他闲聊了几句。我问他周末干吗去,他说孩子要考试了,去白云观烧个香。我一乐,说你们当警察的还信这个?老刘说“瞎,就是个念想”。我开玩笑说干脆在小区里起个道观,省得你跑那么远。老刘乐了,说那敢情好,管片儿要是有个道士协助,好多工作就好展开了。他给我讲了个事:附近有个小饭馆,消防通道总是堆放杂物,怎么教育都屡教不改。后来有个道长路过,说你这风水不对,挡了财运,老板连夜就给清干净了。

我听了这段子,哈哈大笑。老刘趁机偷偷把汽水的账结掉,转身走了。

我回到家里,仔细想了想,如果写一个道士管理居民区的故事,好像也挺有意思的?我打开电脑,噼里啪啦地把想法赶紧记下来。在随后的日子里,我没事儿就把它拿出来盘一下,但始终没有找到落点。道士与现代居民小区的结合,好玩是好玩,但总觉得哪里不甚协调,于是也没继续展开来写。

直到次年的春天。我淘到几本九十年代的《人民文学》,里面登了汪曾祺先生改写的《聊斋志异》,一下子把我的思路打开了。《聊斋》里的妖怪们本来就带着一股浓厚的烟火气,所以才透着亲切与可爱,汪老的改写让它们的人间味儿更足。那么,如果写一个道士受命去管理一个住满了妖怪的社区,不就合情合理、顺理成章了嘛。

我兴致勃勃打开文档,写了一段设定,把地点定在了桃花源,但很快又卡住了。这个道士又该是个什么形象?我先想到老刘,他的职业精神可以借鉴,肉体就算了,想来想去想不到。我手里还有别的书稿,就暂时搁置。

又过了一年,我搬新家。收拾书房时,我喜欢一本本顺手翻看。拆到古龙全集时,我第一时间拿起了《七杀手》。

《七杀手》里的主角柳长街,是我最喜欢的古龙人物。无论是这个名字,还是这个角色的风格,以及他的梦想,我都非常喜欢。柳长街是个小镇捕头,武功很高却寂寂无名,他胸无大志,只希望自己变成一条很长的街,两旁种着杨柳,还开着各式各样的店铺,每天都有各式各样的人走过,看他们生活,比做人更有趣。

我猜柳长街如果转世到桃花源,一定也很喜欢这里,便顺便记了下来。

在接下来的十几年时光里,这个过程重复了很多次。只要无意中撞到、读到、看到什么好玩的细节,我就把它记下来,随手续写一段。我不曾把这篇东西拿出来示人,因为不想把它当成一个正式的创作,毋宁说是一个思维训练,或者说是一个放置类的休闲游戏。

就这么偷偷摸摸、断断续续地写到2024年,我愕然发现,它居然长大成人了,从一个不起眼的小胚胎变成了一个尚称完整的故事。就像我儿子一样,一个错眼,他就从一个粉嫩的可爱宝宝变成一个杠天杠地的中二少年。

比起我其他的历史题材作品,这本书没那么沉重,就是个小品级的东西。不过因为它的创作时间实在太长了,以至有意无意中,也保留了我这十多年来心境变化的痕迹。里面有些桥段,仍属于那个沉迷动漫、热衷游戏的年轻小伙子,飞扬而轻浮;有些桥段,却是中年人才会留意的现实,稳重而疲惫。我没有刻意修掉,让它保持着这种斑驳的风貌,就当是留住了我的人生年轮。希望读者朋友们也能在这部小文中,看到自己的年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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