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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在植物园与比尔·该隐交谈过之后,我就做起了噩梦。梦中的天空被什么东西覆盖,血雨从天而降。我委身于这样的城市角落中,被巨大的失落感淹没、击垮,寸步难行。即使在床上醒来,噩梦中的感觉也依然挥之不去。我急忙拉开窗帘,望着窗外的天空,才感觉终于松了口气。

夏娃·玛丽·克罗斯来我住的地方找我,立刻发现我脸色很不好,并为此忧心不已。偏偏这时候赶上房东来催缴房租,我说现在手上没钱,然后就准备打发他回去。可是夏娃却从自己的钱包中掏出了几张纸币交给房东。

“这些够了吗?”

房东拿到钱总算肯离开了,却还要在临走前瞥我一眼,眼神仿佛在谴责我这个连房租都要恋人来付的没出息的男人。我咂了咂嘴,心中大骂这种破房子我早就不想住下去了,然而我连搬家的经费都没有。

夏娃陪我到公园散步,我们在长椅上坐下来,一起看着眼前跟狗嬉戏的小孩子。

我对夏娃说:“我到植物园跟比尔·该隐聊过了。真是个有趣的男人啊!”

“能告诉我你们都聊了什么吗?”

“一些分不清是现实还是梦的东西,还有伯恩斯坦夫妻的事,也许都是他编的吧。”

“那么,这次的取材就算结束了吧。下次休息时我们去游乐园玩吧。”

“好啊。不过在那之前,我还有点儿事要调查一下。”

她走以后就剩我一个人待在屋子里,于是我拿出从植物园的仓库中拿到的信封,再次看起来。“致亲爱的詹姆斯·伯恩斯坦先生”。到底是谁送来的这封信呢?看起来只是张音乐会的招待券,但既然被藏进了密室中,那就一定不是普通的音乐会。我想起了比尔·该隐所说的人体乐器。该不会真有那种事吧,我将信将疑地摇了摇头。

我用放大镜仔细观察了一下粘在信封上的火漆。值得庆幸的是,火漆并没有被破坏,还是可以辨认出上面烙印的徽章。一般在封印这种火漆的时候,使用的都是代表寄信人家族的徽章。为了方便调查,我将那枚徽章拓印下来。突然间,我觉得火漆上的徽章非常眼熟,可是却怎么也想不起来在哪里见过。最后只能归结为那是某个企业的公司标志,而我应该是在无意中见到过他家的招牌。

那么接下来该怎么办呢?我很想去一趟伯恩斯坦夫妻居住的宅邸,看看那个藏着各种小爱好的密室,然而恐怕对方是不会搭理我这种无名小卒的,一定连门都不让我进。于是我决定去招待券上记载着的举办音乐会的地方看看。我想向居住在那周围的人打听看看,问问他们以前这里有没有举办过什么音乐会,说不定会有些收获。哪怕是让我见识一下那个场所是什么样的,也能帮助我联想一下送出这封信的到底是个怎样的人。或者说不定,还能找到使用火漆上的徽章作为家徽的家族。

我在地图上找到了音乐会地址所在的镇子,距离这里开车大约三天的路程。我跟夏娃·玛丽·克罗斯打过招呼让她帮我看家,然后便赶往自己就职的那家狗屎出版社的狗屎编辑部。找到编辑主任后,我跟他说自己正在写一篇关于詹姆斯·伯恩斯坦丑闻的报道,希望能从他那里预支一部分取材费用,然而他给我的回答却是NO。

“你真以为我会付钱给你这种三流垃圾记者吗?反正不过又是些捏造出来的假新闻而已。”

“我没法说得太细,不过这可是惊天猛料。行啊,你要是不肯给钱的话,我就去找其他大出版社了。再见了,就算到世界末日也不想再看见你了。”

编辑主任啧了一声,从口袋中掏出几张皱皱巴巴的纸币朝我扔过来。

“要是最后你什么都拿不出来,我就再也不会用你的报道了,而且我会让你在业界身败名裂,到时候谁也不会要你的。”

“那可真是承蒙夸奖了。不用再看着你的脸真是天大的好事。”

我将纸币悉数捡起,对着编辑主任的背影比了个中指。这下就真的没有回头路了。我驾驶着停在出版社地下停车场中的汽车,踩下油门,旋转的轮胎摩擦着地面,腾起一阵烟雾。驶离小镇,我沿着荒芜的小道一路向北。

