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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蚀

日蚀

安迪·比塞特,你刚刚问我什么来着?

我“懂不懂你刚刚向我解释的这些权利”?

我的老天爷!怎么会有人这么蠢呢?

算了,别介意——可你还是唠唠叨叨的,现在听我说吧。我觉得你可能得听我说上大半夜,所以最好现在就习惯吧。我当然了解你向我宣读的内容!你以为你上次在市场上看到我之后,我就变成白痴了吗?如果你已经忘了,让我提醒你一下,那不过是星期一下午的事。那天我告诉你,买那种放了一天的面包,你老婆不打死你才怪——就像俗话说的,省小钱,花大钱,我敢打赌我说得没错吧?

安迪,我当然知道我有哪些权利,我老妈养的可不是笨蛋。我也知道我的责任。愿主保佑我。

我说的任何话都可能在法庭上成为不利于我的供词,你是这么说的,没错吧?真是怪事年年有哪!还有你,弗兰克·普罗克斯,你大可不必在脸上挂着傻笑。或许你现在是镇上了不起的警察,但是不久前我可看到你包着尿布,脸上挂着同样的白痴傻笑到处跑。给你一个小小的忠告,遇上我这种老太婆时,最好收起你的傻笑。依我看哪,西尔斯百货商品目录页的内衣广告都比你难读懂点哩。

好吧,我们玩笑也开够了,还是开始谈正事吧。现在我要告诉你们仨一大堆事情,其中很多内容可能会在法庭上成为不利于我的供词,如果有人在这么多年之后还想这么做的话。好笑的是,岛上的居民大概都已经知道了事情的经过,但就像老尼利·罗比肖喝醉时常说的,我现在屁也不在乎。罗比肖可是经常喝得醉醺醺的,所有认识他的人都会这么告诉你。

不过啊,我的确在乎一件事情,这就是我自己送上门来的原因。我没有杀薇拉·多诺万那个臭婆娘,不管你们现在怎么想,我还是希望你们相信我的话,我没有将她推下那该死的楼梯。如果你们想为别的事把我关起来,那我可以接受,但是我的手上可没沾一点那个臭婆娘的血。安迪,我想等我说完的时候,你就会相信我了。你小时候一直是个好孩子,我是说你很正派。现在你已经成为一个堂堂正正的大人了。不过,你可别得意忘形;你的成长过程就和其他男人一样,有个女人帮你洗衣服,帮你擦鼻涕,并在你行为出现偏差的时候,将你导回正途。

在我们开始之前,我还有一件事要说。安迪、弗兰克,我当然认识你们,但这个拿着录音机的女人是从哪儿冒出来的?

哦,天哪,安迪,我知道她是速记员!我刚刚不是说过,我老妈养的不是笨蛋吗?虽然到今年11月我就66岁了,但是我的头脑可清楚得很。我知道拿着录音机和速记本的女人是速记员。我看了所有的法庭节目,甚至连《洛城法网》也看了,那部电视剧里所有人的衣服似乎都穿不住十五分钟呢。

亲爱的,你叫什么名字?

嗯哼……那你又是从哪儿来的呢?

哦,安迪,别打岔!你今晚还有别的事要忙吗?你打算去沙滩上看看能不能抓到几个非法捕圆蛤的家伙吗?你的心脏可能受不了那种刺激吧?哈哈!

对,这样好多了。你叫作南希·班尼斯特,从肯纳邦克来,我是多洛雷丝·克莱本,就住在小高岛上。我已经说过,我要说的故事很长,说完之后你们就会明白,我一点也没说谎。所以如果你们要我提高音量或是放慢速度,直接告诉我就可以了,不必太拘谨。我要你们听清楚我说的每一句话,从这一句开始:二十九年前,当这位警察局局长比塞特才上小学一年级,还舔着罐边的酱汁时,我就杀了我的丈夫乔·圣乔治。

安迪,我觉得这里有一股风,要是你将那扇该死的门关上,风可能就没了。我不知道你为什么看起来一脸惊愕,你早知道我杀了乔,所有住在小高岛的人都知道这件事,而且可能琼斯波特那儿也有一半的人知道。只是没有人可以证明罢了。要不是那个笨婆娘薇拉又整了我,今天我也不会在这儿,在弗兰克·普罗克斯以及来自肯纳邦克的南希·班尼斯特面前坦承这件事了。

好了,现在她怎么也整不到我了,对吧?至少这一点颇让人感到安慰。

南希,亲爱的,把录音机挪过来,离我近一点,如果要做这件事,就把事做好,我非做好这件事不可。那些日本人做的玩意总是小巧玲珑吧?的确没错……不过我猜啊,我们都知道这台可爱的小机器里面的录音带上的内容,可能会让我下半辈子都待在女子监狱。但我没有别的选择。我对天发誓,我老早就知道薇拉·多诺万那个女人会害死我,我第一次见到她的时候就知道了。你们看看,现在她做了什么好事,看看那个该死的老太婆对我做了什么好事,这次她真的把我害惨了。不过,有钱人就是这样,如果他们不能踢你下地狱,也会假装好心地送你到地狱。

什么?

哦,天啊!安迪,你可不可以让我把话说完,我就快说到重点了!我只是还没决定,到底是要从后往前说,还是从前往后说。你们可不可以先给我来杯喝的?

哦,去他妈的咖啡!把整壶咖啡拿去灌你的卡祖笛好了。如果你舍不得分我一口你放在抽屉里的酒,那就给我一杯水好了。我才不——

你说什么?我怎么会知道你抽屉里有酒?安迪·比塞特,不知情的人还以为你昨天才从饼干盒里冒出来呢!你以为这个岛上的人只八卦我杀夫这件事吗?拜托,那都是老掉牙的故事了。倒是你啊,你还留了点酒呢。

弗兰克,谢谢你。你小时候一直都是个好孩子。不过,那时候在教堂里看到你,可真不是件舒服的事呢!还好你妈帮你把挖鼻孔的坏习惯改掉了。天哪,有时候你的手指头竟然可以一路挖到鼻孔底。你没把脑子挖出来,可真是个奇迹。你他妈的干吗脸红?哪有孩子不挖鼻孔的?他们都是从那个老“水泵”里挖一点绿“金子”出来。至少你还知道不往裤子和命根子上抹,至少在教堂里是这样的,有很多男孩子从来不——

好,好,好,安迪,我要开始说了。天哪,你这家伙可真啰唆呢!

这样吧,我要折中一下,既不从前往后说,也不从后往前说。我要从故事中间开始说,然后再说说之前和后来的事。安迪·比塞特,如果你不喜欢我这么做,大可写进表里,给牧师寄去。

我和乔有三个小孩。1963年夏天他死的时候,塞莱娜15岁,小乔13岁,而小皮特才9岁。唉,乔连个拉屎的尿壶也没留给我,当然也没留一扇窗户可以让我把尿壶扔出去——

南希,我想你稍后可能得将录音带稍微整理一下吧。我只是个脾气不好的老女人,嘴巴还坏,不过通常经历过不堪的生活之后,就会变成这副德行。

我刚刚说到哪儿啦?我自己也不记得了。

哦,没错。谢谢你,小甜心。

乔死后只留下岛上东海角的一个破烂小屋和六英亩[1]地,大部分的土地上只长着乱糟糟的黑莓丛蔓,和一些伐完后又长出来的无用杂树。还有什么?让我想想。三辆开不动的卡车——其中两辆是皮卡,一辆是运浆车,四捆木柴,杂货店的账单,五金店的账单,石油公司的账单,殡仪馆的账单……你们还想听更精彩的吗?他下葬不到一个星期,那个酒鬼哈里·杜塞特就拿着一张该死的借条来要钱,说乔和他赌棒球赛,欠他20美元!

乔就留给我这些,但你们以为他会留给我他妈的保险金吗?想得美!不过呢,后来事情的发展倒是有点因祸得福。这个我待会儿再说,但现在我想说的是,乔·圣乔治真的不是人,他简直是套在我脖子上的石磨。不,比那更糟,真的,因为石磨不会喝醉酒,然后在半夜1点回家,浑身酒臭味,还想搞你。可这都不是我杀了那个龟孙子的原因。不过我想,从这儿开始说起倒也不错。

我告诉你们,小岛可不是个杀人的好地方。因为似乎老有人在附近,在你最不能忍受时,探头探脑地想知道你的家务事。那就是我当时做这件事的原因,我待会儿也会提到这一点。现在我只想说,薇拉·多诺万的丈夫死于巴尔的摩城外的一场车祸,当时,如果他们不在小高岛上避暑,就会住在巴尔的摩。大约在她丈夫死后三年,我做了那件事,那时候,薇拉的身体还很好。

乔走了以后,家里没有收入,我真是陷入了困境。我可以告诉你,我想世界上没有人会比一个独自抚养三个孩子的女人更觉得绝望的。当时我差点就决定离开小岛,看看自己能不能在琼斯波特找到工作,在商店里当售货员或者在餐馆里当服务员。这时,那个蠢女人突然决定要整年住在岛上,几乎所有人都觉得她疯了,但是我却不太惊讶——反正那时候她已经常常在这儿住了。

那时为她工作的人,我不记得他的名字了。不过安迪,你应该知道我说的是谁,就是那个总穿紧身裤的愚蠢的欧洲人,他裤子紧到全世界都看得见他那儿有多大,跟梅森罐差不多。他打电话给我,说“夫人”(他就是这么称呼她的,“夫人”,我的天哪,他可真蠢)想知道我可不可以当她的全职管家。好吧,从1950年起,一到夏天我就成了他们家的管家,所以我觉得她在找别人之前会先打电话给我也是很自然的事。在当时,这份职缺就像是应验了我的祷告一样,我当场就答应了。从那时起,我就开始担任她的全职管家,直到昨天上午她从楼梯上摔下来,撞到她愚蠢的头为止。

安迪,她丈夫是做什么的?制造飞机,是吧?

哦,是啦,我猜我听过那种说法,但是你也知道岛上的人喜欢嚼舌根。我只知道他们很有钱,超级有钱。他死后,她得到了所有遗产,当然,要除掉政府拿走的一些税金,不过我怀疑政府是不是拿到了实际上该抽的税金。迈克尔·多诺万可是像图钉一样,尖锐得很呢,也很狡猾。虽然从薇拉过去十年来的作为来看,没人会相信这一点,但是她其实和他一样狡猾,这份狡猾一直伴随着她,直到她死了为止。不晓得她会不会知道,如果她不是心脏病发,安安静静地躺在床上过世,会害我陷入什么样的困境。我今天大半天都待在东海角,坐在那些摇摇晃晃的阶梯上,想着这件事……这件事和其他上百件事。首先,我会想,不,一碗燕麦也比薇拉·多诺万聪明,然后我记起她在吸尘器这件事上的态度,我想着,也许……对,也许……

但现在,这已经不重要了。现在唯一重要的事情就是,我从煎锅里掉进火坑了。我很想在屁股烧焦之前,把自己拉出来,如果我还能这么做的话。

我刚开始是薇拉·多诺万的管家,后来变成他们所谓的“支薪看护”。不久之后,我就发现了这两者的不同。当薇拉·多诺万的管家,我必须一星期五天,一天八小时地做牛做马,忍气吞声;当她的支薪看护更累,我必须夜以继日地工作。

1968年夏天,她第一次中风。当时她正在看在芝加哥举行的民主党全国代表大会的电视转播。那次只是轻微中风,她常将那次中风怪罪到休伯特·汉弗莱[2]头上。“我看了那个快乐的浑蛋太多次,”她说,“然后我那该死的血管啪的一声就爆裂了。我早该知道会发生这种事,这也很有可能会发生在尼克松身上。”

1975年,她再度中风,那次比较严重,而且她也没有政治人物可以怪罪了。弗雷诺医生告诉她最好戒烟戒酒,不过他大可不必和她多费唇舌,傲慢自大又自视甚高的薇拉·多诺万才不会理会奇普·弗雷诺这种平庸的老乡村医生说的屁话。“我会把他埋了,”她以前常常这么说,“然后坐在他的墓碑上,来一杯苏格兰威士忌加苏打。”

之后她就像真会这么做似的,他继续唠叨,而她依然我行我素,就像玛丽王后一样。然后到了1981年,她第一次重度中风,第二年那个欧洲人就在大陆因车祸身亡了。那是1982年10月,就是我搬去和她同住的时候。

我当时有必要这么做吗?我不知道,应该没必要吧!就像老哈蒂·麦克劳德常说的,我自己有社会保险。钱不多,可那时候孩子们早已不在我身边了——小皮特就像可怜的迷途羔羊一样,从地球上永远地消失了,我还是想办法存了一些钱。住在岛上本来花费就不高,虽然现在的物价比以前高,但和大陆那边比起来,还是省钱多了。所以我想当时我没有必要去和薇拉住,真的不需要。

不过到了那个时候,我和她已经很习惯彼此了。这种事男人是不会懂的。我想这位拿着速记本、笔和录音机的南希可能会了解,她现在可能不方便说话。我们习惯彼此,就像两只老蝙蝠习惯相互挨着,一起倒挂在同一个山洞里一样,可我们远远不是你口中所说的最好的朋友。而事情其实也没有很大的变化,把我上教堂穿的礼拜服挂在我衣橱里的家居服旁边,真的算是最大的变化了,因为在1982年秋天之前,我就已经每天白天都待在那里,也几乎都在那儿过夜。我拿到的薪水多了些,不过还没多到让我能付得起我第一辆凯迪拉克的首付,如果你知道我的意思。哈!

我猜当初我会这么做大概是因为她身边没有其他人了。她在纽约有个业务经理,叫格林布什,但格林布什可不会到小高岛上来,好让她可以从卧室的窗户朝他大吼,要他晾床单,还一定得用上六个衣夹,四个可不行。他也不会想搬进客房,帮她换尿布,擦她肥屁股上的屎,而她还会指控他偷了她该死的陶瓷猪里的硬币,说一定要他付出代价,送他进监狱。格林布什给她开支票,我帮她清大便,还得听她叫骂,抱怨床单、吸尘器和她那该死的陶瓷猪之类的事。

这一切是为了什么?我并不期待可以因此得到勋章,更不用说得到紫心勋章。我这辈子擦的屎已经够多了,听过的屁话更多(别忘了,我嫁给乔·圣乔治十六年了),可是我并没有因此而变得软弱。我猜我最后会去陪她,是因为她已经没有别人可以依靠了;要么我过去,要么她进疗养院。她的孩子们从没来看过她,这一点让我替她感到难过。我并不指望他们会帮忙照顾她,你们可别以为我会这么想,但我就是搞不懂,不管有什么不愉快的事,为什么他们无法尽释前嫌,偶尔来探望她一下,陪她度过一天或者一个周末。她是个讨人厌的臭婆娘,这一点毋庸置疑,可她好歹也是他们的妈啊!而且那时她也已经老了。当然,我现在比当时知道更多的事,但是——

你说什么?

是的,我说的是真话。如果我说谎,就让我遭天打雷劈好了,我的孙子们就喜欢这样说。如果你们不相信我说的话,尽管打电话给格林布什那个家伙。我真期待在报纸上看到这则新闻,会的,这种事情绝对会刊登出来的,到时候在班戈《每日新闻》那堆多愁善感的文章当中,会有一篇报道这个美好的故事。但是呢,我要告诉你们,这个故事一点也不美好,根本是个他妈的噩梦。不管这里发生了什么事,大家一定会说是我给她洗了脑,让她那么做,然后害死了她。我知道会是这样,安迪,你也知道。不管是在天堂还是在这个世界,如果人们想往最坏的地方想,没有一种力量可以阻止他们。

但是呢,那些话没有一句是真的。我没有逼她做任何事,而她这么做也不是因为她爱我,或者喜欢我。我猜啊,她这么做可能是因为她觉得对我有所亏欠,她那独特的作风可能让她觉得她亏欠我很多。不过照她的怪脾气,这种事她是绝对不会说出口的。这甚至也有可能是她感谢我的方式……并不是因为我帮她换尿布,而是因为在那些电线从墙角飞出来或是尘土怪从床底跑出来的夜晚,我陪伴着她。

我知道你们不懂我在说些什么,但是待会儿你们就会懂了。在你们打开那扇门、走出这个房间之前,我保证你们会了解所有事情。

她有三种糟蹋人的方式。我知道有些女人花招更多,不过对一个基本被困在轮椅上或是床上的老女人来说,三种就够了。对那种女人来说,他妈的三种就够了。

第一种就是,她没有办法控制自己。你们还记得我刚刚说的衣夹吧,我一定得用六个衣夹来夹床单,绝不能只用四个。那还只是其中一个例子。

为傲慢自大的薇拉·多诺万女士工作,事情一定得照她的方式做,而你绝对不会想忘记哪些事该怎么做。她一开始就告诉你事情该怎么做,我现在告诉你,我真的就照她的方式做事情。如果你忘记一次,你就要挨她的骂。如果你忘记两次,她就扣你薪水。如果你忘记三次,那一切就结束了,你卷铺盖走人,她可不管你有什么理由。那就是薇拉的规矩,我倒是还应付得来,只觉得规矩很严厉,不过也很公平。如果她告诉过你两次将烘焙食物从烤箱里拿出来后该搁在哪个架子上,而且绝不要像贫穷的爱尔兰人一样,将架子留在厨房的窗台上来凉食物,但你还记不住的话,那你就永远也不用记住了。

三振出局,规矩就是这么定的,绝对没有例外。因为这些规矩,这些年来,我在那栋房子里和许多不同的人共过事。我以前听人家说过好几次,为多诺万一家人工作就像是走旋转门。你可能转一圈或两圈,有些人可以转到十圈或十二圈,不过你最后一定会被甩到人行道上。所以,当我刚开始为她工作的时候,那是1949年的事了,我整个人都忐忑不安,就像要踏进恶龙的洞穴一样紧张。但是她并不像大家描述的那么坏。如果你能耳听八方,就可以留下来。我就这样做了,那个欧洲人也这样做了。不过你必须随时留意,因为她很精明!因为她总是比其他来岛上度假的人知道更多发生在岛上的事……也因为她可以很刻薄。即使在她遇上所有不幸的事情之前,她也可以很刻薄。对人刻薄可能是她的嗜好吧。

“你来这里做什么?”第一天上班时她就对我这么说,“你不好好待在家里照顾小婴儿,为你生命中最重要的人做丰盛的晚餐,来这里做什么?”

“卡勒姆太太很乐意一天帮我照顾塞莱娜四个小时,”我说,“太太,我只能做兼职。”

“我也只需要一个兼职的,我相信我在本地那家破烂报纸上登的广告就是这样写的。”她马上恢复了本性,但只是让我见识到她的伶牙俐齿,还不像她后来许多次说出口的伤人的话那么尖酸刻薄。我还记得那天她正好在织毛衣。那个女人的编织速度像闪电一样快,一天织好一双袜子,对她来说简直轻而易举。即使她10点才开始,也可以织完。不过,她说她得在心情好的时候才行。

“是啦,”我说,“的确没错。”

“我的名字不是‘是啦’,”她一边说,一边放下编织的东西,“我的名字是薇拉·多诺万。如果我雇用你的话,你得叫我多诺万夫人。在我们熟到可以改称其他名字之前,你就这么称呼我,而我会叫你多洛雷丝。听清楚了吗?”

“听清楚了,多诺万夫人。”我说。

“好了,看来我们有个好的开始。现在我问你一个问题:多洛雷丝,你自己有个家要管,为什么要来这里当管家?”

“我想多赚一点钱过圣诞节。”我说。我在来这里的路上就已经想好,如果她问我的话,我就这么回答。“如果到时候我让您满意,如果我喜欢为您工作,或许我会再待久一点。”

“如果你喜欢为我工作。”她重复我的话,转了转眼珠,好像这是她听过的最蠢的话似的,哪有人会不喜欢为伟大的薇拉·多诺万工作?然后她重复道:“圣诞节的钱。”她停了一下,一直看着我,接着用更挖苦的语气又说了一次:“圣——诞——节的钱!”

她可能怀疑我去应聘是因为我已经穷得没半毛钱,婚姻也出了问题,而她只想看我脸红,垂下眼睛的样子,以此来确定她的猜测。所以我没脸红,眼睛也没垂下,虽然当时我只有22岁,要那么做也很简单。我也不会向任何人承认,我的生活真的出了问题,谁都别想从我嘴里套出话。不管薇拉的语气有多挖苦,告诉她圣诞节的钱这个理由就可以了,我只允许自己承认,那年夏天,家里的开销有点紧。过了好多年,我才能承认那一年,我入虎穴去她家工作的真正原因是,乔每天花钱买酒喝,每个星期五晚上还在大陆那边福吉酒馆的扑克桌上输钱,所以我必须想办法贴补家用。那时候我还相信男人对女人的爱和女人对男人的爱比人类对喝酒的爱还强烈,相信爱情最后会浮到上面来,就像牛奶瓶里面的奶霜一样。往后十年我学乖了。有时候我们就是得从现实生活中才能学到教训,你们说是不是?

“这样吧,”薇拉说,“多洛雷丝·圣乔治,我们都给彼此一个机会好了……虽然你可能会表现得不错,但我猜你大概一年之内又会怀孕,那之后我们就不会再见面了。”

其实当时,我已经怀孕两个月了,但还是那样,谁都别想从我嘴里套出话。我要得到这份周薪10美元的工作,我也拿到了,要是我说我挣的每一分钱都是血汗钱,你们最好相信我的话。那年夏天,我像牛一样拼了命工作,劳动节到来时,薇拉问我,他们回巴尔的摩之后,我想不想继续做这份工作。你知道的,像那样的大房子真的整年都需要有人照看。我说:“可以。”

我一直在她家工作,直到小乔出生前一个月,他还没断奶我就又回去工作了。夏天的时候,我请阿琳·卡勒姆帮我带小孩,因为薇拉这个人不喜欢家里有小孩哭闹的声音,她不允许。不过,在她和她先生回巴尔的摩之后,我就带着小乔和塞莱娜去工作。塞莱娜大部分时候不用人陪,尽管还不到3岁,但很让人放心。我每天就用推车推着小乔去工作,他是在薇拉的主卧学会走路的,你们大可相信,薇拉绝对没听过这回事。

我分娩后一个星期,她打电话给我(我根本没通知她生子的事,所以如果她以为我想得到什么昂贵礼物的话,那可是她自己的问题),先恭喜我生了个男宝宝,然后才说出我认为她打这通电话的真正用意——她帮我保留了我的工作。我想她一定希望我会受宠若惊,我还真是这样的。这大概是薇拉那样的女人能够恭维你的极限,比我在那年12月收到她寄来的25美元的奖金更有意义。

她待人严厉,但是很公平,而且在她家,她一直都是老大。反正她先生也不常过来,十天里可能只来一天。即使是在夏天,照理说他们应该一直待在岛上,她先生也不常出现。不过,当他在的时候,你还是知道该听谁的。他可能有两三百个高管,他一不高兴,他们就吓得腿软,但在小高岛上,她才是老大。她告诉他进门前先脱鞋,别让鞋底的泥土弄脏了她干净的高级地毯,他就会乖乖听话。

而且就像我说的,她做事自有一套方法。总是这样!我不知道她哪来的这些想法,不过我的确知道,她成了自己那些想法的囚徒。如果事情不照她的方法进行,她就会头痛或者肚子痛。她每天要花很多时间检查大大小小的事情,我常常想,如果她自己来整理家务的话,或许她的心境会比较平和吧!

所有的浴缸必须用Spic & Span牌清洁剂刷得亮晶晶的,这是其中一项。省事牌不行,顶呱呱牌不行,清洁先生牌也不行,只能用Spic & Span牌。要是让她抓到你用别的清洁剂刷浴缸,那就求上帝保佑你吧!

说到熨衣服呢,你必须用一种特别的衣领净,喷在所有上衣的衣领上,而且喷衣领净之前,还得先放上一片网纱。我觉得那片该死的薄纱根本起不了什么作用,我在那栋房子里至少熨过一万件上衣,但是,如果她走进洗衣房,看见你正在洗衬衫,却没在衣领上放那一小片网子或将它挂在熨衣板一端,愿上帝保佑你吧。

如果谁在厨房炸东西,却忘记打开排气扇,愿上帝保佑你吧。

车库里的那些垃圾桶也有一套管理方法。垃圾桶共有六个,桑尼·奎斯特每个星期来收一次泔水,管家或女佣——谁在附近,就谁负责——必须在他离开的那一分钟,那一秒,立刻将垃圾桶拉回车库。不是只将它们拉到车库的角落里就算交差,还必须得将它们放在车库的东墙边,两个两个地排在一起,而且盖子要倒放在上面。如果你忘记了这样做,愿上帝保佑你吧。

还有写着“欢迎”字样的迎宾垫,总共有三块。一块放在前门,一块放在露台门,一块放在后门。放在后门的那块垫子的右上角还有“后门”这个傲慢自大的标志,去年,我实在是看烦了,就把它拆了下来。每个星期我都得将这些垫子拿到后院角落里的一块大石头上。哦,我指的是距离游泳池约40码[3]的地方,然后用扫帚拍打垫子上的尘土。真的得用力拍,拍得尘土满天飞。如果你偷懒的话,很可能会被她抓到。她不会每次都监视着你拍打垫子,但通常会这么做。她会站在露台门前,拿着她先生的双筒望远镜看。重点是,你把垫子拿到房子里之后,必须确保“欢迎”字样摆对了方向。所谓摆对方向就是,不管客人从哪个门走进来,“欢迎”字样都是正的。如果把垫子方向摆反了,愿上帝保佑你吧。

像这样大大小小的规矩可能有四五十条。那个时候啊,从我在那儿当兼职女佣开始,你就能经常在杂货店听到别人臭骂薇拉·多诺万。多诺万一家经常招待客人,他们家在20世纪50年代请了许多家庭女佣,通常骂得最大声的是一些小女孩,她们是兼职女佣,都是因为连续三次忘记其中一项规矩而被解雇的。她们会告诉任何想听的人,薇拉·多诺万是个非常刻薄、牙尖嘴利、令人讨厌的老家伙,就像疯子一样。这个嘛,或许她真的疯了,或许没有,不过我大可告诉你——如果你记得她的规矩,她就不会找你麻烦。我是这么想的:只要能记住下午播出的肥皂剧里谁和谁上床,应该就能记住刷浴缸必须用Spic & Span牌清洁剂,还有将垫子摆回去时,要摆对方向。

不过,说到床单哪,那可是一件你永远也不想弄错的事情。床单两边必须完全拉齐,晾在晾衣绳上,你知道的,这样褶缝才会对齐。而且每条床单都必须夹上六个衣夹,绝对不能只用四个,一定要六个才行。如果你让床单沾到泥土,那就不必担心会犯错三次了,因为根本不会有第二次机会。晾衣绳就在侧院里,就在她卧室的窗户下面。年复一年,她会站在窗边对着我吼:“多洛雷丝,要用六个衣夹!有没有听到我的话!我说六个,不是四个!我在数着呢,我的眼力还跟以前一样,好得很!”她会——

亲爱的,你说什么?

哦,胡说,安迪——别管她。这个问题很正常,哪个男人会聪明到问这个问题?

我就告诉你吧,来自缅因州肯纳邦克的南希·班尼斯特。是的,她的确有一台烘干机,很漂亮的一大台呢!不过,我们不可以将床单放到烘干机里,除非天气预报说会连续下五天雨。“一个体面人的床上唯一值得铺的床单,就是晾在户外晒干的床单,”薇拉会这么说,“因为晒过的床单有很舒服的味道,那是微风拂过时留下的,微风的味道可以让人一夜好梦呢。”

她对许多事情都有一堆歪理,不过床单的新鲜气味这说法还是蛮有道理的,我想这一点她说得没错。美泰克烘干机烘干的床单和徐徐南风吹干的床单,味道就是不一样。但在冬天,早上的气温常常只有10摄氏度,风刮得厉害,湿度又高,那是直接从大西洋吹过来的强劲东风。毋庸置疑,像那样的早上,我本该直接放弃那舒服的味道。在寒冷的天气晾床单简直就是一种折磨。除非亲自做过这种事,否则你是不会明白的,而一旦做过这么一次,你又绝对不会忘记。

你拿着洗衣篮走到晾衣绳边,还有蒸汽往外冒,最上面的床单还是温的。如果你从来没做过这件事,可能会这么想:“哦,其实没那么糟嘛!”可等到你晾好第一条床单,把两边拉齐,夹上六个夹子后,床单就不再冒蒸汽了。它还是湿的,但是变得冷冰冰的;你的手指是湿的,也是冷冰冰的。不过,你还是得继续晾下一条床单,然后下一条,然后再下一条。这时,你的手指已经冻成了红色,也不灵活了,你的肩膀发痛,你的嘴巴因为叼着衣夹而抽筋——这么做我的手才能腾出来将那该死的床单拉整齐,最难受的还是你的手指。要是手指真的冻得没有知觉,那就算了。你几乎要向上帝祈祷,干脆让手指冻到没有知觉吧,但偏偏天不从人愿,手指只冻成红色。这时候如果床单还没晾完,手指会变成淡紫色,很像某些百合花边缘的颜色。等到你终于全部晾完,你的手就真的变成爪子了。最糟糕的是,你知道当你拿着空洗衣篮走进房子,双手突然感受到热气时会发生什么。手先会感到刺痛,然后指节开始抽痛——那真的很痛,因此倒是比较像哭喊,而不是抽痛。安迪,我真希望我有办法说清楚那种感觉,让你能够体会,可我没办法。坐在那边的南希·班尼斯特看起来好像知道那种感受,至少一点点吧。不过,冬天在大陆那边晾衣服和在岛上晾衣服可是天壤之别啊!当你的手指开始暖和起来时,那感觉就像是有一窝虫在里面啃啮一样,所以你会涂一些护手霜,等着那种刺痒感慢慢退去。但你知道,不管在手上涂了多少护手霜或是绵羊油,都是没用的。到了2月底,皮肤还是会皲裂得很严重——如果握起拳头,皮肤还会裂开,渗出血丝。有的时候啊,即使你已经暖和过来了,可能也已经上床睡觉了,但是你的手会在半夜把你疼醒,手指因为那刺痛的记忆而啜泣。你们以为我在开玩笑吗?你们想笑就尽管笑好了,反正我没开玩笑,绝对没有。你几乎可以听到它们啜泣的声音,就像小孩子找不到妈妈时一样。那个声音来自内心深处,你就躺在床上,听着那个声音,知道自己往后还是得到外头去做同样的事,不会改变。女人做的这些工作,男人不懂,也不想懂。

当你正在经历这种事——双手冻僵,手指冻紫,肩膀酸痛,鼻涕直流,在上唇紧紧冻住——的时候,她通常就站在或坐在她卧室的窗户边上,往外看着你。她蹙着额头,嘴角下垂,双手紧握,整个人紧绷着,好像那是什么复杂的医学手术,而不是在寒风中晾床单这等小事。你可以看见她这次在努力地克制着自己,紧闭嘴巴。但过了一会儿,她实在无法继续克制了,于是将窗户往上一推,探出头来。这时,寒冷的东风将她的头发往后吹去,她向下面吼叫着:“六个衣夹!一定要记住用六个衣夹!你可别让我的高级床单被吹到院子的角落里!你给我听清楚了!你最好这么做,因为我在这儿看着,而且我在数着呢!”

到了3月,我梦见自己拿起那把我和那个欧洲人用来砍厨房柴火的斧头(那是在他死之前;他死之后,这份工作就完全落在我肩上,我可真是幸运哪),朝着那个多嘴多舌的贱货的两只眼睛中间唰地砍下去。有时我真的可以看见自己这么做,看看她把我逼得有多疯狂,但是我想我一直都知道,她也讨厌那种朝下面大吼的方式,就像我讨厌听见那种声音一样。

这就是她糟蹋人的第一种方式——她无法控制自己。其实比起对我,这对她自己来说更糟糕,尤其在她重度中风之后。那时候已经没有那么多床单衣物要晾了,但是在大部分房间被关上,以及大部分客房的床被撤走,床单被装进塑胶袋,存放进衣柜之前,她对这些事还是一样吹毛求疵。

1985年左右,她让大家不得安宁的日子结束了,她的行动必须依赖我,这让她觉得很难受。如果我不在那儿,不能将她抱下床,放到轮椅上,她就整天都待在床上。她长胖了不少,从60年代早期的130磅[4]左右增加到190磅,增加的大多都是老人身上那种淡黄色的肥肉。那些肥肉就垂在她的手臂、大腿和屁股上,活像是杆子上挂了一堆面团。有些人在垂暮之年会瘦得像竹竿一样,但薇拉·多诺万不是。弗雷诺医生说,这是因为她的肾罢工了。我猜也是,不过我常常会想,她根本是想折磨我,才会变得这么胖。

体重不是唯一的麻烦,当时她还快瞎了——那是中风造成的。中风之后,她有时看得见,有时看不太清楚。有时她的左眼只能看见一点,而她的右眼却好得很,但大部分的时候她会说,看东西雾茫茫的,像是隔着一片厚厚的灰色窗帘。我猜你们可以理解这为什么会让她抓狂,因为她是个不会让任何事情逃过她双眼的人。她甚至为了视力的事哭过好几次。你们应该相信,像她那样冷酷的孩子,哭有多么不容易……即使经历过这些不堪的岁月之后,她依然是个冷酷的孩子。

弗兰克,你说什么?