行进中,太阳逐渐西沉。我在路边找了间便宜的小旅馆住下,又去附近的餐厅随便吃了点儿三明治。第二天还是继续赶路,中途时不时停下来看看地图。那个寄给詹姆斯·伯恩斯坦的信封上写着的地址,在一个临近湖边的镇上。我用手指沿着地图上的道路捋下来,想确认自己离那边还有多远。

第三天,车开上了山路,道路两旁排列着针叶树林,阳光被树木遮挡而显得有些昏暗。翻过山顶,驶入下坡路后,车窗外的景色突然腾起了雾气。车在一片白茫茫中开了没多久,便到达了湖边的小镇。信封上的地址就在附近。

沿湖边林立着一些租船店和野营帐篷。我一面比对地图,一面寻找举办过音乐会的地方。我猜想着那种地方应该会有能够承办音乐会的设施,室内音乐场馆、歌剧院之类,或者是供业余乐队演出的餐厅,总归是类似的场所,然而这边一样都没有,充其量就是个只有飘着雾气的湖面和布满针叶树的萧条乡间。也可能在寄那张招待券给詹姆斯·伯恩斯坦时有过这种建筑,只是现在已经被彻底夷平不留半点儿痕迹了。

我在湖畔看到了一家餐厅的招牌,于是在那附近的停车场下了车。餐厅旁边有个木质秋千,一个不到十岁的小女孩在边上跟自己的洋娃娃玩过家家。店内有几位老人,男男女女都在抽着烟聊天。我来到柜台前,跟脸色差到犹如死人的女店员点了一份三明治。

“说起来想跟您打听件事。听说以前在这附近举办过音乐会是吗?祖父生前跟我说起过这个小镇。我也是突然想起来的。”

我尽量假装随意地跟店员搭话,也用同样的方式问了周围的老人们,却没有发现任何有价值的情报。我还问了招待券上的地址,但大家都说那里除了一大片针叶林以外什么都没有。最后我只好向店员和老人们解释说,可能是祖父把这里跟其他小镇弄混了。

吃过熏肉鸡蛋三明治以后,我离开了这家餐厅。站在停车场上,抽着烟看着飘雾的湖面,旁边传来一个小女孩的声音,是刚才抱着娃娃玩过家家的小孩。她的眼睛和头发都是黑色的,脸颊上布满了星星点点的雀斑。

她怀里抱着娃娃,抬头仰望我说:“我听到你在店里说的话了。不可以去那里噢。”

“为什么呢?”

我把烟头扔在地上,用鞋底踩灭。

“叔叔你刚才说了音乐会的事吧?那个地方有很多可怕的人出出进进,不能接近那里噢,是我的曾祖母告诉我的。”

“你的曾祖母还说过什么?你记得吗?”

“她说一到晚上森林深处就会举办演奏会。”

“谁办的?”

“‘他们’噢。曾祖母说‘他们’看起来像人,但应该不是人。”

“是像外星人一样吗?”

“不知道,大概是吧。”

这也许是大人们为了防止小孩跑去针叶林迷了路而特别编的故事。我正跟小女孩说着话,一脸死人相的女店员走出来站在入口处,抱紧双臂盯着我看。小女孩立刻停住话头,向她跑去。我点着了第二支烟。

我住进了镇外的汽车旅馆,用公用电话给夏娃·玛丽·克罗斯打了过去。她今天依然是在咖啡厅上班,带着跟往常一样的表情招呼客人。

“你那边呢?这一天过得怎么样?”

“吃到了很好吃的三明治。说起来前阵子,我跟那个可恶的编辑主任大吵了一架,他说我要是没有结果就不用回去上班了,看来我在出版界已经没有立足之地了。”

“那样的话我们就搬到乡下去吧。买一间小农场,轻松悠闲地过日子。”

我把留宿的汽车旅馆名字和电话号码都给了她,跟她说如果有事找我就跟这边联系。汽车旅馆的陈设相当老旧,就连想洗个澡,都只有带着铁锈色的水可用。我小睡了一会儿,醒来时已经是晚上了。窗外可以看到汽车旅馆招牌上的霓虹灯在黑夜中闪着光。我穿好外套钻进了车里。