老了就是这样?

我不知道是不是这样,我说的是实话,但我不这么认为。假如她真的是这样,那也一定和其他人不一样。我这么说可不是怕负责认证她遗嘱的法官会因此大做文章。他想拿她的遗嘱去擦屁股,我也没意见,我只是不想蹚这趟浑水。不过我还是得说,她的脑子并不是完全不管用,即使到了最后也一样。可能有点糊涂,但并没有退化到完全不能思考。

我会这么说主要是因为,有时候她几乎像以前一样精明。这通常是在她稍微看得见东西的日子里,她让你帮她在床上坐起来,或者自己可以走上两步,从床上走到轮椅那儿,而不必让我像搬粮食一样把她搬过去。我会将她放在轮椅上,这样我可以给她换床单。她也想坐到轮椅上,这样她才能来到她的窗户边,就是那扇朝向侧院的窗子,再往更远的地方望去,还可以看到港口。有一次她告诉我,如果她一天二十四小时都得躺在床上,什么也不能做,只能看着天花板和墙壁,那她一定会发疯的。我相信这真的会让她发疯。

没错,有时候她脑子的确不太清醒,她会不知道我是谁,甚至不太知道她自己是谁。在那些日子,她就像是从停船处漂走的船,只不过她是在时间里,而不是在海上漂流。她早上以为今年是1947年,到了下午又以为是1974年。可她也有脑子清醒的时候。随着时间一天一天地过去,她脑子清醒的日子也越来越少,而且常有轻微中风的情形发生,但她确实有脑子清醒的时候。那些时候就是我倒霉的时候,因为如果我让她起床,她就会像以前一样糟蹋人。

她会变得很刻薄,那是她糟蹋人的第二种方式。那个女人如果想这么做的话,可是会翻脸不认人的。即使大多数时候被困在床上,包着尿布,穿着橡胶裤,她也是个真正的讨厌鬼。她在大扫除日那天拉的那些屎就足以说明她有多刻薄了。她不会每个星期都这么做,不过我对天发誓,她常常在星期四那天这么做,次数频繁得根本不像是巧合。

星期四是多诺万家的大扫除日。他们家可是栋大房子,除非你们到里面走上一圈,否则是不会明白到底有多大的。不过啊,那栋房子的大部分房门都关起来了。以前可能有六个绑着方头巾的女佣,她们在这儿擦一擦,在那儿洗洗窗户,或者清理天花板角落里的蜘蛛网。那种光景已经是二十多年前的事了。有时候我走过那些阴暗的房间,看着盖上防尘布的家具,想着50年代,他们办夏日宴会时大宅子的辉煌绚丽——草坪上常常有各种颜色的日式灯笼,我可是记得很清楚呢,然后我会打一阵奇怪的冷战。到了最后,生活总是会失去那些明亮的颜色,你们注意到了吗?到了最后,一切事物看起来都是灰色的,就像洗过太多次的衣服一样。

过去四年来,房子里开放的地方有厨房、主客厅、餐厅和面朝游泳池与露台的阳光房,还有楼上的四间卧室——包括她的卧室、我的卧室以及两间客房。冬天的时候,客房不怎么开暖气,不过还是整理得很舒适。万一她的儿女真的来小住几天,就可以派上用场。

哪怕在这最后几年,还是会有两个镇上来的女孩在大扫除日那天来帮我。来帮佣的女孩常常换人,但从1990年左右起,就一直是肖娜·温德姆和弗兰克的妹妹苏茜。没有她们的帮忙,我自己还真是忙不过来呢!不过我还是要做很多事。星期四下午4点,在那两个女孩回去后,我的两条腿都快酸死了。可还是有许多事要忙,衣服还没熨完,星期五的采购单还没写,当然还得为牙尖嘴利的女王准备晚餐。就像人家说的,坏人不得闲。

只是很可能就在我快要忙完这些事的时候,她又会有些糟蹋人的行为,让我不得闲。

通常她上厕所的时间很固定,每三个小时,我会将便盆放在她身体下面,她就乖乖地尿尿。她中午尿尿的时候,通常会顺道撇大条。

但星期四除外。

不是每个星期四,而是她神志清楚的星期四,我通常会麻烦不断,忙得不可开交,而且累得背痛,痛得我到半夜还睡不着。

到最后,服用阿纳辛-3这种止痛药也不能缓解。我大半辈子都壮得像牛一样,现在依然像牛一样健康,不过65岁就是65岁呀,没办法像以前那么壮啦!

星期四早上6点的时候,她的便盆没有像平时一样有半盆尿,只有几滴而已。到了9点还是一样。然后到了中午,她没有像平常一样尿尿,顺便撇大条,什么也没有。这时候我就知道,我得等着收拾残局了。其实如果从星期三中午开始,她就不撇大条,那我可以肯定,到时候我有的收拾了。

安迪,我看得出来你拼命想忍住不笑,那也不打紧,你想笑就笑吧!那时候这种事可不好笑,不过现在事情都过去了,你现在想的都是事实。那个脏老太婆有个大便储蓄账户,就像她存了好几个星期,好收取利息一样,只不过提款的都是我。不管我想不想要,我都得替她去提。

星期四下午我常常得跑上楼,想办法在她拉屎之前及时递给她便盆,有时候我真的做到了。不过,不管她眼睛的状况如何,她的耳朵可灵敏得很呢!她知道我从来没让那些镇上来的女孩用吸尘器清理客厅的那块欧比松地毯。当她听见吸尘器开始清理那块地方时,她会启动她那疲倦的老工厂,然后她的大便账户就会开始付利息。

之后,我想到一个可以预防她在裤子里拉屎的方法。我会对着其中一个女孩大声说,接下来我要用吸尘器清理客厅,即使她们两个还在隔壁的餐厅里,我也会这么大声说。我会启动吸尘器,不过不使用,而是走到楼梯底下,站在那儿,一只脚踏在第一级楼梯上,并将我的手搁在楼梯栏杆上的螺旋形支柱上,活像田径选手蹲着,等待发令员开枪让他们起跑一样。

有一两次我上去时太快了,那可就不好了,就像是选手因抢跑而惨遭淘汰一样。我必须在她的发动机已经启动,来不及刹车之后,但又没放开离合器,没有真的在她穿的宽松旧裤子上拉屎之前抵达。我时间都抓得很准。要是你们知道算错时间就得给这个190磅的老太婆翻身的话,你们也会像我一样,可以将时间算得相当准确。那就像是要处理一颗装满屎,而不是炸药的手榴弹。

我爬上楼,她正躺在病床上,满脸通红,嘴巴紧闭,手肘陷入床垫,双手握成拳头,开始“嗯!嗯嗯——嗯嗯嗯——”大叫着。我告诉你们哪,在家里,她只需要几卷从天花板垂吊下来的捕蝇纸,和一本摆在大腿上看的西尔斯商品目录就行了。

哦,南希,别再嘬你的腮帮子了。就像人家说的,情愿释放出来,忍受羞愧,也不憋在心里,忍受痛苦。而且啊,这真的很好笑——拉屎就是这么一回事,你去问个小孩子就知道了。反正现在都结束了,我还可以说得更好笑呢!真的不赖,对吧?不管我现在陷入多大的麻烦,处理薇拉·多诺万的拉屎星期四的日子已经过去了。

听见我进她的房间,她会生气吗?她会像一只爪子被卡在蜂蜜树里的熊一样火大。“你上来做什么?”每当我抓到她做一些不怎么光明正大的事,她就会用那种傲慢的语气质问我,好像她还是以前那个被父母送去瓦萨学院,或者叫七姐妹女子学院读书的千金小姐一样。“多洛雷丝,今天是大扫除日!你快去好好工作!我没有摇铃找你来,我现在也不需要你!”

她可别想吓着我。“我觉得你真的需要我,”我说,“你屁股那个方向传过来的气味,可不是香奈儿5号的味道,对吧?”

有时候在我撤下床单和毛毯时,她甚至想打我的手。她会恨恨地怒视着我,好像如果我不停止手里的动作,她就要将我变成石头似的,而且她会嘟起下嘴唇,就像不想去上学的小孩子一样。不过,我从不因为她的这些举动而停下来。帕特里夏·克莱本的女儿多洛雷丝可不是被吓大的。不管她当时是不是在打我的手,我都会在三秒钟内将床单撤下,脱下她的衬裤并拉开尿布胶带的时间也从来没超过五秒。大部分时候,她试了几次就会停下来,不再打我,因为她被抓包了,而我们两个都知道这一点。她的身体太老了,因此一旦开始拉屎,就必须拉完,不能暂停。我会以熟练的技术,将便盆放在她下面,而当我转身离开,准备下楼真去清理客厅的时候,她会像码头工人一样破口大骂。我告诉你们哪,那个时候,她说话可是一点也不像瓦萨学院里的女学生哩!因为薇拉知道,那次她又输了,而她最讨厌的就是这一点了。即使老了,她也不喜欢输。

事情就这样持续了一阵子,然后我开始想,我已经打赢整场战争,而不是只有几场战役。我早该知道的。

大扫除日又到了,这大概是一年半前的事,当时我已经准备好冲上楼去,在她拉屎之前抵达。我甚至已经有点喜欢上这档事了,过去有好多次,我都慢了她一步,现在总算是扳回了几局。我觉得那次她计划要来一次大拉特拉,如果她能得手的话。所有迹象都显示我的猜测没错。譬如说,她不只是那天心情好,而是整个星期心情都很好。那个星期一,她还要我将木板架到她轮椅的把手上,好让她能玩几把单人纸牌,就像以前一样。至于她的肠子呢,已经进入干旱期了——从周末起,她就一点屎也没拉过。我猜她计划的就是在那个星期四,给我来一次她该死的无息存款和储蓄账户大提款。

那个大扫除日中午,我把便盆从她身子下面拿出来后,看见里面像根骨头一样干干净净,于是我对她说:“薇拉,你不觉得如果你努力一点的话,就会有更好的表现吗?”

“哦,多洛雷丝,”她回答,同时用她那雾蒙蒙的蓝眼珠看着我,就像玛丽的小羊羔一样无辜,“我已经很努力了,我真的很用力,都觉得有点痛了。我想可能是便秘了吧。”

我马上同意她的说法。“我想也是,如果再拉不出来的话,亲爱的,我就得喂你吃一整盒埃克-莱克牌泻药啦,帮你通通便!”

“哦,我想过不了几天就好了。”她说,给了我一个微笑。当然,那时候她的牙齿都已经掉光了。除非她坐在轮椅上,否则她不能戴下排的假牙,以免她咳嗽时,不小心让假牙掉进喉咙,噎住她。她微笑的时候,脸看起来像一块老树皮,上面还有个软软的节孔。“多洛雷丝,你了解我的嘛,我比较喜欢让事情自然发展。”

“我当然了解你,好吧!”我咕哝着,然后转过身准备离开。

“你说什么,亲爱的?”她问我,声音之甜美,糖进了她嘴里恐怕一时半会儿还溶化不了呢。

“我说,我不能就站在这儿,等你再来一次,”我说,“我还有事情要忙。你也知道今天是大扫除日。”

“哦,是今天吗?”她回答,仿佛那天早晨从她醒来的第一秒开始,她就不知道那天是什么日子似的,“多洛雷丝,那你去忙吧!要是我想清肠道了,就再叫你上来好了。”

我心里想,你当然会叫我了,不过是在拉完屎五分钟之后。可我没有这么说,就直接下楼了。

我从厨房柜子里拿出吸尘器,将它拿进客厅,然后插上插头。我并没有马上启动吸尘器,而是先花了几分钟清理灰尘。那时候我已经经验丰富,可以依靠我的直觉判断了,我等着心里面的某种感觉告诉我行动的最佳时机。

那种感觉出声,告诉我时机到了,于是我对着苏茜和肖娜大喊,说我要用吸尘器清理客厅了。我吼得很大声,我想村子里半数的人都听到了,当然,楼上的皇太后一定也听到了。我启动柯比吸尘器,然后走到楼梯旁。那一天我并没有等太久——就三十或四十秒吧。我猜她这时候一定蓄势待发了,所以我就迈步上楼,两阶并作一步走,你们猜怎么着?

一点屎也没有!

一,点,也,没,有!

除了……

除了她看我的方式,别的什么都没有。那可真是镇静又甜美哟!

“多洛雷丝,你是不是忘了什么东西呀?”她柔声说道。

“哎哟,”我回答,“我只是忘了在五年前辞去这份苦差事而已。薇拉,我们就别再玩这种无聊的把戏了。”

“什么无聊的把戏呀,亲爱的?”她问我,还微微眨了眨眼睛,好像她压根就不知道我在说些什么似的。

“我的意思是,我们就别玩了,算平手好不好?你就直接告诉我吧,你到底需不需要便盆?”

“不需要,”她用甜美且绝对诚恳的声音说,“我已经告诉过你了!”然后就对着我微笑。她什么话都没说,也不必说。她的面部表情已经说明了一切。她脸上写着:嘿嘿,我逮到你了吧!多洛雷丝。这下我真的逮到你了。

不过,我还没玩完呢。我知道她正忍住不拉出来,我还知道,要是她在我放好便盆之前就拉出来,那我可就有的清理了。所以我走下楼,站在吸尘器旁等了五分钟,然后又跑上楼一次。只不过这一次我走进房间时,她的笑容已经不见了。她侧躺着,已经睡着了……或者应该说,我以为她睡着了。我真的以为她睡着了。她真的完全骗过我了,你知道人家怎么说吗?“愚我一次,其错在人;愚我两次,其错在我。”

我第二次下楼之后,就真的开始用吸尘器打扫客厅了。完成工作后,我将吸尘器放回柜子,然后上去检查她的状况。那时她坐在床上,完全清醒,被子掀开了,橡胶裤被拉到她软趴趴的肥膝盖下,尿布也拿掉了。她是不是弄得一团糟?我的天啊!整个床上都是屎,她身上也都是屎,地毯上有屎,轮椅上有屎,墙上有屎,连窗帘上面都有屎。看来她一定是抓起一把屎,然后丢上去的,就像是孩子们在池塘里游泳时互丢泥巴一样。

我真是气疯了!疯得简直要朝她吐口水了!

“天啊,薇拉!天啊,你这肮脏的贱女人!”我对着她大吼。安迪,我真的没杀她,如果我真的想这么做,那一天就是我会下手的日子。看着那一团混乱,闻着整个房间的臭味时,我真的想这么做。我想杀她,没错,我也不必说谎。那时候她只是看着我,脸上带着那种耍诡计时“闯祸了”的表情,不过我能看见恶魔正在她眼里跳舞,而且我很清楚这一次是谁被耍了。愚我两次,其错在我。

“是谁啊?”她问,“布伦达,是你吗,亲爱的?是不是牛又跑出栅栏了?”

“你知道从1955年之后,这方圆三英里之内,连一头牛的鬼影子也没有!”我大吼着。我迈着大步,走过房间,那真是失算,因为我的一只平底鞋踩到了地上的屎,我差点滑倒在地。要是我真的滑倒在那摊屎上,我猜我可能会当场杀了她,我一定无法控制自己。那时候我已经准备好燃起我愤怒的地狱之火了。

“我不知道,”她说,努力让自己听起来像她平日那种可怜老太婆的声音,“我不……知道!我看不见,而且我的肠胃很不舒服呢。我想我要疯了吧!多洛雷丝,是你吗?”

“废话,当然是我,你这个讨厌的老家伙!”我还在大吼着,“我干脆杀了你算了!”

我猜这时候苏茜·普罗克斯与肖娜·温德姆正站在楼下的楼梯旁,听着我们的对话;我猜你也已经和她们谈过,光是她们的话差不多就可以让我被判刑了。安迪,你不必多做解释,你脸上的表情已经说明了一切。

薇拉看到她不能再愚弄我,至少以后都不能,也就不再装疯卖傻地让我相信她又神志不清,脑子糊涂了,我想我可能也有点吓住她了。现在回首往事,我也被自己吓了一跳呢!但是安迪啊,要是你看过那个房间,你就会明白了!那简直像是地狱的晚餐哪!