那位不知名的少女告诫我不要去,可我还是决定驱车前往招待券上的那个地址。夜里的雾更浓了,在车灯的照耀下,我驾着车沿着湖边的道路摸索前行。就凭我带的旅费,在这边可住不了几天。调查的时间是有限的,只好连夜探索这座小镇。而且,按照那孩子的曾祖母所说,那里也只有在晚上才会举办演奏会,说不定能趁着夜色找到个亮着灯的小店什么的。

浓雾缠绕着车身,让我感觉自己像包裹在奶白色厚毛毯中的婴儿。在我参考着地图谨慎行进时,发现了一条白天没有注意到的小道,这条岔路正是通往针叶林深处的。看来招待券上的地址就在这条路的尽头。没有任何铺装的道路宽度倒是足够汽车通行,我也就放下心掉转了方向盘,向着针叶林深处驶去。

穿过一座横跨河面的小桥后,路面发生了变化,不是沥青路面,而是古老的石板路,沿路还排列着街灯。这样的针叶林深处居然还有亮着街灯的地方,这已经足够奇怪了,然而那些用来照明的还不是电灯,而是以前的煤气灯。点点的火焰之光一直延伸向浓雾深处。

笔直的投影在前方突然向上折起,眼前出现了一堵砖砌的围墙。我停下车,想试试看能不能爬上墙去一窥墙内的世界,然而砖墙上面竖立着铸铁的枪尖状防护,想翻过去的话一定会被插成串烧的。好在砖墙本身并不是很高,我于是跳上车顶,一瞬间,墙内的景色尽收眼底,像是有钱人的豪宅一般的比詹姆斯·伯恩斯坦的宅邸都不差的大房子,浓雾环绕下它的剪影仿佛浮在空中,数不清的亮着灯的窗子横竖排列着,感觉能看到室内有人走来走去。

当我在车顶跳来跳去的时候,突然传来一阵马的嘶鸣声和车轮声。不容我多想,一辆巨大的马车穿过浓雾,从我的车旁通过,并不是农民用来运货的那种,而是中世纪的贵族们最喜欢坐的那种马车。在这个时间这种地方居然会遇到马车,真是想都不敢想。这种马车也只有在观光胜地才能看见吧。

我坐回车里,朝着马车行驶的方向开去。雾气不知不觉间淡了一些,感觉路比刚才要好走得多。围墙的中间有扇大门,刚才的马车就停在门前。我也在稍远的位置停车观察。

大门两侧各站了一个男人,脸上都戴着奇怪的银色面具。一个穿礼服长裙的女人从马上走下来,她身材肥胖,脸上戴着那种化装舞会用的蝴蝶形眼镜。女人取出了一个信封状的东西,交给戴假面的男人们看了看。男人们立刻打开大门,放那个女人的马车进入领地内部。因为离得太远我不能肯定,但那女人交给他们的信封看起来跟詹姆斯·伯恩斯坦保留的那张音乐会招待券非常相似。

那么,怎么办呢?我坐在驾驶座上问自己。是离开这里,回汽车旅馆去休息吗?还是应该走到那扇大门附近,试试看能从戴面具的男人那里问出什么呢?比如这到底是什么地方,出入的都是些什么人,这里到底在举办什么,等等。当然,这才是我应该干的事。我下了车往大门那边走去。一共两个戴面具的男人,也不知道看见我没有,始终直挺挺地站着一动不动。我走到他们面前细看那副银色的面具,好像鸽子的脸一样。

我抬起一只手向他们打招呼道:“你们的面具是在哪里买的?看起来挺不错的嘛。”

两人毫无反应。

“开玩笑的。有点儿事想问问你们。这里是什么地方?今天晚上有什么活动吗?是音乐会吗?”

我探头向门内望去。广场上停着好几辆马车,还有几辆经典款的古董轿车。想着再看清楚些,我不知不觉走得离门太近了。突然间,两个男人中的一个抓起我的手腕向后拧去。剧烈的疼痛让我一时喘不上气来。“投降!我投降!”我大喊着,但那男人不见一丝通融,手上的力道也没有减少半分。就在感觉手腕的筋都要被拧断了时,一个信封从我的口袋里掉了出来,正是詹姆斯·伯恩斯坦遗物中的招待券。另一个男人走上前将信封捡起,打开了里面的信纸。

“拜托了,请停下吧!真的要断了!我可报警了啊!”

突然,手腕被松开了。他们将手贴在胸口上,好像是在向我道歉。信封也还给了我,并且打出请我通行的手势,看来是他们两个误会了,把我当成了拥有这张招待券的大富豪詹姆斯·伯恩斯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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