“我猜你真的会这么做!”她也朝着我吼,“有一天你真的会杀死我的,你这个又丑又坏的老巫婆!你会杀了我,就像你杀了你丈夫一样!”

“不,夫人,”我说,“这不太一样。我准备好要处理掉你时,不必大费周章弄得像意外似的,我只要一把将你推出窗外,这个世界就少了一个浑身发臭的贱货。”

我将她拦腰抱住,像个女超人一样,把她高举起来。我告诉你们哪,那一晚我的背就不太对劲,到了第二天早上,我已经不太能走路了,我的背痛死了。我去马柴厄斯看脊椎按摩师,他按摩了我的脊椎,让我觉得稍微好点了。但是从那天开始,我的背就一直没有复原。不过,那时候我根本没有什么感觉。将她拉下她的床时,我简直像个气坏了的小女孩,而她就像个我要抱出去的洋娃娃。她开始全身颤抖,光是知道她真的怕了,就可以让我再次控制住自己的脾气。如果我说她怕了也没什么值得高兴的,那我就是在扯大谎。

“啊——”她惊声尖叫着,“啊——不要啊!不要将我带到窗户边啊!你不要将我往下丢啊!你竟敢这么做!将我放下来!多洛雷丝,你弄疼我了!将——我——放——下——来——啊!”

“你给我闭嘴。”我说,将她重重地丢到轮椅上,力量之大足以让她的牙齿咯咯作响。我的意思是,要是她有牙齿的话,一定会咯咯作响。“看看你做了什么好事。你也别想告诉我你看不见,因为我知道你看得见。你给我睁大眼睛,看看你做的好事!”

“多洛雷丝,对不起啦。”她说。她开始放声大哭,不过我看见精明的光芒在她眼中舞动。我看那目光就像你有时候从船上站起来往水里看,在清澈的水中看见鱼儿一样。“对不起,我不是有意要把这里弄得一团糟,我只是想要帮忙嘛!”她在床上拉屎,再将屎稍微压扁之后,总是会这么说……可那天是她第一次决定要顺便来个屎指印创意画。“多洛雷丝,我只是想要帮忙嘛!”真是好心哟!

“你给我闭嘴,乖乖坐好,”我说,“如果你真的不想被我快速带到窗户边,然后以更快的速度掉到楼下的石头花园里,你最好记住我说的话。”我非常确定,站在楼下楼梯旁的那俩女孩一定听到了我们说的每个字。可当时我真的是太生气了,根本没注意到这些事。

她也很识相,照我说的乖乖闭嘴,不过她看起来一副心满意足的样子。她当然乐啦!她已经达到了目的,这一仗是她赢了,而且她的意思很清楚,这场战争还没结束,还早呢!我开始工作,清洗所有东西,让整个房间恢复原状。我花了差不多两个小时,等到我终于做完工作,我的背已经唱起了《圣母颂》。

我已经告诉过你们晾床单的事,从你们的脸上我看得出来,你们能了解一点了。不过她为什么要这么做,这可能比较难理解。我是说,我不觉得屎很碍眼。我一辈子都在帮人家擦屁股,看见屎从来不会让我觉得碍眼。屎闻起来当然不像香味扑鼻的花园,而且你必须小心处理,因为屎和鼻屎、口水,还有流出来的血一样,都能传播疾病。但你知道,屎是可以洗干净的。养过孩子的人都知道,屎是可以洗干净的。所以屎并不是让我觉得很糟的地方。

我想是她如此自私刻薄才让我觉得很糟吧。她等待着时机,当机会来临,她就将一切弄得一团糟,而且她的动作可快了,因为她知道我不会给她太多时间。她是故意做出那件肮脏事的,你们知道我的意思吗?只要她那糊涂脑子变清醒了,她就精心策划一次,而我跟在她屁股后面清理时,只觉得心情沉重,前景黯淡。就在我收拾床时;就在我拿走沾满屎的床垫、沾满屎的床单和沾满屎的枕套到楼下的洗衣房时;就在我刷着地板、墙壁和窗棂时;就在我取下窗帘,换上干净的窗帘时;就在我重新帮她铺床时;就在我咬着牙,忍着背痛,帮她清理身体,再帮她换上干净的睡衣,然后再次将她从椅子上抱到床上时(她一点也不想帮忙,只是懒洋洋地躺在我的手臂上,重得要死,但是我很清楚,如果她愿意的话,那一天她其实可以帮忙的);就在我洗地板时;就在我洗她那该死的轮椅时,那时我真得用力刷,因为上面的屎已经干了——就在我做着这些事时,我心情低落,感觉前景黯淡。她也知道的。

她就是知道,而且觉得很开心。

那天晚上回家后,我吃了些止痛药来缓解背痛。然后我上床睡觉,将身子蜷缩成小球状,虽然这样我的背也痛。我哭了又哭,哭了又哭。我似乎停不下来。在乔的事情发生之后,我就不曾觉得这么沮丧、这么绝望过,或是这么该死的老过。

待人刻薄,这就是她糟蹋人的第二种方式。

弗兰克,你说什么?她有没有再做过这种事?

你猜得一点也没错。下一个星期她故技重施,再下一个星期也一样。后来那两次都没有第一次那么糟,部分原因是她存不了那么多利息,主要原因是我已经做了万全的准备。可第二次发生这种事的时候,我上床睡觉时又哭了。我躺在床上,觉得背实在痛得难受,当下就决定辞职。我不知道之后她会怎么样,或者谁会来照顾她,可在那个时候,我他妈的根本一点也不在乎。我觉得她干脆躺在她自己的屎床上饿死算了。

我睡着的时候还在哭,因为辞职——她打败了我——的念头让我觉得更糟了,但是我起床之后就觉得好多了。有人觉得大脑也会睡觉,其实大脑并不会。我猜这种想法应该是正确的吧,大脑会继续思考,有时候,当大脑所有者不受其他思绪的干扰——有哪些家务要做,午餐该吃些什么,有哪些电视节目可以看,诸如此类的事,大脑甚至比清醒的时候还能冷静思考。这种说法一定没错,因为让我觉得好多了的是,我醒来之后就知道了她是怎样整我的。我以前没看出这一点的唯一原因是我太低估她了。哎呀,即使是我,也会犯这样的错误,哪怕我知道她偶尔可以多么狡猾。一旦了解了她的诡计,我就知道该怎么应付了。

让我难过的是,我得让一个星期四来帮佣的女孩用吸尘器清理那块欧比松地毯;一想到要让肖娜·温德姆来做这件事,我就全身颤抖。安迪,你也知道她有多蠢。当然啦,温德姆家的人哪个不蠢?不过她是最厉害的,全镇没有一个人比得上她,就像她的身上随时会长出硬块,将她走路经过的东西全部撞倒似的。这也不是她的错,这是天生的,但想到肖娜在客厅里横冲直撞,撞倒薇拉放在客厅里用于狂欢节的玻璃制品和蒂芙尼珠宝,我就忍不了。

可我还是得反击——愚我两次,其错在我,还好我可以依靠苏茜,她不是芭蕾舞演员,不过第二年就由她负责清理欧比松地毯了,她从来没有打破过任何东西。弗兰克啊,苏茜真是个好女孩呢!你不知道我收到她的喜帖时有多高兴,虽然她嫁的小伙子是从很远的地方来的。他们过得还好吧?你有没有听到什么消息?

那就好,那就好。我真是替她高兴。我猜她还没生小孩吧?这年头啊,大家好像要等到快做好进养老院的准备时才想——

是的,安迪,我会的!我只是希望你能够记住,我现在说的可是我的生活,我那该死的生活!所以你可不可以舒服地靠在你那把又大又旧的椅子上,放松一下心情呢?如果你一直这么催,可是会得疝气的。

反正啊,弗兰克,你代我向她问好,告诉她1991年的夏天,她救了多洛雷丝·克莱本一命。你可以告诉她那个星期四拉屎风暴以及我如何阻止这些风暴的故事。我从来没向别人提起事情发生的真正经过,大家只知道我和女皇陛下大吵了一架。我现在知道了,当时我羞于让他们知道事情的经过。我想我不喜欢吃败仗,就像薇拉一样。

你们知道吗?事情的关键就在吸尘器的声音。那天早上,我醒来就是想通了这一点。我告诉过你们,她的耳朵好得很,就是吸尘器的声音告诉她,我到底是真的在清理客厅,还是站在楼梯旁伺机而动。吸尘器如果没有移动,就只会发出一个声音,只有“轰”,就像这样;但是如果你开始用吸尘器打扫地毯,它就会发出两个声音,一上一下,起伏不断——“轰”,这是你将吸尘器往前推的声音;“隆”,这是你将吸尘器往回拉的声音。轰——隆,轰——隆,轰——隆。

你们两个大男人别一副摸不着头脑的蠢样,看看南希脸上的笑容。只要看看你们的脸,就知道谁会花时间用吸尘器,谁不会。安迪,如果你真的觉得这很重要,那就自己回家试试吧!你会马上听出两个声音的不同。不过我可以想象,要是玛丽亚回家看见你在用吸尘器吸客厅的地毯,她可能会被你吓死呢!

我那天早上就想通了,她已经不再只听吸尘器开始运转的声音了,因为她知道那还不够。她开始听吸尘器是不是发出真正操作时上上下下的声音,她要等听到轰——隆、轰——隆的声音之后,才会开始进行她肮脏的诡计。

我真是等不及想试试我的新招数了,可我不能马上就试,因为那时候她的情况又变糟了。有一段时间,她都是乖乖地在便盆里拉屎尿尿,有时候真的忍不住了,就尿在尿布上。我开始担心她的情况是不是不会好转了。我知道这听起来很好笑,因为她脑子不清楚的时候,照顾起来就轻松多了,但是,一个人想到这么好的新招数,就忍不住想试试。你们也知道,除了想掐死那个贱货,我对她也是有感情的。认识她四十年了,如果我对她没有感情,那才奇怪呢!她曾经织过一块阿富汗方形毯给我,这是在她病情恶化之前好几年的事了。那条毯子现在还在我床上,在寒冷的2月天冷风飕飕的时候,它多多少少给了我一些温暖。

然后呢,就在我那天醒来想通了之后一个月或一个半月,她又开始不安分了。她会在卧室的小电视上看《危险边缘》那档智力竞赛节目,如果参赛者不知道美西战争时的美国总统是谁,或者在《乱世佳人》中饰演梅兰妮的人是谁,她就会大声咒骂他们。她开始老调重弹,说她的孩子们可能在劳动节之前来探望她。她当然还会缠着要我将她放在轮椅上,这样她才能监视我晾床单,确定我用了六个衣夹,而不是四个。

星期四又到了,我中午将便盆从她下面抽出来的时候,便盆像骨头一样干干的,一滴尿也没有,空得就像汽车推销员的保证一样。我真不知道该怎么告诉你们,看到那个空便盆的时候,我有多么高兴。我心里想,你这只狡猾的老狐狸,你想玩,我就奉陪到底。待会儿就可以分出个高下了。我下楼去,将苏茜·普罗克斯叫到大厅里。

“苏茜,今天我要你用吸尘器打扫这个地方。”我告诉她。

“好的,克莱本太太。”她说。安迪,她们两个人都这么叫我,现在岛上的人大多也是这么叫我的。我从来不曾在教堂里或是其他地方争论这个问题,事情自然而然就演变成了这样。就好像他们认为我曾在坎坷过去的某个时期嫁给一个姓克莱本的家伙似的,或者我只是想要相信,大多数人已经不记得乔了,不过我猜还是有许多人记得他。不管他们怎么想,都不重要了;我有权利想怎么想就怎么想。毕竟,嫁给那个混账东西的人是我。

“我不介意打扫客厅,”苏茜继续说,“不过你为什么说话这么小声呢?”

“别管那么多,”我说,“你小声点就是了。还有啊,苏茜·埃玛·普罗克斯,你可别打破东西。你要是敢的话,就试试看好了。”

她的脸马上就红了,就像消防车的颜色一样红,其实还有点有趣呢。“你怎么知道我的中间名字是埃玛?”

“这你就别管了,”我说,“我在小高岛待了很多年了,知道的事情可多了,大家的底细我也很清楚。你只要手肘小心点,别撞到家具,别将皇太后的玻璃花瓶给打破,尤其是在你往后退的时候,其他的你就不必操心了。”

“我会非常小心的。”她说。

我帮她启动吸尘器,然后走到大厅,双手围在嘴边大喊:“苏茜!肖娜!现在我要用吸尘器来清理客厅了!”

当然,苏茜那时正站在客厅,我告诉你们哪,那个女孩的脸上满是疑问。我只是伸出手拍了拍她,要她继续做她的事,不必理会我。她也照做了。

我蹑手蹑脚地走到楼梯旁,站在我的老位置上。我知道这很蠢,不过从我老爹在我12岁时带我去打猎之后,我就没这么兴奋过了。那种感觉也是一样的,你的心怦怦、怦怦地用力跳着,几乎要涨满整个胸膛了。那个女人在客厅里摆放了几十件价值不菲的古董和昂贵的玻璃制品,而正在客厅打扫的苏茜·普罗克斯就像个托钵僧,快速推着吸尘器,咻地转完这边转那边。但是我的心思完全不在她身上。你们相信吗?

我让自己待在那里,我想大概待了九十秒,然后我倏地冲上楼。当我砰地打开她的房门时,她正忙着呢!脸红通通的,因为用力的关系,眼睛都挤成了一条细缝,双手握拳,同时发出“嗯——嗯嗯——嗯嗯嗯——”的声音。不过,当她听见房门打开的声音时,她的眼睛立刻就睁开了。哦,我真希望当时我手边有一台相机,可以拍下那个难得一见的表情。

“多洛雷丝,你马上给我滚出去!”她尖声吼着,“我正打算打个盹,如果你每二十分钟就像头兴奋过度的公牛一样冲进来,我怎么睡得着?”

“这个嘛,”我说,“我会出去的,不过我想我还是先将这个老便盆塞到你身体下面吧。从这个气味判断,我想只要你偶尔被吓吓,你那便秘的老毛病也就不药自愈了吧!”

她打我的手,还骂我。她真的想骂人的时候,骂得可难听了,每次要是有人冒犯她,她绝对是嘴下不饶人的。不过,我才不管她说了什么呢。我熟练地将便盆放到她身子下面,然后呢,就像人家说的,一路顺畅,通行无阻。她拉完之后,我们两个人大眼瞪小眼,什么话也没说。你们瞧,我和她太了解彼此了。

我的面部表情说:“看吧!你这个糟老太婆,我又逮到你了,怎么样啊?”

“不怎么样,多洛雷丝。”她的表情是这么说的,“不过没关系,一次被逮到,并不表示永远被逮到。”

可我真的逮到她了,那次我真的做到了。之后她又犯了几次老毛病,但都不再像我刚刚说的那次那么严重了,那次她连窗帘都不放过呢!那次真的是她最后的胜利。之后她脑子清醒的次数就愈来愈少,维持的时间也愈来愈短了。因此我那发疼的背总算可以好好喘口气,不过我也觉得有点难过。她是个让人头痛的人物,可我已经习惯她了,这么说不晓得你们懂不懂。

弗兰克,我可不可以再喝一杯水?

谢谢你。话说多了,口好渴呢!还有啊,安迪,如果你想让抽屉里那瓶金宾威士忌酒出来透透气,我绝对不会说出去。

不想?我就知道你会这么说。

我刚刚说到哪儿啦?

哦,对,刚刚说到她的健康状况。她糟蹋人的第三种方式最糟糕。她真是可恶,一个悲惨的老太婆,没什么事可干,选择离开她熟悉的地方和亲友,大老远地来到这个小岛上,死在楼上的卧室里。这真是够糟糕的了,但是她这么做的时候,脑子已经不清醒了……一部分的她知道,另一部分的自己就像被侵蚀的河岸,随时准备滑入行进中的河流。

你们应该也看得出来,她很孤独,这一点我真的不明白。我一直都不理解,当初她为什么要抛弃一切,跑来这个小岛。至少在昨天之前还不理解。但是她也很害怕,这我可以理解。即便如此,她仍然有一种可怕又吓人的力量,像个垂死的女王,即使到了生命的尽头,也不想松开手中的皇冠,好像只有上帝出马才能一根一根地扳开她的手指头似的。

她的情况有时好,有时坏,这我已经说过了。她的老毛病通常在情况好和情况坏的过渡期发作,可能是在脑子清醒几天之后,要进入一两个星期的迷糊期时,或是在一两个星期的迷糊期之后,要进入脑子清醒期时。她在两个时期间转换时,好像不知自己身在何方,这一点她也知道。在这些时候,她会产生幻觉。

如果那真的全是幻觉的话。我现在不像以前那样确定这件事了。或许我会告诉你们这件事,或许不会。到了该说的时候,我看我的心情如何再决定说不说。

我猜她的幻觉并不全是发生在星期日午后或者半夜。我之所以清楚记得发生在这些时候的幻觉,是因为在星期日午后或者半夜时,房子里很安静,这时她要是开始尖叫,我真的会很害怕。那就像是有人在大热天朝你泼了一桶冰水。每一次她开始尖叫,我总觉得自己的心脏要被吓得停止跳动了。每一次我都觉得,只要我进她的房间,就会发现她快死了。不过,她怕的事情都很莫名其妙。我的意思是,我知道她害怕,也很清楚她在怕些什么,但我就是不懂原因何在。

“电线!”我走进她房间时,有时候她会这样尖叫。她整个人蜷缩在床上,双手紧握放在胸前,嘴巴紧绷,不住地颤抖,脸苍白得像鬼一样,眼泪沿着眼下的皱纹流了下来。“电线哪,多洛雷丝,快阻止那些电线哪!”她会一直指着同一个地方——远处角落里的护壁板。

那儿当然什么都没有,只有她想象的东西。她看见那些电线从墙里钻出来,刮擦刮擦地沿着地板伸到她的床上——至少我认为她看见的是这些幻象。这时我会跑下楼,从厨房的架子上拿下一把菜刀,然后带着菜刀上楼。我会跪在那个角落里,如果她表现出电线已经蔓延到她附近的样子,我就待在靠床近一点的地方,假装将这些电线砍断。我会拿着菜刀轻轻地砍着地板,这样才不会砍坏枫木地板。我会一直砍,直到她不哭了为止。

然后我会走到她身旁,用我的围裙或是她塞在枕头下的舒洁纸巾擦去她脸上的眼泪,亲她一两下,哄她说:“宝贝,乖,它们都不见了,我已经将那些讨厌的电线都砍断了。你自己看看。”

她真的会看(虽然我已经告诉过你们,这时候她根本什么东西都看不见),看完后很可能再哭一会儿,然后抱着我说:“多洛雷丝,谢谢你。我还以为这次我一定会被它们抓走呢。”

她谢我的时候,有时候会叫我布伦达,布伦达是多诺万家在巴尔的摩的住处的管家。有时候她又会叫我克拉丽斯,克拉丽斯是她妹妹,早在1958年就过世了。

有时候我上楼走进她房间,会看见她半坐在床上,尖叫着说她枕头里有蛇。有时候她会坐起身,用毛毯蒙着头,大喊着窗户正在放大太阳,准备把她烧焦。有时候她会发誓,说她觉得头发已经开始卷曲了。不管外面是在下大雨,还是在起大雾,她都会信誓旦旦地说,太阳正准备将她活活晒死。我只好将所有窗帘都放下来,然后抱着她,直到她不哭。有时候我会再多抱她一会儿,因为即使她不哭了,我还是可以感觉到她的身体在颤抖,像是一只被可恶的小朋友欺负的小狗。她会一次又一次地要我看看她的皮肤有没有哪个地方起了水泡,我会一次又一次地告诉她皮肤没有起水泡。过了一会儿,她就慢慢睡着了。不过有时候她并未睡着,而是进入一种恍惚状态,对着一些不在场的人喃喃低语。有时候她会说起法语,我说的可不是“妮好吗”那种洋泾浜法语。她和她丈夫都很喜欢巴黎,一有机会就会去那儿度假,有时候带着孩子们一块去,有时候他们自己去。她心情很好的时候就会说起巴黎的咖啡馆、夜总会、美术馆,还有航行于塞纳河上的船只,我很喜欢听她说巴黎的事呢!薇拉描述事情很有一套,真的,她话匣子一开,你简直可以看见她说的地方。

但是最糟的,也是她最害怕的,莫过于尘土怪了。你们知道我说的是什么吧?就是积在床底下、门后面和角落里的灰尘小球。这些小球看起来有点像乳草荚,真的蛮像的。有时候就算她说不出来,我也知道就是这些东西吓得她说不出话来,通常我有办法让她镇静下来,但至于她为什么这么怕那些鬼大便——她真的认为那是鬼大便——我就不清楚了。不过我后来想到了一个原因。说出来你们可别笑我,我是做梦梦见的。

还好这尘土怪作怪的次数不比烧焦她皮肤的太阳或是角落里的电线作怪的次数多。可它真的发生时,我就有的受了。即使半夜我已经熟睡,而且房门紧闭,可当她开始大叫时,我就知道又是尘土怪在作怪了。她对别的事情有异于常人的怪念头时——

怎么了,亲爱的?

哦,我的音量不够大吗?

没关系,你不必将那台可爱的小录音机移过来;如果你要我放大音量,我就大点声。我想我可能是你们见过的嗓门最大的女人吧!乔以前常常说,每当我在家的时候,他都希望在耳朵里塞上棉花。不过,薇拉怕尘土怪的程度可真会让我打寒战,如果我的声音变小了,那就证明这件事到现在还是会让我打寒战。即使她死了,这件事还是会让我打寒战。有时候我会骂她发神经。“薇拉,你为什么干出这样的蠢事呢?”我会这么说。但这并不是蠢事,至少对她自己来说不是。我不止一次地想过,我知道她会怎么死,她最后一定会因为那些该死的尘土怪将自己活活吓死。现在我仔细想想,这和事实也相差不远。

我刚刚要说的是,她对别的事情有异于常人的怪念头时,像枕头套里有蛇啦,太阳会烧焦她啦,电线要来抓她啦,这一类的事,她就会大叫。要是她觉得是尘土怪开始作怪,那么她会开始惊声尖叫。大部分时候,她的叫声并没有文字意义,只是不断地大声尖叫,像是冰块掉进了心脏,让人全身发冷。

我会赶紧冲上楼,看见她正在用力拉扯自己的头发,或是用指甲使劲抓自己的脸,看起来活像个巫婆。她的双眼瞪得非常大,大得几乎像是溏心蛋,而且总是瞪着某一个角落。

有时候她会清楚地说:“多洛雷丝,有尘土怪!哦,我的天哪!尘土怪啊!”可是有时候她只能哭喊着。她会用双手捂住眼睛一两秒,然后将手放下,好像她受不了看见尘土怪,可是又不能忍住不看。接着她会开始用指甲抓脸。我尽量将她的指甲剪到最短,不过她还是常常抓破脸。尘土怪作怪的时候,我常常想知道,她这么老,又这么胖,心脏怎么受得了那么恐怖的事。

有一次她掉下床,躺在地上,一条腿还被扭曲地压在身体下面。我真是吓坏了。我跑进她的房间,她整个人躺在地上,双手握拳捶打着地板,像个发怒的孩子一样,还大声尖叫着,连屋顶都快被掀走了。那是我那么多年来唯一一次在半夜帮她把弗雷诺医生找来。弗雷诺医生从琼斯波特搭着科利·维奥莱特的快艇来到岛上。我打了电话请他过来,因为我认为她的腿扭成那样一定是断了,而且她震惊过度,不死恐怕也只剩半条命了。但是她的腿根本就没断,我不知道为什么没断。弗雷诺医生说,只是扭伤而已。第二天她又进入了清醒期,一点也不记得前一天发生了什么事。她比较清醒的时候,我问过她几次尘土怪的事,她看着我的样子好像我是个疯子,根本不知道我在说些什么。

这种事发生过几次之后,我就知道该怎么应付了。我一听到她那恐怖的尖叫声,就会马上跳下床,冲出房间——我的卧室和她的卧室只有两步之隔,中间放着一个衣柜。我将扫把搁在走廊上,在扫把的握把上挂个簸箕。我会大步冲进她的房间,挥动着扫把,好像在挥旗拦下邮政列车似的,然后放声大喊,这样她才听得见我的声音。

“薇拉,我会逮住它们的!”我会这么大喊,“我会逮住它们的!你只要握着该死的电话筒就好了!”

我会扫她盯着的那个角落,顺便再扫另一边的角落。有时候我扫完,她就平静多了,不过通常她会继续大喊,说床底下还有更多的尘土怪。于是我就双手撑在地上,双腿跪着,让她以为我也扫了床底。有一次,那个吓坏了的可怜的笨老太婆还探出头来,想自己瞧瞧,结果差一点就跌下床,压在我身上。要是她真的跌下床,可能会像压死一只苍蝇那样把我压扁。那可就好笑了!

我把让她害怕的每个角落都扫过之后,会让她看空无一物的簸箕,对她说:“全在这儿啦,亲爱的,有没有看见呀?我已经将那些扎人的尘土怪都扫进来了。”

她会先看看簸箕,再看看我,整个身子还不住地颤抖着,眼里满是泪水,就像浸没在河里的石头一样,然后低声对我说:“哦,多洛雷丝,它们的颜色好暗哪!好脏哪!快将它们拿走。拜托你将它们拿走!”

我就将扫把和空空的簸箕放回我的房门外,方便下次使用,再回去尽力安抚她,顺便安抚我自己。如果你们认为我不需要安抚,那你们自己试试在半夜,在一间像那样又大又旧的博物馆里独自醒来,外面有狂风呼呼吹,里面还有个疯女人在尖叫。我的心跳得就像火车头一样快,几乎喘不过气来。但是我不能让她看出来我和她一样害怕,否则她就会开始不信任我,那我们两个人又该怎么办呢?

这样一阵折腾之后,我通常会帮她梳头发。这似乎是最能让她迅速平静下来的好方法。刚开始她会哭哭啼啼的,有时候她会伸出双臂拥抱我,将她的脸贴到我的肚子上。我还记得,每次她发完尘土怪的疯之后,她的脸颊和额头总是热烘烘的,有时候她的眼泪还会湿透我的睡衣呢。可怜的老太婆!我想在座各位一定不知道,活到那把年纪,背后还有一群连自己都不知道的恶魔追着你,到底是什么滋味。

有时候我帮她梳头不到半小时,她就安静了。她会继续看着我后方的角落,常常会一边喘着气,一边啜泣着;或者对着黑暗的床底下挥手,然后再将手快速抽回,好像床底下有什么东西要咬她的手似的。有一两次,连我自己都以为我看到床底下有东西在动,我必须紧闭着嘴巴,不然我可能会尖叫。当然,我看到的只是她手的影子,这我知道,不过从这一点也看得出来,她真是搞得我心神不宁。哎呀!即使是我,也被她搞得疑神疑鬼的,哪怕我这个老太婆的头脑的冷静程度和我的嗓门一样大。

发生这些事情的时候,如果我没有别的工作要忙,我就陪她入睡。她会伸出胳膊抱着我,紧靠在我身旁,头枕在我左胸前,而我也会伸出胳膊抱着她,就这样等她睡着。之后我再蹑手蹑脚地爬下床,真的又轻又慢,因为我不想吵醒她,然后回到我自己的房间。有几次我甚至根本没回我自己的房间。那几次她都是三更半夜大声哭号,将我吵醒,于是我就和她一起入睡。

就在这样的夜晚,我梦见了尘土怪。只不过在梦中,我并不是我,我是她,被困在那张病床上,肥得几乎没有办法自己翻身,阴道由于尿道感染总是火辣辣地疼,还闷得湿热(因为她老是尿裤子,所以这个毛病挥之不去),也没有什么抵抗力。你也许会说,那块写着“欢迎”字样的迎宾垫现在任凭虫子和细菌糟蹋,不过摆的方向倒是没错。

我朝着角落望去,看见一颗由尘土组成的怪头。那个尘土怪双眼上翻,嘴巴大张,露出长长的尘土尖牙。它开始朝着床这边滚过来,但动作缓慢,就在它滚到正脸这边时,它的眼睛正看着我,我发现那是薇拉的丈夫,迈克尔·多诺万的脸。不过,尘土怪第二次滚到正脸这边时,却变成我丈夫的脸。那是乔·圣乔治,他面目狰狞,龇牙咧嘴,露出好多紧闭着的尘土长牙。尘土怪第三次转到正脸这边时,我就不知道那是谁的脸了,可尘土怪是活的,还一脸饥饿相,而且摆明了要一路滚来我这里,把我吞了。

我猛地一跳,将自己从梦中唤醒,差点掉到床底下。当时还是清晨,太阳才刚出来呢,在地板上投下缕缕阳光。薇拉还在睡梦中。她流了口水,流得我整条胳膊都湿了,但是刚开始,我根本没有力气将她的口水擦干。我只是躺在床上颤抖着,冒了一身汗,试着让自己相信,我已经醒了,一切都没事了,就像你们从噩梦中醒过来时会有的反应。有那么一会儿,我甚至还看见那个有着大大的空洞眼睛和长长的尘土尖牙的尘土怪,就躺在床边的地板上。那个噩梦就是这么逼真,这么可怕。然后尘土怪不见了,地板和墙角干干净净,空无一物,就像平常一样。不过从那一天开始,我常常纳闷,会不会是她将那个梦传送给我的?我是不是目睹了她尖叫时看见的那些怪物?或许我分担了一点她的恐惧,将她的恐惧变成我的?你们觉得现实生活中,真的会有这种事吗?或者只是杂货店里卖的廉价小报胡诌的?我不知道,不过我知道那个梦真的吓坏我了。

唉,算了。反正她在星期日午后和半夜那种让人吓破胆的尖叫声,就是她糟蹋人的第三种方式。这一点也同样让人难过。事实上,她糟蹋人的这些方式都蛮让人替她难过的,可有的时候我还是想把她的头拿来转转,就像转纺锤上的线轴一样,我想只有该死的圣女贞德才会有同样的感受吧!我猜,那天苏茜和肖娜听见我喊着要杀了她,或者是其他人听见我这么说,或听见我们彼此破口大骂时,他们一定以为,等她死了,我会提起裙摆,在她的坟上大跳踢踏舞。安迪,我猜你昨天和今天也听过类似的说法吧?不必回答我,你的表情已经说得够清楚了,就像是定期出现的告示板那么清楚。而且我也知道大家有多喜欢嚼舌根,他们会聊我和薇拉的事,我和乔的事也被加油添醋,谣言满天飞。他还没死之前,他们就开始在背后乱说了;他死后,谣言更多。在这个鸟不生蛋的地方,最有趣的事莫过于突然撒手西归了,不知道你们有没有注意到这一点?

我们现在谈到乔了。

我一直担心这件事,我猜说谎也没有用。我已经说过,是我杀了他,这样就够了吧!不过,难以说出口的却是我是怎么杀他的,我为什么要杀他,还有,我什么时候杀了他。

安迪,我今天一直想到乔,想到他的时间比想到薇拉的时间多,这倒是真的。我一直想记起来,自己当初为什么会嫁给他,只要想起一个原因就行了。起初,我半个原因也想不出来。一会儿之后,我开始有点慌了,就像薇拉以为枕头套里有蛇时那么慌。然后我知道问题出在哪儿了,我想找出和爱情有关的部分,就像我是薇拉在6月雇用的那些愚笨的小女生一样,她们通常在夏天还没过完一半时就被解雇了,她们没办法遵守她的规矩。我想找出和爱情有关的部分,但即使远在1945年的时候,我和乔之间也没有多少爱情的成分,当时我才18岁,他19岁,崭新的世界就在我们面前。

你们知道我今天坐在海边的阶梯上,冻得半死,想到的唯一原因是什么吗?他的额头很好看。我们两个都在上中学时,紧挨着坐在自习室后面,当时是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我还记得他的额头看起来好光滑,上面一颗青春痘也没有。他脸颊和下巴上有几颗痘,而且鼻翼很容易长黑头,不过他的额头却非常光滑,像乳霜一样。我还记得自己当时真想摸摸他的额头,说老实话,我做梦都想摸摸他的额头;我想知道,他的额头摸起来是不是就像看起来那样光滑。后来他邀请我和他一起去参加初高中毕业舞会,我马上就答应了。这样我就有了机会摸他的额头,他整个额头真的就像看起来那样光滑,他的鬈发往后梳,形成好看又顺滑的波浪。我抚摸着他的头发和他光滑的额头,那时萨莫塞特小酒馆舞厅里的乐队正在演奏《月光鸡尾酒》。在那些摇摇晃晃的阶梯上冻了几个小时之后,我至少想到了这一点,所以你们可以看出来,过去毕竟还是有些回忆的。当然,接下来的很多个星期,我不只摸了他的额头,而这就是我铸下的大错。

我们先把事情讲清楚。我的意思是,我将生命中的黄金岁月浪费在那个酒鬼身上,不光是因为我喜欢七年级自习室里,灯光斜洒在他额头时那光滑的样子。才不是呢!我想说的是,今天我记得的有关爱情的部分只有这一点,这让我觉得很难过。我今天坐在东海角的阶梯上,想着往日时光,那可真是他妈的难受呢!那是我有生以来第一次觉得,我当初可能把自己贱卖了,或许我这么做是因为,我觉得像我这样的人也只能过这样的生活。我知道那也是我有生以来第一次敢想,我比其他任何人都更有资格拥有乔·圣乔治的爱,而他可能只爱他自己。你们或许会认为,像我这样说话不客气的老太婆,怎么可能相信爱情,但我可能只相信爱情这回事,这是实话。

不过,这和我后来决定嫁给他的原因没什么关系,这一点我必须先和你们说清楚。当我们互许终身时,我肚子里已经有个六星期大的女娃了,而这就是最精彩的部分,说来让人难过,但这是事实。其他的就是一堆愚蠢的理由了,我这辈子学到的一件事就是,愚蠢的理由造成愚蠢的婚姻。

我不想再和妈妈吵架了。

我不想再被爸爸骂了。

我所有的朋友都这么做,他们有自己的家,而我想和他们一样,变成大人,我不想再当愚蠢的小女生了。

他说他要我,我就信了他。

他说他爱我,我也信了他。他说完他爱我之后,问我是不是也爱他,我想不这么说的话可能不礼貌,所以我也说了我爱他。

如果不这么说的话,我很怕未来会发生的那些事——我要何去何从,我工作的时候谁来照顾我的宝宝。

南希,如果你将我的话全部写下来,整件事情会让人觉得很可笑。不过最可笑的是,我知道很多和我一起上高中的女孩同样也是为了这些理由结婚。她们中的大部分现在仍是已婚状态,但有很多只是强撑着,希望能活得比家里那个糟老头久,这样她们才能把他埋了,从此将他醉后放的屁从床单上甩走。

到了1952年左右,我已经将他的额头忘得一干二净了。到了1956年,他身体的其他部位对我也没有什么用处了。我猜我是从肯尼迪继任艾克[5]那一年开始恨他的,不过又过了好几年,我才有杀他的念头。我心里想,至少我的孩子们需要爸爸。就是为了这个理由,我才可以忍着和他一起生活。这真是可笑啊!可这是事实,我发誓我说的是真的。但是另外一件事,我也要发誓:如果上帝给我第二次机会,我还是会杀了他的。即使这样会让我被地狱之火折磨,永不得逃离,我也不在乎。或许我真的快下地狱了吧!

我猜,住在小高岛上的人,除了那些新来的,都知道我杀了他,大部分的人或许以为他们也知道我杀他的原因——他会揍我。不过,并不是因为他动粗我才送他上西天的,很简单的一个事实:不管岛上的人当时是怎么想的,在我们婚姻的最后三年,他再没动过我一根汗毛。在1960年底或是1961年初的时候,我治好了他手痒的毛病。

可在那之前,他真的常常打我,这一点我不否认。而且我忍受了,这一点我也不否认。他第一次打我,是在我们结完婚的第二个晚上,我们去波士顿度周末,那是我们的蜜月之旅。我们住在帕克旅店,很少出门,就像一对乡下老鼠,很怕出门会迷路。乔说,要是将爸妈给的25美元浪费在出租车上,那可真是糟透了。天哪!那个男人真是个蠢蛋!当然,我也是。不过,乔有一种我没有的天性,那就是永远多疑。他认为全人类都想算计他,他就是那样。我想过很多次,或许他喜欢喝醉酒只是因为,这样的话,他睡觉时就不用睁着一只眼睛提防别人。

这不重要。我刚刚要说的是,那个星期六晚上,我们去旅店的餐厅吃饭,晚餐很丰盛,然后我们又回到房间。我还记得,乔走在走廊上时,身体一直往右倒。他下午已经喝了大概十瓶啤酒,晚餐时又喝了四五瓶。我们进房间之后,他就一直盯着我看,最后我问他是不是我的脸上长了什么怪东西。

“没有,”他说,“不过我在餐厅倒是看见一个男的一直盯着你的衣服,他的眼珠子都快凸出来了。你也知道他在看你,对不对?”

我差点就要告诉他,哪怕是加里·库珀和丽塔·海华丝坐在角落里,我也没注意到。然后我又想,算了,乔喝醉酒的时候,和他争执简直是对牛弹琴。我嫁给他,并不是完全没搞清楚状况,我也不想骗你们说我真的没搞清楚。

“乔,如果有人在打量我,你为什么不过去叫他闭上眼睛?”我问他。那只是玩笑话,或许我只是想岔开话题吧!这我已经记不清了,不过他却不认为那是玩笑话,这一点我记得很清楚。乔是开不起玩笑的,其实啊,我应该说,他几乎一点幽默感也没有。我嫁给他的时候,并不知道这件事。我以为幽默感就像鼻子或耳朵一样,虽然有些人的鼻子或耳朵更灵一些,但每个人都有。

他抓住我,将我放在他的膝盖上,用他的鞋子打我。“多洛雷丝,这辈子只有我可以知道你穿的内裤是什么颜色,”他说,“你听清楚了没?只有我可以!”

我真的以为那是一种爱情游戏,他只是假装吃醋,要哄我开心。我当时就是那么蠢。那确实是吃醋,没错,不过和爱情一点关系也没有。吃醋更像是狗用爪子霸占着骨头,如果你靠近,就朝你吼叫。当时我还不懂这个道理,所以我就忍下来了。之后他打我我也忍了下来,那是因为,我以为男人偶尔打老婆,只是婚姻的一部分罢了。当然不是什么美好的部分,不过话又说回来,打扫厕所也不是什么美好的部分,但是许多女人脱下婚纱,摘掉头纱,将它们收到阁楼之后,扫厕所却常常变成她们的工作。南希,我说的没错吧?

我爸偶尔也会打我妈,我想正是因为这一点,我才会以为丈夫打老婆没有关系吧!我以为遇到这种事,也只有认了。我很爱我爸,他和我妈也彼此相爱,但是他为了一些鸡毛蒜皮的事,就能气得七窍生烟,大打出手。

我记得有一次,我当时应该是,哦,我想我当时应该是9岁吧!那一天,我爸去乔治·理查德在岛西的田里帮他割草,回家后发现我妈没有帮他准备好晚餐。我不记得为什么她没有煮好晚餐,他走进屋子之后发生的事情我却记得很清楚。他在门廊上脱掉了工作靴和袜子,因为上面沾满了草屑。他的脸和肩都晒得红通通的,头发被汗浸湿了,紧贴在鬓角上,还有一根草正卡在他额头中央的皱纹里。他看起来又热又累,随时准备发飙。

他走进厨房,餐桌上什么都没有,只摆着一个玻璃瓶,里面插着花。他转身问我妈:“你这个蠢货,我的晚餐呢?”她张开嘴,还来不及说话呢,他就一巴掌朝她的脸打了过来,然后将她推倒在墙角。当时我站在厨房门口,看见了这一切。他朝着我走过来,头低着,头发垂在眼睛上,我有点害怕。以后我每次看到男人这个样子走回家,因为一整天的工作而疲惫不堪,肚子还饿得要命,我总会想起我爸。我想闪开,因为我觉得他也会将我推倒,但是我的腿像灌了铅一样,动不了。不过,他并没有那么做。他只是用他温暖粗糙的大手抱起我,将我放到旁边,就又走出去了。他坐在砧板上,双手放在大腿上,头低垂着,好像在看双手。刚开始,鸡都被他吓跑了,一会儿之后,它们又回来了,开始在他工作靴周围啄着。我以为他会踢它们,踢得它们羽毛满天飞,但是他也没有那么做。

过了一会儿,我转过头去看我妈。她还坐在墙角,用擦碗布遮着脸,正在哭,双臂还交叉在胸前。这是我记得最清楚的部分,不过我不知道为什么她的双臂能像那样交叉在胸前。我走过去抱她,她感觉到我的胳膊抱着她的腰,于是也回抱着我。她把那块擦碗布从脸上拿开,用它来擦眼泪。她要我出去问爸爸,想喝一杯冰柠檬水还是一瓶啤酒。

“一定要告诉他,冰箱里只剩两瓶啤酒,”她说,“如果他想多喝几瓶,最好先去店里买,否则就别喝了。”

我出去告诉了他,他说他不想喝啤酒,柠檬水正好可以解渴。我跑进屋里帮他拿柠檬水,我妈正在帮他煮晚餐。她的脸因为哭过有点肿,不过她正哼着歌。那一晚,他们的弹簧床就像大部分的夜晚一样,嘎吱嘎吱地叫着。这件事就这样结束了。以前这种事被叫作家庭行为纠正,这是男人的工作。如果我后来想起过这件事的话,我也只会认为我妈一定是欠打,否则我爸当时是绝对不会出手的。

我还看见他“纠正”过她几次,但是这一次我记得最清楚。我从来没见过他用拳头揍她,像乔有时候揍我那样,可是有一次,他用一片湿帆布刮她的腿,那一定很痛。我记得当时她腿上还留下了红印记,整个下午都没有消去。

现在没有人称这种事为家庭行为纠正了,就我所知,大家说话时不会再用到这个词,消失得好!在我的成长过程中,我一直以为,如果女人和小孩的行为有偏差,偏离了那条窄窄的直道时,男人就必须负责将他们导回正途。可我要说的是,虽然我在成长过程中受到了这种教育,但并不表示我就认为这种行为是对的。我知道男人用拳头揍女人这件事无关“纠正”,但长久以来,我还是容忍了乔一直殴打我。我得做家务,夏天得帮人家打扫房子,得抚养孩子,还得清理乔和邻居造成的脏乱,这些事让我累得没有力气和他争执。

嫁给乔,唉,妈的!其他人的婚姻到底是什么样的?我猜所有的婚姻都不一样,不过所有的婚姻都不像表面看起来那样,这我可以给你们打包票。大家看到的一对已婚夫妻的生活,与这对夫妻真正的生活,通常会有所出入。有时候这种生活很糟,有时候又很有趣,不过通常这就像生命中的其他事情一样,都是苦乐参半的。

大家认为乔是个酒鬼,喝醉酒的时候常常会揍我,或许我的孩子们也这么想。他们认为他后来太得寸进尺,打我的次数太多,因此我终于反击了。没错,乔喜欢喝酒,有时候也会去琼斯波特参加嗜酒者互诫协会的聚会,不过他和我一样,并不是酒鬼。每隔四五个月,他会去狂饮一次,通常和里克·蒂博多或史蒂维·布鲁克斯那些废物一起去,那些人才是真正的酒鬼。后来,他就不去了,只是晚上回家喜欢喝一两杯,就这样而已,因为他手上有酒瓶的时候,喜欢分几次慢慢喝完。我这辈子知道的那些真正的酒鬼,才不会想分几次慢慢喝完酒瓶里的酒呢,管他是金宾、老公爵,还是经过棉絮过滤的防冻液。真正的酒鬼只对两件事有兴趣:想办法付清手中那瓶酒的钱,以及想着下一瓶酒的着落。

不,乔不是酒鬼,可如果大家要这么想,他也不介意。这反而让他找到差事做,尤其是在夏天的时候。我想这几年来,大家对嗜酒者互诫协会的看法有所改变,我知道大家现在比以前更常提到这个协会,不过有一点并没有改变,那就是大家想要帮助那些宣称已经戒了酒、想要自力更生的人。乔有一整年都没有喝酒——不管他到底有没有喝酒,至少他都没提起过喝酒这件事。一年之后,大家在琼斯波特帮他举行庆祝会,请他吃蛋糕,还送他一枚大奖章。后来去应聘夏天来岛上度假的人提供的工作时,他告诉他们的第一件事就是,他是个正在戒酒的酒鬼。“如果你们因为这个原因而不想雇用我,我也不会怪你们,”他说,“但我一定要实话实说。我去嗜酒者互诫协会一年多了,那些人告诉我们,如果不诚实,我们就没办法戒酒,没办法保持清醒。”

然后他会拿出那枚金奖章给他们看,露出自己除了便宜馅饼,已经很久没有吃过别的东西的表情。根据他的说法,每十五分钟他的酒瘾会发作一次,但他会克制住自己,一切由上帝做主。我猜有一两个人听完后都要感动得一把鼻涕一把泪了。他们一般会非常想雇用他,而且常常将时薪提高50美分或是1美元。你们可能以为这个把戏在劳动节之后就不管用了,可即使是在这个岛上,在这个大家每天都能看见他,而且应该比较清楚内情的地方,他的把戏照样行得通。

事实其实是这样的,乔打我的时候,脑子通常很清醒。他喝醉酒的时候根本就不会来烦我。在1960年或是1961年的时候,有一天他去帮查利·迪斯彭齐里把船拉上岸,晚上回的家,他弯腰开冰箱,准备拿可乐喝时,我看见他的短裤从后面唰的一下裂开了。我大笑起来,没办法,我忍不住。他没说话。我还记得那天晚上我正在煮热腾腾的晚餐,我记得很清楚,就像是昨天才发生过的事。就在我转身去看炉子上的卷心菜时,他从木柴箱里拿起一块枫木,重重地打在我的腰背上。那可真是痛啊!如果有人重击过你的肾脏,你就会理解我的意思了。重击之后,肾脏好像变小了,而且觉得很热、很重,就像它们快要脱离原来的地方,像装着铅块的篮子似的不断往下沉。

我一瘸一拐地走到餐桌旁,坐在椅子上。要是那把椅子摆得再远点,我走不了那么远,就得倒在地上了。我就坐在那儿,等着看痛楚会不会慢慢消失。事实上,我没有哭号,因为我不想吓坏孩子们,不过眼泪却一直流下来。我没有办法止住眼泪,那是因疼痛而流下的,是没办法止住的。

“你这个臭婊子,看你以后还敢不敢再笑我。”乔说。他将刚才重击我的枫木丢回木柴箱,然后坐下来看《美国人》报。“现在你应该比十年前更乖才对。”

我在椅子上坐了二十分钟,才能再站起来。我必须叫塞莱娜帮我把火调小些,免得那锅菜给烧焦了。即使火炉离我坐的地方只有四步远,我也没有办法自己来。

“妈妈,你为什么不自己去将火调小?”她问我,“人家正在和乔伊看动画片呢!”

“我在休息。”我告诉她。

“没错,”乔在报纸后面说,“她话太多,说累了,现在正歇着呢!”说完他哈哈大笑。这就够了,那个笑声就够了。我当下决定,绝对不让他再打我,除非他想付出高昂的代价。

我们就像往常一样吃晚餐,也像往常一样,吃完晚餐后看电视。我和两个比较大的孩子坐在沙发上,小皮特则窝在他爸爸的腿上,他们一起坐在宽大的摇椅上。皮特就像平时一样,7点30分左右在他爸爸的大腿上睡着了,然后乔抱他上床睡觉。一小时之后,我送小乔上床睡觉,塞莱娜则在9点上床睡觉。我通常10点左右上床睡觉,而乔可能会一直坐到半夜,他打会儿盹,看会儿电视,再看会儿刚刚漏看的报纸,还挖着鼻孔。所以弗兰克啊,其实你还不算糟的呢!有些人到老也改不掉那些坏习惯。

那天晚上,我并没有照往常的时间去睡觉,我和乔一起坐在那里。我的背已经好多了,起码可以进行我的计划了。或许我有点紧张,不过,如果我当时真的紧张过,我现在也不记得了。我打算等他开始打盹了再动手,他终于开始打盹了。

我站起身,走进厨房,拿走餐桌上的奶油罐。我并没有专门去找这个罐,它会摆在桌上是因为那天轮到小乔清理餐桌,结果他忘了将它放回冰箱。小乔总是忘东忘西的,像是忘记将奶油罐放回冰箱,忘记盖上黄油碟的玻璃盖,忘记将面包纸袋往下折,这样隔夜面包的第一片才不会变硬。现在,我看见他在电视上发表演说或是接受采访时,总会想到这些事。我有时候想,如果那些民主党人士知道,缅因州参议院多数党领袖11岁的时候根本不能将餐桌清理干净,会做何感想。不过,我还是很为他感到骄傲,你们绝对不要以为我心里不这么想。即使他是个该死的民主党人,我还是很为他感到骄傲。

反正啊,他那天晚上确实忘对东西了。那个罐虽然不大,却很有分量,拿在手上刚好。我走到木柴箱那儿,从箱子上面的架子上拿了我们放在那儿的短柄斧头,然后走回客厅,这会儿他正在打盹呢!我将奶油罐握在右手,朝下一挥,正中他的侧脸,罐被砸得粉碎。

安迪,我这么做之后,他突然坐起了身。唉,你真该听听他的叫声!很大声?我的老天爷哟!他的叫声活像是那玩意被花园里的门夹住的公牛发出的。他双眼睁得大大的,用手捂着正在流血的耳朵,还有一些凝固了的奶油块粘在他脸颊和腮边的连鬓胡上。

“乔,你猜怎么着?”我说,“我再也感觉不到累了。”

我听见塞莱娜跳下床,但是我不敢回头看。如果我回头,他可能就将我丢到沸水里了。要是他真的想那么做,他的动作可是快得吓人呢!我左手一直拿着那把斧头,垂在身旁,斧头几乎被围裙盖住了。当乔想从椅子上站起身时,我亮出斧头给他看。“乔,如果你不希望我将这家伙往你头上劈,你最好还是乖乖坐好。”我说。

有那么一秒,我以为他还是决定要站起来。如果他真的这么做了,那么他当时就完蛋了,因为我可不是在和他开玩笑。他也看出了这一点,屁股就这样僵在离椅子大概5英寸[6]的地方,一动也不动。

“妈妈?”塞莱娜在她房门口叫道。

“乖女儿,回去睡觉,”我说,一秒钟也没有将视线从乔身上移开,“你爸爸和我要聊点事情。”

“没事吧?”

“当然没事喽!”我说,“乔,是不是啊?”

“嗯哼,”他说,“对极了。”

我听见她后退了几步,却没听见她关上房门,我知道她正站在那儿看着我们。乔保持着原来的动作,一只手放在椅子扶手上,屁股离椅子5英寸左右。大约过了十秒,或者十五秒,我们才听见她关上房门。这时乔才发现,他刚刚的动作有多愚蠢,半坐着,半站着,另一只手捂着耳朵,脸颊上还有小块奶油缓缓往下滑落。

他坐了下来,手也放下了。他的手和耳朵上都是血,不过手不像耳朵那样是肿的。“你这个可恶的臭婊子,这笔账我会好好和你算清楚的。”他说。

“哦,是吗?”我说,“既然这样,乔·圣乔治,你最好给我记住:不管你怎么和我算账,我都会加倍还给你的。”

他对我龇牙咧嘴地狂笑,好像他无法相信我刚说的话。“看来我只能杀了你了,是不是?”

他还来不及把话说完,我就将手边的斧头递给他。我根本没有打算这么做,不过我一看见他拿着斧头,我就知道那是我当时唯一能做的事。

“动手吧,”我说,“一次就将事情解决,省得我在这里痛苦。”

他看看我,又看看斧头,然后又看看我。要是事情没有那么严重,他脸上的惊讶表情其实很好笑。

“你杀了我之后,最好自己将菜热了,再多吃点,”我告诉他,“吃到你的肚子爆开为止,因为你会被关进监狱,我可没听说过监狱里会像家里一样伺候你吃香的喝辣的。我猜他们会先将你送去贝尔法斯特监狱,我敢打赌,他们一定有合你尺寸的橘色囚服。”

“臭婊子,给我闭嘴。”他说。

但我还是继续说。“之后他们很可能会将你转去肖申克监狱,我知道他们不会将热腾腾的饭菜放在你的餐桌上,也不会让你星期五晚上出去和你那些酒鬼朋友打牌。我只求你下手快、准、狠,别让孩子们看到血肉模糊的景象就好了。”

说完后我闭上了眼睛。我很确定他不会下手,不过,当你的生命危在旦夕时,确不确定倒也没什么用。这是那晚我弄清楚的一个道理。我站在那儿,双眼紧闭,眼前一片黑暗,什么也看不见,心里想着,要是他真的用斧头劈开我的鼻子、嘴唇和牙齿,那会是什么滋味。我记得当时我想的是,我可能会在死前尝到斧刃上木屑的味道。我也记得,当时我还觉得蛮开心的,因为两三天前我才磨过斧头。如果他要杀我,我可不希望斧头是钝的。

我觉得我好像在那儿站了十年那么久,然后他粗暴又恼火地说:“你是准备上床睡觉,还是像海伦·凯勒做梦那样一直站在那儿?”

我睁开眼睛,看到他已经将斧头放在了椅子下面,斧柄尾端从荷叶边布饰下露了出来。他的报纸落在脚上,像帐篷一样。他弯腰捡起报纸,抖了几下,努力装作一切都没有发生过的样子。但他的耳朵继续流着血,双手不住地颤抖,报纸在沙沙作响,前后几页上还留下了他红色的指印。我当下就决定,在他上床睡觉之前,一定要先点火烧了那些沾到血的报纸,这样孩子们才不会看见,在心里头乱想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乔,我待会儿就去换上睡衣,不过我们得先达成协议。”

他抬起头,咬牙切齿地说:“多洛雷丝,你不要得意过头了,否则你会后悔的。别把我惹毛了。”

“我没有惹你,”我说,“你打我的日子已经结束了,我想说的就是这件事。如果你再犯,我们其中一个人就得进医院或者太平间了。”

安迪,他看了我好久好久,我也看着他。那把斧头不在他手上,而是放在椅子下面,那也没有关系;我知道,如果我比他先低头,他对我拳打脚踢的日子就永远不会结束。经过长久的对视,他终于再次低头看他的报纸,喃喃念着:“女人,你做点有用的事行不行?至少可以拿条毛巾给我擦脸吧——如果你干不了别的事!血流得整件衬衫都是。”

那是他最后一次打我。你们看,其实他本质上是个懦夫,不过我从来没有对他这么说过,当时没有,之后也没有。我想,叫人家懦夫是最危险的事,因为懦夫最怕人家发现他是懦夫,比死还怕呢!

我当然知道他生性怯懦,如果我当初没有把握可以成功,是绝对不敢贸然用那个奶油罐打他的头的。而且,就在他打了我之后,我坐在椅子上等着肾不再发痛时,想通了一件事情:如果当时我不起身对抗他,我可能永远都不会那么做。所以我就反击了。

其实啊,拿起奶油罐打乔还不算难。这么做之前,我必须先忘却脑海里我爸推倒我妈,以及他用湿帆布刮她腿的那些记忆。要摆脱这些记忆的束缚反而比较难,因为我很爱我的父母。不过最后,我还是做到了,可能是因为我非这么做不可吧!我很高兴我做到了,即使只为了让塞莱娜以后不必记得她的妈妈曾坐在墙角,脸上掩着擦碗布在大声哭泣。我爸出手,我妈照单全收,我不想评判他们谁是谁非。或许她非得忍下不可,或许他不得不出手,不然就会被每天一起生活、一起工作的男人们看不起。当初那个时代和现在可不同,但大多数人都不知道有多么不同。我当初笨得嫁给他,并不表示我就得忍受他对我拳打脚踢。男人用拳头或是木柴箱里的大木块打女人,并不是什么家庭行为纠正。最后我下定决心,绝不再让乔·圣乔治那种人或是任何男人伤害我。

有几次他抬起手想打我,想了想又作罢了。有时候他的手举得高高的,很想打,可是又不敢打,我从他的眼中可以看出,他一直都记得上次的奶油罐,或许还记得那把斧头。然后他会假装他抬起手只是想挠挠头或是擦擦额头而已。那是他得到的第一个教训,或许也是唯一一个。

他用大木块打我,我用奶油罐回敬他的那个晚上,还发生了别的事。我不想提起那件事,我是想法比较老派的人,相信在卧室里发生的事,出了卧室门就不该说。不过,我想我最好还是说出来,因为事情会发展到这个局面,可能和那件事有关。

接下来两年,我们仍然保持着婚姻关系,并且住在同一个屋檐下,也有可能接近三年,我记不得了,不过之后他只试着行使了几次丈夫的权利。他——

安迪,你说什么?

我的意思当然是他阳痿!不然我说的是什么?他冲动的时候穿我内衣的权利吗?我从来没有拒绝过他,但他后来就是“不行”。他不是你们说的那种“夜夜春宵”式的男人,甚至一开始都没那样,他也不是那种时间很长的,通常只是“轰”“砰”“谢谢你,女士”。说是这么说,他一个星期还是会有一两天想爬到我身上,当然,这是在我用那个奶油罐打他之前。

部分原因可能是饮酒过量,最后几年他喝得很凶,可我不认为那就是全部的原因。我记得有天晚上,他忙碌了二十分钟左右,他的那个小东西还是一点都不争气。我不记得我们后来到底在床上折腾了多久,不过我知道我们的确做了。因为我记得我躺在那儿,肾脏一阵阵地痛,我心里想,待会儿要起来拿片阿司匹林止痛。

“怎么样?”他说,几乎要哭了,“多洛雷丝,我希望你满足了。你觉得怎么样?”

我什么都没说。有时候,女人不论对男人说什么都是错的。

“觉得怎么样?”他说,“多洛雷丝,你有没有满足?”

我还是什么话都没说,只是躺在那儿,看着天花板,听着外面的风声。那晚吹的是东风,我可以听到风中夹杂着海洋的声音。我一直很喜爱那个声音,那个声音安抚了我。

他转过身来,我可以闻到他喷到我脸上的啤酒味,又臭又酸。“以前关灯就好办多了,”他说,“但是这招现在不管用了。即使是在黑暗中,我还是能看见你那张丑脸,”他伸出手,抓住我的乳房摇晃着,“还有这个,”他说,“又垂又平,像块煎饼似的。下面就更糟了。老天哟!你还不到35岁,可是和你上床,简直就像在钻泥坑。”

我本来想说:“乔,如果我下面像泥坑,那就会很软,你大可以进来,那不是正好让你省事了吗?”不过,我什么话都没说。我刚刚就告诉过你们,帕特里夏·克莱本养的女儿可不是笨蛋。

然后是一阵沉默。我猜他丑话已经说得够多了,终于睡着了,我正想溜下床去拿我的阿司匹林,他又开口说话了。那次我很确定我听见他在哭。

“我真希望从来没见过你的脸。”他说。然后他又说:“你为什么不干脆用那把他妈的斧头,把自己的脸砍了算了?反正结果都一样。”

所以你们看嘛,不只我认为我用奶油罐打他——还告诉他我以后不会再任凭他对我拳打脚踢——可能和他的问题有关系,他也这么认为。不过,我还是半句话都没说,只等着看他是想睡觉,还是想再对我不客气。他赤裸裸地躺在那儿,我知道要是他有任何举动,我第一个要攻击的是哪个地方。

不久,我听见他开始打呼。我不知道那是不是他最后一次想在我面前当个男人,如果不是,也不远了。

当然,他的朋友们绝对没有这么精彩的遭遇,他也不会笨到去告诉他们,他的太太用奶油罐砸他的脸吧!那他这只黄鼠狼就抬不起头来了,对吧?他才不会这么做呢!所以,要是有人开始吹嘘,他们如何将老婆管教得服服帖帖,他也会和他们一起说大话,告诉人家要是我说话太过放肆,或事先没有问过他,就擅自拿饼干罐里的钱去琼斯波特买衣服,他一定会好好修理我。

我怎么会知道这些事呢?这个嘛,因为有些时候我可以闭上嘴巴,注意听别人说话。我知道今晚你们在这儿听我唠叨,可能很难相信我可以不说话,不过这是真的。

我记得有一次我去马歇尔家当兼职帮佣。安迪,你还记得约翰·马歇尔吗?他常说他要搭一座桥,一直连到大陆那边。这时候,门铃响了,只有我一个人在房子里,我急着要去应门,结果在一小块地毯上滑了一跤,重重地撞在壁炉角上。我的手臂因此起了一大块淤青,就在手肘上方的位置。

大约过了三天,就在淤青的颜色从暗棕色转为黄绿色的时候,我在村子里撞见了伊薇特·安德森。她正要从杂货店出来,而我正要走进去。她看了看我手臂上的淤青,和我说话的时候,声音中充满了同情。女人唯有看到比猪在屎堆里打滚还乐的事,才用那种同情的语气和你说话。“多洛雷丝,男人可真糟糕,你说是不是?”她说。

“这个嘛,男人有时候很糟糕,有时候不糟糕!”我回答。我根本不知道她在说些什么,我心里只想着要快点买到一些特价出售的猪排,免得被人家买光了。

她轻轻地拍着我没有淤青的那只手臂,然后说:“你要坚强点!事情总会好转的。我是过来人,所以我很清楚。多洛雷丝,我会为你祈祷的。”她说最后这句话时,语气就像她刚刚告诉我,她要送我100万美元似的,说完她就到街上去了。我走进杂货店,还是一头雾水,不知道她刚刚到底在说些什么。我可能会以为她脑子不清醒,不过认识伊薇特的人都知道,她清醒的地方已经不多了。

我采买到一半才突然想通了。我站在那儿,看着史基皮·波特称我的猪排,购物篮挎在我手臂上,我头往后仰,从内心深处发出一阵大笑,当你知道你什么都不能做,只能随心而动时,你就会笑成这样。史基皮转头看着我说:“圣乔治太太,你还好吧?”

“我很好,”我说,“只不过是想到一件好笑的事情罢了。”然后我又开始大笑。

“我想也是。”史基皮说,又转身去称肉了。安迪,愿上帝保佑波特一家人。只要他们这一家还在,岛上就至少有一户人家知道,管好自己的家务事就好。我继续笑着。有些人看着我,好像我疯了一样,但是我根本不在乎。有时候生活就是这么该死的有趣,让人不得不开怀大笑。

伊薇特嫁的人是汤米·安德森。在20世纪50年代末到60年代初,汤米是乔喝酒打牌的哥们。我的手臂起淤青一两天之后,他们一堆人来到我们家,想看看乔的最新斩获——一台旧的福特皮卡。那天我休假,我帮他们端上一壶冰茶,这么做主要是希望他们别在家里喝啤酒,至少在太阳下山之前别喝。

我倒茶的时候,汤米一定看见了那块淤青。我走之后,他可能问乔发生了什么事,或者他只是说了一些什么。不管是哪一种情形,乔·圣乔治可是个不会让大好机会就这样溜走的人,至少这样的好机会,他是不会轻易放过的。从杂货店走回家的路上,我将整件事情仔细想了一遍。我唯一想知道的就是,乔到底告诉汤米和其他人我做错了什么,可能是忘记将他的拖鞋放在炉火下,好让他穿上拖鞋的时候双脚暖暖的,或者是星期六晚上的豆子煮得太煳了之类的。不管他说了什么,汤米回家以后就告诉伊薇特我做错了事情,所以身为丈夫的乔·圣乔治“纠正”了我。而我做的不过就是急着去应门,却撞上马歇尔家的壁炉台罢了!

这就是我刚刚说的婚姻有两面——一面是外人看见的样子,一面是里面真正的样子。岛上的人看我和乔,就像他们看其他和我们同年纪的夫妻一样:不是太快乐,也不是太难过。通常像是一起拉着马车前进的两匹马,它们可能不会像以前一样注意到彼此,注意到彼此时,它们的感情可能也不会像以前一样融洽,不过它们被套上马具,并排绑在一起,只得沿着同一条路迈步前进,不能互咬,或是浪费时间,或是做一些讨打的事情。

但人不是马,婚姻也不像拉马车。我知道,从表面上看,这两者有时候倒是蛮像的。岛上的人不知道上次的奶油罐事件,也不知道乔在黑夜里哭号着说,他希望他从来没见过我的这张丑脸。不过那也不是最糟的,最糟的事发生在我们不再履行夫妻义务之后一年左右。这可真是好笑,对吧!人们怎么可以瞪眼看着一件事发生,却对事件起因得出完全错误的结论呢?不过,这也是很自然的事,只要你们记住婚姻的表面和内在情形通常是有差距的。我现在要告诉你们的是我们婚姻的内在情形,而在今天之前,我一直以为我不会说出这件事。

回想过去,我想问题真正出现是在1962年,塞莱娜刚开始在大陆那边上高中的时候。她真是越来越好看,长得亭亭玉立。我还记得高一结束的那个夏天,她和她爸爸相处得比之前几年好多了。我本来还担心她会有青少年的叛逆,我以为她长大后,他们两个人会有许多争吵,她会开始质疑他的想法,而且愈来愈质疑他所谓的父亲的权威。

然而,他们两个人却相安无事,而且感情好得很。她会到房子后面看他修理那堆年久失修的旧机器,或者晚上在全家看电视的时候,坐在他旁边(我可以告诉你们,小皮特倒是觉得这没有什么),然后在播电视广告的空当,问他那天过得好不好。他会以一种罕见的沉着冷静又深思熟虑的口吻回答她,我还记得,他以前也那么对过我。我记得在高中的时候,在我刚开始认识他,而他决定要追求我的时候,他说话就是那种口吻。

发生这些事情的时候,她开始疏远我。她还是会做好我分配的家务活,有时候也会聊起学校里的事情,不过得要我开口问她的时候。我们之间变得冷淡,这在以前从未有过。到了后来,我才开始明白整件事的来龙去脉,明白事情是从那一天她走出卧室,看见我们在客厅,她爸爸的手捂着耳朵,血不断从他指间流下来,而她妈妈站在他面前,手里拿着一把斧头开始的。

我刚刚已经说过,他那种人是不会让机会白白溜走的,这次也一样。他对汤米·安德森胡诌了一个故事,他对他女儿说的故事虽然内容不同,本质却如出一辙。我猜他刚开始只是对我心存怨恨。他知道我有多爱塞莱娜,也一定想过告诉她我的心地有多坏,脾气有多糟——甚至还可能告诉她,我有多危险——是个报复我的好方法。他试过让她和我反目成仇,但从来没有成功过,不过他确实在想办法和她拉近距离,比以前她还小的时候亲近许多。为什么不呢?塞莱娜本来就是个心软的孩子,她是的,而且我从来没见过像乔那么会装可怜的男人。

他终于成功进入了她的生活,在成为她生活的一部分之后,他一定注意到她变得有多漂亮,于是决定要从她身上得到更多,不只要她专心听他说话,或是在他躺在破烂卡车下修理发动机的时候递工具给他。就在事情发生变化的这段时间,我四处奔走,做四份工作,想办法付清账单,每个星期还要再帮孩子们存点上大学的钱。我什么都没发现,直到事情差点变得不可挽回,我才发现真相。

我的塞莱娜是个生性活泼又喜欢说话的孩子,而且总是想取悦别人。如果你要她去帮你拿点东西,她不会用走的,她会用冲的。她长大一点之后,我工作不在家时,她就负责煮晚餐,而且都是主动的,不必我再叮咛。刚开始,她会烧焦菜,乔会吹毛求疵或是取笑她,他不止一次让她哭着跑进卧室。但是,出现我刚刚说的那些变化之后,他就不再那么做了。那是1962年的春天和夏天,他的样子好像她做的每个派都是天上美味似的,即使派的皮硬得像水泥;而且他极力夸奖她做的肉块,仿佛那是法国大餐。他这么称赞她,她很开心。她当然开心,每个人都会有这种反应吧!可她并不因此膨胀,她才不是那种孩子。我告诉你们一件事好了:塞莱娜最后离开家的时候厨艺已经精进,煮得最差的时候,也比我煮得最好的时候更美味。

说到帮忙做家务,她真是个不可多得的好女儿,尤其是这个妈妈大部分时候得去清理别人的脏房子。塞莱娜从来不会忘记在小乔和小皮特早上出门去上学时,给他们带上午饭,而且每学年年初,她都会帮弟弟们的新书包上书皮。至少小乔可以自己完成这件小事,但她从不让他做。

她高一的时候就是班上的优等生,可她还是对家里的事情很感兴趣,有些聪明的小孩可不是这样的。大部分十三四岁的孩子觉得超过30岁的人就是老顽固了,老顽固前脚刚踏进门,他们就想闪人。塞莱娜可不会这样。她会帮大人端咖啡,或者帮忙洗碗之类的,然后坐在炉子边的椅子上,听大人说话。不管是我和一两个朋友聊天,还是乔和三四个哥们讲话,她都会坐在一旁听着。要是乔允许,他和朋友们打牌时,她也会在一旁看着。不过我不让她看他们打牌,因为他们会说一些不入流的粗话。那个孩子会一点一点地吸收大人说的话,就像老鼠一点一点咬掉奶酪皮一样,她吸收不了的内容,就先囤起来。

后来她变了。我不知道变化是什么时候开始的,不过她刚上二年级不久,我就发现她不对劲。我想那应该是9月底吧!

我注意到的第一件不对劲的事情就是,她不像前一年那样在放学后搭早班的渡轮回家,尽管对她来说,这样的时间安排更好一些。之前她会在弟弟们回家之前,在房间写完功课,然后打扫屋子或做晚餐。但那时,她不再搭下午2点的渡轮,而是搭下午4点45分从大陆那边开的渡轮。

我问她这是怎么一回事,她说她只是喜欢放学后在自习室写完功课而已,然后给了我一个奇怪的眼神,表示她不想再谈这件事。我想我在那个眼神中看见了羞耻,或许还有谎言的影子。这让我很担心,不过我决定不再继续追问,除非我确定事情真的不对劲。你们瞧,我和她连说话都难。我已经感觉到我和她之间的距离,我也很清楚这都要追溯到当年那件事上——那天乔半坐在椅子上,流着血,而我拿着斧头站在他面前。这是我第一次意识到他可能和她说过那件事,以及其他的一些事情。

我心里想,如果我一直追问塞莱娜在学校待到那么晚的原因,我和她的距离可能会越来越远。不管我想问她哪些问题,我的口气听起来永远像“塞莱娜,你到底干什么去了”。如果连我这个35岁的人都觉得我问问题是这种口气,一个还不到15岁的孩子又会觉得我是什么口气呢?孩子到了那种年纪,和他们说话可真难哟!你必须小心翼翼,就像处理一瓶放在地上的硝化甘油一样。

学校开始上课不久就召开了家长会,我还特意抽空去参加了。我对塞莱娜班主任的态度,可不像我对塞莱娜那么小心翼翼。我单刀直入,直接问她知不知道为什么塞莱娜今年要在学校写功课,搭晚班渡轮回家。班主任说她不清楚,不过她猜塞莱娜只是想写完功课。是吗?我心里想:她去年在房间里的小桌子上,还不是把功课写得好好的,为什么今年要待在学校写?到底是什么改变了她呢?如果我觉得那个班主任对我有所隐瞒,我可能会直接这么说,可我看得出来,她真的不知情。去他的,搞不好学校的下课铃一响,她就滚回家了,哪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

其他的老师也都帮不上忙。我听着他们将塞莱娜夸上天,对我来说,那是很正常的,然后我就打道回府了,觉得此行毫无收获。

我坐在渡轮船舱里面靠窗的位置,看着外面栏杆旁和塞莱娜年纪相仿的一男一女。他们手牵着手,欣赏着月亮从海面上升起。他转过头去对她说了一些话,她开心地对着他大笑。我心里想,要是错过这个好机会,你就是个大笨蛋了,小鬼。不过他没有错失良机,他向她靠了过去,握着她的另一只手,轻柔地吻了她。我看到这一幕的时候,马上就想通了。天哪,你真是个笨蛋。如果不是笨蛋,就是年纪大了,根本忘了15岁是什么样的。整日整夜,你身体内的每条神经都停不下来,好像罗马焰火筒似的喷发着。塞莱娜交男朋友了,就是这么一回事。她交了男朋友,他们可能下课后就一起留在自习室做功课,不过更可能专心地看着对方,而不是书本。我告诉你们,这么想了以后,我真是松了一大口气呢!

接下来几天,我又不断想起这件事。洗床单、熨衬衫、用吸尘器清理地毯,光是做这些事就有一大堆的时间可以想了。我愈想,愈觉得事情没那么简单。首先,她根本就没提过什么男孩子,塞莱娜要是遇上什么新鲜事,一定会说出来的。没错,那时她对我已经不像以前那样不加保留,那样亲密无间,不过我们两个人之间也不像隔了一堵墙,不和彼此说话。而且我总是觉得,如果塞莱娜恋爱了,她很有可能会在报纸上登广告,想要昭告全世界呢!

重要的事——让人害怕的事——是她看我的眼神不对劲。我注意过,女孩子要是喜欢上哪个男孩子,眼里总是闪耀着光芒,就像有人在眼睛后面开了手电筒。但是我在塞莱娜的眼中找不到那种喜悦的光芒。这还不算糟。更糟的是,她眼中本来的光芒这会儿已经消失了。看她的眼睛就像看一栋房子的窗户,而这房子的主人临走前忘了拉下窗帘。

就是看见这个情形,才让我真正发现事情不对劲,也让我开始注意所有那些我早该注意到的事情。我想,要是我没有那么辛勤地工作,要是我没有自作聪明,以为塞莱娜为了上次我伤害她爸爸的事情而生我的气,我应该可以早一点发现的。

我发现的第一件事情就是,她不只疏远了我,也疏远了乔。乔在修理那堆破铜烂铁或是别人的舷外发动机时,她不再出去和他聊天;晚上看电视时,她也不再坐在他身边了。如果她待在客厅,就自己坐在炉火边的摇椅上,腿上还放着编织用的毛线。不过,通常她都不待在客厅,她会回自己房间,然后关上房门。乔似乎也不介意,甚至根本就没有注意到。他又坐回他的摇椅上,让小皮特坐在他的大腿上,直到小皮特该上床睡觉为止。

她的头发也不对劲,她不像以前那样每天都洗头发了。有时候头发油腻腻的,都可以煎鸡蛋了,那真的不是塞莱娜的作风。她的肤色本来很漂亮,那桃花般细致粉嫩的肌肤,可能是乔他们家族的遗传。那年10月,她的脸上却长满了青春痘,就像阵亡将士纪念日之后,镇公有地上盛开的蒲公英。她变得好憔悴,食欲也没了。

她偶尔还是会去找她那两个最好的朋友塔尼娅·卡伦和劳丽·兰吉尔聊天,但是她们不像初中时那么常来往了。这也让我注意到,开学后,塔尼娅和劳丽就没来过我们家,可能从暑假的最后一个月开始,就没来过了。安迪,这件事让我慌了,于是我更加密切地观察我的好女儿。我发现的事实让我更加不知所措。

譬如说呢,她穿衣服的风格也改变了。不是不穿这件毛衣,改穿别件毛衣,或不穿半身裙,改穿连衣裙而已;她整个穿衣服的风格都变了,而且所有的变化都很糟糕。她将身体整个罩住,你根本看不出来她的身材。她不穿半身裙或是连衣裙去上学,而是改穿太过宽松的A字裙,让她看起来肥肥肿肿的,但是她根本不肥。

她在家里只穿超大尺寸的宽松毛衣,长到都盖住膝盖了,而且一直穿着牛仔裤和工作靴。她每次出门都会在头上包块难看的头巾,头巾大得垂在她眉毛上,使她的两只眼睛看起来好像从山洞往外看的动物。

她看起来像个男生,但是我以为她过了12岁,就不想再像个男生了。有天晚上,我忘了敲门就走进了她的房间。她那时刚刚要从衣柜里拿出睡袍,发现我进去后,她紧张得差点摔断腿,可她明明穿着连身衬裙呀,又不是没穿衣服。

最糟糕的就是,她愈来愈沉默。考虑到我们当时的关系,我可以理解她为什么不想和我说话,可她对其他人也一样,几乎不和任何人说话。她就这样坐在餐桌前,头低垂着,长长的刘海已经遮住了眼睛。我要是试着和她聊天,问她当天在学校过得怎么样之类的,她就只回答“马马虎虎”或“大概吧”,而不是像以前一样连珠炮似的说一堆。小乔也试着要和她搭话,但是也和我一样碰壁。有一两次他看着我,脸上满是疑惑,我只能耸耸肩。然后等饭一吃完,或是碗一洗完,她马上就走出餐厅或是走回房间。

哎呀,愿主保佑我!我确定她并不是爱上了哪个男生之后,首先想到的是大麻的问题。安迪,你别那样看我,好像我根本不懂自己在说什么似的。那玩意以前叫作大麻烟,不过呢,都是一样的东西。如果龙虾的价格下跌,岛上会有许多人开始走私大麻。其实即使龙虾的价格没跌,一样有人走私。那个时候啊,有许多大麻通过沿岸岛屿走私到岛上来,就像现在一样,而有些大麻就留在岛上贩售,不再运到别的地方。还好当时没有可卡因,可如果你想吸大麻,总有办法拿到货。就在那年夏天,海岸警卫队因在马克·贝努瓦的“快乐玛吉号”上发现了四大包那玩意而将他逮捕。或许是因为发生了这件事,才让我有这样的联想。但是即使到了现在,过了这么多年,我还是搞不懂自己当时怎么会将这么简单的事情想得那么复杂。问题的真正症结就出在每天晚上坐在餐桌对面的那个男人,那个需要洗澡、刮胡子的男人身上。于是我开始观察乔·圣乔治,小高岛上那个什么都会做一点,却什么都不擅长的家伙。我开始怀疑,我的好女儿下午是不是就在高中的木工房后面,吸着那种快乐烟卷。我老是喜欢说,我老妈养的可不是笨蛋哟!

我开始想着要进她房间,搜她衣柜和梳妆台的抽屉,但当下我又不齿自己有这种想法。安迪,或许我有许多缺点,可我从来不希望自己是个偷偷摸摸的人。虽然我觉得我在事情的核心之外浪费了太多时间,但是我仍然希望问题会自己解决,或者塞莱娜自己来找我。

然后有一天,离万圣节前夕还有几天,因为当时小皮特在门口摆了个纸巫婆,所以我记得那件事发生在万圣节之前,那天我本来要在吃过午餐后去斯特雷霍恩家打扫。我和莉萨·麦坎德利斯要去将他们楼下那名贵的波斯地毯翻过来,这每六个月就得做一次,地毯才不会褪色,或者褪色才会褪得均匀,诸如此类。我穿上大衣,扣上扣子,快走到门口的时候突然想到,你这个笨蛋,穿这件厚重的大衣做什么?外面至少有18摄氏度,真的是小阳春天气呢!而我心里的另一个声音说,海滩那边的温度不会有18摄氏度,可能只有10摄氏度,而且很潮湿。于是我想到,下午我根本不该去斯特雷霍恩家,我应该搭渡轮到琼斯波特,和我女儿好好谈一谈才对。我打电话给莉萨,告诉她我们改天再去处理地毯的事,然后就前往渡轮站。我刚好搭到下午2点15分的那班渡轮。如果错过那班渡轮,我可能也会错过她了。要是那样,谁又知道后来会有什么不同的结局?

我是第一个走下渡轮的人,踏上码头的时候,他们还在忙着将最后一根系船的绳子绑在柱子上,我直接去了学校。走在去往学校的路上,我心里想,不管她和她班主任怎么说,我是绝对不会在自习室找到她的。她一定在木工房后面,和一些混混在一起,他们所有人大笑着,到处摸女孩子的屁股,或许还互传着一瓶用纸袋包着的便宜红酒。如果你们从来没有经历过那种场面,你们是不会了解那是怎么一回事的,我也没有办法描绘给你们听。我只能说,我发现不管怎么样,人总是无法做好万全的准备,可以让自己不伤心。你只能继续迈步向前,然后拼命希望这一切都没有发生。

我打开自习室的门,探头往里面瞧时,却发现她在那儿,坐在窗边的书桌前,头低垂在代数课本上。刚开始她没有看见我,我就站在那儿看着她。她并没有像我担心的那样,和一些不良少年鬼混。但是安迪啊,我还是有点伤心,因为她好像完全没有朋友,那是不是比交上坏朋友还糟呢?或许她的班主任并不觉得放学后,女孩子一个人在空荡荡的大自习室学习有什么不对劲,或许还觉得这个女孩子很了不起。可我并不觉得那有什么了不起的,而且也不健康。她甚至没有留堂的孩子陪着,因为琼斯波特比尔斯中学将行为不端的学生留在图书馆里。

她本应该和女同学在一起,可能一起听听音乐,或是痴痴地想着哪个男生。但是她没有那样。她坐在那儿,午后灰蒙蒙的阳光照了进来,教室里充满了粉笔和地板漆的味道,还有他们在所有孩子回家之后锯木头留下的红木屑。她坐在那儿,头垂得低低的,都快贴到书页上了,好像生与死的所有秘密,都藏在那本书里面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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